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18篇

时间:2022-11-03 17:20:1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18篇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对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  研究与探讨  作者:刘保国来源:《黑龙江教育·中学》2020年第08期  深圳市教育局在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1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18篇

篇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对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

  研究与探讨

  作者:刘保国来源:《黑龙江教育·中学》2020年第08期

  深圳市教育局在2020年工作思路中提出“在中小学试点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此前,天津市、浙江省已经在试点此项工作。什么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这一体制是否有政策上的依据,其内涵是什么,效果会怎么样,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深入探讨。

  一、党组织作用的发展历程及政策依据

  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时期,基层党组织处于領导地位,但是这种体制没能很好地起到总揽全局的作用;校长作为专业人员,没能体现出专业的优势。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中的党组织要从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大力支持校长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2016年《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至此,党组织的作用在“保证监督”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校长负责制下,保证监督也好,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也罢,执行得并不尽人意。

  2017年《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这份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党组织起“领导”作用的同时,还明确指出这个“领导”具体体现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2019年发布的这两份文件涵盖了中小学所有阶段(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及具体体现。

  中小学校党组织的作用经历了“领导——保证监督——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的过程。发展过程中,后边的“领导”与前边的“领导”含义不同,前边的“领导”是包揽一切的,后边的“领导”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应该说,从党组织作用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小学党组织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的选择,具有政策上的依据。

  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

  关于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范围,除试点地区以外,就是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综合《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新党组通字〔2006〕46号)、《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办发〔2014〕55号)等文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如下特点:

  党组织是领导核心。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

  配备书记和校长。书记、校长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对党组织会议、校务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都提出了要求。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概括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领导体制。

  三、“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的区别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目前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从领导核心看,前者的领导核心是党组织,后者的领导核心是校长,因为“校长既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也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从决策内容看,前者决策的是涉及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务,后者“要求校长既要负责学校一切重大事务的决策,又要全面负责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从决策主体看,前者是党组织会议,后者是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

  从决策制度看,前者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因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所有党组织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是党章明确规定了的;后者的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成员不一定都是党员,不是党组织,它可以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校长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更有利于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党组织负责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更有利于腾出时间思考事关学校全局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校长无须决策一切事务,应集中精力发挥专业优势;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是“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书记不能代表集体,也要接受党组织的集体领导,更容易发挥集体智慧,更有利于避免独断专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比目前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更具有制度上的优势。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强化监督

  与校长负责制相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虽然更有优势,但同样需要强化监督,除上级党组织、行政部门监督以外,还须在下面两个方面着力。

  

篇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三都民族中学贯彻落实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我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管理工作,推进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保障。目前我校党组织健全,学校班子成员职责更加明确,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明显加强。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浮于表面或被动应付;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等等。因此我们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一)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党性观念和党的先进性教育,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巩固阵地、抵御渗透、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三)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宜决策与管理,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党员队伍、教师队伍以及学生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政治纪律的管理与监督,处理学校带有政治倾向的问题,解决好“为

  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问题;(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学校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结合起来,是既坚持党对学校的有效领导,又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一种领导体制。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要强化学校的科学民主决策,理顺党政关系,防止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和权力过于集中;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向学校的渗透。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注意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保障校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代表校委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1、理顺各级党组织的关系。我校党组织隶属教育局党委管辖,教育局党委对我校党组织建设负有指导、督促责任;我校党组织要依照《党章》、结合实际,加强自身建设,落实职责任务,发挥好政治领导核心作用。2、明确学校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学校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3、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4、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5、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完善制度,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要通过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建设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大决议、具体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对策和方案;对学校党组织建设进行督查指导,总结交流推广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由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建立和规范议事规则,完善校务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校务民主决策制度。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民主听证、家长评议、公开测评等制度,努力实现学校党务、校务工作、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情况通报、监督评议制度。学校党组织定期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党组织书记、校长结合年终考核向全体教职工述职,接

