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3篇

时间:2022-11-11 11:10:10 来源:网友投稿

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3篇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  机构编制管理部为党委政府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适应新形势下新问题新任务新特点的需要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3篇,供大家参考。

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3篇

篇一: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

  机构编制管理部为党委政府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适应新形势下新问题新任务新特点的需要全面转变习惯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的问题加强监督约束职能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构程序手段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形成强力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优势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策及建议

  近年来,我们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及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协调制约机制初步建立,监督检查举报渠道更趋畅通,全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但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任务变化,当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当前机构编制管理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长期以来,我们在机构编制管理问题上,或多或少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或只注重审批而忽视监管的问题,比较重视机构的撤并、分设,编制的精简、压缩,职能的增加、减少,而忽略了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和机构编制批复方案执行情况等的有效监督。在实际工作上,机构编制的事前审批固然重要,但事后的监督检查也是绝不可少的。否则,机构编制管理的随意性就会不断增加,机构编制部门的地位和权威性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虽然,通过我们这些年的不断努力,各部门各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越来越高,但还是有一些部门在具体实施工作中,无视“三定”规定的严肃性,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

  地在转变职能、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是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增编、增加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很少有单位主动提出精简机构、减少编制的要求。有些部门之间仍存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复、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有些部门的权力缺乏制约,行政行为不规范、随意性大。三是监督检查不太到位。虽然有“机构编制就是法”的论述,但在实际工作中,机构编制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领导配备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有的部门由于人员结构原因,缺少专业人员或年轻干部时,十分随意地从下属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混岗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行政效能不能最佳发挥。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督查的保障机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容易触动社会敏感神经的复杂问题。要持久抓下去,抓出一定效果,就需要不断地进行研究、探索、实践、完善,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一是需要建立领导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机构编制有关的政策规定,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认真履行应该履行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

  领导、支持和帮助。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设置机构、超配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对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二是需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内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员工资和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监督制度。机构编制是财政预算的依据,财政预算控制是机构编制约束的有效手段。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和编制的限额之内,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才能列入财政预算核发经费,才能办理调配录用、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户口迁移等手续。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电子化进程,抓紧实现机构编制、人员工资、财政预算等信息微机联网,强化相互间的约束监督。三是建立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机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作为党委、政府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适应新形势下新问题、新任务、新特点的需要,全面转变习惯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的问题,加强监督约束职能,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构、程序、手段,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形成强力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优势。全面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三、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督查的措施途径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仅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约束机制,更需要有一套完善、规范、可行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一是要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数额的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整个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具体说:一要通过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全面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人员结构、经费形式、资产状况及运转情况,及时发现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依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二要通过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联审,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逐一进行对照审核,将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完全置于监督之下。三要通过机构编制年度、季度统计工作,增强机构编制部门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宏观把握能力,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与此同时,要注重发挥专项检查的优势和功能,紧紧抓住各种专项检查的有利时机,找准目标,有的放矢,集中精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并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动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客观上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二是要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各单位每年要将其职责履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自查工作由其主管

  部门负责,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各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在此基础上,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限期给予解决。三是要把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要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对部门单位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事前搞好认真的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文字材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唱黑脸”,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把好关、负好责。机构编制事项决议后,不是一推了之、撒手不管,而是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其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人员编制配备、事业单位登记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逐步形成一种机制,为实现机构编制法规化、制度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要把公开监督与自身监督相结合。机构编制部门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原则、审批程序等情况下,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等通过适当方式向本区域群众公开。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电话“12310”作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暗箱”

  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监督约束机制建设,通过完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自查自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内部监督约束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四、认真抓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搞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全面具体的工作,抓不好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也容易引起一些误解和误会,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主要矛盾,抓好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从而实现监督检查的目标和目的。一是要突出重点,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要突出职能转变和职责界定这个重点,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三定”规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好部门职能交叉和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事业单位要突出人员配备、优化结构这个重点,包括领导干部配备和一般工作人员配备。以人员配备、优化结构为抓手,加强其他方面的监督管理。二是要深入实际,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发扬机构编制部门认真细致、敢于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挖掘深层次问题,坚决杜绝认认真真走过场、扎扎实实做表面文章的现象,集

