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6篇)

时间:2022-11-20 09: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6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公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省“十九公”会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6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6篇)

篇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公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省“十九公”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

  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依据公安部〈〈20XX-20XX

  年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省厅《实施意见》和县级公安机关、

  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达标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省“十九公”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方针,严格落实公安部〈〈纲要》要求,推进我局组织机构、教育训练、执法值勤、内务管理、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调兵山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指挥协调顺畅。全局机构设置和警察职务序列、称谓标准统一,权责明晰。指挥机制高效有序、协调灵敏、警令畅通。

  训练体系健全完备。“三个必训”全面落实,岗位练兵活动保持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科技含虽进一步提高,训练经费基本保障。民警政治、业务、体能、心理素质普遍增强。

  执法值勤规范合理。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值勤制度完备,勤务体系科学顺畅,勤务方式务实局效。

  监督制约权威高效。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监督力虽形成合力纪律作风明显改进,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忠于职守、雷厉风行、团结协作、无私无畏的优良警风基本形成。

  警务保障更加有力。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安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公安民警待遇稳步提高。

  3、工作原则:坚持政治建警。坚定不移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民警,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战斗力标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其根本目的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坚持以正规化建设促进公安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检验正规化建设成果。

  注重整体性。坚持提高个体素质与讲求整体优化并重。加大对民警个体的教育训练,提高个体的素质质虽;同时,注重讲究结构优化,包括机构设置的优化、警力配置的优化和素质结构的优化。

  关心爱护民警。从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鼓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一切从实际出发。在软件建设上,标准要高,凡是能统一的则统一;在硕件建设上,实行分地区、分阶段达标政策,不搞“一刀切”。

  二、工作内容

  组织机构正规化

  1、理顺隶属关系。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直接管理以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免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2、统一派出所级格。积极落实12个派出所配备副科级,这项工作在20XX年末结束。

  3、优化警力配置。派出所的警力保证占全局实有警力的60%以上。今后一个时期,局机关警力要保持零增长、重要部门适度增长、满足基层增长需求。新接收军转干部和在院校毕业生重点充实一线和基层,保证基层一线需求。

  4、组建防暴大队。组建一支40人的防暴大队,实行军事化、正规化管理,集中食宿、集中训练。

  5、做好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级待遇的提格工作。

  6、严格落实《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所长管理办法》、《辽宁省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公安机关有关警种主要领导调整交流工作方案》。

  教育训练正规化

  1、完善训练机制。建立完善训练激励机制,将民警训练情况纳入考评内容,与评先选优挂钩,训练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2、局制定年度全局教育训练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3、进一步完善我局同武警中队共同抓好民警训练基地建设,保持同第二高中、小青矿共同使用场地训练工作关系。

  4、落实“三个必训”和基层民警每年接受实战技能集中训练不少于15天的训练任务。

  5、继续完善专兼职教官培训、施训机制。局定期对兼职教官进行培训、轮训。各基层单位兼职教官人员达到省厅规定要求,并按要求组织本单位日常岗位练兵活动

  6、全局50岁以下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国家承认的初级以上水平,并获得级别证书,工作中能熟练操作使用。

  内务管理正规化

  1、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实行明查暗访制度,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2、进一步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市局制定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统一的悬挂物和物品摆放管理、工作簿册等标准。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枪支,市局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4、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全国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工作的通知》。

  5、全局警务车辆按公安部标准和样式喷涂,统一外观。执法值勤正规化

  1、全面实行执法岗位民警资格考试制度,执法岗位民警必须取得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具有刑事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在办理刑事案件、查处治安行政案件中,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活动。

  3、继续深化和完善“三大警务”改革,建立严密的巡逻防控工作

  机制,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和阵控警务建设。

  4、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在进行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中,实施警务公开,公布办案程序。

  5、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办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

  6、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完成对局指挥中心“120三台合一”工作,强化指挥中心职能。

  110、119、

  监督制约正规化

  1、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部门作用,建立上述四部门统一的监督机构。

  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防止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篇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要不拘蝮一格选人用人只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膪围内积极推行破格任用和火线肥提拔等政策破格任用破的是年龄背景烟资历的格立的是素质实绩群众公甫认的格只有坚决破掉该破的格立起该咪守住的格才能在破立并举之间将优秀的渠人才充实到公安队伍中来让新鲜血液的庭鲶鱼效应激发队伍生机与活力从源头上饼四保持铁腕治警定力

  ---------------------------------------------------------------范文最新推荐------------------------------------------------------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强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为新形势下推进公安队伍建设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步进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社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度、敏感度很高,容忍度却很低。公安队伍出不得事,公安队伍出不起事,加强正规化建设,始终是贯穿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要坚持四轮驱动,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公安“四项建设"注入生机活力。

  一、强化规律认识运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个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必然王国指的是队伍建设的内在规律,而自由王国则是对于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体现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认识深化和实践飞跃.纵向来看,各个时期和阶段的公安工作侧重点不一而足,横向来看,各地区的警种部门发展步调也非同频共振。因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善于把握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深化对“宗”的认识,掌握对“纲"的要求,实现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万变不离其宗、纲举则目张。要紧扣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来统领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使其沿着正确的价值轨道向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断前进。在队伍塑造上,要处理好全能与专业、共性与个性、

  ----------------------------------------------最新精品为你奉上-欢迎下载阅读-------------------------------------------------1/4

  ---------------------------------------------------------------范文最新推荐------------------------------------------------------

  一般与特殊、求同与存异的关系,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尊重不同个体的差异性,既要肯定主流,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有奔头,又要尊重差异,让想干事的人能够扬长避短,脱颖而出。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并积极利用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变,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和层次不断高端化和前移化.

