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08 1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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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1 2021 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2021 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第一年,全镇上下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镇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注重与农房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同步推进,突出“清脏、治乱、增绿、控污、出新”,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 1.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布局,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垃圾收集、转运队伍建设,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动态监管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面排查整治露天垃圾池,通过拆除、改造等方式,年内实现治理全覆盖。(责任主体:各村(居)、整治办、综管办)

 2.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现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推广“积分制”“红黑榜”等做法,引导农民群众分类投放垃圾,自觉爱护干净整洁有序环境。(责任主体:整治办、综管办)

 3.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立

 台帐资料,确保整治到位。严禁集镇污染、工业污染向村级转移。(责任主体:各村(居)、综管办、企服站)

 二、整体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效 4.巩固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成果,引导有条件的农户对已改卫生户厕自愿接通自来水或进院入室,重点推进主干道沿线规划发展村庄农户接水(进院入室)率水平。建立健全卫生户厕的维护修缮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年度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整村维护率达 30%(责任主体:各村(居)、整治办)

 5.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新建农村公共厕所 8 座,实现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以村(居)为单位,落实农村公厕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责任主体:各村(居)、整治办)

 6.协调各方力量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推动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衔接。(责任主体:各村(居)、生态办、整治办)

 三、加快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 7.完善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或规划。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大力培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 100%以上。(责任主体:各村(居)、生态办)

 8.加快村(居)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扩容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村(居)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8.3%。(责任主体:各村(居)、生态办、整治办)

 9.推进镇街污水处理管网向周边村居和自然村延伸,加快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向农户覆盖,提高农户受益率,全镇农户覆盖率达 30%以上。(责任主体:各村(居)、生态办)

 四、系统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效果 10.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行常态化管理。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特别是村庄河塘沟渠疏浚整治,加强农村生态河道和生态小流域建设,全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14.6 万方,建成农村生态河道 1 条。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等管护机制,注重植绿美化,保持岸坡整洁。(责任主体:各村(居)、水利站)

 11.以水体面积大、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和靠近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年内完成 1 条整治任务。(责任主体:各村(居)、生态办、水利站)

 五、全面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2.加快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培育壮大秸秆产业

 化利用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以上。(责任主体:各村(居)、农业室)

 13.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完善农膜管理和监测制度,加快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加大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促进地膜减量化,全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达 88%。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改善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化肥总用量、农用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 0.6%和 0.5%。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推广大田作物化肥、农药规模集采统一配送供应,全面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现镇域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 70%以上,推动落实经营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各村(居)、农业室、生态办)

 14.以镇街为单位整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生态模式,拓宽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5%。(责任主体:各村(居)、兽医站、生态办)

 六、统筹提升村容村貌水平 15.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其它一般类等村庄类别划定,稳步实施镇村布局优化。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的村庄规划工作机制,统筹生产、生活、生

 态空间布局,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主体:各村(居)、XX 国土中心)

 16.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以清除农村生活垃圾、清洁村内塘沟水体、清理空间杂物、治理村庄破败物体、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持续开展整治。聚焦规划发展村庄,以村(居)为单位,整村治理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废弃圈舍,引导群众自行拆除,彰显村庄清朗环境。新创建卫生村 4 个以上。(责任主体:各村(居)、农业室、综管办、水利站、村建站、XX 国土中心)

 17.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群众参与度高、交通区位便利的自然村开展绿美村庄建设,新创建省级绿美村庄 1 个。鼓励规划发展村庄建设小景观,提升村庄美感。(责任主体:各村(居)、村建站、XX 国土中心)

 18.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达到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按照“拆、清、新绿”要求,加大高速公路以及县乡主干道沿线全面整治力度,打造一批绿色生态走廊。(责任主体:各村(居)、农路办)

 19.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改造提升规划保留村庄。年内新增美丽宜居村庄 18 个。(责任主体:各村

 (居)、村建站)

 七、深化提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水平 20.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保洁、绿化、农村公共场所等环境“五位一体”管护模式,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年底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综合管护水平达到 90%以上。(责任主体:各村(居)、农业室、水利站、农路办、XX 国土中心、村建站)

 21.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结果运用,每月调度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市区督查、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措施、补齐短板。借助各级监管平台信息化手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监督。(责任主体:各村(居)、整治办)

 22.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组织的作用,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等村民自治制度,探索奖惩激励办法,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责任主体:各村(居)、民政办)

 八、协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合力 23.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办法,落实年度整治重点任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督查和调度。强化村(居)党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实化整治

 提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建立“快慢榜”制度,实行对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分层次考核排名。(责任主体:各村(居)、整治办)

 24.简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手续,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各村(居)、村建站、XX 国土中心)

 25.镇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指导各村(居)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扶持力度,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体:各村(居)、财政所、农商行)

 26.坚持点线面结合,大力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促进串点连线成片全域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达到整治提升标准的示范村予以奖补。(责任主体:各村(居)、整治办、财政所)

 27.深化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改善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在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定期观摩活动中,把人居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现场推进,促

 进比学赶超。(责任主体:各村(居)、宣传办、整治办)

 28.总结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主体:各村(居)、宣传办、农业室、生态办、村建站、综管办、团委、水利站、农路办、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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