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

时间:2023-06-16 13:45:07 来源:网友投稿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1  读完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后,一直想读他的这部《群山回唱》,无奈前段时间特别忙,但这本书早在一个月前就买好了,只是因为要参加考试,都没开封。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供大家参考。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1

  读完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后,一直想读他的这部《群山回唱》,无奈前段时间特别忙,但这本书早在一个月前就买好了,只是因为要参加考试,都没开封。那天考研一结束,当晚我就打开书读了起来,这一读就停不下来了——整整十天,读完了,也算破了我的记录。

  《群山回唱》看似比较复杂,因为是以不同人的口吻讲述的,但全书就是一部关于牺牲、背叛和亲情力量的传奇。它跨越了三代人,将每个时代发生的故事都令人感同身受地讲述了出来,我们从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故事,而是能将它们与自己结合,从而想到如果换做自己会怎样,我们的内心就此被触动。

  全文其实主要在讲述阿卜杜拉与帕丽的兄妹情,从开头父亲送帕丽离家,到六十年后的重逢,这期间发生的一切都让人唏嘘,但命运造就了他们的分离,那时的帕丽还不到四岁,但年长她几岁的哥哥阿伯杜拉却要用一生去驱散这种被迫分离带来的痛苦,妹妹帕丽在他此后几十年的人生里都不可或缺。

  两人的继母帕尔瓦娜的人生也充满了坎坷,她有意从大树上将姐姐推下来,其实是出于内心的嫉妒与怨恨,但最终一切还是要靠她来负责,最终姐姐让她将自己丢弃在沙漠里,是为了给她更好的未来和没有负担的人生——虽然后来帕尔瓦娜的一生也是颠沛流离,但姐姐的事一直让她内心不安。

  纳比舅舅为什么要将帕丽送给房东做女儿?她是为了取悦女主人,是为了完成她的心愿。几年后,苏莱曼瘫痪后,纳比才发现那些速写本上都是他的身影,房东爱着他,一直爱着,纳比其实想要逃离,但最终却一直陪伴到苏莱曼临终的那一刻,他是出于深厚的情谊,但这互相陪伴的温情也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还有妮拉,她和苏莱曼结婚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逃离父亲的严格管控;而后来她带着年幼的帕丽奔赴巴黎,也是为了逃离,为了不被她丈夫的病痛所困住。她才华横溢,但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用爱情、香烟、酒精来弥补这种缺失,然而都失败了。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书中还通过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堂兄伊德里斯是我们很多人的缩影,他心地善良,但对别人的事却无能为力,只觉得自己的生活才是最为重要的;而堂弟铁木尔虽然是他看不上的人,却资助罗诗完成手术,最终让她成为了自己梦想中的知名作家。

  阿卜杜拉一生都放不下帕丽,所以他为自己的女儿取名帕丽,当年老的帕丽和年轻的侄女帕丽在美国见面后,阿卜杜拉已经患了老年痴呆症,他不记得身边的这个人就是自己苦苦寻求了几十年的亲妹妹,他甚至骂她是小偷,可是难道帕丽就能记住过往吗?她当年视若珍宝的各种羽毛早已成了历史物件。

  阿卜杜拉留给帕丽的那封信里写道: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当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终其一生,他都在心里惦记着妹妹,想着有一天能重逢,但再重逢时,他已不是那个意识清醒的人了。

  阿卜杜拉的女儿,年轻的帕丽早就知道父亲的这个秘密,她从小就觉得自己是姑姑帕丽的分身,她的心事都写在明信片上想寄给另一个自己。当数年过去,两人再次重逢,说起这件事时,老帕丽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无法给别人道明的疼痛。

  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给他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给妹妹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帕丽的命运其实就和故事中被魔鬼抓走的那个人一样,帕丽不能再回来,如果她回来,依然会一生贫穷,当然不会成为一名学者。爸爸也是忍痛割爱。

  文中还记录了希腊整形医生马科斯的生活轨迹,他和萨丽娅年幼时的故事,从他一开始对她的自然厌恶到后来的慢慢接受,再到由衷佩服她的一些科学实验,她被母亲抛弃,却从未对生活就此失望,她用遗产资助马科斯各地旅游,通过他的镜头来看这个世界,并用心照顾他的母亲,直到两人都老了。

  反观我们的生活,其实谁不是这样?虽然也许不会和文中的主人公有相同的经历,但各种各样的打击磨难时不时会浸入我们的身体里,有时甚至让我们喘不过气来,不过,生活总在继续,就算我们选择了死亡,世界也不会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无论如何,我们要鼓起勇气面对所遭受的一切。

  亲情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情谊,她比任何东西都更值得我们去珍惜。这是一种刻入骨髓的深情,不管时间怎样流逝,我们都将一生背负。期间遭受的苦难哪怕再沉重,一旦有柳暗花明的一刻,都会觉得满心欢喜。我们都是这个世间的行路人,孤独的行路人,但因为有亲情存在,便觉温暖。

  这两年读完了作者的三本书,但从来不知道作者长什么样,今天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竟然看到长得如此有魅力的他。他的.小说也许都和自己的经历有关,年幼时跟随父母定居美国,阿富汗成了他梦里的故乡,不管阿富汗遭受了怎样的重创,我相信,在他心里,阿富汗都是最美的国度。

  最后,致敬卡勒德·胡赛尼,谢谢他写出了如此触动人心的作品,每次读完他的小说,我都不能很快去看另一本书,因为只是读完了他写的故事,而故事之外需要我们思考的东西却很多很多。在读整本小说的过程中我都没有流泪,但我确信,那些文字和某些情节确实让我的内心受到震颤。再次感谢作者。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2

  当记忆开始消逝,该如何留住那份生而为人的尊严。作为“主人公的国家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群山回唱》弱化了历史背景,着眼于长达60年的家庭变迁与人物命运,却不失恢弘与细腻。类似于《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方式,小说讲述了八个普通人的爱恨纠结,这些故事看似独立,人物却相互交织。这本书穿越了战争、别离、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人们的选择——即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

  故事从爸爸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的一个睡前故事开始,为第二章爸爸迫于生活压力卖掉女儿帕丽做了铺垫。第三章介绍了阿卜杜拉和帕丽的后妈是如何嫁给爸爸萨布尔,以及如何间接性的造成了姐姐事故、半身不遂的原因。第四章是纳比舅舅写给马科斯先生的信,详细介绍了纳比离开村子去给苏莱曼家里当厨师的原因。第五章讲述了苏莱曼邻居的两个儿子自资助一个被大伯毁了家庭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的小女孩,以及兄弟俩做出不同选择的故事。第六章讲了帕丽跟随妮拉离开喀布尔来到法国后的生活,以及帕丽知道自己身世后的心里活动,让读者对兄妹俩的重逢有了期待。第七章讲了阿德尔和他父亲的故事,阿德尔的父亲占领阿卜杜拉和帕丽从小生活的村子,他的父亲为阿德尔编织的谎言被唯一的玩伴的死打破但又默许逃避,给人深深的冲击感。第八章讲述了马科斯先生从小到大的生活,描绘了他那钢铁般的母亲以及被狗咬了脸毁容的伙伴萨莉亚。最后一张叙述了帕丽通过马科斯,寻找到自己的哥哥,但哥哥却因病早已忘记了妹妹。

  其中伊德里斯和他的堂弟帮助可怜的女孩儿罗诗的故事带给我强烈的冲击感。

  伊德里斯,一个“西化了”的主人公的国家人,在他同堂弟一起回主人公的国家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认识了可怜的小女孩罗诗,她全家人都被大伯用斧头砍死,而她自己也被斧子砍伤了脑袋,伤口狰狞。几次探望之后伊德里斯承诺他来想办法安排小女孩去加州动手术,他承诺一定会弄到资金,再不济他自己掏腰包。“当时的他有一种兴奋、陶醉甚至愉悦的感觉,他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他觉得浑身是劲儿。”

  可是他回美国后,面对一大堆需要回复的邮件,挂满加班号的日程表、同行评议、家里装修等等杂事,心态很快就转变了。“他极为惊讶地发现,变化发生得如此之快,如此难以察觉,谈起主人公的国家,突然感觉就像在讨论最近看过得一部悲情大片,其效果已经开始消退了”。面对阿姆拉的来信,他感到厌烦甚至气恼。当他向上司讲了罗诗手术的事,询问集团是否能负担罗诗的治疗时,他已经感到自己不堪这诺言的重负,而当上司说公司没法承担治疗费用时,他没有对上司的理由提出反驳,反而如释重负。之后,他全心全意投入到自己的生活,对他而言,罗诗已经变成了某种抽象的事物,仿佛只是戏里的一个角色,一个幻象。他认为他的承诺只是被误导了,是一个错误,他无能为力,就是这么简单。

  很多年后,伊德里斯出现在罗诗的新书签售会上,他看到书的首页写着献给我的妈妈阿姆拉和我的卡卡铁木尔。当年他的承诺烟消云散了,而他的堂弟铁木尔,不管是出于炫耀还是真的出于好心,把他没有完成的承诺兑现了。他担心书中会写到他,担心女孩认出他。事实上,女孩果然认出他,没有交谈,只是在签名时写了:别担心,里面没你。

  “别担心,里面没你。”这句话就是就像给伊德里斯的良知局限一个台阶下,“好心之举,可它伤了他。”

  我曾无数次的想象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否会坚持自己的初衷和承诺,但觉得自己大概会无法坚持。人类的良知有局限,但我想这并不是无药可救的事情,当我们在良知的起点处立马迈开脚步,也许我们就能坚持到底,当我们的勇气在顶点的时候,一鼓作气,也许就能一往无前。而不要想以后。

  在整本书的最后,我一直期待着哥哥能够想起妹妹,但这本书描写的是人生,它描写的是真实的现实的世界,而不是充满幻想的虚假的言情小说。奇迹,终究是少的。但最起码,妹妹找到了她的根,她一生最大的缺口被补上了。

  命运很霸道,它开的玩笑,你必须全盘接受。而痛哭与欢笑,都是你的。群山总是不发一言,但在你发出呐喊的一阵后,总会以出乎你意料的方式,给你壮阔且结实的回音,一波接着一波。但你要相信你的念念不忘,终于换会回响,无论以哪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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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1)

——《群山回唱》读后感10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1

  一个个分隔重洋的家庭,一种种遭受坎坷的悲欢离合,一次次无私却不为人知的选择……许许多多的不同人生都交织在卡勒德·胡赛尼的精巧新作《群山回唱》中。由六十年无数变故组成的生活,在父子兄妹间化成别样的命运。他们经历了千万回悲伤与痛苦,虽然也看到过偶然而至的一缕希望之光,但是终究难逃命运的安排。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爱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性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是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爱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娘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爱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空白串联起来。可是,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她这一生都在思念的妹妹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已经让他不能自理,可是这份亲情依旧,因为还有他们的子女,他们子女的子女,血脉相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一棵树上长出的两片树叶,象两粒尖埃,被一阵风偶然吹到了不同的地方,终于因着根的纠缠,在最后时刻,又在了一起。

《群山回唱》读后感2

  最近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3

  我也算是胡赛尼的书粉了,他目前为止发表的三部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和《群山回唱》,我都看完了,而且都相当喜欢。尤其这部《群山回唱》,我简直爱不释手,着魔似的刷了无数遍。我喜欢胡赛尼的文字,他总是以饱蘸深情的笔触,描摹着他的祖国阿富汗的风土人情、沧桑变迁,用一出出动人的故事,向全世界的读者介绍这个神秘美丽却饱受磨难的国家,和在这片千疮百孔的土地上顽强生活的人民。他的每一部小说都引人入胜,*实中见悲悯的文风,细腻的情感刻画,饱满真实的人物形象,哀伤而温暖的故事,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动读者内心最柔软易感的角落。从这三部作品也能很容易看到胡赛尼写作水*的不断精进,他总是能在自己的下一部小说里给我们展示更为圆熟的文笔和更为动人的故事。在《群山回唱》中,胡赛尼仍然展现了他出色的人物情感描写能力,每一个人物和他们背后的故事都令人扼腕,又感人至深,读来百感交集,让人慨叹人世间竟有如此多的辛酸苦辣。

  整本书读下来,感觉《群山回唱》从头到尾都在告诉我们:身为人,我们无可奈何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书中的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努力活着,都穷尽一生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或者救赎。从小分离却彼此羁绊一生的阿卜杜拉和帕丽兄妹,在姐姐的阴影下痛苦而顽强地长大的帕尔瓦娜,默默相爱却无法得到幸福的纳比和苏莱曼,不顾自身工作和生活压力想收养孤女罗莎娜的伊德里斯,追求爱情又逃避责任的妮拉,志向高远却不断陷入迷茫的马科斯,在父亲的溺爱下不堪重负的小帕丽(阿卜杜拉的女儿),他们都在时代和命运的洪流中漂泊着、挣扎着,追寻着那些他们觉得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他们的结局从来没有大团圆,到故事的终了,没有鲜花掌声,没有阖家欢聚,更多的还是久脱不去的苦痛,抓不住的希望,得不到答案的谜题,不堪的谎言背后更加不堪的真相。但全书的基调并不是完全灰色绝望的,角色们在悲剧的抗争中绽放出的人性光辉,照亮了笼罩在他们身上的阴云,让读者看到了也许不那么明亮,却十分显眼的希望的光点。这就是《群山回唱》,也是胡赛尼的所有作品的出彩之处。群山中的回声也许渺远不可闻,但只要你全力呼喊,念念不忘,定能听到回响。