  二、抓牢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上建党,突出价值引领,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正因如此我们党才会成为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事业中的坚强领导核心。同理,对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也要将思想关、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确保公安队伍始终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公安民警履职与社会阴暗面接触较多,时刻接受各种思潮和观念的洗礼和冲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要深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队伍思潮、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锤炼和夯实政治品格;二要深化形势政策教育,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调动主动能动性,积极投身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主战场.另外,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实保证.

  ----------------------------------------------最新精品为你奉上-欢迎下载阅读-------------------------------------------------2/4

  ---------------------------------------------------------------范文最新推荐------------------------------------------------------

  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历史上,凡属进步的思想家,都十分重视人才和知识的作用,他们把“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作为“古今一也”的定律。人是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能动的因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牢牢扭住这一“牛鼻子”,营造一种智力人才、创造源泉竞相迸发和充分涌流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公安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党委班子要放开胸怀,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树立正确导向,把扎实肯干、老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干警委以重任。不搞论资排辈,不搞门户之别,不掺私心偏见,提倡外举不避仇、任人唯贤以德,管仲和齐桓公原来是什么关系呢?“射钩之仇”;魏征和李世民原来是什么关系呢?冤家对头.但管仲和魏征仍能被委以重任,这种宽广的胸怀和气度在今天依然要继承和发扬。要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只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积极推行“破格”任用和“火线"提拔等政策,破格任用破的是年龄、背景、资历的格,立的是素质、实绩、群众公认的格,只有坚决破掉该破的格,立起该守住的格,才能在破立并举之间将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公安队伍中来,让新鲜血液的鲶鱼效应激发队伍生机与活力,从源头上为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供保障。

  四、保持铁腕治警定力。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公安民警能够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铁肩道义担负起惩恶扬善的神圣职责使命。但不可否认,公安队伍中的存在的一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已成为影响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消极因素.对此,要坚持铁腕治警定力,坚持“铁规管人、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高悬从严治

  ----------------------------------------------最新精品为你奉上-欢迎下载阅读-------------------------------------------------3/4

  ---------------------------------------------------------------范文最新推荐------------------------------------------------------

  警利剑,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对顶风违纪违规的,从严从快加以惩戒,绝不讳疾忌医、养痈遗患。要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队伍突出问题,加强自查自纠,出重典治乱、行霹雳手段、下猛药去疴,进行铁腕纠治,通过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的整治,有效实现队伍的强身健体。处理好严治与厚爱的关系,在队伍管理上,严治与厚爱是统一的,严治就是厚爱,不严就会出问题,要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剔除队伍腐败,增强自律意识和危机意识,将公安队伍打造成为经得起严峻考验的纪律铁军、廉洁雄师、忠诚卫士.积极探索推行科学的队伍管理体系,围绕调动积极性、增强能动性、激发创造性,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和绩效考评方法,做到用科学的方法和制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培养人才。

  ----------------------------------------------最新精品为你奉上-欢迎下载阅读-------------------------------------------------4/4

篇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使全区公安交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观念,不断强化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实现执法为民,树立公安交警队伍新形象,根据全国、全省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一、“人要精神”,就是要做到执法为民,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奋发向上。(一)、执法为民。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把亲民、爱民和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转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坚决杜绝和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和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爱岗敬业。全区广大交警要热爱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和集体荣誉,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努力营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警,精通业务,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自觉维护好全区交警的声誉和形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

  (三)、纪律严明。全区广大交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执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和决定,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严格遵守落实“五条禁令”,从严内部管理,落实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纪律作风,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作风严谨。领导班子团结、求实、上进,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规范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依法行政。

  (五)、警容严整。民警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谈吐文明,姿态良好,不可敞胸露怀,风纪不严;要保持警服清爽干净,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不得染彩发、留长头、大鬓角、蓄胡须,不涂指甲油、化浓妆、不可纹身:举止要大方得体严谨,走、坐、站要有军人的风度、威武文明、不卑不亢、精神饱满,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笑打闹,着警服不可吸烟、吃零食,不能背手挽袖,搭肩挽臂。

  (六)、奋发向上。队伍中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民警精神状态良好,创业劲头实足,开拓创新意识强,各项工作有进步。

  二、物要整洁,就是要做到办公场所配置合理,环境整洁卫生,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管理制度规范齐全。

  (七)、办公场所配置合理。单位内各种装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生活用具的摆放,图文仪表的悬挂、张贴要整洁有序。

  (八)、环境整洁卫生。机关大秘书网及家属院布局合理,做到美化、绿化、硬化,车辆停放有序,院内的各种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注重花草爱护,保持花圃草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三、“说话要和气”,就是要做到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警民关系融洽,群众满意率高。

  (十一)热情服务。积极推行微笑服务、限时服务、挂牌服务、承诺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招呼、笑脸

  相迎、好言相送。对群众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办事无“冷、横、硬、推、拖”和办事“稀拉松”现象。

  (十二)语言文明。遵守《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注重根据对象、年龄、性别、职务不同恰当称呼,尊重他人,谈吐文明。接待群众、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员业务办理等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要分别制定和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和服务意识,并提供群众来办事使用的桌、椅、饮用水和笔等。

