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2篇)

时间:2022-11-20 15: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2篇)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附件1  指标体系及申报说明  (一)指标体系  选定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创新活力、绿色动力、融资能力、  服务能力等6个一级指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2篇),供大家参考。

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2篇)

篇一: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附件1

  指标体系及申报说明

  (一)指标体系

  选定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创新活力、绿色动力、融资能力、

  服务能力等6个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和1项“一票否决”指

  标。其中,定量指标20个,定性指标8个;第16项指标为逆向

  指标,其余指标为正向指标;第29项指标为一票否决项。

  序一级号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性质

  权重(%)

  1

  每万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

  综合

  2

  民营四上企业数量

  实力

  3

  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民营企业数量

  (15%)

  4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上榜企业数量

  5

  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

  定量

  4

  定量

  4

  定量

  4

  定量

  3

  定量

  3

  6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数量7潜力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数量

  8(15%)单项冠军企业数量

  定量

  3

  定量

  3

  定量

  3

  9

  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

  10创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11活力创新创业载体数量

  定性

  3

  定量

  3

  定量

  3

  12(15%)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定量

  3

  —1—

  序一级号指标

  二级指标

  13

  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与区域GDP之比)

  14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15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绿色

  16

  PM2.5平均浓度

  动力

  17

  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率

  (15%)

  18

  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

  19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20融资风险补偿体系建设情况

  21能力金融辅导工作情况

  22(20%)金融创新情况

  23

  民营上市企业数量

  24

  建立政企沟通及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情况

  25服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

  26能力培训民营企业家数量

  27(20%)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情况

  28

  数字专员培育工作情况

  指标性质

  权重(%)

  定量

  3

  定量

  3

  定量

  4

  定量(逆向)

  4

  定量

  4

  定量

  3

  定性

  4

  定性

  4

  定性

  4

  定性

  4

  定量

  4

  定性

  4

  定量

  4

  定量

  4

  定性

  4

  定性

  4

  近三个统计年度内是否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约束

  一票

  29

  责任事故、重大产品质量事件、重大及以上突发环

  条件

  否决

  境事件、统计数据不实问题

  —2—

  (二)指标测算定量指标按步骤一进行标准化处理,定性指标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得出标准分,各个指标按照步骤二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每个县(市、区)最终得分。步骤一:对每个县(市、区)单项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每项指标的个体分数。计算公式为(功效系数法):正向型指标(即指标值越大,其个体分数越高)

  逆向型指标(即指标值越小,其个体分数越高)

  其中:Yi为该县(市、区)第i项指标的实际得分;Xi为该县(市、区)第i项指标具体值;Xi,max为该指标所有申报县(市、区)的最大值;Xi,min为该指标所有申报县(市、区)的最小值。

  步骤二:对单个指标得分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各县(市、区)所有指标的总体分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Fi为该县(市、区)总体分值,Yi为该县(市、区)第i个指标的个体分数,Wi为指标值Xi的权重。

  —3—

  (三)结果计算。将所有申报的县(市、区)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各县(市、区)已开展及今后工作举措情况,最终确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名单。

  (四)申报说明1.指标涉及数据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2.指标体系涉及的每个指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工作举措部分涉及的内容,需提供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立项手续等相应支撑材料。

  —4—

  附件2

  **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建设方案

  (模板)

  一、基本情况

  (一)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详细说明本地区的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已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详细说明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已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

  及取得的成效。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逐

  项说明指标完成情况,近三个统计年度内是否发生重大及以上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产品质量事件、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等情况。

  三、今后工作举措

  (一)发展目标

  根据指标体系,制定今后三年的建设目标,并说明可达到相

  关目标的主要理由。

  (二)项目储备及配套政策

  为支撑本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实施的项目,需逐项列

  —5—

  出基本情况、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技术水平、预期效益、拟配套的政策及资金等情况。

  —6—

  附件3

  信用承诺书

  我县(市、区)郑重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实施方案所列储备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可实施条件,申报的各项建设目标合理可达,无脱离实际、盲目扩大等情形。

  我县(市、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终止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并依法依规接受约束和惩戒。

  县(市、区)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7—

篇二: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鲁工信融〔2021〕226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市财政局,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根据《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和《整合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69号)等文件精神,确定对全省“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为保障风险补偿工作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止。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10月20日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目录总则管理职责和分工补偿对象、条件与程序绩效和监督管理附则

  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

  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优化融资环境,缓解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根据《山东省民营经

  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鲁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确定对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

  施风险补偿(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为保障风险补偿工作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设立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抓好贷款项目推荐和产业方向指导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服务,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制定特殊优惠信贷金融产品的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一般为全国性银行的省级分行和地方银行总行,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银行经营状况良好,拥有授信实力且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信贷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二)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三)合作银行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设立独立的审批人,给予独立的信贷规模,有独立的服务团队,有单独的信贷政策。合作银行负责本系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汇总统计、风险补偿申请、债务追偿等事宜。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贷款支持对象为经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企业,按照“互荐、共认”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银行相互推荐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项目,经共同认可后纳入贷款项目名单,动态管理。且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合规经营,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信贷等相关政策要求;(二)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三)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四)企业不存在与其它经营企业有互保联保关联,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五)银行机构因审慎经营、合规管理的其它条件。第五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合作银行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上市培育贷款,包括向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发放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性贷款。第六条风险补偿资金的申请和使用遵循“普惠高效、精准补偿、突出重点、风险分担”的原则,并实行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责:

  (一)负责牵头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库,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合

  作银行推荐项目;

  (二)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合作银行的征集和确定;

  (三)牵头拟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绩效评价相关制度,指导

  并审核确定合作银行风险补偿额度,负责对补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四)协调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相关问

  题。

  第八条省财政厅职责:

  负责及时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并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九条合作银行职责:(一)负责按照要求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信贷服务方案、开发专属产品;(二)负责贷款项目管理,按时报送贷款项目信息,并对报送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三)按规定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积极尽责开展已补偿贷款项目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四)其他按照规定应承担的职责。

  第三章

  补偿对象、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象为合作银行,不

  良贷款项目的补偿条件:

  (一)形成该笔不良的贷款项目符合本办法所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

  要求,且办法实施后新增的贷款项目;

  (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参考省级银行监管部门,人行、银保监发布的利率通报);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

  委托贷款、并购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

  第十一条不良贷款项目和补偿标准:

  合作银行开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本金逾期达60天或利息逾期

  达90天,合作银行启动贷款补偿追偿程序。对合作银行确认为不良的部分,给予

  贷款本金10-30%的风险补偿,其余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

  (一)信用贷款。主要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笔贷款(下同)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给予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30%的风险补偿。

  (二)上市培育贷款。主要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含)前为主的信用贷款,以与保荐机构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或辅导协议为依据,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给予该笔不良贷款20%的风险补偿。

  (三)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扩大产能投资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原则3-5年、最长不超过7年,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给予该笔不良贷款10%的风险补偿。

  第十二条补偿程序:(一)合作银行与项目库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由对接,企业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独立审核和发放贷款,做好企业融资服务,提高管理效率,防范贷款风险。(二)合作银行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逾期认定为不良后,应统一汇总系统内各分支机构符合补偿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并汇总报送省工信厅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风险补偿项目,向省财政厅提出风险补偿资金拨付计划。(三)省财政厅及时按照风险补偿资金拨付计划拨付资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直接将补偿资金用于冲抵贷款本金损失。在认定不良贷款责任人责任时,也应扣除财政已补偿的资金。第十三条风险补偿工作完成后,合作银行应采取措施继续对不良贷款进行追偿和风险处置,在追偿收回贷款本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追偿收回的扣除诉讼等相关费用的资金按照原比例、原渠道返还风险补偿资金。第十四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熔断机制,当整体贷款不良率

  超过3%,暂停合作银行新增贷款投放和风险补偿,并压降贷款不良率,符合标准后,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重启贷款业务。

  第四章

  绩效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

  〔2018〕34号),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合作银

  行按照各自职责,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及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财

  政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

  险补偿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补偿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对骗取、挪用贷款或者利用贷款从事其他与经营无关活动的企业,

  由合作银行中止对其贷款支持,并将企业和所有股东列入信用黑名单,协调领导小

  组永久取消其申请“专精特新”贷款资格。

  第十八条对经协调领导小组论证并认定,按照合法程序或行业管理相关规定

  开展工作,且严格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按国家、省相关容错机制不予追究相关单

  位及个人的责任,不影响绩效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2021年10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0

  日。

篇三: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鲁政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三个走在前”,聚焦聚力“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跨周期调节和政策统筹衔接,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包括《2021年政策包分类执行清单》和《2022年起实施的新政策清单》两部分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政策包分类执行清单

  一、2021年政策包中2022年继续实施的政策清单(一)扩大有效需求。1.设立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技改投资、民间投资、“四新”投资总量及增幅进行考核,给予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补短板项目建设。2022年一季度完成对2021年度考核并奖励到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将山东省现行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年底,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7万元/辆。扩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环卫、邮政快递新增及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3.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5%以上,相关部门据此进行竣工验收。(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在省内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原则上按照50公里间距建设充

  电设施;提高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建成公共充电站(桩)管理维护水平,确保充电桩完好可用率不低于95%,支持通过合作经营等模式降低充电设施运营成本。(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全省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5.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规范汽车消费贷款办理流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执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牵头单位: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7.加快实现雨污合流清零步伐,建立分年度额度梯次递减的激励制度,对2021年至2024年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现清零的县(市、区)进行奖补,奖补办法另行制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8.加大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信贷支持力度,对全省县城、县级市城区以及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市辖区,符合条件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择优给予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优惠利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

  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9.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

  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等。(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10.加大对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按户给予补助。(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11.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2.对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单列。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按照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

  13.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预算内资金,专项支持卫生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社会兜底服务等重大公共服务工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4.加快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用好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转型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按每张床位

  2万元、旅居型养老服务设施按每张床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省级基建资金予以配套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

  15.依托“山东家电消费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给予扶持,提升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6.大力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各市、县(市、区)根据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积极推广符合本地需求的“快交、快邮、快快、快商、快销”合作进村模式,对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由各市政府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和信息录入设备费用进行奖补,每个站点补贴不超过2000元。(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

  17.以快递进村单量、单件成本、派送距离和服务发生区域等为依据,按照补贴后市域内业务总体盈亏平衡和自主可持续经营的原则,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按照2021年每单不超过0.3元、2022年每单不超过0.2元、2023年每单不超过0.1元的补贴区间,由各市政府分年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差异化后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18.组织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2022年省级财政对评审合格并排名前5位的样板县,每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促进农村客运、货运、快递邮政融合发展,打通农民出行、消费“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19.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对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经评审合格

