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8篇

时间:2022-11-09 11: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8篇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XXX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某某某某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中办发〔202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8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8篇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XXX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某某某某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中办发〔2022〕52号〕、《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厅字〔2022〕4号〕、《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的实施细那么》〔教党〔2022〕号〕,以及《某某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某某教卫党〔2022〕268号〕文件精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如下:

  〔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三〕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四〕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平安、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网络互动社区、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十〕对本单位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中外联合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对本单位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

  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二〕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上述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当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当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范例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应当怎么写才精炼到位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要求,中共仪陇县日兴镇委员会对照《仪陇县日兴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方面

  日兴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党委日常工作,坚持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此同时,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自觉接受全委会监督和评议。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方面

  近年来,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党委每年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发挥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导向作用,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安排有意识形态专题。年初,镇党委中心学习组举行了党管意识形态学习会。会上集体学习了******大以来关于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论述及人民日报评论员关于学习**系列讲话精神的论述。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在当今国际国内环境下,

  1

  抓意识形态工作非常重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能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并据此凝聚镇党委人心,增强镇党委战斗力。建立职工思想信息收集、反馈、分析制度,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副主任、青年职工及部门职工等各层次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

  三、巩固壮大主流文化方面

  加强职工及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座谈交流及征文活动等有效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过程。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和道德教育,促进日兴镇党委和谐健康发展。

  四、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

  镇党委建立了意识形态阵地清单。努力做到清单完整详尽,无遗漏,同时明确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目前中共仪陇县委官方微信微博、仪陇县政府官方微信微博、仪陇县政务门户网站等是宣传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加强选题管控和内容监督,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所刊载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后方报送,强化对镇党委内部刊物的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积极开拓党建对外宣传阵地,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

  五、网络舆论安全管理方面

  坚持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镇党委内联网、微信群、论坛、交流群和QQ群等平台管理,主动设置议题,营造清朗和谐的网上舆论氛围。

  2

  在群里宣传党的政策,传播正能量,灌输心灵鸡汤。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和西部志愿者在网络媒体上发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检测处理。

  六、意识形态问题处理方面

  在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物的排查,及时关注并发现职工思想问题,妥善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转化。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及时有效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通过教育引导,党委政府从未出现职工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及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情况。

  七、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方面

  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镇党委重新划分调整后,通过认真落实党委“三会一课”制度,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职工大讲堂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能力。

  八、意识形态追责问责方面

  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镇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等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镇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错误和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职工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业绩考核及各类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问责。

  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铅办(20**)1号关于印发《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县委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3

  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体制机制方面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和党组织负责同志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安排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在政策措施上给予保障;

  5、加强本单位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把提高领导干部媒体素养及舆论领导能力作为局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6、完善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7、及时向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

  8、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1次党内通报。

  (二)、责任落实方面

  1、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汇报2次以上,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3、分管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

  4、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

  5、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考核;

  6、我局无派驻机构;

  7、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股室、所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阵地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健全中心组学习报送制度、考勤制度、档案制度、考核制度,定期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

  2、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平台阵地的管理;

  3、建立健全学习发布、党务政务信息报送机制,规范单位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宣传标语、宣传品管理。

  4、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

  5、加强机关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机关党员干部普通认同和共同遵循具有机关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作为规范和思维方式;

  6、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队伍建设方面

  1、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

  5

  2、本单位内部刊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配备管理人员;

  3、建立调研信息员(各股室所一名),2名网络宣传员和评论员队伍。

  (五)、特色加分方面

  无负面清单方面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自查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深

  6

  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为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抓好责任制落实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初2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在4月4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廉洁家庭责任书,明确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

  2.履行职责,分解任务。制定了《**文体广电和旅游**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一岗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推行局长、副局长和中层干部三级负责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广泛参与,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规范机制,制约权力。遵照“职权分解,以权治权”的原则,探索构建“正职主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新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党组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表态,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制度,对每项权力的行使,建立单位内部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尽心尽责,发挥职能。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诉求。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各类问题,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目

