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全文)

时间:2022-06-24 15:0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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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全文)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4篇

第一篇: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

复活读后感1000字

篇一:复活读后感

《复活》之读书心得

第一次看见《复活》这个名字以为就是常说的人死而复生,但是读完之后才知道所谓复活是指人心灵上的复活和精神上的复活。

本文所描述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代诱奸圬丝洛娃(卡秋莎)之后并将其抛弃,多年后当卡秋莎被污入狱而聂赫留朵夫当陪审员,并最终无法忍受良心谴责而帮卡秋莎翻案并使其复活的故事。聂赫留朵夫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卡秋莎时感到恐惧,一方面是能够使他荣耀的身份事业,一方面是良心的不安,他该何去何从?他犹豫过也后悔过,但当听到卡秋莎被判刑四年时他彻底觉醒了。他说:“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一个真正的圣洁的我,当你在写日记时,面对的便是心灵深处的那个自己。”于是他去狱中向卡秋莎请求原谅,然而现在的卡秋莎并不为沦为妓女而难堪,甚至以此为荣,她恨聂赫留朵夫,恨这个给了她美好而又毁了她一生的男人。面对卡秋莎的指责,他后悔过帮她,但最终坚持自己的努力要复活卡秋莎的心。

聂赫留朵夫东奔西走,宁愿抛弃名誉地位,丢掉荣华富贵。自此他发现整个社会都是黑暗的,在封建的社会里,凡是人们认为重要的美好的事物,往往都是卑鄙龌龊、不值一提的。在这个托尔斯泰创造的社会里,人人都看重利益,秉承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仰。因此当聂赫留朵夫把土地免费送给农民时,,换来的是大家的怀疑与讽刺,因为没有人相信这个社会会有这样不爱惜利益的人。最后聂赫留朵夫厌恶社会的一切因为他明白了正是那些有罪的人想去纠正罪恶。

从前朝气蓬勃、直爽自豪的聂赫留朵夫变得虚伪,而今他又重新认识了自己,他复活了,成了一个新生的人。他的坚持捂热了卡秋莎的心,不知羞耻、卖弄风骚的卡秋莎也复活了找到了曾经那个热情、纯洁的自己,并且经过聂赫留朵夫的努力卡秋莎终将没有被判刑四年。虽然卡秋莎为了聂赫留朵夫的未来而没有答应嫁给他,但两人也终将迎来全新的未来。

别人如何评价自己并不重要自己可以欺骗他人,可是自己却欺骗不了自己。聂赫留朵夫和卡秋莎体验到了新生的庄严和喜悦,而读过《复活》的人也体验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个我,无论身处何处,都要学会直面内心,寻求最真的我!

篇二:复活读后感

《复活》读后感

长篇小说《复活》(1889~1899)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情节的基础是真实的案件。贵族青年聂赫留道夫诱奸姑母家中养女、农家姑娘卡秋莎·玛斯洛娃,导致她沦为妓女;
而当她被诬为谋财害命时,他却以陪审员身份出席法庭审判她。这看似巧合的事件,在当时社会却有典型意义。

小说名曰《复活》顾名思义,其中必有人“复活”。那幺“复活”的人究竟是谁呢?是聂赫留朵夫?还是玛丝洛娃?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对此,评家众说纷纭,不过,细品全书后,就会有所知晓。

聂赫留朵夫品性善良,且有抱负。他对自己所拥有的贵族特权极为不满,把名下的那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起初,他对姑母家的养女卡秋莎*玛丝洛娃的爱是真诚的。后来,他参军当了军官,军营生活却使他堕落成为一个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诱奸了自己当初曾热恋过的姑娘。此后,他在罪恶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法庭上遇见卡秋莎之前,他正与一个有夫之妇私通,同时又有一个贵族小姐求婚;
此外,他已放弃否定土地私有的理论,准备接受母亲的大家遗产。在法庭上和卡秋莎的不期而遇,极大地震撼了他的心灵,尤其是她被判苦役后发出的哭声,更是触动了他那似乎并未完全泯灭的良知。他痛悔过去的劣行,开始走上精神“复活”的道路。