  并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20.省级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带动全省发放1亿元以上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1.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改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2.省级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打造“好品山东”“好客山东”,支持举办旅游发展大会,组织开展“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支持改善旅游设施,促进旅游消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3.运行好“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扩大数字文旅消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4.省级财政统筹安排6000万元资金,在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建设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开展体育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25.统筹资金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协调解决100个村庄发展乡村旅游项目、100条通往乡村旅游点道路和100个旅游民宿的建设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养殖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利用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整治和改造废弃土地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26.激励文化艺术院团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开展常态化演出,对省直艺术院团驻场演出给予成本性补贴,其中自有小型剧场演出每场补贴5000元,自有中大型剧场每场补贴8000元,使用非自有大型剧场演出的每场补贴1.2万元。建立省直文艺院团精品演出激励机制,对省直文艺院团组织精品剧目开展省内外展演给予奖励。(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27.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对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时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8.保险公司在“关税保”项下出现赔付损失,以省公司为单位,对年度赔付总额超过“关税保”年度保费收入150%以上、200%以下的部分,财政承担30%;赔付总额超过保费收入200%以上的部分,财政承担20%,单户保险公司最高补偿限额3000万元。对“关税保”项下赔付损失财政承担部分,省级财政与出险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29.对2021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给予单个航班最高5-150万元补贴,对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给予最高100-300元/吨航时补贴,对航空公司在山东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优化航空货运补贴标准,鼓励省内机场加密、增开北美和欧洲航线。(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0.扩大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和母婴用品、食品农产品等民生用品进口。对符合“十强”产业的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具体由各市自主确定并落实贴息资金,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贴息率可上浮5%。(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1.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自2021年起3年内,对山东建筑企业开展国家鼓励

  的境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出口特险(含特定合同保险和买方违约保险)和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的保费等,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单个项目保费支出的70%、每个保费缴纳年不超过15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保费补贴支持。(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2.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33.实施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机制,2022年安排10亿元,对综合评价得分前10名的财政困难县,分三档给予奖励(三档分别为前3名、4-6名、7-10名),奖励额度占资金总规模的20%;对单项评价得分前30%的财政困难县,分三档给予奖励(三档分别为前10%、11%-20%、21%-30%),奖励额度占资金总规模的80%。(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34.采取流量券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特色产品网络销售专项行动,分领域分场次开展直播订货会、采销对接会等活动,每年新培育1万户网络销售应用企业,对企业流量费用最高补贴3000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稳定经济运行。35.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再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36.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37.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

  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38.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全省港口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进出口货物不再征收港口建设费。(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山东海事局)

  39.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全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40.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41.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符合法定条件的免征契税;扩大税费优惠政策“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推行税收专家顾问与企业“一对一”直连服务模式;实施“一户一策”一揽子税费解决方案,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直达快享。(牵头单位:省税务局)

  42.降低国有企业混改项目进场交易成本,自2021年第二季度起,对公开进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混改项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再收取投资者任何费用,不再强制实行交易会员代理制。(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43.继续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继续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货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44.全面停征水利部山东黄河河务局系统、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系统的堤防(闸桥)养护费和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闸、二级坝闸坝维护费,减轻过往车辆通行费负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45.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允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规定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牵头单位:省市场

  监管局)46.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

  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47.畅通物流运输,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实现企业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提升海关“智慧查验”水平,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48.全面对接国际国内大型船公司,增加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协调船公司将其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投放,提高空箱储备。全面推行空箱快速验放服务,扩大“船到即放、船边直取”模式,推广“港内堆场直放”服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49.加大汇率避险政策及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管理产品宣传推广力度,督促指导商业银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避险方案,有效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纳入辖内金融机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明示贷款年化利率,降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三)加快动能转换。50.对符合全省产业布局和新旧动能转换“三个坚决”要求的“两高”行业企业,实施技术产品升级、环保节能改造、安全水平改造等不新增产能、不增加能耗煤耗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受“两高”项目准入政策限制,依法依规予以核准备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1.按照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总量将16个市划分为3个组别,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2项指标为依

  据,每月通报增长及排名情况。(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2.2022年,竞争性确定10个工业强县,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给予

  每县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县域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53.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引导科技企业用好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和科技增信评价体系,用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54.2021年1月1日起,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55.加大对创投企业支持力度,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对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由最高30%提高到40%,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由最高50%放宽至60%;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56.集中力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攻关,组织实施2022年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统筹安排60%左右的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新动能,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材料、生物工程技术、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57.从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集成电路专项基金,面向全球支持优秀科技人才联合山东省团队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

  别设立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专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的研发投入后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58.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攻关、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9.切实发挥“氢进万家”“北斗系统”、智慧化工园区等已启动实施的科技示范工程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适时再启动一批“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60.强化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61.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改革,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其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62.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使用省级编制“周转池”;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后,与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省级财政统筹给予15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3.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对当年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创业项目入选者及其所在企业,投保高层次人才人身保障保险和创业企业研发补偿保险

  的,试点市市级财政给予全额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企业和个人年度总保额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和300万元。坚持随保随补,投保后一个月内补贴到位。(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市)

  64.加快推动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发展,大力培育市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对考核评价优秀、良好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65.大力支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在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支持企业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科研团队最高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1.5倍予以奖励,对获得省级奖项的科研团队最高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1倍予以奖励,奖金列入工资总额,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6.支持省属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省属企业,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限制。(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7.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排名前两位的省属企业,省级财政对省属企业“双招双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68.自2021年起,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激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69.支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自2021年起,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山东省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山东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

  元。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对企业产生的新增财力,由企业所在地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70.深入推进景区“管委会+公司(基金、行业协会、理事会)”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1.梯次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创建工作,对新入选国家级海洋牧场的给予1700万元以上中央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72.对经国家批准的远洋渔业基地,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给予每个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批准建造的南极磷虾船,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基础上,省市级财政联动再给予每艘3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73.对在山东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74.将淡化海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75.针对现代渔业、海水淡化、深海开发等领域“卡脖子”技术,编制核心技术动态清单,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年度给予重点支持。完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政策,涉海企业牵头建设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可依托省内用人单位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和人才工程,并根据期满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引才用才奖励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76.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77.整合胶东半岛地区热力市场资源,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核能供暖。青岛、烟台、威海3市将核能供暖纳入城市供暖规划,3市参照不高于“煤改气、

  煤改电”清洁供暖补贴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核能供暖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78.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对试点县规模化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对项目接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动光伏发电就地就近消纳;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贷款规模,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79.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80.对于获批省级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的环保企业,以项目竞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81.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开展6-8个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82.实施智慧社区(村居)建设突破行动,2022年年底前,支持建设12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村居)。(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83.对新建主要覆盖产业园区、服务大中型企业,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5G基站,省级财政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或采取共建共享模式的联合企业最高补助1500万元,单个企业不得同时以独立和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8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行动,对列入培育行动的电商平台,择优选择10家给予政府扶持,省级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左右经费补助。(牵

  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85.开展专利保险扶持工作,对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按照实际投

  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于高价值专利和企业投保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上浮10%,最高补贴50万元。对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四)强化要素保障。86.建立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小微企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指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强与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及其体系成员的业务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担保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提供全额再贷款支持,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为“三农”主体、小微企业提供年利率不高于5.5%的信贷服务。鼓励各地立足自身优势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特色种养业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87.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利率情况开展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档次予以通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88.创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推动省融资担保集团探索“网商保”批量化担保业务,将临沂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涉农担保贷款(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全部纳入再担保分险范围。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棚改、农村路网等公益、半公益项目的融资模式。(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市)89.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供应链票据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90.省级财政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同比增速前20名核

  心企业、商业汇票签发量同比增速前2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降低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签发量前20名企业,以及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91.健全市场化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发挥4亿元省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粮食提供融资增信。(牵头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

  92.开展大蒜、蒜薹、马铃薯、辣椒、生姜、大白菜、大葱、生猪等省级特色品种目标价格保险,2022年为农户提供不少于50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93.实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对入选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4.对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的省内企业,将其碳排放权纳入抵质押融资担保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95.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建立省级绿色金融项目库,优选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以及碳减排、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相关领域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6.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对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做好“两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一致性处理,全力保障省重点项目落地。支持各地建

  立项目清单制度,对市、县(市、区)新旧动能十强产业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纳入“两规”一致性处理范围。对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国家相关部委规划、省级以上立项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规划用地规模省级全额配给。对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市、县(市、区),每年可按照2019年下达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允许各市通过盘活存量用地,扩大新增建设用地预支规模。(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97.实施重大项目新增指标提前预支政策,在国家明确2021年新增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前,对符合拿地条件、急需开工的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20年各市核补指标的50%以内。(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98.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政策,下达比例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量基础上再增加10%,并根据项目用地需求适时调整,增加“增存挂钩”核补指标数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99.自2021年起,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各片区(青岛)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00.进一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乡村振兴板挂牌融资。建立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专项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不少于1000家,强化培育培训服务,帮助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并对专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精准辅导。(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01.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在“十强”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

  领域,对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由省政府统一进行表扬,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级留成部分,由市县级政府全额予以奖励。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支持各市面向高层次人才,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支持各市通过新建人才公寓或统筹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等资源,针对不同层次人才,配套完善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和服务机制,宜租则租、宜补则补,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由省政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2.允许“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按规定标准减半征收。结合工艺特点,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3.对各市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制造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4.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在出让期间内可以调整至最高年期。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以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05.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五)社会民生事业。106.市、县(市、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各地可按照学历层次等因素分级确定补贴标准,每上调一级上浮标准应不低于50元/月;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员工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107.将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享受要素保障相关政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08.2022年,完成200所中小学校主体建设,确保大班额问题动态清零、不再反弹;完成200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牵头单位:省教育厅)109.对所有来鲁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高端人才的子女,就近就便安置到优质学校(幼儿园)就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110.深入推进省疾控中心和济南、青岛、淄博市疾控中心以及济南市章丘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滕州市、邹城市、肥城市、单县疾控中心改革试点。(牵头单

  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111.在16市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省直职工长期护

  理保险制度,解决省直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112.2021年起,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普遍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持续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友善环境整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13.安排专人及时办理来鲁参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手续,提供从参保到就医购药“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实行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门诊、住院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114.2022年,继续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善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省级财政对村级主管网及以上工程建设改造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115.省级财政根据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覆盖率,按照农村户厕每户每年30元、农村公厕每座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列入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市、区),由县级财政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管护平台建设、抽粪车配置维护、管护保洁人员工资、户厕抽粪费用等。(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16.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产生收益向村集体成员倾斜。(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17.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全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和700元。(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118.2022年,在产粮大县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达到每亩950元、1150元、950元;在商河县、惠民县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玉米收入保险保额达到每亩1000元。(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银保监局)

  119.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超过80%,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开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双全双百”工程,将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单一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集成服务和并联审批;加强惠企政策优化集成,实现惠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120.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电子卡包”,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执法检查等领域,不再提交各种证明材料。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121.对因公出国审批、护照、签证、来华邀请、领事认证、APEC商务旅行卡等外事业务,一律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省外办)

