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风廉建设制度汇编(3篇)

时间:2025-09-16 18:22:3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支部党风廉建设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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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制度规定汇编

  ⒈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制度规定汇编

  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内容

  ㈠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⒋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⒌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⒍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⒋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⒌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⒍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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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⒎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㈤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⒈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⒊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⒌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⒎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⒏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㈥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⒈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⒊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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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㈦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⒈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⒉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⒊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⒋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⒌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㈧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⒈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⒉虚报工作业绩;

  ⒊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⒋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⒍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三、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㈠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⒈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⒊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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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⒍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㈡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⒈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⒊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⒋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⒌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四、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㈠加强调查研究。要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课堂、教师和学生中间,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问题解决,推动办学水平提高和师生发展。深化督学责任区、调研联系区、服务示范区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加强科室间协调合作,推动局机关服务学校的意识更加自觉、能力更加提升、方式更加优化。

  篇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目的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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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职责和权限

  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82-4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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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

  Q/BW·G82-4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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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分的,下调一级,7~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2年度考核经考评1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分的下调1个薪等。

  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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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元至1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元。

  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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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Q/BW·G82-4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1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元至5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5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元至1万元的处罚5元~1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5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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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Q/BW·G82-4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相关文件

  Q/BW·G25-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35-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36-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72-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81-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83-4员工薪酬方案

  Q/BW·G85-4考勤管理制度

  记录文件

  GJ82/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82/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82/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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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

  Q/BW·G82-4附录1、绩效考核表(员工)

  编号GJ82/1-(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加减分标准

  该项扣分

  考核得分

  厂纪厂规

  1、迟到、早退

  -1分/次

  2、中途外出(未经请假)

  -1分/次

  3、串岗、脱岗

  -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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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它违纪被公司扣罚或通报批评

  -3分/次

  5、会议迟到、早退、旷会

  -.5分/次

  工作主动性

  1、不服从安排(包括临时性抽调)

  -3分/次

  2、遇到困难不想办法、不协调、不反映或反映不及时

  -2分/次

  3、服务态度差、有投诉

  -4分/次

  4、与其它部门缺少沟通,不能很好协调

  -2分/次

  专业水平

  1、进、销、存信息反映不完全

  -2分/次

  2、储存信息和实物不相合

  -4分/次

  3、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发现联系不上

  -4分/次

  4、错发、不按计划收货

  -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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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帐、卡、物记录不完全、不完整

  -3分/次

  6、专业水平欠佳,其它部门有抱怨(技术状态)

  -2分/次

  7、不按工作程序办事

  -2分/次

  8、每月大件盘存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9、每月积压不合格明细表不按时交纳

  -2分/天

  1、货物摆放不整齐

  -2分/次

  职业素养

  1、思想不端正,有投诉(查情况属实)

  -1分/次

  扣

  分

  合

  计

  奖励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3分/次

  2、为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采纳

  +5分/次

  3、公司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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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次

  4、经评议服务态度好

  +3分/次

  5、在公司《博盈园地》上发表文章

  +4分/次

  加

  分

  合

  计

  最

  后

  得

  分

  (≤12)

  说明1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分及以上为合格,7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6分及以上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综合评价结果分

  级

  总结部分根据员工各自的工作能力,从实际出发,表扬先进以鞭策每一位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使本部门的绩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考核人评估

  考核人签名

  Q/BW·G82-4附录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编号GJ82/2-(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总经理办

  职务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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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评分标准

  总分

  得分

  部门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关键指标

  计划的可行性,计划实施的监控

  非调整每更改1次扣2分

  (注此三项指标根据部门职能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指标可以不同)

  规章制度的纠察,部门关系的协调

  缺项扣5分;

  投诉属实每次扣1分

  公司级会议的组织安排

  投诉属实每次扣2分

  质量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安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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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成本考核

  不重新考核,按专项考核结果

  ≤12小

  计

  考勤情况

  1、事假

  每次扣1分

  2、病假

  每次扣.5分

  3、旷工

  每次扣5分

  4、迟到、早退

  每次扣2分

  奖惩情况

  1、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

  每次加2分

  2、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

  每项加5分

  2、公司奖励

  1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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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书面警告

  1次扣2分

  4、通报批评

  1次扣5分

  合

  计

  得

  分

  说明

  优秀(95分及以上)

  合格(8-94)以下)

  综合评价结果

  分

  级

  考核人评语

  考核人签名

  Q/BW·G82-4附录3、绩效考核表(部门)