  所以《群山回唱》是一部十分优秀的小说。或者说,它本来应该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抱歉我没法这么吹。《群山回唱》的确挺好看的,可它的确也是我看过的槽点最多的胡赛尼作品。胡赛尼的文笔自然是找不到毛病的,他讲故事的水*也可圈可点,可这本书,怎么说呢,还是有些让我不吐不快的地方。该夸的我都夸了,接下来该吐槽了。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

  我的确喜欢《群山回唱》,可我第一次读它的体验相当糟糕。因为全书是由数个独立的故事组成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和叙事视角都不一样,我每看完一段都会有陌生的人物和故事冒出来,而且几乎看不出这些人和事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有一些一开始还觉得有些联系,但越往后就越跟之前的故事疏离。我当初真的是看得一头雾水,完全闹不明白这整本书想讲些什么,也亏得那些精彩的故事支撑我读了下去,不然我第一时间就把这书给扔了。其实这些小故事每个单拎出来看都很优秀,可问题就出在它们之间的联系十分松散,放在一起显得杂乱和跳跃。常常,一进入下一个故事,前面的人物和故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着等你好不容易适应了新的故事线,之前的一些人物又会莫名其妙地重新蹦出来,整得你如堕五里雾。其实全书并非没有主线剧情,就是阿卜杜拉和帕丽两兄妹分离和重逢的故事,这件事是贯穿小说始终的,可惜在书中被糟蹋得不像主线剧情了。其实这个故事单独看是不错的,如果胡赛尼能认真把整个故事写圆,也不失为一部佳作。可胡赛尼野心有点太大,很明显是想由这个故事为主轴写一个群像小说,但出来的效果非常糟糕。整本书给人的观感是这样的:帕尔瓦娜是兄妹俩的继母?好,那就写一下她的苦情往事吧。希腊医生马科斯来阿富汗做公益,偶然得知了兄妹俩的事情?好,那就写一下马科斯的童年故事吧。以此类推,周而复始。原设的主线被各种无关的人物和剧情打乱甚至淹没,使得整本书支离破碎,没有中心。说不客气点,《群山回唱》甚至根本算不上是一部完整的中篇小说,只能说是个中篇小说集。

  其实本书故事的破碎并非完全没有补救的方法,比如可以在阿卜杜拉兄妹,尤其是阿卜杜拉身上多着一些笔墨,把他们二人的人生轨迹交代得更详细一些;删除部分冗余的支线(个人感觉帕尔瓦娜、伊德里斯和马科斯的个人故事线完全可以砍掉),同时尽可能让一些必要的人物更多参与到有关兄妹俩的主线故事中去,通过兄妹二人的寻亲之旅的推进以及从中延伸出来的事情来塑造配角们的形象,让他们成为主线故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比如马科斯,个人感觉他的人设在故事中的改动空间就很大,他是到刚经历战火的阿富汗做公益的,作者完全可以多描写他在阿富汗的所见所闻,还有他得知阿卜杜拉一家的往事后的心路历程,以及此后为寻亲的兄妹俩牵线搭桥的过程,这样同样能塑造他的形象,同时又可以不让他与主线故事割离。可惜世上没有如果,笔在胡赛尼手上,谁能料想他大笔一挥,就出来了那么一个七拼八凑的四不像。胡赛尼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又往往会有几分狂气,我是真的觉得可惜,可惜胡赛尼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没把狂气稍微收敛一点。如果他能静下心来,善用自己的才能,扎扎实实地编织一个成熟完整的故事,那该多好啊。

  打了几百字激情批判胡赛尼和《群山回唱》之后,我还是想说,我要向大家推荐《群山回唱》这部感人至深、温暖人心的作品,胡赛尼的文笔就从来没让人失望过。只要别把这本书当做一整本小说看,你就能在这温暖悲悯的文字中获得无数的感动。

《群山回唱》读后感4

  一个分隔重洋的家庭,一种遭受坎坷的悲欢离合,一次无私却不为人知的选择……许许多多的不同人生都交织在卡勒德·胡赛尼的精巧新作《群山回唱》中。由六十年无数变故组成的生活,在父子兄妹间化成别样的命运。他们经历了千万回悲伤与痛苦,也看到过偶然而至的一缕希望之光。合上书页,我不禁开始沉思一个问题:那个被我们在踉跄前行中丢失的“自己”,到底在哪儿?

  曾经的我们,根本不会去顾虑家庭、未来、事业……我们从来不会垂头丧气,只会乐观积极地向上看。然而在前进中,在行走中,我们被生活折磨得半死不活。那个总是笑着的自己,已然不知在何时何地闭上开心的嘴,转而默然地无用挣扎。似海水般袭来的不幸将我们“倏”地淹没,须臾之间便已屈服在命运脚下。其实我们又何必如此?只需要紧紧抓住曾经的自己,用永不言败的高尚意志去面对未来,面对现实就好。

  有顽强,有希望,就能重拾丢失的自己。踉跄前行中,你总能在它们身上找到过往的影子

《群山回唱》读后感5

  一口气读完,酣畅淋漓,虽然第七、八两章显得有些突兀,但无碍于故事的精彩。这本书里头有大时代的浩荡变迁,有小人物的悲哀沉沦,有足迹的辗转流浪,也有灵魂的纷飞飘荡。

  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

  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的念念不忘。但是,有些选择我们无法逃避,再难也得面对;有些责任我们无法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最后,在阿卜杜拉的病榻之前,小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而姑姑帕丽则说:“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

  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群山回唱》读后感6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近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7

  慕《追风筝的人》名而来。

  胡赛尼总能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描述到感人肺腑,惊天地泣鬼神。我猜想,他是多么伟大博爱的情感大师啊!

  故事的结局让我联想到我国的一个公益广告:一位年老的患有痴呆的父亲,甚至忘了自己的儿子是谁,在儿子买菜回来敲门的时候都不认得而不开门。但是,在一次聚会的餐桌上,他被制止把饺子放进口袋里的时候委屈地说了一句,我儿子爱吃。回到本文,老年的阿卜杜拉已然认不出曾手足情深的分散已久的亲妹妹帕丽了。甚至当真正的帕丽出现并要与其相认的时候,他还质疑、拒绝。因为守望太久太久了,所有的热枕都被生活消磨殆尽,他似乎已经不奢求帕丽的重现了。即使这样,帕丽还是永远地活在他的脑海里,篆刻在他的心上。他会在思念备至的时候给他亲爱的妹妹写信,告诉她欢乐告诉她悲伤,想与她分享一切。这长达几十年的思念并未断过,甚至他将自己的女儿也取名帕丽,以此怀念。用情至深,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故事分多个章节,每章节切换不同镜头展示各个人物的情感与生活状况。好处是让读者阅读路线更清晰,便于理解。唯一不足之处是转换跨度大,有种拆分成各个小故事的感觉,导致总路线的连贯性不是那么强。

《群山回唱》读后感8

  读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时,我如同坐着气垫船在峡谷中漂流,时而*缓,时而剧烈,峡谷给人的感觉也是时而亲切,时而狰狞,并最终在多次挣扎后完成了征服。也许是很久没读到这么精彩的故事了,因此又找来了作者的最新力作《群山回唱》。据网络资料介绍:这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比《追风筝的人》更流畅、更野心,叙事上比《灿烂千阳》更精巧——《*》。

  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不禁怀疑《*》的评价:我怎么突然间就读不懂了呢?我甚至怀疑是不是电子书排版时出了问题,将胡塞尼另一部作品中的内容排到了这本书?为什么刚刚还是第三人称的叙事,突然间变为了第一人称?为什么文章了前面的“我”和后面的“我”竟不是同一个人?更可恨的是,因为是看的电子书,回看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只能带着满腹的疑惑往下看。

  直到读到了最后几章,整个故事的情节才开始清晰地呈现出来。这部小说以第三人称叙事的方式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引出了本书中的几位主人公,并在每一个章节中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法。之前读过的文章,多以时间为线索,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此文以人物为线索,清晰地呈现一个人在故事中的成长过程。不同主人公的生活却又包含着相连的故事情节。

  我非常欣赏作者的这种创作手法,这不只是一种技巧。胡塞尼不只是想写一篇篇与阿富汗动荡生活有关的小说,而是想借一本本小说表达人在肮脏、背叛、下流、无耻、虚伪中朝着*出发的精神。

  突然,想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我,有没有胡塞尼这份对人性的关注,对*的追求?遗憾的是,很多时候,为了故事情节的连贯性,对于人性和*只能避而不谈。

《群山回唱》读后感9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

  晚风把她吹走了。”

  简白的童谣,波荡着万古如斯的悲风,翻山越岭,永不停息,把人撞得好痛好痛!

  这首如同天籁的童谣,如泣如诉,是贯穿小说《群山回唱》的和声。《群山回唱》是卡勒德·胡塞尼继《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之后的又一部力作。胡塞尼是阿富汗裔美国作家,他“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满怀柔情地拨动了人性中最美好的琴弦,他让沙岩开花,让铁石心肠也垂泪。整部小说充满了“史诗般的苦难”。作家身负巨大的家国之痛,如同行走于天地之间的游吟诗人,忧伤地弹奏着亲情和爱。

  在开篇的寓言里,他讲述的是一个为了保全九指而断一指的慈父阿龙布。为了其他孩子,为了全村人,他把最心爱的小儿子交给了魔王。当他历尽艰辛最终找到魔王,决心拼死为爱子报仇时,却发现这孩子在魔王的花园里活得好好的,还过着天堂一样的幸福生活。他强忍刻骨铭心的想望,转身离去。因为他不想让儿子和他一样受苦受穷。阿龙布活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在睡不着的夜间,他会拿上拐杖,走出家门,去坐在地边的大石头上,“凝望星空,看流云飘过月亮。他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感谢所受的恩惠和喜乐。他懂得,再有更多的索要,更多的欲求,便未免厚颜。”一枚熟透的果子,一块光洁的老岩石,星空在上,天风在侧,老人的生命再无渣沫。万籁之中,别有异声,丁丁当当,那是他系在爱儿脖颈上的小铃铛在响,只是,撕拽心肺的疼痛已成谣曲……

  长云曳天,落花满地,岩石冰凉,心在万里之外。

  人从无牵无挂中来,又在千丝万缕里去,彼时的千丝万缕,已不干身外种种。这就是命。人知道,人却不能在这大明白里活。所以有战火,有欺诈,有贪婪、有残虐等种种丑恶。胡塞尼看透了这把戏,所以悲悯。

  《群山回唱》给我最大的震撼,是人物内心一览无余地呈现,残忍与善良,光明与黑暗,一体两面,新月抱着自己的魅影,又充盈又饱满。胡塞尼选择不同人物为多层次的叙事主角,让汩汩流淌60年的生活得以多方位折射,这也不新鲜。文字的织物,其档次高下取决于作家内心的强弱,更取决于作家对万类生命存在与消亡这个过程的感悟。胡塞尼的讲述,如同浩浩荡荡的天空下温柔起伏着的群山,闪耀出令人敬畏的神性光辉。他让我想到被大智慧照彻的坦荡,这坦荡比单纯纯洁更可贵,单纯会沦为愚昧,坦荡不会。因为智者的坦荡已经超拔于市井之上,比自嘲更高更深更远,比摽着劲儿的对抗更持久,更强韧。也许我们早已习惯用顺从和屈服换取一己的安全,并且堂而皇之地写进各种成功学读本畅销于世。可是,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有一天,晚风把我们吹走的时候,身后会留下些什么呢?

