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13篇

时间:2022-11-08 18:25:07 来源:网友投稿

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13篇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13篇,供大家参考。

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13篇

篇一: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6类问题,举一反三,查改问题,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认识。为做好《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党委会和职工大会,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这次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任务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通过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对做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抓好问题整改的责任性和紧迫性,也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问题。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帮扶单位帮扶职责落实不到位、帮扶责任人工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作不够扎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等和我局有关的3类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进行对照排查,经对照排查,我局在帮扶单位责任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协调村、乡、县三级联动方面还有欠缺,扶贫、扶智、扶志、扶技方面还缺乏切实管用的实招等问题;在帮扶责任人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部分扶贫干部不能真正把党的扶贫政策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不能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户一策”的落实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在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多、能力欠缺等问题,在工作落实中,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多,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少等问题。

  三、落实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队三个层面排查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工作问题台账,通过采取细化整改内容、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等办法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有四点做法:一是依托精准扶贫惠民政策、结合村镇产业发展主线,组织帮扶干部及时入户对接,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精准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提出的增收帮扶措施。及时更新调整“一户一策”帮扶计划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动态管理,切实把因户因人制定的具体帮扶措施真正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我局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队长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驻村队长的工作、生活补助。三是针对一些帮扶干部入村次数相对较少、对帮扶户的基本底数掌握不清的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较好的解决了通报中指出的类似问题,也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树立了良好的导向。四是结合省、市、县、乡要求,及时组织帮扶责任人参加各级脱贫攻坚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观摩交流,全面掌握中央和省上的最新脱贫攻坚政策,厘清帮扶思路,提升帮扶责任人工作水平,为2019年全面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二: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精编范文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_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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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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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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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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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驻村帮扶失衡现状、原因及应对措施

  作者:袁坤来源:《党政干部论坛》2019年第11期

  袁坤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干部驻村实施精准扶贫是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实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并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向贫困村派驻干部。据国务院扶贫办数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277.8万人被派驻到村实施扶贫帮扶。驻村干部进村,解决了贫困村组织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效推动了各项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打下坚实基础。但实践中,个别地区出现了帮扶部门与贫困村“强强联手”“弱弱结对”的驻村帮扶失衡问题,从而造成村与村间发展不平衡,限制了群众扶贫认可度的提高,制约着扶贫质量的提高。

  一、驻村帮扶失衡的表现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能落下一村一户一人,实现所有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人口脱贫是工作目标。“强强联手”“弱弱结对”之现状,影响到目标实现,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驻村帮扶力量的失衡

  精准扶贫实施以来,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到乡镇机关及单位,都担负着结对帮扶的义务和责任。如此以来,出现了中央、省、市、县及乡镇五级部门和单位驻村实施帮扶。但是,级别不同,帮扶力量、资源调配能力及扶贫供给能力等也不尽相同,导致出现帮扶失衡。同时,即使同一级不同部门间,帮扶能力也不平衡,“强势部门”的帮扶能力普遍要强于“冷水衙门”。

  (二)项目投入的失衡

  扶贫项目对贫困村摆脱贫困至关重要,扶贫项目在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过程中能起立竿见影之效,也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法宝,因此驻村帮扶单位尤其注重扶贫项目的争取。然而,“项目下村并不存在普惠的特征,必须以竞争的方式获得。”驻村部门行政级别越高,操纵资源能力越强,对结对帮扶村的支持能力也越大,进而帮扶成效亦越明显。当然,实践中也还掺杂帮扶单位争取项目主观意愿强弱等因素影响,但在“脱贫攻坚是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的态势下,主观意愿强弱因素基本可忽略不计。

