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12篇)

时间:2022-11-19 15:00:08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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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12篇)

篇一: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浅析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常见失误与防范对策城管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应对情形各异的违章行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执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发生一些失误轻则造成群众不满伤害群众的感情

  浅析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常见失误与防范对策

  城管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应对情形各异的违章行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执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发生一些失误,轻则造成群众不满,伤害群众的感情;重则引起诉讼缠身。重视和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失误的防范,应当引起执法人员和各级领导的重视。笔者根据基层工作实践,谈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常见失误与防范对策。一、常见失误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失误因不同类型的违章行为,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一是程序违规,主要有违反规定受理立案,违反规定使用强制措施,违反规定扣押、没收、处臵涉案财产等问题。二是纪律违章,主要是违反规定办理私案、办理人情案,在办案中“吃、拿、卡、要”,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擅自单独接触案件当事人等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欠佳。主要是接待群众投诉“冷、横、硬、推”,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办案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城管形象的问题。为便于理解,笔者将其细划为以下四方面:(一)语言方面1、询问不到位,要点抓握不准,导致贻误战机。2、说话内容不当。注意不同情况下使用语言的技巧,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能乱说,更不可随便开一些不合场合的玩笑,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造成工作被动。3、说话口气不当。由于工作量大,个别执法人员会产生厌烦情绪,特别是对不同性质的违章行为交叉执法时,执法人员心态一时难以转变,有可能带“气”执法,误伤群众感情。4、表态不适时,引起误解。有些城管执法人员,不听当事人陈述,随意表态,就有可能造成当事人的不满,扩大事态,导致执法工作陷入僵局。(二)动作方面1、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推、掀、抢、夺”等行为。2、执法幅度过大,被人诬为“城管打人”,引起起哄,甚至围攻,有的造成当事人外伤,这对城管执法工作极为不利。(三)器材方面1、录音、录像器材未带,以致被告状后不能有效举证,带来很大麻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2、夜间执法照明器材未带,现场摸黑或者只得临时用汽车灯光照明或四处找群众借用,影响对违章行为的现场处理效果。3、车辆不注意保养,“战时罢工”,耽误正常执法。(四)其它方面1、对群众举报不受理或执法不及时,案件该立不立、该查不查。2、执法不仔细、不到位、执法不公,造成群众不满。3、随意扣押、处臵涉案财物,越权执法或超额罚款。4、执法区域划分或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产生推诿,贻误处理违章行为的最好时机。5、队容风纪不佳,被记者偷拍、被市民投诉。6、违章驾驶执法车辆,包括不遵守单位的车辆管理规定和违反交通规则。二、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法规不完备,机制体制不适应等客观原因,又有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观念陈旧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目前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三是在处理群众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城管执法工作的基础。(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进人员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城管执法人员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少数执法人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借执法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三是部分基层领导业务素质低下,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领导自己不懂法,不会办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有的领导作风不实,忙于应酬,很少关心执法工作,在审核、审批案件中,往往只批不审,敷衍了事。(三)城管执法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城管执法机关列入地方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造成“进、出口”不畅,管理不顺,执法力量不能及时得到补充、优化。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现行城管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城管经费普遍不足。“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从某市所属的15个县(市、区)城管经费看,都比较紧张,主要靠罚没款返还解决,不可避免利用执法权搞“创收”现象。(四)城管执法环境不好。一是政府干涉执法。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要求城管机关出面解决一些横向有关部门处理不好的事,牵制了大量的执法资源,也损害了与群众的关系;一些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对城管执法横加阻挠,使执法受到了个人意志的干扰;一些行政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臵法律于不顾,以行政手段参与,以各种借口干扰执法。二是社会说情风盛行。现在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都遇到过人情关系,说情者无所不在,无孔不入。过去是"案件一进门,就来说情人",现在是"案件未进门,就来说情人"。三是社会支持不够。现实中,城管执法工作缺乏群众的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威信度下降,直接削弱了执法人员的自豪感。在我们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工作后,听不到群众的一声“谢谢”,我们的付出得不到认同、社会上得不到支持。四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城管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五)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互相矛盾,互相抵触,有的规定还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如城管机关常用的《城市容貌标准》,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不配套,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了困惑。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六)执法监督力度不大。目前城管机关内部各监督部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关系不顺,没有形成合力,不能保证监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正是由于内部监督部门配合不力,基层领导重视不够,加上执法人员自觉性不高,导致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监督措施落不到实处,执法问题整改不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也无从谈起。而在外部监督方面,虽

  然这几年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明查暗访,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与公正、透明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三、防范对策在城管执法中,常见的失误和发生的原因的形式各异,,需要我们不断地总结,引以为戒。那么,如何在城管执法中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失误的发生呢?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五点:一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首先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清除特权思想。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时刻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没有谋取私利、欺压群众的特权。其次强化执法为民新理念,清除侵害市民权利的习气。坚持忠于法律和忠于人民的统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维护城市环境和善待群众的统一。三是强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清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只要我们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换位思考,急群众所急,心里装着群众,时时注意自己的态度、言行,就能有效防范和减少失误的发生。二是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懂法律、懂经济、懂业务”。要认真钻研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执法业务技巧,不断充电强身,找准专业知识与具体办案的结合点,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同时执法人员办案也应讲究工作艺术,对当事人要多做一些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证据服人,坚决避免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信访案件。三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尽快确定符合城管执法机关实际的工作规范、内务规范、行业规范、监督规范和考评规范,体现科学、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城管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运行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内、外监督的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和协调疏导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为预防和惩治城管执法工作的失误,提高城管执法的权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保障。四是增强现场执法五个“意识”。增强现场分析意识。迅速熟悉现场情况,通过询问、观察,初步判明违章性质,针对不同性质的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恰当行动。增强现场积极作为意识。根据现场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主要包括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及时提取可能流失的证据等。增强现场取证意识。日常执法时不要怕麻烦,能带的影、音取证器材应尽量带上。平时要学习设备的操作方法,提高操作技能。增强现场安全意识。对违章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时,要特别注意自我安全。在采取行动时,不仅要防止来自当事人本身的威胁,更要防止来自在场亲属、朋友的威胁。增强现场配合意识。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相互间要有分工,有主有辅,互相呼应。如同伴有考虑不周到的,其他执法人员要及时提醒;如同伴有被指责的,其他人员应及时解围;同伴正在采取行动时,其他执法应密切观察周围环境,保障其安全等。五是增强失误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意识。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执法过程中既要有勇,更要有谋。执法过程中和结束后,应当通过思考、回忆等,检查执法过程中有无失误或不放心的情形。如果有,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是现场采取措施,挽回影响。如果是执法人员的态度、语言失当,被群众指责的,要根据当场气氛、对方身份等,能当场道歉、解释的,应当当场做出,以取得群众的谅解。二是定期回访。案件结案后应及时以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咨询当事人是否满意以及征求好的建议,防止类似违章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及时报告。对重大失误,应立即报告领导,根据领导安排,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篇二: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案件汇报制度案件公开调处制度案件处结回访制度及业务工作研讨制度等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注重强化执法文明的各项监督工作积极采取内部督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自我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管理教育与定期抽测考核相结合等方法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办案真正走进阳光地带使执法文明建设真正地得以顺利实施进而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期不断的推动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2010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联合检查组对我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检查出高文峰一案存在没收财务的变价程序不够规范案件的违法事实不够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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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问题整改措施

  篇一:规范执法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规范执法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今年5月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由于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步调一致,行动及时,措施有力,专项整改活动一开始就步入正轨,整体进度发展比较平衡,尤其是在大接访第三阶段活动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真抓实干,方法得当,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将专项整改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交管局于9月2日在邕召开了全区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客观地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地分析了当前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地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文起洁,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韦宁贤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一、通报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

