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政局考核细则【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28 12: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民政局考核细则【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民政局考核细则【精选推荐】

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6篇

【篇一】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

民政局标语

民政局宣传标语
1、以人为本,民政为民。
2、全力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4、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5、践行科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6、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低保政策,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7、争创最佳服务单位,争当最佳服务标兵。
8、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9、推进创先争优,构建和谐民政。
10、服务民生,传递关爱。
11、深入开展民政“优质服务月”活动。
12、亲情服务周,贴心在民政。
13、优质、人本、高效、便捷。
14、强化争先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15、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
16、民政连着你我他,人本服务暖万家。
17、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8、服务群众最亲最实,落实工作最快最佳。
19、民有所求,我有所助;
民有所盼,我有所帮。

【篇二】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

2018年民政局干部年终考核个人总结范文

  **年我县的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打基础,稳平台,摸经验,树形象”“摸着石头过河”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运作,稳步推进。一年来,经过努力和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我县慈善工作开局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

  市慈善总会成立后,我们按照市慈善总会安排部署,从一开始就把强化舆论宣传,增强全民慈善意识作为慈善工作的立足点,广泛宣传慈善事业的性质,宗旨和意义,积极引导的群众,的有识之士,将慈善之心变为慈行善举。大力宣传献县人民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助难解困的恶人事例,宣传国家对慈善事业的优惠政策,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意识,让社会充满人文关怀,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二、积极筹募善款

  在大力宣传提高人们慈善意识的基础上,我们自始至终把筹募善款实力作为慈善工作的着力点来抓,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运作,一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共募集善款10余万元,其中****集团董事长***捐款5000元。

  三、努力开展救助,实践慈善宗旨

  我们把努力开展慈善救助,尽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慈善工作的落脚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对特困户,重大伤病者和贫困大学生等给予了救助。如****×,夫妻二人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除种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年3月因患败血症花去医药费20多万元,使家庭陷入困境,通过各种渠道为其解决善款11000元,缓解了暂时困难。为329户特困家庭解决生活、治疗款6万余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资助4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这些受到社会各界热心资助的贫困学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就学机会,心怀感激而发奋读书,决心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相信日后他们中间会有很多人才,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回顾一年来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完全是在摸索中前进,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是,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但毕竟开了一个民间慈善救助的好头,积累了一些初步的经验,为日后做好慈善工作打下了基础。

【篇三】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

民政局应急预案

【篇一:县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和处

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应急指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

1.2编制依据

根据《**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从源头上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工作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

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重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要及时报告县应急办和公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

启动应急预案,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民政局职责范围内

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分析、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判断事件

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

(3)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等有关重大事项。

2.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成员由***同志担任。其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4成员股(室)和下属单位职责

(1)制定本股室和单位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参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和协助处理

有关群体事件。

(3)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信息报告

事发地单位接到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后应在第一

时间内报告局应急办,并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处理,核实、了解、收集和按程序要求报告有关信息。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局应急办应即时上报县应急办。

4、应急处置程序

(1)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接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局领导,必要时直接报告局主要领导;
局应急办应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2)局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局领导指示及时通知局机关主要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作应急处置,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积极协助。主要职能股(室)和下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3)在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股

(室)和下属单位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坚决服从指挥,不得推委懈怠。

(4)应急处置过程中,局应急办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处

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5)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局应急办提出终止应急

状态的建议,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

5、后期处置

(1)事件平息后,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做好

善后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2)局应急办应会同各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

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

题,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

【篇二:市民政局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民政局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一旦发生到本局机关的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50人以上、200人以下),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民政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民政局分管机关、信访、维稳工作和复退军人问题工作的领导

成员:由局办公室、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基政、区划、福慈、事务、规财、监察科主任、科长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接谈劝返组、安全保卫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具体组成:

1.接谈劝返组

组 长:局办公室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人员,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基政、区划、福慈、事务及有关科室视情派人参加。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后勤、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基政、区划、福慈、事务及有关科室视情派人参加。

3.信息联络组

组 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信息、信访工作、信息工作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局办公室负责后勤工作人员,规财科派人参加。