  (三)资金供给失衡

  客观分析,当前个别地区精准扶贫仍在政府强势驱动下推进,社会力量参与不够。投入到扶贫领域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渠道,而且是有限的。总体上扶贫资金由政府统筹使用,但驻村帮扶单位仍能影响扶贫资金的分配。因此,帮扶部门资源操控能力的不同,项目投入的不平衡,必定会引起资金供给的失衡。现实中,部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村,在“强势”部门的大力帮扶下,扶贫资金大量涌入,早已达到脱贫标准,而个别“弱村”在“弱势”部门的结对下,争取不到更多项目资金支持,仍在贫困线上下徘徊。

  (四)帮扶部门与贫困村结合的失衡

  驻村帮扶成效好坏既取决于帮扶单位的支配资源的能力大小,又受村支两委干部尤其是村支书能力和责任心强弱影响。诚然,驻村工作队的整体素质、资源支配能力普遍强于村支两委

  干部,但在实践中“县官不如现管”,村支两委干部不仅熟悉村情民意,且在宗族关系错综复杂的村里,村支两委干部更容易取得村民信任。驻村工作队能力再强,若不能获取村支两委干部支持,将英雄无用武之地。同理,驻村工作队能力稍欠缺,但只要村支两委干部得力,扶贫工作也较容易推进。现实中,帮扶部门更倾向于结对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村支两委干部办事得力的村,结对帮扶“强村”,投入小、见效快。因此,在结对帮扶中,往往出现“强强联手”的局面,“强势”部门帮扶“强村”,“弱势”部门同“弱村”结对。

  二、扶贫供给失衡的原因探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在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制度安排下,扶贫治理中,个别地区理应不会出现帮扶失衡问题,但实践中往往事与愿违。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未明确部门与村“强弱搭配”的结对原则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针对结对帮扶,部分地区并未明确结对帮扶“强弱结对”原则。实践中,结对初步方案多半由乡镇政府起草,在“强弱搭配”原则缺失的政策环境下,个别乡镇安排部门与村的结对任务时,容易受外力因素干扰,尤其是涉及县级以上部门参与结对时,乡镇统筹难度加大,致使“强强联手”“弱弱结对”现象的出现,驻村帮扶失衡由此而生。

  (二)监督环节易受行政权力的制约

  在监督环节中,驻村帮扶失衡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在“强势”部门帮扶下,部分村获得超出扶贫标准的项目资金支持,最终收益的是村民,此过程只要不存在动扶贫奶酪等违纪违法事件,“强势”帮扶部门大力争取资金项目的举措也无可厚非。同时,监督环节较容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检查组督查同级或上级帮扶部门扶贫工作时,只要帮扶村不存在脱贫短板,针对驻村帮扶失衡等深层次问题,也不会深究。

  (三)乡镇统筹考核权力不足致使目标偏离

  在多地,党委政府为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往往会明确,帮扶部门对结对帮扶村的精准扶贫工作负主要责任。因此“强势”部门倾尽所能帮扶,但更多是出于结对村的需求考虑,非结对村的脱贫诉求再合理,也不在其帮扶范围之列。乡镇级政府通盘考虑整乡脱贫攻坚,但乡镇党委政府难以统筹县级以上部门的现实,致使村与村之间出现扶贫供给失衡。毕竟资金“蛋糕”的大小是基本固定的,“强势”单位分走“大块”后,留下的资金将很有限,无法满足“弱村”的正当脱贫诉求也在情理之中。

  三、扶贫供给再平衡的应对策略

  通过梳理扶贫供给失衡的现实样态,分析导致帮扶失衡的原因,扶贫供给失衡,尤其是百姓最易察觉和直接受益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不平衡,导致村与村之间未能实现均等化发展,不仅进一步激发了基层矛盾,也不利于群众满意度提高。要实现扶贫资源供给的平衡,消除碎片化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由乡镇按“强弱搭配”原则统筹结对工作

  受自然条件和社会因素等多个方面影响,各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一。为实现各村均衡发展,在安排驻村帮扶单位时,应充分考虑乡镇党委政府意见,首先让乡镇就各村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排序,其次按照行政级别和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对帮扶单位进行排序,并最终以“强弱搭配”原则进行结对帮扶。