  编号GJ82/3-(样表)

  年

  月

  日

  被考核部门

  考核时间

  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得分

  部门目标完成情况

  17基本合格(7-79)不合格(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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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分)

  1、按时、保质完成总经理办公会布置的任务

  未完成每项扣5分,单项扣完为止

  2、按时、保质完成部门周、月计划

  3、按时、保质完成部门日常工作

  4、按时、保质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未完成每项扣2分

  协作情况

  (1分)

  1、部门内员工思想统一,工作热情高

  列举事实,1分/件

  2、部门间协作顺畅,无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

  列举事实,1分/件

  小

  计

  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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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部门受奖励

  每次加5分

  2、部门受表彰

  每次加2分

  3、员工受表彰

  每次加.5分

  4、部门受罚

  每次扣5分

  5、员工受罚、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每次扣.5分

  6、部门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

  每次扣2分

  7、员工被投诉且有事实依据

  每次扣.5分

  8、为改进部门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每次加.5分

  9、对公司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并被采纳

  每次加2分

  1、宣传稿件2篇

  每篇加1分,缺篇扣1分

  小

  计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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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说明

  优秀(95分及以上)

  合格(8-94)

  基本合格(7-79)

  不合格(7分以下)

  综合评价结果

  分

  级

  总结部分请说明该部门需要采取何种行动或接受何种培训来改善其工作,并根据以上各方面情况总结该部门的总体工作绩效水平。

  考核小组评语

  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

  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

  20

篇二:支部党风廉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汇编(精)

  机关工作标准

  二0一一年二月

  公文运转管理制度

  一、发文类别管理

  局发文包括清政工贸发、清政工贸函,其中“清政工贸发”文包括的主要内容是向上级的请示、报告,转发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办法,印发局里各工作会议做出的决定,重要工作布臵,通报等重要事项的发文。

  对各业务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各主管及分管人员应经办公室核稿后直接发文。重要文件发文前须征求主管局长意见,并由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局长签发。

  二、公文运转程序及办理时间的规定

  1、收文运转程序及办理时间

  (1)收文运转对来文进行签收、拆封、登记、填写收文处理单,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办公室要填写拟办意见,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个工作时间。

  (3)办公室按照拟办意见,立即呈送局领导批示,每位局领导批示时间不得超过8个工作小时。

  (4)局领导批示完毕后,将文件退回办公室。

  (5)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批示,将文件分送有关业务分管阅办,需要督办的,按督促检查有关规定办理,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小时。

  (6)对阅知件,承阅业务分管必须在4个小时内将公文退回办公室,对一般阅办件,主办人员须在3个工作时间办理完毕,对重要特急公文,主办人员必须当天办理完毕。

  2、发文运转程序及办理时间

  (1)办公室接到办文主管和分管人员草拟的文稿,应立即按有关要求进行核稿,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个工作小时(退稿除外)。

  (2)办文主管及分管人员接到文稿后,立即送局长签发。

  (3)办公室接到签发文件后,编妥文号,由办文主管人员立即送打字室,并负责校对,严把公文质量关。

  (4)对重要、特急发文,要即收即办,从拟文到印刷不得超过8个工作小时。

  三、公文运转的管理

  办公室作为局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公文运转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公文及时、顺畅运转。

  各主管及分管人员拟稿要认真,严格审核、核对,并做好公文归档的保管工作。

  办公室和分管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完善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确保公文运转的安全、保密。

  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公文运转的检查,对延误公文传递,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文处理的,要通报批评。办公室要加强公文的归档管理,分类管理,分类归档,年底要按档案规定及时交县档案馆保存。

  学习制度

  一、局领导要加强对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要结合工贸工作实际,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理论知识研讨会议,专题分析和研究职工理论的学习事项,办公室要认真组织,使理论学习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布臵,做到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

  二、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局全体干部和职工政治学习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或撤销。学习分别以各业务主管进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由办公室组织。

  三、要把理论学习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思想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四、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学习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不得少于2篇;科级以下干部学习笔记不

  得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不少于1篇。

  五、建立述学制度,各业务人员要结合半年或年终总结时,在局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述学,总结自己的学习情况,在召开民主评议会上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评议。

  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业商贸局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介绍信使用和管理的严肃性、安全性和规范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局里党、政、工印章和内设机构印章,全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除会议纪要外,对外发出的公文都要加盖局行政印章,各内设机构的发文加盖机构印章。