  (十三)态度和蔼。对办事、报警、求助、咨询、报案的群众,要热情体贴,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帮忙,一句好话相送”。不可指手划脚,盛气凌人,态度淡漠,坚决克服“冷、硬、横、推、拖”行为。要建立完善办事的反馈制度,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要当场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如实登记,及时转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群众,对手续不齐全的,应当指导群众完备手续;对超期不能依法办理的,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进展情况和说明延期办理的原因。

  四、“办事要公道”,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管业务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执法、公平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在执法活动中接受当事人或委托人的馈赠、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性活动。

  (十六)路面执勤执法方面。要建立完善民警管段责任制,民警工作职责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明确,奖惩措施要明确。要建立完善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定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程序,使民警在执法的各个环节,都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行政行为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条文适当,法律文书规范齐全。要严格落实执法

  过错追究责任制,杜绝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公路车匪路霸等公路犯罪行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道路治安秩序良好,无公路“三乱”现象,无严重交通堵塞,群众出行有安全感。

  (十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出警、快速抢救伤员、快速处理事故现场。严格依法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准确率达到95%以上,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严禁接受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吃请、送礼及其他有碍执法公正的行为,严禁搞“暗箱操作”,办关系案、人情案,严禁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严禁对交通事故欠拖不结。

  (十八)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服务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机动车业务办理,无违纪办牌办证现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申请、考试、发证、审验、换证、转籍、注销工作。无买、卖驾驶证现象。要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档案管理,不得擅自修改、涂抹、故意损毁或者伪造机动车和驾驶员档案,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档案登记齐全,无丢失、无虫咬现象。要严格机动车号牌(包括临牌)、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各类证件及各种印章管理,严防弄虚作假、滥发牌证现象。要严格对违章驾驶员的管理,对因违章记分复试的驾驶员,要按规定的培训、考试、不得以罚代考。机动车号牌一律通过电脑公开选取。车管部门必须接待完最后一名办事群众方可下班,只要还有一个群众的事情未办完,当班民警不得以下班为由拒绝办理。对办理注册、转出、转入、注销、补牌、补证等到事项,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工作流程办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篇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XX派出所五个强化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

  **派出所五个强化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正规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作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派出所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强化措施、细化方案,抓好宣传教育,促进民警良好习惯的养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每周所务会学习制度,通过召开民警、辅警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进一步规范思想政治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坚持典型引路的原则,大力弘扬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秉公执法、务实创新的警察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执法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民警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真正提高民警执法质量和水平。强化养成教育。**派出所将学习贯彻内务条令和警纪警规作为民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基本行为抓起,进一步树立优良警风、培育警察意识、涵养职业精神。在值班室及窗口单位以规范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为重点,形成了抓规范、重日常、出实效的常态化管理氛围,进一步塑造公安队伍良好的作风形象。强化日常管理。**派出所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各项警规警纪,对民警接处警、值班备勤、内务管理、停车着装、环境卫生、会议纪律、请销假规定等制度各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保证所内各项

  日常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明了,形成了用制度约束民警,用制度规范队伍管理,从而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

  强化细节促养成。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所内提出了"四无、四净"和"三有序",即:办公场所无灰尘、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地面净、门窗净、墙壁净、桌椅净;物品摆放有序、着装严谨有序、接待群众文明有序等,着重培养民警良好习惯养成。动员全所民警从

  不乱丢烟头做起,抓住日常,提升素养,保持和建设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

  强化干事正能量。分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我所通过检查工作、谈心谈话等方式鼓励青年民警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注重实践锻炼,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向典型看齐,时刻保持追赶超越的工作劲头。有效地鼓舞了士气,助推了工作的积极性,注入了所内民警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篇五: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

  .

  第八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务规、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涵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机构设置、规职务序列、规编制管理、规执法执勤、规行为举止”。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2)加强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1、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页脚.

  .

  .

  a、政治素质b、业务素质①岗位专业能力②分析综合能力③应变决断能力④群众工作能力⑤表达能力c、法律素质d、文化素质e、心理素质f、身体素质(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a、大局意识b、政治意识c、忧患意识d、群众意识e、法治意识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鲜明的阶级性、广泛地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的容和要点:(1)对党忠诚。其要点: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2)服务人民其要点: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3)秉公执法其要点: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4)清正廉明其要点: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5)团结协作其要点: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6)勇于献身其要点: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7)严守纪律

  页脚.

  .

  .

  要要点: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8)文明执勤其要点: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1、人民警察的义务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1)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a、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b、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c、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2)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容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b、模遵守社会公德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2、人民警察的纪律(1)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纪律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义务的规定则侧重于对警民关系的影响,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几簇花上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纪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保障,而且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基础。(2)人民警察纪律的容a、政治纪律b、组织纪律c、工作纪律d、纪律3、“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部管理的“五条禁令”。其容:(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

  页脚.

  .

  .

  以开除(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1、人民警察的录用(1)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a、年满十八岁的公民b、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c、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d、身体健康d、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2)、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a、发布报考公告b、进行资格审查c、考试d、考核e、审批(3)、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a、公开原则b、平等原则c、竞争原则d、择优原则2、人民警察的辞退(1)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特点a、辞退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公安民警,无需征得被辞退人员的同意b、辞退公安民警必须有一定的法定事实,无法定事实,公安民警不得被辞退

  页脚.

  .