  122.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精简落户手续,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2022年不再延续执行政策清单2022年不再延续执行政策清单共包括2部分:一是因年度工作已完成、政策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再延续执行、政策退出,共31项;二是因政策整合、完善提升等,纳入新政策清单,原政策废止、不再延续执行,共26项。(一)政策退出清单。1.对年度创业投资实际募资额和实际投资额加总排名全省前3位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创业投资等

  方面支出。2021年一季度落实到位。2.对纳入2021年国家级步行街试点的市,省级财政奖励200万元。3.2021年1月底前印发实施省重点项目名单。一季度,新开工省重点项目354

  个(其中省重大项目149个),完成投资300亿元。4.2021年,实施位山、潘庄、小开河、韩墩等4处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葛

  店、胜利、东水源等10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省级财政补助1.3亿元。5.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

  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5分。6.2021年1月底前,完成全省汽车产能调查。3月底前,出台汽车产能整合办

  法,对汽车产能实行减量整合、逐年退坡,2021—2022年,减量置换比例为10%。将产能利用率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列全省后5位的企业纳入特别关注,对符合“僵尸企业”标准的汽车整车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破产清算,注销企业和相应资质。

  7.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2021年一季度落实到位。

  8.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提升普惠金融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2021年一季度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较2020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9.2021年为5G基站运营商压降进场租金8000万元,完成直供电改造1.5万个,减轻电费负担1.4亿元。

  10.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省级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11.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鲁产精品”馆,将商城内鲁产产品直购限额标准由30万元提升至400万元。

  12.启动第一批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区建设,集中培育“文旅康养十强县”。在全省开展100家革命场馆特色展陈、100个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建设、100款红色文创展示推广、100家研学基地红色游、100条红色旅游线路推广、100场精品剧目演出等系列活动,拉动文化旅游消费。

  13.启动“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各市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丰富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以及教育、文化、娱乐、健身、医疗、康养等便民业态,一站式满足居民生活和服务消费需求。2021年对“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明确、改造提升效果明显、社区覆盖面扩大、拉动消费作用突出的前3个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支持。

  14.在县域开展外贸高质量发展区建设活动,2021年认定10个高质量发展区,每个支持100万元。

  15.认定10个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区,每个创新区省级财政支持100万元。16.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延长电动公交汽车低谷电量奖励政策执行时间,对2021-2023年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分别给予0.91千瓦时(2021年)、0.78千瓦时(2022年)、0.65千瓦时(2023年)的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降低电动公交汽车用电成本。17.开展“好客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零元办卡”活动,省级财政、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共同对办卡费用进行补贴,主题信用卡享受全省130家以上加盟景区首道门票免费、二次消费折扣及消费积分、分期等专属权益。

  18.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用户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其电力储能技术装置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含税)。

  19.开展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对新列入试点的步行街,每条给予100万财政补贴,2021年底前全省试点步行街数量达到30条左右。

  20.实施促进服务性消费正向激励,2021年度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幅度排前五名的市,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第一名1500万元,第二名1000万元,第三至五名各50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

  21.2020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备付能力的统筹地区,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2.对5G套餐优惠和普及力度大,年度新增用户数量超过500万户的基础电信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23.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21年,对验收合格的新建设施,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设施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建设冷藏保鲜设施1500个。

  24.提高最低工资标准,9月底前省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

  25.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6.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7.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8.依据2021年全省农民实际种粮面积,向实际种粮农民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29.设施农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由乡镇政府审查备案即可使用土地。

  30.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作用,各市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可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创业担保服务,每年扶持不低于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

  31.每年按照升规纳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培育数量及增幅,以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质量等,对县(市、区)实施综合评价,省级财政对评价结果前3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纳入省级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名单的企业,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投资支持。

  (二)完善提升纳入新政策、原政策废止清单。1.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位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服务山东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10-30%给予奖补,最高200万元;对新增带动提升企业数量前5名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各类试点示范项目,投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复合增长率10%以上的,通过竞争方式给予技改贴息或股权投资支持。对年度新增重点工业设备上云1000台以上、新增上云上平台企业3000家以上的市(不含青岛市),给予最高500万元“云服务券”补贴。对承建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以及可

  连接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设备上云数量较多的市(不含青岛市),奖补额度最高1000万元。

  2.省级设立重大项目要素收储交易专项基金,2022年安排3亿元,根据能源消费指标、煤炭消费指标结余情况,支持开展能耗指标收储交易,推动重大产能布局调整等项目建设。

  3.支持企业新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省级重大工业技改项目,项目竣工投产后,省级财政按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4.2021年第一季度,分解下达620万亩(不含青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66万亩。省级财政补助24.8亿元,并于一季度下达到位。

  5.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各市(不含青岛市)改造老旧小区57.8万户,2021年较2020年增加10.3万户。

  6.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发展,推动建设30个左右省级绿色数据中心。

  7.省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1年底前,90%的市和70%的县(市、区)达到省级三星级以上,形成500个以上服务民生的应用场景;打造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基本实现20人以上的自然村4G网络覆盖。

  8.加快实施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支持山东省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与纺织、机械、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共建专业性子平台,面向全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大宗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消费品等重点工业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对建设成效显著、电子商务交易额领先、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居前的平台,纳入工业互联网财政支持政策范围。

  9.加大重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亿元,综合采取股权投

  资、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其中,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财政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扩大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对在建项目予以财政贴息方式支持,省级财政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直租设备、属于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视同银行贷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市、县(市、区)对省级财政支持以外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10.加大智能化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亿元,综合采取股权投资、财政奖补方式,重点支持企业在建或新开工的,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建设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等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11.加大对5G工业应用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重点企业工业设备上云和企业上云,激励各市培育打造5G行业应用场景和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对出台5G基站建设奖补、电价补贴等政策,并超额完成5G基站建设年度任务的市,纳入工业互联网财政支持政策范围,上浮“云服务券”奖励额度20%。

  12.加大城市更新投入,统筹60亿元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安排7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3.将工业副产氢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购置新增氢纯化设备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重大技术改造财政激励政策范围,省财政按银行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5%,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14.2021年安排10亿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每个“十强”产业中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奖励

  200万元。对主体税收增长较快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按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含)以内、5个百分点以上给予奖励,最高可按上缴省级税收增量50%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企业的奖励资金,2021年一季度落实到位。

  15.2021年,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生物育种平台建设。省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支持发展粮食种业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

  16.2021年将省级涉农资金切块分配,与市县统筹安排使用,支持新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改造提升5000公里(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6米),实施养护工程1.8万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桥70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3000公里。

  17.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2021年认定5个跨境电商平台、1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20个公共海外仓,每个主体省级财政最高支持50万元。

  18.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对省级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省级财政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对拟上市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辅导。

  19.围绕集聚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省级数字产业园区,2021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资金,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分别给予支持。

  20.开展千兆城市建设行动,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2021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千兆宽带用户达到80万户,千兆接入能力覆盖县级以上城市所有住宅小区,1个以上城市达到千兆城市标准。加大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力度,2021年年底前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21.根据困难群体就业情况,动态调整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岗位待

  遇。22.对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1月出台综合评价办法。

  23.完善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奖励政策,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机构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等活动,根据通过公共服务实现的落地项目投资额、技术交易额、龙头企业新增省内配套额、供货合同额、人才招引数量及质量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机构建设的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网络销售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采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24.2021年1月起,优化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政策,集中支持社会急需护理型床位建设,省级财政分区域对各市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分别补助8000元、9000元和10000元,对省财政直管县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分别补助10000元、11000元和12000元。

  25.2021年1月起,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按照实际收住人数,省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80120%差异化运营补助。

  26.2021年1月起,优化农村幸福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政策,将建设和开办补助调整为运营奖补,省级财政每年分别给予最高6000元、12000元的奖补,并根据等级评定结果给予差异化补助。

  2022年起实施的新政策清单共计56项,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一、培育壮大有效需求

  1.2022年,统筹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800亿元,集中支持现代水网、综合立体交通网、现代物流网、能源保障网、市政公用设施网、新型基础设施网、农村基础设施网等“七网”建设。其中,省级专列部分资金“点供”支持省级决策实施的重大“七网”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落实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资本金补助,推动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机场建设投资基金,为全省机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3.调整优化重大技术改造财政贴息政策,省级设立“技改专项贷”,建立财政、银行、担保全方位融资联动机制,变“竣工后贴息”为“建设中支持”。建立“技改专项贷”项目库,统筹用好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其中:贷款贴息按银行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最高2000万元确定;对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给予担保总额0.5%的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4.加快“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域聚集区中,2022年培育不少于10家工业互联网园区,对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5.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鼓励争创国家“双跨”平台,2022年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位的省级以上平台,省级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10%-30%,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6.提高工业互联网网络互通能力,统筹优化全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布局,

  2022年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5的二级节点,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完善“云服务券”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赋能揭榜和战略咨询转型,举办工业互联网大赛、5G应用创新大赛和全省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7.围绕集聚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2022年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省级数字产业园区,择优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8.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优化调整用电补贴政策,2022年对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2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服务超过15%且服务上云企业超过300家的大中型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高给予1000元支持;对“算力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超过30万人次)的边缘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高给予3000元支持。(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9.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优先将改造项目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2022年设置5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内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10.2022年年底前,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选取10个园区或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集群审核模式试点,每个示范试点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11.建设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2022年开展3-5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试点。(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

  12.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和住房租赁补贴覆盖范围,2022年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资金,向3.4万户发放租赁补贴。(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3.降低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将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2000-3000元降至1800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防办)

  14.按照设定目标、总额控制、以奖代补的原则,分年度研究确定全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任务目标,2022年对各市完成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任务目标情况进行评价,省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根据评价结果对各市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5.培育认定10个“现代流通强县”,自2022年起,每县3年内累计奖励3000万元。2022年对省级培育认定的流通供应链平台,省级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16.2022年,评审认定10个“现代农业强县”,省级财政对每个县给予1亿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17.2022年第一季度,分解下达6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68.5万亩。省级财政筹集落实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并于第一季度下达到位。(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18.支持供应链企业在重点产业功能区或物流枢纽节点设立转运中心或分拨中心,对自建的仓储物流项目,按照相关程序优先推荐为省、市、县重点项目,并优先给予土地要素保障。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经批准,可以划拨供地;依据省物流业发展规划,在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内,规划建设物流设施用地,参照工业仓储用

  地有关政策执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二、稳定经济运行19.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

  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等财税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20.对山东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合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并利用其生产线完成产品流片的费用,给予单户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其中,实施多项目晶圆流片的,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实施全掩膜流片的,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产品工艺制程在28纳米以下或以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晶片作为衬底加工生产的流片,补贴比例适当上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1.建立国际物流纾困常态化解决机制,优化“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功能,分海运、空运、铁路运输方式统一受理外贸企业国际物流诉求,分类推送至相关单位办理。建立企业诉求信息共享、办理进展在线查询、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22.支持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省级财政支持相关市完成国家储气任务,按其承担租赁费用的30%给予补助。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

  三、加快新旧动能转换23.支持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围绕集群综合实力、发展活力、研发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2022年对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24.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对“四新”及“十强”产业主体税收增长较

