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日常谈话制度(完整文档)

时间:2022-08-03 19:50: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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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日常谈话制度(完整文档)

 

  “日常谈话” 制度 为进一步抓好党员、 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构建监督预防体系,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中有关谈话和诫勉的要求,结合我部门的实际情况, 对建立“日常谈话” 制度。

  一、 “三项谈话” 制度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为依据, 按照立足教育, 健全制度, 着眼防范, 主动监督的要求, 从关心爱护干部、 严格要求干部出发, 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不断增强党员、 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预防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 谈话类型 谈话分三种类型。

 第一类:

 日常谈话; 第二类:

 任前谈话; 第三类:

 诫勉谈话。

  三、 谈话主体及对象 (一)

 “日常谈话” 制度的主体。

 第一类谈话:

 由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和领导班子组成; 第二类谈话:

 由部门的支部书记和分管领导组成;    

 (二)

 谈话对象。

 第一类谈话:

 为班子成员、 各党总支书记、 副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谈话:

 领导班子与部门负责人; 第三类谈话:

 为被举报或反映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 干部; 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 工作作风、 道德品质、 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

  四、 “日常谈话” 制度的谈话内容 (一)

 日常谈话的主要内容:

 了解该地区、 该单位、 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执行上海保障部党委决议、 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 所 (站)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学习、 思想、 工作和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二)

 任前谈话的主要内容:

 教育引导被谈话对象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增强纪律意识, 自觉遵守各种纪律条规、 廉洁自律, 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踏实干事, 正派做人。

  (三)

 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 履行职责、工作作风、 道德品质、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 帮助其认识错误, 查找原因, 敦促限期改正。

 对谈话对象提出的诫勉谈话要求和被谈话人的说明及表态, 应当作出书面记录, 经本人核实后, 由纪委留存。

 谈话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就存在问题写出整改意见报纪委。

  

 五、 谈话原则 实事求是, 坦诚相见; 突出重点, 平等交谈; 及时耐心, 针对性强; 与人为善, 关心爱护。

  六、 谈话时间 (一)

 第一类谈话:

 原则上一年一次。

 也可以根据开展工作情况,有选择、 有针对性地进行。

  (二)

 第二类谈话:

 凡新任命部门负责人, 在任职前进行。

  (三)

 第三类谈话:

 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安排进行。

  七、 谈话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为主, 集体谈话为辅的方式进行。

  八、 谈话步骤 (一)

 由纪委提出谈话方案, 经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

 对各谈话组提出要求, 确定谈话时间、 地点。

  (三)

 谈话领导要提前熟悉谈话对象的情况, 增强谈话的针对性。 (四)

 党委发出日常谈话通知, 谈话领导根据通知要求作出合理安排, 并提前通知谈话对象, 给予充分思考后, 进行谈话。

  

 (五)

 谈话时, 指定专人作记录, 并负责收集上报纪委。

  九、 “三项谈话” 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1、 日常谈话制度;    2、 任前谈话制度;    3、 诫勉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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