  中精力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真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三是要创新形式,切忌“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善于从实际出发,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胆创新,注重实效,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全局性视角审视监督检查的效果,检查中对于那些职能弱化或没有职能的部门,不仅不能再增加机构编制,对现有的也要严格审查,整合机构,收回编制;对于那些有编无人长期不运行的单位,该调整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同时,对于职能增加、事业发展的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给予机制和体制的支持和扶持,让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四是要配套联动,切忌“单兵作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机构编制部门单兵作战,工作难以取得成效。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等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要转变管理方式,形成以机构编制部门为主,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配合联动、运转高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成果的巩固,防止机构编制的反弹和膨胀。

篇二: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

  深入一线调研摸底选题立项采取专项调查过程监督事前防范建章堵漏等方式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发挥效能监察作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廉洁与效益的统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公司纪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八项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主线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以反腐倡廉新成效服务保障公司新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分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反腐倡廉任务。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公司党委向会议作报告。

  一、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在分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二十四条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2014年,公司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集团公司24条规定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等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按照分公司统一安排,立项开展“八项规定”贯彻

  落实情况效能监察工作,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全年各类会议、活动的数量同比减少19次,同比节约费用XXX万元;文件简报份数同比减少31份。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公司党委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到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公司迅速召开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及时对全年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先后制定印发了《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份,建立“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将责任内容与工程基建、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分解,使责任和任务明确,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纪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对新任职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累计上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共13项。按照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要求,公司健全组织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全年增设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

  (三)加强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采取“走出去学回来”的方式,向兄弟单位就廉洁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申报工作各项内容进行考察学习,逐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成立廉洁文化

  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总结提炼廉洁文化理念,制定印发《廉洁文化建设管理办法》、《廉洁文化建设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具备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申报条件。在做好日常廉政教育的同时,以“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司创新宣教月活动的形式,特别是深入开展与生产一线干部员工及施工单位面对面廉政谈话活动,有效促进了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执纪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围绕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工作,公司先后对机组利用小时、发电量、工程管理、“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下发效能监察建议书10份。全年公司分别对代县沟掌风电一期工程监理、岚县阎家背风电施工总承包等项目招标情况进行监督,累计上报招标监督报告12份。公司积极配合完成了集团公司对XXX、XXX、XXX项目全过程跟踪造价审计和分公司例行审计迎检工作,其中XX项目全过程跟踪造价审计完成XXX项目施工合同XXX项,金额XXX万元。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

  (五)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公司创业发展大局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公司党委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

  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XXX项目和XXX项目投产的关键时期,公司纪委领导蹲点到项目一线,现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设备材料进场等环节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时整改,为两个项目的如期投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年来,公司扎实开展了各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离集团公司、分公司党组的要求,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长期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心任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建设具有新能源特色的廉洁文化。

  二、201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

  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和集团公司、分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

  按照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以反腐倡廉新成效服务保障公司新发展。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形势,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清形势,按照中央、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公司各项工作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构担负起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认真做好年初责任分工、年中监督检查、年底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落实、推进到位。

  (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司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认真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和作风建设的成效,提出今年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领导干部的行动上。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纪律。公司本部实行考勤机签到,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

  而项目部因条件限制,考勤管理明显存在漏洞,个别项目部存在“我不在江湖,江湖却有我的足迹”现象,纪检监察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考勤管理,提高工作

  效率。二是加强车辆科技化管理。公司目前车辆共XX辆,管控难度较大,公司将对部分车辆实行GPS定位,实现在线监控,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三是加大会议监督力度。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从前期到工程各类会议较多,会议提出部门要切实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监察部门将对会议预算、执行、结算进行重点监察。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规章制度,健全领导人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通过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三)强化监督职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查办案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惩治腐败、保持党的纯洁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我们既要坚定信心,看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利条件;又要坚定决心,深刻认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公司XX等工程项目即将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纪委将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查处、问责。在办案