  《群山回唱》的提示是:光明,希望和温暖。

《群山回唱》读后感10

  读卡勒德·胡塞尼的《群山回唱》读到一句:美貌是一件巨大而不当的礼物,来得既任意,又愚蠢。

  又想到在别处看到的渡边和子的一句话:"脸的模样是父母的责任,脸上的表情是自己的责任。"

  《群山回唱》中,萨莉亚在小时候被狗啃掉了下半脸,所有的人都视她为怪物——连她的妈妈都想要丢弃这个"包袱"。萨莉亚戴上了面罩,母女俩到另一个城市与萨莉亚母亲玛达丽娜的朋友奥蒂,和她的儿子马科斯,一起生活,除了在自己的.房间,萨莉亚从不取下她的面罩。萨莉亚的母亲抛弃她后,奥蒂鼓励她放下了面罩。但在马科斯说"你可以搞研究,当科学家、教授、发明家。你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你可以想当什么就当什么"时,萨莉亚说:"不,我不可以。"否定了一切的可能性。

  这是如此残酷,但它似乎确实是事实。有许多时候,"长得丑"真的成了人们对一个人有偏见的理由。应聘时,有个相对出众的相貌似乎更容易得到机会;与人交往中,长得"好看"自然能给人留下更好的第一印象;倘若你有了心上人,而你似乎因为相貌的原因而不能得偿所愿。如书中马科斯所说,关于我们是怎样的人,将要,或者可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骨架的对称程度,两眼之间的距离,下巴的长短,鼻尖投射角的大小,以及是否拥有一个理想的鼻额骨。这的确是上帝的不公,它给了一些人天生的优势,同时也给了一些人天生的劣势。

  但毫无疑问,容颜绝不是决定你命运的唯一标准。真正决定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是后天通过自身努力得来的东西,比如知识,经验,才能。作为一个演员,周冬雨在刚出道时常被质疑相貌、衣品,但她用她精湛的演技获得了众人的接受和肯定。美貌与才华兼备,自然能得到认可,若只有一副美丽的空皮囊,必会遭到鄙弃。拿破仑矮小的身躯征服统一了法兰西帝国,马云的长相和身高没有阻碍他巨大的成功,丑星如叶竞生、陈凯师以自己的独特之处在影视圈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更加注重才华与人格的社会,只要你的灵魂是有魅力的,它散发的光芒自然能掩盖你本身相貌的不足。

  如渡边和子所说,脸的模样是你无法决定的,它也同样无法决定你的人生。而脸上的表情,自卑,或是自信,取决于你自己。如果你有一个美丽的灵魂,有着满腹的诗书,那么你脸上呈现的,一定是自信的优雅的表情,而非自我否定和对世界的埋怨。相貌如此,家境、身材等等亦然。

  所以,不要埋怨命运的不公,不要自卑于先天的不足。人生,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2)

——《群山回唱》读后感600字3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600字1

  我开始以为这是一个告别与重逢的故事。直到读完我才明白,人的漫长一生又怎能只有告别与重逢一件事那么简单。这本书读来没有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沉重,大概时间的跨度消磨了苦难的深重。胡塞尼勾勒了许多的人物,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每个人背后都可以追溯出一段完整而悲壮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总有一个闪光的人物,复杂而矛盾,这大概才是真实的人性,他们就像一个复杂而动荡的时代。就像阿卜杜拉,我以为他就像所有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和妹妹分离,于是开始做些不可思议的事,成就一个英雄的人物传奇,然而没有,他开了餐厅,和许多人一样成了父亲,甚至有时还是个不可理喻的父亲,也得为了生活奔波,这就是生活。故事由他和妹妹分离开始,从他和妹妹重逢结束,他思念了一生的妹妹终于回到他身边,可他已经老年痴呆,等待了这么久,中间隔着这么多人这么多事,还以为相逢必定很感人,然而并没有。

  生活就是这样的吧,都还不及悲伤就走向了好远。

  纳比一开始的出场并不讨喜的,和沙德巴格村格格不入,甚至他为了讨好喜欢的女人牵线卖掉了自己的外甥女。然而,他的忠诚他对瓦赫达提的忠诚却是令人敬佩的。这就是复杂而矛盾的人,群山似乎每个人都这般矛盾着。

  在这个前途未卜的国家里,阿富汗人民在颠沛流离中艰难得生活,然而他们没有在艰难中绝望,无论何时,都带着爱与希望,牵挂着想念着,在这片带给他们爱与痛苦的土地上,一年年得守护下去,就像阿卜杜拉等待着妹妹。即使最后面目全非,甚至无法相认。但爱的"呼唤终会有所回响

  这本书的书评太过难写,因为它实在太庞大了。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3)

——群山回唱读后感5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群山回唱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群山回唱读后感1

  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向你表达那种缺失感呢?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刻,会帮助你理解这种感觉:当你在纵情欢笑后突然沉寂,当你在浩瀚美景前满腹酸涩,当你在人生最重要的场合里怅然若失……你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某种重要的东西,也许是某个亲人,也许是你爱过的人。也许你自己并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可是在那一瞬间,你由衷地感到,如果他(她)也在这里就好了

  故事的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年老的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的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她俩。"你们这俩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有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喀布尔一个富裕的家庭做养女。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它会过去的。它过去了。"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般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重逢。卡勒德?胡塞尼将和兄妹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这是作者对小说技法更加圆融大胆的尝试,是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传统和西方叙事手法的一次巧妙结合。多线索多视角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多声部的动人合唱,让我们再度沉迷。

  从没有哪本书像《群山回唱》一样让我如此清晰地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的部分,让我们确定了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妹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为彼此互相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和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的主题都是牺牲。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要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故事中帕丽的养母妮拉是一个特例,一个美丽多情、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不停地用爱情、香烟和酒精来填补自己的空缺,她甚至用帕丽来填补自己不能生育的空缺。然而她都失败了,因为她一直在索取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付出一些爱。她追逐幸福,却不断地从责任中逃离,直到逃无可逃。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我们也许都曾经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它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我们不会孤单,我们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2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3

  卡勒德?胡塞尼这样说道:“《群山回唱》这书的写作始于家庭这概念。事实上,我的写作不断涉及的最重要的主题是家庭。抛开了家庭这个线索,你几乎无法理解自己,无法理解周围的人,无法弄明白整个世界中自己的位置。”

  如果不了解作者这样的写作意图,《群山回唱》蛛丝网结的人物故事会让你觉得枝丫漫散,歧路重重。我们每个个人通过家庭这个基本细胞存在于世界这个大机体中。细胞与细胞之间结合,碰撞,渗透衍生出人与人之间或近或远的联系,牵绊,纠缠,生发出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

  作者“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背景就是阿富汗贫穷和战争不断的六十年。这样苦难的一个大背景,寻常的家庭面对着必然是更深刻的人生悲欢离合。因为家庭贫困,生活艰难,乡村农民萨布尔不得不将小女儿帕丽送给喀布尔的富人瓦赫达提,从而改变了小女儿帕丽的一生。

  和萨布尔青梅竹马的马尔苏,因为妹妹的嫉妒,从树上坠落而瘫痪,负疚的.妹妹帕尔瓦纳照顾不能自理的姐姐耗费了青春,最后嫁给自小心仪的萨布尔为后妻,并照看他的三个孩子。

  貌和神离的瓦赫达提夫妇,虽然家境优裕,夫妻却各有各的隐秘和不为人道的痛苦。瓦赫达提意外中风,妻子携养女帕丽远走巴黎,暗恋女主人的司机纳比因为责任和良心继续守护着中风的男主人,无意中发现男主人原来一直无望的暗恋着自己。纳比开始排斥着这种在阿富汗社会难以启齿的感情,却在日复一日照顾瓦赫达提的生活中渐渐发现了生活的乐趣,目标,成就了相濡以沫的亲密伴侣。

  瓦赫达提的邻居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因为家庭富裕,在战争前逃往美国并安家立业。战争后二人回到阿富汗结识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伊德里斯看不惯铁木尔帮助别人时的高调,为铁木尔做好人好事广而告之的行为感到不爽,他认为做好事不留名,高风亮节,这样才值得称道。于是他立志要帮助受到亲戚伤害的罗诗到美国接受治疗。可是回到美国以后,忙碌的工作和生活把他在阿富汗的经历化作了看过的一场悲情大片,激动之后,发现自己对罗诗的承诺变成了买完东西就后悔的感觉.六年后,痊愈后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传记并在题记上感谢帮助她重生的铁木尔。在签售书时,罗诗认出了伊德里斯,报以的却是陌生人之间的礼貌微笑,“别担心,里面没有你!”罗诗在给伊德里斯的签名书里写到,真可谓意味深长。

  《群山回唱》前半部故事精彩,曲折传奇。相比之下,后半部略显散乱。在童年被命运之手扭转方向的帕丽在巴黎成长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深埋在记忆里生命最初的根脉却无法拔去。因为缺失了生命的开头部分,帕丽和继母妮拉的关系并不融洽,直到她最后找到自己的哥哥,人生的拼图才算完整。一生都在寻找妹妹帕丽的阿卜杜拉,在和帕丽重聚时,却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失忆前,他留给妹妹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

  帕丽同父异母的弟弟伊克巴尔延续着自己生来的宿命,先是躲避战争流亡到伊朗的难民营,战争后回到家乡,却发现家园早被阿富汗的军阀霸占。其儿子吴拉姆和军阀的儿子阿德尔有一段淳朴的友谊,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巨大的人生分歧出现,一个一日为雄,至死为雄。一个将在艰苦的营生中耗尽青春,腰身佝偻扶犁而立。

  帮助帕丽找到亲人的希腊人马科斯,演绎出另外一段看似无关的故事。母子关系,母女关系,信任,抛弃,叛逆,理解,爱,是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家庭就如同一颗大树,个人是它上面的树叶,树叶从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能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

群山回唱读后感4

  故事就像行进中的火车:不管你在哪儿跳上去,能达到目的地,早一些晚一些而已。

  ——题记

  “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这是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度是胡塞尼的故乡,亲情友情爱情,背叛恕罪救援轮番上演,唯有群山岿然不动。

  《群山回唱》诉说的故事,在我眼中就是一个思念的故事。在这漫长的思念中,时间推着一切快速往前走。书中以兄妹离别为主线,在不同的时代里穿插了不同的人物。在这些人物身上,胡塞尼赋予他们不同主题,让他们在兄妹离别的时光里讲述不被接受的同性之恋。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无法实现的承诺。萨丽娅残缺的脸,马科斯母亲的正直,帕丽朋友与爱人的生活都在这些许时光里浮现。

  故事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觉得疼。”年老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他俩。“你们这两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犹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尼拉,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他会过去的,他过去了。只有砍掉一根手指才能保住手。”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意,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相逢。卡德勒。胡塞尼将和,兄弟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联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多视角多线索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动人合唱,让人沉迷。

  《群山回唱》,让我清晰的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部分,确定了我们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让我们不再孤独。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姐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愿意彼此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与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他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群山之中我们不会孤单,也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5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群山回唱读后感3篇。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题记

  一个个分隔重洋的家庭,一种种遭受坎坷的悲欢离合,一次次无私却不为人知的选择……许许多多的不同人生都交织在卡勒德·胡赛尼的精巧新作《群山回唱》中。由六十年无数变故组成的生活,在父子兄妹间化成别样的命运。他们经历了千万回悲伤与痛苦,虽然也看到过偶然而至的一缕希望之光,但是终究难逃命运的安排。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爱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性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是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爱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娘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爱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空白串联起来。可是,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她这一生都在思念的妹妹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已经让他不能自理,可是这份亲情依旧,因为还有他们的子女,他们子女的子女,血脉相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一棵树上长出的两片树叶,象两粒尖埃,被一阵风偶然吹到了不同的地方,终于因着根的纠缠,在最后时刻,又在了一起。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4)

——群山回唱读后感10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1

  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向你表达那种缺失感呢?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刻,会帮助你理解这种感觉:当你在纵情欢笑后突然沉寂,当你在浩瀚美景前满腹酸涩,当你在人生最重要的场合里怅然若失……你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某种重要的东西,也许是某个亲人,也许是你爱过的人。也许你自己并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可是在那一瞬间,你由衷地感到,如果他(她)也在这里就好了。

  故事的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年老的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的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她俩。"你们这俩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有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喀布尔一个富裕的家庭做养女。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它会过去的。它过去了。"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般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重逢。卡勒德?胡塞尼将和兄妹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这是作者对小说技法更加圆融大胆的尝试,是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传统和西方叙事手法的一次巧妙结合。多线索多视角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多声部的动人合唱,让我们再度沉迷。

  从没有哪本书像《群山回唱》一样让我如此清晰地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的部分,让我们确定了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妹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为彼此互相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和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的主题都是牺牲。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要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故事中帕丽的养母妮拉是一个特例,一个美丽多情、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不停地用爱情、香烟和酒精来填补自己的空缺,她甚至用帕丽来填补自己不能生育的空缺。然而她都失败了,因为她一直在索取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付出一些爱。她追逐幸福,却不断地从责任中逃离,直到逃无可逃。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我们也许都曾经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它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我们不会孤单,我们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2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

  晚风把她吹走了。”

  简白的童谣,波荡着万古如斯的悲风,翻山越岭,永不停息,把人撞得好痛好痛!