  三、联合发文,用印时除检查是否经过局领导签发(或会签)外,还须经办公室检查原稿与印稿是否一致,经核对一致后方可用印。

  四、重要的非正式公文用印,必须进行登记,经局领导同意签批后方可用印。

  五、印章要盖的端正、清晰,位臵要骑年压月或盖在指定位臵严防错盖、漏盖。

  六、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奖状、证件、许可证等一切空白表格及纸张上盖印。

  七、对企业需要加盖印章,根据企业上报材料,经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印。

  八、印章用毕后应随时入柜上锁,妥善保管。

  考勤制度

  一、各业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进行登记,办公室设立公务外出登记簿,并负责进行登记。局长外出,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局里事务,以防延误工作。

  二、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主管局长批准;二天以上由主管局长签注意见后,经局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经局长审批。请假人必须于当天将请假条交办公室,以备考核入档。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办公室将视同缺勤论处。请假者不得随意

  超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满前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否则也按缺勤论处。假满返回单位后应及时销假。

  三、实行上下班签名制度,办公室在每天的上下班签字汇总表上,应将出差人员、请假人员、无故不到班人员核实清楚,并写明原因,月底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入档,做为提升干部的依据,同时,实行局领导定期不定期查岗制度,凡检查发现有擅自离岗,根据情况查明原因,由办公室处理。

  四、工作人员全年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全年请假累计30天以上者,或者全年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不得享受局里的福利待遇,不得评局任何荣誉,并按不合格公务员上报有关部门。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费用实行双线管理,指标控制。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的费用指标执行,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费用开支坚持一个口子出,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各项支出都必须有合理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和办公室的签名,局长审批后方可付款,不合理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四、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计划进行采购。严禁自购、自用、自批、自报。

  五、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来局宾客就餐招待标准、陪人范围等都必须由办公室办理,经局长同意后,按标准、范围执行。

  六、报帐人员对帐上的资金要随时掌握,并报局长,对从帐上支付任何项目,必须经局长审批,否则责任自负。出纳人员对现金帐务必须有登记,做到月清月结。

  七、机关财产每年由办公室清查一次,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者,按其损坏程度由责任人予以赔偿或自费修理。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安全,减少费用,特制订本制度。

  1、每次出车必须由办公室登记,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2、凡用车者必须说清用车事由及目的地,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3、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如私自借与他人造成事故

  及损坏的,一切责任自负。

  4、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自行出车,自行出车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车辆需保养维修时,由办公室提出维修意见。1000元以下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维修。

  6、驾驶员要勤俭节约,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确保行驶安全。

  信访接待制度

  一、坚持优良作风,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热情接待服务职工、群众,耐心细致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坚持服务,又敢于碰硬,有主见、敢作为,做实事、办好事,对职工检举、揭发本企业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害职工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局领导及局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要求和其他信访事项以及上级机关交办信访事项,局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听取,热情接待,并作好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事项局工作人员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三、对本局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四、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来信来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五、对各级行政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六、接待人要做好信访接待记录。

  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局领导、办公室、各业务负责人组成。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

  定。

  2、时间安排。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上午8:30分在局办公室召开,因故可以临时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经济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市局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3)审定经济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讨论和审议有关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经济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讨论研究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关事项;

  (7)讨论决定各科室的业务分工;

  (8)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要求

  (1)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定签发。会议纪要发各相关部门落实。

  (2)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3)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二、局务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局全体工作人员。

  2、时间安排。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局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下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重点;通报有关

  全县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4)讨论和审议有关经济工作规章制度;

  (5)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务会议议程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2)需要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前送办公室。

  (3)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三、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题工作。

  2、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牵头科室整理,送会议召集人签发,并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四、会议纪律及有关规定

  1、局领导不能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须向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4、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关机的,应把响铃声设臵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

  5、会议地点,除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以上各类会议的会场均设在局五楼会议室。

  6、会议形成的各项决定,由会议确定的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委扯皮,拖延不办。

  7、会议内容未公布之前,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不得泄

  密,散布会议内容。如有违反会议规定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

  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干部十条纪律

  一、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者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二、不准违反保密纪律,泄露机关、部门有关工作的秘密,不准泄露会议讨论的有关内容,不擅自翻阅文书档案材料。

  三、不准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机关、部门的影响,在下属单位、企业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加有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五、不准参与赌博、酗酒滋事。

  六、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的各种钱物,办理私人事项。

  七、不准干部职工在企业中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取酬。

  八、不准参与派性,不准拉帮结派,不准乱议论人,拨弄是非,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