  受教职工的评议;聘请一定数量教职工代表参与校务的管理、决策,对党组织建设和校长工作进行监督。

  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我校领导干部、党员、教师的整体素质

  加强理论学习。围绕“抵御渗透、守住阵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明确学习目标,突出学习重点,建立健全党员、教师经常性学习制度,重点是教育法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管理和业务知识更新的学习教育,保证党员、教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天。坚持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讨论、思想与工作相结合,着力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广大教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把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选拔任用干部、晋升职称、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1、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2、要紧紧围绕地委确定的“强化一个地位,建强两支队伍,落实三项措施,实现一个目标”的学校党建工作目标、要求,坚持抓根本、管长远,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

  三都民族中学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三: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乌什县国庆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

  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

  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篇四: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对中小学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

  研究与探讨

  作者:刘保国来源:《黑龙江教育·中学》2020年第08期

  深圳市教育局在2020年工作思路中提出“在中小学试点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此前,天津市、浙江省已经在试点此项工作。什么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这一体制是否有政策上的依据,其内涵是什么,效果会怎么样,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深入探讨。

  一、党组织作用的发展历程及政策依据

  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时期,基层党组织处于領导地位,但是这种体制没能很好地起到总揽全局的作用;校长作为专业人员,没能体现出专业的优势。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中的党组织要从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大力支持校长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2016年《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至此,党组织的作用在“保证监督”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校长负责制下,保证监督也好,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也罢,执行得并不尽人意。

  2017年《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这份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党组织起“领导”作用的同时,还明确指出这个“领导”具体体现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2019年发布的这两份文件涵盖了中小学所有阶段(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明确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及具体体现。

  中小学校党组织的作用经历了“领导——保证监督——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的过程。发展过程中,后边的“领导”与前边的“领导”含义不同,前边的“领导”是包揽一切的,后边的“领导”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应该说,从党组织作用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小学党组织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的选择,具有政策上的依据。

  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

  关于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范围,除试点地区以外,就是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综合《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新党组通字〔2006〕46号)、《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办发〔2014〕55号)等文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如下特点:

  党组织是领导核心。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

  配备书记和校长。书记、校长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对党组织会议、校务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都提出了要求。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概括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领导体制。

  三、“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的区别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目前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从领导核心看,前者的领导核心是党组织,后者的领导核心是校长,因为“校长既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也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从决策内容看,前者决策的是涉及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务,后者“要求校长既要负责学校一切重大事务的决策,又要全面负责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从决策主体看,前者是党组织会议,后者是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

  从决策制度看,前者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因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所有党组织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是党章明确规定了的;后者的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成员不一定都是党员,不是党组织,它可以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校长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更有利于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党组织负责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更有利于腾出时间思考事关学校全局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校长无须决策一切事务,应集中精力发挥专业优势;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是“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书记不能代表集体,也要接受党组织的集体领导,更容易发挥集体智慧,更有利于避免独断专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比目前普遍实行的校长负责制更具有制度上的优势。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强化监督

  与校长负责制相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虽然更有优势,但同样需要强化监督,除上级党组织、行政部门监督以外,还须在下面两个方面着力。

  

篇五: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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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06〕46号为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在自治区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自治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工作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小学校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地处多民族聚居的边疆,中小学校始终处于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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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渗透的前沿,“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鼓吹“圣战”,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青少年,对中小学校的侵蚀和渗透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维护中小学校稳定和自治区社会的稳定,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把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是维护**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不够好,有的学校党组织对自身职能的定位不准,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因此,各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中小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一)学习、宣传和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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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族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中小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是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坚持校长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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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

  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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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

  

篇六: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南安市金光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

  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校长的职权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

  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

  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

  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篇七: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XX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职能职责以及职代会、教代会、家委会、学生代表参与并监督学校事务的功能定位,厘清权责界,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建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

  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校长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校建设发展情况。

  严格规范党组织设置,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立在年级组或学科组上,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严格落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长期坚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并长期坚持长期坚持

  优化调整党组织领导体系。

  完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政领导班子。注重人岗相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不适宜人选及时作出调整。

  并长期坚持

  建立党组织委员进入行政领导班子、党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进入党组织班子,适度增加党组织委员数,建立教务主任、政教(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支部委员的体制机制。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建立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具体内容、程序和要求,凡涉及党的建设、办学方向、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建立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重大事项和内容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建立调研论证机制,决策重大事项前,应充分研、酝酿沟通、反复论证,必要时可征求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议决策。