  文起洁副厅长通报,自8月18日起,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进入第三阶段,即厅长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十余天厅长共接访1000多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000多件。期间,文副厅长参加了4天半的接待工作,一共接待71位来访人。这71位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全区14个市),时间跨度长(最早的是1950年)。通过接访,文副厅长感触良多,他说:“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高密度、连续数日直接与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交谈,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感同身受群众的疾苦。接访中,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憾,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各级领导和民警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的诉求,实现同群众‘零距离’的感情沟通,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接访边整改,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韦宁贤局长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8月18日至8月24日,厅长接访受理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案件共90起,办结60起,办结率达66.7%,停访息诉89起,息诉率达98.9%。这次厅长集中接访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疑难问题,拉近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进一步树立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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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机关亲民、爱民、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客观分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如现场勘查不细致,应该勘查、收集的痕迹物证不注意发现、收集,对目击者和旁证的寻找工作不及时开展,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书证、痕迹、物证没有及时进行,在提取痕迹物证时缺乏提取时间和地点、提取人、收集人、在场人、送检人等文字记录,致使当事人对所检验和鉴定的有关痕迹、物证产生怀疑,不能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认定工作提供有的证据。二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意识差。重实体,轻程序,违反程序办案。如超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扣留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对需要告知和通报的没有按规定进行告知和通报,对需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没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制作不认真、不规范。

  如现场照相中,方位照相、概览照相少或者没有,中心照相没有反映重点的痕迹物证,细目照相没有放比例尺,有的现场照片没有说明或说明错误,甚至现场照片保管不善以致丢失;现场图绘制不规范,图形符号使用不准确,现场没有定位以致无法恢复现场;现场勘查笔录书写过于简单,表述不清,不能和现场图、现场照片相互印证;案卷文书出现笔误,甚至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出现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引用法律名称、法律条文书写错误等,致使群众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产生质疑。四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费用和赔偿保障难。这是此次信访中反映最突出的一个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第三者强制险定额保险,当事人无赔偿能力,造成救助、赔偿费用无法落实;医疗机构救援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不到位,一些事故受伤人员因抢救费用没有落实而得不到及时救治,重伤人员因救助费用无法落实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增多。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破案率低,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赔偿无法解决等。

  (二)车辆及驾驶人管理问题方面。一是把关不严。如个别车管所不严格审核法定证明、凭证,不认真核查进口车、国产车相关参数以及比对盗抢车信息,导致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报废等车辆得以入户上牌。二是人为设置障碍。一些地方车管所指定驾驶人体检医院,对其他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受理或者设置各种障碍。三是办事推诿。有的在档案转入、转出过程中,互相扯皮;有的车管民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由于内部原因,导致群众办事多次往返。以上问题,貌似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实质上是执法为民观念、法律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具体体现,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作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具体体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侵蚀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机体,危害了交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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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六个狠抓”,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一是狠抓执法为民教育。要教育广大交通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方式,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二是狠抓疑难问题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信访疑难问题进行攻坚,会后要在交警系统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追逃大会战,落实足额追逃办案经费,建立破案追逃的激励和奖励制度,力争破获一批交通肇事逃逸积案。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信访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和全员轮训,组织民警重点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民警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四是狠抓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规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规范以及队伍教育管理规范等制度,从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监督办法、考核评价,包括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所有工作制度必须于10月上旬出台。五是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全区交警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十七项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本局车管部门制定的十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凡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方便群众的事,都要主动去做;凡是群众不满意的事,程序过于复杂、需要多次往返才能办结的事,都要坚决整改。六是狠抓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所有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都要公开办事流程、办事规定、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定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大执法过错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执法过错以及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耍的责任人,对买卖驾驶证、“私了”交通违法、与“九八老”串通勾结谋取私利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突出“五个重点”,全面推进车管业务规范化建设和车管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整顿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各支队长、大队长要亲自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负总责。支队、大队分管领导,车管所长、车管中队长负责抓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落实,以防教育整顿走过场。二是重点抓好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使车管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当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痛下决心,全面整改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三是重点抓好问题突出单位的整改。南宁、梧州、玉林、贺州、来宾市等5个车管所和宾阳、上林、容县、北流、岑溪、苍梧、合山、钟山、富川等9个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是公安部交管局通报存在问题最突出的单位,各所属支队要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整改以上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力度,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防止流于形式。四是重点抓好车管队伍培训。各地要组织支队、大队、中队的车管民警,从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强化民警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意识,提高民警个人综合素质。轮训结束后组织考试,不合格的应调离车管岗位。五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的指导。我区的机动车管理工作,大量业务在基层。为把公安部、公安厅的车管政策、规定落到实处,总队要实行各级领导分片负责制,采取定点联系、定期检查、及时指导以及通报情况、明查暗访、重点帮扶等多种方法,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推动全区车管工作整体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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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五个不动摇”,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一是坚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动摇。坚持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落实“三盯”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负责的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切实改变农村公路失管失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等现状,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化进程。二是坚持抓好40个重点县市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不动摇。自治区抓的10个重点县(市、区),目前有7个实现了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下一步要下大决心,认真分析导致交通死亡事故上升的原因,研究出对策,防范于未然。各支队抓的30个重点,近期要逐一进行一次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堵塞漏洞。确保40个事故大发户实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目标。三是坚持抓好摩托车整治工作不动摇。整治摩托车违法,是今年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重要环节,要坚持长抓不懈,抓紧抓好。本月10日、20日,要在全区开展两次集中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摩托车违法行为。10月25日,全区车管部门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上门服务活动,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解决摩托车存在各种不法问题。四是坚持抓好客运车辆安全整治工作不动摇。采取强化源头管理与严格路面管控相结合,把牢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出站安全检查关,防止违法车辆上路行驶;认真落实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四个一”工作制度,建立民警与辖区客运车辆驾驶人包括个体客运驾驶人挂钩联系制度,及时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的严重违法行为,防止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五是坚持抓好“五进”工作不动摇。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的通知》和《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纸、标语、横额、宣传车、墙报、板报等开展宣传的同时,播放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制作的专题教育片。9月底前,各地要组织所有驾驶人观看一次两部专题教育片。

  (四)坚持“三个严格”,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一是严格教育。要建立健全队伍教育训练长效机制,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的头脑,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使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10月中旬将举行全区公

  安交警系统大练兵汇报演练活动,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严格管理。认真落实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管理制度,在全区交警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强化民警组织纪律观念。三是严格制度。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交通民警”活动,严格执行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对目前群众反映涉及民警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包庇纵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两会一节”交通安全。“两会一节”是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一节”交通安全,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全体交通民警,从现在起要积极行动起来,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部署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措施,强化路面行车秩序,为“两会一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两会一节”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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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几点体会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在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和“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民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项工作规范,是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维权意识,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

  (二)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兑现接访承诺,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增进警民感情,对大接访中群众提出的合理求诉,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依法妥善解决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群众信访问题,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

  (三)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包干负责,民警对自身执法过错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是搞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

  篇二:201X年行政执法整改情况

  201X年行政执法整改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

  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乡依

  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我乡自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

  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

  在整改阶段,我乡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

  对照有关制度措施,严肃责任追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提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的整改要求。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芮士光同志提出要求,对这

  次专项活动中好的方面要继续加强,不足的地方要认真及时整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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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是明确提出的有些单位和个人在执法过程中不规范、网上公开程度不够等问题;要把整改活动作为近期乡内重点工作来抓,认真整改,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乡行政执法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二、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一是致力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日常工作又千头万绪,而行政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又相对不高,真正可利用的学习机会也不多,因此,注重加强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对于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水平显得非常重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一要坚持边干边学,特别是要立足岗位学,在实践中锻炼,在锻炼中提高;二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从11月10日起,利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各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以对自查阶段形成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目录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保证执法公平公正。三要结合实际,强化一专多能、一人多用训练。在基层每一名执法人员,他应该既是执法办案员,又是法制宣传员,同时要兼做民事纠纷调解员。诚然如此,才能够积极应对各种错综复杂的案件,特别应对每天都可能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案件,并能从容处置、妥善处理、公正解决。三、要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文明监督。当前,要进一步完善日常执法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案件汇报制度》、《案件公开调处制度》、《案件处结回访制度》及《业务工作研讨制度》等,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注重强化执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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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各项监督工作,积极采取内部督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自我评议与

