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28 12:4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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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精选文档)

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5篇

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篇1

浙江省东阳中学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为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总结新课程改革的经验教训,巩固新课程改革成果,根据《浙江省关于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方案》和自2011年以事开展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试点学校的工作实际,结合东阳中学现状和三年发展规划,特制订《浙江省东阳中学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按照《浙江省关于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方案》 “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有利于培育东阳中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原则,加快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把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努力保持传统办学特色和优势,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发展。

2.基本原则

继承创新原则。弘扬东中传统,强化已有特色,转变教育理念、创新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

循序渐进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坚定课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又要积极稳妥,分步到位。深化课程改革更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原先课程改革的继续与深化。

选择性原则。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因校制宜原则。任何好的理念都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任何改革举措都离不开学校的文化与传统。充分结合东阳中学实际和百年办学传统,充分结合东阳地方特色文化,开发开设类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二、深化课程改革的机构设置

(一)东阳中学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韦国清

副组长:郭更强 吴国建 张华伟

成 员:蒋晓东 张伟忠 马沪乡 赵国银 厉晶晶 徐长明 郑正龙

职 责:根据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明确深化课程改革的任务,制订相关的规划,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力量,确保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东阳中学深化课程改革课程建设工作小组

1.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韦国清

副组长:吴国建

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小组

负责人:蒋晓东 徐长明

成 员:年级教研组长

职 责:负责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与评价,学生选课与教学组织过程管理。

(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小组

负责人:蒋晓东 郑正龙

成 员:徐锡梁 贾立斌 赵纯平 楼美霞 陆敏瑞 东阳技校教师

职 责:负责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教材的引进、开发、开设与评价,学生选课与教学组织管理,负责与合作院校、外聘教师的联系协调。

(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小组

负责人:厉晶晶

成 员:金婷婷 楼 亮 郑丽芳 周霞娟及各社团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管理与评价

(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小组

负责人:张华伟 张伟忠

成 员:各班主任

职 责:负责调查探究活动、军训、研究性学习、校园文化、专题教育等社会实践类课程的开发、实施、管理和评价。

2.选修课程评审小组

组 长:马沪乡

成 员:各学科主任

职 责:主要负责学校选修课程开发的审核,课程实施过程教学质量的评价,讲义、教案、教材等课程资源的质量审核,课程实施总结的评价等。

3.学生选课指导小组

组 长:蒋晓东

副组长:徐长明 郑正龙

成 员:各班主任 任课教师 贾琳玲

职 责:主要负责编写《东阳中学选修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向学生作课程介绍并指导学生完成选课工作。

4.选修课程教学管理小组

组 长:吴国建

副组长:蒋晓东

成 员:包美青 贾琳玲 各班主任

职 责:具体负责选修课的教学安排、协调及教学过程管理。

5.学生学分认定小组

组 长:吴国建

副组长:蒋晓东 张伟忠 厉晶晶

成 员:各选修课任课老师 包美青 贾琳玲 学生代表

职 责:主要负责制定学分认定标准,统一学分认定程序,监督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组建学生的学分档案,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并加以纠正。

6.学分认定监督小组

组长:楼良威

组员:各班主任、高一各班团支书

职责:主要负责学分认定过程的结果的监督以及对学分认定结果异议的仲裁

7.课程实施质量评价小组

组 长:韦国清

副组长:吴国建

成 员:蒋晓东 张伟忠 厉晶晶 徐长明 郑正龙

职 责:主要负责学校课程实施教学质量的评价与反馈。

8.课程实施保障小组

组 长:郭更强

副组长:赵国银

成 员:实验室管理员 图书馆管理员 电教管理人员 体育器材管理人员

职 责:主要负责选修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场地、设备、资源等的保障,制定选修课程开设津贴及精品选修课程奖励方案。

9.地方特色课程研发小组

组长:叶 平

组员:郑正龙 陈益林 楼美霞 郑中南 任江平 吴晓平及外聘老师 另选部分老师

职责:重点负责地方特色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10.学校德育品行类课程研发小组

组长:张华伟

组员:张伟忠 马沪乡 厉晶晶 黄立军 金婷婷 蒋一平 另选部分老师

职责:重点负责学校特色德育品德类课程的开发

三、深化课程改革工作主要内容

1.总结经验教训

认真梳理06年以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06年以来学校课改工作的经验和知识拓展类试点学校的工作,总结学校已有的办学特色,提出学校特色办学思路,明确深化课程改革即将面临的困难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2.做好全面动员

观念先行是深化课程改革的思想保证。召开教师、学生及家长集会,宣传深化课程改革的政策和要求,统一认识。多渠道组织教师培训,加强课程开发意识和开发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外校交流,不断吸收外校先进经验。

3.建立相关机构

建立相关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成立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立选修课程建设小组及四类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小组。成立选修课评审、选课指导、质量评价、学分认定、教学管理、实施保障等小组。根据学校地方特色课程和学校德育品德类特色课程开发的需要,成立相关的课程研发小组。

4.制订课程规划

课程的规划建设是深化课程改革的重中之重。学校课程规划的制订将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的根本宗旨。学校课程规划将明确必修、选修课程体系,重点突出选修课程建设。制订各学科课程规划,明确重点建设的各学科精品课程。

5.加强课程建设

制订《东阳中学选修课程建设方案》,努力推动课程建设。加强必修课程的二次开发,积极鼓励教师开发选修课程。明确以学科组为单位,重点建设精品课程。成立开发小组,加强地方特色选修课程开发和学校特色德育课程开发。设立专项经费,制订相关的奖励条例。

6.制订系列制度

学校将修订并完善《东阳中学“五认真”教学规程》、《东阳中学教学失误教学事故条例》及必修教学相关制订,制订《选修课教学管理条例》、《东阳中学选修课开发、开设、申报、评审制度》、《东阳中学教学班任课教师职责》、《东阳中学教学班学生守则》、《东阳中学学分认定条例》、《东阳中学选修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细则》等,以保障深化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7.选课走班教学

编印《东阳中学学生选课指导》,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运用网络平台进行选课,并根据选课情况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努力体现“多样性、选择性、自主性”。加强对选课走班教学的管理,保证选修课程走班教学的正常进行。适时尝试科学教育必修课程选课走班教学。

8.加强校外合作

积极加强校外合作。与东阳市技术学校合作,开发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校将设立十个校外活动基地和实训基地,聘请东中校友、各界知名人士和工艺美术大师担任东阳中学兼职教师,开设东中大讲坛。

9. 加强教师培训

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教师的态度和水平直接决定了深化课程改革的成败。积极组织各种教师培训,搞高深化课程改革的认识,提升课程开发意识和能力,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课改培训。

10.组织专题研讨

定期进行课改调研和选修课程教学调查,及时发现深化课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组织研讨,且行且思,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深化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深化课程改革的领导。深化课程改革工作要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年度十件大事。各个部门要通力合作,为深化课程改革工作排忧解难。课改领导小组和各个工作小组要定期研究深化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全校师生要集思广益研究解决问题。

2.充分整合学校教学资源。要为走班教学提供足够的教室和场地,并逐步为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开辟实训基地。要设立专项经费和奖励基金,为教师开发选修课程和建设精品课程提供相应的奖励。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研究改进已有的教学评价机制,从评价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深化课程改革。逐步建立选修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校选修课程建设与开设情况列入教师学期考核。在评优推优、职称评审中优先深化改革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教师。

浙江省东阳中学

2012年8月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4 浙江省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附件5 浙江省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附件6 浙江省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附件7 浙江省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附件8 浙江省东阳中学选修课程建设方案

附件9 浙江省东阳中学校本选修课程开发、申报和评审制度

附件10 浙江省东阳中学学分认定细则

附件11 浙江省东阳中学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职责

附件12 浙江省东阳中学选修课教学班学生守则

附件13 浙江省东阳中学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程奖励制度

附件14 浙江省东阳中学选修课后勤保障条例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开设的基础性课程,也是学生修习选修课程的基础,旨在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提高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

  一、指导思想

  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必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要求,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学习兴趣,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课程结构基本稳定。将综合实践活动调整到选修课程,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其他必修课程学习领域、科目及学分要求基本不变。

  (二)梳理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梳理与整合各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内容,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内容,充实能体现各学科核心思想、观念和价值的基本知识内容,确保必修课程学科知识和能力体系清晰完整。

(三)确保学科基础及发展功能。强调对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重视基本技能的学习,构建必修课程核心知识结构,夯实学科基础,激发学习兴趣,为促进学生发挥学习潜能、实现层次递进和自主发展奠定基础。

 三、各学科教学内容的调整

  四、实施要求

  (一)学校要按照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教学,严格控制教学内容和难度,不得随意拓宽知识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重学业负担。控制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的课时总量,课时总量应与该学科学分相对应,让学生有时间修习更多的选修课程。

  (二)要转变教学方式,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积极开展轻负高质有效教学的探索,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必修课程的选课走班教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灵活安排课时长短和教学方式,让学生选择教师、选择课程进度、选择修习年级。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点。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育学校特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选修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兴趣和学科的专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

  (二)科学性、时代性。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的发展趋势。

  (三)多样化、特色化。学校要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发挥自身教育教学优势,开发建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独特性及差异性,培育学校课程特色。

  (四)层次性、梯度性。选修课程要满足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和不同个性的学生选课需求。

