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3篇)

时间:2022-11-20 16:30:12 来源:网友投稿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3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3篇)

篇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根据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总体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管理运行体系,设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社区,补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设施配备、宣传引导等方面的短板。循序渐进,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开辟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路径,以点带面,带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二、主要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居建设标准》,指导参与底数摸排,台账信息汇总等工作;下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意见书,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问题;根据各试点村居实施情况,统筹使用城乡环卫一体化奖补资金;在城区选取3至5个单位(小区、社区)推行;在全县选取4个乡镇36个村居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区生活垃圾试点按照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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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类”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按生活垃圾“三分类”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施撤桶并点试点,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同时,完善分类收运网络,努力搭建“转运点、暂存点+分类收运专线”的运输体系,到2022年年底完成试点乡镇、村居的垃圾分类试点推广任务,在全县进行示范引领,打造示范亮点。

  三、工作内容在试点单位(社区、小区、村居)实行“撤桶并点”,入户配发小型两分类垃圾桶,完善分类桶点、大件垃圾收集点建设,配套分类桶及公示栏、指示牌、宣传栏等设施,配齐保洁员、分类指导员。(一)开展底数摸排,形成台账。全面摸排试点单位(社区、小区、村居)入户分类桶、分类集中收集点、公示栏、宣传栏等基本信息,包含入户数、需建设集中收集点和分类桶数量、位置,“三员一办”配备以及村居是否被评为美丽乡村示范村等情况,整理形成摸排台账。(二)配套建设分类桶点及配套设施。部分试点村居逐户配发小型两分类垃圾桶;配足保洁员,配齐小型垃圾运输电动车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使用;根据本村土地性质、日均垃圾产生量等实际情况建设分类集中收集站。对不具备建设分类集中收集站条件的村居,参照每100户建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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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分类桶点,并配足分类桶。在村居主要入口、分类桶点、集中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公示栏、指导栏、宣传栏等设施。

  (三)履行分类管理责任。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人做好分类集中收集站、分类桶点的清洗维护、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以及上门收集等工作,履行分类投放指导责任。分类运输企业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合理规划运输路线。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在试点建设过程中,以试点单位(社区、小区、村居)、沿街商铺、养殖场(基地)、工厂企业等重要目标为主要切入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工作,为探索保持分类标准提供保障。

  (五)形成经验材料,全县复制推广。试点单位(社区、小区、村居)建设及评价的全过程中,注意经验积累,及时总结建设、宣传、监督执法等各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探索形成垃圾分类沂南模式,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在全县进行推广。

  四、分类标准(一)城区试点按照“四分类法”分类。可回收物:指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厨余垃圾: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等;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废弃物等易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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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旧灯管、电池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二)农村试点村居按照“三分类法”。可回收物:指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旧灯管、电池等。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五、职责分工(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专班: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组织调度试点村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评价小组,对试点村居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价。(二)县农业农村局: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做好畜禽养殖和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工作。(三)县财政局: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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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试点乡镇:牵头组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数据底数摸排工作,做好底数摸排,台账信息汇总,统计记录各类垃圾收集量;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入户配发两分类垃圾桶,配套建设一批分类桶点及公示栏、指导栏、宣传栏等设施;配足配齐保洁员及小型垃圾运输电动车,落实“三员一办”(保洁员、分类员、管理员,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做好分类指导员上岗指导工作。加强党建引领和宣传引导,建立村民自律制度,将垃圾源头分类和村民卫生行动等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发动党员示范带动,促进村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

  六、实施步骤(一)底数摸排阶段(20XX年12月XX日至2022年1月31日)由试点单位(社区、小区、村居)组织,全面开展辖区内各村居基础数据摸排,入户分类桶、分类集中收集点、公示栏等基本信息,包含户数、需建设集中收集点和分类桶数量位置,“三员一办”配备以及村居是否被评为美丽乡村等情况,形成摸排台账;摸排过程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吸收群众好的意见建议,融入到试点村居的建设当中。(二)台账落实落地阶段(2022年2月1日至3月1日)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试点单位(社区、小区、村居)

篇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产业体系。——协同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示范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保障,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备,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城区创建重要内

  容,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街道(乡镇);《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基本完善;全市建成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满足需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成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将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市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3年底,全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满足分类需求,略有余量;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到2025年底,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健全符合本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四)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五)切实从娃娃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到生活垃圾处理环节现场教学,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