  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管理教育与定期抽测考核相结合等方法,使基

  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办案真正走进阳光地带,使执法文明建设真正

  地得以顺利实施,进而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期不断的推动

  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

  篇三: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201X年8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联合检查组对我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检查出高文峰一案存在没收财务的变价程序不够规范、案件的违法事实不够明确的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林政执法单位负责人会议,指出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立即整改,具体做法: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全体执法人员工作中要严格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遵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案件会审。加快处罚案件的办理速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到位。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视经常化管理。在所有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中,按规定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复议、听证、诉讼等救助的权利,通过对程序的遵守,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人员从发现

  案源开始,直到立案、调查、归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要求,并且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的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在当场检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都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严格按照先立案调查取证再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程序合法,立案审批表记录详细,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案情记载齐全、准确,有承办人意见、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立案后,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以及各种证据笔录,搞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与当事人说明清楚。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在规定日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及《没收实物收据》,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当事人按照处罚决定改正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后,填写结案报告,案卷归档。

  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将变价款、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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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上交指定银行帐号,严禁罚缴不分,随意处罚,或不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数额进行处罚。

  二、以大检查为契机,加强管理教育,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林业基层执法单位“窗口”形象,体现了一个执法单位的精神风貌和执法者素质。在依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轮流分班上岗,24小时值班备勤。如遇群众举报,其余人员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执行公务。检查人员上岗时,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佩带统一标志和木材检查执法证,按交通规则示意停车,文明执法,礼貌待人。认真审核“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野生动植物运输证”。实行逐车登记,对手续齐全,证货相符的车辆在运输证上加盖验证章登记后予以放行。专门成立处罚办公室,使检查与处罚相分离,并相互监督,做到廉洁奉公,不循私情,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篇三: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思想为指导按照米易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总体部署推动县乡行政机关把加快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整理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方案(2)

  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方案3.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后,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精准解读。加强政策救助,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切实满足特殊人群的政策信息需求。4.切实做好民生领域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有问必复,热情接待。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改,真正服务百姓。1.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并及时落实低保、医疗救助、帮困助学等惠民政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救助审批流程,最大程度缩减各项救助审批时限,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提速增效。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2.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已建成的城厢、清泉、红阳微型养老机构和农村互助养老院,拓展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增加服务内容,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建立社会养老机构监管办法。3.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等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升敬老养老管理水平。4.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军休人员、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应享有的权力。麻陇乡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2017-01-2108:35|#3楼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响应《米易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麻陇乡通过自查和征集群众意见等方式梳理出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突出

  的问题,现将问题以及具体整改方案归纳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思想为指导,按照《米易县人民政府2015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总体部署,推动县乡行政机关把加快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整理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二、目标要求通过自查和征集群众意见,发现和及时处理2-3件依法行政工作中亟需改进的.问题,切实增强全乡政府工作人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新形象,形成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并为以后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三、整改内容经过自查和群众反应,总结出亟需整改的问题有两个。(一)针对麻陇乡春夏山火频发问题调查,发现主要原因是防火法制宣传后面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各个村虽然有专门的防火巡山员,但是防火巡山员大多又本村村民兼任,业务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低下,加上本身家里有农活要做,不能很好的完成护林防火宣传和巡逻的任务。(二)经调查发现乡司法所以及各村民调解委员会所办理的调解文件存在格式不规范,对调解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不够充分等现象,主要原因一是麻陇乡司法助理员是一名新晋公务员,业务方面还不熟悉,二是各村名调解委员会成员能力参差不齐。四、整改措施(一)针对护林防火加强监督管理的整改措施有:1、乡政府增派专门人手驻村帮助各村巡山,提高巡山防火效率;2、乡政府与森林公安加强合作,定期组织人手到各个林区巡视,形成护林防火威慑力。完成时限:六月中旬雨季来临前。责任人:麻陇乡党委书记刘学义,乡长罗文颖。(二)针对乡司法所以及各村民调解委员会办理文件格式不规范,

  群里义务告知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措施有:1、新晋司法助理员同志加强学习,主要是加强司法相关法律和工作业务方面的学习,熟悉工作业务流程,尽快进入到工作角色中来;2、组织各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到乡政府学习,普及大调解法律知识,统一文件处理规范。

  完成时限:9月30日。责任人:麻陇乡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办公室付洪昌副乡长,司法助理员朱文超,各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员。

  总之,麻陇乡将以此次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为契机,努力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强化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

  政水平,增强服务理念,为麻陇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优质的环境。

  2015年6月3日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方案2017-01-2108:32|#4楼为全面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x交法字[2015]15号)要求,结合我县道路运输行业运政执法实际,制定本方案。《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方案》

篇四: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理性地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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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的,基本理念上体现了民主和法制原则.但是,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制度与地方政府定立行政法规权力并行,从而是执法依据时常出现偏倚,使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权威性上没有真正确立,而且因缺乏配套法律以及残存的传统体制的影响等因素,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在实践中并未完全落实。在具体问题上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越权处罚、无权处罚、以罚代刑等现象时有发生,乱罚款、乱设卡、乱摊派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问题:

  1、行政立法不到位“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象存在。由于立法工作缺乏可行性研究,对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估计不足,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衔接,对有些问题之间的矛盾缺乏协调,造成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出台滞后,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规定地十分笼统,或者没有规定,造成执法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2、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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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执法机关设置较混乱。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既有固定的常设机构,又有临时性的非常设机构;既有行政机关,又有事业单位、企业或政企合一的单位行使执法权的情况。

  (2)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立的机构没有设立,如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活动中行使着重要的职权,但在部分县、区政府里却没有机构、编制,致使行政职权无法行使。有的行政执法领域下属执法机构直属上级,缺乏执法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执法活动难以开展。

  (3)有些执法领域一直处于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上下错位和职责重叠的困扰之中.如在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文化市场只有一个,而管理部门却有很多。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三个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又对文化齐抓共管;另外还有一些因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非常设性机构管理文化市场。

  由于机构设置不健全、体制不顺,导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不足,驱使部门执法利益化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的开支、生活福利及办公经费等没有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或仅仅保障人员开支,其他费用由单位自酬,使其正常执法活动难以得到顺利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往往就要以收费或罚没收入充抵执法经费,方能保障正常办公。为了“生存”致使一些执法部门行使职权与经济利益未彻底脱钩,向行政执法人员和下级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没款指标。土地管理部门是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目前笔者所在市的土地部门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单位,每年上级部门都有一定额度的经济指标,层层落实,直至每个职工。因此每个人的工作都与经济利益挂钩,由此为了“生存”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必然受经济利益驱使,造成执法不严,执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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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报告、检查、约束机制,造成地方政府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监督不力,出现“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的现象。

  3、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一是政治素质不高。作为执法者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增强拒腐蚀能力,“打铁需要本身硬”,自己“硬”了,执法方能严。但有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导致行政执法难严,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违法调解,以罚代刑的背后,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执法人员收受或索取行政相对人的贿赂。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工商管理人员白启祥、李亭君明知他人销售劣质奶粉导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亲属也多次要求查处此案,但白、李二人却因接受了当事人吃请和1000元贿赂,仅作了行政处罚,并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真相,企图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二是业务素质不高.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聘用临时人员执法,他们既没有专业知识,也不懂法律。作为执法人员,自己本身就是法盲,这样的执法人员怎么能严格执法。4、行政执法的环境状况较差,存在着执法难以保证的问题。一是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把自己的话变成法上之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形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代法,超越规定的职权范围,乱下指示,乱批条子,任意干预行政执法,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的领导干部违法干扰执法,给违法者讲情,说好话,开脱责任,下级执法机关作出的决定经常因上级领导干预而改变,搞得执法人员非常被动,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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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灰意冷,不能积极工作。二是普通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有的群众缺乏权利意识,不重视也不关心维护自己的权利,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借助法律武器加以保护,而是无可奈何;有的群众缺乏义务观念,没有认识到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行为上表现为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行政执法活动。三是部门配合难,行政执法难以到位。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由于县里的财政状况,经费的支出成为了制约部门配合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事实上淡化了法律的尊严和效力,难以对土地违法者强有力的打击。

