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完整文档)

时间:2022-06-28 12: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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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完整文档)

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4篇

【篇一】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全力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组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围绕完善殡葬法规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两项职责,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殡葬领域整治行动中的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确保调处、防控双到位。各司法所、调委会定期研究分析涉及殡葬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预测预报,及时排查、化解,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
  结合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七月初开始,组织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对涉及殡葬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做好殡葬领域矛盾纠纷登记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防止激化升级;
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
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可能影响稳定的群体性问题,有矛盾激化苗头、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加强法律服务,合理引导诉求
  充分调动全区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为殡葬领域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群众在殡葬领域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集中走访,及时回答群众关切,对涉及到的殡葬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提供送法上门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QQ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及时解读殡葬惠民政策,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采取以案说法、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与殡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基层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殡葬工作,树立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篇二】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

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纪问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部署、整体推进

按照安徽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纪发〔201x〕x号)、**x市纪委监察局《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谯城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镇各单位要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专项梳理分析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等情况,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地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市、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针对重点整治的单位和人员及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和人员:镇、村扶贫相关责任单位;
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
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镇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二)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1.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2.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处弄虚作假,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为官不为,在脱贫攻坚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3.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查处失职、渎职及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

镇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将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做到真查、真纠、真改;
镇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依纪依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搞好问题线索排查,始终保持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

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重点问题,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整治。相关责任单位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全面排查、收集线索

相关责任单位要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各站所、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自行发现一批;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镇、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和邮箱,收集一批。线索排查重点是2015年以来反映涉农扶贫方面以及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线索。镇、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2015年以来在督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仔细甄别核实,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2015年专项治理后已经结案的问题线索不在此次排查范围内)。

四、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个“不放过”(有了线索不上报不放过,上报了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了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了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明确查办单位、责任人和查办时限,逐案对账销号,确保每件问题线索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切实做到动态清楚、分类规范、梳理清晰、处置得当。

五、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针对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镇纪委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成立 督查组,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镇纪委定期汇总分析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行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单位,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

六、分析总结、建章立制

各村、相关责任单位要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归纳总结重点单位和人员在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各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全市继续深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查哪些?

顶风违规违纪、工作效率低下都属违规违纪

“‘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顶风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工作效率低下,扶贫项目推进缓慢都是专项治理的重点问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中明确,将重点整治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态度,是否存在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是否存在落实不力、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分管负责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履责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以及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没有形成系统合力等问题。对口帮扶单位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是否存在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履职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该问责的人员(单位)没有进行问责,对群众举报推脱应付,甚至压案、捂案等问题。

顶风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三资”管理、产业扶贫等方面,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是否存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工作结合不紧密,深化治理“微腐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推进不力及采取强迫、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操纵基层换届选举、插手基层事务、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侵占集体财产等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漂浮的问题——

贯彻市委“全面落实年”、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重要决策部署不力,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在民主评议、财务报销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联系群众不深入、不经常,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等问题。

工作效率低下,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在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中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在状态,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局面,扶贫资金拨付下达不及时、资金沉淀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促检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各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拖拉,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怎么查?

强化重点督办、开展专项巡察

《方案》指出,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省纪委将2018年确定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的工作要求,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尤其是专项治理开展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坚持严查严办、严惩不贷。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区(市)县纪委监委要组织力量直接立案审查一批性质严重、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分片协作机制,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办案协作区,由区(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指导办案,通过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统筹整合乡镇(街道)监督力量,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办案末端力量薄弱问题。市纪委监委将视情况直接查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开发中失职渎职的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及有关职能部门,坚决追责问责。

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区(市)县纪委监委都要跟踪督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下沉一线,进行蹲点督办。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回访督改和反馈促建,综合运用发函督办、当面交办、约谈督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多轮次、滚动性督办工作。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采取当面交办区(市)县纪委监委、发函区(市)县党委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建立突出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对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区(市)县,直接约谈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办;对区(市)县纪委督办情况和乡镇(街道)重点问题查办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

同时,2018年,各区(市)县要完成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全覆盖巡察,要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定线路、不打招呼等方式,多轮下沉基层查访问题。市委巡察机构要针对扶贫重点区域和问题反映较多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