  长期坚持长期坚持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以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水平。

  长期坚持

  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功能性党小组工作例会制度,由党员年级组长(学科组

  长)担任党小组组长。建立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双培双带”机制,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实施书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贯彻执行、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教师思想动态和言行举止,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有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师德师风作为教

  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实行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先评优等问题征求党支

  部意见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教职工思想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政治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引导

  并长期坚持

  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推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校发展要求的党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加快推

  动中小学教育现代化。

  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德育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总体规划,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出席或列席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聚焦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构建党团队一体化的育人体系。

  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从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强化党建工作保障与落

  实。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立“五项保障”工作机制,即提供组织保障,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党建基础好的学校,建立党建工作专门机构;提供阵地保障,建立党员活动室、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室等;提供经费保障,实行党建工作经费专项列支和设立党组织专

  项活动经费;提供队伍保障,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提供培养保障,组织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组织的集中轮训,1次教体系统组织的集中轮训,其他党务工作人员每2年集中轮训一遍。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长期坚持定期开展长期坚持

  长期坚持

  3

  

  

篇八: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2022打造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试点样板”范本

  集锦【优秀范文】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__区教育工作党委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基础教育领域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试点实践撬动中小学领导体制机制改革,以关键项目突破中小学内部治理体系创新难点,以精准施策提高中小学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中小学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了有效做法,为区域教育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一、统筹发动,为试点改革做好组织准备自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实施以来,__区积极探索学校领导体制机制改革,为学校治理体系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共识。通过工作会议、论坛研讨、调查问卷、座谈访谈等途径,持续释放改革“信号”,了解基层学校对此项重大改革的思想认识,分析研判潜在的困难问题,梳理汇总各方建议,形成广泛共识。调研显示,区内超过85%的受访者赞同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理论研究。坚持用党建理论研究带动基层实践创新,立项实施或参与研究《健全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可行性研究》《__市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等4项市级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直接参与了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起草,深刻把握改革的核心要义。

  选优配强干部。坚持将配强干部推进改革作为关键举措,稳妥推进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具备建立独立支部条件的单位基本建立独立支部,并合理配置(总)支部委员;优化班子配备,书记、校长“一肩挑”比例达x%;推进校级副职交叉任职,副书记普遍分管或兼管德育;党员校级干部基本进入支委班子,学校党建与行政力量实现整合;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强化党务、行政岗位“双重”锻炼。

  建强组织体系。坚持建强组织体系,完善组织制度。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作用、权责、工作方式等,并组织小班化专题培训提升(总)支部委员履职能力,开展专项督查检验全覆盖落实。

  二、全面推动,为试点改革构建组织体系2022年_月,正式启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制定《__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党组织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1+4”配套文件。试点涵盖两个学区x个基层党组织,含党总支x个,党支部x个,联合党支部x个,覆盖各个学段。试点单位特点鲜明:办学规模大小不一、党建工作基础扎实、“一肩挑”比例较高、干部、教职工对党组织认同度高。试点聚焦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构建与完善组织体系框架。学校治理体制的改革。从“三驾马车”到“四位一体”。目前,__中小学运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代会民主管理”“三

  驾马车”治理格局。试点融合现代学校制度理念,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教师育人、民主管理”的治理格局。在这个治理格局中,党组织侧重于谋划、决策、监督和保障,校长侧重于管理、组织和实施。具体分工上,党组织和校长各有九条职责,但又有交叉和重叠,如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德育、文明校园创建等都要齐抓共管。对于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决策,双方要充分酝酿、达成共识。教代会、学(少)代会、家委会、社区等参与学校治理、建言献策,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的改革。从“政治核心”到“全面领导”。“全面领导”主要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领导一切”不等同于“管理一切”,要防止“以党代政,包揽一切”。党组织在领导主体上是集体领导,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织除了“做决策”外,还要发挥“执行”和“监督”上的重要作用,组织党员带头执行党组织和行政的决策,保证学校运行合法合规。