  7

  前,查处涉旅违规案件4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33000元,已全结案。受理旅游投诉2起,已办结2起。二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公布了投诉电话;对景区景点、宾馆、网吧和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三是加大文化惠民政策落实力度。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活动器材、农民体育健身器材、“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等项目资金已发放落实。

  2.强化监督,规范权力。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抓好对重点股室的监督。加强廉政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不“吃拿卡要”,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局评定风险等级为:高级8个、中级1个,制定防控措施18个,共制定相关工作制度5个。四是认真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机关行政效能,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作、行政权力、财务开支的监督,提高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廉洁从政,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做到一切从简,我局无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紧要的环节,**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1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三公”经费同期相比,增长107%。

  4.强化监管,推进项目。我局涉及重大项目有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设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

  一是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6651.59万元,总建筑面积36**5.78㎡。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23536.85㎡、游泳馆建筑面积6699.99㎡、广场建筑面积5918.94㎡。累计完成投资10898.55万元,完成主体工程量的88%。其中:体育馆部分:完成地下室、室内垫层浇灌、铝合金门窗外框、屋面钢结构安装等工程,并进入室内装修工程;游泳馆部分:完成地下室、钢梁柱、屋面大型钢结构吊装、砌砖、主体屋面钢结构安装、钢结构粉刷防火涂料、游泳馆油漆检测、屋面底瓦安装等工程;广场部分:完成承台基础、筏板钢筋等工程,地下室、广场外围回填完成工程量的80%。预计今年12月竣工。

  二是民族文化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7801.52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0834.4㎡,总建筑面积**058.99㎡,其中:县图书馆2978.38㎡、县文化馆2986.81㎡、县民族文化演艺厅3974.45㎡、县广播电视综合楼3010.35㎡、配电房109㎡。该项目于今年3月10日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量16%。文化馆部分:完成桩基工程,进入基础土方开挖、破桩施工。图书馆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完成,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消防水池已完成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负一层板面模板工程。广播电视综合楼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工程,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民族文化演艺厅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工程,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阶段。预计20**年2月竣工。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加强学习,注重源头防范。一是坚持正面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示范教育和学习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的形式,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两个条例”、“四种形态”等,让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修订党章,以及落实****关于遵守和维护党章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三是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报情况为题材,运用反面典型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培育干部职工的敬畏思想意识。

  9

  (二)推进“四进”,强化廉政文化。一是廉政文化进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学习,坚持述廉述职报告;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一年两次的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带头履行监督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廉政文化进阵地。电视台制作专栏解读《党章》、《廉政准则》、《问责条例》等精神贯彻;文工队开展文艺汇演,把党建、廉政、扶贫、禁毒等宣传纳入节目编排,形成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体系。三是廉政文化进岗位。开展适合岗位实际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廉政”为主题的书画摄影绘画比赛,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廉政短信提醒等。四是廉政文化进家庭。以“树清廉家风,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

  (三)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如:办公物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采购;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统一管理使用;在考勤管理上,实行打卡签到制,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与年终考核结合。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述廉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推行办事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四)强化监督,查处纠正并重。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监督意识。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监督可以避免权力被滥用或者被用来谋取私利,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从而自觉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排查对风险岗位、风险环节进行有效权力的监督,从而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严格遵守财经纪

  10

  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经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问题。六是强化重要领域监管力度。**年我局涉及重大项目,有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勐景来景区、大益庄园提升改造项目;勐巴拉旅游风情小镇建设项目。我局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作风,狠抓八项规定。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一是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思想武装,狠抓意识形态工作

  (一)抓学习,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

  1.加强机构组织领导。我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于6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总结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把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