  (二)赋予乡镇更多的扶贫资源统筹、成效考核权力

  

篇四: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的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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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三、主要整改措施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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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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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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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局部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局部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催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局部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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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方案,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工程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方法不多。三是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工程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鼓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根底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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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22〕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催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工程、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那么,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工程,跟踪效劳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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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根底性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工程,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开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效劳、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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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

  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

  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

  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一、基本情况

  

篇七: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关于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

  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

  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

  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篇八: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关于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6类问题,举一反三,查改问题,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认识。为做好《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党委会和职工大会,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这次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任务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帮扶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通过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对做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抓好问题整改的责任性和紧迫性,也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问题。我局认真对照《省政协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帮扶单位帮扶职责落实不到位、帮扶责任人工

  作不够扎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等和我局有关的3类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进行对照排查,经对照排查,我局在帮扶单位责任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协调村、乡、县三级联动方面还有欠缺,扶贫、扶智、扶志、扶技方面还缺乏切实管用的实招等问题;在帮扶责任人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部分扶贫干部不能真正把党的扶贫政策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不能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户一策”的落实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在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落实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多、能力欠缺等问题,在工作落实中,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多,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少等问题。

  三、落实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队三个层面排查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工作问题台账,通过采取细化整改内容、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等办法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有四点做法:一是依托精准扶贫惠民政策、结合村镇产业发展主线,组织帮扶干部及时入户对接,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精准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提出的增收帮扶措施。及时更新调整“一户一策”帮扶计划

  动态管理,切实把因户因人制定的具体帮扶措施真正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我局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队长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驻村队长的工作、生活补助。三是针对一些帮扶干部入村次数相对较少、对帮扶户的基本底数掌握不清的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较好的解决了通报中指出的类似问题,也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树立了良好的导向。四是结合省、市、县、乡要求,及时组织帮扶责任人参加各级脱贫攻坚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观摩交流,全面掌握中央和省上的最新脱贫攻坚政策,厘清帮扶思路,提升帮扶责任人工作水平,为2019年全面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九: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三一文库()/各类材料/整改措施〔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

  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

  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

  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

  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

  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

  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XX〕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

  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

  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

  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

  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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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湘潭县茶恩寺镇柏棠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及结对帮扶对策建议2018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8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组织的安排我被选派任湘潭县茶恩寺镇柏棠村基础薄弱村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帮助队队长入村开展工作以来我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首位来抓走村入户调查分析通过整合资源不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湘潭县茶恩寺镇柏棠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及结对帮扶对策建议

  2018年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8]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组织的安排,我被选派任湘潭县茶恩寺镇柏棠村基础薄弱村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帮助队队长,入村开展工作以来,我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首位来抓,走村入户,调查分析,通过整合资源,不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结合实际情况,精准实策实施结对帮扶工作,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扶贫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基本情况全村有农户850户、3418人。2017年底,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8户,占总农户6.8%,贫困人口186人,占全村人口的5.4%。已脱贫户34户125人,占贫困人口的67.2%;未脱贫户24户61人,占贫困人口的32.8%,占全村人口的1.8%。(一)贫困人口收入构成情况: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为2673元,其中种植业收入占58%,养殖业收入占24%,