  这首如同天籁的童谣,如泣如诉,是贯穿小说《群山回唱》的和声。《群山回唱》是卡勒德·胡塞尼继《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之后的又一部力作。胡塞尼是阿富汗裔美国作家,他“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满怀柔情地拨动了人性中最美好的琴弦,他让沙岩开花,让铁石心肠也垂泪。整部小说充满了“史诗般的苦难”。作家身负巨大的家国之痛,如同行走于天地之间的游吟诗人,忧伤地弹奏着亲情和爱。

  在开篇的寓言里,他讲述的是一个为了保全九指而断一指的慈父阿龙布。为了其他孩子,为了全村人,他把最心爱的小儿子交给了魔王。当他历尽艰辛最终找到魔王,决心拼死为爱子报仇时,却发现这孩子在魔王的花园里活得好好的,还过着天堂一样的幸福生活。他强忍刻骨铭心的想望,转身离去。因为他不想让儿子和他一样受苦受穷。阿龙布活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在睡不着的夜间,他会拿上拐杖,走出家门,去坐在地边的大石头上,“凝望星空,看流云飘过月亮。他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感谢所受的恩惠和喜乐。他懂得,再有更多的索要,更多的欲求,便未免厚颜。”一枚熟透的果子,一块光洁的老岩石,星空在上,天风在侧,老人的生命再无渣沫。万籁之中,别有异声,丁丁当当,那是他系在爱儿脖颈上的小铃铛在响,只是,撕拽心肺的疼痛已成谣曲……

  长云曳天,落花满地,岩石冰凉,心在万里之外。

  人从无牵无挂中来,又在千丝万缕里去,彼时的千丝万缕,已不干身外种种。这就是命。人知道,人却不能在这大明白里活。所以有战火,有欺诈,有贪婪、有残虐等种种丑恶。胡塞尼看透了这把戏,所以悲悯。

  《群山回唱》给我最大的震撼,是人物内心一览无余地呈现,残忍与善良,光明与黑暗,一体两面,新月抱着自己的魅影,又充盈又饱满。胡塞尼选择不同人物为多层次的叙事主角,让汩汩流淌60年的生活得以多方位折射,这也不新鲜。文字的织物,其档次高下取决于作家内心的强弱,更取决于作家对万类生命存在与消亡这个过程的感悟。胡塞尼的讲述,如同浩浩荡荡的天空下温柔起伏着的群山,闪耀出令人敬畏的神性光辉。他让我想到被大智慧照彻的坦荡,这坦荡比单纯纯洁更可贵,单纯会沦为愚昧,坦荡不会。因为智者的坦荡已经超拔于市井之上,比自嘲更高更深更远,比摽着劲儿的对抗更持久,更强韧。也许我们早已习惯用顺从和屈服换取一己的安全,并且堂而皇之地写进各种成功学读本畅销于世。可是,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有一天,晚风把我们吹走的时候,身后会留下些什么呢?

群山回唱读后感3

  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向你表达那种缺失感呢?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刻,会帮助你理解这种感觉:当你在纵情欢笑后突然沉寂,当你在浩瀚美景前满腹酸涩,当你在人生最重要的场合里怅然若失……你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某种重要的东西,也许是某个亲人,也许是你爱过的人。也许你自己并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可是在那一瞬间,你由衷地感到,如果他也在这里就好了

  故事的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年老的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的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她俩。"你们这俩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有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喀布尔一个富裕的家庭做养女。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它会过去的。它过去了。"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般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重逢。卡勒德?胡塞尼将和兄妹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这是作者对小说技法更加圆融大胆的尝试,是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传统和西方叙事手法的一次巧妙结合。多线索多视角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多声部的动人合唱,让我们再度沉迷。

  从没有哪本书像《群山回唱》一样让我如此清晰地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的部分,让我们确定了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妹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为彼此互相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和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的主题都是牺牲。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要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故事中帕丽的养母妮拉是一个特例,一个美丽多情、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不停地用爱情、香烟和酒精来填补自己的空缺,她甚至用帕丽来填补自己不能生育的空缺。然而她都失败了,因为她一直在索取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付出一些爱。她追逐幸福,却不断地从责任中逃离,直到逃无可逃。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我们也许都曾经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它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我们不会孤单,我们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4

  在知乎上参加过一个回答——“如果只让你推荐一本书,你会推荐哪本?”

  我的答案很清晰:《追风筝的人》。曾经怀疑过读书的有效性,可能和很多人不同,我很难记住书里具体的人名,作者的名字以及详细情节。就像现在画画一样。临摹了四个月的画,临了还把画名记错了。也因为此很是纠结自己的脑容量。

  最近几年开始有了别的解读。长大过程也是反思学习的过程。那些想起来很模糊的书其实多多少少都成为现在的我自己的一部分。其中很明显的一点是——阅读时带来的共情力。虽然这点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得很谨慎。

  触发这点认知的正是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有机会再单独为这本书写一篇吧。回到正题。

  在翻开《群山回唱》的时候,难免带了些固有思维——这大概会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发生在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之间。需要准备好面巾纸。

  然而和花了一个下午不间断读完的《追风筝的人》不同的是,差不多的字数,这本书用了三周断断续续读完。内容和我预判反差很大——核心可能确实两个人,但是这本书里描述的是一个群像。时间跨度六十年,有父子,有继母女儿,哥哥妹妹,主仆,兄弟。章节的讲述人不同,时间也不同,很奇妙,和《渺小一生》采取的叙事方式很类似,这种阅读视角正好熟悉。并没有出现很多想象中的“感动”,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反思和疑惑。

  打比方的话,写《追风筝的人》的胡塞尼是一个年青不加掩饰的少年人,对着爱人坦陈胸怀,高唱赞歌,一分一秒也不愿意让你的眼神离开他;而写《群山回唱》的胡塞尼,则是一位久经风霜看透事态的中年人,表达谨慎又冷酷,以旁观者的姿态告诉你最难以想象的信息,然后走开,没有任何安慰。

  感动仍然是有的,尤其在这位“疏离中年人”的带领下,最后的爆发显得*静得理所当然。我有点庆幸,自己是可以在读得懂的年纪下读了这本书。胡塞尼更老道了,他知道人性很多事情,不需要完整剖开才得以示人。

  我希望。我们总是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或者缺失的是什么。这样寻找与否,补救与否,选择都在自己。

  阿卜杜拉你去水里了也没关系,你沉入水中之前心里所想的,帕丽都知道。

群山回唱读后感5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近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6

  卡勒德·胡塞尼这样说道:“《群山回唱》这书的写作始于家庭这概念。事实上,我的写作不断涉及的最重要的主题是家庭。抛开了家庭这个线索,你几乎无法理解自己,无法理解周围的人,无法弄明白整个世界中自己的位置。”

  如果不了解作者这样的"写作意图,《群山回唱》蛛丝网结的人物故事会让你觉得枝丫漫散,歧路重重。我们每个个人通过家庭这个基本细胞存在于世界这个大机体中。细胞与细胞之间结合,碰撞,渗透衍生出人与人之间或近或远的联系,牵绊,纠缠,生发出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

  作者“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背景就是阿富汗贫穷和战争不断的六十年。这样苦难的一个大背景,寻常的家庭面对着必然是更深刻的人生悲欢离合。因为家庭贫困,生活艰难,乡村农民萨布尔不得不将小女儿帕丽送给喀布尔的富人瓦赫达提,从而改变了小女儿帕丽的一生。

  和萨布尔青梅竹马的马尔苏,因为妹妹的嫉妒,从树上坠落而瘫痪,负疚的妹妹帕尔瓦纳照顾不能自理的姐姐耗费了青春,最后嫁给自小心仪的萨布尔为后妻,并照看他的三个孩子。

  貌和神离的瓦赫达提夫妇,虽然家境优裕,夫妻却各有各的隐秘和不为人道的痛苦。瓦赫达提意外中风,妻子携养女帕丽远走巴黎,暗恋女主人的司机纳比因为责任和良心继续守护着中风的男主人,无意中发现男主人原来一直无望的暗恋着自己。纳比开始排斥着这种在阿富汗社会难以启齿的感情,却在日复一日照顾瓦赫达提的生活中渐渐发现了生活的乐趣,目标,成就了相濡以沫的亲密伴侣。

  瓦赫达提的邻居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因为家庭富裕,在战争前逃往美国并安家立业。战争后二人回到阿富汗结识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伊德里斯看不惯铁木尔帮助别人时的高调,为铁木尔做好人好事广而告之的行为感到不爽,他认为做好事不留名,高风亮节,这样才值得称道。于是他立志要帮助受到亲戚伤害的罗诗到美国接受治疗。可是回到美国以后,忙碌的工作和生活把他在阿富汗的经历化作了看过的一场悲情大片,激动之后,发现自己对罗诗的承诺变成了买完东西就后悔的感觉。六年后,痊愈后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传记并在题记上感谢帮助她重生的铁木尔。在签售书时,罗诗认出了伊德里斯,报以的却是陌生人之间的礼貌微笑,“别担心,里面没有你!”罗诗在给伊德里斯的签名书里写到,真可谓意味深长。

  《群山回唱》前半部故事精彩,曲折传奇。相比之下,后半部略显散乱。在童年被命运之手扭转方向的帕丽在巴黎成长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深埋在记忆里生命最初的根脉却无法拔去。因为缺失了生命的开头部分,帕丽和继母妮拉的关系并不融洽,直到她最后找到自己的哥哥,人生的拼图才算完整。一生都在寻找妹妹帕丽的阿卜杜拉,在和帕丽重聚时,却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失忆前,他留给妹妹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

  帕丽同父异母的弟弟伊克巴尔延续着自己生来的宿命,先是躲避战争流亡到伊朗的难民营,战争后回到家乡,却发现家园早被阿富汗的军阀霸占。其儿子吴拉姆和军阀的儿子阿德尔有一段淳朴的友谊,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巨大的人生分歧出现,一个一日为雄,至死为雄。一个将在艰苦的营生中耗尽青春,腰身佝偻扶犁而立。

  帮助帕丽找到亲人的希腊人马科斯,演绎出另外一段看似无关的故事。母子关系,母女关系,信任,抛弃,叛逆,理解,爱,是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家庭就如同一颗大树,个人是它上面的树叶,树叶从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能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

  个人觉得《追风筝的人》胜在单纯,心无旁骛,更感人至深。一套降龙十八掌,练到极致,便是天下第一。《群山回唱》人物纷繁,枝节蔓延,然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尤其后半部分,总觉得欠些淬炼,有些散乱。

群山回唱读后感7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近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8

  这篇读书笔记反反复复停了多次,眼看过了交稿的期限,心里干着急,想匆匆应付了事却又不忍心对待这许多年来令自己如此喜爱的一本书(这源于一个约定)。

  卡勒德·胡赛尼的三部作品我都读过,《追风筝的人》是一个关于成长、背叛和自我救赎的故事。它冲击我的是一种自省,坚守,责任和勇气。《灿烂千阳》是两个阿富汗妇女的故事,整个小说基调让人压抑的喘不过气,让人心脏刺痛,让人胃部紧缩。看完后,我是再也无力去看第二遍,如同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勇气去看《唐山大地震》一样,我的小心脏无法承担那巨大的悲惨。而这本《群山回唱》让我读了三遍,因为它真的让我的心百转千回,心潮澎湃,在每一个人物中,似乎都找得到自己,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魔力。小说的每一章都是一个人物,一个故事,看似散乱,却又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一点微妙的联系便将每个人拉到同一个世界中。

  小说以睡前一位父亲为儿女讲述的魔王童话开始。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却不知故事背后父亲内心的无奈、挣扎与痛苦。他就是现实中的阿尤布,明天他也将失去他的心头肉,将亲手送走他的女儿帕丽。从此,帕丽开始了另一种人生,哥哥阿卜杜拉却怀着对妹妹一生不变的想念远走他乡。五十八年岁月,年幼的帕丽早已模糊了与哥哥在沙德巴格相守的时光,而哥哥阿卜杜拉因患病也早已分不清过去和现在。可是,那首阿卜杜拉唱给帕丽的摇篮曲却始终带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将两兄妹紧紧连在一起。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

  晚风把她吹走了。

  胡赛尼真是写故事的高手,叙事能力超强,帕丽和阿卜杜拉是蛛网的中心,却并不是主角。这本书里,每一章都有一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所以小说中有很多人物,仿佛没有一个主角,却仿佛都是主角。

  收养帕丽的瓦赫达提夫妇,各自都有难以启齿的痛苦。瓦赫达提先生深爱他的司机纳比(帕丽继母的哥哥),沉默的背后是生命压抑的痛苦,永远无法得到的幸福。瓦赫达提夫人不顾一切地冲向幸福,勉力追求,却两手空空,幸福在酗酒和放纵中更加遥不可及。

  暗恋女主人的司机纳比因为责任和良心用一生守护了中风的瓦赫达提。

  瓦赫达提的邻居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一个轻易的许下承诺,却在现实中逃避了。而另一个,以玩世不恭的态度挑战人性中的软弱和虚伪,以实际的爱心帮助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六年后,痊愈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传记并在题记上感谢帮助她重生的铁木尔。在签售书时,罗诗认出了伊德里斯,报以的却是陌生人之间的礼貌微笑,“别担心,里面没有你!”。