  快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按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含)以内、5个到20个百分点(含)、20个百分点以上,分三档给予奖励,最高按上缴省级税收增量50%的比例给予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5.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对每个“十强”产业中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基础性奖励和最高2000万元激励性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6.依托省级高新区等创新载体,建设以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为重点的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省级财政依据建设发展绩效给予每家省级开放式大学科技园最高10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7.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从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安排2亿元,集聚专家智库、联盟协会、高校院所的力量,对已突破“卡脖子”技术并转向大规模产业化的优质项目进行全要素赋能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8.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关键基础、核心技术、“卡脖子”等薄弱环节,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实施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企业,省级财政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择优予以支持,财政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9.2022年,省财政安排2亿元,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生物育种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财政厅)

  30.积极将信创产品纳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对生产企业为相关产品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支持

  信创产品加快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31.鼓励“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创新发展,通过

  “创新服务券”等模式,严选服务机构、配券产品和领券条件,支持企业围绕创新和技术、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市场开拓等方向提升能力,按照服务额度比例,单张服务券最高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2.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其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3.设置5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山东省内科创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助力全省科创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科技厅)

  34.将“十强”“雁阵形”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含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纳入“山东惠才卡”颁发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5.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对各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服务、创新等情况,分档给予奖补,推动实现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倍增目标。(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36.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制定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并将总部经济招引情况纳入“双招双引”调度和考核。(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37.推进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行动,2022年省级财政对经评估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的市,根据智慧场景打造、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城市大脑建设应用等,择优给予最高12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大

  数据局、省财政厅)38.持续开展千兆城市建设行动,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2022年年底前全省

  千兆宽带用户数达到200万户,全省实现千兆光网覆盖60%以上家庭,3个以上城市达到千兆城市标准。(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39.开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推动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对2022年智慧商圈建设成效排名前5位的市,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40.省级财政对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建立分梯次“以奖代补”机制。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3.8亿元实施奖补。(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41.安排省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2022年全年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7.13万户、棚户区7.64万套。(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42.2022年将省级涉农资金切块分配,与市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1.8万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桥40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3000公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五、深化改革开放43.支持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开展“全省一朵云2.0”提升工程,完善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优化政务云节点架构布局,建立健全一体化灾备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新型智慧政务网络,实施“一网多平面”升级工程,加强对县区以下基层网络的升级优化和运行保障。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各领域“数据中台”和县级应用节点。完善“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推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44.落实“严控‘两高’、优化其他”总体要求,强化“两高”行业精准管理,严格落实“四个区分原则”“四类处置方式”“五个减量替代”等规定,对全省16个“两高”行业,彻底摸清装置、产能、产量、能耗、煤耗等底数实情,建设全省统一的“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制定企业和项目两张清单,实行能耗煤耗单独核算、闭环管理,除国家和省布局的重大项目外,对各市“两高”项目能耗实行封闭运行、自我消化、自求平衡;对存量项目,加快推进违规整改,开展能效水平提升行动,争取2022年年底前打造20家能效标杆企业;对增量项目,严格实施省级窗口指导和重点行业提级审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对焦化等企业因供暖需要预支第二年煤炭或焦炭指标的,在分配第二年计划时按照1∶1.5的比例扣减,2022年不得再次预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45.规范省级统筹部分能耗指标使用,全部实行有偿使用,除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布局项目外,100%用于支持非“两高”行业项目建设。对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两高”项目,能耗替代市级筹措确实存在困难的,由项目所在市做出承诺并编制提出“十四五”规划期内分步筹措方案,可由省级统筹部分给予“过桥”保障,项目所在市严格按照承诺到期返还“过桥”保障指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6.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新增能源,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所在市的新能源能源增量,除国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项目外,必须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7.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

  目、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在购买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48.建立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重点项目库,对引进的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带动能力强、业态模式新且用地集约的标志性重点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

  49.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2022年认定15个跨境电商平台、2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50个公共海外仓,每个主体省财政最高支持50万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50.积极争取国铁集团加密中欧班列“济西-满洲里(境)”、中欧班列“济西-二连浩特”、中亚班列“济西-阿拉山口(境)”、中亚班列“济西-霍尔果斯(境)”图定线路开行频次,新增“济西-阿拉山口(境)”和“济西-霍尔果斯(境)”2条中欧班列图定线路。在口岸通关、铁路生产作业等方面建立路企协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压减班列边境出入境时间,提高通关效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铁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六、强化社会民生保障51.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2年全省筹集5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筹集20亿元,支持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40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8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2万个,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四五”期间,全省创设120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52.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整合要素资源,加强改革集成,扩大有效供给。省级采取“先创后奖”方式,2022年对认定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按照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对排名

  前列、实效突出、创新示范作用显著的再给予20%-40%的示范引领奖励。(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53.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普惠养老供给,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2022年对列入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的项目,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54.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日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2022年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55.围绕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在省级养老服务补助政策基础上,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奖补力度,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优先鼓励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优先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并发挥作用。省级统筹整合养老服务资金5亿元,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养老服务发展质量等因素对各地给予奖补。(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56.2022年,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2021年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再提高8%以上。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篇四: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地区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加快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深度融入地区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率先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化、率先推进城市能级现代化、率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率先推进干部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市“两高”示范区和地区经济圈建设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

  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区标准制定水平、实施水平、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全区标准化总体水

  平达到全市领先水平,标准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发挥。

  ——全域标准化深度融合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市场标准强质量的作用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先导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标准化试点示范效能充分释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标准化质量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稳步提升,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化支撑建设全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用显著增强。

  ——标准化开放程度明显增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经济带、地区经济圈、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发挥好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更好服务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区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优化标准化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培育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服务机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一体化运行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标准化从业人员数量稳步提升。

  到2025年,新增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30项以上,新增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200项以上,新培育发展团体标准30项以上,新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个以上。

  到2035年,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

  标准化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有力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推进汽车全球研发中心布局全球创新网络,支持加大风电齿轮箱、专用车等领域创新研发力度,支持字节跳动数字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汽车+互联网产业创新,及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鼓励我区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标准进行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作用,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支持企业参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将标准研制融入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

  合的技术标准创新体系。

  (二)标准化助推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

  .筑牢产业标准化发展基础。深入开展标准助力质量提升行动,以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电子电器、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等为重点,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等基础领域标准化建设。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储能及绿色环保、生物技术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加强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标准体系,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技术标准创新研发。推进新能源换电模式成为国家标准。推动企业、高校、第三方机构等加强信息交互、用户体验、运行维护等标准研究,形成高水准设计标准体系。

  1.推进大数据智能化标准化建设。用好〃智能城市〃建设先行优势,按

  照优化完善"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云联数算用"全要素群、"住业游购娱"全场景集思路,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标准化。围绕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城管、智慧市场监管等领域需求,加快大数据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府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标准,加快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助推"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促进数字贸易标准体系建设。

  2.强化金融业标准化建设。发挥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作用,大力发

  展金融科技,引进、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龙头企业,推进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建设,力争形成业界标准示范。强化金融业务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大力支持金融加密技术标准技术研发,支持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驻区金融机构服务库,探索建立"部门-街镇(商圈、园区)-楼宇"的标准化金融服务体系。

  (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1.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实施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严格落实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限额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推进制造业、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产业,落实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绿色技术标准创新主体。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鼓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

  2.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标准。全面推行以"生态+”的理念谋划发展、"+生态”的思路发展产业。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无废城市"标准化建设。实施环保、土地、水利、林业、能源、气象、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标准,推进公共空间生态修复、路网体系功能完善,把江河岸线建成生态线、旅游线、黄金岸线,让空气变财气、青山变金山、绿水变富水、林地变宝地,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要展示窗口。

  3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适度规模养殖、循

  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实施循环经济引领行动,落实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快递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生态旅游等标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发展转型。落实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推动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落实绿色建筑标准,推广绿色建筑、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新兴建筑技术,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鼓励重点企业、社会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绿色标准制定(修订)

  (四)加快乡村振兴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1.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积极参与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贯彻落实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电商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为重点,加强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统筹试点项目。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

  领域标准的实施,全面提升数字安全水平。围绕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

  3.加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标准,推进疾控预防、妇幼保健、基层医疗等机构的

  标准化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率保持100%在普及健康生活、

  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领域,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推进标准应用。对标国际标准,优化升级社区幼托、教育、娱乐、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对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及各领域服务标准,强化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的实施,推行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服务标准,打造公共服务优质、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活圈。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具有特色、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标准化消费服务体系。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大力提升品牌服务软环境,支持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发布重点商业品牌、优质服务商店等各类榜单,树立一批管理先进、服务精良、消费者认可具有国际化特色的"城市服务"品牌。深化大城"三管",动态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不断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五)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支撑

  1.在地区经济圈、经济带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推进标准化建

  设。积极参与地区经济圈、经济带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的标准研制、标准化试点示范及推进标准信息和标准化人才队伍共建共享等工作。落实城市统一的大气、水、土壤以及危险废物、噪声等领域环保标准或技术规范,抓实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以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公共空间,因地制宜构建"一带四核四片区"空间布局,助推主城都市区一体化建设,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全域标准化试点,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提升标准化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1.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我区标准化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职务或承担秘书处工作。支持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我区。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标准比对分析,合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2.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以数据开放、金融开放、运输开放、人才开放为重点,加强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大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和标准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国内外融通,推动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及保

  税贸易、跨境结算、服务外包等领域标准研制,推动"保税+展示交易"、"保税+”贸易突破发展。强化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标准对接,打造中新铁公水空"四式联运"标准化体系,推进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和需求,加强商会和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服务国内外经贸活动。

  (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体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相关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优势企业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

  2.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落实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政策性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建立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动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强化标准实施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衔接。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进企业提升执行标准的能力。

  3.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

  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贯彻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落实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0.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推进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打造"城市区NQI云服务"平台,面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标准

  化服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11.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辖区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开

  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加强标准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标准化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大力开展标准化工程师队伍建设,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标准化工程师,发挥标准化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12.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贯彻《市标准化条例》

  《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夯实标准化法治基础。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等宣传标准化知识,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环

  境。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深入推进实施标准化战

  ,促进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

  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建立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对在标准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统筹部门预算保障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重点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篇五: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针对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优的问题提出推动企业积极融入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资源配置破除无效供给通过做优增量调整存量主动减量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支柱产业做优医疗健康通用航空轨道交通军民融合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改造提升交通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案

  一、出台背景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党的X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要求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创新,走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列。省委X届三次全会立足新时代X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并对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力度,引导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向规划布局的重点区域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千亿国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要落脚到“打造一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上,主要体现在“支撑引领强、布局结构优,核心竞争力强、质量效益优,治理管控强、体制机制优,资源配置强、协同效应优,综合实力强、社会形象优等方面。党的X以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系列决策部署,X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经济实力持续提升,全省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296亿元、利润总额593亿元;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优势产业领域集

