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

时间:2022-06-16 16:00: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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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

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5篇

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篇1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确定x年度x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x〔x〕4号)和《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x〔x〕55号),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x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x精神,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廉明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创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一律取消。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自主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成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
完成对增加企业、公民负担证照的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建立目录,完成统一编码,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县政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x、市、县的纵向贯通,实施在线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根据x、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和我县实际,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完善衔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制约(县政务中心、编办、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禁指定中介机构,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禁止政府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实现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编办、各有关部门配合)。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上,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县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2)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体制、监管体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商务局、x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
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1)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推进县、乡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强化县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和执行职责(县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完成重要工作任务、工作效率、提供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县委政研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1)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认真执行x人民政府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实现政企分开,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县工信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x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人行x支行等有关部门配合)。

(2)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落实《**x定价目录》,定价目录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经营者自主制定(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加强市场监管。

(1)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商务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在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探索“多证合一”。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和x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x-x年重点任务及分工》的要求,初步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市场信用交易规模明显扩大。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形成跨部门联动奖惩机制和诚信文化,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商务局、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法院、人行x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落实外资管理政策,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5)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法实施国企监管。健全国企监管和服务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县财政局牵头,县属国有企业、各有关部门配合)。

6.创新社会治理。

(1)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依法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活动,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县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x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依托民生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搭建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政府应急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和行政村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全覆盖,并引导城乡居民普遍认同和遵守。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章执行监管力度,科学设置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机构,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行为,注重发挥社会服务机构服务社会的作用,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县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7.优化公共服务。

(1)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政务中心、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卫生计生局、文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工作。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有序引导行业协会、科技类、公益类、商会类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
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工信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创建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9.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落实《**x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局、司法局、网信办、法院、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0.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依法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两名以上人员办理,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应由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落实办案场所和装备保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编办、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1.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完善裁决程序,通过行政裁决依法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司法局、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企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3.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创建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14.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监察局配合)。

1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党校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知识的培训力度(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6.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行政机关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实行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县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示范创建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

各示范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创建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举措、效果指标以及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及人员等。示范创建单位要按照《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确定的七项主要任务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明确2至3项比较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任务作为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的实施要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明确时间进度,建立任务台账,以被区、市考核验收。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示范创建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将创建实施方案与县委、县政府及本部门x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及时推动实施,年度内抓紧完成。5月4日前,对于未上报方案的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将创建方案报政府办617室,经审查通过后留档、汇总,作为平时督促指导和年终检查验收的依据。同时,每月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推进开展工作。11月15日前,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将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做好迎检评定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实施方案等进行验收评定,核实示范创建项目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示范创建单位根据意见建议改进完善,安排下一步工作推动实施计划,并形成示范创建工作材料汇编和工作情况汇报。

(四)总结推广阶段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通过创建验收评定的单位,推广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对未通过创建验收或不积极参加示范创建活动以及未完成本部门示范创建任务的,年终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予以扣分,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每年在各乡镇、各部门中确定示范创建单位名单,并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验收、评定和挂牌。各示范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指导,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增强创新意识,做到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落实工作有新举措,推进工作有新亮点。要以开展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化督查,总结经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定期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加强情况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切实提高示范单位的工作水平。注重示范创建活动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地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示范创建单位要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宣传展板、宣传栏、公益广告等载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和工作成效以及创建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篇2

方案预案:________

法治社区示范创建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治社区示范创建方案

按照《州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创建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安排部署,努力实现创建工作七大目标: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健全有力、运转协调、作用良好;
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健全落实;
村(居)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依法规范妥善调处;
社区网格化管理有力推进,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村规民约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备,村(居)民在村(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四自”作用充分发挥;
村(社区)经济协调发展,公益事业蓬勃开展,城乡环境整洁优美;
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

二、主要内容和创建标准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基层组织健全。各行政村要健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八大组织”,配齐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村“三员”(即组宣群团员、综治维稳员、统战宗教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妇联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排长、治保委员会主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等岗位。社区要健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2.职能运转有序。村(社区)党支部要主动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制度的落实,确保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要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力,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村干部要团结协作、职责明确、廉洁自律。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推动民主建设

3.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村(社区)党支部要严格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委员会成员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在换届选举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人员,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公推直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4.坚决执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机构、群众(代表)会议制度,切实落实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扎实推进民主管理。一是加强建章立制。村(社区)党支部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把群众的权利义务、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写清楚,使村(居)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二是听取群众意见。实行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制度,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对村(社区)工作的建议意见;
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
重大事务要召集群众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各乡镇(街道)