  党的基层工作机制的改革。从“部分参与”到“全过程”。与《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中党组织参与“讨论决定”、参与“决策和监督”相比较,试点提出三个“全过程”,即“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治理全过程”“把党的教育方针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全过程”。在议事决策规则上,强化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上的决策地位。在运行过程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在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意识形态、课程和课堂的政治把关上发挥主导作用。

  党建工作组织机制的改革。从“小党务”到“大党建”。试点从党政班子配备、机构设置、岗位配置、阵地建设、经费筹措,尤其是对于党务工作者的配置方式、待遇保障、培养方式和专业发展路径,作出了全方位安排,确保党建工作有人做、有机构做、有阵地做、有经费做、做得好。

  三、项目驱动,为试点改革探索有效路径坚持改革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改革重点,努力攻坚难点,以项目为依托,发挥学区化党建共同体的集中优势,合力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设计高效内部治理体系。__集团将优化学校治理结构作为关键项目,设计出一套高效运行的内部治理体系。比如,__一中变扁平化管理为融合式管理,将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下的年级部和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扁平化管理的模式,变革为党组织全面领导下的学校治理结构,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又如,嘉一附小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变党政分工管理为党组织统一领导管理,强化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突出党政协调工作机制,让学校管理部门职责更加清晰,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育人功能。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机制。__学区将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机制作为关键项目,明确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各自功能定位,提出从“重复议事”到“循环议事”的设想,梳理形成学校“党政循环议事”目录,涵盖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明确凡涉及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校长办公会议具体部署。

  

  

篇九: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定义:

  什么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种科学的领导体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是既相区别又相依存的有机统一体。这种统一表现为:管理目标统一,决策思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它们的区别在于:集体领导主要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而言,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属于党委集体,个人分工负责主要是对集体决策的实施而言,集体决策的事项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责权范围,由个人负责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章指出:“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二、重要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那么。

  托依堡镇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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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根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效劳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阔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开展等各项工作;坚持XX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立,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开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开展和根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立,保证学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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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视。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开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展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承受各种捐赠。〔六〕行使?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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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下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展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效劳中重大事项确实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立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工程、校办产业重大投资工程。〔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制度与工作原那么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那么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展。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那么,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XX效。要认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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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那么,校行政那么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XX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XX集中制。其根本原那么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开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XX根底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XX,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XX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立,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XX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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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那么,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那么,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当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展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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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XX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二、检查与监视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那么,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那么情况的监视;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XX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视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视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XX生活会制度。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展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承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视检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XX管理、XX监视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承受教代会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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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小嶝小学2017年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依法办学意识、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学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主要内容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学校党小组要按党章规定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各项党建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3、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学校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与决策。4、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5、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驶职。从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团结,共同办好学校。6、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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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9、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校长的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职工,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2、实施任务目标责任制。校长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局审批后实施。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推进学习型推对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加强对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4、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生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本,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严格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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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心师生生活,爱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7、发挥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教职工代表会的主要职权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2、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报告以及学校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校长颁布施行。4、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5、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6、教代会提案及做出的决定,校长应当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通过校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五、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学校重大问题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经过校委会集体讨论后决策,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学校重大问题的内容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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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5、校内岗位设置和教职工聘任、聘用工作方案;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7、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9、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10、制定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11、其他重大问题。(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1、学校职权内重大问题决策由校委会议讨论决定。2、校委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3、校委会议成员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和工会**(或中层以上干部)等。4、校委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发生分歧,按校委会大多数意见执行。(三)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学校党支部书记共同商议确定。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党支部书记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3、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委会议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支部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5、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6、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实施。

  翔安区小嶝小学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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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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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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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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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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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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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

  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

  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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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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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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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作者:景芝玉来源:《教育·校长参考》2021年第01期

  所谓校长负责制,即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义务教育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实施30多年来,推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了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校长,也创建了一批文化内涵深厚、办学质量优秀的名校。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基于此,开展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成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

  当前,燕山教委党委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吹响了中小幼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集结号。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作为燕山地区第一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校,在燕山教委党委领导指导下养正、育正并轨,积极探索实践。作为学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和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在小学开展试点的主要参与者,我在经历了文件精神的学习、实施细则的制定、运行流程的梳理等一系列工作后,通过本文谈谈个人体会与收获,以及试点工作对学校带来的变化与影响。