  帮助帕丽找到亲人的希腊整型医生马科斯,演绎出另外一段爱的故事。幼时被狗咬去半张脸的萨丽娅,寡居的母亲,逃离与回归,就如马科斯的荒唐,他如何疯狂的想逃离母亲和萨丽娅,却最终发现,爱是一张网,无论走多远,都有条线牵引着他回家。

  群山回响,隐藏着延绵生命之旅的比喻,就象人生蜿蜒的小路,固然艰辛,却饱含希望。

  在无尽的旷野,红色的勒勒车,背着一座山,佝偻着拉车的父亲,穿着拖鞋跟在车后,固执地守护着妹妹的阿卜杜拉。在山与山之间、在沙漠和荒原之上,人生的得而复失,失而复得,各种牵绊,纠缠,各样的爱恨情仇都在风沙的轻轻呢喃被带走。夕阳在泛着橘色的光辉中隐退,直到那广袤的黑色夜空中渐渐消失,再也不见。

群山回唱读后感9

  故事就像行进中的火车:不管你在哪儿跳上去,能达到目的地,早一些晚一些而已。

  ——题记

  “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这是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度是胡塞尼的故乡,亲情友情爱情,背叛恕罪救援轮番上演,唯有群山岿然不动。

  《群山回唱》诉说的故事,在我眼中就是一个思念的故事。在这漫长的思念中,时间推着一切快速往前走。书中以兄妹离别为主线,在不同的时代里穿插了不同的人物。在这些人物身上,胡塞尼赋予他们不同主题,让他们在兄妹离别的时光里讲述不被接受的同性之恋。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无法实现的承诺。萨丽娅残缺的脸,马科斯母亲的正直,帕丽朋友与爱人的生活都在这些许时光里浮现。

  故事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觉得疼。”年老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他俩。“你们这两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犹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尼拉,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他会过去的,他过去了。只有砍掉一根手指才能保住手。”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意,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相逢。卡德勒。胡塞尼将和,兄弟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联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多视角多线索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动人合唱,让人沉迷。

  《群山回唱》,让我清晰的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部分,确定了我们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让我们不再孤独。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姐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愿意彼此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与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他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群山之中我们不会孤单,也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10

  花了半个月时间,严格来讲是三个多小时,终于是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把这本书看完了。

  早些时候听说过一本《追风筝的人》,曾翻了几页,觉得内容还不错,写的还挺好,只是那时候对这种小说还不是特别感兴趣,也就只是翻翻看而已。

  偶然间,也忘了是怎么,瞧见了卡勒德?胡赛尼的这本新书——说是“新书”,其实也有三四年了。不知怎的,好似是被这书名还有书的封面吸引了罢,我竟不自禁地阅读起这本书来。

  当然,还有些原因,兴许是我喜欢中东这个地方、喜欢*罢了。

  小说以一篇睡前故事开始。在一个叫马伊丹?萨卜兹的小村落里,有一位名叫巴巴?阿尤布的农夫。有一天,一个魔王来到了这个村子里,带走了阿尤布最心爱的小儿子卡伊斯。于是某天,不甘心的阿尤布踏上了寻找魔王报仇的征程。在到达了魔王的城堡之后,原本想与魔王斗个你死我活的阿尤布惊讶地发现,不仅是卡伊斯,所有的被魔王带走的孩子,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乐园里。孩子们不愁吃穿,过着与阿尤布一家截然不同的无忧无虑的生活。看到这一切,原本想要把卡伊斯带回家的阿尤布犹豫了:如果带他回去,他所要面对的是一个农夫的生活,是穷苦的;如果不带他回去,虽然儿子会忘记自己,可是他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抉择啊!最终,阿尤布选择了独自离开回到家中,打消了将魔王杀死、带回卡伊斯这一念头。

  从这个故事中得以看到的是一个*凡的父亲,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凡在自己与旁人无异,都有着最普通也最真挚的情感,以及心理上作为父亲不愿挺身而出的懦弱;可他也伟大在面对儿子的回归和他的幸福生活之间的抉择时,他思虑良久,最终做出的,我相信是大部分父亲都会做出的决定——让儿子继续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自己回到村庄里继续做一名普通的农夫。这即是父爱,*凡而又伟大,让人读着读着声泪俱下。

  回到正题。

  小说以不同的视角来描绘这样几个断续的、互相之间有关联的故事。1952年,在阿富汗一个贫困的村庄沙德巴格,生活着一对普通的兄妹——阿卜杜拉和帕丽。阿卜杜拉一直视帕丽为自己的珍宝。然而,在他十岁那年,迫于生计,父亲萨布尔将帕丽买给了阿卜杜拉舅舅纳比所服务的喀布尔的一个富人家庭。经历了这番难以忘怀的骨肉分离,阿卜杜拉的内心里留下了一道不可磨灭的疮疤。但这也能看出,即使是在二十世纪,贫富之间的差距是有多么的大。试想一下,如果你是阿卜杜拉,你能任凭自己的妹妹就这样离去?父亲做出这样一番举动,实是无奈的。从中我们也得以一窥当时阿富汗贫苦百姓的生活与思想,沉浸在那种阅读的意境当中。

  帕丽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收集各种鸟类的羽毛,阿卜杜拉为了取悦妹妹常常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当我看到帕丽被卖掉后的那个冬天阿卜杜拉捡到一片黄色的羽毛时,我不觉鼻头一酸。曾经的记忆是如此美好,可记忆中的人儿如今已不在身边,仅剩自己孤寂的身影,落寞地走在夕日散发出的余晖下,默默聆听群山间那空寂的回唱。

  小说里的其余人物也各有各的优缺点。那个买下帕丽的富人家庭的女主人妮拉是一位诗人,喜欢写一些与性有关的东西,还小有名气。这恐怕与其无法生育有关。妮拉渴望着性,幻想着性,只是因子宫被摘除,她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完整的家庭,只好收养别的小孩。这种无法怀上孩子从而哺育后代的痛苦,只有一个真正成熟的女性才能理解。于是她沉醉于烟酒之中,继续着她的诗篇创作。当丈夫中风后,她弃下了他,带着帕丽远走并定居巴黎,终于1974年自杀身亡。妮拉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不完美女性,她确实有自己的独特魅力,时尚诗意而又脆弱堕落。她既显得普通,又不普通。

  男主人瓦赫达提在中风之后,妮拉抛下他远走高飞,仅剩下厨子兼司机纳比对他的衣食住行百般照料。渐渐地,瓦赫达提爱上了纳比,而纳比虽然难以接受,可还是选择留了下来,陪伴着瓦赫达提先生安然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瓦赫达提死后将所有遗产都留给了纳比,纳比又遇见了来自希腊的整形外科医生马科斯?瓦尔瓦里斯,这才有了小说中的那封纳比写给马科斯阐述自己身世的长信。信中写到纳比曾经爱上了女主人妮拉,为了讨好妮拉,纳比特意设计了使萨布尔将帕丽卖给瓦赫达提家的事情。然而妮拉在拥有了帕丽之后却似乎把全部心意用在了“女儿”身上。纳比感到无奈与愧疚,于是在临终前写下这封信,求马科斯告知帕丽其身世之谜。

  而这位医生马科斯?瓦尔瓦里斯,其做一名整形科医生的梦想是缘于童年好友萨丽娅的一次意外事故。为了实现萨丽娅的心愿,他带着一架相机和一张萨丽娅的相片周游世界,为发展中地区做医疗志愿者,见识了太多太多的泪水与绝望。小说情节是在悲情中发生的,然而正是这悲情,让我们懂得了许多。

  这篇小说写了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如何去爱,如何被伤害,如何互相背叛与彼此牺牲。贯穿全文的,也同样贯穿着这六十年岁月的,乃是永不磨灭的情啊!当我读到最后一章阿卜杜拉终与帕丽重逢时,不禁思如泉涌。战争与贫困主导着这个社会,可是没有什么能够跨越如此般浓厚的情感。美国亚马逊“最佳选书”评语说:“这本书穿越了战争、离别、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了人们的选择——即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这是大师的杰作。”的确,卡勒德?胡赛尼确实是一位深情的大师,将一个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阿富汗家庭六十年的往事描绘得如此精彩。不得不说,《群山回唱》真是我到现在以来读过的最为生动、惆怅而又具有魅力的一部小说。尤其是最后时刻,帕丽与阿卜杜拉重逢,但阿卜杜拉的记忆已伴随着风儿消逝在过往云烟里,已经认不出帕丽了。这就是人生。我们对曾经所爱之人,却不一定企盼着一场久别重逢;我们所爱之人,却并不一定还记得爱过的我们。

  “开头是痛苦的分离,而结尾则是感人的重逢。”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5)

——围城读后感2000字5篇

围城读后感2000字1

  在大谈《围城》这本着作之前,我想先说说钱钟书这位作家,他的写作方式奇特,可以说是独具匠心,自成一派,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个性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在《围城》这部可以说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中,他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使这本书成为了*今、当代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每个作家的人物描写都很讲究,那在围城中钱钟书又是怎样诠释这一点的呢?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短短几行字就能让人对文中的某一个人物描写透彻,不得不说这是作者高深的写作水*,而我身在重点高中,在未来的几年里也一定要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在语文在门富有文学魅力的学科上猛下工夫。

  在《围城》一书中不仅有鲜明的人物描写,还有各种调侃与讽刺,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作者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另外,作者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在《围城》中这种精彩而又带有讽刺意义的片段不胜枚举,比比皆是,甚至有时看得我会会心一笑,感叹作者用巧妙的笔法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才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

  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2000字2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

围城读后感2000字3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萨特围城中让人觉得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在经历了一次次选择后,他不但没有得到欢乐,反而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也是他悲剧的所在。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面对曲折的感情生活,他遵从了自己的意志,他在不断的追求和失败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他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的努力着。

  现实生活中,升学压力、恋爱纠葛、婚姻悲剧、事业低谷…这些烦恼的琐事都是现实而不可避免的。然而,有多少人带着“世界荒谬,人生孤单”的思想被生活的失败所击垮;有多少人没有目标的选择,因此卑微而痛苦的活在黑暗之中;又有多少人逃避残酷的现实而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要在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悲剧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应该退缩吗?这不正是我们每天努力所要做的的吗?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意义的所在吗?

  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价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的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不管结局如何。

  这样看来,《围城》深刻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

  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

围城读后感2000字4

  钱钟书的《围城》可以说是2O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初读时,我记得自已还是一个初中生,那时对书中的一句话记忆尤为深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去”。

  长大以后又陆续读了几遍,越来越体会到方鸿渐的爱情是充满痛苦的,他对于爱情的渴望最终变质成为一种恐惧。

  就连钱钟书自己也说,伟大纯真的爱情对人不仅是个引诱.而且是个讽刺。

  书中描写了方鸿渐与四位女性的恋爱过程,这一次次恋爱的失败,昭示着人们的孤独和疏离。

  在他的笔下,人类的永恒困惑以爱情婚姻的终极失败表达出来,显得更具说服力,也更具悲剧色彩。

  钱钟书先生在文中将主人公取名为方鸿渐是有其来历的。

  他在《管锥篇》中说:“‘鸿渐’,即‘一只鸟飞来飞去没个着落’。”《易经》中也曾说,这只鸟先在溪边,后飞到石头上、陆地上、树上,最后飞到山头,亦即亦至。

  鸟(象征男人),在外面飘来飘去,最后只剩下孤零一个人。

  可怜的“鸿渐”,只是一个没有着落的、没有归宿的、而且相当痛苦着的“流浪汉”。

  总之“鸿渐”的微意便是徘徊。

  我们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无非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人另外一个“围城”。

  方鸿渐不见得是一个坏蛋或者不好的人,可以说是一个不更世事的纨绔式的人物。

  他虽善良但软弱动摇,有些小聪明但虚浮无能。

  他“不让人讨厌,可是全无用处”,他疏于学业,事业上无进取心,生活上荒唐。

  他也骗人,但是好像是有限度的;他挺老实,不切实际,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

  有句话叫博闻识浅,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能侃,但是没有自己的见识;能言善道,没有自己的主意,碰到什么事都优柔寡断,所以很多人都可以来批评他。

  在生活面前,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怯懦,有自己所爱的人,但缺乏勇气和果断,所以他不断地失去机会。

  在他身上,有对封建文化和秩序的绝望,也受到古老社会和传统精神的影响;有20世纪文明的熏陶,也有对西洋文化的鄙夷。

  他有某些善良、正直的品性,但病态腐朽的社会也造就了他的迂腐、软弱。

  他总是在找寻精神依附,可每每找到新归宿又发现这不过是一种束缚。

  面对一座座黑暗的“围城”,他找不到突围的路。

  整篇小说以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来揭示命中注定的灵魂困境,方鸿渐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他既是被困的对象,又是围城的铸造者,他的喜剧性的形象特点和悲剧性的遭遇是所有矛盾的焦点。

