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27 1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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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范文推荐)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3篇

第1篇: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大幅精简文件

1.严控计划外发文。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和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发文计划制度,除当年党中央、国务院新制发文件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予发文。自治区发至县团级的文件比20XX年至少减少30%。

2.严格配套发文。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未明确要求地方制定实施意见、办法或细则的,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不再发文。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配套的,除有具体时限要求外,牵头部门原则上在6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的调研和文件稿起草、征求意见、送审等,文件送审稿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重复率超过50%的作退文处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类文件无实质性配套措施的,不予发文。自治区党委、政府发至县团级的文件,盟市、旗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再发文。

3.严禁重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虽以前年度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发文必要性不强的,已召开会议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主题相似文件可以归并整合的,只发1个文件。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抓落实只靠发文等形式主义问题。

4.严控分工类发文。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发文件需要明确责任单位的,原则上在文件中一并明确,不再单独印发分工方案。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提出的工作任务,一般不印发分工方案。

5.杜绝升格发文。文件规定的事项较为具体,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事项;
文件规定的事项虽为全局性工作,但主要由1个或少数几个部门负责抓落实的,不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发文。

6.规范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发文。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者组成人员调整涉及省级领导同志的,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发文;
其他成员调整的,由其办公室发文。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和其他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自治区党委、政府不发文。未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下发指令性公文。

7.规范领导同志讲话印发。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全区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在《内党办通报》上刊发,考察调研时的讲话可经领导同志审定后提供相关地区部门传达学习。其他常委同志的讲话,可在《内蒙古工作》等刊物上刊发。

8.发扬“短实新”文风。除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发的决定、规划等文件外,其他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的文件不超过3000字,部署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1500字。各地区各部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的综合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年度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日常报告不超过1200字。

9.提高发文时效。坚持最小化、精准化定密原则,可公开发布的文件一律公开发布。提高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利用率,分步停发纸质文件。

二、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10.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确保开到旗县级的会议比20XX年减少30%。各部门单位原则上每年只召开1次全区性会议。未列入计划确需召开的,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由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年度会议计划总量内严格审批。

11.控制会议规模。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一般只开到盟市级,直接开到旗县级的视频会议,盟市、旗县两级不再层层开会。除自治区党委全会、自治区“两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类会议或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外,其他全区性工作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0人。严格按照会议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参会,未经批准不得要求盟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不安排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参会。全区性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12.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讲话不超过90分钟,主持人讲话不超过10分钟;
有汇报交流内容的,汇报不超过6人,每人发言不超过8分钟。不安排汇报交流的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如需套开,一般不超过120分钟。

13.统筹安排会议。需要盟市负责同志到自治区参加的会议,尽量接续召开。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大体相同的全区性会议,合并召开或套开。提高会议实效,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三、减少督查检查考核

14.严格总量控制。实行计划管理,自治区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开展。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的事项,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原则上按“增一减一”进行调控,确保年度计划总量不变。年内经批准拟开展的督查检查中,针对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事项不超过50%。除行业主管部门外,从严控制对厂矿企业学校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15.建立事前报备审批制度。自治区各部门按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须提前10个工作日按归口分别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报批。

16.规范督查检查主体和范围。各部门列入自治区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除经批准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外,只督查检查下级对口部门,不得向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发督查检查通知,不得要求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或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各类督查检查不得要求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严禁以调研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

17.强化结果导向。督查检查要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杜绝一督了事、一走了之。督查检查结束1个月内要形成督查检查报告,报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报告要真实客观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得搞泛化的积分评比。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党建考核等也要优化改进措施,不搞机械式、教条式检查,不反复调阅材料,不搞无实质意义的考试测试和问卷调查,提高监督专业化水平。

18.实行征询反制机制。基层单位接到自治区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通知后,可向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征询核实,并有权拒绝接受未经批准的督查检查考核。充分利用基层监控点和大数据平台,监控基层单位接受督查检查考核情况。对违规开展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9.改进年度考核工作。精简优化年度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日常监控,有效运用民意调查、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手段,更多听取干部群众实际评价,杜绝痕迹考核。加快考核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坚决纠正层层签订“责任状”、动辄“一票否决”的做法,凡是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

