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7篇

时间:2022-11-04 13:20:40 来源:网友投稿

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7篇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7篇

篇一: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协作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峻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誉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究"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誉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扬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依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觉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准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主动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协作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亲密协作,加大打击力度,严峻打击传销行为;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

  

  测、早干预、准时发觉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当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扬报道力度,实行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抗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协作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主动会同协作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爱护伞'、"关系网',发觉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

  

  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到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五)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剧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殊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殊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觉的涉黑涉恶可疑线

  

篇二: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2022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

  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

  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

  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

  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

  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

  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

  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

  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丰泽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市霸、传销、非法集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美容美发服务、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不断挤压黑恶乱的生存空间,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整治项目和任务分工

  (一)“欺行霸市”等“市霸”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市霸”行为:商贸集市、果蔬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车站码头、建材

  家居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暴力垄断经营、殴打谩骂市场管理人员或从业者等“市霸”行为;拍卖等领域存在的采取暴力威胁、强买强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合法拍卖活动的欺行霸市行为;阻碍或干扰他人正常交易等欺行霸市行为。积极宣传打击“市霸”相关政策规定,拓宽畅通举报通道,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和经营主体进行摸排核查,收集、整理各类“市霸”线索。

  责任单位: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预防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各类传销行为,尤其网络新型传销行为。发挥网格化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缔传销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监测分析,梳理筛查涉嫌传销倾向行为和案源线索,及时有效干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可能发生涉传群体性事件的研判处置,做好风险防控和维稳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反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非法集资广告违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金融、招商、投资类的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但广告宣传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业务许可内容不符合的行为;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及时发现处置金

  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大要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美容美发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服务行业领域的经营主体资质违法、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使用违规化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制消费、价格违法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摸排建立辖区美容美发服务主体清单。对消费投诉多发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梳理,列为整治打击重点,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发布美容美发消费警示,公示美容美发服务行业投诉情况。加强部门联动,整治中发现涉及需要许可审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将美容美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督促美容美发经营者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以及过期化妆品处置台账。结合实际推广总局《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范本。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领域利用房地产和汽车租赁买卖合同中典型不公平条款,以及建筑装饰、物业服务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中涉及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往年以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中已经规范过的重点行

  业,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回头看”,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对已处罚的,加强案后回访。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11月30日)。有效组织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存在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要重点实施定向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应当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上报区局。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区局并根据要求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到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

  按照省局、市局及区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整出效果。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治合力。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局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共识。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局。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牵头股室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篇三: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2021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传销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厉打击传销,有效发挥我县打击和预防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根据上级部门打击网上传销的相关部署,加强网上传销的早期监测和早期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四步走”工作方法(即在线监测、线下示范、多措施处

  置、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的多种功能,形成全面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的局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揭露其违法性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监察办公室、执法检查单位)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禁赌、禁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出发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地方反黑办,禁毒办和“扫黄打非”办开展反黑、禁毒、扫黄打非活动综合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营业场所的黄毒联合执法。二是加强对黑恶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深入查处黄、赌、毒等黑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处黑恶违法案件,深入挖掘和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伞”和“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黑恶违法线索,及时将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线索登记表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犯罪办公室。三是在登记过程中,依法严格限制涉及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贯彻落实“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要求,加强事态监督和事后监督。对有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进行公示,做到“一地违法,处处限制”。(责任单位:监管机构、执法检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单位、登记行政审批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改。加强对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2022冠状病毒疾病广告是针对公众、公众高度重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等虚假广告,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卫生厅发〔2022〕2号《关于加强防疫广告监督的通知》精神,做好防疫广告监督工作。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处重大案件和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广告监管效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监管机构、广告及价格计量监督管理单位)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篇四: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XX街道扫黑除恶重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某某某街道扫黑除恶重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为全力做好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推动我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街道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某某街道党工委书记常务副组长:某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某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某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某某街道党工委委员、组宣委员某某某某派出所所长某某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某某街道维稳信息督察员成员:某某、各社区书记及综治专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某某兼任办公室主任,丁统为联络员。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的总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22年底在全街范围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重点整治行动,

  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全街持续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线索摸排积极发动党员、平安志愿者、巡防员、热心群众提供线索,要求各社区网格员再次全面深入开展网格摸排线索。积极与重点项目对接,做好风险评估,及时发现线索。积极从信访举报中梳理发现线索。在每月定期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找切入点,从群众聊天和调查问卷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加大各类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和帮扶,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

  排查情况加强信息上报,完善安全预警机制。整改时限:即时整改,长期坚持。

  4、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加强与某某派出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水沟前分局、某某街道安监办、综治办形成合力,开展公共娱乐服务行业“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整治重点场所内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一批涉毒涉赌违法犯罪分子以及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查处一批涉毒、涉赌、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组织策划者、“保护伞”、违法经营者和团伙首要分子,打掉一批团伙,端掉了一批窝点,取缔一批有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和其它不法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毒、涉赌、涉黄活动区域得到较为明显的改观,场所管理得到加强,涉毒涉赌涉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整改时限:即时整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成效通过积极宣传,我街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使得居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2年共收集扫黑除恶线索10条,侦破黑恶案

