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家风筑强堤

时间:2022-08-13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廉家风筑强堤,供大家参考。

清廉家风筑强堤

 

 清廉家风筑强堤

  龙源期刊网 qikan

  清廉家风筑强堤

  作者:周君君

  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2 年第 06 期

  家庭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场所,家庭潜移默化的熏陶,家庭成员的教育、监督能有效地帮助我们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达到不正当目的,在“正面进攻”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往往将突破口转移到领导干部家属成员的身上。而一旦这些家庭成员没有足够的定力抵御诱惑,很快就会将领导干部拖进腐败的泥潭。所以,我们每一位家属都要争取成为一个“贤内助”,一个“廉内助”。

  通过办案,我们发现职务犯罪与家庭的联系是很密切的。一个职务犯罪行为人,往往面临的状况就是“妻不贤、子不孝、情人嫌钱少”。家庭对预防职务犯罪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反过来家庭的不良影响对造成职务犯罪发生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成员纵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在我们查处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行贿人在上门行贿时,大多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特别是配偶经常在场旁观而不劝说、不制止,甚至因有些行贿人经常上门行贿,与领导干部的配偶竟成了“朋友”。她(他)们不但熟悉行贿人的姓名、职业等背景,而且对贿赂的次数和数额有时比领导干部记得还准确。如重庆巫山县原交通局局长受贿 2200余万元,其妻子帮着收钱,并合力把钱装在了八个箱子里,藏在购买的新房内。案发后,这名局长被判处死刑,其妻子也跟着判刑了。

  二、家庭成员代替领导干部收受贿赂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行贿人上门行贿,当领导干部不在家时,其家庭成员根本不问明缘由,不分青红皂白,来者不拒,一概“笑纳”。当领导干部发现“后院火起”时,无奈其已成燎原之势,只好任凭贪婪的欲火熊熊燃烧,直至毁灭。中央纪委前副书记刘锡荣曾透露,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的家眷,甚至情妇收受的。

  三、家庭成员怂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原本能正确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能做到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一身正气,清正廉明,但其家庭成员基于贪图享受、盲目攀比、爱慕虚荣的心理,往往对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明视为无能,甚至加以讽刺、挖苦。在这种恶劣的家庭氛围中,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在父母面前表“孝心”,在配偶面前有“地位”,在儿女面前树“威望”,在亲属面前耍“面子”,逐渐舍弃党性、操守,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如 2007 年,原海门市建工局副局长秦某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三年六个月,他的受贿就发源于妻子的贪欲。当时,他女儿想要一台电脑,妻子就不断在秦某面前唠叨:“女儿要一台电脑你都龙源期刊网 qikan

  没办法搞来。”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秦某向下属单位要了一台电脑,从此开始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四、家庭成员和领导干部共谋进行职务犯罪

  有些领导干部自恃高明,为规避法律、逃脱制裁,事先与家庭成员合谋,由其在前台操作,家属在后台收钱,大搞权钱交易。领导干部一旦东窗事发,就“丢卒保车”,对家属收受贿赂的行为装聋作哑,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而家属则大包大揽,称“收受贿赂”纯系个人行为,与领导毫不相干,力保领导不丢“乌纱帽”。2005 年 7 月 22 日上午,继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毕某接受死缓判决之后,其妻王某紧步后尘,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接受审判。应该说,在毕某人生“亮红灯”的过程中,其妻王某确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谓“毕某在前面发迹,王学英在后面发财”。

  大贪官戚火贵临刑前表示:“我如果有一个好的爱人的话,如果她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指受贿的事)受她影响,我讲她也不听。”原山东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矫某的****,也与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其妻钟某贪婪无度,形成犯罪“一家贪”有很大关系。案发后,矫某说:“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钟某的一半。”

  事实证明,家庭对一个领导干部的影响很大,既能让一个坏人变好,也能让一个好人变坏,因此我们必须筑牢家庭防腐的前线。希望在座各位能帮助你们的爱人把好廉洁关,帮助他们算好人生“七笔账”:一算“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算“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算“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四算“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五算“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六算“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七算“健康账”,不要心力交瘁。

  (作者单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yahoo[听众反馈]

推荐访问:清廉家风筑强堤 家风 清廉 筑强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