20.提升调查研究质量。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意见》,各类调研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按规定路线走马观花、看精心准备的样板、听“背台词”式情况介绍和照本宣科的汇报,不搞“盆景式”调查、“花架子”研究,不得要求基层代写调研报告。

四、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

21.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区分问责案件具体情况,高效精准问责。正确处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关系,聚焦领导责任,不盲目扩大问责范围。

22.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引导,注重跟踪回访,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群众认可、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该使用的依规使用。

23.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经调查发现的不实举报,通过召开失实举报澄清通报反馈会、定期公开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24.改进谈话、函询方法。严控谈话、函询知悉范围,加强对谈话、函询对象的隐私保护,对函询能说清问题的优先使用函询方式处置,对函询回复予以采信的及时向被函询人反馈并予以澄清。

25.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分析干部失误错误成因,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界限和情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苏木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基层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放宽职称评审条件等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

26.建立工作机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参与,在自治区层面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督导盟市、旗县(市、区)落实

第2篇: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

整治形式主义党课讲稿——坚决向形式主义开刀

形式主义不仅仅是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去年以来,×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就形式主义问题先后深入开展包括基层在内的×轮多层面专题调研、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出×个方面突出问题。下一步,×部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向形式主义开刀,在全行业开展集中整治,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到具体行动中。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治。向形式主义开刀,必须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案例教训,牢固树立业务工作有政治的意识,对标党中央要求,坚决整治在贯彻落实中“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的问题。一是对******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既要讲工作进度,更要看质量效果。结合已经开展的“回头看”,对贯彻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必要时进行现场回访核实。突出抓好******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组织全行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二是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办工作重点和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加强节点控制、过程监管和结果评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深挖重要指示批示所涉及问题的根源,注重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成因,从利益根源上找症结,着力破除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和官本位思想。强化行业监管抓整治。向形式主义开刀,必须亮出较真碰硬的鲜明态度。结合洞庭湖矮围圈湖、鲁山非法采砂等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把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作为工作主线,坚决整治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一是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涉水问题,打好河湖管理、水利扶贫、水库安全运行、洪水调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监管等方面的攻坚战,清理整治水利领域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二是改进监管方式,采取“四不两直”的暗访式、奔着线索的“点穴”式、动态监控的网络式检查方式,不要基层汇报材料,不重表格留痕,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推动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刀刃向内抓整治。向形式主义开刀,必须勇于自我革命。一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基层反映的问题,实实在在、完全彻底地解决若干较大“个头”、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形成亮点。二是逐级压实×部门党组织政治责任,通过上下联动、精准发力,坚决整治光说不练的“口号派”、避实就虚的“障眼法”、爱惜羽毛的“老好人”。三是落实激励机制,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要抓住要害加大形式主义整治力度,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是今年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的重头戏。前不久,******就此作出重要指示,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全面部署,省纪委二次全会作了进一步安排。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领会、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形式主义是作风建设面临的顽瘴痼疾,往往纠而复发、久而复尘。毛泽东同志说过“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解决这一问题要有决心与恒心。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虽然同属“四风”,但它们之间也还有显著差别。相对而言,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般有显在的负面载体,如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吃喝玩乐,超标乱配、违规装修,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而形式主义则不然,由于其存在、发展总是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总是以推进工作、落实决策的面目出现,乍一看不好把握尺度与界限,让想指责它、纠正它的人往往欲言又止,欲说还“羞”。这样,搞形式主义反而理直气壮,愈演愈烈。因此,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要善于抓住要害。从工作实践上总结,就是要打好“暗访、严查、建制”组合拳。暗访。这是检查的一种方法。有的同志下去检查习惯于车水马龙、浩浩荡荡、前呼后拥,地方和部门提前周到地规划,相关领导高高兴兴地陪同。最后,实际情况一点也没捞着,调研检查反而成为了形式主义的“亲民走秀”。这最受搞形式主义者的欢迎,因为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对上挖空心思对付,对下虚与委蛇应付。作为执纪监督者,要帮他们脱下这身装扮,让其丑态无处可藏。而不打招呼的暗访,不失为一着妙招。