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建设下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提升研究

时间:2023-10-03 16:25:06 来源:网友投稿

李超(枣庄市图书馆)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1]。2022年,中央网信办等10个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指出要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2]。数字乡村建设是依托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数字经济及网络通信技术而形成的以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乡村发展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业态,既能通过对乡村居民的有效培训提高他们的数字化技能,也能借助数字技术通过对乡村产业的赋能,帮助乡村产业实现有效的转型,进而提高乡村生产生活效率[3]。数字乡村建设内含的多种引导机制和政策要素,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内在契合性。

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全面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持续向乡村延伸,但由于乡村处于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末梢,数字化服务资源缺口较大、有效性供给不足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等多种原因导致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需关系出现结构性失衡。2019年2月,中央宣传部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提高农家书屋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提高农家书屋数字化程度和覆盖率。农家书屋是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前沿阵地,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当前,农家书屋正处在向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以数字化推动农家书屋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农家书屋的数字化程度不高,其覆盖率仍未达到实际需要。在数字乡村建设的大背景下,亟须依托智能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对农家书屋进行全面赋能,促进农家书屋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数字资源的影响力和引导力,逐步提升数字化服务效能,满足乡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与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相关的政策出台,学者们围绕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及乡村数字化贫困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杨扬等认为数字时代农家书屋发展要与时代发展相同步、与区域特色相融合、与读者需求相呼应[4];
徐延章从智慧驱动、优化交互和效能提升三个方面设计策划农家书屋智慧服务[5];
余波等从革新服务内容、加强信息素养教育、营造数字化建设氛围等方面为乡村地区数字化建设提出建设性策略[6];
李少惠等认为投入程度、资源利用率、社会认知度均较低是影响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因素[7];
完颜邓邓等通过调研,发现乡村居民利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较低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服务需求、服务供给以及负面的环境等因素所导致[8];
王明等认为摆脱乡村数字化贫困的重要因素是社会资本[9];
等等。纵观前述,现有研究成果对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的探索仍停留在宏观层面,对数字乡村建设下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缺乏整体性深度阐发,忽略了乡村居民差异化的数字认知与数字需求给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带来的挑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数字乡村建设下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提升的意义,围绕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提升的阻滞因素,揭示当下农家书屋提升数字化服务效能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指明解决路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参考。

3.1 有利于提升服务供给可及性

随着网络基础设施在乡村地区的逐步完善,数字技术逐渐融入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中,依托实体设备终端和网络云端,农家书屋将打破服务墙垣,利用虚拟现实、人机交互等智能技术,突破空间和场地限制,对纸质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包括艺术展览、文化教育、健康养生、农业生产等数字资源库。乡村居民能够突破时空束缚及信息获取壁障,通过运用不同媒介工具即时体验“互联网+”带来的可交互及多方位的文化服务。在大数据海量存储分布结构下,建立服务一体化的数字资源平台,整合符合乡村居民喜好的康养保健、传统民俗、戏剧曲艺等信息并以文本、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呈现。这不仅有助于扩展农家书屋的供给内容,也提升了服务供给的可及性。

3.2 有利于供需端动态化平衡

传统农家书屋多以“值守式”服务和“填鸭式”服务为主,导致乡村居民的个性化需求被忽略,无法实现有效供给,造成供需失衡。数字技术的应用能突破传统农家书屋的模式化设计和服务,智能化满足乡村居民的差异化需求。如,甘肃省的“百草园”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汇集农技知识、政策信息、影视作品等数字资源,以灵活多样的展现形式,为乡村居民提供“菜单式”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10]。在数字智能时代,农家书屋可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乡村居民阅读行为记录,并根据算法设计用户画像,精准化构建出乡村居民的阅读偏好,精准推送与乡村居民需求相匹配的信息资源,有效实现供需匹配。

3.3 有利于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均等性

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资源配置长期失衡,致使乡村地区成为公共文化建设的“投资洼地”和“信息洼地”[11]。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向乡村地区输入先进的数字设备和技术,助力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随着“宽带中国”等计划的实施,乡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有显著改善。第43次和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8至2021年,我国乡村地区网民规模从2.22亿上升为2.84亿,乡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从38.4%上升为57.6%[12-13]。截至2021年11月,我国现有村已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乡村居民普遍拥有能够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媒介,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供了发展支撑。同时,农家书屋提供的数字资源和服务将促进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消弭乡村居民的数字化短板。受数字乡村建设带动,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不断向乡村地区聚集,人才下乡、技术下乡等政策能有效催生农家书屋内生动力,进而通过开展数字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乡村居民的数字素养,以便乡村居民能够利用数字技能反馈自身文化需求,并更愿意接受和主动去利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得以高质量地享受到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的红利。

