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时间:2022-07-17 08:0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推进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动适应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大胆创新创造,力争用一年时间全面实现团员政治素养革新、团组织管理机制革新、团干部全流程管理培养革新、党建全域引领革新,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在共青团建团一百周年到来之际,交出一份满意的区共青团县域改革答卷。

 二、改革目标 围绕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举措,以践行改革工作“走向深处、落到细处、干到实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统筹推进共青团各领域改革,重点强化共青团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改进共青团做青年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三、改革措施 (一)实施团员全域培养工程,全面实现团员政治素养革新 从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先进性和荣誉感,广泛发动团员投身区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1.提高发展团员质量 分类建立入团标准。突出入团政治要求,制定“6+X”入团标准。“6”即理想信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意识、精神状

 态、作用发挥六方面共性标准。“X”即学校、农村、社区、两新组织、新兴领域青年等不同领域的个性标准。青年入团须满足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 20 小时以上的条件,学生入团还须同时满足学校思政评价“较好”以上的条件。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制定相关文件并实施。

 积分制管理入团积极分子。明确少先队推优入团标准,建立积分入团制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不少于 3 个月且团课学习时长不少于 8 个学时。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实施。

 全域调控团员发展总量。力争将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20%左右。坚持区域统筹原则,通过“一上一下”方式,即由学校上报团员发展计划,团区委综合考量学校平衡、年级平衡、班级平衡等因素,统筹下达团员发展名额,确保初三毕业班都能建成团组织。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2.抓实团员教育管理 加强团员思想武装。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强化思想引领,常态抓好团员理论武装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相关内容融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在中学普遍建立团校,落实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加强团课规范化建设,提高团课教育质量。完善中学团的实践育人机制,统筹校内校外团的建设和活动,丰富团校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建立团校,规范团校内容。

 创新团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在线上,通过“智慧团建”平台,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发展团员必须15 天内在“智慧团建”平台上完成信息录入,基层团组织须每年 6月底、11 月中旬分两次向团区委上报新团员名册。在线下,以“青年之家”“团代表联络站”为抓手,逐步实现对流动、分散的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转接。

 责任单位: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6 月底前,全面实施。

 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号、一证一档”,规范团员档案进入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纳入学籍档案、人事档案转移流程。学生入团后,学校须 15 天内在电子学籍管理网上,将学生“政治面貌”选项更新为“共青团员”,并同步将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档案纳入档案流转程序。干部身份团员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将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放入干部人事档案中。社会团员的人事档案转入区时,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对团员档案缺失的要求补齐。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6 月底前实施。

 创新团的组织生活方式。通过网络团课、实时视频会议、电子签到、团员亮分评议等方式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在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打造一批特色化团组织生活示范基地,为多样化开展团组织生活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3.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实施“青春向党·奋斗强国”系列行动。开展青春向党志愿服务行动,擦亮“青”字号品牌,鼓励团员加入“区志愿者协会”,推动团员 100%成为注册志愿者,明确团员每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 小时,引导鼓励志愿者在文明城市创建、全域旅游、基层社

 会治理、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冲锋在前。开展青春向党帮扶解困行动,用好“区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针对特需关爱青少年、贫困青少年、农民工子女等,创新社会动员形式,广泛组织各级各领域团组织对口协作帮扶。开展青春向党乡村振兴行动,动员涉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实习、见习岗位,开展好参观学习、实习见习等活动;通过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网络授课等多种途径提高农村青年技能水平。开展青春向党创新创业行动,有序组织高校学生党员、团员回乡兼任团干部,引导青年人才返乡建功立业;建立青年创业联盟,推动整合落实各类政策支持,做到定向输出,精准帮扶。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区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星海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2 月底前,工作部署及开展;2022 年 6月底前,取得一定成效。

 建立党、团、队相衔接的育人链条。认真落实推优入党工作职责,丰富有效载体,提高培育质量。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细化推优入党流程,明确基层团组织每年召开“推优”大会,向同级党组织进行推优。对于特别优秀的团员青年,团区委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进行推优,符合发展要求的,区委组织部应给予一定名额支持。每年 12 月底,基层团组织须将全年“推优”入党汇总表上报至团区委。探索建立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和落实党团队建设衔接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认真开展推优入团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团组织“推优”相关材料纳入党员档案材料。基层团组织“推

 优”入党形成的大会民主评议、考察、公示相关材料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形成《团组织推优入党表》,纳入党员档案材料。党团组织联合培养考察的相关结论在《党团组织联合培养考察鉴定表》予以体现,同步纳入党员档案材料中。经团组织推优入党的发展对象,需在《入党志愿书》的备注栏里填写团组织推荐结果,并盖团组织公章。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2 月底前,明确制度并实施。