  二、课程类别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课程开发

  学校是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学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加强选修课程开发,建立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开发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学校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兴趣特长自主开发选修课程的同时,可以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可以引进国内国际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发,也可以直接选用已经国家审查通过的选修课程。鼓励学校和其他机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

  为确保选修课程的质量,学校要成立课程评审委员会,评审选修课程的价值和意义,审查选修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审核开设选修课程社会机构的资质。经课程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选修课程,方可列入学校选修课程选课目录。

  四、课程开设

  学校要充分挖掘开设选修课程的潜力,开足开全四类选修课程。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超过60%;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10%。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个人修习计划。学校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学生选课指导中心和课程评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建立选修课程配套管理制度,加强选课走班管理。

  学校要合理安排并提前公布选修课程模块开设时间、年级、任课教师相关信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课。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允许学生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修习选修课程。

  鼓励教师通过进修、自学等方式拓展课程开发开设能力,开发开设选修课程。鼓励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社会专业人士担任选修课程教师。鼓励选修课程教师走校任教,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附件4

   浙江省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开设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旨在提供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让学生认识学科的价值与研究方法,获得更为全面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学科素养,为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主要内容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学科的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必修拓展课程是必修知识的拓展与延伸,旨在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主要从国家选修课程模块中选用。详见下表:

  注:每个学科前两个带*的选修模块列入高考自选模块考试范围。

  大学初级课程是衔接高中与大学的课程,旨在培育学生专业兴趣,拓宽学科视野,提高探究能力。学科发展前沿课程主要是介绍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课程,旨在让学生感受学科的发展方向。学科研究性学习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主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为基本教学形式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开发

  学校是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根据本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

  必修拓展课程主要选用已经国家审查通过的选修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校可以自主开发,可以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及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也可以引进国内国际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发。鼓励学校和其他机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

  三、课程开设

  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及学校实际,为学生提供各学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占总选修课程的比例不超过60%。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以本校开设为主,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开设,或者聘请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社会专业人士开设选修课程,可以依托现代网络技术,由学生自主选择网络选修课程。

  四、课程管理

  学校必须制定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规划,提前公布本学年拟开设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目录、课程信息。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个人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计划。学生要根据个人修习计划,实行自主选课。学校应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

  五、学分认定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学生在本校参加选修课程学习,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学生到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普通高中、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或利用网络修习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完成后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附件5

   浙江省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高中阶段是学生认识自我、形成专业兴趣与职业倾向的关键时期。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目的是通过“做中学”,转换育人模式,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丰富学生对今后所学专业或从事职业的认识与体验,为形成专业兴趣与职业性向奠定基础;
通过生活技能学习,增强生活情趣与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质。

  一、主要内容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1)生活技能课程主要是指家政、理财等课程,旨在帮助学生获得有效处理生活事务的各种技能,以培养生活情趣,提高生活能力。(2)职业技术课程主要是指面向社会的职业课程、面向高校的专业课程,以及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拓展性应用课程,旨在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专业倾向,为适应社会和大学专业学习奠定基础。(3)地方经济技术课程主要是指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种特色经济技术课程,旨在激发学生热爱家乡建设的热情,传承地方传统经济和传统工艺,并在传承中实现创新发展。

  二、课程开发

  学校应从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出发,结合本校实际,充分挖掘当地职业技能类课程资源和特色产业、民间传统工艺与技术资源,有目的地开发职业技能类课程。

  学校可以直接选用经审定通过的中职技能类课程,也可以根据学生特点和培养目标进行二次开发,调整教学内容和要求,使课程内容与要求更切合普通高中学生。

  学校可以依托当地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高等教育资源,或产业行业优势,开发适合普通高中学生使用的职业技能类课程。

  学校可以立足自身师资资源,从学生实际出发,自主开发职业技能类课程。

  三、课程开设

  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及学校实际,为学生开设丰富多彩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占总选修课程的比例,一级特色示范学校不少于15%,其他高中不少于10%。每个高中学生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

  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供给和管理平台。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开设方式。(1)以普通高中为主体开设,学生走班上课。(2)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开设,由中等职业学校提供课程所需的师资、设备和场地,普通高中学生走校选课。(3)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开设,根据课程操作与实训的要求,合理配置上课时间与师资。(4)以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为主体开设,学校认定。(5)依托现代网络技术,由学生自主选择网络选修课程。

  四、课程管理

  每学年学校要提前公布本学年拟提供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目录以及课程信息。

  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修习计划。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实行自主选课。

  学校要允许学生到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选修职业技能类课程。鼓励本校教师通过进修、自学等途径,或者聘请高校及社会专业人士,担任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教学工作。

  五、学分认定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学生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选修职业技能类课程,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通过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学生获得初级、中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市、县(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分别获得2或4学分。同一项目,有多级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附件6

   浙江省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是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培养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一、主要内容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体育类、艺术类、健康教育类、休闲生活类及知识应用类等课程。

  体育类课程包括体能类、形体类、民族民间体育类、新兴运动类等,旨在更好地帮助学生形成运动习惯,掌握科学锻炼的方法,提高体育实践能力,树立终身锻炼的意识,炼就健康的体魄,为学生发展专长打下基础。

  艺术类课程包括歌唱、演奏、舞蹈、戏剧表演、绘画、设计、工艺、书法篆刻等,旨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为具有艺术特长、对艺术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潜能的空间。

  健康教育类课程包括心理健康、营养卫生等,旨在确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休闲生活类课程包括休闲娱乐、户外运动等,旨在让学生了解健康休闲生活的态度、内容与方法,懂得协调学习、工作与休闲之间的关系和方法。

  知识应用类课程主要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代生产和生活问题的课程,如小发明、小创造、小实验等,旨在让学生感受学科知识的价值,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

  二、课程开发

  学校应采用自主开发、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以及利用社会资源等形式开发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充分发掘利用社会资源。引进国内外相关课程,学校应根据实际进行二次开发,使课程内容与要求更加切合学生实际。

  三、课程开设

  学校应制定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创造条件开设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

  每学年学校要提前公布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设计划、课程信息和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实行自主选课。

  学校根据选课情况,组织走班教学,允许学生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或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修习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

  四、学分认定

  学校应制定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选修课程学分认定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学生在本校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知识应用类课程也可以采用成果认定学分的形式。

  学生到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高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修习兴趣特长类课程,修习完成后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二)特长学分认定

  学生具有音乐、美术和体育上的特长,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学生获得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机构组织的考试,获得某项资格或证书,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

  备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非高中阶段取得的荣誉、证书或成果,需经过学校组织的测试,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

附件7

浙江省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社会、服务社会、了解社会的活动性、实践性课程。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一、主要内容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探究活动。(2)社会实践活动。(3)校园文化活动。

  二、课程开发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开发以学校自主开发为主,鼓励学校与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联合开发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引进国内外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发。

  三、课程开设

  学校应每学年提前制定并公布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开设计划。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课。

  建立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导师制。学校应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按课程模块配备专任教师,按活动小组配备指导教师。专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实施方案设计、理论教学、活动实施与管理;
调查探究活动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提出课题,确定研究范围、内容、方法与方案等,指导学生合理有序安排实践探究过程,撰写研究报告;
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小组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设计活动方案,并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帮助学生联系、协调学校及社会相关部门。

  学校既可以指定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也可以聘请家长、社区专业人士等担任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与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合作开设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

  四、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参考以下办法认定学分。

  为鼓励学生更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同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最高不得超过3学分。

附件8

浙江省东阳中学选修课程建设方案

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实验项目》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浙江省东阳中学选修课程建设方案》。

一、方案依据

1.《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每一学年各类选修课可供选修的模块数不得少于6个。选修课的周课时数不得少于8课时。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比例不得超过50%,职业技能类选修课不得低于20%。

2、我校学生情况

我校是一所省一级重点高中,学生生源处于农村中学中上水平。我校一直来,按照有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足开齐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学生对选修课程有一定的认识和需求,选择课积极性高、特别是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继承传统

我校一直来按规范办学,开足开齐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教学,有着一定的选修课程建设经验和基础,学校选修课程建设应当立足实际、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规模,提升品味。

2.以点带面、培育精品

通过以点带面,努力培育原来学校选修课程中比较成熟的精品学科,如学科奥赛选修课等,增加精品课程数量,拓展相对容易开设的学科。

3.以生为本、适度冗余

以生为本,努力开设学生欢迎的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增加选修课程数量以提供学生更多的选择。

4.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我校是学科拓展类选修课程实验学校,学科拓展类选修课程建设是重点工作,但我校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其他三类选修课程建设工作。

三、时间安排

每学期开课共十八周(含考核、不包括选课),一学期分两个教学时段,每周安排十个课时,每门选修课程课时数为18或36,根据选修课程需要确定课时数。

四、课程开发

1.知识拓展类课程的开发

必修拓展课程有现成的教材,不需要教师自己开发。教师主要开发大学初级课程、最新成果介绍与应用型课程。目前,我校暂选了以下几门:评判性阅读与写作、数学史选讲、宇宙的诞生及演变、未来的能源观、化学科学与人类文明、纳米化学、化学与生活、生命科学导论、道德经、诸子百家、乡土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地图学的原理和应用、气象与生活、计算机动漫、电子商务。共16门。

开发的形式有三种。第一种,难度不大的应用型课程,由本校教师能开发;
第二种,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难度一般较大,可以向高校有关专家求助,聘请他们当顾问,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开发。第三种,选派教师到高校进修学习一段时间,边学习边开发。