4.1 数字素养偏低

乡村地区大部分居民缺乏数字信息的辨别能力、获取能力、应用和转化能力等数字素养,导致其在享受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方面受到限制,这也是造成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较低的重要原因。据调查,绝大多数乡村居民文化素养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全国3.82亿非网民,较多居住在乡村地区,占比达54.9%,25.7%的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是受文化程度限制,48.4%的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是受网络或数字化技能掌握程度限制[13],再加上不重视开展相关信息化技能提升的培训,又缺少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推介和宣传,致使乡村居民处于数字生活的边缘地带。具体表现为:以日常聊天、村广播、报纸、电视新闻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无法利用数字化设备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更无法借助网络平台以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形式销售农副产品。

4.2 数字意识淡薄

由于大部分乡村居民在数字认知上存在局限性,导致其缺乏对数字化服务内容与数字化产品功能的理解,无法充分认识到数字化阅读产品与服务给农业生产和生活带来的价值,对数字化阅读产品与服务的作用认知仅仅停留在娱乐消遣的层面。再加上隐私侵犯、电信诈骗、大量虚假和无时效性的信息给乡村居民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困扰,致使乡村居民对数字化阅读产品与服务过度警惕,甚至产生自动规避行为,不愿意接受新事物,也不愿在数字化知识的学习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对网络销售、在线培训、电子政务、远程医疗等数字化服务的主动接触意愿较低,更愿意选择线下的培训和政务及医疗等服务。

4.3 数字资源平台建设缓慢

数字资源的充足度是影响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的重要因素。大多数农家书屋数字资源平台建设缓慢,已有的数字资源内容涵盖范围有限且未能在区域内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数字化水平较低,导致数字资源供给严重不足。农家书屋数字资源平台建设需要投入充足的资金,同时离不开人才和技术的支持。长期以来,缺少政策扶持的乡村地区受城市“虹吸效应”影响,不具备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的能力,从而限制了许多具有群众基础和历史沉淀的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缩减了乡村居民的文化资源选择范围。如未能将受乡村居民欢迎的传统手工艺、民间艺术等特色资源通过数字化加工成数字阅读产品。另外,农家书屋数字资源平台共建共享涉及不同区域的多个单位,易造成资源建设标准混乱或同质化现象的出现,易导致农家书屋形成“信息孤岛”。例如,已纳入31个省(区、市)文化资源的全国公共文化云,也仅实现各省(区、市)只有50%的市县级以上的场馆、培训课件、服务项目、品牌活动等资源的共享[14],乡村地区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末梢,能连接到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更为匮乏。

4.4 供给与需求错位

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推进,政府对农家书屋的建设由“资源和资本输入”变为“服务输入”,围绕数字农家书屋等工程不断推进文化惠民,为乡村居民提供了一定数量的数字化阅读产品。但审视现状,基层的相关部门在具体工作的落实过程中,制定的农家书屋评估标准体系以任务完成达标为主,忽视乡村居民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形成农家书屋重形式轻实用的“盆景式”建设特征。长期以来,由于忽视了乡村人群里老人和儿童居多的特征,过度规模化、标准化的文化供给导致农家书屋提供的数字化服务内容同质化严重,与乡村居民生产、生活所需相匹配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量有限,无法满足乡村居民在学习教育、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复合型需求,从而导致乡村居民对农家书屋无法形成有效的情感和实际认同,造成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供给与乡村居民数字化需求的错位,无法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15]。

5.1 培育提高数字素养

培养乡村居民对数字信息的辨别能力、获取能力、应用和转化能力等数字素养,是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的关键。①改善乡村居民的网络环境,增加乡村居民智能媒介的接触机会和使用频率。针对乡村网络普及率低的地区,基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乡村居民的数字资源应用门槛,如信息补贴、制定差异化资费方案等,切实提高乡村居民网络使用率和智能设备持有率。②充分发挥农家书屋阵地优势,拓展文教功能。以乡村居民的生计需求和核心利益为主,可与高等院校和相关单位合作,邀请行业专家或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数字技能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提高乡村居民的数字化技能。将乡村居民按数字素养程度、身体状况和年龄段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的数字化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要立足乡村产业特色和乡村居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将乡村生产生活实际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提高培训的受众度和实效性。同时,要整合新媒体应用、电商销售、农业生产等优质培训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相融合,多渠道提升乡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切实解决乡村居民使用智能设备、数字阅读产品时遇到的实际困难。

5.2 精准匹配内生需求

乡村居民的积极参与是持续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的催生要素。地方各级政府在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应强化乡村居民的内生需求引领,改善服务的易用性和亲和性,转变自上而下的供给方式。数字乡村建设下,农家书屋数字化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应兼顾不同乡村居民的差异化需求,农家书屋应通过引入需求表达机制,增强乡村居民的决策话语权,并结合线下线上协同互动。一方面,采取面对面询问调查方式,定期深入了解乡村居民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对数字资源的需求,细分乡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层次和数字资源需求偏好,同时紧密结合农家书屋所在区域的特色文化,持续不断地完善并优化供给,以更具指向性的服务取代普适性的服务。另一方面,升级农家书屋数字资源平台,设立满意度评价与反馈板块,对拥有终端设备并完成用户注册的乡村居民的评价反馈、浏览历史、阅读偏好等信息进行精准记录,实行精细化管理,并通过用户画像分析其个性化需求,为乡村居民主动参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供智慧路径。