暗访可以避开“经典调研线路”,过滤“可视范围”的项目工程,防止“反复排演”后的一问一答,直插一线,直面实情。省纪委检查组下去暗访,有的县长、镇长来不及搞形式、走排练,汇报工作时“驴唇不对马嘴”,一下子现了原形。暗访应该坚持问题导向,轻车简从,提倡住小旅馆,吃路边餐,甚至自备干粮,先见群众再访干部,先到一线再进机关,先看实情再看材料。这样,就可以让那些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的人心中无底,战战兢兢,只有老老实实的抓起来,扎扎实实地干起来。严查。严格查处是治疗“机关病”的雷霆手段,伤筋动骨,管用有效。常言道,痛则通,通则久。只有使搞形式主义者感到切肤之痛,才能真正让他们痛下决心做到下不为例。我们都知道,问题出在基层,根子都在机关。当前一些基层干部群众戏谑有的地方为“领导讲话九级台风,下面执行纹丝不动”,直指一些领导干部表态嗓门大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有的领导干部信奉“说即尽责”,哪管“西天取经”有多艰难。因此,要重视和敢于“一案双查”,对搞形式主义的,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去年环保督察中暴露出来的一批案件,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严重污染问题绝非一日恶化,而是有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但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有任何一方负责,但凡有的人不那么装聋作哑当“官老爷”,也绝不至于到民怨沸腾的地步。对此类案件,就要锁定具体事、具体人、具体领导,不搞将功补过,而是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通过查处典型案例并通报曝光,对那些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责任状落实责任的领导干部来一次深刻警示。建制。针对问题,严格督促相关地方、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上的职责。我们既要善于治标,更要善于治本,并且是以尽可能小的代价起到尽可能大的作用。古语讲,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在防范制度机制上找到有效办法。正如省纪委取消年终绩效考评集中检查活动一样,让大家把精力都尽量聚集到谋划工作、干事创业上来,不给那些重形式、重包装、重材料、重招呼的形式主义现象以滋生的土壤。在建立防范机制上,应该更加侧重反映工作实绩的客观数据,更加偏向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测评,更加注重日常监督,更加考量权衡基层群众的直观感受,并且简单易操作。如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上,就应该注重平时的监督检查,日常情况的掌握,基层群众的反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原则。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来防范纠而复发,让更少的人触碰纪律红线,也是抓住了治理形式主义的要害。“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深重的为民情怀。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群众是阅卷人。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是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第3篇: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汇报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减文控会
1.强化方案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发文、会议方案,严格按方案发文、开会。对未列入自治区党内法规和标准性文件制定方案、自治区党委年度会议方案,确需以自治区党委或党委办公厅〔含党政结合〕名义〔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名义〕发文、开会的,实行立项报批制度,牵头部门按程序提出立项申请,获批后再组织起草文件或筹备会议。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含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下同〕要标准向下行文,不得向市县党委、政府下发指令性公文,不得随意要求市县党委、政府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和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季度将本市本部门本单位发文、开会总量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从自治区层面〔含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做起,确保2021年21年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各设区市也要科学确定本级文件、会议精简比例。严格控制文件篇幅,自治区党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那么上不超过10页,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五千百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三千百字以内;
呈报自治区党委的综合报告一般在四千百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2五百字以内。各设区市和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此从严掌握。主题相似文件原那么上归并整合印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
3.精简配套类和分工类发文。中央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地方配套的,原那么上不以自治区党委名义配套出台文件;
确需配套出台的,须结合广西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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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管用的举措。自治区党委文件未明确要求配套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不要求配套出台文件。除自治区党委法定会议通过的重要文件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重要专项工作整改分工方案等,自治区党委不再印发分工方案;
确需分工明确部门责任的,在文件正文中予以明确。
4.明确不予发文情形。以下情形一般不印发自治区党委文件:内容以政府工作为主、个别地方涉及党委工作的;
事项比拟详细,由部门发文或部门结合发文可以解决的;
虽事关重大、但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展工作部署的;
虽以前每年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发文必要性不强的;
内容与上位文件重复雷同超过70%的;
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那么及其办公室工作细那么、年度工作要点等。
5.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参加会议人员应与会议主题亲密相关,参会人员范围不简单照搬照抄上级和其他地方同类会议做法,减少陪会。除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的会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综合性、重大性工作部署会议开至市县两级外,其他会议原那么上只开至市一级。自治区已开至市县两级的传达性会议,不需再作详细工作部署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再层层召开会议。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本系统的全区性工作会议,原那么上每年只召开一次,只安排自治区和各设区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各类专项工作会、协调会,除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指导召集的外,原那么上不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6.进步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不搞照本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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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不能简单以上级召开会议为根据。