  林业收入占4%,务工收入占10%,其它收入占4%。(二)贫困人口文化程度构成情况:贫困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8%,高中、初中文化占33.9%,小学、初识字占53.2%,文盲率为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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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贫困人口年龄构成情况:贫困人口平均年龄为44.7岁。(四)贫困户致贫原因分类:我村有贫困户58户、186人,其中:缺劳力贫困7户,24人;残疾造成贫困24户,72人;自然生存条件差、缺乏资金项目贫困4户,14人;因病致贫21户,74人;自身发展不足贫困2户,2人。二、致贫原因(一)身体残疾或突遭变故,缺乏劳动力。缺劳力的贫困人口是扶贫工作的难点。对农户而言,如果家庭中有残疾人或因家庭成员突然伤残、死亡等,主劳动力缺失,导致家庭长期陷入贫困之中,难以脱贫。我村现有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比重为24.2%,此类贫困户很难通过自己的努力脱贫,就是脱了贫也容易返贫,需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进行救助。(二)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现在农村出现有这几种情况,一是家中没有儿子只有几个女儿、女儿长大后又出嫁的;二是由于各种意外儿子去世,儿媳妇改嫁;三是有的子女不尽赡养老人义务,你推我抗,素质低下,眼光短浅。以上几种情况的出现,加之老人年老体弱,无法从事生产劳动,没有经济收入,造成老人生活来源无保障,生活非常困难。(三)智障或精神病,没有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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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走访的过程中多次遇到的现象是,老一代有智障,儿子有智障,娶个媳妇也有智障,生的孙辈也有智障,这种现象在农村多有存在,象这样的家庭,生育和生活已进入恶性循环,既使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了一定的救济,也只能使这样的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而已,这样的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在长时期内很难脱贫致富。(四)长期患病或重病,家庭支出大。本村部分贫困户中有长期生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等,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医疗费用又居高不下,有的甚至债台高筑。对贫困农户来说,生病以后,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拖,对不能再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疗费用就成了这些农户的沉重负担,这类贫困户因为长期积累的医疗费用和长期生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自身无精力和信心摆脱贫困。(五)自然环境较差,缺少资金和技术。我村占三分之二的农户地处山区,农户居住分散且远离集镇,交通不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户经济的发展;再次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资金、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六)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何谓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说得难听一点叫做“懒”。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身,更多的是不想脱贫或者是有心无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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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没有目标规划,自身见识有限,人到中年还未结婚,丧失了人生奋斗目标,“破罐子破摔”,不肯外出就业打工,只局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习惯了“贫困”,存在严重“等要靠”思想。三、原因分析(一)深度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通过扶贫措施难以摆脱贫困的农户,主要是缺乏劳动力的老、伤、残、病的深度贫困人口,他们所占比例也相当大,为60%。其次是居住在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自然资源缺乏,生存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区的贫困人口,他们想脱贫因受自然条件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二)个别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决心。部分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消极保守,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开展结对帮扶以来,一直采用的都是捐物捐资的“老套路”,部分贫困户便产生严重依赖思想,甚至少数人认为,结对干部为贫困户捐物、捐钱是应该的,反正他们吃不完、用不完。(三)宣传报导没有把握好重点。对扶贫攻坚的宣传报导,应重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制度,采取的具体措施;重点宣传贫困户在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下,通过自身努力,借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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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发展家庭经济,寻找到脱贫致富路子的典型事例。而我们的报刊、新闻、消息等则过多地宣传各级党员干部为贫困户捐物、捐钱,这不仅给党员干部造成了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而且更容易滋长贫困户的依赖和攀比心理。四、帮扶重点(一)帮创业扶产业通过帮助有创业、就业能力的困难家庭,抓好致富项目,找到就业岗位,增加家庭收入,早日脱贫致富。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基础或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困难家庭,帮助协调资金、技术、项目、市场等方面的支持,增强自主“造血”能力。对有劳动能力、就业需求的,帮助协调专业技能培训、合适的就业岗位或介绍就业,增加困难家庭收入。