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27 16: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0-07-16

 根据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和县委的安排部署,2018 年 10月 12 日—10 月 31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开展了扶贫领域巡察。2019 年 1 月 13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工作情况,共指出住建局党组存在 7 大项 22 个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党组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及时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限,并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局党组真正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精准有力的工作措施,从严从细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自 2019 年 1 月开始,局党组书记坚持每季度到村调研 1 次以上,帮扶干部坚持每月深入贫困户家中 1 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做到进村入户、查深查细、认真梳理,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一件一件地解决、一项一项

 地落实。2019 年投入 1.5 万元用于帮扶村脱贫攻坚,为贫困户解决具体问题 20 件,任市镇黄泥塝村实现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并完成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和1296户农村土坯房改造,组织 560 余人次对全县 1.2 万余户农村住房进行了安全大排查,探索的购买三方服务监督管理农村住房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同时,对本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归纳总结,副局长蒋朝波同志 2019 年被评为四川省脱贫攻坚一线扶贫干部,陈禹衡被评为 2017 年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并加强了两人先进事迹的系统内宣传,在住建局上下形成脱贫攻坚你追我赶、真帮真扶的良好氛围。

 2.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1)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统筹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周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周按时按质上报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我局在各乡镇上报的周报进度数据基础上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建设进度进行实地核实,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对虚报进度的乡镇一律移交县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经核实,目前各乡镇上报进度数据与实际进度情况吻合,未再发生上报进度数据与实际进度数据不合的问题。

 二是严格审核危房认定,各乡镇严格按照危房认定标准进行审查,同时我局对乡镇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住建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重复享受的、不符合享受资格的一律清除。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农村危

 房改造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按图施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

 (2)持续加大两违拆除力度。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新宁镇淙城社区(原圆井眼村)张某某超面积修建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对罗家院村李某某等 4 人超建的第 2 层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保留底楼基本住房。

 二、政策落实方面 3.关于“C、D 级危房验收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对全县其他三类重点对象进行抽查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抽查验收人员均实地到场参加,本次抽查验收已完成,抽查验收表格均签字存档。二是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收集各乡镇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和结余情况,督促未按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乡镇及时完成了拨付工作。

 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力度,切实跟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随时联系县财政局了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情况。

 三、整改落实方面 4.关于“公租房”的问题。普安鑫源社区临时使用工业园区公租房作为办公用房是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的。经与普安镇政府沟通,由于普安鑫源社区办公用房尚未建成,暂无法搬迁,预计 2021 年初归还借用的公租房。

 四、干部作风反面 5.关于“怠政懒政现象比较突出”问题。针对部分股室

 及下属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怠政懒政的现象,由党组班子成员教育督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深入对照检查,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责任,进行自我批评与反思,逐项检查职责履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园林所组织人员对城区花台和绿化带白色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完成对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和对枯枝落叶的清理,并制定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园林管理的相关规定,注重时令节点和时限对城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和枯枝落叶的管理,及时除草和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质安站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 100%”要求,督促工地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雾炮喷淋等措施,启动施工现场统一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县报备在建的项目现场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县各施工现场 PM2.5 监控数据已达国家标准,扬尘噪音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控制;建管股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期间,所有建设项目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均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关于“两违”治理制度建设缺失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及时建立了“两违”领导机构和任务分解表,同时对“两违”治理建立台账,并对每个案件进行“销号式”治理,建立了销号台账。

 7.关于“文件制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立说立改,及时对帮扶领导机构的文件进行了更新调整,重新明确帮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2019 年 3 月机构改革后又进行了再次调整。二是及时整改规范行文格式,按文件审批程序送审,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

 三是明确发文格式,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总结均等脱贫类材料以正式文件印发。

 8.关于“C、D 级危房资料不完善”问题。

 一是组织各乡镇村建办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实责任细化到各村各社,严格落实 C、D 级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验收程序,实事求是完善验收资料,乡镇按验收程序全面完成后逐一签字盖章,县级部门抽查验收并逐一签字。

 二是加强对乡镇的指导督查,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编制的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对错误的、更新后的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编册。目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精准整改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持续加强住建局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重新完善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认真总结了工作成效。

 9.关于“个别 C、D 级危房改造贫困户信息不准确”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实整改工作,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到各村各社,组织各村社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对错误的、更新后的信息在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和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精准整改完善工作已全面完成。

 10.关于“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在村上的考勤天数与单

 位的报销天数不一致”问题。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开江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有关人员已退回多出的报销。同时,并加强驻村人员管理,严格人员考勤签字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账行为。

 五、扶贫腐败方面 1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房管所已于 2018 年 10月起停止对政务中心工作的 4 名临时聘用人员发放补贴。

 12.关于“未按规定发放差旅费及加班费”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将原执法大队多发、错发的差旅费和加班费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由环卫所负责全额扣除相关人员加班费。同时,将严格环卫所内部管理,逗硬落实监督值班及签到制度。由路灯管理所负责追回不规范发放的加班费,健全路灯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关于“办公费不规范,部分购买物资无明细清单、无合同”问题。对办公费、印刷费等出现的问题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规定完善了明细清单、合同。同时,严格办公费等报账管理,办公费报账等按要求必附明细清单,劳务费的支付必附劳务合同,严格审核。截至目前,所有办公费报销均按上述要求执行到位。

 14.关于“工会经费未使用专用收据入账”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对 2018 年以前的工会经费收据进行逐一核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补开工会专用收据,衔接县总工会,对未使用工会专用收据的项目逐一补

 开; 三是加强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了对机关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5.关于“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一是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资料; 二是制定了《开江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三是责令财务人员严格控制把好关,对要求现金支付的职工个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按财务规定打卡直发或转账。目前执行效果较好。

 七、其他方面 16.关于“公(廉)租房管理不够精细”问题。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家庭限期腾退,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承租人适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标准计租,若过渡期后仍无法腾退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因该 35 户家庭均无住房,无法腾退房屋,因此对 35 户家庭做出调整租金标准的决定。

 二是加强公租房物业管理。针对接龙桥公租房,房管所多次与承建商金山投资公司衔接,金山投资公司已安排人员进行了维修处理,并督促其他公租房小区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协调解决租户在租住中的难题。

 17.关于“临聘人员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意见》聘用临聘人员,完善了临聘人员的劳动合同; 二是参照县内其他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水平调整发放临聘人员工资; 三

 是 是追回临聘人员工资共计 31500 元。

 18.关于“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要求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与预售资金开户银行、房管所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建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必须按要求存入该账户,开发商需要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按程序向房管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支取; 二是加大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并强化对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的检查,深入宣传贯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严格按照预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预售资金使用监管。

 19.关于“执行处罚标准较为粗放”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着“人性管理、文明执法”原则,在管理大货车抛洒问题时,以教育为主,执法为辅,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20.关于“个别违章建筑以罚代拆”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之规定。

 21.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路灯所考勤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工程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

 理制度,建立了巡查、维修记录台账; 二是由分管领导约谈路灯所所长,要求加强单位管理,并根据路灯所管理制度对迟到职工进行批评,责令作出了检查; 三是环卫所完善派车制度和派车单等手续。

 22.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不足,混岗突出”问题。

 一是完善借用手续。经局党组研究,向下属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并以正式文件通知到位。

 二是落实政府要求。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行政执法局从环卫所借用人员暂未抽回。

 以上是县住建局党组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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