  二、行政执法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1、“人治”思想束缚“法治”建设

  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程序是这样演变的,以前是口头罚,即对违法行为人,仅仅凭一张嘴,说罚多少就罚多少,态度好了少交点,否则加倍罚;进一步的时候是变为一张纸,即填个处罚决定丢下就要钱;再进一步发展为两张纸,即一张处罚决定,一张送达回证.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后这几年,虽然规定了执法程序,但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履行,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还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仍不能按程序规范操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2、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方面的因素第一,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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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依仗权力践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欺压百姓.第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主要原因是平时学习培训不够,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在平时执法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3、行政执法体制不顺行政执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本应该

  吃“皇粮”,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一些执法单位尤其是县、区一级设立的执法机构实行的是“自收自支",罚款、收费直接与本身的经济利益挂钩,多罚多收多得,少罚少收少得,这就势必造成有些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有些单位完全靠罚款而生存。

  4、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公正执法的保障。行政执法权同其他权力一样,缺少监督制约就会滥用,就会产生腐败。为什么一些违法执法行为得不到纠正,为什么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滥用权力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力度不够。从监督体制上来说,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还没有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的立案、审批、决定等还很不规范;处于监督地位的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健全,有一些地方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没有设立法制机构,或者法制机构人员较少,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经费不足,不能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5、社会环境因素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近年来,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很大增强和提高.但从总体上看,离依法治国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有法不依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还比较严重。近年来在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中也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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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部分意志不坚定的人员,被违法犯罪分子用糖衣炮弹击中,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任意驱使的工具,为他们的犯罪行为大开绿灯,甚至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有相当一部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觉悟还不高,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缺乏理解和支持,甚至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复杂、深刻的原因,我们既要正视问题,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推动依法治国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解决行政执法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以下提升建议,希望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的社会效果起到良性循环作用.

  1、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行政立法是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从政府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一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体现改革精神的行政法规、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前提条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要以绝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法规、规章,要认真把握社情民意,充分考虑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群众的接受程度,坚决防止和克服通过立法扩大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不良倾向,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严格立法权限和程序,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制定新的法规与修订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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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结合起来,及时清理与政府机构改革要求不相一致的行政法规、规章,保持法规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依法治国,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人大颁布的《行政许可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卓有成效地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间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以增强全民族法律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执法的良好风尚,既要建立法制国家,又要形成法治社会,从而为行政执法奠定起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要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和掌握自己主管的部门所涉及的法规和规章,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于严格行政执法,并建立各种责任检查制度.首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政令畅通。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办事,做到清政廉明,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搞人情执法,更不准徇私枉法。坚决清除行政执法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对违法者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依法予以惩处。其次,要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依法行政必须严格行政执法并实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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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使行政执法的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提供法制保证要将本部门负责实施和共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依法确定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标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保障实施的措施,确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机关办理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把执法依据、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要将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和检验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依法追究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由于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是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的最终落实者,无论是传统的“管制型”行政执法,还是代表现代行政方向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对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而言,尤为如此。人的问题如果解决不了,一切良好的想法就失去了操作的载体。现有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是很理想,但离执法工作的要求应当说还有很大的差距。不断更新、递进的社会知识就需要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地加强学习.

  首先,要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在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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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能让少数“害群之马"败坏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5、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还要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采取多种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要以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7、切实善待执法人员。社会运行的快节奏,行政执法的高效率、高难度,行政执法人员的高责任、高风险,仅靠惩戒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善待他们,让他们切实地感受到岗位的重要。行政执法的从业人员,政治上要有光荣的感觉、思想上要有崇高的感觉、经济上要有小康的感觉、精神上要有充实的感觉,上班要能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下班要能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必要的劳逸结合、必要的身心保养、必要的后顾之忧的消除都是行政执法管理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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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联合烟草专卖质监局对我市烟草市场进行了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局认为一些低级落后的违法行为将被淘汰高技术高智商的违法行为已经逐步显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建设任重道远只有全面创新执法理念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健全各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才能担负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卫士的重任工商执法的权威在全社会的认同要靠执法的公正公平来确立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

  —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调研报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任务不断加重,我国入世后,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尤其是“两费”停征后,工商工作已由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无论是监管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都发生了变化。近年来,全国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卓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以此为契机,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但通过我局对各办案机构的调研,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执法环境难点突出(一)不能够理清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的关系有些工商执法人员片面的认为,工商工作从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的重点就是搞好服务,只要搞好服务一切市场秩序就会改善,而忽视了执法的重要性。轻执法、重服务理念的大有人在。(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基层工商所许多执法人员从事的是个体专管和市场巡查工作,主要还是从事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很少涉足于对企业的监管;很多人也从来没有查处过案件,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办案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制作处罚文书等专业知识;有些执法人员趋于老年化,不主动学习,对新法新规认识不够,因此,这一部分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有些想在执法办案有所作为的执法人员,受大气候影响,士气低迷,不求上进。(三)重处罚、轻纠正实践中一些办案机构在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

  “重罚轻纠”的误区。这一现象的表现形式有:一是只罚不纠。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和没收销售的商品,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二是罚款放行。对查获的不合格产品或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放行的错误做法。三是只打不追。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这种问题表现最为突出;四是手段单一。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领会,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运用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种类的很少,致使行政相对人误认为工商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

  (三)重实体、轻程序长期以来,有部分执法人员凭经验办事,采取经验主义,认为程序问题是工作上的步骤和方法的问题,只要实体上合法,程序上无所谓;还有的人认为,即使程序错了,也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处罚。但是许多行政处罚案件被诉到人民法院之后,不是因为实体问题,往往是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撤销,因此,程序合法绝对不能丢。这些轻程序的人员在工作中常有以下表现:1、随意简化程序。一是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罚款和警告两类,而且罚款的幅度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的案件作为简易程序案件,有的将罚款几千元的案件也以简易程序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二是任意简化某个程序中的某些环节。程序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一环紧扣另一环,如果简化这些环节就会构成程序违法,一旦被起诉到法院,这样的行政处罚将不堪一击。三是随意简化法定程序中的某些手续,如在简易程序案件中,有的执法人员往往就只给当事人开一张处罚决定书,省略了亮证、告知等。2、有意规避法定程序。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变通处理来规避法定程序。一些被处罚的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和声誉,要求工商部门不要下处罚决定,自己以变通的方法交罚没款,如交赞助费等,这样既可以将不计入成本的罚款变为计入成本的各项费用逃避税收,又可以抓住工商部门的把柄,牵制工商部门以后对自

  己的查处。二是执法人员主动与当事人协商来规避法律。由于目前执法环境不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很大,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尽快结案、息事宁人,就主动和当事人协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要谈妥,就凭当事人的认识材料处罚。但这种行政处罚只要当事人提起复议或诉讼,工商部门将必败无疑。

  3、故意违反法定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回避程序、调查程序、告知程序、时效程序等。有利害关系的不回避、进行调查时不亮证、勘验后不请鉴证人签名、符合听证条件的不告知听证权、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扣押财物超时限,这些问题许多执法人员觉得无所谓,但在诉讼中往往就是这些小细节成为工商部门的死穴,只要当事人诉诸法律,工商部门将必败无疑。

  (四)重证据、轻规范目前不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法学功底不扎实,难以适应新形式下的执法和办案工作,适用法律随心所欲,不知所以然。在法律适用上,知道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但不知道这一原则只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而且特别规定出台的时间必须晚于一般规定;知道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但不知道如果新的规定是一般规定,而旧的规定是特别规定就不能简单适用这一原则,不能确定时,应按《立法法》第85条和86条执行;知道“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但不知道这一原则适用的无条件性。当然,当下位法和上位法一致时可以使用下位法,但是使用上位法可以减少许多麻烦,适用下位法,当事人经常会提出异议,一旦进入复议、诉讼程序还要先证明与上位法相同,而如果直接适用上位法就可免去类似的麻烦。此外,即使适用同一部法律时,某些执法人员对于应该适用哪一条也模糊不清,有些执法人员使用的条款竟然与案件风马牛不相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在操作中也不够规范,主要有以下问题:1、有的文书执法人员不签名;2、有的案件当事人在文书上不签字或代签字,而不说明原因;3、有的询问笔录修改过后不要求当事人签名或者摁手印确认;4、收集的证据没有提供人签字,证据来源不清;5、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不反映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和违法现场涉案物品的数量、质量、外部特征和状态;6、该提取的重要证据不及时提取,到需要的时候导致证据消失而无法提取;7、复议期间和复议机关交代不正确。