  所以,单从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原型来说,他的悲剧是社会存在的原型,因为悲剧的主人公就是悲剧的制造者。

  “这种人生的希望与失望、追求与幻灭、欢乐与痛苦的矛盾和转移,就是‘某一类人物’的人生‘围城’模式。

  应该说,这是揭示人物命运之迷和启示人生之路的深邃的社会哲学命题。

  ”很多人在读完《围城》之后,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方鸿渐,方鸿渐作为一个文学形象有着普遍性的意义。

  钱钟书在《围城》序言中这样说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钱钟书只是把方鸿渐当作“无毛两足动物”来写而已。

  先生以幽默的语调,以方鸿渐这个典型的生命透视来向人们揭示:在长期封建腐朽文化重压下人性的变态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惑,并在这个过程中展示了文学一贯宣扬的人生自然性和社会性之间、生活和生命之间的永恒矛盾。

  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渭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

  “人与‘围城’之战是人类听命一个神秘的召唤而进行的一次徒劳无获的抗争。

  这个抗争永无结局,循环往复,也许这才是《围城》象征的真正本质”。

  杨绛女士诠释得非常好:城外的人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对于婚姻也好,对于事业也好,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围城的外延是所有的人,或者说是还依然有着各种想法和欲望的呼吸着的人们;而其内涵的本质要素大概就是人没有永恒的满足。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己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

  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

  文学是人学,文学根本关注的是人,是人的心理、人的灵魂。

  从这一意义上来看,通过《围城》看透方鸿渐的人生,最后便只剩两个字——围城。

围城读后感2000字5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评"的。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6)

——*名著读后感2000字3篇

*名著读后感2000字1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名著读后感2000字2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书中内容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分崩临析,战争纷起,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厚义气,骁勇善战的关羽,勇猛过人,粗中有细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胸怀大志、知才善任的孙权,文韬武略、为人奸诈的枭雄曹操……

  其中我最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十分机智,就拿《草船借箭》那个故事来说吧

  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孔明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近曹军水寨。孔明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诸葛亮用他的才智取得了心胸狭窄的周瑜的信任。这就是我最敬佩诸葛亮的原因了。

  《三国演义》是*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名著读后感2000字3

  读完一本三国演义,只觉心中仍涛涛回荡着万军阵前绝世武将拼斗时兵器的铿锵声和呐喊的厮杀声,还有立于大殿之上侃谈治国治军大道的军师*静的语音语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那些以独有魅力使文武群臣皆心悦臣服的诸侯王者,以从容的姿态坐在针毡宝座上,他们之中无一不是雄才大略者。

  袁绍出身在有四世三公之称的名门望族,他可谓是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初期最有名气最有声望的一路诸侯,无论是军队还是将领数量都领先于群雄。他二十岁就已经做官,后来假意隐居洛阳,暗地里却结交了如张邈、许攸,曹操等有才谋的人。那时的东汉是一个宦官当权的时期,宦官集团迫害官僚,欺压百姓,使朝内外皆风声鹤唳。袁绍的目的就是为了组成一个政治集团打到宦官们的专权行为。在宦官集团的警告下和叔父袁隗的责骂下,袁绍依旧没有放弃内心的报负,暗中等待时机。

  上天只给有准备的人机遇,黄巾起义如同一柄巨锤打破东汉王朝这摇摇欲坠的锈鼎。时任大将军何进召门第显赫的袁绍就任校尉。何进与袁绍皆有意打压宦官,只可惜何进志大才疏,关键时刻不听袁绍的建议,最终导致身死。袁绍后来有抓住时机与同党领兵入宫假称奉诏杀死一干宦官,导致少帝被心怀不轨的人挟持外逃。袁绍欲快刀斩乱麻诛杀宦官,遇见不长胡须者不论老幼一律诛杀,故许多无辜的人被处死。一件本来的好事都变得更加糟糕,天下乱成一团,给了董卓这类野心家有可乘之机。袁绍这位后来的讨董盟主负有罪责。

  袁绍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无比莽撞的将领,但是到后来好像又转了性子,胆子是越来越“小”了。找董卓进京勤王的昏庸主意就是袁绍和何进出的,估计年轻莽撞的袁绍也没料到董卓会带这么多兵马,到了几乎人人都知董卓居心叵测。有人建议袁绍带兵袭击董卓,史书上记载袁绍在董卓强悍的军事实力下害怕了,到后来董卓废皇帝时袁绍始终敢怒不敢言,后来因恐惧而外逃。其实我认为袁绍此举实在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袁绍如果是身死当时,后也就不会有一个声名能震慑群雄的盟主带兵反董给董卓四面受敌的困境。袁绍如果真的害怕董卓,完全可以逃出去隐居,他为何还要冒这么大风险率领诸侯集体反董呢?况且当时袁绍还被董卓受了官职完全可以不理政事做个富家翁,可是袁绍没有这么做。他忍辱负重放弃了偷袭董卓大军这么一个成功率极小的计策,背上了胆小怕事的骂名,战战兢兢地召集诸侯讨伐董卓。在一代盟主的风头背后,又藏了多大的风险!若失败,袁绍几乎必死无疑。于是袁绍的外逃避免了董卓的疯狂报复和加大搜刮力度以扩充军备的可能,给以后的盟军减少了阻力。袁绍做了一个他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他知道他自己的身份的重要性,四世三公!足以统帅诸侯,足以给大军一个正义的理由:“兴复汉室,讨伐董卓。”与其说袁绍胆小了,不如说他成长了。

  袁绍后来果然煽动起了各地兴兵的诸侯并被推为盟主。事与愿违,袁绍虽然贵为盟主,却怎么也指挥不动这支大军。各路诸侯其心各异,谁都要为自己谋划后路。打败董卓之后谁为主,谁又愿意将基业奉送而臣服?不仅这样,还有可能被人吞并,被诛杀。于是袁绍的联盟军空耗兵粮,最后这帮诸侯们一个个作鸟兽散,讨伐大业有始无终。这怪不得袁绍,就算是军神面对这样一支军心不稳的杂牌混合部队也要为难。然而袁绍自己都没想到这次讨伐造了个乱世枭雄刘备。

  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样一个电视画面:外有一探子来报,说华雄带兵来攻。这时候有诸侯亮出自己的将领对敌,但是不过半柱香的功夫盟军将领就被斩了。这时候关羽非常神勇的站出来,刘备当然也站出来了,意思是说我二弟可以斩杀华雄。这时袁绍恼羞成怒,意思是我军中大将上去都不成,你个小兵还能翻了天?然后大骂尔等大胆之类的话语,然后曹操跑出来当和事老……

  为何袁绍会如此大怒呢?对刘备天生有好感的三国迷们每每跳出来大骂袁绍嫉妒贤才、治军昏庸和自大自满等等。我只是觉得我们把问题想简单了些,一代盟主在青年时期为了打压宦官都能够召集贤才形成政治集团的人会嫉妒贤才吗?在华雄难求一败时一个人甘愿一战难道就进行讽刺?作为一个枭雄是不会有这样的毛病的。我们再看关羽那形象,面如重枣、浓眉大眼、胡须飘飘,还手持一特重的青龙偃月刀。何人不觉得一股英雄气息逼面而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想结交或招纳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对其加以鄙视。但是刘备的自我介绍就要好好琢磨一下,他仗着自己姓刘就说是中山靖王之后,当世皇叔,帝室之胄!袁绍能够当上盟主显贵于群雄的资本就是他“四世三公”的身世,刘备在诸侯前说他是帝室之胄简直是踢场子,意思不就是他刘备更有资格当这个兴汉的联盟盟主吗?于是袁绍害怕了,看这摸样这关羽是有点本事,若其一战功成而刘备依仗这大将的声威和他自己的身世不还得爬到自己头上?所以袁绍破口大骂其狂傲并之后一直想把刘备软禁起来。刘备这个人杀也杀不得,放也放不得!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7)

——《寂静的春天》读后感2000字3篇

《寂静的春天》读后感2000字1

  20世纪60年代初,由蕾切尔卡逊撰著、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作序的《寂静的春天》面世。这部由17章28余万字精心建构的“绿色经典”,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解,反对人对自然的控制,其根本宗旨是警示人们:“人类已经失去了预见和自制的能力,它将随着毁灭地球而完结。”美国华盛顿大学肯尼斯肖克莱博士认为:“卡逊1963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可以看成是学院环境伦理学的下一个分水岭。这本书描写了大量使用杀虫剂和其他污染物质对环境越来越多的可怕影响。卡逊的著作引发起新一代的活动分子关注环保事业。它帮助我们认清了我们对自然价值的认识和我们与自然的关系应有的根本转变的需要。”

  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春天到了,村落里一切声音都没有了,没有蜜蜂嗡嗡飞来,没有家畜嘶鸣,没有小鸟歌唱,只有一片寂静覆盖着营田野、树林和沼地。这不是魔法,也不是敌人的活动使这个受损害的世界的生命无法复生,而是人们自已使自已受害。蕾切尔卡逊为我们虚构了这个城镇,她指出,如果我们继续不当地使用化学药品,这些也许会成为事实。

  作者称杀虫剂为杀生剂,因为在它杀死害虫的同时,侵害着居民的健康、动植物的生长、大地的景观。新情况产生的速度和变化之快已反映出人们激烈而轻率的步伐胜过了大自然的从容步态。杀生剂甚至反而造成了害虫的猖獗。于是,人虫之战即刻打响。作者用血淋淋的事实,希望唤醒无知、愚昧的人们,不要再用使用蛮力,来对付也是地球一分子的昆虫、植物。也呼吁我们,要尊重生命,谦卑为上,不要自以为是。否则将有一天,会为人类带来无可挽救的灾难,毁灭性的灭亡。

  事实上,大多数人们并不清楚杀虫剂的危害因为人类为了更方便的生活,而许多事实的真相,也被隐瞒和蒙蔽。生活里,清洁剂、芳香剂、洗洁精等,更是变成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些物质会为我们,带来怎样的后果,只有方便和效果,被商业化的宣传和推销。正如作者所说,“我所争论的是我们把有毒的和对生物有效力的化学药品不加区分地、大量地、完全地交到人们手中,而对它潜在的危害却全然不知。我们促使大量的人去和这些毒物接触,而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甚至经常不使他们知道。”这不仅是不公*的,也是非人道的。

  我们适应自然,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慢慢地将自然界掠为己有,甚至以战胜自然相标榜,向自然界贪婪地索取,将自然环境肆意破坏。从全球来看,冰川融化、臭氧层破坏、酸雨、物种灭绝等让世界的未来危机重重;从国外来看,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水俣病事件、痛痛病事件、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让人们无不谈之色变;在国内,沙尘暴肆虐于京津地区、水葫芦泛滥于长江流域、紫茎泽兰为祸于西南边陲、泱泱中华正日益为用水问题大伤脑筋。公害事件的发生愈演愈烈,人们在危机面前无助的呼喊声此起彼伏。当第一次看到这些时,不会有人愿意相信这是所谓的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后果,我们一定不愿把责任归咎于自身,我们甚至不会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但事实证明,这仅仅是开端,出乎意料的事情正在地球的各个角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全面的爆发着,而且是一浪高过一浪。到现在才知道,我们当初的判断都是盲目乐观的,我们把问题考虑的太简单了,我们以为科技带来的只是社会的进步,但实际绝非那么简单。

  我们肆意改造地球,其根本在于我们还没有认真地对待生命。我们认为植物不及人类重要,动物不及人类重要,我们喊出“以人为本”的口号,但是地球不仅仅是人类的,也是其他动物的家园。我们必须与其他生物共同分享地球,我们只是地球的使用者,而人类常常误以为自己是主宰者。我们没有足够认真地审视与我们相同的生命个体。但只有通过敬畏的态度来对待生命,我们才能希望在昆虫群落和我们本身之间形成一种合理协调和*衡的支点。

  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学着尽量全面的去思考问题,从沉痛的教训中逐渐养成谨慎的行事习惯,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决不轻易地去改变自然生态环境原本的和谐。蕾切尔卡逊女士如此告诉我们:透过新颖、富想象力与创造力的方式,尝试去解决和其它生物,共享地球会产生的问题。人类唯有更谦卑、尊重大自然,反省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停止错误的方式,才有可能挽救人类自己。

  毕竟,我们是地球的一员,我们还必须生活在地球上,美丽的自然需要用心去理解,就如美好的环境需要用双手去呵护。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8)

——《群山回唱》读书笔记3篇

《群山回唱》读书笔记1

  《群山回唱》本书讲述了一对兄妹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其中穿插着姐妹、主仆、养母女、母子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们追随着主人公从喀布尔到巴黎,到旧金山再到希腊,最终回归到满目苍夷的祖国阿富汗。小说的结尾并不完美,年过六十的帕丽与哥哥阿卜杜拉终于重逢,曾经夜思日想的亲人近在咫尺,可惜岁月洗涤了阿卜杜拉的认知,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那首哄妹妹入睡的摇篮曲“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群山依旧回唱,唱到该归的人终于归来。