“我们将坚持‘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一体化联动监督模式,规范深化‘阳光问责问廉’工作。同时还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一竿子插到底,面对面向群众核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情况。区(市)县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督查,督查坚持全覆盖,重点督查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多但查处不力的地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在“清廉蓉城”网站设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发案地区(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组织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对收缴的扶贫领域违纪款,集中公开退还群众。

此外,《方案》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化扶贫领域“3+X”专项治理为重要契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全面落实年”、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强化履责担当,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全面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逐级压实责任,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区(市)县和乡镇(街道)党委和纪委发挥关键作用,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在全市统一部署要求下开展专项治理,又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总体目标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起底、大围歼,分层分级、分口分类进行专项治理,把专项治理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并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集中力量解决好扶贫领域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篇三】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

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扶贫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把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把握重点,统筹协调。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解决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法规制度有机衔接;
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实现教育、法纪、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要深入实际,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督办,掌握工作进度,督促落实。要把专项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范畴,认真检查考核。

(四)加强各项工作落实。1.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资金拨付是否缓慢、启动资金是否拨付随意的问题。资金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报帐材料是否存在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2.扶贫项目进度是否缓慢。对项目立项、审批的规范性进行审批,项目资金是否存在闲置的问题等进行清查。

3.结合扶贫移民局,对扶贫档案进行清查。重点整治档案不规范、不齐全、是否更新及时,收入台帐是否祥实、是否与贫户是否一样等,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协助乡与村、第一书记等工作人员及时纠正。

4.专项整治结果。根据3项专项整治,我局**年无扶贫项目资金,不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和扶贫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对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已及时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认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与县脱贫办在主动对接、及时沟通等方面有所欠缺,没有协同推进。三是因工作范围方面的原因,对扶贫工作还不熟悉,工作水平水平不高。

三、下步打算

1.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落到实处。2.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角度、多层次、多方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努力营造全区群众了解、关心、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浓厚氛围。

【篇四】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教师个人工作讨论交流材料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吉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7月到8月底集中2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影响服务环境和工作效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市领导“五访纳谏”、“络问政”,市活动办组织座谈会、专题调研,市委、市政府班子征求意见及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收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机关单位中存在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以及“中梗阻”问题。主要表现为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拖而不办、不给好处不办事、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机械地照搬照套政策等突出问题。不履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效能建设要求,执行力不强,对待群众办事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庸俗习气。
    审批环节过多,审批流程过于复杂,审批超时限办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门和单位没有按照新一轮简政放权要求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削减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没有将办事流程在单位站或办事窗口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批项目没有按规定时限办理,存在超时亮红灯的现象。
    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重复执法、以罚代管、搭车收费等问题。主要表现为部门和单位侵害公民或法人合法权益,利用行政职能对企业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搞变通,变着花样乱收费。提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向企业“吃拿卡要”。执法部门行为不规范,存在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现象,不规范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履行监管职能,出于部门或单位利益考虑,以罚代管、搭车收费。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测评,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每位干部职工要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改,自查自纠到位。在集中督查整治期间被查,要从严从重处理。
    集中督查整治。主要通过强化监督和查处达到整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途径。
    1.开展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市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明查暗访,主要针对违反工作纪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同时,加大电子监察工作力度。
    2.进行媒体监督。与市电视台合作,引入媒体监督,对市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及驻外办事大厅进行明查暗访,抽查服务项目,随机采访办事人员,实时报道服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选择1-2个执法案件进行跟踪督查,提高执法透明度。
    3.强化投诉查处。在畅通投诉渠道的基础上,按照“马上就查”工作机制要求,坚持“有诉必应、有应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的办理要求,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4.实行通报曝光。对集中督查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投诉件,进行深挖根源,剖析原因,严肃惩处,并通报曝光。
    巩固整改提高。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对自查、集中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通过整改来建章立制,实现发现一处问题,建立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管理的目标,并要举一反三,坚持边整改、边巩固、边提高。提供。专项治理告一段落后,市投诉中心要拟定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际,对我市的廉能问责有关文件进行修订。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将专项治理做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专题报告,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28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工作开展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顺利、有序、深入开展。
    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流于形式,防止走过场。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目标任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积极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加强服务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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