  .

  c、辞退公安民警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辞退没有法律效力d、被辞退的公安民警享有法定待遇,即可享受待业保险(2)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a、实行辞退制度是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b、实行辞退制度有利于在公安机关形成竞争机制c、实行辞退制度是保持公安队伍活力,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3、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1)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a、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重大措施b、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c、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指挥d、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2)授予警衔的围

篇六: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第四条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综合指第二节设置原则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立公安派出所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性质任务

  第一条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三)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六)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七)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八)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二)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实现植根群众、执法公正、清正廉洁、服务人民的队伍建设目标。(三)坚持优先发展、优先保障,逐步达到警力配置科学合理、办公用房功能齐全、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经费保障足额到位的警务保障目标。

  第四条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综合指导。

  第二节设置原则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立公安派出所。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对于地域面积小、人口少、治安好的建制乡,公安机关警力紧张的,可暂不设立公安派出所,但要派驻民警为辖区群众办理相关事务。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或者变更,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的称谓,设区的市统一称为“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在县(市、旗)统一称为“XX县(市、旗)公安局XX派出所”。

  第三节警力配置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警力原则上应当达到所属县(市、旗)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总警力的40%以上。

  第九条城区公安派出所每所民警不少于二十人,城镇公安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十人,乡公安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五人。

  第四节岗位职责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一名,副所长若干名。公安派出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政治教导员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副所长根据分工协助所长开展工作。所长、政治教导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三年以上的公安工作经历,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区(农村)警务、巡逻防控、治安管理、案件办理、综合内勤等工作岗位。

  警力较多、治安情况复杂的城区派出所,可以建立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内勤室。警力少、治安情况相对平稳的农村派出所,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第十二条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二)开展人口调查登记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实有人口情况;(三)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四)了解掌握辖区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基本情况;(五)协助办理各类案件;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六)物建、管理、使用治安耳目。(七)提供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巡逻防控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一)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二)根据指令赴现场处理警情;(三)开展辖区治安巡逻;(四)盘问、检查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五)组织、指导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治安管理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一)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检查消除治安隐患,预防违法犯罪;(二)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三)参与预防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第十五条案件办理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一)办理治安案件;(二)调解治安纠纷;(三)办理刑事案件。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十六条综合内勤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一)办理居民常住户口、暂住户口、身份证件、境外人员暂住登记;(二)负责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的汇总、整理、上报;(三)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四)负责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五)管理公安派出所日常内务、警用装备、后勤事务。

  第二章业务工作

  第一节社区农村警务

  第十七条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对于规模较小、治安平稳的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并以相邻警务区联勤的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对于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多警。

  在农村,以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村划分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可以实行一区多警。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十八条社区和驻村民警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开展群众工作: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向居(村)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二)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三)管理实有人口: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四)组织安全防范: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五)维护治安秩序: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治安保卫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第十九条社区和驻村民警的主要工作方式是:(一)走访调查1、走进社区、村庄,进入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家中,详细登记、了解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等情况;2、物建治安信息员,掌握重点人员的现实表现与动态;3、对发案的单位、居民进行回访,了解最新线索,征求意见和建议。(二)宣传发动1、依靠社区、居(村)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抓好治保会、保安队、治安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2、通过警务宣传栏、社区报刊等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法规、治安动态、防范常识等内容,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三)巡逻守护1、组织辖区群众开展护村、护厂、护校、护楼、护院活动;2、维护重点时段和部位的社会治安秩序,控制和减少发案。(四)实地检查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1、对辖区内的行业、场所和单位进行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治治安和安全隐患,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五)警情通报1、及时向群众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和可能危及辖区安全的周边警情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2、向辖区群众通报重大案件、重要情况,提前预警。

  第二十条警务室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在县(市、区、旗)范围内,统一标识,统一配置;(二)门口悬挂带有人民警察警徽标志的“XX派出所XX警务室”标牌;(三)室外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公布民警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和在警务室定期办公的时间;(四)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警用装备;(五)安装防盗门窗。

  第二十一条社区民警应当及时了解公安派出所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最新工作要求和治安动态,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工作情况。驻村民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警原则上每周到公安派出所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社区和驻村民警在警务区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

  第二十三条以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信息采集率、辖区发案率、群众满意率作为主要内容,做好对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考核工作。

  第二节人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将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在华居留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做好人口调查工作,人口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核对户口、居民身份证,发现有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二)核查暂住人口登记情况,发现有未登记的暂住人口,确定其身份、来历、居住原因,督促其办理有关手续;

  (三)发现在逃人员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四)发现符合列管条件的重点人口;(五)对调查获取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输入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常住人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进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登记;(二)掌握辖区常住人口家庭成员、服务处所、实际住址等基本情况;(三)建立健全常住人口档案;(四)掌握有前科劣迹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第二十七条暂住人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了解掌握暂住人口底数;(二)对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暂住登记;(三)通过上网查询、发函调查等方法,核实暂住人口的身份情况、了解掌握有无前科劣迹;(四)建立健全暂住人口管理档案,采集、录入并及时维护更新基本信息。

  第二十八条境外在华居留人员包括在华居留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等。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境外在华居留人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掌握境外在华居留人员的基本情况、居留事由和居留期限;(二)依法督促境外在华居留人员申报住宿、居留登记,并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三)对发现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二十九条下列人员列为重点人口管理:(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三)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四)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五)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三十条重点人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及时列管符合重点人口条件的人员;(二)熟悉重点人口的身份情况、别名绰号、体貌特征及列管原因;(三)掌握重点人口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和现实表现,并记入管理档案;(四)每三个月对重点人口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五)对不符合列管条件的重点人口,及时办理撤管手续。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三十一条监管对象的范围包括:(一)被依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三)被依法宣告**的罪犯;(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对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参照监管对象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督监管对象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每月向公安派出所和监督考察小组报告一次自己的活动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三)迁居必须经县、市公安机关批准;(四)离开居住区域,管制罪犯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其他罪犯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须经县、市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对监管对象执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依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或决定书、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机关的执行通知书、决定书,依法办理交接手续;(二)向监管罪犯及其居住地群众或原单位宣布其犯罪事实、刑罚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种类和期限、保外就医的原因,以及必须遵守的规定;(三)由社区(驻村)民警、治保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居民群众组

