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班长权威

时间:2022-06-28 09:40:09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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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班长权威

维护班长权威4篇

维护班长权威篇1

〔第七课 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

维护宪法权威

教学目标

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神圣不可侵犯。理解维护宪法尊严的意义,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课件、案例及材料;
学生利用网络收集、查找相干资料。

教学时数

1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

毛**曾经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我们如何理解宪法的权威?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权威?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请看材料。

【教学过程】

展示材料:

材料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材料二 宪法修正案里一个逗号的删改

中国青年报消息:(2004年3月)对照6天前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今天经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最后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涉及对土地和私有财产征收、征用及补偿问题的条文,删除了一个小小的逗号。为了删改这个逗号,大会**团向代表们提交了长达450余字的解释和说明。

材料三 教材第75页:链接“孙志刚事件”

引导学生思考:

1.材料一三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有何共同的地方?它说明了什么?

2.阅读材料二后,同学们有何感悟呢?

3.“孙志刚事件”说明了什么?

教师点拨:

1.材料一中的三部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说明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从材料二中我们可以感悟到宪法修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请同学们看下面的材料:

展示材料:

宪法与普通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的对比表

教师点拨:“孙志刚事件”说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教师归纳:
显然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从地位和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种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板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师讲解:

宪法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它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宪法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但是,社会上还存在着对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作用尊重不够的消极想象,如有人认为宪法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遵守,那是极其错误的。

引导学生思考:宪法规定的都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是不是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和我们毫不相干?

探究活动:理解宪法和普通公民的关系。

展示材料:

材料一

宪法之条款 普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禁止虐待儿童 《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兵役法》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民法》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刑法》

材料二 中国宪法自由权第一案

农民工王登辉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公司以王登辉违反“禁止员工擅自在外住宿”的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王登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反被公司推上被告席。2008年,法院大胆援用宪法中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居住自由的规定,裁定公司禁止员工外宿违背宪法精神。

材料三 三鹿毒奶粉事件被评为2008年十大宪法事例第一案

三鹿毒奶粉事件成为2008年中秋假期中最大的社会事件,引起国内外各界的高度关注。三鹿奶粉导致上千名婴幼儿健康状况堪忧,使中国奶制品一时间在国际社会处于风口浪尖。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分析说,社会大众对生命健康权的关注,是本案最重要的关注点,三鹿毒奶粉事件可视为中国乳业的“9·11”,孩子的生命健康问题在09年将继续受到关注,对孩子的担忧是此案被评为08年十大宪法事例第一案的关键。

引导学生思考:

请认真思考上面的材料,说说宪法和我们日常生活的关系。

教师点拨:

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就要将宪法的规定化为生活中实实在在的现实。如材料一,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制定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有法可依。(教材第76页第二小段观点)。同学们可以看教材第76页链接。

从材料二和材料三中可以看出,体现人民意愿的国家根本大法,越来越成为维护和实现百姓权益最根本的保护神。我们可以看到,宪法并不是高高在上,离我们太遥远,原来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展示材料:

2000年,山东姑娘齐某初中毕业考上了济宁商校,却被同村同学陈某盗用姓名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某继续冒用齐某的名字参加工作。在得知真相后,齐某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侵犯为由将陈某等人推上了被告席。这起特殊的案件着实让法官感到为难,陈某等人侵犯了齐某受教育的权利,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却苦于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决定向最高法院请示。

200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2001〕25号批复,明确指出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他人依据宪法规定享有的受教育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法院的批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场冒名顶替上学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令陈某停止对齐某姓名权的侵犯,并赔偿齐某因受教育权被侵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余元。

教师讲解:

齐某受教育权案让我们认识到,实施宪法,就要让宪法起到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作用。(教材第76页第三小段观点)。尽管宪法是根本大法,但是离老百姓并不是那么遥远,如果通过其他途径公民的权利都无法得到救济,宪法可以而且应当成为公民权利救济的屏障。

板书:实施宪法,人人有责

引导学生思考:

既然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宪法?