  中,新兴产业布局渐次展开;重点改革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1+25”政策体系落地实施,全省地方各级国企混改面超过40%,“三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国有企业活力动力进一步增强。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先进发达地区,我省国有企业还存在资本布局结构不优、体制机制不活、创新能力不强、质量效益不高、协调发展不足等矛盾和问题,面临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新旧动能等重大课题。必须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把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张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必须加快结构调整升级,将产业结构、资产结构从发展低效、前景不佳的领域逐步调整到未来市场需求大、盈利前景好的领域上来。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推动“单兵突进”式改革向综合配套型改革转变,联动国资国企改革,集成结构调整、重组整合、产权改革、经营体制改革等综合效应,全面激活企业发展内在动力。必须弥补创新不足的短板,推动企业转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协调推进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轨道。必须树立全球视野思维,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对标先进企业推进创新改革,开放式配置资源,在参与市场竞争中造就基业长青的一流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X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按照中央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省委推动X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意见》提出了推动我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省委X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切实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打造更具活力、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一流企业,为X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作出新贡献。

  《意见》以“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合作,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因企制宜、分类推进”为基本原则,提出力争三年优化提升、五年重点突破,实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企业体系进一步精干、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等五大目标。到X年,支柱产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新兴产业实现细分行业领先,资产证券化率大幅提高,企业创新投入和贡献明显提升,全省国有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经济增长水平,净资产收益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培育世界500强企业2户、中国500强企业10户以上。

  三、重点任务《意见》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提升支撑引领的产业能级。针对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优的问题,提出推动企业积极融入“5+1”现代产业体

  系建设,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资源配置、破除无效供给,通过做优增量、调整存量、主动减量,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支柱产业,做优医疗健康、通用航空、轨道交通、军民融合、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改造提升交通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是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治理规范的公众公司。针对资本流动性差的问题,提出把发展公众公司作为主要形式,稳妥有序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完善资本运营平台,通过实施企业上市计划,加大资本运营,促进国有资本有效放大和有序流动。明确了推进混改的战略导向(弥补发展短板,引入新机制等)和主要形式(发展公众公司、基金等),提出了推进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完善混改政策指引、实施企业上市计划、打造资本运营和资产整合平台等重点举措,包括推动国企ETF基金、国企改革基金运营等等。

  三是强化创新和人才支撑,增强转型升级的内在动能。针对企业创新能力和动能不足的问题,提出把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工程,推动企业深度融入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建设,着力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打造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加快转入创新驱动发展轨道,明确了重点

  发展方向和工作举措,包括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将重大创新转型任务纳入企业目标考核、借鉴“X湾”模式探索建设“园区+科技+金融”创新生态系统、实施企业家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工程、制定创新激励政策等等。

  四是健全完善治理管控,打造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针对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治理管控体系不规范和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提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集团管控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动力活力,促进企业提升治理管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包括加强董事会规范建设、实施基础管理提升工程、推行分类授权经营管理等等。

  五是扩大开放深化合作,构建内联外引的生态圈层。针对企业开放配置资源能力弱的问题,提出推动企业融入“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格局,深化合作,开放配置资源,实现协同发展。重点从优化开放布局、推动协同发展、搭建招引平台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导向和工作举措,包括推动企业融入“一带一路”、X经济带和南向大通道建设,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和资源交易机制、推动省属企业协同发展等等。

  六是转变职能提升效能,健全放管结合的监管机制。针对国资国企改革联动不足的问题,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着力优化职能履行方式、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监管体系,

  提出了改革方向和重点举措,包括精简管理事项、优化监管方式、制订实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方案、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等等。

  四、保障措施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施实现,《意见》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宣传引导、健全评价考核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推进的保障措施。包括实施有利于国资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的监管政策、加强先进企业和典型案例宣传等等。下一步,省国资委将积极指导和督促省属企业围绕《指导意见》制定实施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本企业实施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路径以及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相关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改革行动和重点工作举措,着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强化与地方国资委工作联动,积极指导和帮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助推全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X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作出新贡献。

篇六: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3年)策划方案

  一、明确园区发展目标到2023年,力争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超过250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达70%以上,园区发展实现“三提升”,即园区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每个园区设立1-2个业特色明显、带动能力显著的专业化园区,全市园区主、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技工贸总收入比重达70%以上;园区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探索建立园区“亩均论英雄”机制,全市园区单位面积总产值和税收产出强度年均提高20%、15%以上,达到80万元/亩和6.5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园区排名得到提升,对照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体系、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标准、省亩均效益评价体系等指标标准,争先创优,以创带建,力争2-3家园区跻身全省前50位。二、激发园区内部活力(一)强化园区主责主业。重新界定园区职能,推动园区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双招双引”、服务企

  业等主责主业。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除受托管理乡镇(街道)的园区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或由上一级政府派驻机构承担。

  (二)配强园区干部队伍。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入园区工作的,原有身份不变。鼓励熟悉工业经济、规划建设的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畅通园区工作人员交流使用和提拔任用渠道,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以按政策规定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允许园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园区工作人员年度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级别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5倍。在此基础上,实行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与省、市园区综合评价结果挂钩,即按园区当年在省、市园区综合评价中的排名顺序分别计15分至1分不等,省、市排名综合计分后,总分排名1至4位的园区,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可按当地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平均水平的3倍核定,排名5至9位的园区按2倍核定。

  (四)树立争先创优导向。鼓励园区提升进位,在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20位或前进3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排名前50位或前进2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继续开展全市园区综合评价,由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4位的,分别奖励50万元;排名5-9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连续三年在全省园区排名实现进位并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三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注重优先提拔使用。未完成目标任务,且连续2年排名全省后三位或全市最后一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经调查核实,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推进专业园区建设(五)优化产业功能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差异竞争、特色发展”的要求,引导园区融入全市产业布局,构建中部核心产业区、北部特色产业区、西部协作产业区和南部健康产业区等四大产业功能片区。中部核心产业区以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鹤城工业集中区、中方工业集中区、洪江高新区、芷江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医药健康、电子信息、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北部特色产业区以沅陵工业集中区、辰溪工业集中区、溆浦工业集中区、麻阳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西部协作产业区以新晃工业集中区为主体,围绕医药健康、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新能等领域,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协作示范区;南部健康产业区以会

  同工业集中区、靖州工业集中区、通道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医药健康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

  (六)聚焦主特产业发展。突出园区主导和特色产业,精准聚焦园区当前乃至今后5至10年内的发展潜力点。构建“产业园区—主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系统,依托园区培育主特产业,围绕龙头企业吸引集聚相关联企业,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前后配套、链接紧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

  (七)加快推进优势产业链。引导园区对接电子信息、绿色食品、中医药、新材料(化工)、装配式建筑、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等6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对照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全景图、现状图,明确产业链发展目标、思路、任务、政策,参与延链、强链、补链关键环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制造、光电子应用、智能终端研发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在中医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现代中药制造、植物提取物、医药健康服务、医药保健品生产配套及服务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在新材料(化工)产业链中,重点参与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金属新材料、矿物功能材料的研发制造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80亿元以上。在绿

  色食品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粮油精深加工、畜禽内类加工业、果蔬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精制茶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180亿元以上。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配套布局装配式结构系统、装修系统等,力争到2023年形成集装配式建设技术研发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展示、集散、经营、服务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在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链中,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制造及养护、零部件生产及维护等产业,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八)强化专业园区考核。设立“专业化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对主特产业发展成效好、带动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园区予以奖励。根据年度专业化园区考核结果,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1名,奖金250万元;二等奖设2名,每名奖金150万元;三等奖设3名,每名奖金50万元。指导园区对标创建特色示范园区,对获批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特色园区的,实施1:1配套奖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九)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推进园区“七通一平(即道路通、给水通、排污通、电力通、网络通、燃气通、公共交通通和场地平整)”的基础

  上,力争到2023年全市园区实现“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大力规划完善园区到高速公路、铁路站点、机场等交通节点的快速通道,改善园区周边交通配套条件。在园区内优先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在条件成熟的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建设。

  (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园区与城市公共设施无缝对接,将园区及周边区域生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各县市区在建设用地安排方面给予保障。鼓励各县市区在园区或周边地区规划建设“六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所幼儿园、一所中小学、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一个生活娱乐区、一片公共绿地以及开通一条到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提升园区配套水平。

  (十一)推动园区绿色发展。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从规范园区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强化园区环境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应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园区应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的,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建

  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企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含有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园区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原则上一个园区只设置一个排污口。引导金属表面处理、印染、化工等产业链配套企业进入专业园区,进行集中治理。推行园区环境

  创新创业生态圈,引导鼓励各类人员创新创业,帮助“初生”企业成长。建立信息平台,由园区牵头、政府部门支持、入园企业参与,建立园区信息共享平台,对园区运行、产业链缺失环节、发展特点等及时提供分析^p与预警。加强平台与行业协会、产业集群推进机构等相关组织的沟通对接,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信息服务。建立研发平台。围绕园区主特产业,推进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研发平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平台申报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对围绕主特产业建设的检测公共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给予适当奖补。

  五、强化园区要素保障(十三)发挥人才作用。对熟悉园区主特产业的专业人才要打破身份限制,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园区之间优秀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相互流动,为园区专业化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建立“怀化市产业园区急需紧缺人才库”,并对库内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园区引进的库内人员,按照《五溪人才行动计划》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十四)加强金融支持。加大资本引导力度,在项目正式洽谈期间即邀请金融机构参与,发挥社会资本对企业投资的牵引作用。优先推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市级园区发展基金,通过参股、合资、定向增发等方式加大对园区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重大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可采取特殊政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五)强化土地保障。积极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建立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实施“腾笼换鸟”,促进工业用地循环高效利用。园区低效工业用地转产先进制造业,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根据产业项目的正常生命周期和行业特点,大力推进园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减轻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费用成本负担。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款。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附属设施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篇七: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工业技改提级2022年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加快推动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生态化技改,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实施“万企万项”计划,到2022年年底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0000个、涉及企业10000家,工业技改投资规模达到5000亿元,技改投资同比增长6%。实施“要素对接”计划,到2022年年底实现100个产业园区、20个产业集群、10条标志性产业链、各县(市、区)200家规模以下企业技改供需对接全覆盖。二、主要任务(一)聚焦传统产业转型抓项目、扩需求,推进智能化技改提级。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编制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一业一策”接续推进。到2022年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改覆盖面达70%,培育装备数控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智能化改造示范标杆各50个。1.加快推动装备换芯,促进装备数控化改造。聚焦轻工、纺织、机床制造、基础装备、食品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发布一批数控化设备推广目录,引导企业实施一批装备换代升级改造项目。完善“云服务券”政策,推进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等重点工业设备上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加快推动生产换线,促进车间数字化改造。聚力数字变革创新,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推广数字技术和生产执行系统(MES),实施一批产线及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促进企业网络化改造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加快推动机器换人,促进工厂智能化改造。聚焦冲压、焊接、喷涂、包装、搬运等生产环节以及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安全风险高、精度要求高的生产岗位,引导企业实施一批机器换人项目,年内新增工业机器人

