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3篇(2023年)

时间:2023-01-08 12:30:08 来源:网友投稿

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1  第四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和工程概算审查、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3篇(2023年)

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1

  第四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和工程概算审查、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参与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前的项目投资审核工作;

  (二)负责招标工程标底和非招标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参与项目的招标工作;

  (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费用、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和建设单位年度或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工作;

  (五)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效益后评价工作;

  (六)参与预算定额和材料预算价格的测算、评估、评审,提出预算定额建议;

  (七)负责办理财政局委托的其他建设投资评审业务;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

  第五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是:

  (一)接受*门委托的评审任务;

  (二)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

  (三)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四)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六)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七)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

  (八)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意见;

  (九)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委托评审的*门报送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投资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的*门汇报,并说明原因。

郑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3

  第八条*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三)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四)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五)审查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六)依据投资评审中心提交的评审报告,办理建设单位前期费用、工程进度款及预留建设资金的拨付。

  (七)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委托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评审结论进行抽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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