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通知

时间:2022-07-17 20: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对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通知

 

 关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

  各科(处)室:

 为认真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净化校园环境,塑造风清气正的学习氛围,现将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的长效机制 严禁各类商业活动进校园,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登记审批制度,落实校长、班主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把商业宣传、商业广告挡在校门之外。对于私自进入校园发布广告的人员或组织,要坚决予以制止,影响恶劣的,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置。凡审批监管不严,发生商业广告、商业行为进校园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在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中,要做到时“十个严禁”:1.严禁在中小学课程、幼儿园游戏及中小学(幼儿园)日常活动中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与商业活动的问题。2.严禁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中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或开展商业活动的问题。3.严禁利用教材、教辅材料和练习册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4.严禁利用学生文具、教师教具、奖状、校园 APP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5.严禁利用学生校服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6.严禁利用校车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7.严禁在校宣传栏、教室内张贴物、悬挂物中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8.严禁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网站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9.严禁在学校围墙等附属设施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的问题。10.严禁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外来人员在(到)校园发布商业广告或为商业机构做宣传的问题。

  二、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1.校内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汶高职校〔2019〕19 号)要求,切实向学校有关部门报批、备案。

 2.我校师生应邀到校外(非教育主部部门组织)担任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报告人,必须经学校党委批准,并报局党组审批、备案,防止团体和个人利用学校讲坛、课堂等宣传宗教思想观念及不正当的言论,严肃杜绝我校师生私自在校外开设可能涉及民族宗教等内容地讲座、报告会或参加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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