  10000台,为企业实施技改提供智能装备和系统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聚焦绿色安全发展抓项目、扩需求,推进绿色化技改提级。对符合产业布局和政策、不新增产能和能耗技改项目,依法依规备案,加快推进实施。到2022年年底,“两高”行业能效和水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4.加快推动节能节水改造,促进用能高效和用水集约。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工业用能智控系统、磁悬浮、电窑炉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进工业窑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在造纸、印染、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发布推广循环用水、废污水利用等技术装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实施一批节能、节水项目,建设节能型、节水型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5.加快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工业生产清洁化。聚焦“两高”行业,推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革新,促进超低排放改造,从源头上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助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6.加快推动生产过程资源利用,促进资源利用综合化。推动尾矿、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及余热、余压、副产煤气等二次资源高效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利用。推进一批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落地,建设3-5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10个生态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7.加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改造,促进企业发展安全化。聚力推进风险防控创新,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安全化技改项目和“5G+智慧矿山”

  示范项目,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聚焦产品价值提升抓项目、扩需求,推进高端化技改提级。从供给侧与需求侧发力,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加快推动纺织、服装、家电、食品等消费品工业技改,助推“好品山东”建设。

  8.围绕“增品种”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产品链创新提升。聚焦初级原材料及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快实施生产线改造项目,拓展和延长产品链。聚焦绿色食品、时尚服装、智能家居等行业领域,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实施一批产品系列化改造项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围绕“提品质”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质量链创新提升。着眼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依托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产品质量检测、计量测试、可靠性验证中心,打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推进柔性化生产改造,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定制,支持基础装备等领域骨干企业发展“产品+服务”总承包模式,创新提升主导产品质量链管控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围绕“创品牌”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价值链创新提升。着眼提升优质品牌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依托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打造品牌创新孵化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网络营销中心。鼓励资源富集企业面向社会开放要素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原料集采、产能共享、产品集销等流程再造,打造一批高效协同、开放协作网络化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聚焦产业生态创新抓项目、扩需求,推进生态化技改提级。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产业集群协同化改造。到2022年年底,打造50个标志性产业园区,改造提升10条标志性产业链,培育3-4个国家级、20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11.实施一批园区上线项目,促进重点园区智慧化改造。实施“百园技改”计划,“一园一策”推动84个省级化工园区、28个国家级示范基地改造升级,促进园区设施数字化、管理可视化、产业智能化、服务网络化,打造一批智慧化生态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篇八: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民营经济发展状况调研报告范文(2022)

  (篇一)

  近年来,某某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思路,加大扶持政策,促进了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某某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整体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民营济发展态势

  (一)增长速度稳中求进。全县注册民营经济户数24700家,其中私营企业3555家,个体工商户21145家,同比增长11%、10.5%和10.6%;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为8%,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已占据重要地位。

  (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民营企业获准出口经营权的有中健医疗、众望食品、海洋钒业、宇涛纤维、昌奇电子、美尔卫生用品等27家,外贸出口总额1.55亿元,同比增长76.1%。民营企业申请专利量250件,同比增长25%,授权专利量67件,同比减少45件,科技含量明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全县共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1家,某某年增加5家。

  (三)贡献份额不断增加。某某年,全县开工实施投资3000万元以

  上民营工业企业项目18个,目前完成投资

  2.9亿元。全县民营经

  济从业人员10.5万人,同比增11%民营经济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

  社会就业、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产业结构趋于优化。通过近年的发展,全县民营经济经营领域已从过去的商业零售、餐饮、服务、建材、卫生材料、食品加工、机械制

  造等传统行业逐步向化工医药、电子装配、现代物流、新能源、生态旅游、规模化种植养殖及加工等领域延伸,产业结构更趋合理。

  (五)规模工业快速扩张。元至8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7.7亿元,同比增长18.9%;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收入41.51亿元,实现利润1.55亿元,税金1.35亿元,同比增长16.3%、133.4%和47.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6家,净增5家;销售收入亿元企业达到7家,总资产达43.48亿元。

  (六)外来投资民营企业成为重要增长点。某某将招引民资民企作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不断创新完善配套措施,外来投资民营企业呈超常发展态势。某某年,全县招引国内民营投资项目77个,其中过亿元项目27个,合同引进资金169.98亿元,到位资金88.12亿元,同比增长16.8%。外来投资民营企业的发展迅速壮大了全县民营企业队伍,扩大了民营经济总量,成为全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批已经投资民营企业连年增资扩股,新来投资企业规模趋于扩大,这些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外来投资民营企业,已成为某某民营经济中最有活力、最具特色的重要力量,对促进某某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措

  (一)强力推进全民创业。一是营造社会舆论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工具,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形成全县人人关心、个个支持、踊跃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理直气壮地表彰一批在发展民营经济中艰苦创业、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自主创业的热情,动员鼓励千家万

  户办民企、闯市场、创大业,加速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降低创业门槛,放开企业名称、投资主体、经营范围、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经营方式、投资领域、投资比例等限制,推动全民大创业、创大业。

  (三)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担保公司、钒业协会、金融办公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机构,积极主动为重点投资商、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提供直通卡服务,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县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技改贴息、产业集群建设和企业纳税、产品出口、新增规模企业、项目建设、品牌创建等奖励;某某年,县政府首次设立园区产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纳税贡献奖励、商新技术奖励、企业改造奖励、名优产品奖励;加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全县各金融机构与86家规模企业发生信贷业务。中小企业新增贷款45.8亿元,比年初增加2.8亿元。金信担保公司为63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3.36亿元,同比净增0.34亿元。

  (四)构筑民营经济发展平台。一是抓园区建设。开发区面积扩大到7.8平方公里,在某某7年的基础上扩大0.45平方公里。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9家,比某某年增加5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7家,年缴税过千万的可达5家。二是抓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大批休闲、教育、医疗、服务、居住重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城市功能得到提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五)建设培育十大主导产业。按照积极引导、相对集中、龙头带动、形成集群的指导原则,选择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某某实际的产业,重点建设钒产业、食品加工业、建材化工业、卫材纺织业、新能源产业、

  物流服务业、生态旅游业、水果产业、竹产业、畜牧产业。围绕十大产业培植发展了一批重点企业。钒产业向绿色钒业、高新钒业方向发展,形成从精钒加工到50钒铁、80钒铁、钒铝合金、钒氮合金、高纯钒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中瑞矿业、成飞科技、晶洋科技、青山钒铁等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某某钒交易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某某钒价成为全国钒价风向标。卫材纺织、建材化工、机械制造三个传统产业骨干企业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产能大幅扩大。稳健、中健、昌华、兴民钢圈等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食品产业依托众望、冰丰、稼轩康等龙头企业带动迅速壮大。电子装配、新能源、物流服务、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大湖山风电项目25台发电机组正式运营;三特隽水河温泉旅游区、洪下林科所影视产业园、柃蜜小镇3个亿元项目建成营业;正大集团推进规模化养殖,建成千头以上养猪场413个。

  三、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

  某某民营经济在大发展中,取得了较好业绩。但目前还存在值得密切关注的四大“瓶颈”问题。

  (一)思想解放程度尚存滞后。部分职能部门、服务部门主动热情服务程度不够高。群众创业门路、办法还不多。具体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把握服务大企业与鼓励扶持小企业,引进外资和民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优势资源、传统产业,扶持外来投资企业和发展原生型民营企业等方面的关系上,还存在着在工作力度、工作导向、工作责任上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企业发展创新条件准备不足。目前,全县民营经济真正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型、外向型、集约型的企业不多,传统的产业、初级产品占比过大,科技投入不足,企业的技术水平、装备水平、产品技术含量不高,

  自主研发或引进技术不足,致使民营企业大多为初级加工型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科技含量及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融资难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近年来,虽然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各商业银行相继制定了扶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但是无论从自身机制还是运行操作上,都无法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民营企业融资的市场严重滞后。企业财务制度规范性不强,企业寻保难、融资难。相当部分民营企业因流动资金短缺导致进一步扩大生产的能力受到制约,产品也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迫切需要强化企业现代管理制度,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加大融资力度。

  (四)人才短缺问题日益显现。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加上社会对企业人才的培训导向较多关注向外输出,本地民营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民营企业对当地劳动力供应的期望值偏高,劳动力的素质与其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许多企业缺乏有一定技能、素质较高的熟练劳动力和企业中层管理人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发展。一些企业的生产员工还不能与投资的生产线规模相匹配;相当部分员工在思想观念、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方面,还不适应企业发展要求。

  四、力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对民营经济的法律服务水平,引导民营经济自觉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二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完善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和出资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参股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规范设置民营经济投资准入门槛,透明公开市场准入标准。三是优

  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建立上市民营企业后备资源库,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以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典当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质押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发展专项基金额度。

  (二)不断提高民营经济自身素质。一是不断提高民营经济的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民营经济发展,提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对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提升民营企业信息化水平,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充分激发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二是不断提高民营经济的自主创新水平。积极推进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关键领域联合攻关,扶持民营企业项目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申报专利、名牌名标、驰名商标和原产地标识,申报新产品、新领域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切实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对放贷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偿和奖励补助,引导各类放贷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二是强化人才保障政策。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加大科技和产业人才引进力度。

  (四)进一步提升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水平。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承诺服务、企业联络员、走访企业等制度,不断健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效率。二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扶持建立一批信息咨询、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等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强化行业协会服务职能。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自律自治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应对贸易纠纷、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行业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发展研究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篇二)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民营企业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在逆境中稳步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增长引擎,发展质量和速度进一步提升。本文通过回顾某某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全面分析了当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建议。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民营经济的概念

  目前,国家尚未建立统一的民营经济统计制度,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对民营经济统计范围进行了初步划分,确定了按照企业经济成分进行界定的办法。按照规定,山东省统计局出台了《山东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明确民营经济是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的经济成分,

  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经济和其他经济中的私有经济成分。

  (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

  1、规模不断壮大,对经济贡献突出。一是总量稳步提升。某某年,全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2048.73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高于GDP增速1.5个百分点。总量居全省第7位,分别低于青岛市(4110.34亿元)、烟台市(3069.13亿元)、潍坊市(2728.29亿元)、淄博市(2279.02亿元)、临沂市(2267.46亿元)、济南市(2260.16亿元)。二是对经济贡献突出。某某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9.4%,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所占比重比全省(50.9%)高出8.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仅低于菏泽市(63.8%)、滨州市(61.6%)和临沂市(60.3%)。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5.6%,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主导地位逐步显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迅速提升。

  2、行业竞相发展,增长亮点涌现。某某年,第一产业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48.9%,第二产业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53.9%,第三产业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71.5%。

  一是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扩张。某某年全市共有现代农业园区190家、农业龙头企业631家、家庭农场963家、农民合作社1817家。

  二是民营工业逐步发展壮大。某某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863家,占全部规上工业的91.0%,成为推动全市工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产值9651.41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的73.2%;资产总计5838.16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的61.7%;营业收入9625.14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的72.4%;营业利润801.86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的

