两个确立学习心得【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3 18: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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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确立学习心得【优秀范文】

两个确立学习心得3篇

两个确立学习心得篇1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党内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张汉为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
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
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
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第

一、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第

二、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附送: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XXX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XXX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两个确立学习心得篇2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党内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张汉为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
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
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
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第一、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第三、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四、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重视汲取了国际共运史的教训之一,是比较重视上对下、组织对个人的监督,而不够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条例对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会的作用做了明确表述: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惩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条例说,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条例还首次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地方纪委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同时规定,对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应当给与批评教育;
对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 联系本职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党内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定期开展干部、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和教育。 2、重视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加强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动做好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主动关心教职工疾苦,力所能及做一些实事。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人的批评和监督。     XX年4月14日      

两个确立学习心得篇3

  两个责任学习心得体会(一)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各级党委、纪委,必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办公室作为全局的协调部门、服务部门和承上启下的枢纽,要在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创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作风,注重服务效果,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既要承担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的第一责任,也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要加大落实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纳入办公室工作总体部署,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重大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提升办公室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明确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扎进制度笼子,为规范权力运行铺设制度轨道,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养成在制度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更多地担负起在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是廉政建设的主体,只有每个党员都从自身做起,廉洁奉公,做到守土有责,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才能提高我们党的整体廉政建设水平。

  两个责任学习心得体会(二)

  ******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扎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藩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无论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是纪委的监督责任,都直指过去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力度不够、互相推诿的弊端。厘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和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有深远意义。但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靠文件的“一厢情愿”,更要看党委和纪委所处的现实环境,避免“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纪委要“瘦身”。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委要“瘦心”。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克服行政工作是实绩,党务工作是虚功的错误思想。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善于抓大放下,把主要精力用在总揽全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上。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要厘清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

  二、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

  党委权力和纪委权力也须有“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责任即是一种可资利用的“制度笼子”,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沦为一纸空文。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三、结合自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局纪检组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有力地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二是分工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及时进行了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督查检查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注意抓住关键环节,做到年初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年中听取工作汇报,开展督促检查,年末检查考核总结并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分局承担的责任制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汇报、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就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向党组进行汇报。对涉及一个以上科室承担的责任制工作任务,各主办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从而确保了全局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抓住重点,突出教育亮点,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一是抓住“龙头”教育不放松。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党政领导定期上廉政课。定期举办廉政讲座、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等活动。认真组织观看廉政电影、电视、电教片。通过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积极与州局监察室、县纪委等单位协调与合作,认真分析研究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做到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变宣教工作由原来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为整个县局的“大合唱”,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如在局机关会议室、机关办公场所制作永久性或移动性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用语,努力营造“以廉为美、以贪为丑;
以廉为乐,以贪为苦;
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为全面落实国税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三是搞活廉政活动。建立“廉政文化室”、“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廉政文化活动阵地。定期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不定期举行廉政文化演讲、廉政歌曲演唱等竞赛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自撰自书廉政箴言活动。在办公场所悬挂税收职业道德规范、廉政警句、廉政谚语、宣传图片等,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做人、做事准则,时刻警醒自己。四是丰富文化载体。创建一个廉政文化室、创建一支廉洁从税队伍是我局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在局办公楼内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和廉政标语等,加强廉政文化硬环境的建设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三)健全机制,规范日常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走向常态化。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动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廉洁自律档案。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五是大力推动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办事人员;
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不断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强化监督,严查执法过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程。一是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一切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避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三是倡导文明工作、文明服务、文明收税,树立纳税服务理念,提高工作和服务的质量,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四是充分采纳机关兄弟单位工作建议,继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使我局党风、政风公开透明,阳光管理。

  两个责任学习心得体会(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首要的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以***同志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必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要求全党必须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并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现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是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两个责任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把两个责任落到了实处,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每个党员都很清楚,这样明确提出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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