  明确一件事

  最初听到“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时产生过疑问:首先,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通行校长负责制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其次,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什么关系?对此,我通过学习文件精神,以及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领悟,不仅解答了疑问,还提升了自己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新的认识与理解。

  定位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探索建立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一种领导体制,是对中小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一次重要变革,其核心要义是落实党组织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同时,还要健全党组织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用制度来保障在党的领导下、校长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执行党组织关于学校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

  职责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承担着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就决定了党组织不仅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要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党组织集体领导、集體决策,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而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保障学校重大问题要通过党组织集体决策,校长组织执行。因此,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书记、校长各自重任在肩,党组织作为学校改革发

  展稳定的领导核心是学校组织系统的决策中心;校长是学校管理系统的指挥中心和管理中心,是学校教育系统的执行中心。这两者是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关系。

  原则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集体领导、集体决策。

  开好三个会

  学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依靠和通过民主集中制,集中大家的智慧力量管理学校。贯彻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承载学校管理功能的三驾马车,分别是支委会、校务会、教代会。其中,支委会是学校的决策中心,对学校重大事项做决策;校务会是学校组织的执行中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策进行具体的落实;教代会是学校审议中心,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途径,对学校工作具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流程是学校发现问题,由校务会或教代会向支委会提交议案,支委会研讨方案决策后由校务会进行具体落实,若涉及群众利益必须通过教代会审议后,再由校务会落实。同时,支委会、教代会、校务会对工作的落实都具备监督功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集体管理体制,对现行管理体制的一种优化,防止个人决策的失误和武断,减少管理成本,强化程序监督,优化内部督导。

  处理好三个关系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会涉及党组织与行政、集体与个人、书记与校长三对关键的关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正确认识与处理三对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有关党政协调、集体决策与班子沟通的体制机制。

  处理好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完善协调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校长既要作为党组织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又要在党组织领导之下行使管理职权,成为重大决策的执行者。可见,处理党组织与行政的关系,实质是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关系,既要保证校长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又要保证校长管理职权的行使处于党组织领导之下。这就需要党组织与行政协调配合,分工合作。在学校重大事项上,党组织决策权与行政执行权相对分离有利于权力制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产生危害。但从提高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角度看,党组织与行政需要协调配合。作为行政最高领导,校长要尊重党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校长既是学校党组织决策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也是主要决策者,校长的地位、作用的体现与发挥是党政能否协调运行的关键。党组织作为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是支持与帮助校长开展工作的;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充分听取校长的意见;党组织要为校长对决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创造条件;对于校长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组织要履行监督职责。

  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完善决策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涉及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党组织领导是指党组织集体领导,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经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职责。同样,在校长负责方面,要将校长及分管校长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区别开来。一方面,校长是学校唯一法定代表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各分管校长要负责分管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分管责任。因此,校长负责既包括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个人的负责,也包括副校长在内的校长集体负责。就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的“党组织”与“校长”而言,其关系的实质也体现为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关键是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书记是党组织集体的一员,不能将党组织领导等同于党组织书记领导;校长是党组织的一员,不能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不经党组织决定而个人说了算;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都要服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方面,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学校基本制度的确定和修订、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的决定和干部奖惩、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项目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与大额预算外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方面的决策,必须集体讨论与决定。为此,应完善决策相关体制机制,明确以下几点: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上,先通过调研提出方案,经过支委会进行沟通、讨论、决策,讨论过程中实行末位发言制,决议后再提交校务会落实执行;在干部任免提交讨论决定前,支委成员之间需要先进行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专家评估;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决定,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处理好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之间关系,完善沟通机制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在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书记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党组织与行政的协调运行。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班长”,书记要切实肩负起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為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要切实承担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同时还要肩负起副书记职责;党组织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后,属于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由党组织直接组织实施,属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因此,要完善沟通与协商机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会前书记校长沟通机制,党组织会涉及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党组织书记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有关重要议题,校长应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支委成员要进行充分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要做到日常工作经常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全面辐射,完善内部监督保障机制