学生活动:
阅读教材第76页链接,分析教材第76-77页案例。鼓励学生大胆判案。

教师点拨:

实施宪法,就要在生活中使用宪法、以宪法作为我们行为的根本准则,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教材第76页第四小段观点)。因此,在教材第76-77页案例中,依据宪法规定李某享有受教育权,法院应该支持李某的诉求。

板书: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保障宪法的实施

教师讲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原则和精神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为每个公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保障,因此,实施宪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能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主动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课外作业:

案例一: 杨某因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症,导致下肢残疾,行动不便。2008年杨某高中毕业报考该市中职学校,填报的第一志愿是该市某财贸学校,该校录取分数线为460分,杨某考试成绩为487分,超过录取分数线,已具备录取条件。但该校以本校的计算机房在四楼,杨某上楼不便为由,拒绝录取杨某。请问财贸学校的决定是否违反宪法?为什么?

案例二:某村文化站丢失了一台彩色电视机。这台彩电是村党支部书记冯某为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而建议购置的,花了两千多元。本来,自冯某任支书以来,村风有了很大好转,怎能容忍发生这样的事呢?冯某在发案次日就向乡派出所报了案。为尽快查个水落石出,他又和村长召开了党支部及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全村进行普遍搜查。如果你是该村村民,你会怎么做?

维护班长权威篇2

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目 录

 综述

 一、政策方针指引,维护宪法最高权威的基础性措施

(一)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

(二)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四)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

 二、与时俱进把握关键点,走宪政之路

(一)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增强公民宪法意识,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

(三)从制度设计入手,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四)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

(五)注重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

 结束语

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尊严和权威,就没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依法治国就成为无源之水。要保证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一方面,要从政策方针入手,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注重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关键词:宪法 根本大法 最高权威

               

综 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而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国宪法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始终贯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如果没有尊严和权威,就没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依法治国就成为无源之水。"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措施是教育。",这是国家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要保证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一方面,要从政策方针入手,做好维护宪法最高权威的基础性措施:一是要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
二是要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是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四是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
另一方面,要坚持与时俱进,维护宪法最高权威需要注重把握几个关键点:一是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增强宪法意识,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
三要从制度设计入手,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四要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
五要注重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

  一、政策方针指引,维护宪法最高权威的基础性措施

  (一)坚决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发展方向的各项规定。主要包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宪法的灵魂,是国家兴衰存亡之所系,必须始终坚持。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维护统一的单一制国家体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我国的国家体制确立为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样的国家体制和政治制度,保证了国家的一切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人民手中,较好地解决了中央与地方、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历史与现实、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实践证明,它是最适合我国客观实际的一种国家体制和政治制度,最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有利于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必须确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保障和实现宪法确立的人权理想。用宪法保障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保护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保障和实现人权,促进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幸福,是宪法的精义所在。因此,只有确实保证公民的各项权利,宪法才能扎根于群众之中,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才能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健全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各项法律制度,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是有关国家的重大问题,宪法的规定要落到实处,还必须有一批相应的法律与宪法相配套,保障宪法的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权利的"最终实现又依赖于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1】,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宪法相关法的基本方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保证宪法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今后,在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机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强立法的同时,必须加强立法监督,切实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和法规规章冲突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领导下制定的,同时,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各级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坚持依法治国,不仅是宪法的明确规定,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是根据宪法产生的,其权力是宪法赋予的,严格遵守宪法,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职责。"无论是个人或政府都平等地受法律约束,都不享受法外特权" 【2】,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对全社会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率先垂范,确实做到违宪的话不说,违宪的事不做,在全民中树立和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四)在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宪法决不是高高在上的远离群众的宣言,而是保障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实实在在的保障书,任何违背宪法侵犯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做法,都必须得到纠正,公民都有权获得救济。在法制宣传上,应当着重加强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的宣传,让群众学会运用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公民要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只有让广大群众掌握宪法,运用宪法,起来监督宪法的实施,并自觉遵守宪法,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证。

二、与时俱进把握关键点,走宪政之路

(一)把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落到实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开始从一般的民事权利正式上升到宪法权利,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但是要使公民的这项宪法权利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全社会在许多方面做出努力。社会各界要从"私产入宪"入手,推动相关法律规范的建设和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推动全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提升。

