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准则》《条例》作风方面存问题

时间:2022-08-08 20:4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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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准则》《条例》作风方面存问题

 

 对照《准则》《条例》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照《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到位,党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严格限时整改。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对照《准则》《条例》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对照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夯实自查工作基础。

 市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下发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对全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反复研读,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 个不准”,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廉洁从政意识,要在思想上、行动上认真践行各项规章条例。二是要广泛宣传《廉政准则》。各科室(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到分管科室(部门)进行宣讲辅导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局相关科室及局领

 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按照要求写出自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党员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大家能够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 个不准”,结合自身,查找不足,防患未然,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专门购买了《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系列电教片,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观看学习。举办庆祝建党 90 周年红歌演唱会,通过合唱、诗歌朗诵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唱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三、强化监督防控,确保重点部位环节安全平稳。

 一是扎实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将机关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局领导

 高度重视,明确科室和责任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按照中办发〔2011〕2 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委的安排部署,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有车辆进行了自查,局属公务用车全部填报了《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报表》,没有发现违反规定购买、使用公务用车行为。我局以此为契机,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车辆管理有效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委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目标责任,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面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及时认真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没有发展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切实做好机关厉行节约工作。重点控制与公务活动最为密切的会议费、差旅费和接待费开支,精简各类会议,加强公务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接待工作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压缩车辆使用频率,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严防公车私用,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加强水电邮管理,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自来水滴、漏、跑、冒等现象,办公电话禁止拨打声讯、购物、电台、游戏币充值等,严格按规定报刊订阅数量和种类。

 四是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元旦”等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在节日期间,我局对所有车辆进行了封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干部职工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赌博、公车私用及“节日病”等问题,并及时向市廉自办报告了治理节日病统计报表。

 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特别是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局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经检查,没有发现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等;没有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没有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发生。

  对照《准则》《条例》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

 实践成果。我县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

 新《准则》和《条例》出台后,我县立即组织开展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熟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牢记《条例》中要严格遵守的规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测试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广泛进行宣传。

 我们把学习资料发放到全县各单位,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对《准则》、《条例》进行了全面宣传和详细解读,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悉范围,请群众对身边的党员进行监督,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抓好贯彻执行。

 今后我们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全面管党治党的标尺,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从改正自己认为“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做起,切实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示范引领,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四是做到结合实践。

 做到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

 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认真整改;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并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与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相结合,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将《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标尺,全力推动生态文明、林区改革、产业招商、全民创业、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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