5.医疗救护组

由市光荣院、市社会福利院医务部负责组建

二、应急指挥部及下设各组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2.研究决定启动或终止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3.研究决定事件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

4.及时将现场及工作情况向信访问题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维稳办。

5.组织机动力量及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和增援准备。

6.负责事件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7.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各组职责

接谈劝返组:负责制定接谈口径和接谈登记等工作,了解情况,稳定来访群众情绪;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与上访群众代表到指定地点接谈;
负责在现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尽快疏导、化解矛盾,平息事态,防止过激事件发生;
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研究意见,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宣传说服、分流安置、答复劝返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协助劝返。

安全保卫组:负责群众集体来访后的局机关安全工作,安排安全值班,防止盗窃、火灾、来访人员伤亡、打砸抢烧事件及有损厅机关形象事件的发生。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如发生特殊情况,负责与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保持通信联系,并协助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信息联络组:负责现场的信息、证据收集,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具体承办向上汇报情况,向市直有关单位通报集体来访的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项;
对下传达领导指示,通报有关情况;

调媒体记者,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严禁其他人员进行采访、拍照、录像、录音等。

后勤保障组:负责集体来访群众和局机关接访人员的食宿安排;
交通、通信工具和物资装备的调度等。接到通知后,负责在10分钟内准备好应急车辆;
群访人多时,向外租用大交通车输送分流上访群众。

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15分钟赶到现场。负责组织现场的医疗卫生、疾病防治和伤员救治工作。

三、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领导靠前,亲自指挥,各组各负其责,协调一致。

(二)迅速反应,果断处理。做到反应迅速,应对正确,处置及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协调配合。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谈清问题、讲明政策、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
如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坚决依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三)加强宣传,疏导教育。各组及全体参与应急处置人员,应统一口径,讲明道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到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舆论。

(四)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乡镇或有关部门、单位,形成统一调度,上下联动、协调合力的应急处置机制。

(五)依法办事,防止激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访事件。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方法进行处置,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上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

四、应急响应

(一)预警

局门卫值班室要加强预警行动,敏感发现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灵活机动,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和局信访接访人员报告情况,接到报告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并做好预先处置工作。

(二)启动

【篇三:民政局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县民政局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县民政系统突发事件,保障干部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全县民政系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 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种类

我县民政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预防和处置民政对象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二)食物中毒导致群死群伤;

(三)社会福利院、五保村院民伤亡事件;

(四)爆炸或其他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八)防火、防毒、防爆;
防范流行性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干部职工心理问题、交通安全、出游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县民政系统维护安全稳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x 局办公室主任

x 局办公室副主任

x 局救灾救济股长

x 局优抚股长

x 局低保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张鉴仁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x传真:**x。

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制订预防、处置全县民政系统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督查、指导、协调全县民政系统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对预防和处置全县民政系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助和调解。

三、职责分工

处置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层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组织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技能演练,制定预防和处置发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

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预案确定的组织程序和人员分工,从容应对,妥善处置。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了解优抚对象、低保对象思想动态,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整治,将不安全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敏感时期的恶性事件苗头,要立即启动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四、处置原则

处置民政系统重、特大和突发事件,要坚持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稳定的关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团结、稳定、正面为主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稳定;
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协商调解,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形式,果断处置,最大限度缩小社会及政治影响。

五、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对为首的骨干分子要密切监控,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再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有关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对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物损害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六、情况报告

敏感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因瞒报、少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篇四】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

市民政局履行禁毒考评细则情况小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11月5日)

2011年来,市民政局按照《2011年度湖南省禁毒工作考评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发挥救助保障职能助力全市禁毒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有关禁毒工作目标。

一、严格把握政策,界定救助对象。针对戒毒和康复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全市民政系统统一救助政策,规定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线的城镇对象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线的农村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将生活无着的“三无”老年对象纳入五保救助范围,将戒毒、康复患者中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纳入大病救助范围。从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年报数据看,全市共救助戒毒和康复的城市低保对象377名,月人均补差120元,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4.3万元;
救助戒毒和康复的农村低保对象158名,年人均补差500元,共发放农村低保金7.5万元;
给予大病救助对象24人,年人均补助医疗费用2000元,发放大病救助资金4.8万元;
批准五保救助2人,年人均补助6000元,发放五保金1.2万元。此外,我们还结合孤儿救助工作,对吸毒人员家庭的孤儿进行生活补助,全市纳入孤儿救助的吸毒人员子11名,年人均补助600元,发放资金0.7万元。今年全市救助戒毒和康复人员及其子女572人,发放资金68.5万元。