(二)帮生活扶家业通过结对联系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遇到的特殊困难。对子女读书难的困难家庭,对因灾、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家庭,参与结对帮扶的干部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具体生活困难,使他们渡过难关。对于按政策能够纳入低保、“五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助学等范畴的,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帮助他们争取有关帮扶政策。(三)重教育促动力发挥宣传舆论正确导向作用,有深度、有质量地宣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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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业、养殖业技术,宣传城乡实用技术、经济信息,宣传有理想、有志气、奋发有为发展经济而脱贫的典型事例,为扶贫攻坚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乡镇、村基层政府在加强对贫困人口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应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向他们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分析贫困原因,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自强自立、勇于战胜困难、勤劳治贫、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信心。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大好时机,利用政策的优惠性努力寻求发展家庭经济,脱离贫困的路子。对子女不尽赡养义务造成老人贫困的应加强法律和道德教育,令其限期改正,不应把责任推向政府和社会。扶贫应先扶志,在贫困人口中大力倡导人穷志不短、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的精神,不能坐地等穷或依靠外援,应充分调动贫困人口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内动力,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扶贫攻坚的活动中去,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四)明重点要分类现有扶贫对象按其经济发展状况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发展型、维持型、萎缩型。重点扶持发展型,积极帮扶维持型,救助萎缩型。发展型贫困户,经济发展条件基本具备,只差一点启动力或外部要素,通过扶持很有发展前景,收入可以赶超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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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水平。维持型贫困户,发展经济内外部制约因素较多,通过改善基本条件,经济基本上可以启动,经济收入基本上可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水平。萎缩型贫困户,一般为老、弱、病、残、疯、傻等年龄老化、丧失劳动力人员,发展经济先天不足,后天无法补救,通过扶持脱贫基本无望,建议将其剥离扶贫范围,纳入社会低保、特困救助,以社会救济帮助其生存,实行自然淘汰。贫困户脱贫,内因起决定作用,重要的是通过主观努力,借助外力来实现这一目标。五、具体措施1、帮扶责任人根据入户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征求贫困户的意见后采取相对应的帮扶措施。2、资金要整合,统筹使用;要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帮扶作用、政治作用、宣传作用等)。3、对有劳动能力、有劳务需求的,按年龄、性别、劳务意向、劳动能力强弱等进行分类汇总,再通过工商部门的专业优势,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对接,安排贫困户就业。4、与村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运用产业扶持资金,让贫困户与合作社形成利益联结,合作社安排贫困户务工、让其分红、土地入股等增加贫困户收入。5、对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户,按照种植、养殖(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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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鸭、鱼、山羊)等分类,由帮扶单位、政府适当免费提供种养种苗及饲料等;号召相关的企业,发扬爱心,以成本价提供种养种苗及饲料等。6、对于住房没有保障的贫困户(2018年2户,2019年1户),落实危房改造资金;贫困户自身能力不足,自筹资金不够,获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后还不能建房的,要多方整合资金:⑴帮扶单位整合的专项扶贫资金救助;⑵帮扶责任人协调爱心企业捐款;⑶指导贫困户出售山林、农田出租等获得收益;⑷动员贫困户亲属借款帮助等。7、患病贫困户没有及时得到良好治疗的,联系市内公立重点医院到村开展一次义务巡诊活动,对于特殊人员免费送医送药。8、对于贫困户家庭有学习成绩优异或上大学的联系爱心企业对接帮扶。9、其他因病、因残致贫的落实相关扶贫政策,并给与一定的物资救助。10.当年度患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遭遇重大事故的家庭,由于支出比较大的,要予以特别照顾。1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讲解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扶志扶智培训等,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内动力,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脱贫致富的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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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县级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网络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既要履行对辖区内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直接服务的职责,又承担着对基层帮扶平台的指导、联系和协调服务任务。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