  11

  自觉性。通过以干部职工学习日、党员学习日等形式,切实抓好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等形式政策教育。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等形式开展学习,对全体干部提要求、敲警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3.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日常工作、党组织生活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使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紧扣中心,传播正能量,营造浓厚积极的宣传氛围

  1.主题宣传舆论强势。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精办栏目,办好栏目,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推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一是新闻宣传工作。半年来,制作播出《**新闻》62组,339条,其中:记者采写273条,采用通讯员投稿66条;《一周要闻》22组,112条;采写各类新闻专栏77期,扶贫政策解读、问答46期;播出“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专栏**条;播出“提升人居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11条;播出“决战决胜脱贫摘帽”专栏51条;播出“自强、诚信、感恩”扶贫专栏2条。二是安全播出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电视节目的审查工作,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反复开展播出值班员的再培训,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消防安全的培训,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了安全播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农村广播电视电影快速发展。一是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主要采取有线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及州广播电视发射台、打洛口岸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无线方式覆盖。(其中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偏

  12

  远山区是用“村村通”、“户户通”直播卫星和无线方式覆盖)。截止目前为止,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99.**%;扎实做好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二是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半年来,完成放映场次178场,观看的群众25860人,得到很好的社会效益。

  3.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一是抓住“嘎汤帕”、“拉祜扩”、“泼水节”等民族节庆日的契机,组织各类文艺演出520场次,观众24.28万人次。其中:县级晚会6场次,观众人数约达5.7万人次;文艺下乡53场次,观众2.38万人次;乡(镇)、村开展461场次,观众16.2万人次。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半年来,组织开展各类运动会220次,参与的运动员1.87万人次。其中:县级举办“园丁杯”篮球赛、美丽中国行**50公里越野挑战赛和7公里体验跑2次,各体育协会举办各种赛事6次,参与运动员0.18万人次;乡镇(村)举办球类、陀螺等单项和综合运动会212次,参与运动员1.69万人次。

  4.“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扎实。一是县图书馆免费对外开放内容包括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公益性远程讲座、流动服务等。发挥图书流动车的作用,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团千队”红色文艺轻骑兵惠民图书宣传活动9次,展出图书2700册次,读者1860人次。举办“4.23世界读书日”活动、文化共享工程网络培训等活动6次,310人次。二是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内容有舞蹈、音乐、书法、摄影培训等。派出辅导教师举办舞蹈培训共6期,辅导节目52个,派出辅导老师36人次,辅导培训人员1437人次,直接服务社区、乡镇(农场)、村寨。三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包括书报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厅等。目前,乡镇文化站藏书总计24167册,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144台,开展科技、文化、图书业务等各类培训12期,180人次。

  5.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打洛镇、布朗山乡举办布朗族弹唱及布朗族舞蹈2期,培训学员160人;举办哈尼族语言文字提高班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70人;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交流培训班1期,45名传承人参训;非遗文化进校

  13

  园培训班在**县民族小学正式开班,培训时间为3个月,开设傣族武术,拉祜族舞蹈、葫芦丝、哈尼族刺绣等培训班,260名学生参加培训。二是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重点加强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真八角亭和曼短佛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使用单位,并与使用单位签订了《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

  6.加强行业监管,净化舆论环境。一是文化市场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车辆32车次,检查经营户2**户次。收缴非法销售的图书36本,对未如实登记消费者入场记录的4户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给予了口头警告。二是旅游市场工作。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共派出检查人员707人次、执法车辆169辆次、检查达到了95个工作日;检查旅游景区(点)82家次,宾馆(酒店)255家次、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414家次、旅行社36家次、旅游团队**16个、旅游车辆**16辆次、司机导游人员2632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360份,查处涉旅违规案件4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33000元,已全结案。受理旅游投诉2起,已办结2起。