2.职业技能类课程的开发

这部分是课改新增加的内容,也是我校作为学校特色重点建设的课程。在开发时,采用抓住重点,分层次推进的原则。由教务处牵头,学科组长负责,每门学科先开发一门课程,然后,逐步开发,形成自己的学科文化。

3.兴趣特长类课程的开发

主要由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组开发,同时,也鼓励有特长的教师参与。要求每一位音乐、美术、体育老师都负责一门兴趣型选修课,并把它稳定下来,也可形成我校的特色。

4.社会实践类课程的开发

主要由综合实践组、团委、学生会、社团协同开发。主要开发探究型课程、活动型课程。

5.学校特色课程的开发

主要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老师特长,在原有学校校本课程的基础上整合开发。

课程开发的主体与形式

五、课程实施

1.选课准备

负责开发课程的教师写好选修课的介绍。内容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时安排、任课教师介绍,招收人数。学校把每个老师写的内容整合在一起,编成《选修课简介》,发给每一位同学。

2.选课指导

学生对这些选修课是非常陌生的,不知选什么好。因此,必须得有一个选课指导环节。这一工作由班主任负责。主要向学生介绍选修课的作用,以及选课的原则。主要有四条原则:高考导向的原则、职业导向的原则、兴趣导向的原则,活动导向的原则。

四类选修课的导向性非常明确。知识拓展类课程主要是拓展知识为目的,一般要选择自己高考时想报的专业相吻合;
职业技能类课程主要与介绍职业技能为主,因此,要选择自己将来要从事的职业相关的选修课;
兴趣特长类课程主要培养兴趣、特长为主,要结合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来选择;
社会实践类课程主要培养自己的探究能力与活动能力,首先要考虑好你最想参加的是什么社团,因为每个组织都有自己开发的活动课程。

3.学生报名

《选修课简介》书中的最后一页,就是“选课报名表”。要求学生填写好,上交给班主任,班主任作好统计后上报年级组。

选课报名表

姓名 班级

4.确定教师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来确定任课教师。由教务处、年级组、学科组、教师四方协商确定。

六、考核评价

通过设计表格,采取让学生参与评价的方式,激励学生自主评价与相互评价,充分体现他们在教育评价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公正心理,有利于学生对自己的教育活动和学习活动进行反思,不断地对自己的活动进行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修正,促进自我教育,从而不断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9

东阳中学校本选修课程开发、申报和评审制度

课程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主要载体,同时也是学生获取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平台。学校将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精神,遵循“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学生为本” 的管理理念,切实围绕“科学规划、培养兴趣、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学校课程建设方针,科学的优化选修课程建设,优化育人模式。为了更好地推进特色化选修课程体系的建设,确保选修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质量,更好地满足学生学习的多样化需要,学校特制定了本选修课程申报和评审制度。

一、我校校本课程开发目标

1.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互整合与补充,以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与多样性。

2.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凸现学校办学特色。

3.培养一批专家型、研究型的教师。

4.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活动,改进学习方式,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5.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使学生热爱学校生活,适应社会环境。

二、开发原则

1.实效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政策,遵循课程开发的规律。

2.互补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出对国家课程的补充作用,发挥其自身优势,使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相互协调地发挥整体育人功能。

3.针对性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要从我校的实际和学生的需要出发,强调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需要。

三、开发的内容类别

以学生发展为本,把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作为选修课程开发的根本目标。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学生的需要和兴趣,有的放矢地选择开发课程,在课程内容设计与活动安排上,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

开发的选修课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有利于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课程内容与要求真实可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宽学科视野,课程组织与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内容的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扎实的知识基础。

(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是通过学校具有一技之长的教师或借助一定的社会资源及职业高中开设,旨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

(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为有助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的各类课程。

(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指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课程。

四、学校选修课程申报和评审条件

1.申报的选修课程适切性强,与学校目前办学条件、教育资源相匹配,与自身的兴趣特长、本地社会经济资源、本校学生发展潜能相适应,学校重点支持具体学校及地方特色选修课程的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哲学,能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个性化学习的需要。

3.课程基本架构完整,课程目标指向明确,内容真实可靠,实施方法得当、可操作性强,评价方法科学合理。

六、学校选修课程申报和评审程序

1.教师申报

由学校全体高中教师及自愿参与课程开发的初中教师及职工参与选修课程开发工作,申报拟开发的课程。填写《东阳中学高中选修课程开发选题登记表》,按规定时间上交校本课程开发评审委员会。

2.评委初审

由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对教师提交的《东阳中学高中选修课程开发选题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看教师选题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校情、学情。教师间选题是否冲突,申报课程类别比例是否合理。否则,将淘汰部分选题,提醒相关教师重新申报。

初审通过后,相关教师可开始撰写课程纲要和教材。

3.学校审核

相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向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上交课程纲要和教材,由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列入《东阳中学选修课程目录》,并向全校公布。学校审核内容主要为以下4个方面:

(1)课程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创意,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2)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有教材或活动方案,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有序,保障体系完备,课程管理到位。

(3)课程符合本校实际,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受到学生欢迎。

(4)课程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审核通过后,将该课程移交学生选课指导中心,正式作为学生选修课程。

附:东阳中学高中选修课程开发选题登记表

附件10

浙江省东阳中学学分认定细则

 为加强学分认定管理,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中有关学分认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普通高中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必修学分为96学分,选修学分为48学分。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应在3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习,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第二条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校学籍;
(2)符合中学生品行要求,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在规定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必修课程修满96学分,选修课程修满48学分,其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4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第三条 学校开设的各类必修课程以及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相应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依据本条列进行学分认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去高等学校以及其他办学机构取得的学分由学生向相关学分认定机构申请办理。

第四条 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确认。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

第五条 学校开设的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一般在学期结束前由相关教师根据教务处学分认定工作布置要求完成,相关教师根据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要求对学生给出学分认定意见,报学分认定委员会。

第六条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的认定,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先由社会实践类课程承担或组织处室、社团组织按班级对相关学生进行学分认定,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后分班级进行公示,对学分认定结论如有异议的,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复审裁定。

第七条  学分认定坚持公平、工作、公开原则。 

第二章 必修学分及其认定

第八条 必修课程按模块认定学分,修满一个必修模块获2学分(音乐、体育、美术每个模块通常为1学分)。

第九条 必修模块学分认定采取学习过程表现与终端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出勤、作业等。课程的综合成绩(100分)=课程学习过程成绩(满分30分)+平时成绩(10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满分100x 60%)。其中:过程表现成绩(满分30分)包括:出勤分10分、课堂表现10分、作业分10分。

第十条 每一模块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认定学分。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途径累计后的学时数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课程设置方案,各学期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安排如入:

 第十二条 每学期结束前教务处根据每学期设置的课程模块提供必修模块学分认定安排,任课教师通过电子稿进行模块学习情况输入及学分认定登记,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三条 对于因终端考试成绩而影响学分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或重考,通过后方可认定学分。

第十四条 补考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次。补考时间应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二、三周或下学段开始3周内。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保证补考的考试、评分等环节与正式考试一致。

第三章 选修学分及其认定

第十五条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军训、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六条 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我校选修课程基本学分每学期分配如下:

每位学生应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合理选择每学期学校提供的各类选修课,以在选修课领域达到高中毕业应需的学分。

第十七条 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学科的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必修拓展课程是必修知识的拓展与延伸,旨在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主要从国家选修课程模块中选用。详见下表:

注:每个学科前两个带*的选修模块列入高考自选模块考试范围。

第十八条 学校开设的国家选修课程或学校自行开发的校本选修课程的学分在每学期该课程结束前认定。学分认定采取过程表现及终端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

1.课程的综合成绩(100分)=课程学习过程成绩(满分40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满分100x 60%)。其中:过程表现成绩(满分40分)包括:出勤分10分(缺勤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课堂表现15分、作业分15分(不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文化课科目所涉及的知识拓展类课程终端评价原则上采用考试形式,测试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要求统一命题(满分100分),难度适中,试题力求反映所开课程的核心要求,既能让达到该课程修习最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课程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所涉及的技能、兴趣、实践类课程的终端评价原则上采用考查形式,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学习要求,要求学生通过课程结业表现、作品展示、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终端评价。

第十九条 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2/3及以上方可认定学分。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途径累计后的学时数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对于旷课达课程修习总课时(一般为18课时)1/3的学生,本课程修习不能认定学分。

第二十条 学生利用假期通过网络课程平台等网络媒体修习选修课程,达到学分认定条件的,可由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开学第1周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老师对申请学生进行相关答辩与测试,对达到完成该课程修习要求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

第二十一 学生具有音乐、美术和体育上的特长,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学生获得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机构组织的考试,获得某项资格或证书,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

1.音乐

2.美术

3.体育

  第二十二条 特长学分认定一般在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由学生向相关部门提出学分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并在校内公示。特长学分只认定在高中阶段取得的特长或获奖等级。

第二十三条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探究活动。(2)社会实践活动。(3)校园文化活动。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参考以下办法认定学分。

为鼓励学生更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同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最高不得超过3学分。

第二十四条 每位学生可在下列兴趣特长类选修课中第学期选择一门参与活动,由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上报参加人员、活动计划、活动内容等材料给团委备案,每学期结束前由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给出学分认定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分班级进行公示,每学期结束前由班主任录入学籍系统中。学校提供的兴趣类选修课程及学分如下:

 第二十五条 参加下列校园文化活动,活动组织机构提供活动时间、安排等相关材料,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由班主任或组织老师在活动结束后提供参加学生名单,给出学分认定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经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后,在每学期结束前由班主任录入学籍系统中。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学分如下:

第二十六条 学生开展调查探究活动,完成课题,提交开题报告、过程记录、结题报告、信息搜集记录、心得体会、评价结论等材料,经课题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课题指导教师给予学分认定,指导教师汇总该课题参与同学,报教务处审核登记,并在每学期结束前由指导教师在学生的学籍系统中进行学分认定登记。完成一个调查探究课题为2学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内参加文明岗管理、志愿者服务等实践活动,由相关负责处室提供活动计划、安排,学生本人提供活动总结或心得体会,由活动组织者按行政班提供名单,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认定相应学分,经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后,在每学期结束前由班主任录入学籍系统中。

第二十八条 积极管理学生利用假期从事志愿者服务、做义工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提供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以及活动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向团委申请学分认定,团委审核确认后按行政班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在学期结束时由教务处提供名单给班主任,班主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学分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对于提前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讨论并上报东阳市教育局核准,允许提前毕业。

附件11

东阳中学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职责

为配合我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选修课教学质量,除强调原有学校教师岗位责任外,特制定选课教学班任课教师职责如下:

一、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是所承担的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负责本课程的研究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1.要积极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尤其是职业技能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更新观念,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

2.要认真学习和钻研与自己教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教学计划,熟悉其培养目标,根据培养目标,按教学计划和课程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内容,编写或选择合适教材,提供参考书目;

3.要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4.要处理好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和配合。

二、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是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者和创新者。

1.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加强业务进修,了解相关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最新成果知识,大胆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模式;

2.专业课教师要努力掌握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将其引入自己的教学之中。

三、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是选修课教学工作的执行人和教学质量的保证者,负责选修课教学有序有效进行,对所授课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1.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要认真编写课程简介、课程说明、课程纲要、课时安排等供学生选课使用。

2.要了解和研究教学对象的特点,根据大多数同学的基础,安排好教学进度(开课前一周上交《授课计划表》),选择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备课和撰写讲稿,严格遵守教学规范;

3.要向学生讲明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学习方法、考核办法,使学生一开始学习就做到心中有数;

4.要关心和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注意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参加答疑和批改适量的学生作业;

5.要严谨治学,因材施教,培养良好学风;

6.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7.要统筹组织安排和协调相关的教学环节,组织与联络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四、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是选修班级的管理者,负责选修课班集体管理和建设。

1.要在第一次课进行班集体建设,如人员清点、座位编排、学生教育及课程主要学习内容介绍及学习方法指导等;

2.要负责安排学生的考勤工作,同时指导学生干部做好考勤;

3.要积极维持自己所担任课的课堂秩序,对上课迟到、旷课、不遵守课堂秩序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并及时向学生所在行政班班主任反映情况;
并及时做好记录。

4.要安排好教室值日,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授课期间,对自己所在授课教室或场地的教学设施和其它公物负有管理的责任,保持教室或场地的清洁和安全。

五、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是课程教学状况及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者,负责评价课程效果和学生课程成绩。

1.要收集课程开设状况相关信息,自行评定本课程对达成培养目标的效果;

2.要采取与科目特点、学生实际相符合的考查评价方式,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科学评定学生的本课程成绩,在每学期课程考核结束以后,一周内上交学生成绩评定表;

3.要结合考试结果及时做出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和改革意见,做好课程教学的工作总结和课程建设的研究。

六、选修课教学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选修课上课时间和课程总学时授课,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课下课,不得任意缺课和调课。任课期间因病、因公出差和其它特殊情况停课、调课必须事先按规定请假,报教务处备案。临时请人代课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校外活动课要上报学校批准。

附件12

东阳中学选修课教学班学生守则

为使选修课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选修课教学班的管理,我校特制定了教学班学生守则如下:

1. 学生必须按所选修科目准时到学校安排的教学班地点上课,不能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病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交任课教师备案。

2. 如无特殊原因, 原则上不得中途换科换班。确需调换的须经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换科换班。

3.上课时按教学班座位就坐,不乱动教学班同学的文化用具(书籍、笔记等),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公物。

4.科代表负责教学班的日常管理,安排学生座位;
做好考勤,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协助教师维持学习纪律,及时与教学班老师沟通,反映教与学的双边情况。协助教师开展一些具有模块特点的集体活动,增强教学班的活力和凝聚力,提高学习效果。

5.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环境卫生,不随地乱吐、乱扔东西。走班时清理好自己桌面,为其他走课同学提供方便。来往走班走廊上安静有序。  

附件13

东阳中学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程奖励制度

为配合创建特色示范学校的需要,我校特制定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奖励制度如下:

一、教师开发选修课奖励办法

1.教师自行开发选修教材,被评定为浙江省精品课程,奖励教材编写教师10000元。

2.教师自行开发选修教材,被评定为金华市精品课程,奖励教材编写教师6000元。

3.教师自行开发选修教材,被评定为东阳市精品课程,奖励教材编写教师3000元。

4.教师自行开发选修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并成书,发放稿费2000元。

以上四项不重复发放。

二、教师开设选修课奖励办法

1.开课参考学校开设竞赛辅导课的待遇执行;

2.若开设的选修课,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竞赛,学校将给予活动经费的支持,竞赛得奖参照其他学科竞赛奖励执行。

附件14

东阳中学选修课后勤保障条例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课程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后勤工作肩负着服务育人、网络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等任务。后勤工作要重点掌握学校各部门间的协调、资源配备、活动经费保障等重要环节,实质上要对学校课程改革提供坚实、有力的物质保障。

1.后勤工作是新课改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2.课程的改革需要有足够的培训经费保证。为此,要保证学校领导、教师进行课程改革的培训经费,派出去学习,请进来培训,切切实实让领导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老师也能够真真实实上好选修课。

3.新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学校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建设到位。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教学设备、资料的采购工作,做好精品图书室的建设。针对目前选修课的教学设备还比较欠缺,参考资料比较混杂,为此根据选修课的需要,请各学科的负责人提出购买意向,经课程改革项目小组同意,进行集中采购。

4.做好后勤工作,保证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教务处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把真正实用、好用、价廉的设备引进来,让真正好的新课程资源流动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5.根据信息化发展的趋势,配合电教中心,尽量让学校的信息化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满足新课程改革的需求,做好教育信息化标准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平台是教师、学生获取知识的一个重要平台,积极维护好和及时更新、创新信息平台,这是对选修课教学的有力支持。

6.选修课、走班制度问题上与教务处一同配合,做好协调沟通,尽力落实好场地,加强教室管理。走班教学要求学校有足够的学习场地,为此学校可以利用现有的架空层,现有的信息楼五楼等场地,供劳技、制作等使用。

7.保证上选修课的待遇。对于校外教师来我校开课的,要给予交通补贴以及相应的出差津贴。

8.根据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对选修课的教师,从自编教材、自制教具、开课等考核后,按等级、学校保证一定的经费予以奖励。

9.学生参加选修课类型的发明、创造比赛及对应的竞赛得奖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10.根据选修课需要,带学生外出实习、观摩的,根据人员的多少,学校为其联系车辆及相应的后勤保障。

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篇2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体会

20XX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
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
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篇3

,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点内容
一、把立徳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二、围绕“破五唯”LI标展开推进三、不断完善不同主体的评价办法篇二: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二、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三、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四、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五、引导正确用人导向破除“唯文凭”弊端
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总体方案》明确,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
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单纯用考试升学的"指挥棒’指挥学校教育、评价学校教育、考核学校教育,违背了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志勇说。
"《总体方案》就是要从根本上回答为什么办教育、什么是人民满意的教育,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上海市教委电教馆馆长张治表示,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引导各级教育机构和学生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国高校应当培养一代乂一代拥护中国*林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北京科技大学校长杨仁树说。
"‘在教育评价上突出立德树人,旨在引导教育回归根本。”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表示,从基本内涵看,“立德树人”至少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即有德行、有才学、有根基、有格局。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叶仁茹谈道:“我们将支持、鼓励、引导学校将治校办学的重点放到立德树人上来,坚决纠正一味追
求考试和升学成绩,忽视德育、牺牲师主身心健康的错误做法。”二、圉绕“破五唯”L1标展开推进“五唯”是当前教育评价问题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不科学的评价导向。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辛涛分析:“近年来,我国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完善,但是,教育评价的功能仍未得到科学地、充分地发挥。这一问题突出表现为以分数和升学率为唯一依据来评价学生、学校和教育从业人员,以