为解决物价上涨造成受政府生活救助的戒毒和康复人员生活压力增大的问题,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的救助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0号)要求,出台了《张家界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张民〔2009〕9号)。针对城乡低保户以外的低保边缘户(不够低保条件,但仍然经济困难的非低保户低收入戒毒和康复人员家庭),建立了临时医疗救助制度,实行村(居)、乡镇(办事处),区县民政局三级审核、审批,及时为300多名戒毒和康复人员给予临时医疗救助,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困难对象的医疗需求。

二、严格界定对象,实行“阳光”救助。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张家界市2010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张政办函[2010]68号),并在5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动员大会,对包括戒毒与康复人员在内的各类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调查核实,确保不出现错保(救)、漏保(救)、未保(救)现象。特别是力求规范操作,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基层,对所有在册戒毒和康复人员重新入户调查、开展民主评议,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市、县(区)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以政府督查室牵头的“阳光行动”工作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居)认真核查“阳光行动”满意度和准确度,先后开展工作督查16次,有力推进了低保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统一协调下,积极加强协同配合,在清理核查期间没有停发、滞发戒毒、康复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全市新增加戒毒、康复低保对象23人,清退27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顺畅,没出现一起被清退对象群体上访情况。

三、调整低保标准,足额发放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民政、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共同研究,在按规定程序组织座谈听证后,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张政函〔2010〕63号)。从2011年7月1日起,永定区、武陵源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50元;
慈利县、桑植县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所在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进行调整。慈利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850元;
桑植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83元提高到820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戒毒和康复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在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5%,重度残疾(含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已享受差额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单亲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怀孕哺乳期妇女等在已享受差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总之,各级民政部门在推行戒毒和康复人员生活救助方面是规范高效的,较好地履行了禁毒工作职责。下一步,我们将在市禁毒委的领导下,继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扎扎实实地做好戒毒和康复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为全市禁毒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2年,我们将在市禁毒委的统一协调下,以履行救助职能为核心,以改善和保障戒毒和康复人员民生保障为方向,以应保尽保、分类救助为目的,确保全面完成禁毒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和大病救助工作,按标准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推动冬春救济、临时生活救济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戒毒和康复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二是实事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应保尽保继续巩固,确保100%应纳入低保的城乡戒毒和康复对象得到低保救助。分类管理得到加强,按戒毒和康复对象的困难程度给予不同档次的补差救助,公平、公正地实施救助工作。大病救助扩大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将戒毒和康复人员的医疗救治纳入大病救助范围,探索将补助时间从戒毒和康复后前移至戒毒和康复中,提高医治效果。将戒毒和康复人员的住房改造、孤儿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在危房改造、慈善救助中实行优先安排,创新救助措施。

三是救助水平得到逐步提升。积极争取资金,并进一步修订有关救助制度,逐步提高针对戒毒和康复人员的救助标准,确保其不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继续执行重点救助办法,对戒毒和康复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在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5%,重度残疾(含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已享受差额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单亲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怀孕哺乳期妇女等在已享受差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四是完成市禁毒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五】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

2018年民政局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与2018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汇编


2018年民政局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

XX年我县的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打基础,稳平台,摸经验,树形象”“摸着石头过河”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运作,稳步推进。一年来,经过努力和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我县慈善工作开局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

市慈善总会成立后,我们按照市慈善总会安排部署,从一开始就把强化舆论宣传,增强全民慈善意识作为慈善工作的立足点,广泛宣传慈善事业的性质,宗旨和意义,积极引导更多的群众,更多的有识之士,将慈善之心变为慈行善举。大力宣传献县人民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助难解困的恶人事例,宣传国家对慈善事业的优惠政策,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意识,让社会充满人文关怀,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二、积极筹募善款