  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

  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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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基本情况

  镇脱贫攻坚整改后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7户89人,其中,2015年已脱贫3户18人,2016年已脱贫6户20人,2017年未脱贫对象18户51人(重新识别整改后村9户33人,麻地村9户30人,富庶村9户26人)。2017年预脱贫14户42人,2018年预脱贫4户9人。

  进一步完善了镇扶贫工作站及3个村级扶贫工作室的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资料按照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强了国家及省市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完成了对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两个系统贫困户数据信息的采集、纠错和录入工作以及动态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毛伟卿、镇长叶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调度会,统筹安排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镇全面分析了全镇贫困人口的潜质和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帮扶单位、帮扶合作社、村组干部和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上级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2015-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为切实抓好镇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了该项工作,召开了镇全体镇村干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整改工作的任务,党委书记做出了指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17年5月10日-17日,镇全体帮扶干部与各挂点单位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各行政村都召开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工作会议,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精准并重新对贫困户进行了评议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被脱贫、返贫等情况进行了评议,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2017年5月底,镇动员所有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贫困户“两证一册”的`填写,以及对贫困户档案袋与档案盒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

  (三)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实现“造血”功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1、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我镇目前有富群石蛙养殖合作社,目前参与入股分红贫困户13户。镇党委和帮扶单位正在筹资,计划投资麻地村党支部成立的麻地洞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未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以直接参与或者入股分红方式参加合作社。

  我镇已有5户贫困户申请了自主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资金已到位。经摸底,又有6户贫困户开展了创业项目,镇扶贫工作站正在办理申报资料。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我镇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落实1个村级图书管理员、3个村保洁员岗位、5个森林防火巡护员岗位,在镇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14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就业。

  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我镇现有13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于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中等职业教育,各帮扶干部分别将我市教育帮扶政策向他们进行了宣传,镇党委也将组织驻镇企业、党员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4、落实基础设施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塘湾至公路改造项目以及贵资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旅游经济大道建设项目,改善我镇范围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的安居水平及幸福感。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我镇所有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即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暖心救助。对前期由于工作对接失误,收取了非低保对象的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费用,我镇将全部退返贫困户。

  6、落实安居扶贫政策。我镇2016年我镇共有4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上报危房改造2户、修缮加固1户(另一户曾经上报修缮加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政府也出资了1、5万元用于该2户修缮加固房屋的贫困户。

  7、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我镇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22户,五保对象2户,另有3户正在申报低保。

  (四)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诸多成果。在这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中,我镇漏评率低于5%,错退率低于2%,大部分贫困户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干部满意度高。

  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的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特色产业和自主产业发展结果喜人,各项政策措施都基本落实到位,保障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并带领贫困户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扶贫机制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事规程。

  三、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程中,也发现到一些问题

  1、“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方面干部帮扶手册记录走访内容较简单,不少登记证记录填写位置不规范,帮扶金额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多,扶贫成效不大。

  2、精准施策方面我镇要求“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但在实际实行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足等问题。部分贫困户对教育扶贫政策了解不充分,对已免除的费用不知道(如教育部门免除了学杂费及书本费,但是上半年收取了校服费和保险费,而学生家长认为没有免除学杂费及书本费。对下半年免除所有费用政策不了解)。贫困户普遍没有得到每月免除10度电费的待遇。

  3、扶贫成效方面挂点单位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做得不够,部分还停留在发点钱和物资,没有做到向“造血”扶贫方式转变,没有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部分去年享受了就业扶贫的贫困户,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就业岗位,收入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得到提高,有的甚至减少。

  4、精准帮扶方面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少、群众知晓率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帮扶对象了解不足。

  四、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我镇将进一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

  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

  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建立镇、市直单位挂户干部每月至少走访联系一次贫困户、镇党委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督查一次、全年考核一次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机制,市直单位、镇、村协调同步开展工作,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脱贫攻坚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乡级脱贫攻坚方案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扶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水利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派驻某村子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关于县职业教育攻坚的工作总结教育脱贫攻坚暨秋期开学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十二: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

  

  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

  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

  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篇十三:入户帮扶不到位原因分析

 扶贫整改-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化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p帮扶联络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化分析^p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指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局部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络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局部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催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立不够。

  

  一是局部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实在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

  二是不少帮扶联络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络人一人联络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

  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方案,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工程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方法不多。三是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深化,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四〕开展监视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施行帮扶工程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

  

  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络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络人勤上门、帮得实。

  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鼓励不够。

  二、整改目的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立,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根底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络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___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__〕13号〕,研究出台我省施行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

  

  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催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在做到帮扶全覆盖。

  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络人、没有安排帮扶工程、帮扶联络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络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

  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那么,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

  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指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进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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