文凭、论文和帽子为唯一依据来评价人才。”《总体方案》明确,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中国教育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翟博具体分析:“"唯分数’评价学生,忽视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能力素质等成长的重要因素,不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唯升学"评价学校,违背了教育规律,不利于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唯文凭"评价人才,忽视了人的品性和综合素质,不利于鼓励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
"唯论文"评价教师,忽视了教师教书育人的本质;
"唯帽子"评价学科,忽视了学科建设的本质、职责、使命和作用,不利于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贯彻
落实《总体方案》,要深刻反思、克服教育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五唯"问题,破立并举,提高改革实效。”东北大学校长赵继认为,“破五唯”是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任务和重中之重,对整个教育系统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示范作用,《总体方案》部署的五项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均是围绕“破五唯”的中心LI标展开推进。高等教育丄作者必须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和切入点,开拓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
三、不断完善不同主体的评价办法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多重因素、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被喻为教育综合改革“关键一役”和“最硬一仗”。
“评价是教育发展的"牛鼻子’与"指挥棒’,会成为教育发展的"方向盘中国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及其新任务,需要新的评价体系与原则方法进行导航,它直接关系到科学的教育观、人才的成长观、社会的选人用人观。”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分析。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通力配合、协同推进。专家们认为,评价改革有5个关键主体,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总体方
案》,就要立足五大主体,全面反思、审视、调整、完善现行的各类评价制度、评价标准、评价程序等,建立坚实的制度基础。
“各个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尤其是广大的教育丄作者需要深刻理解领会《总体方案》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不断摸索完善各个领域不同主体对象的评价办
法,形成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与细则。”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说。

皙——*•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并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方案要求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健全领导体制方面,方案提出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二、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II、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三、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职责。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履行职责,方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笫一标准。
方案提出,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当前,“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在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中还比较突出,不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科研水平。为引导树立科研评价的质量和贡献导向,加快

破除“唯论文”等突出问题,方案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进行了政策设讣,强调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LI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为克服人才评价中的"‘唯帽子”问题,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方案也提出了“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等具体举措。
四、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方案提出,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
为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方案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讣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探索将艺术类科LI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
在学业要求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
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
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五、引导正确用人导向破除"“唯文凭””弊端
社会选人用人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对于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分注重高学历高文凭,其至非名校、海归不要等“唯文凭”做法,方案提出针对性改革举措。
方案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H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

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篇4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体会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
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
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改革对学生的评价。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发展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使学生能更适应现代社会,改革评价体系,用科学的评价机制来全面评价学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对学生在掌握知识技能发展情况的评价也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
第二,我们对学生制定的评价机制必须站在“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做出新的思考,让孩子在更完善的一种激励性评价机制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其次,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我们应该遵循发展性原则。表达了一种从评价“过去”和“现在”转向评价“将来和发展”的新理念。贯彻发展性原则,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树立发展性评价观,破除为评价而评价的思想以及只有难倒学生才能体现评价人的水平的落后观念,反对站在学生对立面的评价和仅仅为升学而进行的评价,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有效途径。二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多角度地收集评价信息,对学生的过去和现在作全面分析,根据他们过去的基础和现实的表现,预测性地揭示每个学生未来发展的目标,激励他们通过发展,缩小与未来目标的差距。三要多用肯定性评价,设法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认识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长处,表现出自己最佳的水平。

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篇5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11-11-2220:00:17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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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兴课程改革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教育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优化育人模式,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并于2012年秋在全省普通高中全面施行。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落实规划纲要要求。高中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教育由基础教育走向高等教育或转向社会型继续教育的转折阶段,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教育现代化、让每个孩子接受高质量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二)认真总结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成绩与不足。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已取得很大的成绩,课程改革已成为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学校的课程意识大大增强,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改变,关注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正在形成。但目前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面临严峻挑战。新课程理念尚未成为自觉行动;
个性发展仍未得到应有关注,育人模式转型效果不佳,过度应试局面尚未明显改变,学生负担仍未减轻,新课程推进与改革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等等。(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势在必行。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意志和核心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承载着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深化完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巩固课程改革成果,坚决将新课程的理念贯彻到底。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
(四)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根据“减总量、调结构、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的原则,加快选修课程建设,转变育人模式,将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将课程开发权交给老师,把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的发展。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五)减少必修。减少必修学分,必修学分从116学分减到96学分,选修学分从28学分提高到48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列入选修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渗透到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之中。高中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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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础,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梳理学科必修教学内容体系,制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学业质量标准。
(六)增加选修。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内容的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扎实的知识基础。(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是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合作,从职业教育引入的职业教育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为有助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的各类课程。(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指指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课程。
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充分利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它社会资源,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学校应开全四类选修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超过50%,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少于20%。每类可供选择的选修课程模块数不少于6个,每个学生每学期的选修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20%。(七)全面实施选课制。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自主选择选修模块、模块数量、修习年级,允许学生跨班、跨年级、跨校选课,允许学生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修习选修课程。学生学完一个模块,经考核或认定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八)全面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习。学生必修课程修满96学分,选修课程修满48学分(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毕业。
(九)进一步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和办学特色,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构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体现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学校在确保每周课时总量不超过34课时,每学期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制定课程开设计划,合理安排课时与教学进度,推进课程的多样化建设。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
(十)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分为水平Ⅰ和水平Ⅱ考试,水平Ⅰ为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门必修课程,每年开考一次。
水平Ⅱ为选考,科目为对应的11门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每年开考一次,学生根据自己学术性向、兴趣特长、修习状况自主选择,不同学生可以在不同科目上取得不同的学业水平等级。
(十一)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选修课程认证记录,组织学业水平考试水平Ⅱ考试,认定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学业水平,组织与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相关的证书认定,组织社会实践类成果评审,并将各类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与学业质量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树立权威,发挥功效。(十二)完善高考招生制度。高考的考试内容限定在必修课程范围内。进一步完善高考制度,形成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课程选修情况和统一考试成绩相结合的高校招生方式,确保高校选择适合其办学定位的合格新生。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方向和专业特点,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选修课程修习情况自主提出相应要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多样化进程。
(十三)建立普通高中按学分收费制度。按照谁提供课程谁收费的原则,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修习课程,学校按学生每年修习课程的学分,收取学费。学生参加社会机构开设的课程学习,由社会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十四)提升学校课程实施能力。充分发挥广大校长、教师在深化课程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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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长、教师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增加课程意识,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师课程开发能力、执教能力。教师的课程开发与执教能力列入评优及职称评定条件,选修课程建设列入特色高中的评估指标。
(十五)强化深化课程改革所需的条件保障。各地要加大对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教师编制、选修教师配备与培训、教师职务聘任等问题,及时补充、更新选课走班所需设施、设备,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实现资源共享。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方案
附件3.浙江省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见附件4.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附件5.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附件6.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附件7.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附件8.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9.浙江省高中选修课程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评价体系方案附件10.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附件11.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二○一一年十月十日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方案一
必修
(96学分)学习领域科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
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科学
化学生物
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专题教育

选修
(48学分)
学分10101086666644
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开设职
职业业教育课程,让学生掌握一定的
技能类职业技能,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与至少
实际操作能力。48兴趣有助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
特长类特长的各类课程。
学分
包括必修内容的拓展课程、大学
知识
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
拓展类
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类别
内容
学分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艺术或
6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2
2
指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
社会
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
实践类
动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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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题教育是指爱国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珍爱生命教育、拒绝毒品教育、反对邪教教育等等内容。方案二必修
(105学分)学习领域科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
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科学
化学生物
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学分10101086666644
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开设职
职业业教育课程,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技能类职业技能,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与
至少
实际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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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有助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学分特长类特长的各类课程。
包括必修内容的拓展课程、大学
知识
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
拓展类
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选修
(39学分)类别
内容
学分

指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
社会
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
实践类
动等课程。

艺术或
6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2
研究性学习9综合
实践活动专题教育2
注:
1.研究性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和办学特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
2.专题教育是指爱国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珍爱生命教育、拒绝毒品教育、反对邪教教育等等内容。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现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提出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一、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的指导思想
根据省教育厅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减总量、调结构、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总体思路,调整课程结构,梳理必修课程教学内容体系,以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保证必修课程基础知识的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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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基本稳定。除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区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调整到选修课程,高中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外,其余必修课程科目不变。
2.优化完善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把一些要求过高或非主干内容调整到选修课程中去,删除重复内容,充实能体现各学科核心观念和思想的主干知识内容,确保必修课程学科体系清晰完整,保证高中学生必须学习的需要。
3.形成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合理分工、分层递进的格局。根据因材施教、分层教育的理念,必修课程重在夯实学业基础,选修课程重在拓展学生选学空间,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与发展学生学习潜能。
三、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学科内容的调整意见(仅为初步建议,征求意见以后,提交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学科
调整意见
1.语文学科必修教学教材不变。
2.修订《浙江省语文学科模块教学指导意见》(2009年版),明确核心知识与能力要点。
3.教学内容依据修订后的《浙江省语文学科模块教学指导意见》。1.数学学科必修学分的五个模块为:《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
2.删除原《数学1》中第三章,《数学3》中的算法初步、统计两章及概率中3.3节
3.增加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其应用、计数原理三章及充要条件一节1.英语学科必修学分的五个模块为《英语•必修1》、《英语•必修2》、《英语•必修3》、《英语•必修4》、《英语•必修5》,部分必修内容略作调整。1.思想政治学科必修学分的四个模块为《经济生活》(必修1)、《政治生活》(必修2)、《文化生活》(必修3)、《生活与哲学》(必修4)。
2.根据课改总体要求和本学科实际,选取上述四个模块中的部分内容作为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如《经济生活》中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政治生活》中的“政治生活,有序参与”,《文化生活》中的“色彩斑斓的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中的“生活处处有哲学”、“时代精神的精华”、“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等。1.历史学科必修学分的三个模块为《历史(必修)第一册》、《历史(必修)第二册》、《历史(必修)第三册》。
2.《历史(必修)第一册》删减“太平天国运动”、“外交政策的调整”、“议会选举规则的制定”、“英国议会中的‘第三院’”、“年轻美国的窘境”、“两党制的雏形”、“震荡中的法国”、“革命前夜的‘火星’”、“俄罗斯的困境”等内容。
增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下的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等内容。
3.《历史(必修)第二册》删减“‘神农’的传说”、“沉重的赋税和力役”、“‘工官’和‘匠户’”、“分散的文明”、“资本主义经济的萌生”、“‘海上马车夫’”、“病入膏肓的经济”、“二战后英法的经济模式”、“农业全盘集体化”等内容。
4.《历史(必修)第三册》删减“儒学的困境与儒学复兴运动”、“唐甄论‘凡为帝王者皆贼也’”、“金声玉振”、“宫廷舞和民间舞”、“‘*****’中的‘教育革命’”、“霍布斯、洛克、狄德罗的政治主张”、“千年话题——谁创造了万物”、“音乐的变奏”、“反映时代主题的文学”、“形形色色的当代美术”等内容。
1.高中地理学科必修学分的三个模块调整为《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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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
政治
历史
地理