在大力宣传提高人们慈善意识的基础上,我们自始至终把筹募善款实力作为慈善工作的着力点来抓,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运作,一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共募集善款10余万元,其中****集团董事长***捐款5000元。

三、努力开展救助,实践慈善宗旨

我们把努力开展慈善救助,尽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慈善工作的落脚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对特困户,重大伤病者和贫困大学生等给予了救助。如********,夫妻二人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除种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年3月因患败血症花去医药费20多万元,使家庭陷入困境,通过各种渠道为其解决善款11000元,缓解了暂时困难。为329户特困家庭解决生活、治疗款6万余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资助4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这些受到社会各界热心资助的贫困学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就学机会,心怀感激而发奋读书,决心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相信日后他们中间会有很多人才,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回顾一年来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完全是在摸索中前进,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是,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但毕竟开了一个民间慈善救助的好头,积累了一些初步的经验,为日后做好慈善工作打下了基础。


2018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残联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镇民政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XX年度民政工作任务,塑造了**民政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两个重镇”建设做出了贡献。

XX年工作回顾

一、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1.全镇现有复员军人16名,在乡伤残军人2名,现役军人家属15户,退伍军人159名,其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名,“两参人员”3名。四月中旬,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规定的优待面、优待标准制定优待评定方案,优待款总额为93594元。XX年财政预算中优待款支出为9.5万元,“八.一”前夕将优待款及时、全额发放到户。

2.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春节期间,镇党委政府与驻军武警指部队、消防大队通过座谈会形式,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大目标,共同交流军地为黄山旅游事业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经验,互报工作成绩,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探讨新路子。镇政府组织慰问团,慰问驻军官兵,参观部队食堂、宿舍和训练场地,了解官兵生活和工作环境,军地双方还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多年来,镇政府在尊重和爱护军队、保护军事设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驻军武警指部队和消防大队在支援我镇经济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救济救灾及时到位,科学管理救灾资金。

努力践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救济救灾工作。元月27日,**镇遭受特大雨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650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530万元。7月29日受第8号台风“凤凰”影响,**镇区域持续暴雨,引发山洪,导致部分农房倒塌。面对几十年不遇的灾害,镇党委、政府迅速响应抗灾精神,立即启动抗灾应急预案,动员全镇干部职工、各村居、各驻镇单位将抗灾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

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汶川地震灾区募捐,共捐款项超6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根据救助救灾经费管理临时突发性的特点,镇财政所设立专项经费帐户,在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公开程序及时拨付到村(居)到户。

三、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1.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39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村民实行了五保供养。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及时将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和乡镇配套资金通过“一卡制”发放到户;
救济救灾物资和年终救济款物发放优先考虑五保户。切实落实冬季防火、汛期防涝等安全责任制,确保五保户生命财产安全。

2.山岔村上张村民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了老年公寓,床位数都在30个以上,其中山岔翡翠老年公寓入住率达62%,**居委会老年之家入住11人,住率达90%。

四、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镇共有242户(252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每季度发放低保金29946元。年初对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将52名不符合参保标准的予以删减,将新增57户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覆盖率达2.3%。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初又将21户城市困难家庭列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城乡低保对象采取一户一档建立档案管理,低保证全部发放到户。

五、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深化村务公开机制。

1.为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区划调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XX年6月顺利完成撤村建居工作,并完善配套设施,目前社区机制运行有序。

2.年初,根据黄山区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村居合并工作。撤并过程中积极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和处置,杜绝集体资产流失;
按规定的职数配齐人员,开展工作。

3.3月份,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选民登记、产生正式候选人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过程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村居新班子产生后,立既完成交接工作,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监督制度,认真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村委会建设发展规划,及时完成村民小组组长、经管员的换届,镇村两级及时档案材料,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得到好评。

4.严格按照《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始终坚持“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全面向村民公开,内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工作安排、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等,公开形式采取电视政务频道、村居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相结合。

六、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镇与各村(居)委会签定《殡葬管理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条款组织、协调、落实所辖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4个村(居)全面完成生态环保形公墓建设,利用率较高,**居委会寨西公墓达到丧户(寨西片)百分百入公墓安葬。

