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单位信息公开总结

时间:2022-06-19 09: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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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单位信息公开总结

单位信息公开总结3篇

单位信息公开总结篇1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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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单位职工知情权,规范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信息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本事业单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以及信息管理职能、提供实施单位内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公共事项及信息,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和本系统、本机关公示的行为。第四条本单位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向本系统内部公开下列事业信息:(一)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二)单位各项工作信息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三)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四)单位体系职工年度奖惩情况;
(五)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单位内部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六条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涉及信息发布协调、信息的公布保密、信息的公开澄清、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等详细制度。第二章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第七条发布主动公开的单位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单位各部门制作的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公开;
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获取的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公开。其他部门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和解释。第八条单位多个部门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其他部门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第九条单位各部门发布重大单位信息、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单位信息,应当及时报请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信息未经审批的不得发布。第十条各部门拟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或发布后可能对其他单位工作产生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所涉及单位发送《信息发布协调函》和拟发布信息全文,书面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第三章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第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第十二条拟公开的单位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贯彻“既保证单位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
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第十三条单位信息保密审查,实行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指定审查人员。信息公开的审查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单位信息公开的日常保密审查和送审工作;
根据授权依法界定单位秘密事项,提出相关单位信息能否公开的建议;
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网页检查本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发现涉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单位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单位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第十五条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或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力的,由监察机关、上级领导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第十六条本制度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第十七条本单位依据行政职责承担相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义务。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第十八条本单位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的单位信息。第十九条对未及时澄清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第二十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就是在本单位上级领导的带领下,依靠社会监督,对单位工作之风进行社会监督评议,督促本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第二十一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要坚持和落实“阳光信息、透明公开、群众评议、民主监督”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单位分管领导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社会监督评议实施方案。第二十二条社会监督评议的内容,要紧密围绕与职工切身礼仪密切相关的、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二)单位信息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第二十三条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
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部门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六章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第二十五条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违反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分管领导责令改正;
情节较重的,对有关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及时间和内容公布信息的;
(三)对收到的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不积极处理的;
(四)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
(五)违反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度的;
(六)未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由单位领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第七章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第二十八条年度报告实行先备案后公布的制度。第二十九条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所属各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要求报省单位备案。第三十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月前上报单位信息公开办公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涵盖本年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一)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情况(二)咨询和投诉情况(三)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四)从事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五)单位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第八章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制度第三十二条不予公开的单位信息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单位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单位信息。第三十三条、上报备案的审核流程是报备表在上报前,应当经本单位****人员审核,并经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后报送。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备表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发现其中含有应当公开的单位信息,应当会同同级****部门复审,复审后认为确实含有应当公开的单位信息,应当要求对该信息进行追加公开。第三十四条上报备案的时间,不予公开的单位信息实行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周完成上报备案工作。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信息分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X月X日开始实施。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编辑:杨雪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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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公开总结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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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X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X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局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XXX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X、商业秘X、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XXX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领导工作。XXX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开展保密审查并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第四条保密审查工作分两种情况进行: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XXX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有三种方式,即:以XXX局名义正式印发的文件,对外报送信息以及相关部门变更原发布信息内容等。对上述三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在对外公开前,发起部门应首先提出是否涉密的初步意见,报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除XXX局已经下发通知且非涉密的各类制度、规定、办法、业务规范外,对申请人的公开申请事项,受理部门暂无法确定申请信息是否涉密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提报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
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

第六条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X、商业秘X、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X”、“机X”、“绝X”的信息。

单位信息公开总结篇3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生产地址所属行业
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72278479-1
南阳街道里江二路6号医药原料药
法定代表人生产周期联系电话
范伟荣300天0571-82173939
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在20**年5月建设投产,是中国医化产业集团在国内的独资企业,为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从事化学合成与生物原料药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公司占地约
20**0m2,建筑面积约10000m2,设有生产车间、冷冻、污水处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
的主要内容理、实验室、检测中心及办公楼,现有职工220人。原料药加巴
喷丁已经获得美国FDA、德国汉堡官方、澳大利亚、韩国官方现场审查通过,卡比多巴获得欧盟EUGMP认证,加巴喷丁、卡比多巴、甲基多巴和依托度酸均获得了欧洲CEP证书。主要产品甲基多巴依托度酸加巴喷丁卡比多巴普瑞巴林
……
生产规模250吨/年20吨/年350吨/年20吨/年20吨/年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方主要/特征污染排放浓度
排放口位置
式物名称(mg/L)
CODNH3-N
N30°15′97″
间歇
外排池E120°23′49″


PH
7.543820
监测方式在线监测手工监测手工监测

监测排放总量是否
核定的排放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kg)及浓度限值(mg/L)
时间(kg超标2h/次257541次/天1次/天
1176/
2940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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