发展》三部分组成。2.《自然地理》模块由原《地理1》和《地理3》第四章组成;
《人文地理》模块由原《地理2》组成;
原《地理3》第1、2章在增加区域的相关内容后调整为《区域发展》模块,由“认识区域、区域分析、区域差异、区域发展”四部分内容组成。3.针对浙江的省情,在区域发展中增加《海洋地理》中“海洋权益”、“海洋开发”等内容。
4.删除“地域文化与人口”、“人地思想的演变”等几节内容;
删除原模块中重复及与其他学科重叠的内容。
1.物理学科必修学分三个模块的内容为《物理1》、《物理2》、《物理3-1》和《物理3-2》中的主要内容。
2.《物理2》中的第六章《万有引力与航天》作为选修内容,《物理3-2》中的第四章《电磁感应》作为必修内容。
3.《恒定电流》中“第十节简单的逻辑电路”作为选修内容。
1.化学学科必修学分的三个模块调整为《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2.在《化学2》专题1“微观结构与物质的多样性”中增加“分子间作用力与物质性质的关系”。
3.删除《化学反应原理》专题3第四单元“难溶电解质的沉淀溶解平衡”,将《化学2》专题2“化学反应与能量变化”的内容整合到《化学反应原理》中。4.增加必修模块“学生实验”栏目:《化学1》:化学实验基本操作,海带中碘元素的分离和检验,亚硝酸钠和食盐的鉴别。《化学2》:同周期、同主族元素性质的递变,乙醇与乙酸的性质,硫酸亚铁铵的制备。
《化学反应原理》:硫代硫酸钠与酸反应速率的影响因素,反应条件对化学平衡的影响,食醋中总酸含量的测定。
1.生物学科必修学分的三个模块调整为必修1《分子与细胞》、必修2《遗传与进化》、必修3《稳态与环境》。
2.在《必修1》第四章“细胞的增殖与分化”中增加“植物克隆”。3.在《必修2》第四章“生物的变异”中,增加“基因工程”。4.《必修2》中删除第六章“遗传与人类健康”;
《必修3》中删除第七章“人类与环境”。
1.信息技术学科必修学分的2个模块为《信息技术基础》、《多媒体技术应用》。2.《信息技术基础》内容作适当调整,将有关多媒体技术方面的内容整合到《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中,适当减少信息的来源和获取、网页制作等义务教育阶段已学过的部分内容,将“算法及其实现”的程序设计语言改为VisualBasic。
3.《多媒体技术应用》中删减陈旧的知识和技术内容,适当充实最新发展的多媒体技术内容。
1.通用技术学科必修学分的2个模块为《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2.《技术与设计1》合并“技术的未来”,删除“技术试验的分类”、“设计图样的绘制”中的“透视效果图”和“电子线路图”,“技术产品的使用和保养”改为选学,增加“木工加工方法”。
3.《技术与设计2》“结构欣赏”、“系统的分类”、“黑箱与功能模拟法”改为选学。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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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化学
生物
信息
技术
通用技术
音乐

美术体育与健康
不作调整不作调整
四、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的工作步骤
1、10月,组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学习领会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文件精神,讨论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2、11月,研制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
3、12月,召开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统稿会,并征求部分高校教师和中学教师的意见。4、2012年2月,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完成定稿。5、2012年7月,开展必修课程教学疑难问题解决培训。
附件3.
浙江省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特制订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见。
一、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义
选修课程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点。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程体系,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类别
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大类。(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内容的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扎实的学科知识基础。(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是从职业教育引入的操作类课程,旨在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主要是体育、艺术以及其它兴趣课程,旨在培养各方面的素质和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指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类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三、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开发
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应根据地方和学校实际,制订学校选修课程开发开设计划。选修课程开发要既要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又要充分考虑学校办学条件与开发能力;
既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要充分体现地方和学校特色;
既要具有科学性,又要体现时代性,使选修课程更好地贴近科学、贴近生活、贴近社会。
学校是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积极自主开发各类选修课程。同时,学校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教育机构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引进现有的国内、国际的精品课程,通过二次开发,成为具有本校特色的选修课程。鼓励其他社会机构与个人,参与开发选修课程,鼓励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四、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开设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提前公布学校本学年拟开设的选修课程目录以及选修课程的详细介绍信息。每一学年中,每类选修课程可供选修的模块数不得少于6个;
选修课程的周课时总数不得少于8课时。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得超过50%,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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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20%。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行自主选课。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选课自主权。允许学生跨班、跨年级、跨校选课,允许学生到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社会专业机构选修课程。学校不得包办选课,不得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选课,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指定选课。五、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普通高中选修课程评价及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生完成相关选修课程模块修习,即可提出申请,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组织学分认定。根据选修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知识拓展类以及其他便于纸笔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参加该课程学习,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课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以及与竞赛相关的选修课程。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社会机构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考试或比赛,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分,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发证单位的资质、学习记录和证书,按照18课时1学分的标准折合并认定学分。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反馈评价,经同学互评,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可取得学分。
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实行学分互认。六、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保障措施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加大对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教师编制、选修教师配备与培训、教师职务聘任等问题,及时补充、更新选课走班所需设施、设备,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校长、教师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增加课程意识,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师课程开发能力、执教能力。教师的课程开发与执教能力列入评优及职称评定条件,选修课程建设列入特色高中的评估指标。鼓励教师通过进修、自学等方式拓展并丰富自己的选修课程教学经验,向普通高中学生开设选修课程。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高校以及社会专业人士担任普通高中选修课程教师,鼓励选修课程教师走校任教,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3)加强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设置水平2考试(选修课程),由学生选考,考试等级记入综合素质评价。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方向和专业特点,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选修课程修习情况提出明确要求,在招生简章中事先公布招生专业对选修课程修习的要求,实现高校专业要求与中学选修课程修习的无缝对接。
附件4.
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主要内容
在普通高中的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等学习领域的11个学科设置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内容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
必修拓展课程应从国家课程选修模块中选用。科目

课程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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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
《论语》选读、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语言文字应用(或写作教程)
数学1-1,数学1-2,数学2-1、数学2-2、数学2-3英语6、英语7、英语8、英语9、英语10、英语11
经济学常识、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科学社会主义常识、科学思维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世界文化遗产荟萃、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探索历史的奥秘海洋地理、旅游地理、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自然灾害与防治物理3-2、物理3-3、物理3-4、物理3-5有机化学基础、实验化学、物质结构与性质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生物技术实践、生物科学与社会
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电子控制技术、家政与生活技术、简易机器人制作
课程参考目录
大学初级课程
文学(影视、戏剧、歌词)创作与欣赏、语用学(汉语知识)、古代汉语
论述类文本的写作、社科文选读、媒体综合应用实用类文本写作、阅读与表达、多元文化习俗,评判性阅读与写作、动漫创作、跨学科专题探究微积分、线性代数、空间解析几何现代数学概览、分形几何
数学史选讲、信息安全与密码、球面上的几何、几何证明选讲、矩阵与变换、数列与差分、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初等数论初步、优选法与试验设计初步、
风险与决策、开关电路与布尔代数、生活中的数学、数学与经济跨文化交际选讲、语用学入门、科技英语入门国外英语考试面面观、英语时文选读、英语词汇学入门英语影视欣赏、英语文学鉴赏、英语国家概况选讲
BUSINESSENGLISHCERTIFICATE(BEC——剑桥商务英语)(初级)、AP-EnglishLiteratureandComposition(AP即跳级课程——英语文学与写作)、NYCcourse——CRITICALREADINGANDWRITING(评判性阅读与写作)
科学思维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生涯规划-学业·职业·人生
科学思维的基本要求、应用伦理学的相关知识、现代人生规划创新思维的形式与要求、伦理学与生活的关系、生涯规划与人生发展的关系
中外历史要籍介绍与选读
中国历史问题探幽、世界历史问题探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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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
语文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引进的国际国内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
数学
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
外语
引进的国际国内课程
大学初级课程
政治
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
历史