  7.稳步推进旅游工作。1—**,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06.41万人次,同比增长6.73%。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95.93万人次,同比增长6.79%;口岸入境一日游人数9.88万人次,同比增长22.27%;接待海外旅游者0.51万人次,同比下降73.08%。旅游总收入25.32亿元,同比增长12.19%。打洛口岸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接待1777个团,同比增长68.28%,游客16880人次,同比增长22.19%;国门游接待450个团,同比下降23.73%,游客12587人次,同比下降41.49%。

  14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教育系统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六责联动”

  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系统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六责联动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市**区委印发&lt;**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六责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gt;的通知》(嘉委发〔20XX年年初制定目标责任清单,明确六责主体的具体责任、重点任务,做到人人知责,人人守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阵地管理正负面清单,明确工作阵地、管理边界、处置流程、追责机制,确保阵地处处有人坚守、层层有人把关。建立检查督办清单,采取局党委巡检、局宣传部门日常检查与各基层党组织定期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和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2)细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根据目标责任清单与阵地管理清单,细化实施步骤,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分管领导主动承担所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督

  促责任履行,将六责联动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优化责任运行机制。

  2.明确途径与内容

  聚焦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的深度融合和全面覆盖。

  (1)加强内容引导。内容建设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具有根本性作用,六责主体要高举旗帜、坚定方向。把牢政治方向。建立完善政治可靠性审查机制,确保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建设同党中央大政方针保持高度一致。把好舆论导向。主动关切,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合理引导,精心设置宣传议题;依法治教,着力加强政策解读,不断巩固壮大教育主流思想舆论,有效压缩负面消极思想舆论生存空间。把准价值取向。做实、做深、做强三类主题教育活动,即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

  (2)强化行为规诫。规范教育言论与行为是维护教育秩序的基本要求。教育管理先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挖掘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转化及时。加强对不同党派、不同民族教育工作者的政治引领,掌握其思想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规诫处置有力。对

  意识形态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3)突出重点管控。加强对意识形态活动重点人群、重点组织及重点领域的管理把控。加强队伍管控。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干部,对教育系统内党员干部、各级新闻媒体负责人、网络评论员、学科教研员、骨干学科教师、骨干班主任、讲师团成员等涉及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传播的人员加强引导、教育和管理。加强阵地管控。加强对思想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宣传广告等意识形态重要领域的管理引导,做好互联网+项目、对外文化交流等类意识形态阵地的活动把关。

  (4)落实责任监管。在业务工作中主动跨前一步,放好哨,守好门。加强事前研判,排查风险。每年组织开展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和前期介入。加强事中跟踪,确保安全。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学习资料使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项目等意识形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高度警醒,有效干预和及时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事后处置,强调责任。对在意识形态领域产生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二)强化过程管理,履责督责纵向贯通

  1.建立协作会商制度

  齐抓共管、协力推进是根本。六责主体要加强协作会商,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与研究。

  (1)夯实中心组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按照12+X的学习计划,设置学习专题,不搞搭车学习,确保学习成效。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通报上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形成工作闭环。

  (3)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问题发现通报流转机制。宣传部门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具体问题。

  2.加强履责监督

  细化责任、分级落实是前提,查找不足、强化整改是基础。党支部要强化履责承诺,重视述责报告,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

  (1)建立履责承诺制度。每年年初,根据目标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由局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基层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履责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担起责任,切实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

  (2)建立述责报告制度。各基层党组织每年须在年度

  考核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查找整改的重要内容进行通报。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向组织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强化考评督办,考责问责共同发力

  1.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与年度绩效工作、党的纪律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相挂钩,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及个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严明纪律,压实责任。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六责联动缺失弱化、各类阵地管理与重大舆情处理不力、出现严重负面影响言论、出现严重舆论导向错误、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以及其他《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按照责任性质与职责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六责联动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责的核心导向作用,充

  分发挥联的协同联合作用,充分发挥动的互通共进作用,形成党支部管总、党政齐抓、宣传部门总协调、相关部门共担当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以责为导向,同向同步坚定方向