  重点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案源挖掘上,从各方面、多渠道寻找线索,着力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正确方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组织协调、协作配合,着力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四)开展效能监察,促进降本增效推进管理提升

  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

  的切入点,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

  督,同时对于推动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公司领导班子将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点领域和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将XX、XX等项目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管控等内容列入重点监控环节。深入一线调研摸底,选题立项,采取专项调查、过程监督、事前防范、建章堵漏等方式,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发挥效能监察作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廉洁与效益的统一。

  (五)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公司纪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八项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主线,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通过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证,公司领导班子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联签制度》等有关规定,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按制度经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履行联签程序。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在日常宣教工作的基础上,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努力创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先进单位。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悉党纪国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广泛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机制。二是提高开拓创新思维。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创新、更新观念,敢于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约束,要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用改革发展的

  思路,提出新观点、找出新办法、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三是提高自我约束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党员干部的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

  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良好形象,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四是凝神聚焦,突出主业。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为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七)充实审计内容,把审计整改到实处。

  2014年XX如期投产,XX顺利并网,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2015年全过程跟踪审计高效进行,根据公司2015年基建工作计划,将对XX及XX项目进行阶段性审计。

  一是根据公司全年基建建设目标,以里程碑进度计划为主线,从安全、质量、造价、征地、监理管控等方面,制定全年审计计划及工作要点,确保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开展。二是定期深入工程一线调研,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盘点,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同志们,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紧迫,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必须担负起更加光荣的使命和任务。我们要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公司年度工作部署,务实进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经营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公司的高效、和谐、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开创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篇三: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加强监督理论研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党和国家决策的正确遏制和反对腐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从更深层意义上讲权力监督的科学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防止权力的滥用或使用不当同时也是政治体系的内在动力一种激发力量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对于改善政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抓紧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对权力的监督问题是任何一个政权得以规范运作的必要条件,也是执政党应该高度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内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生活方式日益多元化,社会生活迫切需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而目前我国权力运作的规范化体系建设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制度约束和法律规范都还不够完善,权力腐败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因此,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监督,是今天我们党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权力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人们可以利用权力,通过权力来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但是公共权力由于其本身的属性,也具有发生腐败变质的可能与危险。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的名言似乎成了政治公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可以这么认为,通常情况下,公共权力必须要受到相应的制约和监督。既然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那么毫无疑问,执政党也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否则就会脱离群众。权力有凌驾社会之上的可能,有被滥用的可能,这就是掌握权力的政党有可能腐败变质的根源所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党必须接受把授予它权力的人们的监督。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或多或少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即把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仅仅看作剥削阶级及其统治的产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消灭了剥削制度,实行了共产党领导,也就根本没有必要走权力制约的道路来防止党和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其实这种看法只是一种误解,它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意,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的实际。因为防止权力滥用(在马克思的政治词典中有其他各种表达方式,如“异化”等),包括防止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者手中被滥用,

  是马克思十分关注的问题。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马克思就曾对巴黎公社防止人民代表变成官僚的举措大加赞赏。马克思、恩格斯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公共权力由于大于个人权力,一旦失去控制就有可能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此,在他们的设想中,不是把权力交到人民的代表手里就结束了,而且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权力异化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政党固然与资产阶级政党性质不同,但它也绝对不是一个超越时空的组织,它掌握权力的同时,就不能不受权力的影响。为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党和国家的权力也同样必须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社会主义国家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失去制约的权力不管其原来权力的性质如何,都会出大问题。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苏共。在苏共党内,权力失去制约导致的结果,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特点反映出来:在前期,体现出来的主要是权力的过度集中,最后演变成个人专制,民众对共产党无论从感情上还是理性上都日益疏远;在后期,则主要是专断和可怕的腐败并行,并使得各种腐败现象在公有制和实行干部委任制的前提下大量发生,最终使人民对苏共彻底丧失了信心,从而导致苏共失去执政地位。其实,因腐败失去执政地位的政党远不止苏共。20世纪80—90年代,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如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印度国大党、印尼的专业集团、中国台湾地区的国民党等的垮台,究其原因,大都与腐败现象泛滥有关。1993年日本自民党失去政权,意大利天民党、社会党解体,其直接导火索都是执政党的腐败。