  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了学校的内部监督机制。具体体现在:一是突出了党组织监督,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保障了教代会监督,对于学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组织

  决议后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从而依法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全员监督,加强和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通过领导班子作风评议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决策执行中的监督和纠正制度,接受全员的监督;四是向全体家长公开学校监督电话、教委监督电话,实行周五下午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书记校长信箱反馈制度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做到有诉即办,提升了学校办学的满意度。

  多措并举,推进民主管理

  在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我校尊重民主管理,积极开展了全体党员提案制、在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我校尊重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全体党员提案、年级组背对背意见征询、教代会面对面意见征询等活动,引导全体教师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学校发展和管理中来。面对大家的提案,学校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受理、审查和立案;教代会及党员提案及做出的决定,校长都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有不同意见时,通过支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及时召开意见征询反馈会,通过开放的管理方式,师生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建议得到采纳,优秀合理的提案写进了规划、纳入了学校发展项目库,师生真正体会到自己就是学校的主人,增加了对学校管理团队的信任,增添了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了学校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了学校德育工作的特色发展,让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风清气正;为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规范了学校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让决策、执行、监督权责清晰,形成闭环管理,规避管理风险,促进了依法治校;提升了学校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增加了教师对学校管理团队信服力;凸显了集体领导的优势,提升了整体发展的核心动力;推进了办学理念的分层落地,养正课程体系的健全,教师培训机制的完善,保障了教学质量的提升。

  其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我们通过对试点工作的引领与指导,做得更规范、更系统,从而使学校的管理更科学、更有效、更和谐。同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推进也一样,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能急于求成,要做到与时俱进。让我们一道,共同实践,一起探索,不断积累燕山经验,携手为打造小而全、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的燕山教育而努力。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

  

  

篇十三: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1999年颁布的《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沪教党[1999]158号)

  及三个配套文件实施十年来,对规范本市中小学校的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适应上海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校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全会等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定,对本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要有利于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负责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学校。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支持和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和要求,推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和家长等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进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工作。

  四、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干部和人才教育培养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领导和支持教代会开展工作。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要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六、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必须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校长、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理论修养、品德修养、党性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要切实维护班子团结,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襟怀坦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七、中小学校工作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对于学校的重大问题,校长应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议事决策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学校党组织、教代会和广大教职工应支持校长的正确决策,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小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正副书记和工会**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八、校长、书记、工会**的选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产生应全面实行公推,具备条件的进行直选。实行党政一肩挑的学校一般应设专职副书记。副校长的任命(聘任),一般应征求校长和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复合型干部的培养,推进党政轮岗或交叉任职。

  九、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要求,制订和完善学校的章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应根据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协调内外关系,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依法保障中小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监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各区县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学校班子成员和教职工深入学习校长负责制的文件精神,重点加强对校长、书记、工会**的上岗培训,准确领会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克服片面认识。要将校长负责制文件的实施情况列入政府督导和党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总结和交流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十一、本意见适用于本市公办中小学校,本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民办中小学校等参照执行。

  各区县、各单位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6月11日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市委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意见。第二条中小学校党的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担负着联系、宣传、组织、团结全体教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校的重要责任。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四条中小学校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应当带头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党组织委员会一班人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章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第五条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第六条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保证和监督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二)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论武装,加强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三)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协助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做好校内中层干部推荐、考察和教育、培养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按照学校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与决策,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反映党的委员会和党员的意见。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决策,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事先讨论并提出建议。(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挥学校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谐校园。(六)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的团结,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七)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它们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等,支持和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三章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第七条建立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八条加强对教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法制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民族团结等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

  第九条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思想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教育和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十条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健康心理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十一条创新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增强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充分运用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大力宣传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谈心、家访等活动,倾听教职工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第十二条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思路和意见。支持校长抓好德育工作。

  第十三条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要调动学校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学校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等活动,创建和谐校园和温馨教室,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

  第四章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第十四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第十五条认真贯彻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协助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等有关工作;做好学校中层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工作,负责对提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六条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按照重在培养、同样使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原则,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第十七条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认真贯彻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落实干部到党校学习、在线学习等任务,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第十八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兴校强校。协助校长积极推进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做好关心服务工作,大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第五章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第十九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为内容,组织党员全面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章程、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教学等专业技能和其他

