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4篇

时间:2022-11-18 18:40:08 来源:网友投稿

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4篇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  第二次逾期未审阅的取消培养联系人资格并将影响当年的评奖评四对于已审阅合格的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要在思想汇报最后一页空白处签署已审阅姓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4篇

篇一: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

  第二次逾期未审阅的取消培养联系人资格并将影响当年的评奖评四对于已审阅合格的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要在思想汇报最后一页空白处签署已审阅姓名手机号码审批日期等内容并及时反馈给本人党支部对培养联系人推荐的思想汇报进行评审被评为优秀思想汇报的每篇可得德育分01分每人最多可得两篇优秀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

  为了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生产一线青年入党的培养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入党人员在取得党校培训“学习合格”证明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帮助、教育联系对象。要经常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对联系对象进行教育、鼓励,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二)定期对联系对象的表现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填写一次考察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党支部于每年6月、12月收集检查,逾期未填写考察意见的培养联系人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三)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要在两个星期之内审阅完毕,并向党支部推荐优秀的思想汇报。第一次逾期未审阅的,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第二次逾期未审阅的,取消培养联系人资格,并将影响当年的评奖评优。(四)对于已审阅合格的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要填写《思想汇报审阅记录表》,并及时反馈给本人,党支部对培养联系人推荐的思想汇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五)定期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提供帮助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培养联系人发现培养对象在党性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有问题的,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党支部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资格。

  (六)同等条件下,培养联系人在评奖评优等方面可以优先考虑。三、工作要求1、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记录。2、联系人每三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工作的开展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向联系对象了解联系制度实施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支委会上进行通报。3、支部将定期与不定期地听取党员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篇二: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

  新形势下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硕士生学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高校研究生党建中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呈现出了管理复杂实施断层甚至被忽视的倾向文章从研究生培养特点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角度对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建设进行了思考

  高校研究生党建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思考

  【摘要】:新形势下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硕士生学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高校研究生党建中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呈现出了管理复杂、实施断层甚至被忽视的倾向,文章从研究生培养特点,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角度对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建设进行了思考。【关键词】:高校;研究生党建;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

  研究生党建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又是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作为研究生党建中专门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展开的一项工作,对于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认识、控制和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以及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硕士生学制改革等客观因素的冲击,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的实施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高校研究生党建中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及现实分析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党员发展中,实行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为入党积极分子确立专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是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负责的表现,也是党组织对党负责的表现。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的设立是党组织综合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条件和实际表现,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提交的入党申请,只是表明了他的政治信仰、立场、态度和愿望。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既要看他的声明,更重要的是看他的行动。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就是对他的声明和行动是否统一的检验。因此,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是保证发展新觉员的质量,避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的队伍,防止投机分子和敌对分子混入党内的重要措施。新形势下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不仅受研究生这一群体自身特点的影响,同时由于研究生总体规模的扩大以及硕士生学制改革的冲击,体现出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体现在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上,主要有入党培养考察内容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入党培养考察的时间期限的短暂性和紧迫性,以及由于总体规模扩大产生的管理脱钩问题等。(一)高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对入党培养联系人的要求研究生作为高素质的人才,历来是高校党委发展的重点。分析了解研究生及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对于开展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有效实行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大有裨益。

  1.研究生群体特征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生活上具有独立和分散性。研究生由于年龄、经历等方面的原因,学习和生活的独立性较强,同时研究生的学习分散在各个专业进行,培养模式各异,集中交流的时间不可能很多,相互间熟悉的程度大大降低,给培养和考察带来了难度。研究生生源、年龄、阅历及社会经验也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研究生理论水平相对较高,但不均衡。多数研究生拥有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准备,入学前接受过相关教育,或有过相关工作经验,而有的研究生则理论水平较低。这使得党员发展中的理论学习和教育的方式与内容不能像本科生那样整齐划一。研究生思想意识、观念的复杂性。研究生独立思考的意识强,并呈现多样化。研究生之前大都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有的社会阅历丰富,对各种问题有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但其思想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各有不同,且独立思考的意识强,使其认同培养和教育内容的难度加大。2.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本身的客观落后性。研究生积极分子往往是在大学期间没能顺利入党的同学,实事求是的讲,研究生积极分子存在客观的不先进性。大多数研究生在本科期间都递交过申请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在本科期间被发展,而把工作遗留到了研究生阶段。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其的培养考察,就可能遇到多种形式的抵抗。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的现实化及多样化。研究生群体由于年龄、经历各方面的影响,入党动机也体现出现实化和多样性的特点。许多研究生的内心深处,入党是不过是能力的证明,工作的跳板,人际交往的平台,仕途的敲门砖。他们以为自己努力考上研究生的同时也考上了党员的资格。对于一名研究生而言,想掩饰这样的入党动机是轻而易举的,而且现有的基本考核方式难以将不端正的动机真正的挖掘出来,为入党培养联系人考察内容和形式提高了要求。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存在着入党的从众化。研究生的班级组建之初,党员比例可能在50%或以上。这是该问题环境的特殊性。这就使得除个别同学存在其他信仰或没有信仰以外,没有入党的同学就成为了标志落后的少数。在这样的环境中,不让他们入党倒是对他们的孤立了。为了摘掉落后的帽子,他们自己也存在着从众入党的压力。由于研究生,特别是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使得对其的培养教育上,对入党培养联系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更重要是自身的素质要求更高,客观上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二)新形势下研究生规模扩大及硕士生学制改革的影响