  (六)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播电视台、日报和今晚报等主流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频次;各区大型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入户宣传每季度至少全覆盖1次;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加大机场、火车站、公交场站(车厢)、地铁站(车厢)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到2021年底,向公众开放9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到2022年底,全市13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部开放,建成并开放6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七)推动源头减量。邮政、快递等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

  采取措施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到2022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到2021年底,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中心城区每个街道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方便居民和单位交投出售,并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16个区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方式,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再生物资回收人员、回收网点等资源,对区域内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形成上接前段分类、中接仓储物流、下接产业利用的再生资源供应链。

  (九)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齐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简便易行,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到2023年底,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

  (十)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到2023年底,全市厨余垃圾运输能力每日达到2800吨。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减少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十一)提升分类处理能力。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到2021年底,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450吨/日;到2023年底,处理能力达2500吨/日以上。鼓励在适宜区域配置就近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科学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解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飞灰处置的难题。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要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十二)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和驻津部队应高标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到2021年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起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十三)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采取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的方式,逐步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示范街镇要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

  100%。示范街镇应当配备专职、兼职督导员、引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2021年底,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每区创建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新区创建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功能区),每区创建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到2022年底,全市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0%;到2023年底,全市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0%;到2024年底,全市各街镇均达到示范街镇标准;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

  (十四)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合理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站、点),提升乡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协同推进农村厨余垃圾与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探索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路径。到2023年底,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厨余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其他垃圾焚烧处理。

  五、完善制度,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保障力度(十五)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十六)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重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十七)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多级考核机制,定期督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季通报,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的,要一票否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八)强化执法检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制定和培训工作,调整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执法联动,压实属地街道(乡镇)执法责任,同时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十九)提升科技支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力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末端处置设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

  六、健全机制,压紧压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二十)坚持引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引导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并将督促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社区入列轮值干部的一项工作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工作,并逐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在文明创建考核中的比重。

  (二十一)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四级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于2021年6月底前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各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响应各区吹哨报到,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二十三)建立全市统筹体制。充分发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推进重点问题,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发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一把手负责,加强工作指挥调度,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发动基层组织、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和居民等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

篇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学校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巩固XX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成果,高效推进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整治水平,依据《XX市XX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当前垃圾分类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整治、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XX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与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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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先易后难,

  循序渐进;源头思维,系统整治。三、年度目标2022年,按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源头减量、源头整

  治”要求,坚持科学统筹、合理分类、协同推进,实现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各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均达到95%。

  四、组织机构为确保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XX区教育系统已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XX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成立XX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执行,抓好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培训、监督考核,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五、工作任务(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1.做好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工作。各学校要重视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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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编印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手册,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中,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推动青少年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2.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广泛采取做游戏、讲故事、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校园广播站、网站、板报、宣传栏、班会课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每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学习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有害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可回收资源再利用技术等垃圾分类实践教育活动。

  3.开展学科XX,培养环保意识。在推广垃圾分类、减量的过程中,开展多学科教学XX。结合学科特点,融入课堂教学。学校科学、化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主动结合专业知识,针对垃圾分类减量向学生进行科学解释,并向环保、节能等方面拓展,不断培养学生各类环保节能的意识。同时,融入科技教育、环境保护;融入卫生宣传、专题教育;融入德育社会实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二)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1.坚持分类投放。依据《XX区教育系统公共机构推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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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在各单位中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各学校(园)结合校情实际,按照“可回收垃圾(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和厨余垃圾(绿色桶,只在食堂处放置)”四类,按整齐、美观的原则统一编号,放置到划定的具体位置,确保校园内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公共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实际分类需要。

  3.严格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各学校要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协调沟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运工作。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三)开展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实践1.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活动。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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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2.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

  优势,积极倡议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建志愿者队伍,发挥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作用,推广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垃圾分类意识,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区教育局将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组织垃圾分类教育示范校园创建活动,通过绿色办公、源头整治等创新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推进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的良好机制。通过媒体推广、组织参观、宣讲活动等多样化手段,鼓励向示范点位学习,以点带面,逐步普及,不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高中、二级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与环卫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存在问题,全面统筹、有序推进城区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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