3.实行丧户申报制度,指导自选墓地丧户按规定选址安葬。通过宣传教育,所有丧户自觉到村委会申报安葬计划,经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其安葬,不符合要求的责其另行选址。

4.清明、冬至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禁止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倡导推进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的祭奠仪式。

七、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3月中旬,全面展开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工作,筛选日第一天,就派民政干部带队,安排专车接送患者由监护人陪同参加诊断,为群众减轻了负担。今年共有11人参加筛选,10人确诊为白内障患者,符合率为91%。

2、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成效显著。我镇共有5名精神病患者参加区组织的康复筛选和诊疗,有4名患者得到药品救助,服药后病情稳定并能参加正常劳动。

3、在上级残联的支持下,我镇派专人深入村组,认真调查摸底,确定3名残疾人户为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并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后立即进行改造重建,5月底已完成2户危房改造,争取11月底全部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4、实施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我镇通过调查摸底,上报4户残疾人户进行救助,镇农技部门派技术人员上户服务,为其免费提供部分生产器具。

八、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民政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干部能不断学习提高,加强自身修养,廉洁奉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理清工作思路,练就强硬的业务功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群众满意。

二oo九年工作谋划

XX年民政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全面完成**社区自治功能,巩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成果;
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全面推进村(居)村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1、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三项规程,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

2、完善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实配套资金。

3、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各项规定,健全**居委会老年公寓管理制度,确保入住率达95%以上。

二、完善城市最低保障机制,提高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工作水平。

1、做好分类施保。充分考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下岗、重病治疗、子女就学等因素,合理确定他们的月补差标准,分类施保,确保因病、因残、因灾造成特别困难的低保户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2、坚持动态管理。达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目的。

三、围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作用。

1、进一步规范全镇各村(居)委会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到“六规范、一满意”。

2、完善村、社区自治功能,健全村、社区组织网络。建立村、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四、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化改革、落实政策,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

2、抓好优待金的评定兑现工作,确保“八一”期间兑现各项优待金。

3、继续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幅度。

4、继续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结合实际为驻地部队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五、围绕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1、抓好全镇殡葬管理工作,集中整治乱埋乱葬,引导规范群众殡葬行为,杜绝公路主干线两侧和主要旅游风景区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

2、改革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年终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六、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1、进一步加强民政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继续加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3、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适时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检查。

4、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篇六】民政局2022年考核细则


礼民发„2009‟号

礼县民政局
关于2009年民政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亲情关怀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民政工作,高度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以全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重点,开拓创新,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用,有效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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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工作呈现出新的亮点,实现新的突破,圆满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
(一)灾情概况,2009年,我县区域内不同程度地遭受了干旱、冰雹以及暴雨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据统计,全县受灾范围达29个乡镇、317个村、1109个组,受灾人口23096户10746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266万亩,成灾面积15.6472万亩,绝收面积4.2152万亩。因灾共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715.83万元。其中因干旱受灾16987户7814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3.2万亩,全部成灾,绝收面积4.1万亩,造成饮水困难人口4.5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8500头,因旱灾造成全县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199.6万元。因5月19日14时23分、6月5日18时50分在我县白河、桥头、草坪、沙金、三峪及洮坪、罗坝等7个乡镇发生的风雹灾害,造成6109户29322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066万亩,成灾面积2.4472万亩,绝收面积1152亩。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16.23万元。
(二)积极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工作。
一是及时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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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拨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为妥善安排春节期间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下拨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791.26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贴资金636.76万元(14854户63676人,每人1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贴资金22.94万元(2115户2294人,每人100元),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资金27.14万元(优抚对象1357人,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04.37万元(低保对象4170户6958人,每人150元),农村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540元(老党员3人,每人180元)。
二是积极开展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的通知》,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城市低保对象,于1月10日至春节前进行了慰问,每户发给慰问金200元、棉被1床,每个乡镇慰问5户困难群众,共150户,计慰问金3万元。
三是向全县29个乡镇下拨冬令、春荒口粮救济款280万元,其中冬令口粮救助款130万元,春荒口粮救助款150万元。口粮款的分配中,坚持向灾区、连灾乡、贫困乡倾斜的分配办法,做到了分类安排,保证重点。共解决了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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