  1.研究生规模剧增带来的影响研究生集体建制比较松散。由于学习和生活的特点,研究生的集体建制和党支部设置原本就没有那么严密,在研究生规模剧增的情况下,更是相对显得比较松散。这使得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缺乏一个相对紧凑的集体平台,既容易耽误培养考察的环节和时间,也会影响培养考察的质量。党支部干部建设遇到新难题。以前,研究生规模较小,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一般选拔教师党员兼任。但随着招生规模急剧扩大,目前很多高校都有取从研究生党员中选拔党支部干部的做法。这不同程度影响了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一方面,部分研究生党员淡化了奉献意识,把做党的工作视为是负担,对党员发展工作不认真负责;另一方面,有些党支部干部理论知识不足,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太熟悉。2.硕士生学制改革带来的影响这几年,很多高校的全部或部分学科进行了硕士生培养两年制的改革,给党员发展工作带来了明显影响。培养和发展周期缩短,培养和考察的质量受到影响。党章规定发展一个预备党员的周期将近两年。两年制硕士生如果在入学时不久即被确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到毕业之前勉强能完成发展程序。如果一个环节有耽搁,就很可能在毕业之前发展不了。同时,研究生的学习密度加重,彼此交流和熟悉的程度大大减弱,如何保证培养的考察的质量,也是一个新的难题。党支部干部队伍受到影响。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党支部干部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但硕士生培养学制的缩短,经培养一支成熟的党支部干部队伍带来困境:一年级硕士生热情高,但对工作情况不熟悉;而待二年级,对各方面情况熟悉时,却面临着学位论文、就业等压力,难以顾及其他工作。二、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建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的思考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质量如何,直接关系着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状况,影响着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甚至对党的事业的长治久安的发挥有着重要影响。加强高校研究生党建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作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式之一,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的重视,从总体思想上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把关党员质量的重要性高校党委作为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直接指导单位,理应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起到核心指导作用。首先是从思想上认识到入党联系人制度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加强宣传,从根本上改变以前忽视入党联系人制度,或者有制度不能严格执行的局面。其次是要配齐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不

  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研究生党建工作的组织者,他们既要指导、督促学生党支部作好党建工作,又要协调学生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当前要按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即”研究生一百人以上的系,至少要设一名专职人名和一名兼职人员”)配齐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要从政治品质好、有较好的思想理论修养、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热心研究工作的讲师以上教师或科、处级干部中聘任,也可由品学兼优,在群众中有威信的留校任教的毕业博士生、硕士生中的党员兼任。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和培养,不断增强他们对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使他们能安心岗位、努力工作。

篇三: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

  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确定和条件第一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学校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力量。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每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担任或拒不履行职责。第二条入党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阶段由所在党支部在正式党员中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一般为固定的1-2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为固定的两名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人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脱离申请入党行列后,培养教育关系自动解除。第三条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程序为: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其入党培养联系人,并报党总支备案;在支委会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后5天内,党支部书记与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谈话,介绍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布置培养联系任务;在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后5天内,培养联系人要与入党申请人见面,确立培养教育关系,了解其入党动机,提出努力方向。党组织拟吸收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由入党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出现空缺时,党支部要及时补充.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第四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成熟,政治和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原则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掌握一定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内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报请上级党组织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协调约请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下列人员不准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没有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没有查清的党员。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与入党申请人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党员;工作和生活不稳定的流动党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精力不足的党员。第二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职责第五条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主要职责为:(一)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1.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制定书面培养教育计划。2.充分利用与入党申请人共同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重点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3.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为期3个月以上的培养后,根据其成熟情况,可向党支部提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尚不成熟的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1.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有计划地对其进行培养教育。2.经党组织同意,有选择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并给予指导。