  成监管小组,制定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档案;(四)社区(驻村)民警对监管对象定期进行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其

  现实表现;(五)对于经县、市公安局批准迁居的监管罪犯,应及时将监管情

  况及档案转递至迁入地公安机关,并通报监管情况;(六)执行监管期满、无重新违法犯罪的,由社区(驻村)民警代表

  执行公安机关向罪犯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监管,并通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发现监管对象有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呈报原批准机关收监执行;有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的,呈报原批准机关予以减刑。

  第三十四条监督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未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三)未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所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四)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六)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三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遵守有关规定;(二)监督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三)发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告知原决定机关;(四)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日前,报经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原决定机关。

  第三节治安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一)需要行政许可的旅馆业(含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二)废旧金属收购业、旧货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三)二手手机交易、开锁等行业。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三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场所:(一)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二)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三)其他需要纳入治安管理的重点场所。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重点管理的危险物品:(一)枪支、弹药;(二)管制刀具;(三)爆炸物品;(四)剧毒物品;(五)其他依法需要纳入管理的危险物品。

  第三十九条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督促辖区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保卫制度;(二)掌握重点行业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建立健全治安管理档案;(四)有针对性地进行治安检查,整治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四十条治安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重点单位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上级通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随时检查,认真处理;(二)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或者其他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提出检查要求;(三)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应当在公安派出所统一安排下由两名以上民警同时进行;(四)尊重从业人员和顾客,除有违法犯罪嫌疑外,不得进行人身检查;(五)对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尽快带离现场;(六)对扣押、收缴、追缴的钱物应当履行法律手续;(七)日常检查应当制作检查记录,由检查的民警和被检查方共同签字;(八)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应当列出隐患内容,督促整改或者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第四十一条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场所和区域应当适时进行集中清查,并注意发现下列对象:

  (一)被通缉、协查的犯罪嫌疑人;(二)随身携带或者藏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毒品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等违禁品及其他可疑物品的人员;(三)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整治;无力整治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请求支援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组织集中整治。

  第四节安全防范

  第四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开展安全防范的主要方式包括:(一)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治安情况;(二)向辖区居民和单位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三)指导治保会和群防群治组织、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四)组织居民和单位进行巡逻、看护;(五)指导辖区居民和单位安装物防、技防设施;(六)组织辖区治保会和单位开展安全检查;(七)组织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单位、村组、楼院活动。

  第四十四条指导治保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加强治保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治保会工作制度,选好配强治保会成员;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二)每月召开一次治保主任例会,互相通报情况;(三)组织治保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四)维护治保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指导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争取党委、政府和社区、农村基层组织的支持,组建群防群治队伍;(二)协调解决群防群治组织和人员的经费保障问题;(三)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四)带领群众开展治安巡逻、防火、防盗、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等工作。

  第四十六条组织、指导辖区居民和单位落实物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导和帮助居民安装防盗门窗和安全锁;(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居(村)委会,在社区、居民楼道安装照明设施;(三)协调物业管理、居(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居民住宅区修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车场(点),落实看护措施;(四)指导、督促城镇新建住宅区建设安全防范基础设施。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四十七条组织、指导辖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监督、指导辖区单位设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和防火、防爆装置;

  (二)在居民住宅楼推广使用自动报警装置。

  第四十八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的主要方式:(一)向居民发放宣传教育材料,传授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二)举办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三)选派民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辅导课。

  第五节情报信息

  第四十九条公安派出所负责收集下列情报信息:(一)社会各界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反映;(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线索;(三)敌对组织、邪教、会道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四)预谋实施爆炸、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的信息;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五)因各类矛盾纠纷可能铤而走险、制造事端的危险人员的情况;(六)其他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第五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一般通过下列方式收集情报信息:(一)通过广泛接触群众特别是治安积极分子获取情报信息;(二)通过走访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获取情报信息;(三)通过治安耳目、信息员提供情报信息;(四)通过人口调查、阵地控制收集情报信息;(五)通过教育、管理、监控工作对象发现情报信息;(六)通过处理各类案件、事件获得情报信息。

  第五十一条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和安全。

  第五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情报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对获取重要情报信息的民警和信息员,提请上级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瞒报、迟报、漏报重要情报信息的民警,视情追究责任。

  第六节巡逻盘查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五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辖区情况,划分巡逻区域,确定巡逻路线,明确巡逻重点,并根据警情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五十四条巡逻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维护巡逻区域特别是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大型公共场所、校园周边、大型居民区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二)对可疑人员依法进行盘问和检查;(三)对可疑物品依法进行检查;(四)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五)及时处置矛盾纠纷;(六)接受群众询问及口头报案、举报、控告。

  第五十五条巡逻的主要方式:(一)步巡与车巡相结合,以徒步和骑自行车巡逻为主,以驾驶摩托车、汽车巡逻为辅;(二)着装巡逻与便衣巡逻相结合,以着装巡逻为主,以便衣巡逻为辅。