为了赎罪,聂赫留朵夫多方替玛丝洛娃奔走上诉,并打算同他结婚。比如,他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感到不满并持批评态度;
对他曾想与之结婚的贵族小姐及其一家人的庸俗和虚伪心生厌恶。对他探监时耳闻目睹的专制制度的黑暗更是深恶痛绝。于是,他的精神“复活”进入了第二阶段,即从对自己的罪恶的认识上升到对整个统治阶级的认识,从对玛丝洛娃一人的同情转到对整个劳动阶级的同情。这时,他头脑中的贵族阶级思想逐渐为宗教制农民思想所代替。他认识到,农民贫困的根源就在于土地被地主阶级所霸占。于是,他身体力行,把自己的土地分给了农民。应当说,在这一点上,“忏悔”的贵族聂赫留朵夫大大超越了他的前辈——《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玛丝洛娃的上诉被驳回,聂赫留朵夫对统治阶级及其法律的本质的认识也达到了一定的深度。他的精神逐渐“复活”,伴随玛丝洛娃踏上了去往西伯利亚流放地的遥远路程。

在西伯利亚的三个月,是聂赫留朵夫彻底醒悟的三个月。他最终认清了统治阶级吃人的本质,然而令他苦恼的是,他非但看不出任何可以战胜它的方法,甚至连该怎样做才可以战胜它也不能理解。无奈之中,他拿起了《福音书》,不料却从中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为了摆脱苦难,惟一可行的方法便是在上帝面前永远承认自己有罪,因而既不可惩罚他人,也不可纠正他人。聂赫留朵夫从此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他的精神和道德“复活”了。同样,女主人玛丝洛娃也有她自己的“复活”历程。不过,她的“复活”却完全没有聂赫留朵夫的那种赎罪的味道。当聂赫留朵夫第一次探监时,她所“复活”的仅仅是她当初的那个清清白白的自我而已,她那时仍处于“堕落”之中。她习惯性地冲他媚笑,还索要卢布。聂赫留

朵夫第二次探监时,特意向她表示忏悔,并提出同她结婚的要求,这一切引起玛丝洛娃对往事的回忆和对他的仇恨;
回忆的大门一经打开,玛丝洛娃便逐渐从浑浑噩噩的生活中苏醒过来。聂赫留朵夫第三次见她时,她同以前相比已经判若两人。聂赫留朵夫在日记中说她正在“复活”,的确不无道理。不过,玛丝洛娜的“复活”虽始自聂赫留朵夫的“忏悔”所引起的对美好往事的回忆,但她的最终完成却是在她流放地的政治犯接触之后。她受到这些品德高尚的人的影响,学到了他们敢于为理想献身的精神,尤其是西蒙松对她的发自内心的爱情,更使她意识到了人的尊严和自身的价值。她重新爱上了聂赫留夫,却不愿因此耽误他的前程而甘愿同西蒙松结合。少女时代的卡秋莎终于回归。她的纯洁的道德也失而复得。玛丝洛娃在精神上彻底“复活”了,或者说她得到了完全的新生。

读完《复活》之后,我终于有所了解,终于明白了为什幺命名为《复活》。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有罪吗?其实,他们并没有什幺错,关键在于这个社会,当时的社会是一个浓厚的利已主义社会,土地私有制的阶级社会。这个社会造就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为了生活,不得不适应于这个社会,不得不屈服于这个社会,聂赫留朵夫本来是一个善良的人,起初他认为精神的生命是真正的自我,而这却不被周围人认可,反而遭到嘲讽。比如,每当聂赫留朵夫思考、阅读、谈论上帝、真理、财富、贫困的时候,他周围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不合时宜的,而且是有点儿可笑的,母亲和姑姑会以一种温和的嘲讽的口吻称他为我们最可爱的哲学家;
可是当他读长篇小说,说淫秽的话语,上法剧

第二篇: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

《民法典》读后感

千呼万唤,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民法,是调整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称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它。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商鞅变法,今有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时尚尖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

第三篇: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四)老奶奶摔倒了扶不扶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1:“小悦悦”事件

简介: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柜车碾过。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件发生的后几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都选择离开。最后,一位拾荒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小悦悦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脑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脑死亡。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0时32分离世。

案例2:著名的彭宇案

简介:本案是指2006年11月20日早晨,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

一审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彭宇上诉。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
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
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一审民事判决。和解撤诉之后,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意义:现实社会中,“扶不扶”、“救不救”一度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已成社会的痛点,好人“出手”之前会经受“灵魂拷问”。由于救人之后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好心人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民法典一锤定音:见义勇为,免责!

第四篇: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读后感1000字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抛物、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体现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解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加强民事立法相关活动和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尺标,我们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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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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