  (五)执法管辖交叉、错位工商部门内部执法权的交叉,工商部门与许多专职执法机构,如质监、卫生、烟草等部门职能重叠,执法范围的模糊不清,常常出现某些领域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导致监管盲区和空白点。(六)执法手段单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不得力过去一些工商法规中规定的“强行划拨权”、“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现在已全部或者部分地退出执法程序,这就使工商执法的权威和力度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综观这些执法误区,究其原由,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偏差,对已经流向市场、存在隐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且存在怕麻烦、怕费事、怕人情、怕出错的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究;二是综合执法手段不强,工商执法依据不足。在众多工商执法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强,这就导致行政执法依据不足,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三是部分执法机构内部管理存在偏差,从而导致办案人员忽视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必要性。该封存的不封存,该扣押的不扣押,或者采取了扣押措施,不及时补办手续等;四是工商各级机关内部相互协调不够。本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其他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不相互通报,只是在本机关作出处理。本机关在对本管辖区发生的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七)地方行政干预任然存在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后,省以下工商机关虽然实现了垂直领导,但工商行政执法还是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因其所处的位臵不同,担负责任不同,这就决定了思维方式、目标定位、工作方法等

篇六: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下执法人员程序执法观念淡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弱化等本文从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现状入手归纳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的措施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下、执法人员程序执法观念淡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弱化等,本文从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现状入手,归纳、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现状;措施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所采取的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行政执法情况的好坏,决定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程序化执法工作也不断推进,监督也工作不断加大,但在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此对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做简要的分析、研究。一、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公安部门队伍执法理念有待更新思想决定着人的行为,思想认识不正确必将导致行为的错误。公安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管理群众,保护其合法权益,涉及面广量大,所以先进的执法理念对于公安执法是必须和必要的。实践中,部分民警不能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轻教重罚,削弱法治教育的目的;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民众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不能摆正自身位置,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等。(二)公安部门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公安部门队伍依法行政观念薄弱,一切行动以领导意识为主,全权不考虑法律规定;一些民警缺乏责任意识,怕出事,就案办案,大局意识差,不能以全局的高度来处理执法问题;无证据意识,决断、处罚考主观臆断,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等。这些都表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低下。(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公安民警在行政执法活动依靠自身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某些公安执法部门为追求微小的局部利益,滥用职权,违法创收,不惜违反法律,甚至触及刑法。例如2012年8月份发生在西安的“警察勾结妓女狡诈嫖客”事件轰动全国。身为公安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以权谋私。本为管理社会秩序的公安民警,却连自己都管理不好,只有杜绝行政执法趋利化,公安行政执人员才能更公平、公正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四)不依照程序执法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受重视不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种执法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时,没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令或是做出了违背法律规定的判罚;行政执法时,违背了法律规定方式的具体要求;行政执法使,违背了法律规定的步骤;做出的执法行为时,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五)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一些公安部门违规雇佣一些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这些人员相对于正式公安职员没有稳定的收入、福利、津贴等,致使这部分民警在行政执法中滥收滥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完全无视公安执法人员的法律规范,甚至出现违法现象。(六)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弱化存在主要问题的内部监督,其监督机制不科学,责任机制不统一,导致执法

  活动中内部监督乏力,尤其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弱化,权威性下降,执法过错后对责任追究不到位,这些都导致了监督制约机制形如虚设,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二、对公安执法问题的解决措施(一)坚持终身培训理念,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伴随着国家和人民对行政法治化的强烈要求,依法行政水平也在不断被要求提升,除了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外,法律知识以及法律运用技能也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和培训是执法人员汲取法律知识和提升法律运用能力的主要途径,公安执法人员只有拥有丰富的专业、管理、法律知识及其运用技能,才能准确、合法地行使执法权力。所以,公安部门必须重视对公安行政人员的培训,坚持做到终身培训。(二)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化

  对于行政执法,除了要求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得当外,程序合法对于行政执法也是很总要的。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没有规范的程序作为准绳,执法者对事故的判罚主观随意性将导致执法相对人的权利得不到保证。强化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在很大程度能有效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保证了公安执法的公平、公正性。

  为了避免程序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公安部门应采取措施,例如法制部门统一把关、案件质量评分等,把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其行政执法情况挂钩,加大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监督,对于不按照法律程序执法的人员,进行严厉处分,使公安行政执法真正符合规范化要求。(三)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效监督体制

  法制、督察、纪检、信访等部门应紧密团结,将各部门分散的力量汇聚起来,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切实改变执法监督力量分散的状况。法制部门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审核要细致认真,指导和规范办案部门办案。实行法制监督,将执法监督范围扩展到最基层的执法单位;实现在网上进行办案、监控、问题研判和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改善考评机制,加强考评的随机性和个案考评,尤其要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进行测试和密切观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杜绝再次发生。(四)逐渐放开媒体舆论

  公开的、透明的信息传播,不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同时对公安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进行监督和保证。只有放开媒体舆论,接受大众的监督、批评,才能使得公安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三、结语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相信随着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安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公安行政执法能合法地、高效地、和谐地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大众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1]陆家逊.公安部门办案程序规范[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3.[2]刘绍武.公安部门执法办案实用指南[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9.[3]周玉艳.**加强派出所建设的思路[J].派出所工作,2008(4):10-11.[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篇七: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三回顾本学期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团队和学生会的作用减轻教师的压力回顾本学期中队工作在校领导正确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清醒的认识到中工作的不足如中队教育理论的研究中队工作的针对性班级的执行力方面都存在的不足在工作中没有充分的发挥中队的作用这些工作都停留在表面没有更好的深入最底层让我们老师放手让中队干部来帮助老师管理学生这样是不是合理些在实际工作中学生管理学生过程中肯定观察和了解的比老师细致一些细微处和老师看不到的深处都能了解到只有及时反馈到老师那对于经常犯错误的学生的名字和事情反映到班主任手中及时提醒犯错误的同学让学生有压力不敢再犯错误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的问题。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

  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

  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效益,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有的办案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往往先责令当事人交款或扣押当事人财物,当事人如交纳了,就将暂扣款用作罚款处理;如不交纳或交不出,就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以致对有些违法事实、责任相当的案件,出现罚款或拘留两种不同的处罚。有的甚至当事人不交暂扣款,就又罚款、又拘留,特别是在办理卖淫嫖娼案件中,办案人员抓住当事人不愿张扬的心理,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现象尤为突出。据调查,个别单位办理的卖淫嫖娼案件,有不少是应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还有部分行为人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有的单位往往是一罚了事。还有的地方用罚没款项发工资,造成了执法的不严肃性,影响了公正执法。(二)部分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基本素质较差,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随意性大,不严格执法,主要表现为:越权处罚。一些办案单位越权办案,办案过程中缺少报批手续,该报批的不报批。有的派出所擅自处50元以上甚至几千元的罚款,既不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又不依法出具有关文书,只开一张白条,有的还多收少开;还有的不按法定的处罚幅度量罚,如对应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有的却处以400元罚款,对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擅自提高罚款数额。办案显失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有些办案单位或民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对于二人以上的共同违法案件,有的“顶格”处罚,有的则按最低限处罚,造成情节轻重与处罚力度不相当。有些案件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执法人员随意罚款,张口说罚多少就是多少。对案件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随意定案。特别是比较复杂的案件,明显还有同案犯及其它违法行为,而不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该进行鉴定的证据不送请鉴定,有些案件不作全面取证调查,仅凭当事人的口供定案,致使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打击处理。滥用强制性手段。一是留置超范围,留置后不按规定通知家属。如对经济案件、

