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2020党风廉政总结

时间:2022-08-05 14:3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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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2020党风廉政总结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2020 党风廉政总结

 尊敬的督导检查组各位领导:

  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严格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会议精神,6 月 15 日,我局相继召开了党组成员及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党组成员及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及中、省纪委关于冯新柱案通报和“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及整改措施有关精神要求,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关于 2017 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县委《关于汲取冯新柱案深刻教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和《整改任务分工表》等文件,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扎实安排部署。制定了《洛南县财政局局关于汲取冯新柱案深刻教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整改实施方案》,围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抓好警示教育。以冯新柱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

 示教育,结合祝作利案、魏民洲案和孙清云违纪问题,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以上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发人深思、令人警醒,教育全体干部表示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以冯新柱案为镜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性锻炼,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班子成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剖析了存在问题,深挖了思想根源,明确了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推动了问题整改。

  (五)狠抓整改落实。一是重点防止和纠正“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把风险防控融入财政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真正实现对财政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二是重点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制定了防控措施,完善了防控机制。三是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为切入点,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工作,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7条,完善规章制度 4 个,有力促进了全县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执纪问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商洛市财政局商财办农(2018)60 号、61 号、62 号三个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联合扶贫局对商财办农(2018)60 号文件予以转发,目前文件正在签字印发中。拟对商财办农(2018)61 号、62 号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后下发执行,目前正在修改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

  (二)足额预算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按照每年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确保每年增长不低于 20%的刚性要求,2018 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2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29400万元的17.68%,比上年同期 4000 万元增长了 30%,增加 1200 万元。截止 6月底,支出完成 3202 万元。

  (三)及时拨付中省财政扶贫资金。2018 年中省扶贫资金已经下达 13622 万元,已拨付到扶贫资金报账专户 10800万元,占总投入的 79%。截止 6 月 30 日,我县中省扶贫资金支出完成 4341 万元。

  (四)强化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严格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在县级部门和镇(办)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全面推行县级部门报账制和镇(办)报账制。

  (五)推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

 关规定执行,对所有扶贫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招投标。及时将 2018 年中省扶贫资金安排项目、《洛南县 2018 年涉农整合方案》和中省市扶贫资金 6 个文件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六)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利用 2 个月时间,我们先后 3 次对 16 个镇(办)2017 年以来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书,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各镇(办)立行立改。同时联合审计部门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得以整改。

  三、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围绕“两个责任”,构建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三个责任清单,制定了履责时序表,将年度任务和推进措施具体到月份、细化到到节点,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任务不放空。二是抓好《纪实手册》的规范填写,对照年度责任清单和时序表,逐月填写履责情况。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逐季度认真点评,并将点评研判情况作为党内问责和领导干部问责的主要依据。四是落实监督责任,制作了责任落实、正风肃纪、执纪审查、巡察整改、干部管理五本台账,记录和监督局党组主体责任年度履责情况,全面客观

 反映责任落实进展情况。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查处隐形变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真正使八项规定成为铁规铁律。聚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的“十种表现”,深入持续开展“抓转促”“拉托卖好收受好处”等专项治理,切实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管卡压”、“推绕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上半年,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 10 余次。

  (三)强化纪律审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开展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上半年提醒约谈干部 3 人,问责 4 人,查办案件 l 例,警告处分 1 人。认真落实“三个助力”,以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为切入点,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工作,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7 条,完善规章制度 4 个,对问题线索分类、整理、核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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