  成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明确,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同向发力的六责联动工作形态,牢牢把握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实现三个到位。责任传导到位。详尽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落实、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知责明责。各基层党组织应于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的2个月内,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六责联动机制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责任履行到位。全方位跟进各方责任主体履责尽责情况;全过程关注重点责任和关键环节;全维度做好各项机制、制度和工作的细化落实和贯彻执行。责任考评到位。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六责联动机制建设情况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着眼考实考准,优化考核内容和指标、规范考核办法和程序、注重考核结果的转化和运用。

  (二)以联为方法,联合联动汇聚合力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同时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聚各方责任主体之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齐抓

  共管。注重条上块上联合。条上加强联动,形成六责主体有机联动的工作新样态;块上加强联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在阵地管理、多方联动上加强衔接配合和机制构建,形成广泛合力。注重线上线下联合。积极培育融媒体生态,凸显主流价值的宣传引导。既要守好线下传统意识形态阵地,又要善管善治线上网络空间,有效应对互联网对意识形态的冲击。

  (三)以动为要求,共抓共进提升品质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动六责联动机制的落地生根。重在组织协调。加强对六责联动责任主体的责任分解,加强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落实、有跟进、有反馈。贵在实践创新。以六责联动为基础,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传播手段与话语方式创新,不断增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职业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行为,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实施意见》、XX市教育局关于引发《XX市教育系统加强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特制定XX职业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和外聘人员等。二、负面清单范畴以下负面清单均属于禁止和限制行为范畴。(一)思想政治纪律方面1.在公开场合或在网站、微博(群)、微信(群)、贴吧(群)、支付宝群、QQ(群)等各类社交媒体或互联网群组等平台上,散布违反宪、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的言论,或妄议和大政方针的言论。2.危害统一,伤害民族情感和尊严,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

  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破坏民团,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4.违反保密制度,公然泄密。5.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6.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7.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8.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二)教育教学方面1.在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中散布对抗、有损

  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2.在课堂教学和科研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

  擅离职守、逃避职责。3.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4.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从事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6.未经学校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7.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评卷)公平、

  公正的行为。(三)学术道德方面1.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等。2.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3.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或

  教育教学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

  献资料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4.成果发表时署名不当或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自己的教科研成

  果。5.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科

  研活动,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6.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或学术造假。7.在职称评审、考核奖惩等活动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

  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四)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1.造、传,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煽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

  等活动。3.作为互联网群组(群聊)建立者、管理者不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造成群组内的信息发布和言论违反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违规使用办公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其它工作。

  5.违反工作纪律,旷工。6.违反学校规定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兼职兼薪。7.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包括利用网络从事这些活动。(五)廉洁从教从业方面1.在招生、招聘、评审、考试(评卷)、评优评先、入、选拔班干、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2.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等休闲娱乐活动。

  3.利用对学生的影响通过实体店或网络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推介商品或服务活动牟利。

  4.擅自向学生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一)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1.各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委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2.调查核实结束,受理部门将取证事实报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委和校务监督委员会。3.组织人事科对举报案件进行复核,复核时须听取被调查教职工本人的陈述和申辩。4.根据复核结果,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委决定处理意见。5.组织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处理决定。6.处理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7.教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进行申诉。(二)对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进行处理经查实有师德负面清单所列举行为的教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修订)》进行处理。四、实行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制师德建设工作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的原则。我校委、各部门负责人承担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政负责人

  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学校将师德建设列为部门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

  对各部门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懈怠、放任自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教育提醒:

  (一)师德建设工作不到位;(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它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五、本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五: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甘肃省高校文明校园评选负面清单

  项目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扣分办法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2.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食物中毒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事件、重大校园环境安全事件。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7.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学生中发生欺凌、暴力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响。

  8.有教职员工赌博、酗酒、打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9.学校有教师私设补习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等行为,被群众举报查实的。每1人次扣2分。