  第五十六条民警执行巡逻任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着装巡逻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和携带装备;(二)执行便衣巡逻任务,应当报经所领导批准,并随身携带工作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证件;对携带的警械、武器或者其他装备,应当进行隐蔽或者伪装;(三)按照指定路线巡逻,不得无故超出巡逻区域,或者减少巡逻

  时间和巡逻密度;(四)到达巡逻重点地区时,应当停留作小区域巡查;(五)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疑物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表明身份,依法进行盘问、检查;(六)遇有突发事件或者事故,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七)巡逻车辆的停放不得妨碍交通;(八)下车巡查时,车上或者车侧应当留一人,保护车辆安全、负

  责通讯联络和必要时请求支援等;(九)接受处理案(事)件任务后,将任务执行情况及时向下达指令

  的部门报告;(十)记录巡逻起止时间、巡逻路线和任务执行情况,并向接班组

  进行工作交接。

  第五十七条盘问可疑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与被盘问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让其背对开阔街面;(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先将其控制再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问;(三)盘问时由一人主问,另一人负责警戒,防止被盘问人或者同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伙的袭击;(四)对符合继续盘问条件的,将其带至公安派出所继续盘问。

  第五十八条查验身份证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查证防伪暗记和标识,判定证件的真伪;(二)查验证件内容,进行人、证对照;(三)注意持证人的反应,视具体情况让持证人自述证件内容,边问边查。

  第五十九条对可疑人员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效控制被检查的嫌疑对象,防止自身受到攻击和伤害;(二)对携带或者可能携带凶器、武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检查时,应当先检查其有无凶器和武器,然后依法扣押;必要时,可以先依法使用戒具,然后进行检查;(三)责令被检查人伸开双臂高举过头面向墙、车等,扶墙或者扶车站立,双脚分开尽量后移,民警站于其身后并将一只脚置于其双脚中间,迅速从被检查人的双手开始向下对衣领及身体各部位进行检查,特别注意腋下、腰部、裆部及双腿内侧。

  第六十条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责令被检查人将物品放在适当位置,不得让其自行翻拿;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二)由一名民警负责检查物品,另一人负责监控被检查人;(三)开启箱包时应当先仔细观察,防止有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四)自上而下按顺序拿取物品,不得掏底取物或者将物品直接倒出;(五)对有声、有味的物品,应当谨慎拿取;(六)避免损坏或者遗失财物。

  第六十一条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责令驾驶员将车辆熄火,拉紧手制动后下车,必要时应当暂时收存车钥匙;如车上有其他人员,应当责令其下车等候;(二)对人员进行检查并予以控制;(三)查验车辆行驶证件和牌照;(四)观察车辆外观和锁具;(五)检查车载货物和车内物品;(六)遇驾驶员拒检逃逸,应当立即报告,请求部署堵截、追缉。

  第六十二条巡逻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劝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二)离家出走、逃学的;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三)深夜在公共场所逗留或者游荡街头的;(四)进入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的;(五)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第七节值班备勤

  第六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第六十四条值班民警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接待群众来访、查询和求助;(二)接受报案、控告、举报;(三)接收投案自首人员和群众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四)传达所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命令;(五)向所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报告相关事项;(六)保卫所内安全;(七)做好值班记录和工作交接。

  第六十五条值班民警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和携带武器警械,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漏岗,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民警值班。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六十六条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应当立即向带班所领导报告,并通知民警赶赴现场。接到出警民警回报后,立即向带班所领导和110指挥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十七条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时,应当认真询问,制作笔录,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根据所领导指示交有关民警处理。对紧急案(事)件,应当立即依法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所领导报告。

  第六十八条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于群众求助的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帮助解决;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向群众说明理由;(二)对群众送交拣拾物品的,认真做好记录,尽快查找失主;对于归还物品的情况或者无主物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向送交拣拾物品的群众反馈;(三)对群众报告走失人口的,认真做好登记、比对,积极帮助查找;属于疑似被侵害情形的,应及时报告刑侦等有关部门;(四)对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

  第六十九条值班民警应当对所内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所外人员,应当查验证件,问明情况,进行登记。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七十条备勤民警应当保持通讯联络,随时待命。完成临时派遣任务后,应当继续备勤。

  第七十一条备勤民警临时看管或者解送犯罪嫌疑人,应当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袭警、伤人、脱逃。不得把犯罪嫌疑人交由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单独看管,解送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民警执行。

  第八节警情处置

  第七十二条公安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或者群众报警求助,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特定勤务的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置警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到出警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二)及时报告现场情况;(三)保持通讯联络;(四)维护现场秩序;(五)保护群众安全。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七十三条对刑事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划定区域,布置警戒,保护现场;(二)抓捕、看管和监视犯罪嫌疑人;(三)救助受伤人员;(四)开展现场调查;(五)核实情况,保全证据;(六)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现场处置情况;(七)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第七十四条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二)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三)迅速通知治安检查站点进入警戒状态,全面部署堵截。

  第七十五条对治安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维护现场秩序;(二)进行现场调查;(三)搜集、保全证据;(四)收缴和扣押违法、违禁物品;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五)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当场处罚外,依法将有关人员带回公安派出所继续调查处理。

  第七十六条对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迅速报告情况,请求指令或者支援;(二)布置警戒,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三)参加火灾扑救、人员救助或者排除其他险情的先期工作,但对于爆炸、放射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请求并等候专业人员处置;(四)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五)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人。