  四、工作要求1、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将扫黑除恶重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清开展此次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勇于担当,勇挑重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抓好统筹协调、强化考核评价。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掌握并逐级上报当地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开展情况,强化工作推动和信息报送。将扫

  黑除恶重点整治行动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专项斗

  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3、突出法治保障、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问题。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五: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XX乡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打击重点工程建设、农业农村、水利资源、交通运输、教育、自然资源、市场流通、基层基础等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三、任务目标聚焦全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针对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涉黑涉恶认识不清,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打击、整治力度不强,致使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可乘之机等问题,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压实各单位监管责

  1

  任,排查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利益链条和腐败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法治XX”提供有力保障。

  四、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共性责任单位及职责任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是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行动的总牵头单位。乡纪委、综治办、扫黑办、派出所、司法所作为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行动的共同责任单位,在各重点领域分别承担以下职责任务:1.乡纪委。负责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背后腐败问题,及时核查处理移交案件线索,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推动落实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2.综治办。负责重特大案件的协调会商,统一执法思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3.扫黑办。负责集中行动的调度协调、督查督导,按照“双档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工作档案等。4.派出所。负责及时核查处理移交案件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查清黑恶势力的全部犯罪活动和全部犯罪证据,及时提请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审查起诉。5.司法所。负责加强对律师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律师严

  2

  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严格落实生效判决执行工作,确保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罪犯。

  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1.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沙石料供应,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阻拦施工。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程寻衅滋事、恶意投诉。3.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恶意拖欠、暴力讨薪、聚众滋事。4.违规进行渣土运输,不按指定地点乱倒建筑垃圾等扰乱渣土市场管理,采取威胁、恐吓、盯梢、尾随等手段阻挠正常渣土施工、运输、消纳,把控渣土运输行为的。5.在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使用武力、强揽拆除工程、恶意竞标、阻拦施工等。农业农村领域整治重点1.牲畜屠宰方面,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2.农业产业和扶贫领域方面,农业项目建设实施和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违纪行为。3.村级资产管理方面,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

  3

  行为。4.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垄断农资市场、欺行霸市、虚假

  宣传、经销不合格农资产品等。水利资源领域整治重点1.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方面,恶意阻扰、敲诈勒索、

  非法占地、侵吞挪用补偿款等费用的。2.在水务工程建设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

  霸市、垄断材料供应、恶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恶意拖欠、暴力讨费、非法上访的。

  3.侵占破坏水库、河道、灌区、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线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的,违法开采水资源、破坏泉水保护和水土保护设施的。

  4.煽动闹事、聚众滋事、非法侵入水务工程管理单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采取谩骂威胁、打击报复等方式阻扰水政执法、暴力对抗水政执法的。

  5.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对涉水违法行为和人员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

  交通运输领域整治重点1.客运行业中,恶意竞争客源,如途中揽客、车站抢客、半路甩客,站内强买强卖,超员营运等乱象。2.货运行业中,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超限营运等乱象。

  4

  3.交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恶意中标等干扰交通建设招投标市场的行为。

  教育领域整治重点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3.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行为;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行为。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欺凌行为。5.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6.为吸毒、赌博、涉黄、欺行霸市等黑恶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重点1.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2.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等方式胁迫征地、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土地补偿款等费用的。3.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在国有

  5

  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

  4.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开采、勘察、破坏矿产资源等。

  5.在履职方面,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

  市场流通领域整治重点1.拒不配合烟草专卖部门检查、以暴力方式妨碍执法检查,或以各种方式要挟、恐吓、威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2.非法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烟、走私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3.借助黑恶势力或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大量囤积卷烟,强买强卖,操纵价格,破坏市场秩序。4.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超许可范围和地域范围非法经营卷烟,数额巨大,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基层基础整治重点村基层基础领域。少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未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个别地方对村“两委”成员存在教育管理不紧、不细、不实问题;个别村居干部以村委会集体名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等问题。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务必保持清醒头

  

篇六: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全市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全市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重点》和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教育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挖掘摸排问题线索,彻底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二、整治内容集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发的地区、街道、社区等,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远离黑恶犯罪,督促各地加强义务教育简短防辍保学工作,防止学生失学辍学,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侵害未成年人。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加强对各类学校,特别是初中、中职校及高校聚集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娱场所等问题,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行动,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扰乱教育教学,侵害师生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向学生索要财物,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三、步骤安排深入组织摸排开展集中整治各地各校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摸排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对已经露头、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各地各校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

  校园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责任部门职能作用,合力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扫黑除恶斗争和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发布整治工作的进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包括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在内的多渠道举报体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及时反馈,传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加强检查督查。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线索摸排是否覆盖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整治整改到位,调查研究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第三责任、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从严问责。排查问题台账及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省教

  育厅安稳处。

  

  

篇七: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三)定期联络分析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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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三、补齐短板,突出问题整改(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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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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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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