  九、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杜绝上班时间闲谈、玩耍或到其他办公

  室闲逛等;

  十、不准利用职务和身份之便,在未经领导和组织允许之下,借公差旅游和公车旅游。

  干部十条标准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邓小平理论、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努力献身现代化建设,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备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力素质,有实践经验,有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反对能力平庸,不学无术,反对骄傲自满,夜郎自大。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勤政为民,公道正派,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反对官僚主义。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坦荡胸怀,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反对自由主义。

  七、自觉维护党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八、坚决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作风

  过硬,形象良好。反对以权谋私,吃喝玩乐;坚决杜绝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生,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

  九、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勇于吃苦,乐于奉献,主动工作,扎实工作,杜绝指手划脚,虚假浮夸和消极应付现象。

  十、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服从组织,服从领导,服从大局,服从工作。克服本位主义和名利思想,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廉政建设十项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三人”联签制度,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联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严格按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执行。

  二、来客接待制度。来客接待实行“三单一票”制度,即:来客登记单、来客接待单、菜单和发票相一致。严格履行接待手续,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不得超标准执行。招待费严格按照限额管理执行,凡因争取项目资金的招待费用要单独列支,加以说明。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坚持做到“五个一”,即每年安排部署一次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听一次分管领导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课;对负责范围内新任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两个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措施加以整改。

  四、物资采购制度。在购买固定财产时,必须先向县纪委打报告,征得同意后,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购买。

  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三项报告制度,个人婚丧嫁娶、外出学习考查、单位工程建设、维修、购臵固定资产、小汽车等必须先向县纪委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施行。

  六、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人事调整、重大事项等都应列为公开内容,每月必须公开一次,必须有专人负责。

  七、效能建设制度。全面推行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抓好落实。

  八、党风廉政教育制度。“一把手”必须做到“六个一”即:有一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安排;制定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写一份党

  风廉政学习体会文章;组织观看一部反腐警示片;搞一次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

  九、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清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述廉,原则上每年一次。

  十、“一把手”监督制度。重点抓好“一把手”的思想作风监督、重大决策监督、组织人事纪律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廉洁自律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内部互通情况制度,切实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职业道德规范准则

  一、工作不越位,凝心聚力,团结协作;

  二、履行不专断,服从上级,按章办事;

  三、办事不拖拉,各司其职,共谋发展;

  四、负责不推诿,不等不靠,积极主动;

  五、不用人唯亲,以诚相待,实事求是;

  六、真抓不空谈,脚踏实地,求真务实;

  七、进取不守旧,解放思想,励志创新;

  八、奉献不计较,忠于职守,埋头苦干;

  九、为公不徇私,秉公办事,一身正气;

  十、勤政不腐败,严于律已,两袖清风。

  公务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公正廉洁,克已奉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创建“五型”机关

  五不让守则

  不让领导布臵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文稿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外来办事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五项制度”:-21-1、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2、实行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争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3、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

  4、坚持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

  5、严格执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五个不准”:

  1、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

  2、不准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投资者批准,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

  3、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办企业,提供使用和优惠条件,从事可能有损该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4、不准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准接受、指使、强令财会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帐册以外的任何帐册;

  5、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22-

篇三:支部党风廉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度

  目录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二、廉政党课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四、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第二章党内监督制度

  五、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七、党务公开制度

  第三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八、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九、廉政承诺制度

  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一、述职述廉制度

  十二、谈话制度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十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十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十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十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一、努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切

  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

  四、每周五下午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五、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政工科负责,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办公室负责,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另外,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

  七、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测试,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

  八、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交局办公室存档或编印成册。

  九、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十、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路行业尽职尽责,争做贡献。

  二、廉政党课制度

  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有时与政治学习一并进行,由局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预先指定专人备课,教案写好后,经领导审定方可授课。党课报告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抓好选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还可以是国外国内形势方面的教育等。但是,选课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

  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把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去,努力提高党员质量,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中发[1995]4号)、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局干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并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的要求,组织好培训。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

  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为我委局又好又快发展缔造坚实的思想基础。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内容要精、要管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确保学有成效。

  二、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当前,尤其要注重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2、法律、法规;

  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结合我委局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

  三、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内

  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

  四、培训、学习要求

  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

  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

  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

  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

  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

  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

  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

  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

  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

  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

  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

  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

  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组织评议的程序是: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和主要领导考评打分,查看有关资料,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评议,综合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报告。第五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

  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

  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5、讨论审议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机关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如基本建设、福利、重大财务开支等;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

  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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