  新知识。定期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落实党员轮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组织要完善学习检查和考评机制,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第二十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学校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第二十一条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内容,找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健全党的群众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委员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和“双结对”活动。

  第二十二条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注重质量,优化结构,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对高中生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入党启蒙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实效性。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建立和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做好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工作。

  第二十三条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学校重大决策要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委的“三测评”机制,落实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党员评议的制度。严格学校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改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介绍办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要全面实行公推,具备条件的实行直选。

  第二十四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抵制腐朽思想侵蚀。

  第二十五条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开辟校园网络党建工作阵地,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第二十六条主动参与区域党建联建。自觉接受所在社区(街道)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主动承担区域党建联建共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书记带头抓党建、委员分工抓党建、党政干部共同抓党建、全体党员齐心协力抓党建的格局。

  第六章书记的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必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热爱党的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甘于奉献。

  (三)具有一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中学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分别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支部书记每年集中或分散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安排到区县教育党校以上(含区县)培训机构轮训一次。

  第三十条加大复合型书记培养的力度。党组织书记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要处理好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好党务工作。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待遇、工作量计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级评审等应与校长(副校长)同等对待。对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委员等兼职党务干部应予关心。

  第七章加强对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领导第三十二条区县教育局党(工)委要加强对本区域中小学党建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完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工作支撑、待遇保证和考核激励等制度。要加强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乡镇党委的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第三十三条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支撑保障。通过纳入财政经常性项目等措施,建立稳定规范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保证制度,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撑。第三十四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中央、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基层党建年度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开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基层党建督导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学校党建工作进行督导,建立和完善党建督导综合评价体系,检查、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党组织认真履行基本职责,总结和宣传中小学校党建新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意见适用于本市公办中小学校,本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民办中小学校等参照执行。第三十七条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6月11日

  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应当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协调关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五条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校长也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

  报告以及学校其他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校内收入分配原

  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提出奖惩意见

  和建议。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领导干部人选的工作。第七条教代会提案以及作出的决定,校长应当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事项

  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并按照程序重新表决。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八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以当选为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应当由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师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教职工担任。第十条教职工代表以年级组(教研组)或者处室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教职工一百人以上的学校,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一百人以下的学校,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名。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一般应当是教代会代表,其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选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若干代表组。代表组组长由所在组的代表选举产生。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对教代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三)有权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权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参加由工会组织的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巡视等活动。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述职,提高履职能力。(二)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三)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四)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并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代表调离、退休、与学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时间累计达到代表任期一半以上的代表,原选举单位可以提出撤免建议。对违法犯罪判处徒刑或者违法违纪受到留校察看以上严重处罚处分的代表,应当由原选举单位撤销其代表资格。第十五条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不具有表决权和选举权。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六条教职工五十人以上的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不足五十人的学校,可以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与教代会相同,其组织制度可以参照教代会。第十七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八条教代会三至五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二次。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教代会应当按时换届,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九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或者学校党组织、校长和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第二十条教代会设立常任**团。**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组审议意见;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团成员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担任,由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和学校其他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当占**团成员半数以上。**团成员由学校工会提名,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大会预备会上选举产生。第二十一条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专门工作小组组长由教代会代表担任,成员由教代会大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二条教代会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教代会换届以及增补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向教代会报告审查结果。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工会提名,在预备会议上确认。第二十三条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方式。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教代会可以在会议和闭会期间向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处理和落实等情况应当向教代会大会报告,接受代表和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教代会会议(临时代表会议除外)由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部分组成。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选举大会**团,报告大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以及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正式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等。在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中间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开展代表讨论。

  第二十七条教代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经费,由学校提供。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具体负责教代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及**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主持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协助大会**团做好会议期间有关会务工作。

  (二)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组活动,召集临时代表会议,主持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组织代表活动,宣传大会精神,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

  (三)负责教职工代表管理和培训、教代会质量评估、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处理教职工代表申诉等有关事项。