  93.4%。其中,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入选某某年“山东民营企业百强”;东营茂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入选某某年“山东民营企业公益之星”;东营市宏力祥安园艺有限公司、东营市润成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某某年“山东创新型民营企业”。

  三是服务业发展呈现多元化。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传统产业中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涌现出了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民营新兴业态。某某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私营及私营控股企业达到421家、36家,分别占限上企业的比重为87.0%、67.9%;实现营业收入848.97亿元、3.00亿元,分别占限上企业的72.8%、26.4%;资产总计437.09亿元、9.86亿元,分别占限上企业的78.6%、23.4%;批发零售业实现营业利润23.28亿元,占限上企业的72.5%。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私营及私营控股企业达到320家,占全部企业的比重为82.1%。其中,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租赁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个数分别到达126家、69家、41家、22家,占各行业的比重为84.6%、85.2%、71.9%、81.5%,有力带动全市规上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3、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引领经济健康发展。某某年,全市完成民间投资2433.83亿元,增长17.3%,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3.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78.9%,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这四个行业。

  4、市场主体发展迅速,综合实力得到提升。某某年,全市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7574家,总量达33813家,同比增长31.0%;新登记个体

  工商户20716户,总量达89505户,同比增长24.6%。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资本345.00亿元,总量达2239.25亿元,同比增长38.1%;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28.67亿元,总量达82.60亿元,同比增长48.2%。

  5、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后劲提升。某某年,全市不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平台分别达到5家、170家和215家。全年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整合提升现有园区,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了石油化工及盐化工、橡胶轮胎及汽车配件、有色金属、石油装备等特色鲜明、体系完整、竞争力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其中,广饶县积极打造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引领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入选“某某中国化工园区20强”。

  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发展环境依然不够优化。目前全市民营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人力资源匮乏,市场竞争力差,需要政府帮助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共享、法律援助、员工培训等服务。但政府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机构不够健全,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仍有很大潜力,需要全市各级不断创新服务,以更优质的服务和环境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落户东营,共同发展。

  (二)民间投资缺乏有效指导。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民营经济的投资增长对当前经济发展尤为重要。虽然全市民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投资的深度与广度也不断增加,但是民营企业的资本投入仍以资源型、粗放型为主,投资方向盲目、重复,偏重短期利益,缺乏有效的指导,造成了产业趋同、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能力水平较弱等问题是制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滞后,从当前情况看不论是政府主导的各类科技孵化器,还是企业建设的研发中心,创建时间短、水平不高,对全面提升企业自身的实力作用有限。从企业方面来看,创新性资金投入不足,是导致创新能力难以提升的关键,因此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有待进一步得到强化。

  (四)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并阻碍企业发展,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下,民营企业融资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融资压力加大。一是民营企业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可抵押担保资产较少,在银行授信额度和贷款申请上受限较多;二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大多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者自行筹借来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而民间借贷的利息较高,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升;三是银行与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受固有观念的影响,银行授信重点侧重于部分优质、重点骨干企业,而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不能满足银行放贷条件,融资渠道不畅问题一直难以解决。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宽松与否、政策落实和法律执行的力度。要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营造关心、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重点开展对民营企业的帮扶,解决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和环境障碍,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的竞争环境。

  (二)大力培植民营骨干企业。坚持增量优化与存量调整相结合、资本运作与科学管理相结合,集中力量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壮大规模、提高素质,引导民营企业尤其是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

  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尽快形成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民营企业集团。

  (三)引导推动民营企业加快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参股控股、吸引外资、企业间相互持股等多种方式,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从传统的家族式经营向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把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到企业管理之中,使企业优化业务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经营绩效。推动提高产业和科技水平,引导企业努力增加积累,增加技术投入,加快科技进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尽快改变装备落后、工艺技术落后、产品档次比较低的现状。加大新产品研制开发力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研发体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

  (四)进一步营造多元诚信的融资环境。一是建立完善融资体系,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鼓励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与民营企业相适应的融资机构。二是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筛选和扶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模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三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通过不定期举办银企座谈会、恳谈会、联席会等方式,组织各银行机构负责人与民营企业开展点对点式对接合作,缓解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采取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等形式,帮助企业争取创新基金,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创新动力。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鼓励传统工业企业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在先进制造业方面,鼓励石油装备、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研发平台,开发核心技术,瞄准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行业话语权;在战略新兴产业方面,鼓励企业选择有基础有条件的领域集中突破,努力在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产业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

  (篇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某某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助推‘两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并成立调研和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某某亲自担任组长。6月中旬,某某主任率市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和常委会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以及部分代表赴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进行专题调研考察,并主持召开了相关部门和重点乡镇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7月中旬,财经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友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代表实地走访了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分别召开了部分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部分镇街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了解“两区”建设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财经工委还对此开展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20份,收回683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去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某某市委和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推进“两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

  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据问卷调查,企业对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满意度评价为“好”和“较好”的占到了59.89%,对未来发展预期表示“乐观”和“比较乐观”为63.25%,有80.53%的被调查企业对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一)思想重视,举措有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相继出台了《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高质量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的意见》《某某市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42条意见》《某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某某分区建设某某年工作方案》。建立政策落实机制,确保了政策落地见效受益于这些政策,今年1―9月份累计减轻企业负担43.96亿元,其中税收优惠32.50亿元,社保费返还2.66亿元,减征医保费0.77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退税工作如期完成。

  (二)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有序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开展“4+2+2”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效激活技改驱动作用,技改补助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撬动作用有效发挥。稳步推进小微园建设,制定出台了《某某市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实施方案》,有力推动小微企业集聚、规范发展。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推动有限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

  (三)加强服务,**难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深入开展“三服务”和“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全力帮助企业破难题,解痛点。制订并实施《某某市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实施细则》,刚性兑付人才新政“42条”。全面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帮助企业开展老旧厂房改造,有效化解老旧项目审批难等历史遗留问题。集焦“亲清”政商关系。推进“乐商家园”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有效维护企业健康成长。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降本减负政策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据问卷调查,44.36%的被调查企业不大清楚降本减负相关政策。二是政策绩效有待提高。有些政策没有真正从企业需求出发,政策措施看起来“高、大、上”,但对企业而言是“看得见、够不着”,整体绩效不高。有些政策存在重叠,不能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政策配套措施需要完善。有的惠企政策原则性强,没有相应实施细则,执行层面难以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长,导致企业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施成效存在差距。

  (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据问卷调查,57.69%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融资情况一般,另有35.4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只有不到1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融资容易,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一是融资门槛高。目前抵押贷款是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途径,在抵押物缺乏的情况下还存在着被低估的现象,部分银行硬性要求企业在抵押的同时要提供担保,甚至要求法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及家人同时签字担保,造成有限责任无限化。二是融资手续繁琐。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两链”风险尚未彻底化解,银行信贷投放越发谨慎,大部分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在省行,风控管理严格,压贷、抽贷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融资成本高。虽然企业贷款基准利率不高,但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较大。企业贷款期限普遍较短,要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较难,为按时归还短期贷款,企业需经常借助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高利贷等过桥资金,导致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四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力度有限。

  (三)转型升级仍受多重制约。一是研发投入压力大。科技研发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投资风险高,许多补助资金属于事后补助,从申请到兑现周期长,前期投入需要自行筹资,在微利时代,形成较大的研发投入压力。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时间长,惩处力度低,判决执行难,维权成本高,有时候赢了官司,却丢了市场,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挫伤创新积极性。三是人才竞争激烈。受大城市“虹吸效应”的影响,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的难度加大,专家型、管理型人才紧缺,操作型、实用型技工难留,特别是部分工业园区在科研环境、生活配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还有明显短板,企业存在“引才难、留才难、招工难”的“三难”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一)全力抓好政策落实,提振发展信心。一要健全政策措施,使政策更加公平、从简、务实、管用。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吸收企业意见,完善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条款,强化政策集成,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整体性、长效性和协同性。二要有效发挥政策作用。加大力度做好降本减负工作,精简政策兑现环节,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效果评估,及时对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政策整体效果。三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平台、渠道开展政策宣讲相关专题,丰富形式,深入报导,扩大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利好政策穿透传导到基层到企业,增强政策获得感。

  (二)合力推进改革创新,**发展难题。一要优化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期限结构,落实年审制、循环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大力推广信用贷款和银税合作产品,以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有效防止“不敢贷、不愿贷、

  不能贷”现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二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配套政策支持,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三要着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强化政银企联动,推进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抵押担保过度、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四要密切关注金融风险。守住风险底线,重点做好骨干企业“两链”风险防范工作,对于本身主营业务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困难企业,要加大政策事前协调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要有效缓解用地困难。完善“亩产论英雄”考评机制,相关的扶持政策应当避免单纯与产值、税收等规模指标相挂钩,对处于结构调整,迭代转型的企业,在“亩产论英雄”的评价指标、奖励措施等方面要因企业施策,适当兼顾与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分工协作、专业配套的小微企业。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布局,改造提升老旧工业园区、闲置厂房,盘活存量土地,腾出发展空间,加快小微园区建设。

  (三)大力支持创新转型,增强发展动能。一要继续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扩容提升,加快国家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能力提升和国际合作。着力推动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向世界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重大科技项目落地。培育创新领军企业。加强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共建力度,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资源利用等综合服务。二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对科技型、初创型企业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方式,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要落实好集聚人才举措。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搭建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政策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坚持引进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与培养本土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并重。切实解决他们在子女就学、住房等方

  面的实际需求,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人才环境。四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坚决遏制知识产权假冒行为,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全社会创造创新活力。

  以上报告,供审议时参考。

篇九: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发展民营经济迎接入世挑战

  廖发达;佘江静

  【期刊名称】《上海经济》

  【年(卷),期】2002(000)002

  【摘要】@@中国加入WTO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开放,未来中国经济的竞争格局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加入WTO后的民族工业发展中民营经济将发挥怎样的作用?本文试从资本的角度进行分析.