  伤害案件、肇事案件、赌博、卖淫嫖娼案件等明显不符合留置条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适用留置,或在刑事、行政立案后仍延长留置。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后,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家属。二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随意性较大。对刑拘延长30日的对象超出刑诉法第69条规定的三种对象范围,犯罪嫌疑人刑拘后,基本上都延长至30日;有的刑拘期满后,没有继续侦查必要的,也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且保而不审,监而不审;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不落实,情况没有及时掌握,如某县局一取保候审对象,起诉到检察院时,才发现已死亡;刑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转处率不高,特别是监视居住直接释放率高。三是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暂扣、证据登记保存以及发还财物未按规定审批,有的甚至还在打“白条”;收取预交款超范围;有的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连同车上货物一同暂扣,久拖不予发还等。利用处罚权送人情,不依法办案。一些办案单位在处理赌博、卖淫嫖娼时,对卖淫女、嫖客实施罚款、拘留、劳教,而对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老板大多处以较低数额罚款或根本不予处理。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的十四项职责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但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很好履行这些法定职责,主要表现为:一是对群众报警不出警或不及时出警处置,案件该立不立、该查不查。二是对公民要求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拒绝履行。三是对公民申领许可证、执照,该办不办、故意刁难或无故拖延等。如在办理伤害案件中,一些基层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往往不管案情大小,先叫治保会或协警队去处理。有的派出所即使受理了,也不及时立案,认真调查取证,因而造成案件久拖不决,无法处理。有的则违反规定,将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以上案件也作调解处理,有的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派出所不肯移交有关案件材料,致使加害人逃避制裁、处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为了自身和局部利益,互相推诿本应管辖的案件,特别是在退赃和处理涉及本地区经济利益的案件时,非但不予配合,反而多方阻挠,有的还搞幕后交易,退赃即放人;还有的对异地公安机关到本地办案协查不闻不问,索要好处费或不按管辖分工乱办案等等。

  (三)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普遍,办案中不按法定程序办理或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单独上路检查扣证罚款;民警单人调查取证、检查和进行询(讯)问。二是违反地域管辖、警种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涉及本地被骗的经济犯罪案件,不管有无管辖权,都立案侦查;派出所跨管辖区域查赌、查嫖;刑侦部门办理治安(行政)处罚案件;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先侦查(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先告知后取证;当场处罚未出示证件,未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诉权,未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没收财物、50元以上罚款和重大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处罚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罚告知和听证权利告知书同时送达,处罚决定书不送达或送达不及时,有的甚至在制作笔录时就交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等。四是超越职权审批。警务区、中队审批治安行政案件立案;科所队长审批刑事案件立案、延长留置和以县级公安机关

  名义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等。执行听证程序不到位。部分民警对听证制度认识不充分,故意规避法律;有的告知程序执行得不够准确、规范。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或以种种理由劝说当事人,收回请求,不进行听证;当场处罚较为混乱。不应当当场处罚而实施当场处罚。有的实施当场处罚,不依照法定程序填写裁决书,民警口头说了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填写时有的用词不规范,对认定事实没有必要的时间、地点、情节等要素描述,有的因此败诉。罚缴分离制度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试行实施外,其它部门实施不规范,罚缴分离制度坚持不好,个别单位形同虚设。(四)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一是办案中动手动脚、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如在审讯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长时间不让睡觉、罚站、罚跪等手段逼取口供。二是在治安管理中,动不动搞“零点行动”、“地毯式清查”,深更半夜上门查验证件,蔑视弱势群体;在查处治安案件、调处治安纠纷中,不会做、不愿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动辄使用传唤手段,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不注重思想教育、引导,而采取强制驱散等,造成警民关系不和等。三是采取“跟踪”、“盯梢”等方法查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随意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的“小姐”带到公安机关审讯等。二、对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的分析

  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目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一些民警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部分民警习惯于按长官意志执法和领导批示办事,以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工作好坏的标准,忽视法律要求;当权力需要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时,往往取权舍法,以权代法。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习惯把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漠视公民权利,没有认识到保护公民权利是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认为只要是打击违法犯罪,就可以不顾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抓住坏人,抓错好人也不要紧”,“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在所难免”。三是在处理警民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忘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特权思想严重,惟我独尊,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

  (二)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民警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尤其是近几年刚从地方和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民警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民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该办的不办;有好处的案件,争着、揽着、抢着办,借执法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三是部分基层领导业务素质低下,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领导自己不懂法,不会办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有的领导作风不实,忙于应酬,很少关心执法工作,在审核、审批案件中,往往只批不审,敷衍了事。(三)公安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现行公安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其弊端日益显现。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

  公安机关列入地方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干部任用、民警招录、清退等都受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造成“进、出口”不畅,管理不顺,警力不能及时得到补充、优化。现有警力配置与当前的治安形势、公安工作任务很不适应。目前全国公安民警占人口比例是万分之十二左右,而新蔡县仅为万分之三点六。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公安经费普遍不足。“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四)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互相矛盾,互相抵触,有的规定还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不配套,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惑。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决定》对单位容留、放任卖淫嫖娼行为都规定了罚则,但量罚尺度不同;又如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交通部《营运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有关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公安和交通运管部门都有权进行管理处罚,造成多头执法,重复管理等。(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也是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虽然随着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由于这些监督制约机制的落实不够,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也不去落实,也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比如要求公开公安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实行“阳光作业”,但是在很多地方仍是“暗箱操作”,并且很多案件根本就不立案,外界发现不了,也没人举报,这样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进而形成了在公安执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存在。

篇八: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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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的,基本理念上体现了民主和法制原则.但是,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制度与地方政府定立行政法规权力并行,从而是执法依据时常出现偏倚,使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权威性上没有真正确立,而且因缺乏配套法律以及残存的传统体制的影响等因素,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在实践中并未完全落实。在具体问题上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越权处罚、无权处罚、以罚代刑等现象时有发生,乱罚款、乱设卡、乱摊派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问题:

  1、行政立法不到位“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象存在。由于立法工作缺乏可行性研究,对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估计不足,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衔接,对有些问题之间的矛盾缺乏协调,造成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出台滞后,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规定地十分笼统,或者没有规定,造成执法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2、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健全(1)行政执法机关设置较混乱。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既有固定的常设机构,又有临时性的非常设机构;既有行政机关,又有事业单位、企业或政企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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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行使执法权的情况.(2)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

  立的机构没有设立,如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活动中行使着重要的职权,但在部分县、区政府里却没有机构、编制,致使行政职权无法行使。有的行政执法领域下属执法机构直属上级,缺乏执法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执法活动难以开展。

  (3)有些执法领域一直处于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上下错位和职责重叠的困扰之中。如在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文化市场只有一个,而管理部门却有很多。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三个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又对文化齐抓共管;另外还有一些因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非常设性机构管理文化市场.

  由于机构设置不健全、体制不顺,导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不足,驱使部门执法利益化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的开支、生活福利及办公经费等没有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或仅仅保障人员开支,其他费用由单位自酬,使其正常执法活动难以得到顺利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往往就要以收费或罚没收入充抵执法经费,方能保障正常办公.为了“生存”致使一些执法部门行使职权与经济利益未彻底脱钩,向行政执法人员和下级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没款指标。土地管理部门是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目前笔者所在市的土地部门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单位,每年上级部门都有一定额度的经济指标,层层落实,直至每个职工。因此每个人的工作都与经济利益挂钩,由此为了“生存"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必然受经济利益驱使,造成执法不严,执法不公。

  (4)、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报告、检查、约束机制,造成地方政府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监督不力,出现“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

  3

  的现象.3、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一是政治素质不高.作为执法者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道

  德,增强拒腐蚀能力,“打铁需要本身硬",自己“硬"了,执法方能严。但有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导致行政执法难严,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违法调解,以罚代刑的背后,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执法人员收受或索取行政相对人的贿赂。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工商管理人员白启祥、李亭君明知他人销售劣质奶粉导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亲属也多次要求查处此案,但白、李二人却因接受了当事人吃请和1000元贿赂,仅作了行政处罚,并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真相,企图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二是业务素质不高。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聘用临时人员执法,他们既没有专业知识,也不懂法律。作为执法人员,自己本身就是法盲,这样的执法人员怎么能严格执法。