  正由于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腐败已成为公理,所以对权力制约也就成了现代国家和政党的共同课题。但在不同的体制下,其做法应有不同。在资本主义的模式中,来自政党外部的约束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权分立、监督制衡的权力配置及建立于其上的体制外,少数党、在野党、反对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这种既有来自政府也有来自民间的制约,使掌权者不能不对滥用权力有所顾忌。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多党制、三权分立那一套。因此,对执政党权力的约束,

  自然在更大程度上要靠自身。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面临的任务便是双重的:即既要强化党内的约束机制,又要建立健全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关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立强有力的执政党监督制约机制问题,列宁曾给予极大的关注和重视。十月革命前,布尔什维克没有设立专门的监察机关。取得政权后,苏维埃政府建立了行政监察机构,即国家监督人民委员会部,1919年改为工农检察院。从1920年起,俄共九大决定,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此后又于1921年俄共十一大和1922年俄共十一大通过了相关决议和条例,赋予党的监察委员会以很高的地位和很大的职权。其采取的制度和措施的特点主要有:(1)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分别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由党内最有威望的同志担任,且不得兼任其他职务;(2)各级监督委员会必须与同级委员会平行,有同等的权力;(3)监察机关在组织上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和独立地行使监察权等。此后列宁还就扩大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权限,改组工农检察院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但斯大林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后,并没有按照列宁的建议加强党和国家监督机构的建设,反而不断削弱党和国家监督机构的权力,加强权力的集中。如苏共十八大决定将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原来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改为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并由中央委员领导,成为中央委员会的一个下属机构。苏共十九大进一步缩小党的监察委员会的权力,规定其任务和权力只局限于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处分违反党纪的党员,接受党纪处分的申请等。因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建立了一个不能对党和国家权力、特别是最高权力实行监督或无法实行监督的政治体制,结果造成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并最终使党丧失了政权。

  中国共产党历来非常重视对自身权力的监督。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就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1955年高饶事件后,全党进一步认识到加强专门监督机构的重要性,决定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以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机构的职能。但由于

  受到几千年来封建专制制度和当时国际上普遍存在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加之建国后我们把搞****作为对干部党员监督和解决党内问题的主要形式,专门监督机构的职权还比较有限。而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以至于党和国家的监督机构到了无从发挥作用的地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加强监督的问题。20多年来,我们党在监督的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其主要表现在:首先全党对加强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大大提高;明确了监督的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在此基础上,我们加大了建章立制和制定法律法规的力度,重新建立、健全了党和国家的专门监督机构,使其地位不断得到提高,职权也逐步扩大。与此同时,还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党和国家的监督制约机构作用的发挥还需要加强,所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因此,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监督仍是当今党和国家政权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而又迫切的课题。

  二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强化党内约束机制,改革现行的一些党政监督制约体制。比如,改革党的纪委监督体制,总的指导思想应当加大它的权力,提高它的地位,使其监督对任何党的领导人无一例外地都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对此,有人曾提出以下三种建议:第一,按照列宁当年的思想,纪委不仅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而且改受同级党委领导为同级党代会领导,如中纪委与中央委员会平行,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前者的地位提高了、权力加大了,可以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力。第二,纪委系统改为垂直领导,不再受同级党委领导,中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权力加大了,地位也提高了。现在我国银行、税务、工商管理等系统都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效果很好。第三,中纪委以下的纪委实行下派一级的制度,受上级党委领导,这样的制度类似于国务院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参见《2

  0世纪共产党执政的经验教训》,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83-384页。)以上三种办法,有不同的特点,但笔者认为,第一、第二种建议,现阶段实行难度较大,可先考虑选用第三种。值得鼓舞的是,目前党已着手并开始了这方面的改革,如实行上级纪委向各地派驻巡视组进行检查,采取必要手段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等。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必将逐步完善。