对于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或相对集中在一个时段召开。开至市县两级的会议,如没有审议事项、座谈交流、集中讨论、现场观摩等内容的,原那么上以电视、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工作性会议,讲话、工作报告控制在90分钟以内,除有审议事项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会期不超过半天。7.标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设置议事协调机构,除对应中央、工作涉及面广及组织协调任务重确有必要设立的以外,原那么上不设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数量,只安排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参加。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会议频次,着重解决重大性、原那么性问题,对于程序性、通报类事项,可通过在议事协调机构内部征求意见或印发通报的形式进展。二、进一步统筹标准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8.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统筹标准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总量,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原那么上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并纳入年度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各设区市也要按此执行,确保2021年21年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对纳入年度方案的,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加调整。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工程,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到基层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县乡村、厂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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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各类示范点参观考察。
9.加强监视施行。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方案和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年度方案的监视施行。有关部门确需开展年度方案之外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组织开展的,以自治区党委催促检查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10.注重工作实绩。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主要看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评价,重点看解决了什么问题、干成了什么事。倡导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以暗访为主的催促检查。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信息化系统、现有工作资料、现场实地考核等方式对工作作出评价,减少向下级要材料报表数据的频次,确需下级提供材料报表数据的,应留出适当准备时间。不得简单将有没有指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对考核指标体系进展瘦身健体,绩效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未经审批,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在部门单位文件中将某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区直部门2021年21年减少5项专项指标、2项共性指标,设区市减少20项考评指标。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自治区开展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察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等工作,牵头部门要全面梳理原有的评价考核要求,倾听基层意见进展完善,提出优化改良措施。
11.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清理各类责任状。各设区市和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对一票否决事项进展清理,除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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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以外,其他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律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全面落实市县乡权利和责任清单制度,以法定职责为根据,对市县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的责任事项和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进展清理,但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签订责任状。
12.标准全区各类评比达标、示范创立活动。对全区各类评比达标、示范创立活动进展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全区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示范创立活动控制在5项以内。严格标准经批准保存的评比达标、示范创立活动施行,简化流程,减少层层推荐、逐级评选评比环节。严厉查处违规开展评比达标、示范创立活动。
13.严格落实改良调查研究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各类调查研究,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召开调研汇报会、座谈会要严格控制规模和参会人员范围,充分利用调研对象单位现有材料,一般不要求调研对象专门撰写调研汇报材料。不提与调查研究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不干扰企业正常消费经营。加强调研统筹,不扎堆,不扰民,不搞一窝蜂。三、进一步改良问责方式
14.完善问责手段。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精准问责、标准问责、慎重问责,防止问责泛化,任性问责、随意问责。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原那么,精准运用监视执纪四种形态。
15.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做好被问责人员处分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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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期满后的跟踪管理,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实事求是对受处分人员作出评价,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16.标准处理检举控告。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对确属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对被诬告错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对诬告陷害者,要严肃查处。
17.改良谈话和函询方法。严格执行谈话和函询规定,防止谈话和函询随意性。改良谈话方式,推行简易谈话。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的教育鼓励作用,对函询说明予以采信的,及时向被函询人及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应,教育引导被函询人正确对待监视,放下思想包袱。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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