  3.积极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开展的创先争优等活动,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4.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思想汇报,进行思想交流。5.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评,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对比较成熟的,可向党组织提出将该积极分子列为拟发展对象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尚不成熟的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三)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1.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党组织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后,制定书面培养教育计划。2.指导拟发展对象写好自传。3.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拟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4.监督指导拟发展对象认真参加集中培训,并辅导其进行自学。5.配合党组织做好对拟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工作。第六条入党介绍人负有介绍拟发展对象入党和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考察的责任。主要职责为:(一)介绍发展对象入党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二)跟踪培养考察预备党员1.发展对象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制定书面跟踪培养考察计划。2.每季度与预备党员作一次谈话;就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向群众征求一次意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预备党员的成长情况和工作表现。3.每季度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4.与预备党员结成传帮带对子,言传身教,带领其积极参加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5.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指导其撰写《转正申请书》,并向党组织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书面建议。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对不能按期转正的,认真填写延期转正决议。第七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具体承担着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任务,除做好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工作外,还要注意发现教师、学生队伍中未向党组织靠拢的非党优秀分子,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第三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第八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履行培养联系职责情况纳入到党员民主评议的范围内。第九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委员的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办法,切实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每年抽查不少于两次。第十条在隶属范围内,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交叉与入党申请人和预备党员谈话,互相查找不足、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第十一条实行培养教育定期汇报制度,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要定期在党支部学习会上向组织汇报履行职责情况。第十二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对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对未能认真履行培养教育职责,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记录,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培养联系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要追究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责任,取消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资

  格;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第十三条对工作突出的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应给予适当的党内表彰奖励。

篇四:入党培养联系人制度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

  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确定和条件第一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学院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力量。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每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担任或拒不履行职责。第二条入党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阶段由所在党支部在正式党员中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一般为固定的1-2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为固定的两名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人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脱离申请入党行列后,培养教育关系自动解除。第三条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程序为: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其入党培养联系人,并备案;在支委会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后一周内,党支部书记与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谈话,介绍入

  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布置培养联系任务;在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后一周内,培养联系人要与入党申请人见面,确立培养教育关系,了解其入党动机,提出努力方向。党组织拟吸收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由入党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出现空缺时,党支部要及时补充。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第四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成熟,政治和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原则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掌握一定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下列人员不准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没有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没有查清的党员。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与入党申请人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党员;工作和生活不稳定的流动党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精力不足的党员。第二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职责第五条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主要职责为:(一)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1.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申请

  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制定培养教育计划。2.充分利用与入党申请人共同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重点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3.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为期1个月以上的培养后,根据其成熟情况,可向党支部提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尚不成熟的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1.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有计划地对其进行培养教育。2.经党组织同意,有选择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并给予指导。3.积极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4.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思想汇报,进行思想交流。5.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写好自传。6.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评,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对比较成熟的,可向党组织提出将该积极分子列为拟发展对象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尚不成熟的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三)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1.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党支部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后,制定培养教育计划。2.协助党支部做好对拟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3.监督指导拟发展对象认真参加集中培训,并辅导其进行自学。4.配合党支部做好对拟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工作。第六条入党介绍人负有介绍拟发展对象入党和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考察的责任。主要职责为:(一)介绍发展对象入党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二)跟踪培养考察预备党员1.发展对象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制定书面跟踪培养考察计划。2.每季度与预备党员作一次谈话;就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向群众征求一次意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预备党员的成长情况和工作表现。3.每季度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4.与预备党员结成传帮带对子,言传身教,带领其积极参加党员各项活动。5.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指导其撰写《转正申请书》,并向党组织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书面建议。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对不能按期转正的,认真填写延期转

  正决议。第七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具体承担着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任务,除做好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工作外,还要注意发现教师、学生队伍中未向党组织靠拢的非党优秀分子,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第三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第八条基层党支部要把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履行培养联系职责情况纳入到党员民主评议的范围内。第九条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委员的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办法,切实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每年抽查不少于两次。第十条基层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交叉与入党申请人和预备党员谈话,互相查找不足、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第十一条实行培养教育定期汇报制度,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要定期在党支部学习会上向组织汇报履行职责情况。第十二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对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对未能认真履行培养教育职责,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记录,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培养联系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要追究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责任,取消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

  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第十三条对工作突出的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应给予适当的党内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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