  10.有教职工上访的。

  每1人次扣2分。

  11.学校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每次扣2分。

  12.在文明办调研、暗访中发现严重问题的。

  每次扣3分。

  注:负面清单是指测评届期内从测评总成绩中扣分的项目或一票否决的项目。

  

  

篇六: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学校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与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负面清单范畴(禁止和限制行为)

  第三条思想政治纪律方面(一)在公开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二)危害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尊严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

  (三)在公开场合或在网站、微博、微信、QQ等各类社交媒体或互联网平台上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五)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

  (六)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七)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公开泄密。(八)其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行为。第四条学术道德方面(一)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承担科研项目。(二)在科研项目申报或实施、科研成果发表等抄袭他人科研成果,剽窃、侵吞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故意篡改实验或调研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违反科研规范行为。(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五)未参加研究或者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六)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七)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八)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九)参加项目评审、评奖、职称评定等学术评定活动时,收受参评人礼物或故意对他人进行虚假评价而影响评审结果。(十)其他有学校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第五条教育教学方面(一)在课堂教学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传播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传播淫秽、赌博、暴力等内容;散布有损学校利益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二)未经学校批准,随意调、停课、调整教学计划或擅自请人代课,并产生不良影响。(三)备课不认真,未能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四)上课时间拨打或接听电话,擅自离开课堂,使教学中断或不能正常进行,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五)未按照考试规定命题,出现泄露、变相泄露试题,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六)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七)不积极、主动、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没有尽到导师职责,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八)试卷批改、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报告评阅等不认真、不严肃,违规让他人代批代阅并产生不良影响。

  (九)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十)其他违反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的行为。第六条工作作风和生活行为方面(一)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拒不接受院(系)分配的其他工作。(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校外兼职兼薪,并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三)违反工作纪律,无故旷教。(四)擅自违规侵占或外借学校房屋及仪器设备。(五)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存在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的行为。

  (六)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

  (七)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等活动。

  (八)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包括利用网络从事这些活动。

  第七条廉洁从教方面(一)在招生、考试、推优、评先、入党、选拔班干、研究生推免、奖(助、贷、补)学金评定和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二)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三)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四)在论文指导、评审、答辩和实习实践等人才培养环节,违规收取费用或获得不当利益。第八条其他方面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第三章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第九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十条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学校各部门(单位)为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单位和调查取证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为处理、复核单位,督查办为监督单位。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的有关内容。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申诉。对教师失范行为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第十一条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流程(一)受理单位或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教师工作部,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二)调查核实结束,受理单位将取证事实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三)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对举报案件进行复核。(四)根据复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提出拟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当事人是党员的,由纪检部门提出党纪处分意见;属于学术范畴的,由校学术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属教学事故范畴,由教务处与人事处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六)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处理决定。(七)处理材料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八)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通知书后7日内向党委教师工作部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提供新证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复核,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十二条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触犯刑律与违纪处分:(1)因违法而受到司法机关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处理者。(2)受到党纪、政纪、团纪严重处分者。(3)开除党籍、取消考评资格者。2.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学术不端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

  (9)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二)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2.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三条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一)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二)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对各单位(部门)党政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师德师风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2.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3.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4.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5.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六)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单位和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要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七: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北京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全体教职员工。以学校名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兼职教师、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等人员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负面清单范畴(禁止和限制行为)。(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悔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网上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

  (九)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十)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第四条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

  第五条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单位,学校纪委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监督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和调查取证单位。

  (一)发现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或收到相关举报线索、材料的,所在师德建设分委员会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汇总材料,并及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被调查人是否违反师德的情况进行核查。涉及意识形态的由党委宣传部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教学工作的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学术道德的由科研处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违纪违法的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其他方面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及相关机构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由组织部参与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共同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将调查情况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作出处理,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处理结果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落实。

  (四)党委教师工作部将认定结果和处理决定书面送达教师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送达教师本人签收。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相关处理材料完整归档。

  (五)未经允许,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相关内容。第六条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3