 (二)实施团组织全域建强工程,全面实现管理机制革新 着力**改革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固本强基,优化机制,聚焦薄弱环节,持续优化基层组织设置。

 4.创新区域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 健全区域团的组织体系。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领域且符合建团条件的,逐步建立团的组织,做到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对于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领域,通过联建、共建等形式探索建立青年组织,积极开展党的青年工作。进一步深化区域化团建工作,创新组织联建、活动联办、服务联抓、资源联享等“团建联盟工作法”,实现共建单位精准对接、聚力发展。

 责任单位: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实施。

 实现团的服务体系网格化。组织覆盖网格化,加强团的组织覆盖,巩固乡镇(街道)、学校领域,拓展“两新”领域,充实机关领域。联系青年网格化,建立团代表联络站,完善“一站两联”工作机制,突出功能定位,构建“联络站—团代表—团员青年”的联系服务工作体系。活动阵地网格化,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青年,线下以青年之家、志愿者协会为载体,把青年凝聚起来,线上以微信、微博、抖音等团属新媒体平台搭建青年社群,广泛联系青年。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星海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

 广泛施行邀请党建指导员兼任团建指导员工作。推动村(社区)“第一书记”担任村(社区)团建指导员,无“第一书记”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团建指导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广泛邀请党建指导员兼任团建指导员。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星海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实施。

 5.改进组织运行机制 优化区级团的委员会结构。区级团的委员会委员人选必须包括且不限于团区委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区级机关团(工)委负责人、学校青年教师、创业青年、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优秀青年典型等,常委人选一般应包括团区委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区级机关团(工)委负责人、优秀青年典型等。

 责任单位: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实施。

 突出学校共青团基础性地位。建立教育团工委书记担任团区委挂(兼)职副书记的工作机制。教育团工委设书记 1 名,由教体局分管副职担任,根据工作情况设专职副书记 1 至 2 名。中小学共青团组织由教育团工委直属管理,明确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管理,符合条件的可兼任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列席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中学教师团干部参加共青团相关培训、获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相关荣誉的,纳入教师培训时长、职级晋升、职称评选计分序列。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人社局 完成时间:2022 年 3 月底前,明确要求并实施。

 履行全团带队职责。按照 6 岁至 14 岁少先队员人口数每人每年 3 元的标准配备区少工委少先队工作经费,推进区少工委建

 设,实施团区委分管副书记、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均担任区少工委主任的“双主任”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学校 100%成立校级少工委,团区委书记每年应对一定范围的少先队辅导员进行谈心谈话。配齐配强区少先队总辅导员,空缺的应在 3 个月内补充。在中小学可以根据少先队辅导员的规模成立团的相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大队辅导员要任团组织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团干部全域提质工程,全面实现全流程管理革新 根据从严要求、不拘一格选任团干部要求,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为党做青年工作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6.创新基层团干部选用机制 团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一般应在 3 个月内进行调配。星海镇、各街道、区级机关团(工)委书记缺配的,应在 3 个月内补齐。

 责任单位:团区委、组织部、星海镇党委及各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增强团的工作力量。建好机关、园区、社会组织等派出团工委,选优配强团工委班子,建立机关、园区等团工委书记兼任团区委副书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业领域团建工作力量。

 责任单位: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拓宽选人视野。聚焦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高校党团员、青年典型人物、村(社区)团干部、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团员,通过挂兼等方式,吸纳进入团的机关,不拘一格从严选拔一批党的青年工作骨干力量。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3 月底前完成。

 增加挂兼职干部。团区委机关设挂职副书记 1 至 2 名、兼职副书记 2 至 5 名。兼职副书记平时在原单位工作,需要议事或有重大任务时参与兼职单位工作,一般应任满一届。挂职副书记根据团的工作特点和需求统一选拔,平时在团区委工作,明确分管联系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期限一般不少于 1 年。乡镇(街道)团(工)委根据实际配备一定比例的挂兼职团干部。挂兼职结束后团区委对挂职期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组织部与原用人单位,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组织部、团区委、星海镇党委及各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四)实施党建全域引领工程,全面实现主责主业聚焦 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要拿出极大精力抓青年工作、抓共青团工作,切实尽到领导责任”的指示要求,更好地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

 7.提高党建带团建实效 将共青团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探索“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工作机制,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将******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列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课程。

 责任单位: 团区委、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共青团工作汇报,落实团区委书记列席区委常委会、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是党员的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制度。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团区委、星海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间: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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