  【总页数】3页(P40-42)

  【作者】廖发达;佘江静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迎接入世挑战优化发展环境创造民营经济新的成长空间[J],郭广昌2.积极迎接入世挑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J],3.迎接入世挑战加快改革与发展[J],张正义;龙琼4.应对入世挑战加速我省民营经济发展[J],刘汉杰5.迎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明天\r——我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综述[J],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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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研究

  摘要:民营企业是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具有的特征来对企业进行创新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进行分析,并从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度优势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优势

  引言

  根据“十四五”时期会议的提出,民营企业要有效利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深度推动企业的改革创新发展,并要围绕高质量、高效率及更可持续的新理念进行发展。因此,为促进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家要充分利用好基本经济制度优势,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1推进营商环境的法制化

  为提高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施法治可为民莹企业营造出最佳的经商环境,同时也是给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最基础的制度保证。根据我国相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出台,要充分利用好制度优势出台相关法律进行约束,并完善好债权,物权以及股权等财产类的产权制度。同时,要健全保证不同企业所享有的资本所有权的相关法律制度,并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条例进行细化。因此,为民营企业营造出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平公开的新型法治体系是促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1.2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精神

  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精神。要有效在企业中融入新思想、新能力、并树立起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政策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意识,促使制度优势向高质量发展优势靠近。例如,近期河南发生大型的洪涝灾害,蜜雪冰城以及鸿星尔克都在第一时间向灾区捐献大量的资金和救援物资。另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民营企业家都进行捐赠,其中还有宣告破产的汇源公司。一个企业好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管理者,因此,民营企业家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要用以身作则的方式去带动更多的企业共同参与并将制度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

  2.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度优势的影响

  2.1民营经济自主创新与扩大内需

  民营企业要想将自己的企业进行长期的发展,就应加强对企业进行创新。比如在华为企业创立初期,除了有许多市场竞争压力之外,在产品的创作阶段还属于模仿阶段,到了中后期华为企业开始坚持不断的进行摸索创新,努力掌握自己企业的核心技术,进而才能与强大的对手相竞争。同时,民营企业想要扩大生产内需就应紧紧的抓住时机进行转型。华为企业在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时,果断的从代理转型塑造出属于自己的企业品牌。因此,民营经济要实现高质量的制度发展,就必须加大对企业的创新力度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

  2.2民营经济新型“红利”的创造

  第一,是新人口红利的出现,人力资源是各个国家中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人口红利便是一个国家在人力资源上拥有的优势。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人口红利是指廉价劳动力,许多发展中国家利用低成本的劳动力来开拓市场。中国是属于发展中国家,结束了传统的廉价劳动力模式,注重加强对工人的技能培训,由于中国工人的技能水平远超发达国家工人,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较低。因此,中国在技工时代的来临拥有较强的优势,促使新型人口红利的出现。例如,小微企业就是促进工人技能培育的重要场所,在原有的小微企业中都是在拥有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故而在人才培养方面,会将自己的手艺全部教授给自己的徒弟,促使起自我成长。

  第二,是新资源的红利,在经济发展初期自然资源较为丰富价格低廉,但随着时间的变化推移,资源也会有枯竭的一天。因此,中国在旧资源的经济基础上融入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有效利用。例如,加强土地沙漠化的治理,扩大土地资源。运用技术将海水进行淡化,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以及建设草场业,许多民营企业加大对草场的投入,不仅能够开辟新的土地资源还能将种植多余的牧草出售给城市绿化建设或者销售给高尔夫球场。新资源红利是在新人口福利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的,因此,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新型红利的创造。

  2.3促使民营企业的现代化转型

  现阶段中国的民营企业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个体的商业户以及部分小业主是在早期市场上努力闯荡出来的最早一批民营企业家,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下,并借此机会扩大了企业的生产规模进而民营企业的合伙人创始人便由此而来。其次,第二种民营资本家。是由农村的乡镇企业改革而新掀起的一批民营企业家。其中有一部分人是有一定的干部经验有一定的引导能力,富有长远的理想目标及企业发展规划,目光相对较为长远,对于当时的市场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因为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需要民营企业家自己去推销自己的产品并摸索销售渠道,因此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伴随这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乡镇企业的体制改革,并将乡镇企业的产权细化落实到了个体身上,当初的乡镇骨干负责人也成为了新一代民营企业家。最后,是第三类型的民营资本家。随着个体创业民营经济的不断增长,许多体制内的管理人员逐渐转向体制外,其中有在政府部门或者国企单位担任过一定的职位,并有着相对较高的学历,还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尤其还能对国外经济有着详细的了解,拥有市场敏锐的扑捉性。因此,在基础制度的优势能够促使民营企业向现代化转型。

  结语

  总而言之,在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下不仅能够有效的促进民营企业进行现代化转型,还为民营企业带来更多可持续发展创造的新兴资源。因此,民营企业家应充分发挥起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加快企业的成长速度,从而创造出高质量的制度优势。

  参考文献

  [1]厉以宁.中国道路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J].宏观质量研究,2020,802:18.

  [2]顾华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研究[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05:2-8.

  作者简介格式:姓名:丁慧琳(1985年7月),性别:女,民族,江西省宜春市人,学历:研究生,单位:江西宜春市委党校,单位邮编:336000,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基金或课题项目: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研究。

篇十一: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P>  20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工作汇报(2)(一)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工作汇报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克服因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XX市经委巧用政策驱动、骨干带动、服务促动、创新推动,力促民营经济企稳回升,健康发展。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指导企业调整发展战略,帮助解决民营企业资金、要素等问题,提振信心,激励企业加快发展。一是按照市委、市____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自经民营[20**]2号文件,继续坚持领导定点联系区县工业和亿元企业等制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二是结合工业经济运行____活动,开展民营企业专题调研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三是协调争取了省上对我市工业气、运、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为重点民营企业、重大项目的生产建设提供生产要素保障。

  二、加强民营企业培育,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抓好微小企业培育工作,分解分解落实年内新增微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目标任务,全市1至11月份新增民营企业452户;二是组织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全市共组织20户企业申报省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三是做好XX省中小企业培育示范区(县)的推荐工作,在区(县)申报基础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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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考评推荐并上报,XX县区被省上列为了中小企业培育示范区(县);四是积极争取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大对“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组织企业申报“小巨人”扶持项目、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6个。

  三、加快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多渠道搞好____服务。针对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突出问题,加大了企业____服务力度,建立了项目推荐制度和银政企对接制度,与邮储银行市分行召开了银、担、企、政四方联动____对接会,协调解决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10月,全市金融机构向中小型企业发放贷款的余额达到37.73亿元;财政新增1000万元贴息资金,80%以上是用于民营企业贷款贴息,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积极帮助民营企业上市____,确定并制定了分阶段培育上市企业计划,华西能源公司已上报____待批准挂牌上市;我市现共有担保机构13家,其中政策性担保公司2家、商业性担保公司6家、会员制担保公司5家,切实缓解企业____难。二是多途径搞好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税收政策、项目管理、____服务等培训,组织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赴挂职培训,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项目申报,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展览会,组织高XX县区等申报中小企业技术性、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启动了全市企业信息化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快了工业园区信息化建设;坚持重点联系区县和企业制度,加强调研服务工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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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企业的加快发展。三是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专项整治活动,狠抓企业发展环境的整治,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较为宽松的环境。

  四、鼓励支持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抓住国家实施产业振兴规划的契机,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努力攻克和掌握行业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一是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长征机床公司申报了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华西能源公司、运机公司申报了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9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完成了20**年度评价报告;积极推进产学研联盟,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50多户企业与大学、理工大学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二是积极向上申报技术创新项目。共申报省创新资金计划项目21个,其中重大产业技术项目2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个。久大公司“烟道气净化卤水研发平台”项目通过国家创新能力建设专家评审。三是引导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新产品产值187亿元,实现新产品产值率28.9%。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我市民营经济平稳的发展,销售收入、总产值、增加值三项指标保持了二位数增长。11月,全市民营经济完成主营收入653.44亿元,同比增长23.2%;完成总产值707.53亿元,同比增长14.9%;完成增加值268.07亿元,同比增长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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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P>  2022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工作总结3篇

  2022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工作总结第1篇面对今年疫情影响,区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以贯彻落实发展民营经济政策为抓手,多措并举,增强民营企业对政策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全区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上半年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1、上半年全区民营企业基本情况今年以来,区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力落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联审批、一日办结、企业简易注销等便民服务举措,有效激发了民众的创业激情,市场主体数量继续平稳增长。截止2022年6月30日,区共有市场主体XX家,今年新增10412家,其中企业今年新增3143家,个体户今年新增71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94家,民营企业主体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5%以上,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1-5月份,区新增进出口备案民营企业11家,外贸进出口累计实现万美元;新增实绩企业6家,新增实绩企业累计实现出口40万美元;新受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146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今年4月份,在市对县区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和全市“3111”工程考核中,均名列前茅。2、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为畅通政府与民营企业“无障碍、零距离、强沟通”的联系与交流,着力打造民营经济“一站式、便捷式、解困式”高效便捷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民营企业“四送一服”、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涉企保证金等民营经济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机制、疫情期间调度等工作机制。(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坚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在降门槛、简流程上做好“减法”,减少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推动民

  营资本“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在项目审批方面,先后实施了包括“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综合窗口“并联审批”在内的多项具体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构建渠道多样、高效快捷的商事登记服务体系,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3天内办结,全程电子化覆盖率达到100%,市场活力得到激发。

  截至目前,政务服务#分厅注册用户约万个,皖事通APP累计注册量达10万人,访问量100万余次,提高了群众对#上政务服务的知晓率。各办理窗口对所有进驻事项,按照统一模板,制作办事指南、服务承诺书、一次性告之书,放置窗口显著位置供群众取阅,助力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3)强化政策落实,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制造强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进一步发挥“三重一创”“一室一中心”、科技创新、制造强市和制造强区等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指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制造强省、“三重一创”等项目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已兑现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万元,其中恒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获得制造强省建设政策项目奖补资金2040万元,淮宿建材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获得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奖补资金万元;斯华奇橱柜有限公司等80个制造强市建设政策项目奖补资金,涉及设备购置补助、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新产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等六个方面,共计万元。同时,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兑现先进民营企业、工业纳税二十强企业奖励资金256万元,兑现战略性新兴企业、科技攻关项目23项等奖励资助金额万元,极大地提升了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动力。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资金需求大增的共性问题,我区先后召开了金融支持企业发展座谈会和“共渡疫情、共推发展”银政企对接视频会,积极搭建政银企协同平台,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凝聚共识合力,尽政府之责、聚金融之力、解企业之难,同舟共济、风险共担、化危为机、共克时艰,全力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努力化解企业资金难题,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截至目前,全区实现税融通贷款亿元;“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亿元,上半年为76家小微企业提供了105笔共计39370万元的担保贷款,续贷过

  桥资金扶持16家企业,周转贷款7250万元,全区11家银行已对166家企业投放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急需和融资难等问题。

  (4)整合政策落实,推动企业复工达产。为帮助我区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发展,先后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埇政办明电〔2022〕4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尽快复工达产提供了坚实保障。疫情期间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流程,高效落实相关政策,截止目前,全区减免政府性基金万元,减免养老保险万元,减免失业保险万元,减免工伤保险万元,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03户次,万元。受理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192家,返还失业金万元,涉及人数13640人;发放134家企业稳岗返还,涉及人数8268人,涉及金额万元;已有356家企业退还养老保险费,共计万元。落实箱包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服饰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减免三个月房租及摊位费万元;兑现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资金54万元;落实东大木业、皖神面制品等民营外贸企业申报境内展会补贴万元和万元。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降低担保费率,截止到2022年6月8日,已为59家企业减免83笔,减免担保费万元,为16家企业节约了的过桥资金使用费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首屏的95%结算。2月份至4月份我区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万元。通过定期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调度,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强化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基本实现了“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赢的目标。(5)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我区把推动企业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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