应用性课程区域地理
地理
地理学应用地理实践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
物理
应用性课程引进的国际国内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
化学
应用性课程引进的国际课程大学初级课程
生物
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引进的国际国内课程
信息技术
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大学初级课程
通用技术
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引进的国际国内课程
口述历史、乡土历史、世界国别史、历史与生活世界地理、中国国家地理、区域研究、乡土地理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地图学的原理和应用、气象与生活地理观测、地理实验、地理考察文化地理学、地球概论、历史地理学、普通物理,实验物理
宇宙的诞生及演变、未来的能源、现代的时空观物理与社会、物理与生活、物理与技术
AP物理、A-level物理课程(剑桥物理)、物理原理与问题、物理学与人类文明
普通化学,分析化学,化学科学与人类文明化学信息学、纳米化学、仪器分析
环境化学、化学与技术(现有国家课程)、化学与生活(现有国家课程)
美国AP化学课程、英语“索尔特化学俱乐部”课程、美国ChemistryintheCommunity(社会中的化学
《普通生物学》《生命科学导论》《现代生命科学概论》《人类干细胞研究进展》《生物信息学》《基因蕊片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生物技术》AP生物、A-level生物课程、普通生物学Java初步,C语言初步,计算机导论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
计算机动漫,影视作品后期制作,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导论、机械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现代科技发展、材料与工艺、现代农业技术建筑及其设计、服装及其设计、汽车驾驶与维护工程设计介绍、工程原理、工程设计与发展
二、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对于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主要有下列三种课程开发方式。学校可直接选用国家课程中的选修模块,如必修拓展课程等;
学校也可与高等院校、社会机构合作开发,如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
学校还可自主开发或对引进的国内、国际精品课程,进行二次开发等。
在课程开发和引进过程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调整教学内容和要求,建立具有特色的知识拓展选修课程。
三、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开设
不同学校可以根据学生需要及学校实际确定不同学习领域选修课程的开设门类、模块多少,但每学年开设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数量不得少于6个模块。在每学年开设的各类选修课程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得超过50%。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提前公布学校本学年拟开设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目录以及课程介绍信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行自主选课。
学校应鼓励本校教师通过进修、自学等途径,担任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教学工作。鼓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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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高校及社会机构的专业人士,担任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学校应支持学生跨年级、跨校选修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
四、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与学业评价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生参加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习,上课的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课时的50%、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普通高中之间和普通高中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可实行学分互认;
学生参与跨校选课或者参加高校和社会机构选修课程学习,经学校审核,予以确认。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列入学业水平考试水平Ⅱ考试的选考科目,每年开考一次,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考试范围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介绍学科最新成果的课程和学科应用性课程等。学生根据自己学术性向、兴趣特长、修习状况自主选择。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等由选修课程学业水平标准界定。
附件5.
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的主要内容
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是指通过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从职业教育引入的职业教育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主要包括从各类职业所需技术技能出发的、围绕典型职业活动和职业能力设置的专业和实践类课程。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参考目录科目花卉生产中餐烹调园艺旅游数字媒体汽车运用与维护金融事务美容美发动漫技术电子电器数控建筑装饰服装
课程参考目录
花卉栽培、花木嫁接、插花造型、无土栽培中式面点、面点造型、食品添加剂分析园林绿化、庭园设计、庭园绿化导游服务、导游词改写、导游词翻译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海报制作、宣传片制作
汽车保养、汽车电路故障检测及排除、新型汽车材料预测投资理财、股票分析、保险精算形象设计、护肤品与健康、审美与文化动漫制作、卡通形象设计、三维动漫制作电子产品制作、电铃改装、收音机装配数控加工技术、CAD制图、编程建筑设计、装饰材料检测、立面设计服装设计、面料材质分析、流行色预测
二、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普通高中可以直接选用经审定通过的职业教育课程或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开发的成熟课程,也可以依托所在地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产业、行业,合作开发适合本校学生使用的职业技能类课程。
普通高中应在对当代社会职业分析的基础上,从普通高中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实际情况出发,充分挖掘所在地职业教育拥有的课程资源和本区域各行各业的社会课程资源,有目的地开发职业技能类课程。在课程引进和开发过程中,尤其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调整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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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要求,进行二次开发,使课程内容与要求更贴合学生。三、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的开设
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可按三种方式开设:第一,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开设,由中等职业学校提供课程所需的师资、设备和场地为主,普通高中学生走校选课;
第二,以普通高中为主体开设,学生走班上课;
第三,以社会机构为主体开设,学生选修。普通高中可按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提供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这一过程中,学校要成为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供给和管理平台。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和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审核本地可供利用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资质,并编入学校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目录。每学年可供选修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模块不得少于6个,在每学年开设的各类选修课程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得少于20%。
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提前公布本学年拟提供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目录以及课程描述信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实行自主选课。学校根据选课情况,组织走班或走校教学。不得包办选课,不得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选课,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指定选课。学校应支持学生到具有资质的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普通高中或社会机构选修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
四、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主体是提供课程修习的学校。学校应制定职业技术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具体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
1.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习,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课时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或考查并合格的,即可取得学分。
2.学生参加社会机构开设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学习,由学生申请,经学校审核开设课程单位的资质、学习记录和证书,按照18课时1个学分的标准折合学分。
3.获得初级、中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认定可分别获得3、6个学分。同一项目,有多级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4.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学校或校际职业技能相关比赛活动,获校一、二级荣誉的,可分别获1和0.6学分;
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职业技能类比武或赛事,经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认定,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可获2、1.5、1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获3、2.5和2学分。
附件6.
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主要内容
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主要包括艺术类、体育类以及其他课程,是高中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课程的多种内容、多种功能和多种价值的整合,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综合素质。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参考目录一级
二级目录目录音乐
歌唱演奏
三级参考课程目录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等)、合唱器乐演奏(西洋乐器、民族乐器等)、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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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其它绘画类设计类美术
工艺类媒体类书法篆刻类其它类球类项目体能类项目形体类项目体育
民族民间体育项目水上项目新兴运动类项目其他项目其他
歌曲创编、电脑音乐、影视配乐等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中外)、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中国戏曲、曲艺、歌剧、音乐剧、话剧等
音乐理论(基本乐理、音乐史、和声学、配器学、音乐美学等)素描、水彩、水粉、油画、国画、版画、漫画等平面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等陶艺、蜡染、编织、纸造型、手工制作等摄影、摄像、动画制作、电脑绘画、DV制作等篆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等装置艺术、雕塑制作等
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跑、跳跃、投掷等
健美操、韵律体操、搏击健身操等
拳术、棍术、刀术、剑术、踢毽子、跳绳、踩高跷等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混合泳、蹼泳、跳水等跆拳道、滑板、轮滑、软式排球、沙滩排球、攀岩、蹦极等体育舞蹈、定向运动、无线电测向、登山、独轮车、棋类、桥牌等

二、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开发坚持学校开发与引进、利用社会资源、他校资源相结合。学校应在先期学生兴趣、爱好、特长调查的基础上,基于学校办学传统、文化特色,充分发掘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社会课程资源,有目的地开发兴趣特长类课程。引进社会课程资源时,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进行二次开发,使课程内容与要求更加切合学生实际。农村学校应充分利用当地非物质文化的课程资源,也要适度引入城市相关资源。三、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设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与开设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提前公布学校本学年拟开设的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开设计划、课程介绍信息和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实行自主选课。每学年可供选修的模块数不得少于6个。
学校根据选课情况,组织走班教学。不得包办选课,不得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选课,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指定选课。学校应支持学生到具有资质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其他普通高中或社会机构选修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四、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一)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
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
过程表现良好;
经考核或考查合格。
2.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体育竞赛、艺术节、科技节等活动;
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艺术、科技节;
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艺术、科技节。3.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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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社会机构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考试,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
(二)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指导性意见1.音乐学分认定标准
学分认定机构
计分办法
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市、县教育局相关部
2分
长水平测试小B级标准门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市、县教育局相关部
3分
长水平测试B级标准门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
省教育厅艺教委
长水平测试A级标准
4分
须经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得六级为1分,其他按0.5分一个级别
获得社会业余音乐考级证书
学分认定小组考核测递增计分,同一项目有多级证书的以最高
六至十级
试后方可确认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各类音乐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标准类别级别
等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与者
个人获奖校级10.80.60.40.2
县(区)
市级
级1.510.80.60.3
21.510.80.5
省级2.521.510.8
集体获奖国家
校级级32.521.51
1.510.80.60.4
县(区)
市级
级21.510.80.6
2.521.510.8
省级32.521.51
国家级3.532.521.2
备注:必须是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2.美术学分认定标准
学分认定机构
计分办法
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市、县教育局相关部
1.5分
长水平测试小B级标准门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市、县教育局相关部
2.5分
长水平测试B级标准门获得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
省教育厅艺教委
长水平测试A级标准
3.5分
须经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得六级为1分,其他按0.5分一个级别
获得社会业余音乐考级证书
学分认定小组考核测递增计分,同一项目有多级证书的以最高
六至十级
试后方可确认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各类美术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标准类别级别
等第一等奖二等奖

个人获奖校级10.8
县(区)
市级
级1.51
21.5
省级2.52
集体获奖国家
校级级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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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市级
级21.5
2.52
省级32.5
国家级3.53
1.51

三等奖优秀奖
0.50.2
0.60.4
10.6
1.50.8
21
0.80.4
10.6
1.50.8
21
2.51.5
备注:必须是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3.体育学分认定标准获得一级运动员获得运动健将
学分认定机构
计分办法
市、县教育局相关部
3分

