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3篇(2023年)

时间:2023-01-06 12:45:05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镇*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3篇(2023年)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镇*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兴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算编制要遵照“量入为出、收支*衡”的原则,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按规定报经镇*大会审查批准。镇*必须严格执行本级*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由镇*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镇人大*团组织审查,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镇*应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财政收入管理制度

  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的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镇*组织和管理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用于本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的资金,以镇*名义获得的各种捐款,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镇各部门和单位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镇财政专户,并使用统一的财政收款凭证。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镇*所有发生的预算内外支出、各项专款支出都必须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并且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据,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

  证明人、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并用文字注明支出理由。如手续不全或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支付。

  2、对重大财政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在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镇财政管理例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支出。

  3、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资金支付必须少于实际工程量的70%,控制方法由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分管领导第一道把关,镇长最后把关;工程量追加部份必须开具联系单,联系单由监理(或质监人员、项目跟踪服务人员首先签字后,追加工程量在壹仟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超过壹仟元的,必须由镇长签字认可。工程结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和审计后再作为结算依据。核算中心划拨资金(包括预借),必须通过转帐划入施工方帐户,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4、借款凭证。镇干部一般不得向*借款,如确需借款的,借款必须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同时注明借款事由和还款日期。部门或村级借款必须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统一票据,注明事由和还款日期,经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核算中心将借款划入部门或村级财务帐户,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5、支出凭证。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是经国家财税部门批准,统一发行的有效报销发票,自制凭证和商店购买的三联单,一律视为无效凭证。往来款划拨必须附财务部门统一登记编号的收款收据。

  6、结报制度。各办公室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关支付凭证,由经手人写明支出事由并签名,证明人签名,并经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签字后到镇财务核算中心结清当月帐。

  7、办公用品购置及办公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各办公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必须由党政办统一购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各办公室或个人在发生各项正常的办公费用之前,必须向分管后勤领导提出申请,并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党政办统一购置,但必须在发生支出的半个月之内及时进行结报。

  三、票据的管理。

  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各类收入必须使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自行印

  制或自购收据。应税收入不得使用财政票据,按税收规定使用税务票据。建立健全票据购领、使用和保管制度,实行专人、专帐、专管制度,同时做到收入款项及时入帐,杜绝“坐收坐支”。

  四、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制度,具体包括:

  (1)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中心出纳现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并且必须保证现金的存放安全,下班之前必须将多余的现金及时足额存入银行。

  (2)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中心出纳和其它人员收付现金时,必须做到手续清楚,帐款相符。收入现金应给交款人正式收款收据,付出现金在取得合法凭证的同时,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印戳,不准私自动用现金,各办公室和个人在收款时发生的现金一律不得坐支,以便资金的正常运行。

  (3)其他现金管理制度。中心出纳一律拒绝支付未经审批的个人和单位的借款,更不得将未经审批的“白条”抵库。

  五、银行账户和印鉴章管理制度。

  乡镇*必须按人民银行规定开设账户。不得多头开户,同一账户印鉴章及各类支票必须分开管理,银行转帐或支取现金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办理。

  六、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专人、专帐、专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新增*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渠道。

  (2)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备查帐,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帐、实统一管理。

  (3)对于调拨、捐赠等增、减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4)对于使用寿命到期的固定资产,经请示主要领导后由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公开处理,并将财产物资的变卖、拍卖收入缴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5)财产物资转移时须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办公室负责监交,对发现由于人为因素短少或损坏的"固定资产,则由相关的责任人按实际价格的80%进行赔偿。

  七、对下属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制度。

  对以镇*名义开办的各类*性公司、园区投资服务公司等,所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镇财政必须进行监督管理。

  八、财务核算中心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镇财务核算中心的建设,并及时进行更新办公设备和核算软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中心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采取“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资金管理模式,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及时核算、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时分析财政、财务分析报告,准确编制财政预、决算报告,为镇*领导的准确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体现*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三条 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 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 镇*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 管理形式

  第六条 根据我镇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

  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 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

  第八条 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 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门向党委、*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二)汇报前首先由各分管副*、分管副镇长,会同分管的业务和部门排出本月用款计划,送镇*门汇总后,报*、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研究后,再提交党委、*成员会议研究确定。

  (三)本月中如遇特殊突发开支须由*、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的共同研究核定,并下达增加月开支计划后执行。

  第十一条 镇*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丰县*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履行债务审批程序,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偿还计划,及时归还债务。

  第十二条 镇*门在外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都必须预留镇长及有关财务业务人员印签。

  第十三条 镇*门每月向党委、*成员会议汇报镇财政和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并当好参谋,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以便镇领导指导工作和决策。

  第十四条 所有资金开支均实行先申请,后审批,再执行。

  第四章 管理权限

  第十五条 要切实加强财务开支的管理:

  (一)镇财政支出由镇长负总责,分管财税的负责人协

  助管理,在实际执行中,最后审批实行镇长一支笔,否则镇*门无权执行支出。

  (二)在具体执行中首先由开支的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镇*门审核盖章、分管副*或分管副镇长签字后,最后经镇长把关签字,镇*门方可执行。

  (三)如遇特殊情况镇长外出(一周以上),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可暂由镇长授权分管财税的负责人审批,镇*门先予办理,待镇长补签凭证后,方可记帐。

  (四)一般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核批准,支出在1000元--10000元范围内的镇长报*同意后,由镇长、*共同签批。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由具体经办人及分管负责人向党委会或*办公会汇报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报支或拨付。

  (五)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镇*门要严把计划关,如有超出及时汇报,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六)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的方式,每月初各村会计准时将上月各村收支情况报镇经济管理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各村帐务。各村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帐务每半年定期向群众进行公布,对于政策扶持项目,各村严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把支出

  关,认真审查批准手续和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要当面提出,并予退回,对无理要求的要及时向*、镇长反映汇报。同时,财会人员要树立好服务意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第五章 经费支出方法

  第十七条 各单位的经费要统筹安排,分清主次,厉行节约。

  第十八条 各级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参加人员要事先写出书面报告,讲清目的、意义、作用,按上级文件核定费用,按管理权限批准执行,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自行参加的费用一律自理。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在镇*门借款,需要预支款项的,无论数额多少,要经镇长报*同意审批后,镇*门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 召开各种会议,其费用由主办人编制会议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和镇长批准后执行。除党代会、人代会外,一般不安排会议用餐。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 镇党委、*各职能部门做好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镇*门负责财务纪律的监督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会审,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镇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向镇党委、*提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纪律、财务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领导和财会人员,镇党委、*结合评先工作给予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给予追回违纪资金或罚款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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