  4、行政执法的环境状况较差,存在着执法难以保证的问题。

  一是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把自己的话变成法上之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形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代法,超越规定的职权范围,乱下指示,乱批条子,任意干预行政执法,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的领导干部违法干扰执法,给违法者讲情,说好话,开脱责任,下级执法机关作出的决定经常因上级领导干预而改变,搞得执法人员非常被动,使执法人员心灰意冷,不能积极工作。二是普通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有的群众缺乏权利意识,不重视也不关心维护自己的权利,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借助法律武器加以保护,而是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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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群众缺乏义务观念,没有认识到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行为上表现为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行政执法活动。三是部门配合难,行政执法难以到位.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由于县里的财政状况,经费的支出成为了制约部门配合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事实上淡化了法律的尊严和效力,难以对土地违法者强有力的打击。

  二、行政执法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1、“人治”思想束缚“法治"建设

  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程序是这样演变的,以前是口头罚,即对违法行为人,仅仅凭一张嘴,说罚多少就罚多少,态度好了少交点,否则加倍罚;进一步的时候是变为一张纸,即填个处罚决定丢下就要钱;再进一步发展为两张纸,即一张处罚决定,一张送达回证。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后这几年,虽然规定了执法程序,但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履行,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还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仍不能按程序规范操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2、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方面的因素第一,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甚至依仗权力践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欺压百姓。第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主要原因是平时学习培训不够,对本部门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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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不熟悉,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在平时执法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3、行政执法体制不顺行政执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本应该

  吃“皇粮”,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一些执法单位尤其是县、区一级设立的执法机构实行的是“自收自支”,罚款、收费直接与本身的经济利益挂钩,多罚多收多得,少罚少收少得,这就势必造成有些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有些单位完全靠罚款而生存.

  4、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公正执法的保障。行政执法权同其他权力一样,缺少监督制约就会滥用,就会产生腐败.为什么一些违法执法行为得不到纠正,为什么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滥用权力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力度不够。从监督体制上来说,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还没有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的立案、审批、决定等还很不规范;处于监督地位的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健全,有一些地方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没有设立法制机构,或者法制机构人员较少,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经费不足,不能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5、社会环境因素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近年来,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很大增强和提高。但从总体上看,离依法治国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有法不依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还比较严重。近年来在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中也确实有一部分意志不坚定的人员,被违法犯罪分子用糖衣炮弹击中,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任意驱使的工具,为他们的犯罪行为大开绿灯,甚至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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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一部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觉悟还不高,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缺乏理解和支持,甚至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复杂、深刻的原因,我们既要正视问题,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推动依法治国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解决行政执法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以下提升建议,希望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的社会效果起到良性循环作用.

  1、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行政立法是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从政府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一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体现改革精神的行政法规、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前提条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要以绝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法规、规章,要认真把握社情民意,充分考虑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群众的接受程度,坚决防止和克服通过立法扩大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不良倾向,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严格立法权限和程序,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制定新的法规与修订现行法规结合起来,及时清理与政府机构改革要求不相一致的行政法规、规章,保持法规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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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依法治国,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

  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人大颁布的《行政许可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卓有成效地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间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以增强全民族法律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执法的良好风尚,既要建立法制国家,又要形成法治社会,从而为行政执法奠定起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要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和掌握自己主管的部门所涉及的法规和规章,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于严格行政执法,并建立各种责任检查制度.首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政令畅通。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办事,做到清政廉明,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搞人情执法,更不准徇私枉法。坚决清除行政执法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纠正不顾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对违法者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依法予以惩处。其次,要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依法行政必须严格行政执法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使行政执法的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提供法制保证要将本部门负责实施和共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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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依法确定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标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保障实施的措施,确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机关办理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把执法依据、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要将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和检验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依法追究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由于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是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的最终落实者,无论是传统的“管制型”行政执法,还是代表现代行政方向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对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而言,尤为如此.人的问题如果解决不了,一切良好的想法就失去了操作的载体.现有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是很理想,但离执法工作的要求应当说还有很大的差距.不断更新、递进的社会知识就需要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地加强学习。

  首先,要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在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能让少数“害群之马”败坏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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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还要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采取多种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要以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7、切实善待执法人员。社会运行的快节奏,行政执法的高效率、高难度,行政执法人员的高责任、高风险,仅靠惩戒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善待他们,让他们切实地感受到岗位的重要。行政执法的从业人员,政治上要有光荣的感觉、思想上要有崇高的感觉、经济上要有小康的感觉、精神上要有充实的感觉,上班要能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下班要能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必要的劳逸结合、必要的身心保养、必要的后顾之忧的消除都是行政执法管理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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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行政执法不到位问题整改报告

  行政执法不到位问题整改报告

  我队按照市规划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件查施行方案》的

  要求,制定了违法建立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XX年7月1日

  至XX年3月3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施行行政处分并办结的

  案卷进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XX年7月1日至XX年3月31

  日,我队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5件,处分案件一件。XX年

  11月3日...进展了处分。按照文件要求,对执法案卷进展了

  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了较大进步。

  (一)职责明确,主题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规定的程序进展

  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

  越权管理、越权处分、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

  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

  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

  展,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标准,每个环

  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分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拟清楚。(四)裁量合理,处分适当。办理违法建立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存在缺乏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才能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分所搜集的证据材料根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响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详细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搜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局部案卷的询问笔录忠,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详细,内容表述不够标准、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标准。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标准,局部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下一步我们将采获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标准执法案卷工作。进步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才能。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根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展评议分析^p,摆出问题、指出缺乏、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的,使行政处分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篇十: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根据市局安排,在此次综合督查中,我们对基层税务机关在日常执

  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调查,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执法程序不规范

  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税务机关执法程序

  的规定。如对于执法中不得少于

  2名执法人员,向

  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等规定。执法程序瑕疵必然会损害检查相对人

  的合法权益。目前,税务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对执法程序重视不够,税务

  人员运用随意,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现像时有发生。比如在基层分局,

  有的单位在逾期办理税务登记、逾期申报处罚实施环节,虽然管理分局

  管理员在行政执法模块中做好相应的处罚数额,但征收单位没有相应的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只是“收款开票”,严重

  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的规定。其他的还有未按规定程序核定个体

  工商户应纳税营业额,未向纳税人出示检查证件、未按规定回避、未履

  行告知义务就处罚等行为。

  2、调查取证存在瑕疵税务稽查对案件证据有较高要求,只有在稽查过程中调查搜集到充

  分证据资料,才能对稽查相对人的税收情况进行正确的定性、定量处理。尽管《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调查取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证据取得的方式、证据证明力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证据取得方式不合法、证据的关联性差等取证瑕疵严重影响了稽查工作质量。

  3、滥用自由裁量权税务自由裁量权是税法赋予的在税务执法过程中由税务机关在一定幅度内自由定性及定量的权利。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涉及到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运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税务相对人责任的有无、大小及多少问题。目前,税务实践中,存在税务人员主观或客观滥用定性及定量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范围过宽,同种案情异种定性、相似情节差别对待的现像较为普遍,如对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4、税收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税收法律文书是税务执法中实现权力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凭据,没有税收法律文书或使用不规范、不真实的税收法律文书,是导致税务行政争议中败诉的主要原因。有的单位使用法律文书不够严肃,在日常税收活动中,许多基层单位和税务人员不重视税收执法程序,凭感觉和经验办事,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于所作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当告知相对人的却不告知。如:责令纳税人限期纳税时,不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有口头告知现象,为今后解决涉税问题埋下隐患;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的没有法制员签字,有的签字是机打签名,

  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登记备案的资料不登记备案等。二、产生原因1、税收法律政策因素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税收法律政策

  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在目前的体系中,税收法律所占比例极小,大部分是税收政策。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经济政策变化较快,税收政策受经济变化影响呈复杂多变性。税收政策的不一致性与滞后性是产生执法风险的重要原因,另外对于那些税收法律政策没有规范的问题,税务人员往往很难把握。

  2、社会环境因素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出于培植地方经济及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担心税务检查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对税务日常执法进行不正当的干预、阻挠,致使税务部门执法压力增大,风险增加。再有,相关部门不能有效配合,税务部门执法,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如工商部门、银行部门、房产部门等,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的执法配合性较差,总是以种种理由拖延提供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加大了税务机关执法难度。