首先,全社会要树立正确的保护和尊重私有财产权的观念。公民的财产权上升为宪法权利,意味着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在宪法上获得平等的保护地位,任何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任何人要取得公民的财产都必须经过公民的同意。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害的核心内容就是"非经公民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取得其财产";
同时,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也是有限制的,宪法保护的只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非法所得不受保护,而即使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其次,立法机关要根据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精神和原则,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私有财产权入宪后,立法机关要对我国现有的涉及公民财产权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合乎宪法精神的要及时加以确定;
不合乎宪法精神的则要予以清除;
在相关的民事立法中,应该把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如,应完善申诉、赔偿等配套制度,使保护私有财产权真正得到落实。再次,行政执法及司法机关要深刻领会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精神实质,在法律的实施和适用中切实保护好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尤其是在涉及公民财产的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问题上,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二)增强宪法意识,促进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其中关键的环节就是要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规定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内涵、外延以及行使的基本原则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既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作为国家具体权力的行使者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范围对于贯彻实施宪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是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原则性、纲领性、前瞻性等特点。各个部门法都不能违背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宪法对各个部门法具有总体上的指导意义。因此,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司法、执法工作。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就是要司法、执法人员从思想上充分意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政府部门要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在宪法的框架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基本人权,推进市场经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执法保障。要充分意识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要充分认识到按照宪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的重要性,各级政府部门、各地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当把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要按照依法行政、司法为民、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司法、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三)从制度设计入手,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八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大幅度提升,但"八二"宪法以前的三部宪法,均推崇国家权力至上,忽视并规避对公民权利切实保障。明显的漏洞即在于,政治活动中张扬和宣示主权在民,但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被弱化,其实质即义务大于权利,国家权力远远高于公民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但对公民权利的范围却没有加以明确划分。我国宪法采取"列举式"的授权方式规制公民权利的范围,这意味着宪法没有规定的,公民不得享有。宪法对公民权利范围的规制,应该体现"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不应仅仅只限于宪法原则性条款所列举的,而应根据宪法精神派生和廷伸:一切与宪法精神不相冲突和抵触的权利,均应归属到公民权利的范畴。但事实上,我们的宪法只注重宪法的成文化条款所赋予的权利,未成文但根据天赋和自然精神所应享有的权利却不在其保障之内。我国宪法中对公民权利的规制,以原则性规范为主,过于笼统,过于模糊。公民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立宪正是为了明确界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和力度,从而赋予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大部分领域的权利,以及公民在授予国家权力时所保留的自然权利不被侵犯。况且,"公民普通权利的救济可以依靠普通法院来实施,但是,涉及到国家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侵害的时候,谁来救济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在制度上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宪法监督与宪法救济机构,所以,宪法在公民权利救济方面的作用不大。" 【3】

"宪法就是一国人权保障和发展水平的标尺"【4】。明确国家权力的范围,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才能明确肯定地赋予公民权利应有的法律尊严。"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被侵害时,有权享受国家管理法庭之有效救济" 【5】。我国传统的国家权力即行政权的至上本位,直接影响了现代宪法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八二"宪法尽管对公民权利作了必要的列举,但是,公民权利一旦受到侵犯,却无法得到及时而妥善的救济。因此,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必要的制度设计是关键,国家立法应与时俱进,在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冲突时必须限制国家权力,在实践中使公民权利具体化,当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在宪法规定的制度层面得到及时而妥善的救济。

