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疫苗接种宣传经过和收获

时间:2022-06-21 11:4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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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苗接种宣传经过和收获

疫苗接种宣传的经过和收获4篇

第1篇: 疫苗接种宣传的经过和收获

接种疫苗的好处

接种疫苗可以刺激机体产生抗体,防止相应的传染病发生,对被接种者是一种经济有效的保护措施。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接种疫苗认识的不断提高,疫苗的接种率得到了很大提高,易感人群得到了及时的保护,从而使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第2篇: 疫苗接种宣传的经过和收获

接种流感疫苗,保护身体健康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措施

关爱健康,预防流感

预防流感,请接种流感疫苗

接种流感疫苗,享受健康生活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经济手段

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感冒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

接种流感疫苗,减少流感造成的并发症

接种流感疫苗,6月龄以上人群皆受益。

第3篇: 疫苗接种宣传的经过和收获

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宣传方案
根据省、市指挥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方案及区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将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层分类梯次推进。
一、宣传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3月22日)
1.发布预约上线。3月1日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已完成升级并对接天府健康通,实现疫苗接种预约功能。待我区疫苗分配到位后,以完成天府健康通预约接通为节点,通过全媒体平台释放预约功能和操作流程,向群众宣传普及操作指南以及注意事项等,提高群众对如何方便打疫苗的知晓率。
完成时间:4月30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与统计股、公共卫生股2.组织一次解读。在我区接种方案印发后,及时通过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我区接种原则、人群接种顺序、疫苗安全、异常反应处置等相关政策及疫苗生产研发优势、安全等科普知识,多种形式转发中、省、市、区相关政策解读。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共卫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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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放一批宣传品。发放宣传折页、小墙报、政策汇编等实物宣传资料,并拟定一批宣传标语口号,协调区委宣传部印发全区宣传推送。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单位制作一批宣传疫苗接种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公益广告等。
完成时间:4月20日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4.录制一批短视频。协调宣传部,在全区媒体矩阵对省卫健委策划制作的“爆款”新媒体作品及相关健康传播大使及社会各届知名人士录制的倡导全民接种的短视频积极转发,协调区委宣传部,录制一批浅显易懂、指向明确的科普短视频、接种倡议视频,开展采访、直播等,通过公众号、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铺天盖地推送。
完成时间:4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健单位第二阶段集中宣传(4—6月)
1.营造一种氛围。在全区医疗机构张贴宣传疫苗宣传海报,播放录制的宣传视频;
医院LED大屏、滚动屏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口号,营造“接种新冠疫苗,构建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间:4—6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
2.发出一份倡议。协调区委宣传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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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全民接种疫苗的公开倡议书,讲清楚全民接种的意义及接种途径,并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干部群众对积极响应倡议,主动接种疫苗的生动案例,增强群众敢打疫苗的信心。
完成时间:4月。
责任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健单位
3.做出一批表率。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组织单位领导、医疗专家、医院院长、疾控中心主任带头接种,倡导全区机关干部尤其是四大班子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接种,积极转发国家、省、市卫健委录制的专家带头接种疫苗等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表率,营造群众放心打疫苗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
4.推出一批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形成矩阵,及时跟进宣传报道我区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成效,既讲清疫苗接种政策,又讲清疫苗知识,同步向社会释放疫苗接种信心,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引导群众增强接种意愿主动接种。
完成时间:4—6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第三阶段持续推进(7月)
及时发布疫苗接种政策、工作进展等权威信息,持续做好疫苗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疫苗接种工作对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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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区接种工作进展成效,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及时宣传报道疫苗接种工作的进展成效,尤其是在宣传发动、安全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
完成时间:7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医疗卫健单位4


第4篇: 疫苗接种宣传的经过和收获

疫苗接种说明
可以接种类型:
(一)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或不是失代偿期,可以接种。
(三)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由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
(四)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五)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
(六)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七)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九)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十一)银屑病非急性期(或非进行期),处于不需治疗的稳定阶段,可以接种。
(十二)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十四)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十五)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十六)精神疾病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十七)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十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十九)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
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
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
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十)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二十一)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二十二)心脏病进行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二十三)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移植物功能稳定,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二十四)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疗稳定后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二十五)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二十六)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二十七)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02暂缓接种的情况

(一)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体温正常后72小时内。
(二)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
结核病活动期;
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三)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或≥160/100mmHg、心率在安静休息时低于55次/分或大于100次/分、心脏瓣膜病变失代偿期、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心功能3级或以上、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四)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五)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
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
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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