5.3 丰富数字化服务供给形式

数字技术驱动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提质增效的有利之处是可以破除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单一化的文化产品结构及分散的文化资源等影响满足乡村居民阅读需求这一顽疾,政策的偏向性和部门壁垒导致的数字鸿沟、技术鸿沟、信息孤岛等成为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发展的症结,进而使乡村居民对数字资源的公平与充分获取受到阻碍[16]。故此,在数字乡村建设下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应采取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方式。①协同多个部门、多个机构联动推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农家书屋数字资源云平台。在立法层面上,从数字惠民的角度出发,制定约束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将特色数字资源上传至统一的数字资源云平台并纳入整体性管理的法律条文,以确保此项工作能够严格规范落实。尽快构建起涵盖省(区、市)、市、县、乡、村五级的服务网络,衍生文化触角至广大乡村地区。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下乡,结合乡村居民阅读倾向和乡村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文旅融合重点任务加以拓展,探索建立符合区域乡村居民喜好的文化资源数据库,实现农家书屋数字化资源的有效供给。②依靠智能终端和新媒体平台以网络直播、短视频的形式面向乡村居民提供养殖、种植方面知识技能。如,农家书屋可以与相关单位深度合作,组织农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拍摄农业技术指导短视频或结合乡村产业特色开展直播专题讲座,为乡村居民送技术、送经验,为实现乡村居民科技致富和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③依靠5G稳定性强、高传输的优势,通过AI智慧系统、物联网系统对各类虚拟现实设备、智能感知设备进行集成化控制,充分整合农家书屋各类数字化服务方式,使乡村居民借助可穿戴设备以沉浸式体验方式漫游网络虚拟空间,便捷获取方针政策、乡村文化和经济等多方面的信息资讯和数据信息,以此拉近乡村居民与农家书屋之间的距离,提高乡村居民接触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读有所获、读有所乐的效果。

5.4 加大服务宣传力度

农家书屋应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数字知识科普宣传。①利用节庆、集市举办数字知识科普宣传主题展览活动,向乡村居民传递互联网在农产品网络营销、网络购物、信息搜寻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让乡村居民了解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及其数字化产品的功能,并借助广播、电视、短视频平台提升宣传效果。②鼓励代际数字反哺。农家书屋组建由志愿者、乡村党员干部等构成的宣传队进入乡村农户,动员家中具有数字素养的年轻人向家中老年人传授数字知识,消除老年人数字融入恐惧,提高乡村老年人群智能运用水平,多方助力,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数字化过程中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诚意。同时,农家书屋宣传队还要定期入户询问了解乡村居民掌握数字技能的情况,如发现有处在“数字盲区”的乡村居民,应及时在现场针对乡村居民的“数字盲点”提供精准化指导。

5.5 加强数字安全防护

农家书屋在提供数字化服务时,要始终把控好信息安全阀门,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从法律、管理、技术等角度确保乡村居民的个人信息数据得到保护。在法律层面,通过用户许可协议的方式来限制技术提供商处置乡村居民个人信息数据的权限,切实保障乡村居民的基本数字权益;
在管理层面,定期检查软件应用,维护数字化设备,保障服务设备安全运行;
在技术层面,对乡村居民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提高用户信息数据库安全级别。同时,组织乡村干部开展警惕互联网中不良内容和虚假信息的科普宣传和网络安全讲座,提高乡村居民的数字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网络诈骗、虚假营销、隐私泄露等行为的发生。

5.6 完善评估机制

为保证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应当尽快建立并完善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各乡村的农家书屋数字化服务效能进行评估,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农家书屋各项服务数据进行精准化统计和个性化分析。农家书屋在数字乡村建设中应建立服务成果量化、数据模型、评估框架等多维度指标,并在提高服务数据分享率和透明度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的经验总结,以便于服务的持续创新和改进。另外,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建立以乡村居民需求为导向、乡村居民参与为基础的农家书屋服务绩效考核和反馈机制,借助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农家书屋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开通线上打分和匿名投诉渠道,客观公正地评价农家书屋服务机制和质量。

数字乡村建设是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随着数字乡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家书屋仅仅打通阅读“最后一公里”已不能满足现实客观需要,必须做到“零距离”触达乡村居民。农家书屋应该充分利用数字乡村建设政策的东风,从培育提高数字素养、精准匹配内生需求、丰富数字化服务供给形式、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加强数字安全防护、完善评估机制等方面发力,充分发挥乡村文化阵地的作用,持续不断地提升数字化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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