市、县教育局相关部
4分

集体项目获奖(主力队员)
省级2.521.50.8
国家
校级级32.521
1.510.80.4
县(区)
市级
级21.510.6
2.521.50.8
省级32.521
国家级3.532.51.2
各类体育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标准类别级别名次12-45-8参与者
个人获奖校级10.80.60.2
县(区)
市级
级1.510.80.3
21.510.5
备注:必须是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方可确认相应学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集体项目中非主力队员按照个人项目计分
(三)学校应制定所设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具体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学分认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有关学分认定的举报、争议和仲裁工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四)学生在校内外通过相应机构获得各荣誉、证书或成果,学校可参照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指导性意见,审核根据发证单位的资质、学习记录和证书,按照18课时1学分的标准折合学分。
(五)学生修习课程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
课程的实际修习时间少于规定课时的2/3;
提供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不予认定学分。为使学生在高中三年中获得多项技能,学生在选修某一课程并已获得1个学分后,不得重复选课。
附件7.
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内容
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理解社会的活动性课程,旨在体现课程的实践性,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主要内容有:(1)调查探究活动,了解社会各行业性质、职业特点、管理方式、用人要求等;
(2)社会实践活动,如军训、学工、学农、学商、志愿者活动等;
(3)学生社团活动,如天文社、动漫社、航模社、文学社、摄影社、集邮社、专项体育运动队、舞蹈队、合唱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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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开发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以校本自主开发为主。在课程开发时,学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传统、特色,对各类活动课程在目标设计、内容开发、过程指导、活动评价上作通盘运筹、整体设计,使其具有活动主题、组织结构、丰富内容、达成目标、教育评价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体,使课程内容与要求更加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
同时,鼓励学校与社会机构联合开发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也可以引进国内外的精品课程。三、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开设
学校应根据本校办学理念,传统、特色,每学年(期)提前制定与公布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开设计划,每学期可供选修的模块数不少于6个。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行自主选课。鉴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特点,允许学校指定2-3个课程模块作为本校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必选内容,如军训等。
全面建立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导师制,学校应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按课程模块配备专任教师,按活动小组配备指导教师。专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实施方案设计、理论教学、活动实施与管理。调查探究活动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提出课题,确定研究范围、内容、方法与方案等,指导学生的实践过程和研究报告的形成。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小组的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设计活动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帮助学生联系、协调学校及社会相关部门。学校既可以指定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也可以聘请家长、社区专业人士,甚至高年级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等担任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以指导1-2个课题(活动)为宜,最多不超过3个。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与高校联手开设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发挥高校教师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以便共享课程资源。
四、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应采用不同的认定办法。具做见下表;
类别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
认定标准参加课内上课
认定机构学校
计分办法
修满18学时为1分。一个调查探究课题为2分
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时间折合成学时,18学时为1分。
各类活动累计每满18个学时算一个学分。
完成课题,提交开题报告、过程记录、结题报
学校
告、息搜集记录、心得体会、评价结论。
学生提供下列材料:参加校外社会实践的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以及活动所在单位提供的学校证明。
学生提供下列材料:社团名称、内容、活动记
录、活动总结。如果是参加校外活动则需活动学校所在机构或单位提供证明。

为鼓励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学生在某一活动的学分最高不能超过3个学分。在学分认定时,坚持规范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附件8.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现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并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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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与功能
学业水平考试是在国家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省级水平考试。其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和选修课程的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发展潜能,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二、考试对象与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
考试分为水平Ⅰ考试、水平Ⅱ考试、考查三类。1.水平Ⅰ考试
水平Ⅰ考试为必考科目,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科目为语文、英语(含听力测试)、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必修课程。2.水平Ⅱ考试
水平Ⅱ考试为选考科目,科目为上述11门对应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学术性向、兴趣特长、修习状况自主选择考试科目,每个学生最多选考3门科目。3.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操作、通用技术操作等,由各地按照相关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三、考试组织与实施1.考试形式
水平Ⅰ、水平Ⅱ均采用纸笔考试形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报告成绩。
水平Ⅰ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考试范围是每个学科的必修内容。
水平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均为主观题,考试范围在《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之内。2.考试组织
水平Ⅰ(必考)和水平Ⅱ(选考)实行分卷、分期开考:考试类别水平Ⅰ(必考)水平Ⅱ(选考)
试卷按科目分卷按科目分卷
考试安排考试日期6月12月
日程2.5天2天
3.成绩报告
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采用如下等第划分:考试类别
等第划分
B(良好)B
(良好)P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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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水平Ⅰ
(必考)(优秀)A水平Ⅱ
(选考)(优秀)
A
(优秀)
C(合格)
CD
(中等)(合格)
E
(不合格)
不评定、不记录
E
(不合格)
考查

应届毕业生参加并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Ⅰ考试,由省教育厅发给《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书》。
每个学生参加同门科目水平Ⅰ、水平Ⅱ考试次数不超过2次,水平Ⅱ(选考)成绩是否要学校记录立档,由学生个人确定。四、考试组织管理
将原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改为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仍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内,省教研室主任兼任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主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学业质量标准》,组织考试命题、考试实施、教学质量分析反馈与教学指导等工作。
加快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制度建设,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保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违规处理规定等,规范操作程序,端正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正与公平。要确保考试经费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收支文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正常实施。
附件9.
浙江省高中选修课程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评价体系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现根据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制订相适应的高校招生调整方案。一、统考统招
(一)必修课继续采用统考方式2015年起分两类设置考试科目。一类为“3[语、数(文/理)、外]+X[综合(文/理)]”,二类为3[语、数(文/理)、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一类科目对应于本科院校,二类科目对应高职高专。各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高中必修课程的范围内。
(二)选修课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分两步到位
第一步: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分专业提出选修科目的要求,通过招生章程公布。在投档考生中,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不变。从2013年开始实施。
第二步:作为高校录取的前置(或必备性条件。选修课程未达到所报学校专业要求的,不能填报志愿和投档。省内院校都要以专业为单位提出选修课要求,省外院校由学校自主确定。每个招生专业对选修课程的要求一般不超过2门课程。从2015年开始实施。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将选修课程纳入评价体系的方法由学校在以下三种方式中自主选定:
1.作为前置条件:由试点高校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将相关高中选修课程等第或学分作为前置条件,未达要求者不能报考;

2.计入综合成绩:将相关高中选修课程等第或学分按一定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3.两种方式并用:既作为前置条件,又计入综合成绩。省内试点院校原则上都要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提出对高中选修课程的要求;
部委属高校的自主招生和保送生招生,由高校自主提出对选修课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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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特制订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
一、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义
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有利于学生自主确定发展方向、选择课程和安排学习进度,发展个性特长;
有利学校打破“整齐划一”的育人模式,冲出行政班及年级的局限,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和多样化人才的成长。二、普通高中的学分结构
(一)普通高中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5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二)普通高中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普通高中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三、普通高中的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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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应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的,要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学校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四、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0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五、加强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保障工作
(一)加强选修课程的开发。普通高中学校应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开发选修课程,同时,积极利用校外选修课程资源,将符合本校学生需要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大专院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枸课程引入选修过程,构建丰富且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供学生选择修习。
(二)加强选课制度建设。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要在学期末或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生公布新学期的课程及相应学分,要开展生涯指导教育和选课辅导,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生涯规划进行选课。教育厅将开发电子选课和排课系统,提高学分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学分管理制度建设。学校要依据课程标准、浙江省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及时准确地记载学生必修、校内选修、校际选修、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选修所获得的学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查考。要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学分认定工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四)加强对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普通高中学校的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校际选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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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协调,对提供选修课程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认定和管理;
对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予以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或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附件11.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03〕43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普通高中学校。学分制改革须与招生“并轨”改革相结合。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部门统筹规划,加快取消招收“择校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以选课为中心,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教师等。
第四条学分制收费是指将原学期学费改按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即在原学期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注册学费为原规定的学期学费减去每学期平均学分学费之差,注册学费按学期计收。普通高中计费学分按《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规定为三年制144学分,其中必修课96学分,选修课48学分。
每个学分学费标准由同级价格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校开设)每个学分学费实行同标准。学生每学期缴纳的学分学费根据每个学分学费标准和学生在校所修学分数量确定。学生每学期所修学分数量按学生在校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计算。
学生接受学校开设课程,按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以学校为单位,不高于原规定的三年学费之和。
第五条择校生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择校费后,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缴纳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择校费要参考原收取标准减去高中原学费三年之和重新核定。
第六条学生毕业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在计费学分以内的,按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
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
第七条学生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外要求加修、选修,按所修课程的规定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对考试不及格,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重修学分学费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学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普通高中学生到中职学校选课的学分收费标准,按照中职学校收费折算学分收费标准,由中职学校执收;
普通高中学生到普通高校选课的学分收费标准,按照所在普通高校学分收费标准,由普通高校执收;
普通高中学生到校外机构学习,按校外机构收费规定执行;
对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应聘到校内授课,由学校统一支付酬金给授课老师(作为外聘教师),学校按校内学分学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第九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中,第一学期允许学校按照规定的学期收费标准预收学费;
从第二学期起,按实收取与结算,即结清上一学期的学分学费,并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毕业前结清所有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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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学生发生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情况,已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按规定结算,未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应交学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实际学习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截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
第十一条加大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辍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校提取学生助学基金占学费收入比例不得低于原有关规定。第十二条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将学分制收费有关内容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分制条件下的教学运行新模式,严格遵守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保证教学管理及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转。第十四条民办普通高中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各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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