  至此三部曲全部看完,不分伯仲,都是经典,只能说个人更偏爱哪部了,对我而言,还是最爱《灿烂千阳》。每读完一部总是由衷的要感谢译者富有艺术性的流畅翻译,让我们能欣赏到如此佳作。 ?一直在思考胡赛尼的作品为何能在世界范围内畅销,大概是小说中的人物对家庭、对祖国的忠贞和深厚的大爱,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吧,尽管阿富汗被战争摧残的民不聊生,但在作者笔下,战乱和逃亡并非这三部书中的主调,隐忍、坚强、亲情、希望和淳朴的爱贯穿于整个战乱中,阿富汗人民深爱着这块土地,他们坚信祖*亲一定会在群山之中张开臂膀迎接着颠沛流离、浪迹天涯的孩子归来。如今世界已经翻起了一个新的篇章,真心祝福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能够灿烂千阳。

《群山回唱》读书笔记2

  最近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书笔记3

  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阿富汗的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阿富汗,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以阿富汗和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9)

——《老子》读后感2000字3篇

《老子》读后感2000字1

  读《老子》,我自然而然地融入那个无欲,无求,无我的自然空灵的世界,“道”的世界,是自然的世界,恬淡*静里蕴含无限玄机。或许,没有读《老子》之前,我对老子及其思想一直停留在历史课本上——“无为而治,消极避世”。

  在花费了颇长时间研读之后,掩卷之余,不免为自己先前那狭隘片面的肤浅理解羞愧不已!老子其人格,是伟大的、高尚的;其精神看似波澜不惊,但体察其深处,却让人感受到一种隐幽的忧郁和痛苦之情。读罢此书,我能深深地、切实地感受老子也是热爱人世,关心人世的。与孔子采取的积极入仕以推行仁义不同,老子另辟蹊径,探究人与自然,人与道法,人与天地的内在关联,极力使人道符合于天道自然无为的客观规律来求得自己的理想社会。唉!可惜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和孔子一样,在有生之年,老子的思想也未能被圣人所重视。那怎么办呢?孔子选择了著书立说,论诗书,授弟子;而飘逸的老子,没有了俗世的羁绊,选择了更富历史传奇性的方式——夕阳古道,羸弱青牛,函谷关口,飘然而逝。老子是智慧的。

  第四十三章里,“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好比人的舌头和人的牙齿——当你老了的时候,坚硬的牙齿都掉光了,而柔软的舌头却依然存在。“柔能克刚”,这个现实的规律被老子三言两语揭示出来。又及五十八章里,“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灾祸啊,幸福紧靠在它旁边;幸福啊,灾祸正在里面躲藏),这实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里提到的唯物辩证法的具体阐释,看似矛盾的“幸福”和“灾祸”,在特定的时空,特定的环境,却能相互地转换,或者说和谐地共处。行文至此,让我想到了“塞翁失马”。

  塞翁失马,焉知其非福耶?焉知其非祸耶?老子是浪漫的。除却对现实的讨论,《老子》里不乏空想的意象的成分。例如第四章、第二十五章里对“道”的描述:“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母”(有一物体,混然而不可分,在天地形成之前即已产生。它寂静而无声,空虚而无形!是唯一的存在,永远不会变更。它循环运行,永无止怠,可以作为天地的*)。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浪漫的民族,民族性的浪漫则可以体现在文学上,而老子的道家哲学恰恰开了浪漫主义文学的先河,从“道”的解释,开始,浪漫延续在《老子》的字里行间,延续在屈*的《离骚》、《天问》,延续在太白的“飞流之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老子又是孤独的。老子希望天子能循天道,修玄德,不要过分追求盈满。

  他认为虚静而不盈满的君主才能有所作为,功用才永不衰竭。他还主张人们都效法那泽被万物却“不争”的睡——“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而且,君主还要做到“不争”,即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因为“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不争,还体现在不以武力、兵强而争于天下,故而底层的劳动人民得以休养生息,过上太*的日子。老子完全是出于一种古代的人道主义,从体恤劳动人民的角度出发。然而,老子的主张、理想已经不可能为当时的社会现实所认同、容纳。试想,在那一个打着“尊王攘夷”幌子的春秋时期,“家天下”名存实亡,礼崩而乐坏,兼并土地,掠夺财产才是各诸侯热衷干的事,哪个朝廷还会听得见一个周王室守藏之吏的话呢?回到氏族社会?无为?开什么玩笑!可以想象,道不行的老聃是凄怆的、隐忧而痛苦的!所以,就有了函谷关口,老聃的青牛孤独的身影。

  虽然,老子的抱负在那个社会巨变的历史时期不得实施,但《老子》里很多修身的经验我们却可以借鉴。比如我们应当像天地那样自然地、无所偏私地普爱万物;比如不要有心的追求作为,有心便会“妄作”;又如,为人处世,我们应当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虽然我们不能像圣人那样“被褐怀玉”,“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廉而不刿”,但是基本的道德行径,我们还是能明白并实践的。

  读《老子》,不能不提到“道”。“道”是什么呢?根据老子所说,这个“道”是万物之本原,它先于天地而存在,是天地万物更是人类所应遵循所应效法的最高准则和典范。“道”效法自然,其存在本身就是自然之永恒规律,不会有任何改易变化;它虚寂幽玄,但功用却永无穷竭;它混沌素朴,和光同尘,顾伟天地万物之宗;只知它先于天地而存在,却不知它究竟由何而有。我想,或许“道”是不存在的,又是无所不在的;或许,“道”是无形无状的,又是充塞宇宙的。或许,“道”就在我们心中……

《老子》读后感2000字2

  感谢甘肃张掖的祁振宸老师来苏州上开发光体时推荐的《德道经》,让我有机会透过熊春锦先生的系列著作的引导,简单正确。

  3月底从北京德慧智邮购了部分书籍,前面几天读《慧性图文思维教育》,意识到诵的重要性。4月1日开始每天清晨6点在小区河边读大本简体带拼音的《德道经》,从头读到尾刚好一个小时。出门前将小丫读诵的《德道经》CD放入机器里,让孩子在它的背景中醒来。

  不到一个星期,九岁的孩子突然要求要学习做饭菜,说自己学会了以后妈妈如果不空或不想做饭时他就可以为大家做。在与外人接触时也越来越变得彬彬有礼,愿意主动招呼。他向我们提的问题也充满哲理。比如:钱物和人哪个重要?世上最难的事情是什么?大人为何喜欢追究过去、争来争去、自己都没有做好却喜欢指责批评小孩子?这些问题其实在德道经中都有答案。大人学习读诵,孩子在无为中即获得。这不得不让我们惊叹经典的力量。读到《国学道德经典导读》一书第三章第五节熊春锦先生讲述汉字是道德文化的记录时,萌发了学习繁体字的决心(过去曾不解先生王彦赟在追求效率速度的现今社会为何还坚持写繁体字,现在通过学习了解古人造字的非凡前瞻性,才终于豁然开朗对他心生敬意),便立即换简体版为熊春锦先生校注的《老子德道经》繁体竖版。

  身边喜欢读书的年轻姑娘姬晓晨花了两天时间抄写完繁体竖版的《老子德道经》后与我分享,说开始抄写德篇时很费力,坚持抄完到道篇时就变得出奇的顺利。不知她的这一体验是否可证明了要得道定要先修德以及熊春锦先生校注时恢复《德篇》放前《道篇》置后还《老子德道经》原貌的重要意义?事实上我在开始大声读诵时也有和晓晨类似的体验。4月9日读到附在《老子德道经》一书后的《经典诵读心诀》,立即改变之前没有目标的盲读,而是在练习完开发光体课程所学的七个能量之后,借着全身在光的沐浴时观想老子与自己融合再读,发现诵读变得更加轻松,明显感应到声音的共鸣。再将自己诵读过程中得到的启发与熊春锦先生的校注对照(前面仅读繁体经—文并没有看注释),发现不谋而合的地方越来越多了,或许这就是频率接近后能与古人居,与古人谋吧。今天早上在*江客栈禅修和儒教两房外的花园里读时,右小腿前面开始有阵阵热流。声音的启动结合观想能产生更大的能量共振,这是与由杨子军、郑锦燕导师传授的起源于美国欧林的开发光体课程原理殊途同归。看来无论是*还是美国在很早就都已经发现宇宙能量的秘密。这两位华人心灵导师能将美国的开发光体课程教导传授得比起源中心还要成功,这其中一定得益于导师从小对国学经典的学与实践四年前在上海锦燕导师曾说过她这辈子离开之前要完成的三件事:

  一、创办掌上明珠学苑,

  二、讲道德经还此经之真貌,

  三、传讲龙华经。

  不断调整改变自己到自然的状态,依照经典或上师引导去乐行,就能掌握简单诀窍获得宇宙大能。

  在十一天的时间中虽然仅凭自以为然的方式在读《德道经》,也很清楚继续下去的收获定会更多,终因无法等待忍不住内心的冲动写下上述初读的心得,期望能吸引更多的朋友加入诵读经典、为人格播下积极正面的种子为命运收割成功富裕的果实,为全国各地不断在身体力行推广德慧智的经销商们喝彩。相信有越来越多家庭的诵读,*的国学道德之光定会在全世界绽放。要提醒大家的是,万法归一,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修行方法,这需要在对自己充满信心的前提下开放、积极、脚踏实地去发现,切忌死搬硬套、东施效颦让自己失去自由,徒生烦恼而误解经典归罪上师。

  感谢一直在世界各地不遗余力传播国(医)学文化的当代国学名家熊春锦先生,将自己的智慧凝结成清明正义的文字、简单生动的图表,竭力还经典之原貌,让一直在迷茫甚至错误中等待的人能重新认识老子,吸收《德道经》中的精华,做道德的修真者。推荐有信心的朋友读上的熊春锦先生在柏林*文化中心《老子德道经》导读报告——浅论道德救世,定会受益匪浅。

《老子》读后感2000字3

  断断续续,把白云先生的.《老子之道》一书读完了。至道学宫中解读的《道德经》更偏重于文字的解读,可作入门之用,而出版的《老子之道》一书对《道德经》的解读,则更加的深入。读完后的感觉是,老子《道德经》通篇,都是围绕着“去人复天”四个字来展开论述的。

  天,天之道。人,人之道。去人复天,就是要去人道,复天道。凡是道德经中所说的无为,都是指不要为人之道,所说的有为,都是指要为天之道。

  什么是天之道呢?万物皆为一道所生,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虽然天下万物皆为道所生,万物的生长收藏也皆为天道使之然,但天道从不将天下据为己有,万物只是循天道自然而然的生活,本自然。

  老子所推崇的时代,是上古三皇时期,天人未分,万物与我为一,天下是天的天下,而不是人的天下。人与天地和谐并存,没有人之道的奇技淫巧。人人天德足全,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这里说的德,是天之德,而非人之德。婴儿刚生下来时,天德足全,而随着后世丧道,伪诈四起,婴儿慢慢的长大,被社会的尔虞我诈玷污,天德之缺,人德之厚,不复赤子之心。

  什么是人之道呢?简单来说就是人们的奇欲。人都有欲望,这很正常。但人的欲望也分正欲和奇欲。吃饭,睡觉,结婚,生子,这都是人的正欲,天道使之然,符合天道的人欲,都是正欲。不符合天道的欲望,就是人之奇欲。

  日月山川,树木花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已经很美了,但人却喜欢追求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鸟语虫鸣,高山流水,大自然的天籁之音已经很动听了,但人却喜欢追逐摇滚打击,听觉刺激。新鲜食材本身已经很美味了,但人却制作各种添加剂,调料,追逐味觉刺激。

  有吃有喝有钱,人们本身已经很富足了,但却还是不满足,追求更多的财富,更多的金银软细,难得之货。随着欲望一步步升级,花样越来越多。普通之物已经无法带来更多刺激,于是飚车,蹦极,吸毒。本来男女之情天作之合,非要搞*恋,同性恋,搞丁克。本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非要熬夜作死。

  人在奇欲的路上是没有尽头的,奇欲非天道使之然,而是人之道所使,既非天道,故不足,不足,就会争,有争就会斗,有斗则有兵,最终走向天下大乱,这是一条不归路,最终的方向只能是一个,毁灭。一己之身失道则毁身,一家之身失道则败家,一国之身失道则亡国。

  人人都想要难得之货,为了避免走向毁灭,于是人为的发明了礼。儒家之礼来救场,就是让人们行合于礼,大家不要争,不要抢,以免兵戈相见。礼非天之道,而为人之道,你可以定你的礼,我也可以定我的礼,凭什么要听你的。于是就有了伪诈,有人守礼,就会有人不守礼。