  第七条学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理教师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教师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学校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应当充分听取教师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对教师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教师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第八条被处理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师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二)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中共党员教师,同时给予党纪处分。(五)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第十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各二级单位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的职责。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列为二级单位工作考核的核心内容。

  对各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5

  

  

篇八: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以下是分享的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二、工作原则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三、组织机构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四、应急程序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第一步:发现舆情。通过网络、群众反映、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正面回复。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有关人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府分管领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导、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一般网络舆情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六、总结评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

  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股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主动履行责任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基石。(三)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机关党组要加强与市委宣传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部沟通联系,如实报送应急管理局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进度,并加强对辖下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全体应急管理职工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研判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齐头并进。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2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为切实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我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学院党委领导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处置。组织全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对"负面清单"项目实施问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责。(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宣部综合协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

  形态阵地管理。定期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指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正确引导网上社会舆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并向院党委报告。对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指挥部成员名单指挥长:冯庆山副指挥长:杨静利成员:孙勇阎旭东张虹高福燕桑金歌张国栋吴忠良王志义王奉芝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二)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跟踪决策。对处置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三)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搜集、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研判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持。重点加强对研讨会、报告会、论坛、课堂、出版物、广播电视台(站)、网站及新媒体等的管理,防止"杂音""噪音"。组建意识形态工作专家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必要时参与舆情研判及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所属单位涉事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3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控,各负其责。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工作成效纳入年底考核范围。(二)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三)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指挥机构。成立了仲山镇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司法所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党政办: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各镇直单位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负责配合协调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派出所: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有害信息,以及具有现实危害性的行动性、煽动性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侮辱诽谤等违法人员。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工商局:协调运营商参与技术反制、案件侦查工作,统筹协调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

  文化站:负责涉及全镇敏感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预警并提出处置方案;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处置相关性敏感舆情;负责联系相关媒体,及时进行舆情引导,积极化解舆论危机。

  司法所:负责收集、研判涉及社会稳定类网络舆情,督促涉事地方和部门及时解决现实问题,妥善应对网上舆情。

  镇直涉事部门:负责具体处置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网络舆情。四、应对方案(一)应对原则。一是黄金24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信息要真实透明,报道要统一开放,沟通要亲民坦诚;二是信息公开原则,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不断引导民众舆论;三是主动沟通原则,突发事件中,要主动组织与积极策划新闻宣传活动,邀请第三方媒体(地方电视台、权威专业纸媒或网站等)及时发布信息,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二)重要措施。一是培养和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影响力。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挖掘,寻找懂业务、新闻素养高的专业媒体人士,作为领域内意见领袖。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由意见领袖在论坛、微博等舆论活跃地带设置话题,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二是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各职能部门应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集上报工作;三是适时利用第三方成员应对舆论震荡。在网络平台设置议题后,可组织网络水军发布价值性评论、回帖,扭转"一边倒"的敌我情势。

  (三)具体方法。一是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镇党政办。同时,涉事各方加强内外部沟通。二是适时跟贴回应。全面监控以"网易、搜狐、新浪、搜狐、凤凰网"为核心的商业门户网站和以天涯论坛为首的全国和地方综合性论坛,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意见领袖、网络信息员、网络水军),统一口径,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三是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快报事实,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政务微博、区政府网站、微信和手机报等渠道,第一时间告知事实。慎报原因,即不仅要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过晚会有"执行不力"之嫌。重报进展,即通过上述"两微一端"或第三方媒体介入,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四是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五是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六是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公共卫生、救灾救助等领域),设置相关议题(着重选择事实澄清、主体问责、权威观点等话题范围),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五、处置流程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危机。(一)全面监测。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二)研判预警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三)分级处置一是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二是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仲山镇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三是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由派出所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四是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在党政办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四)舆论引导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专业、快速、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六、附则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仲山镇政府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

  

  

推荐访问: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 负面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