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精选文档)

时间:2022-07-24 16:1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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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精选文档)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根据《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关于报送20XX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情况报告的函》(防发改综合函〔20XX〕587 号)要求,现将我局“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改革方面 (一)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方面 1.不折不落实清费减负政策,真真切切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20XX 年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 46 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项,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6 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1 项;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 3 项,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 7 项。经测算,20XX 年市本级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1380 万元。

 20XX 年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减负政策:一是自 20XX 年4 月 1 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二是 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 6 年内,延长至 10 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 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四是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

 2.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共清理规范工作全市共清理审查 72 个部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金额约为 14948.67 万元。

 3.全面清查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绝缴纳,并可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二是以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对已调整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变更,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检查整治力度,强化价格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 12358 举报电话等举报网络平台建设,形成强有力的价格监督体系,并逐步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价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价格行政管理工作,保证严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将各部门的收费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4.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依据国家、自治区清理收费的相关文件规定,动态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减免到位,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二)为公平营商创条件方面 1.加大价格监督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行,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

 (1)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加强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促使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要求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着力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坚持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避免价格检查中的随意性。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价格信用建设。

 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

 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函〔20XX〕39 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各项措施。一是制定了《XX 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了随机抽查清单,建立了《XX 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抽查清单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抽查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明确了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三是建立了 XX 市物价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将通过国家发改委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检查证的人员名录通过 XX 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四是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监管制度。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坚持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加强节假日市场和宾馆价格、新增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服务行业价格监管。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商品房销售行为、糖料蔗收购、药品市场价格,以及供水、供气、电信领导价格等专项整治工作和重点检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二是充分发挥“12358 价格举报平台”功能,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据举报业务处理平台统计, 1-5 月全市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件数共 23 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共 21 件,价格投诉 1 件,价格违法行

 为举报共 1 件。办结件数共 23 办结率 100%。

 (三)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方面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止要素价格上涨,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多渠道降低水电气等生产经营成本,今年降低企业大宗用水价格要明显见效的目标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充分已挥职能作用,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预计落实电价和燃气两降价政策,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1 亿元以上。再次,主动作为,疏导价格矛盾,切实降低工业大宗用水价格。

 1、执行上级文件,降低用电生产经营成本。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丰水期水电上网电价、增量电量部分免收基本电费、降低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免收新增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着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夏天用电高丰期鼓励居民增加使用丰水期电量,第一阶梯电量增加 60 千瓦时,减轻居民用电电费。

 (1)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XX〕43 号)的规定:一是从 20XX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临时费。二是从 20XX年 1 月 1 日起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费用。三是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需量缴纳电费。四是调整电价分类结构。五是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

 (2)从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农产品冷链物流低谷时段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XX〕33 号)的规定:一是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低谷时段(23 日至次日 7 时)用电价格按目录电价是(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 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二是医院、百货大楼、宾馆、饭店等场所使用的具有移峰填谷作用的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用电,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按目录电价的 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低谷时段电价按目录电价的 50%执行,其余时段价格不变。三是按最大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基本电费按照实际抄见最大需量收取。

 (3)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企业用电费用。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取消临时接电费,从 20XX 年 12 月 1 日起,临时用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用。从20XX 年 1 月 1 日起,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费用。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并调整电力分类结构,将我区电网销售电价、配输电价表中,大工业也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同时,逐步取消优待类电价,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2.降低管道燃气价格。20XX 年 3 月 26 日,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降低 0.16 元/m3,第一阶梯价格,由 3.21 元/m3 降低为 3.05 元/m3;第二阶梯价格,由 3.85 元/m3 降低为 3.66

 元/m3;第三阶梯价格,由 4.82 元/m3 降低为 4.575 元/m3。非居民用气由现行的最高不超过 4.17 元/m3 降低为 3.90 元/m3 后,具体价格仍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推进竞争一口价政策;对 9 种物品实行运价优惠,对煤炭运价吨公里下调 0.01 元,按要求将铁路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制成公示栏对外公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取消征收护路联防费和大宗货物综合物流服务费;对选择铁路运输的零散快运货物实行运价动态调整;继续执行国家、自治区整车鲜活农产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我市的港口、防城区、上思县三个高速收费站均按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开通了停车电子收费业务;继续执行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广西北部湾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

 4.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根据市政府“项目提速年”多渠道降低要素成本,在今年 在降低企业大宗用水价格方面要明显见成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供、用水双方的价格矛盾,通过深入调研与多次协商,协调广西 XX 北投有限水务公司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用水,从 20XX 年 5 月 1 日起降价 0.03 元/m3。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供水成本的跟踪监审,改革水价定价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协商定价,切实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

 二、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行,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

 (一)强化反行政垄断执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20XX 年广西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要点,积极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行政垄断案件,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为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结合节日消费热点确定检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研究探索放开商品价格和新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效方法,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三)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完善价格举报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查办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持续高压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四)着力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坚持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避免价格检查中的随意性。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价格信用建设。

 (五)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整治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依法查处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

 行为,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价格行为监管;开展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等热点行业价格监管,结合价格举报投诉热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出有利于监管的意见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提升行政效能服务水平。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相关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六个一”、以及“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事项压缩办结时限的具体要求,继续梳理完善调定价格工作机制和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执行网上办事的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网上办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推进网上办事纵深发展,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逐步实现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事通办、一次办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增强透明度,达到利企便民目标。

 (三)探讨和实行“容缺受理”,助力“最多跑一次”。针对那些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暂时性容忍”办理,要求办理群众或企业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有效化解“资料齐全”和“最多跑一次”之间的矛盾,消除工作人员以材料不齐为借口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进行权力寻租的空间,让“最多跑一次”更好得以实现,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

 (四)加强沟通与宣传。拓宽群众、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物价部门子网站开辟宣传专栏、通过新闻媒体和建立物价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政策、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时宣传价格工作、解读价格政策,了解群众和企业的诉求,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价格费查询、晒价比价、价格维权、价格公共服务等服务。群众和企业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就可以查询到价格部门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查询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重要价格信息。

 四、存在问题 (一)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存在较大的困难。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后,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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