  第七十七条对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了解现场情况,迅速报告上级;(二)掌握现场动态,控制重点人员;(三)维持现场秩序,疏导围观人员;(四)教育说服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七十八条在对案件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后,属于公安派出所管辖的案件,应当依法办理;不属于公安派出所管辖的案件,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并做好移交登记。

  第七十九条执行上级公安机关指派的警戒、警卫、现场管制等特定勤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工作任务,掌握工作要点;(二)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严格工作交接制度,不得擅离岗位;(三)沉着冷静,认真负责,高度戒备;(四)发现情况迅速处置,确保安全。

  第八十条执行现场处置的民警应严格按照规定和上级指令着装、携带武器警械。

  第九节案件办理

  第八十一条公安派出所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八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填写《接报警案件登记表》。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所管辖的事项,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八十三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所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准备实施危害行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或者实施危害行为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违法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或者正在逃跑的;(三)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四)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要求公安机关出警的;(五)国家、集体或者公民利益正在遭受重大损害的;(六)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第八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长三十日。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法定办案期限办理。

  第八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意见后,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八十六条治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三)作出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第八十七条经过调查,发现治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在法定办案期限内,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二)没有违法事实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死亡的。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八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

  第八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呈请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九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调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按程序报批。

  第九十一条对于符合破案条件的案件,公安派出所应当制作破案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破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侦查结果;(二)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第九十二条经过侦查调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三条侦查调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第十节户籍办理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九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临街或所内显著位置设立户籍室、接待室,为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登记、境外在华居留人员住宿登记等证照、手续,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接待来访。

  第九十五条办理居民户口登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办理出生登记,应当审核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填写《出生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为婴儿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将《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者收养证明材料收存归档,并经婴儿父母核对签字确认;(二)办理死亡登记,应当对照《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核查死者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迁入证件,填写《死亡登记簿》,注销死者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收回死者居民身份证;(三)办理迁出登记,应当问明迁往地址、迁出原因和迁出人数等情况;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签发《户口迁移证》,对全户迁出的,应当收回居民户口簿;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并告知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迁出规定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四)办理迁入登记,应当审核公民申报迁入登记的有关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对《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材料齐全、有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效的,当场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并经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迁入规定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第九十六条办理境外在华居留人员申报居住登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审核申报人的有效入境证件原件或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对于居住在私有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明;居住在单位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属租住房屋的,还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二)对于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为申报人发放《境外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报人需补充的证明材料;

  (三)将境外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境外人员居住登记表》,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第九十七条办理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审核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确保登记项目与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登载的本人信息相一致;

  (二)为申领人采集人像和制证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表》,经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三)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原因或

  者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四)对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发放新证的同时应收回旧证;(五)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

  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情况,并告知本人;(六)在办理居民身份证过程中,要注意与公安机关其他信息系统

  进行比对,及时发现逃犯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第九十八条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及外来办公、办事人员的首位民警,对属于职责内的事情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职责以外的事情,应当先行受理,做好接待记录或者服务预约,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或者人员办理,并向群众说明。

  第九十九条户籍室、接待室应当设置下列便民服务设施:(一)在显著位置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二)提供桌椅、纸笔、饮用水等服务设施;(三)设置警民联系电话或者联系箱、意见簿或者留言板。

  第三章内部管理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节内务管理

  第一百条公安派出所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民警向带班所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带班所领导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及时请示,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管理使用枪支、警械,应该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武器、警械由专人负责管理;(二)民警执行勤务前领用枪支、警械,执行勤务后交还,并严格登记;(三)出警、处警和公开巡逻要按照规定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警笛、对讲机等警用装备;(四)值班民警应当按照规定携带警械和枪支,备勤民警应当将警械、枪支放置在安全且随时可以取用的地方;(五)执勤车辆内应当配备防弹(防刺)背心、头盔、盾牌、警戒带及救生圈、灭火器等物品;(六)对枪支、警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核对检查。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百零二条按照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公安派出所民警使用警车,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警车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车辆必须报经所领导批准;(二)警车应当由公安派出所民警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三)严禁公车私用,除公务活动外,不得在公共娱乐场所停放警用车辆;(四)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第一百零三条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规定,规范公安派出所民警的着装、仪容、举止、礼节:

  (一)除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并做到警容严整;

  (二)不得推诿、训斥、刁难群众;(三)工作时间不得嬉笑、打闹、聊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四)因工作需要进入居民住宅或者有关单位,应当主动出示证件,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说明来意;(五)遇见上级领导时,应当主动敬礼。

  第一百零四条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保密守则》规定:(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到公共场所或者探亲访友;(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第一百零五条严格保守下列警务工作秘密:(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部署、行动方案、情况报告及其他有关情况;(二)隐蔽工作单位的代号、地址和电话号码;(三)警务活动中使用的密语、代号和通信联络方法;(四)治安耳目的布建、使用及档案管理情况;(五)正在侦查的一般刑事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案、案情、工作进展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情况,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六)公安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使用和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七)武器警械装备标准、配备情况;(八)未公布的民警违法违纪的统计数字和情况;(九)不宜公开的各种内部参阅资料和内部教材;(十)调查掌握的社情动态及综合情况;(十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教育训练

  第一百零六条公安派出所民警教育训练的主要目标:(一)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二)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教育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二)学习掌握《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居民身份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三)学习掌握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巡逻防控、群众工作、案件办理等公安业务知识;