  这时候法家应运而生来救场,对于不守礼之人,以法律的名义惩治他。但问题是,法为人之法,非天之法,天生天杀,变成了人生人杀,谁来确保人之法的正统性,正义性?你可以定你的法,我也可以定我的法,凭什么要听你的。最后还是要以暴力一较高下,血流成河。问题是,今天你能打赢我,明天你没了,换了新人,又会有新的法律。况且世间之事层出不穷,以有限之法律,永远无法约束无限之世事,最后只能沦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混乱地步。

  可见,随着天下失道,人们在人之道的路上是没有尽头的,失道而后礼,失礼而后法。礼法皆为人之道,皆为人言,人言,皆不足以成为判准,只有天之道,才能成为恒久的,不变的,唯一的判准,因为天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人是如何走向一步步的失道之路的呢?在于最关键的第一步,见可欲。如何才能去人复天,让人们重返天道的怀抱,避免走向毁灭呢?老子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失道,正是因为人之奇欲丛生,只有禁绝人之奇欲,人民才能重新变得淳朴,天下才能避免在人之道的路上走向毁灭。

  有人说,现在不是过的好好的嘛,怎么说人之道会让人走向毁灭呢?其实我们人类一直面临着濒临灭绝的境地,在人之奇欲的追逐之路上,得不到就骗,骗不到就抢,抢不到就打,原子弹*可以让地球毁灭无数次,人类随时面临着灭绝,自己把自己毁灭,恐怕是这个星球上最可笑又可悲之事。

  反者道之动。随着大道丧,人们往而不反,在以人灭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停不下来。为什么停不下来呢?因为这本身就是一条不归路,你今天发明刀,我明天就发明枪,发明炮,人人自危而没有安全感,直到有了原子弹,大家发现再打下去,都得死,才有了一时的表面*静。越是*静,越是说明暗流涌动,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灭绝,堪称奇迹。

  怎么让大家都放下刀枪呢?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谁都不敢先放。蛮夷根本不懂天道,只知积人道之厚,指望它们放下刀枪是不可能的事。唯有华夏以战止战,以天道的名义,克人之道,让天道之光普照天下。到了那时,才有可能谈复归于天道。这也是为什么老子一直在讲用兵之道的原因。

  去法以复礼,去礼以复道,这是一条漫长的去人复天之路。


《群山回唱》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10)

——励志读后感2000字左右3篇

励志读后感2000字左右1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让我知道了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这部小说讲述了鲁滨逊出生在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他从小就渴望冒险,所以他抛弃了家里的地位、钱财,不顾亲人的极力反对,在18岁时离家航海。不料,一次航海中,海啸把他的船打翻,让他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险恶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逊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读完小说,我心绪万千。最为我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智慧、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不可能。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新的天地。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学会从只会空想的日子解脱了出来;学会了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励志读后感2000字左右2

  一直喜欢看成功人士的传记或者是励志的书籍,因为在字里行间,我不仅可以放松因紧张和压力而紧绷的心情,而且可以学习到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更加热爱生命和生活。同时,帮助自己找寻生活的目标,并且为之付出努力,努力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的获得成功。

  李开复博士20**年12月出生于台湾,他所开发的世界上第一个“非特定人连续语音识别”系统,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20**年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之一。而他开发的“奥赛罗”人机对弈系统,于20**年击败了曾获世界冠军的国际象棋大师。他还是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李开复博士先后在苹果公司、sgi公司担任要职。20**年,他加盟微软公司,亲手创办了微软*研究院。20**年,升任微软公司的全球副总裁,随后成为比尔·盖茨的七个高层智囊之一。20**年7月19日,李开复博士被google公司任命为全球副总裁兼*区总裁。李开复博士在事业上无疑是相当成功的,同时,他的人生相当精彩,他为人处世的信念,值得我们年轻人好好的学习和体会,《做最好的自己》就是他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为帮助*的青少年选择未来的道路所写的。

  李博士在书中提出了“成功同心圆”的的理论,它以价值观为核心,引出六个方面的态度,再相应外扩为六个行为,而这六个行为可谓是影响我们一生的重要因素。

  做最好的自己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一个人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做为引导,那么就会陷入误区,从而离成功越来越远。相反正确的思想指引正确的行动,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能够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少犯错误,一个明礼,诚信的人,不论是在什么地方,都能赢得他人的信赖。

  做最好的自己必须要有正确的人生态度。态度是行动的先导,从一定程度上说,态度决定了成功与否。拥有了正确的人生态度,在面对困难挫折的时候不焦躁,不气馁,在失败的情况下保有乐观向上的态度,并且能够为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付之努力,那么成功触手可及。

  做最好的自己必须不断的树立目标,为之努力。人是社会的.人,只有融入到这个社会之中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没有目标的人生是空虚寂寞的人生,要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的总结,做一个“有心人”,善于发现自己的潜力和梦想。每个人的成功都不能以同一条标尺为标准来衡量,或许有的人只是想做一位好母亲,有的人只是想挣更多的钱,也有的人只是想帮助别人,只要他们的这些目标实现了,并且他们能在做这些事情的过程中享受到了乐趣,体验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那么,我们能说他们不是成功人士吗?

  李开复博士希望*青年读了此书,能够成为:一个运用“成功同心圆”法则均衡自己的价值观、态度、行为的人;一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一个既有勇气又有胸怀,既有理智又有激情,既自信又谦逊,既聪慧又善于表达的人;一个追寻理想和兴趣、终身学习和执行、深谙与人相处之道的人;一个能够从思考中认识自我、从学习中寻求真理、从独立中体验自主,从计划中把握时间、从表达中锻炼开采、从交友中品位成熟,从实践中赢得价值、从兴趣中攫取快乐、从追求中获得力量的人。

  做为一名大学生,我应该将开复博士的“成功同心圆”理论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之中。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多向周围的同事请教,同时认真的反思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努力的改进自己为人处事的方式和方法;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目标,并且为之不懈的努力。成功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是我们没有看到,没有好好的把握转瞬即逝的机遇。我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踏踏实实的做人,不断地实现自己的短期目标,从而实现长远的目标。“积跬步而致千里”,相信成功就在眼前。

  这本再*常不过的自传带给我许多思念。是它陪伴了我初三一年。每天在完成复习功课后,在睡觉之前,总会偷偷打开台灯,翻上几页。在寂静的夜晚,看这本书,感觉很好,我受益匪浅。

  李开复,我敬佩的一个人。他先后在苹果公司,sgi公司担任要职。20**年,加盟了microsoft,并创办了微软*研究院。20**年,升任microsoft全球副总裁,并成为盖茨的七个高层智囊之一。20**年,李开复加盟google,被任命为全球副总裁兼*区总裁。

  我敬佩的不仅仅是他出色的工作,更是他做人的理念,处事态度以及成功之道。

  这本书主要围绕着“成功”二字。从成功的真正意义——成功的源头——成功的选择——成功的必要因素——成功的“罗盘”——成功的阶梯——成功之道,最后到用智慧选择成功。这本书把这一过程分析得很透彻。点明每一步骤的关键。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总结得相当精辟,每一点都十分重要。

  在谈到成功的必要因素,他给了以下几个词语: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追求理想。并把每一个单独作为一个章节进行阐述。他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以及现在人们所缺少的总结每一个词语。每每读到事例的时候,我总会有同感,总会联想自我,回想我在遇到相同事情时的处理方法,而每到这时,心里总有一份内疚。我想,我读这本书不是为了欣赏优美的语句,而是学习成功人士的方法,激发自己的学习兴趣以及学习为人处事的方法。

励志读后感2000字左右3

  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伟人,然而,伟人终究还是凡人。从恰同学少年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他的青年时代。似乎和我们都差不多,然而,往往一个细微处,一个选择,便决定了人的一生。

  这本书讲述了求学过程中的经历,内容丰富,面面俱到而又不缺乏代表性。我认为,这本书主要是围绕几个困扰年轻人的问题展开的。

  奉献还是索取?孔子曰:“学而优则仕。”然而孔圣人自己已经学得够“优”的了,仍是个教书匠。所以读书是为了奉献社会还是谋取*厚禄,一直是个令读书人为难的话题。他们也遇到了,是上师范还是上北大,两者差距甚大。最终,他选择了师范,选择了奉献。感谢他的选择,否则,他将遇不到像杨昌济,方维夏这样的老师了。对比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的其他同龄人,比如说追求功名利禄想要“傲立于天地间”的刘俊卿,的选择确实是不容易的,他知道那时的*百废待兴,唯有教育是立国之本,于是,他一心求学,只为中华。

  磨砺还是刁难?老师中有一个前清的举人袁吉六,满腹经纶,学术深厚。是他欣赏的学生,但却不喜欢他过于张扬的性格,他的文笔也正如他的性格一样粗糙,文章“扯着个嗓子从头喊到尾。”于是批他的作文,分数越来越低。然而似乎与他杠上了,仍是招摇过市的笔风,最后一次40分的成绩,终于忍无可忍,在课上顶撞老师后冲出门去。后来被杨昌济开导后“袁门立雨”,师生关系融合,大有长进。很显然,在课堂上袁老师一次次批评他的作文,一次次降低他的分数,只是为了让他悔改。但是,这时的“书生意气”,哪里受得了这般奚落,于是彻底闹翻。现实中,我们身边也不乏这种例子,记得初中时,我同桌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批评后,拍桌起身,冲出教室,还说:“你以为你是谁啊,不上你的课我会死啊。”情节惊人地相似,并且最后以“在班会课上自我检讨”闭幕。所以说,好老师,不是把你当学生,而是把你当孩子,哪家父母不骂孩子,不打孩子的,然而天下父母都是最爱孩子的。面对老师的批评,就算太过分,也是为我们好,我们应该感谢他们把我们当自己的孩子。

  友情还是爱情?书中一共有5对“鸳鸯”,成了3对。其中和陶斯咏的故事尤为突出。书一开篇便有陶斯咏和在书店相遇,后来又邂逅了几回,成了朋友。然而陶斯咏长沙首富的千金大小姐的身份,令她不得不接受另一场在她未出世就定下的婚姻。日子越来越近了,她想到了和一起去湖北,也就是“私奔”。然而这时全国政局动荡,各方起义甚多,情形危急。当然不会错过这个热闹,而且他只当陶斯咏是好朋友。另一方面,陶斯咏的爸爸陶翁因为曾经闹事顶撞了*,也对他有意见。倒数第二章“梦醒时分”,陶斯咏理解了他们,但是终身未嫁。青年时期,“风华正茂”,我们应当抓紧时间好好学习,以备成为有用之才,若是沉浸在儿女情长之中,未免太浪费时间了。的选择,成就了自己,也成全了陶斯咏。然而,再拿刘俊卿做个反面教材,他喜欢赵一贞,然而一贞的父亲迫于情势想把她嫁给了一个混混,刘俊卿此时正好倒霉被捕入狱,一贞用自己愿意嫁的条件,让混混想办法让他出狱,然而最后在花轿上自杀。这个结局太惨了,我都不忍看下去,若是刘俊卿当时就说服一贞离开他,那么结局也许会好些。求学时的情分,太脆弱,经不起一点波折,只保持友情,对大家都好。

  帮助还是讽刺?同学间,日日在一起,难免会有各种摩擦。蔡和森在辩论课上把刘俊卿说得哑口无言,颜面扫地。但他不是故意要他难堪的,只是辩论而已。然而刘俊卿记在心里,吃饭时奚落蔡和森家贫。若不是徐老师解围,我不知蔡和森该怎么下场。“百年修得同渡船”,既然有缘分成为同学,为什么不好好相处呢?非要处处占上风,风光全占尽,那别人怎么活?若是把你一个人关在教室里上课,想必没有人愿意吧,同学在学习上给你的帮助有时是老师不能给的,毕竟都是同龄人,想法差不多。有摩擦时要冷静,他们没有必要故意讽刺你。

  亲人还是佣人?对待家人,是关心他们,还是只管使唤他们。全书不断有各种家庭生活的描写,等等的表现都不错,只有刘俊卿,开学第一天,他爸爸送他上学,校门口被问他俩什么关系,他怕丢人,居然说是他雇的挑夫,道德如此败坏,令人震惊。还有在家里他不断要钱,还嫌父亲咳嗽着洗衣服吵到自己看书了。试问这样一个人,对家人都如此,对外人又会怎么样。“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家人并不只是满足我们各种需求,毫无怨言地为我们服务的佣人,他们更是我们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亲人,也只是唯一没有理由害你的人。我们虽然学业繁重,但是,仍要关爱他们,或者,对他们的关爱,心存感激。

  想当年,也不过是长沙师范大学的一个穷学生,不是什么北大的尖子生,也不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但他却硬是创建了一个泱泱大国。他有的只是毅力,勇气,知识和一颗正直坦然的心。“乱世出英雄”,还要感谢当时的时代背景,使英雄有用武之地。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合上书,让当今的我们,在自己的地盘,放射出8,9点的太阳般的光辉,让神州大地,因我们而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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