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六大工作(全文)

时间:2022-08-16 20: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务院六大工作(全文),供大家参考。

国务院六大工作(全文)

 

 【六大工作】

 温家宝强调, 反腐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禁用公款购香烟高档酒礼品

  温家宝强调, 要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

 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 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

 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 高档酒和礼品。

 加强车辆编制管理, 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

 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严格控制行政机关、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 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 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

 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 研讨会、 论坛等活动,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金融机构不得赞助与企业经营无关的上述活动。

 2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部分公开

  扎实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

 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

 加强督促检查, 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突出整治行政机关懒散问题和不作为、 乱作为等不良风气。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会议多、 文件长的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清理规范银行、 电信、 流通等领域服务收费。

 强化对农村土地权益保障和城乡 征地拆迁的监管。

 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 分配、 运营、 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3 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 整治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 、 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问题。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完善采购预算、 招标投标、 专家评审、 供应商管理等制度。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 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4 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

  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 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加强现金管理, 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

 抓紧制定国企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

 5 放开社会资本投资限制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要逐一审核, 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

 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 扩大开放, 公平准入, 鼓励竞争。

 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制度。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

 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 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 强化全过程监控。

 6 预算公开将细化到“科目”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

 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 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 精细化水平, 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

 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 有条件的乡 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

 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 并细化到款级科目, 教育、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 “三农” 、 保障性住房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劳动合同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和职工(乙方) 亲自签章, 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方为有效。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 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 并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不需填写的空栏, 划上“/ ” 。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 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 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 准确, 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 签订后, 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职工) :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二、 工作内容 (一)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部门、 工种或职务) 为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按变更本合同办理, 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 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 工作时间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 标准工时制, 即每日工作

  小时, 每周工作

 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 不定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 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 工资待遇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 种形式执行,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月; 试用期满工资

 元/ 月(——元/ 日) 。

 2、 其他形式:

 。

 (二)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 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 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 应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 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 季/ 月) 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 控告。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内,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 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 乙方患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 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办理。

 (四) 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 劳动纪律 (一)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 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向乙方公示;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 考核和奖惩。

 (三)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并作如下约定:

  八、 本合同的变更 (一)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合同, 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 本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甲方歇业、 停业、 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 9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第 6 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 乙方解除本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4、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解除本合同后, 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 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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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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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人:

 鉴证日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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