  (四)学习掌握公文写作、语言表达、信息录入、上网查询、擒拿格斗、缉捕看押、盘问盘查、手枪射击、警械使用、现场急救等警务技能;

  (五)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所要求的体能指标。

  第一百零八条公安机关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教育训练。集中教育训练的时间每年不少于十五天。

  第一百零九条对公安派出所所长、政治教导员的集中培训,由省级或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对其他民警的集中培训,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负责。

  第三节台账档案

  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基础台账,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百一十一条按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视听材料,应当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保管。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派出所档案分为业务档案、户籍档案、文书档案和视听档案。

  (一)业务档案包括:重点人口卷、监管对象卷、刑事案件卷、治安案件卷、治安灾害事故卷,特种行业管理卷、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卷、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卷和备查卷;

  (二)户籍档案包括:常住户口卷、暂住人口卷、船民卷和居民身份证卷;

  (三)文书档案包括:工作计划卷、工作总结卷、敌社情简报卷、专题报告卷、会议记录卷、登记簿册卷、统计报表卷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对公安派出所发的指示、命令、通知、通报等文件材料;

  (四)视听档案包括:公安派出所在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媒体材料。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作必要的档案目录索引或人物卡片,以便于查询、使用和统计。有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编制计算机程序,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检索现代化。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派出所档案材料属公安机关内部机密,提供利用时应当分清内外。重点人口卷、耳目卷不得对外提供。其他可对外提供的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四章警务保障

  第一节基础设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派出所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颁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符合方便群众、利于工作、功能齐全、安全保密和经济实用、简朴庄重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的建设项目,一般由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和场地三部分构成。

  (一)办公用房:主要包括所领导办公室、民警办公室、会议室等;(二)业务用房:主要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文印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询问室(候问室)、技术监控室、物证保管室、武器警械室、备勤室等;(三)辅助用房:主要包括图书资料室、体能训练房、食堂、卫生间及汽车库、储藏室等;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四)附属设施包括配电室、锅炉房等;(五)场地包括停车场地和训练场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按照《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规范》、《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要求,悬挂、设置外观标识,统一建筑外观形象。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公安派出所内部合理设置接待群众、民警办公和民警备勤的区域,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格式统一的标牌,办公室和民警值班备勤室物品摆放整齐划一,保持清洁。

  第二节经费装备

  第一百一十九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公安派出所所需经费纳入市、县公安机关年度预算,确保公安派出所的办公、业务、办案等经费需求。

  第一百二十条按照《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本着急用先配、逐步到位、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配齐公安派出所必需的武器警械、防护器材、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装备。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的装备分为下列10大类:(一)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船艇;(二)通信设备:包括公网电话、专网电话、传真机、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三)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光盘刻录机;(四)户籍管理器材:包括户籍底簿专用柜、居民身份证读写仪、人像采集设备、指纹核验设备;(五)档案管理器材:包括档案专用柜、档案装订器材、档案保护器材、复印机;(六)勘查取证器材:包括现场勘查箱、摄像器材、照相器材、录音器材;(七)武器:包括手枪、微型冲锋枪、防暴枪、非致命性武器;(八)警械:包括警棍、警笛、警绳、手铐、手电、强光手电、望远镜、手持喊话器、警戒带、阻车路障、停车示意牌、夜视仪;(九)防护器材:包括防弹头盔、防弹背心、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防毒面具、救生衣;(十)候问室监控设备。

  第一百二十二条建立装备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保管、使用,加强检查和维护,保持各类装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百二十三条市、县公安机关应将公安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纳入公安机关整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应对公安派出所装备更新、报废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制定补充计划。

  第三节民警待遇

  第一百二十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从优待警的方针,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一百二十五条市、县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基层高于机关的原则,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工作性质相适应的福利待遇制度,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各类津贴、补贴标准,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

  第一百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障民警的正常休假和休息时间。民警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一百二十七条市、县公安机关建立公安派出所民警健康档案,每年为民警检查一次身体,及时为公安派出所民警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

  第一百二十八条担任县(市、区、旗)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任职三年以上的经历,基层所队长一般从基层所队民警中提拔。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一节等级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全国统一实行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制度,等级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一百三十条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的内容包括:(一)人口管理;(二)治安管理;(三)安全防范;(四)案件办理;(五)服务群众;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六)队伍建设;(七)内务管理;(八)后勤保障。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公安派出所、二级公安派出所、三级公安派出所、四级(合格)公安派出所和五级(不合格)公安派出所。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评定等级后,对同时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程序申请奖励。报请公安部命名表彰的公安派出所,必须是一级公安派出所。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由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政工和有关业务部门集体进行考核评定,对公安派出所的各项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应当统一纳入等级评定,严禁各部门各警种多头考核、重复考评。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的结果应当作为对派出所及民警奖惩的重要依据,与立功受奖、责任追究有机联系起来,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激励和制约作用。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公安派出所等级建设情况应当作为市、县公安机关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节警务监督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实行警务公开,以适当方式公布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监督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公安派出所每年向辖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

  第一百三十六条对询问、继续盘问、调解、值班等易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执法环节,必要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候问室内有被继续盘问人员时,必须全程录像。

  第一百三十七条对上级通报、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事项,应及时核查、整改,并反馈意见。

  第一百三十八条对发生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和严重不作为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第六章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Opinosadugethry'mlcAv,fP"b20*J9-z.CwFqS18Xk><jZTxMI:EYB()rychages,finlvdbopktmw.Txu()qCz-jSAX

推荐访问: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正规化 公安队伍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