  3、税务人员素质因素随着法制法进程的推进,依法行政对税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仍有少数税务人员存在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情况。同时随着现代化科技手段运用到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使税务工作变得异常专业化和复杂化。对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少数税务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从而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了执法责任的产生。

  4、执法监督因素过错责任追究不够有力。执法监督部门往往存在矫枉过正的顾虑,

  重教育,轻惩处,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不狠抓、不严管,缺乏实质性地监督管理,不能触及执法人员的灵魂,起不到真正的警示与威慑作用,致使有的问题不能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从而助长了执法人员的懒惰和侥幸心理。

  5、纳税人因素纳税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有的对税务机关违法行政不明白、不知道。有的明知不对,也不敢或不想与税务机关争辩。“人微言轻”、“民不与官斗”是中国历史的传统积淀,即使胜券在握,也会由于种种顾虑,不敢进行复议和诉讼而私下和解,甚至忍气吞声。不仅助长了个别单位和个人的“老大”思想,更使执法有过错的单位及个人逃脱了责任追究,从而使依法治税失去了有效的群众监督,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篇十一: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P>  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市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小组2022年12月下旬对各分局、大队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检查,我大队的检查结果受到法制科好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对案件的自查及这次检查小组指出的一些问题,发现自身存在许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此大队成立了以**副大队长为组长的整改小组,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催促各中队进行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各中队对查处的案件不及时立案,有的隔了几个月或者一年多才立案。有的中队是房子拆完了,案件还没有整理完。下发通知后没有及时放到案件中。

  整改措施:从2022年起对各中队查处的案件,立案时间不超过1个月,将所有立案的案件找领导签字后,交给法制员向下走程序,案件由法制员保管。

  3、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调查笔录》不注意查验和记载在场人员的身份、职务与违建当事人的关系;收集证据种类相对单一,偏重采用调查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的收集。现场检查记录当事人拒签时,没有在当事人意见栏里说明拒签原因,拒签时没有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意见栏执法人员不签名。

  整改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配备摄影、录音设备及时搜集证据,注意和镇政府、村委会的沟通,及时了解工程征地的推进情况,重点工程内的违法建筑撤除要有镇政府的签字确认。当事人拒收的最好有两名见证人签名。

  4、现场检查记录执法人员执法证号填写不完整。

  整改措施:各中队把2022年案卷中的执法证号补充完整,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案卷的执法证号填写完整。

  5、通知书对违建的表述不够清楚详细,违法的法律依据书写不完整整改措施:表述一栋建筑,最根本的要写明该建筑的占地面积,层数〔层数一定要在四个方向看清楚,到底是整层还是半层〕,建筑面积,结构;为了方便区分,可以详细到外墙颜色、是否装修、入住情况等具体的细节。违法的法律依据有一些中队是只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请加上《**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6、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有的是复印件,送达时当事人拒签没有相对应的照片,无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收贴在墙上的照片要有远、近景,远景要看到全景。代收人签收的要在备注栏里标注上和受送达人的关系。

  整改措施:送达回证问题是我大队比拟薄弱的方面,送达回证的固定局部可以复印、打印,但是送达人员签名及备注栏不能打印。代收的一定要备注与受送达人的关系。送达回证照片必须反映送达情况的全貌。当事人拒签要照片佐证。

  7、局部案卷中责令撤除公告无网上公告的照片。

  整改措施:下发责令撤除催告、公告时及时将公告内容发给叶敬,法制员打印后,中队要及时把网上公告照片放到案件里。

  8、工程内立案的案件,最好在案件中附上案件说明,由村委会或镇干部作为见证人签字。

  整改措施:工程内立案的案件,每个案件里附上案件说明,另外有征地赔偿的附上征地赔偿名单,由征地人员签名确认。

  9、局部污染路面的案件中现场检查记录及询问笔录中没有对污染路面面积大小的描述。

  整改措施:今后工作中对污染路面的要发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要描述清楚,具体,明确写出污染路面面积,污染路面面积将作为处分额度的一个衡量标准。

  10、现场图过于简单,无明显参照物,备注不清晰。

  整改措施:现场图的绘制要标注南北方向,明显参照物,备注要清楚,阴影局部是什么,现状,空白局部是什么。有和其他建筑区分的明显标志。

  11、局部案件当事人后来送交材料后案件没有补上当事人姓名。

  整改措施:当事人送交材料后及时归档,并补充完整案件。

  12、违法建筑案件千篇一律,都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由于镇大局部村庄已经进行土地确权,在查处已确权的村庄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集体土地房屋权证,有集体土地房屋权证的要在案件中进行备注说明。

  13、对于已经撤除结案的案件要移交市局,现在我大队的案件堆放比拟混乱,各年度各村混合在一起,各中队有时间把2022年-2022年的案件按照年度,村名分开放置,以利于查找。

  我大队要以此次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用文明执法理念指导大队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标准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队的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为促进辖区镇容镇貌做出自己的奉献。

篇十二:执法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

P>  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按照市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通知青依法行政办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通知青依法行政办3号要求为更好地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我局成立了工作小组以走访座谈等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查找自身问题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篇一: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按照**市**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通知》(青依法行政办〔**〕3号)要求,为更好地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我局成立了工作小组,以走访、座谈等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查找自身问题。现就“我局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承诺整改方式,形成群众监督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普遍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公信力。重点解决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行政执法中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二、整改事项在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还存在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的突出问题。三、责任分工本项整改工作牵头领导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瑛,牵头科室(单位)为社会事务科,整改时限为**年7月—10月。

  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人:协办科室(单位):局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科、老龄办、婚姻登记处、综合福利中心整改时限:**年7月—10月。四、整改工作方法和步骤(一)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民政。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持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推进标准化执法,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工作水平。2.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凡可以马上办理和解决的问题,立即办理和解决;对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清讲明,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1.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救助政策等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

  布意见采纳情况,确保公开实效。3.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凡是涉及群众利

  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后,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精准解读。加强政策救助,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切实满足特殊人群的政策信息需求。

  4.切实做好民生领域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有问必复,热情接待。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改,真正服务百姓。1.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并及时落实低保、医疗救助、帮困助学等惠民政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救助审批流程,最大程度缩减各项救助审批时限,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提速增效。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2.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已建成的城厢、清泉、红阳微型养老机构和农村互助养老院,拓展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增加服务内容,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建立社会养老机构监管办法。3.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城市

  “三无”人员、孤儿等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升敬老养老管理水平。

  4.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军休人员、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应享有的权力。

  篇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统计表附件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统计表篇三: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烟草专卖局: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县局针对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问题1、专卖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性不高,对辖区经营户法律、法规宣传意识淡薄,存在被动应付现象;2、专卖执法社会满意度偏低;3、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文字材料撰写质量低,审核把关不严格。

  4、案卷评查工作不细致,案卷存在重复性问题;5、法制员岗位职责未及时梳理。二、整改措施1、梳理存在问题,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制订针对性整改措施;2、制订整改计划表,明确完成时间及责任人;3、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三、整改情况1、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了以突出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业务素质为内容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县局督察考评组实地考核,每名专卖人员熟练掌握行为规范内容,在市场检查工作中能熟练运用,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2、针对辖区行政执法满意度偏低情况,在辖区及时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针对偏僻区域的“盲区”,组织人员针对“盲区”开展了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工作,方法上主要采取了实地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具体调查以省局问卷为主,共抽取了辖区县城、集镇、主要街道的零售户125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对满意度进行了统计。3、要求专卖科科长、内勤人员加强文字材料撰写质量,熟练掌握收发文操作技术,加大审核力度;在整理各类文字材料时,找准分类标准,确保资料整理工作科学、有效、实

  用。4、按照年度案卷评查计划,结合最新案卷评查办法,

  对本年度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和许可案卷进行了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5、对法制员岗位职责及时进行了拟定,并经县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现已印发;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县局根据自查结果,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几点入手:1、根据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2、组织专卖人员进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考评工作,固化执法流程,切实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经营户的懂法、守法经营意识。特别针对“盲区”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同时,着力寻找自身问题,查缺补漏。4、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工作交流,着力寻找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共同探索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的方式、方法。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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