  (四)积极探索违宪审查制度。人权专家李步云教授谈到对法治的期许时说,他对中央的建议是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并指出:"宪法没有根本,法律怎么能有权威?如果我们党和中央政府领导带头遵守宪法,对依法治国将有全局性的影响" 【6】。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有至高无尚的神圣地位的。如果把法律体系比作一个王国,那么宪法就是一国之君。但是在目前我国宪法的形式意义多于实质意义,政治意义多于法律意义。宪法就象是一个被夺了权的君主,有其名而无其实。而追根究底就是因为我们的宪法缺乏可诉性,且没有一套完备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要被触犯的,是要被实施、被执行的。宪法不仅是宪政的法律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价值与理想。如果宪法在国民意识中没有权威,法律的力量便无从谈起。宪法的价值,只有通过宪法的主要实践方式--违宪审查,才能真正体现。当公民权利受到其他法律或政府行为侵害时,宪法能变成公民保护自己的武器,公民才能体会到宪法代表的是自己的权利。违宪审查,才能在一个社会中真正体现。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它不仅包含了对一切法律法规的审查,也包括对立法行为、司法行为、行政行为或其他公共行为的裁决。颁布宪法文本之后,更为重要的是实践宪法。实践宪法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要规范宪法的法律后果与责任,使宪法像其他法律一样有独立的监督与诉讼制度。

  (五)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宪法信仰。从根本来说,要维护宪法权威,首要的是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观念,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任务。"宪法不仅是宪政的法律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价值与理想。如果宪法在国民意识中没有权威,法律的力量便无从谈起"【7】。美国宪法在美国人民心中无疑是占极崇高的地位,对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最令有信服的解释是将此归结于深深根植于美国人心目中的信念"。公民的宪法信念对于宪法权威的树立是至关重要的。"宪法若要能够为人的心灵所拥抱"【8】,树立宪法权威最重要的是树立公民对宪法的一种信仰,真正激发公民对宪法的信任、信心和尊重。这里最重要是要树立我国公民对自身权利的信仰和尊重,把自己看作上帝,因为中国人实在太习惯于崇拜国家、政府以及自身以外的权威,而不习惯于对自身权利的崇拜。可要确立宪法权威首先必须对权利的看重,宪法精神的核心就在于以权利制约权力,宪法权威的树立最终看权利能否真正有效地制约权力。正如宪法专家所说,"权利意识与法律信仰是一种互动关系,权利增强导向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有利于人们法律信仰的生长,反之,对法律的信仰也必将推动人们权利意识的扩张,从而又推动人们法意识的增强。"提高公民的宪法的意识,除用传统的法制宣传,法律教育手段以外,更为重要是要让公民能切实感受到宪法所能给予他们的保护作用,能让他们感受到宪法所治理下国家的强大,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真正的从内心里去服从并去信仰宪法。

 结束语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法律体系中都具有最高权威。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从法律形式上表现为宪法的权威大于一切国家机关和任何个人的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至上是法治之本。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公民权利的维护越来越成为迫切关注的问题,宪法在现实生活中能否真正成为最高权威仍然是任重道远的事情。"总结人类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可以看出,法制史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或时代) ,即刑法阶段、民法阶段和宪政阶段" 【9】。宪法不应成为高高在上的空言,我们必须从根本上、从制度建设上、从社会各阶层入手,更加务实地去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去实现,相信中国宪政之路不会只是美丽的神话。

 

参考文献:

【1】蒋碧昆:《宪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203

【2】应松年,薛刚凌:《 行政诉讼十年回顾---行政诉讼的成就、价值、问题与完善》 《 行政法学研究》 1999 4

【3】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

【4】刘冲:《马克思人权思想研究》 吉林大学 2007

【5】《世界人权宣言》 第八条

【6】李步云:中央政治局第三次法制课课题组发言 《中华文摘》

【7】周兼明:《国民意识中应确立宪法权威》《凤凰周刊》

【8】惠尔(英Wheare):《现代宪法》,法律出版社 2006

【9】蔡定剑:《 法制的进化与中国法制的变革---走向法治之路》 《中国法学》 199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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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班长权威篇3

解放军报:十八大召开在即 维护党的最高权威

解放军报2012-11-01 19:02

胡***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具针对性和现实性。我们是党员干部,同时又是一个自然的个体,落实胡***的要求,不仅要靠纪律管,更要靠党性管,也就是要用党性约束本性。这既是纯洁党员队伍的可靠保证,也是共产党员与普通群众的重要区别,是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长期课题。