  同时,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除了强化党内约束机制外,还必须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统一的和强有力的监察机制,实行重点反贪。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腐败已日益成为阻碍各国发展的严重威胁。打击****,各国有各国的招数。新加坡实行的是一党独大的政治体制,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政府仍始终保持廉洁高效,使之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成功预防****现象发生的国家之一。新加坡反腐倡廉的绝招,除了领导人力行倡廉和实行以俸养廉,建立严密的法规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外,重要的一点还在于他们建有权重高效的专门机构厉行反贪污。为了防止和惩处贪污受贿行为,新加坡制定了《防止贪污法案》。该法案规定:政府公务人员在公司、公众团体任职的,以任何形式行贿、受贿或容忍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诱使、袒护或损害委托人权益,收受、同意收受或企图获得报酬等,都属贪污行为,并为此制定了具体详细的和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罚规定。为了实施这项法案,新加坡成立了反贪污调查局,该局直属总理公署领导,并直接对总理负责,法律赋予该机构的权力比国家和政府的任何部门都大,因为它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可不通过司法机关直接处置违法乱纪的公职人员。此外,新加坡还将实行公积金制度作为管理国家公务人员的一个杀手锏。法律规定,如公务员贪污犯法,公积金便自动取消。因此,公务人员一般都不敢冒失去公积金的危险而违法贪污,尤其工作时间很长的公务员更不敢轻易违法。而在我国香港,上世纪60年代以前****现象曾十分严重,为了强化已有的《防止贪污条例》和《防止贿赂条例》,经

  过长期的商讨及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考察,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成立了其地位类似新加坡反贪局的专门机构———香港廉政公署。而且法律还赋予廉政公署与新加坡反贪局相似的甚至更广泛的职权。由于廉政公署在防止和打击贪污方面效果特别明显和作用特别重大,它不仅受到了公众的信赖,而且在国际上也享有较高的声誉。我国目前的监督机构并不少,而且是相当全面的,但监督的效果尚不理想。自1986年我国重建行政监察机关以来,国务院虽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行政监察法规,使行政监察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但在反腐败斗争中所发挥的地位和作用仍比较有限。而且按现行体制,监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序列,这样就因无权监督国家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人大立法机关等的公职人员而形成了监督空白区。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反腐败斗争必然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在防止和打击****问题上,我们完全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在理顺现有监督主体及其各种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并有强大威慑力的专门机构来实施重点反贪,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反腐合作。联合国第55届大会制定并通过了《联合国打击国际有组织犯罪公约》,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还于2003年参与起草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公约》。这标志着我国已开始了从封闭性反腐走向开放性反腐,从国内性反腐走向国际性反腐。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特别是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为了确保这些公约真正执行,还必须适应国际反腐机制建立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如下合作:严厉打击国际犯罪活动特别是毒品走私和洗黑钱;在国际金融和商业活动中严厉打击和制裁跨国贿赂;加强对腐败行为调整、起诉、引渡和情报信息国际交流;建立反腐败信息库和网站,包括专门的举报网站;必须保证政府采购招标程序透明,竞标过程不受贿赂干扰;对有腐败活动的国际公司的采购合同予以撤销等。

  实施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又是当代政权建

  设和党的建设中一个非常现实和紧迫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加强监督理论研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党和国家决策的正确,遏制和反对腐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从更深层意义上讲,权力监督的科学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防止权力的滥用或使用不当,同时也是政治体系的内在动力,一种激发力量,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对于改善政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近期,《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后,反响强烈,甚至有人直接将其称之为“反腐败条例”,这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把《党内监督条例》仅仅看做“反腐败条例”,显然过于狭隘。因为《条例》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而达到这一目的要解决好两大历史性课题,其中之一是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所以我们必须把加强党内监督和抓紧健全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监督制约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而推动政治文明建设。

推荐访问:强化各类检查监督机制作用发挥 监督机制 强化 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