6.始终坚持民主监督。一是实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凡是村(社区)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及时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不认同的事情,应立即予以纠正;
坚持“一般事项季度公布、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原则,通过会议、广播和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二是实行报告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1次,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述职述廉1次,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民主评议1次,群众满意率不得低于80%,否则将被评为不合格。三是实行质询制度。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两委”要及时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对出现的不履职、不正确履职、违法违纪、侵犯群众利益等苗头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法治建设

7.深入推进法制教育。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要从村(社区)“两委”班子中选派专人负责,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积极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选聘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的乡村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校园师生等加入到法制教育行列,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法律顾问和3人以上的法制宣传小分队;
人群相对集中的区域适当增配“法律明白人”,每年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不得少于1次。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年开展的群众性普法活动不得少于2次。三是加强阵地建设。依托村(社区)活动室农家书屋,逐年补充民族语言的法律类书籍报刊、宣传资料;
建立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并加强管理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旅游文化局,各乡镇(街道)

8.全面落实依法管理。一是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达到“六有”(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标牌、有印章、有规范的调解文书、有统计台账、有业务学习资料)、“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标准。二是推进人民调解技能培训。着重培训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使1%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受理,98%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有效防止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扎实开展平安建设。一是推进网格化建设。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兼职治安巡逻队和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确保巡逻守护、院落联防、边界联防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条件较好的社区要建立健全警务室和电子监控网络,加强对重点部位、复杂区域和案件多发地“天网工程”建设管护,确保反恐维稳无盲点。二是定期开展治安排查整治。加大对黄赌毒”窝点、破坏治安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及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打击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刑释解教帮扶工作。建立村(社区)安置帮教对象帮扶小组和社区**人员管控小组,协调落实农村籍刑释人员责任田(草场)、宅基地,城镇籍刑释人员纳入再就业扶助工程,安置率达1%;
落实“多帮一”措施,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有专人联系刑释人员和**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帮教率达1%;
村(社区)“两委”班子和社区**人员亲属积极辅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不发生社区**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10.按照《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见附件2)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五)促进和谐发展

11.经济协调发展。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实现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减轻社区负担,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各乡镇(街道)

12.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完善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健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二是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
社区组织要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三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显著,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并逐步进行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城乡治办,各乡镇(街道)

13.社会文明更加和谐。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家庭”“民族团结楼栋”和“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比活动。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本村(社区)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篇3

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模板】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简要部署。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内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提到全新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相继颁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系列文件,着力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若干新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旗帜鲜明地提出“X”战略部署。去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全面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县上下务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依法行政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循法而行、厉行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一是法治理念更加牢固。在年初X届人大第X次会议上,首次举行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印发《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方案》,系统性学习法律X部、条例X部,开展法制讲座X期,部门会前学法X场次,开展宪法等法律宣传X场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中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聘请X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事项X件。三是权力运行更为有序。高效推进“两法衔接”平台运行,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X起,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行政许可、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办件量X件,办结率达到X%。实现全县执法人员互联网学习全覆盖,年审行政执法证X个,新办证人员X人。受理行政调解案X件,调解成功率X%。四是行政服务更为高效。建立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快速通道”,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入驻县政务中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按照脱贫验收标准,规范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X个、村代办点X个。

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篇4

某某领导在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会上的讲话

目 录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内涵 1

二、突出关键,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

(一)突出法定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4

(二)突出依法决策,切实提高科学执政能力。

5

(三)突出严格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5

(四)突出公平正义, 强化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6

(五 )突出政 务公开,积极打造“透明政府”。

6

三、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7

(一)抓实组织领导。

7

(二)抓细宣传教育。

7

(三)抓严队伍建设。

8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简要部署。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内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提到全新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 设法治政府作为依 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相继颁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一2020年)》等系列文件,着力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若于新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 府旗帜鲜明地提出" X" 战略部署。去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了 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全面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县上下务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依法行政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讲话篇5

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X等文件精神,按照X的要求,将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全面加快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进程,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局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
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妥善解决社会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政运行更加有序、高效;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指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深入推进。到XX年创建成为县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到XX年创建成为县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具体任务及分解。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各单位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XX年X月X日前报县局综合监督股。

(二)实施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各单位按照县局创建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同时每月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局综合监督股备案。

(三)总结阶段(XX年X月—XX年X月)。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创建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回头望”,进行查漏补缺,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验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接受县上检查验收。

三、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卫生健康局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 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卫生健康单位、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创建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监督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示范单位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单位每年至少向县局汇报X次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情况。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抓好落实。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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