始终坚定党性,决不能忘了“我是谁”。共产党员姓党,党性的鲜明特征就是坚守党的政治信仰。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信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坚定地为此奋斗。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念”、周文雍的“志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无不体现出共产党人对信仰的忠贞与坚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面对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少数党员干部出现了信仰危机,自私、贪婪、丑陋的本性潜生暗长,过去那种赤胆忠诚之心、革命本色之气逐渐消退,不谈信仰谈金钱、不谈事业谈享受、不谈坚守谈变通的歪理邪说成为他们的人生信条,共产党人应有的理想、信仰、追求等基本价值观念却被淡忘甚至抛弃。究其原因,就是对马列主义、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得不真、信得不诚、信得不坚、信得不专,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人。坚定的政治信仰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选择和自觉坚持,是党员干部头顶上闪亮的精神光环,如果我们丢掉了崇高的信仰,放任本性发展,人生就会像无桅之帆、无舵之船一样迷失方向。

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决不能忘了“为了谁”。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党追求的唯一宗旨和全部目的。“人民万岁”“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党的领袖们绽放的这些思想光辉,都是把人民当“上帝”。但眼下一些党员干部高高在上“做老爷”的姿态,“拍脑袋”、“朝上看”的习气,暴露了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割裂;
对群众疾苦不动心,对形象工程很上心,反映了对群众感情的冷漠;
谋求政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关键时候与民争利,折射出为政用权的误区。凡此种种,归根结底是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国目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矛盾期、攻坚期,群众的各种诉求更为复杂、多样;
军队深化拓展军事斗争准备和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正在深入快速推进,官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日益增多、难度加大,这就使得我们更要走进基层、走进官兵、化解矛盾、热诚服务。当前,尤其要注意克服与党的宗旨不相符的“懒惰”思想、“虚假”作风和“浮躁”心态,自觉把党的宗旨融入为人民服务之中。

始终坚持原则,决不能忘了“维护谁”。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军队现代化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每当面对挑战、战胜风险、攻坚克难之时,党靠的都是铁的纪律这一重要优势。但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指示落实不力,对符合个人或部门局部利益的就执行,不符合的就消极对待;
有的缺乏组织观念,不参加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有的无视党规党纪,私欲膨胀,以权谋私。组织纪律松弛,不仅是维护党的团结之大敌,也是影响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之大敌。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000多万名党员、几百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如果没有严格统一的纪律是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各种杂音势必增多,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对此决不要忘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最高权威是所有党员的党性所系。作为军队党员干部,是否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关键要看是否坚定做党的理想最自觉的追随者,要看是否坚定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忠实的执行者,要看是否坚定做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最有力的捍卫者,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把意志和力量统一在党的光辉旗帜下

维护班长权威篇4


维护宪法权威,保护自身利益
——许镇镇中心小学俞金莲

教学目标认知目标:1、2、3、
了解宪法的历史和发展;
知道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
理解宪法的法律地位。
情感目标:
树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教学重点:
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教学难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教学方法:
讲述法、讨论法、案例法等。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通过PPT宪法小知识的宣传,从而引入本节课的主题——宪法。讲授新课:
一、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本节重点:向学生介绍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了4次修改。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
教师为学生介绍宪法的构成和主要内容。宪法由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家标志四章组成。
其中,总纲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性质、根本任务、民族政策等根本性的问题。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民族政策:各民族一律平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见PPT展示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高权利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全国人大共同行使职权,为国家元首。现任**为胡锦涛。
国务院(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最高领导为总理。现任总理为温家宝。

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军事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国家标志:
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国旗:五星红旗首都:北京
三、宪法的法律地位
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治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所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活动一:法律家族的聚会(PPT展示讨论)活动二:法律金字塔体系(PPT展示,学生连线)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PPT展示,提问,并说明2、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PPT展示,提问,并说明
3、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PPT展示,提问,并说明4、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PPT展示,并说明

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四、回顾与复习
习题PPT展示提问,学生集体回答。五、案例解析
1、罗彩霞事件,观看视频,提问并讨论。
核心: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2、孙志刚事件,观看视频,提问并讨论。
核心: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法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六、合作探究
拆迁事件,讨论并完成探究问题。七、课堂小结
青少年要以实际行动去维护宪法的权威;
自觉树立宪法意识;
要积极宣传宪法,同一切违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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