  (四)工会参与学校改革方案、教职工规章制度等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制定、实施监督与反馈。工会**参加校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学校重大事项。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九条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检查。学校召开教代会,工会应当提前十天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意见适用于本市公办中小学校,本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民办中小学校等参照执行。第三十一条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6月11日

  

  

篇十四: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x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x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一、党支部的领导职责校党支部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八,校党支部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支部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支部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支部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

  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支部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支部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支部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支部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篇十五: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11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1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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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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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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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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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

  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

  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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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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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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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乌什县国庆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

  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校长的职权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

  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

  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

  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篇十七: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06〕46号为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在自治区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自治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工作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小学校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地处多民族聚居的边疆,中小学校始终处于反分裂

  反渗透的前沿,“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鼓吹“圣战”,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青少年,对中小学校的侵蚀和渗透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维护中小学校稳定和自治区社会的稳定,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把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是维护**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不够好,有的学校党组织对自身职能的定位不准,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因此,各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中小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一)学习、宣传和贯彻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族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中小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是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坚持校长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

  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

  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

  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

  数人说了算。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

  党组织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一次工作报告。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会议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要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积极推行“考学”、

  “评学”、“述学”制度,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新人发[2005]67号)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把握全局、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注重形象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具有“教好一门,博通他科”能力和“开拓创新,实干兴校”精神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的校长。特别是要按照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切实解决政治上强的问题,把那些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的干部选拔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中来。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由一人担任。坚持实行书记、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民、汉学校联谊、干部交叉任职和对口支援制度,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培养优秀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采取招聘、竞争上岗、考录聘用等方式,扩大选人范围,注重从党员中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紧紧抓住理论培训、实践锻

  炼、严格管理三个基本环节,注重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到贫困地区“支教”,鼓励他们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选派他们到内地和国外学习、进修,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加强对青年教师特别是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吸收入党。

  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党组织书记、校长的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抓好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在组织理论培训和管理培训的同时,开通外出学习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内地沿海城市和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民主办学、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

  有效途径。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篇十八: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的作用。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笔者认为抓好德育工作应在言传身教、心理疏导和创新方式上持续发力、做足文章,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建立长效完善的育人机制,当好言传身教的“引路人”。《意见》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德育工作注重知行合一,要将学生日常生活与社会最大对接,让“教书育人”成为每个老师的自觉,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从中可以看出,“传道”为首要职责。作为师者,在“教书”的同时更要注重“育人”,须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学生们的人格品行与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在“双减”政策的影响下,学生在校时间延长,与老师接触更多,老师

  对学生的影响作用也就更大。这就要求我们以身作则,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对学生予以正向的激励和鼓舞,传递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打造温暖良好的育人阵地,当好心理疏导的“知心人”。俗话说:嫩枝易弯也易直。小学生处于思想品德形成初期,由于年龄小、知识少、阅历浅,对人对事缺乏明辨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各种影响。因此必须从小抓起,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和道德品质教育,培养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御消极思想的侵蚀。心理健康教育要因人而异,对“尖子生”要引导其戒骄戒躁,主动帮助他人;对“后进生”要引导其不要自卑,不断给予鼓励,努力迎头赶上;对“内向生”要引导其敞开心扉,融入集体;对“问题生”要耐心帮教,给予正确引导。此外,更要加强对单亲家庭、留守学生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与家访,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不断温暖学生的心灵。通过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努力塑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育人阵地,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在安全、宽松的环境中健康发展,成为受欢迎、能力强、有担当的人。

  构建清晰整体的育人格局,当好创新方式的“守护人”。《意见》指出:“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德育工作比较抽象,不像教育教学工作会直接体现在“分数”上,因此更要落小落实落细,克服传统大而空、大而全的说教方式,构思学生易于接受的新方式。要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

  行为习惯养成,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让德育工作成为学生学习知识、获得能力、习得良好行为的重要途径。可以化被动说教为主动提升,通过“讲文明、树标兵”“值周班长”轮流制等活动,设立文明礼仪、秩序维护、纪律监督岗位,让学生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学校和班级同学的监督下,加大自我管理力度,在管理中调节自我、完善自我,养成宽容、谦和的人格素养,为其日后走向社会、更好地适应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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