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1篇)

时间:2022-11-21 10:30:06 来源:网友投稿

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1篇)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混凝土浇筑初期由于水化热的散发表面引起相当大的拉应力此时表面温度亦较气温为高此时拆除模板表面温度骤降必然引起温度梯度从而在表面附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1篇),供大家参考。

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1篇)

篇一: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混凝土浇筑初期由于水化热的散发表面引起相当大的拉应力此时表面温度亦较气温为高此时拆除模板表面温度骤降必然引起温度梯度从而在表面附加一拉应力与水化热应力迭加再加上混凝土干缩表面的拉应力达到很大的数值就有导致裂缝的危险但如果在拆除模板后及时在表面覆盖一轻型保温材料如泡沫海棉等对于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过大的拉应力具有显著的效果

  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

  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五天)。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4)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习总结|与时俱进的物业管理在美佳物业伟柏花园管理处的实习报告今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开始,我在美佳物业伟柏花园进行了物业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依次对设施管理、事务管理、保安管理进行了实习。在实习中,我在管理处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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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物业管理理论,探求物业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伟柏花园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管理处开展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管理处的设施管理、事务管理、保安管理有了初步了解。竞聘写作网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创学习型、创新型企业。严把员工招聘关。美佳物业在招聘管理人员须毕业于物业管理专业;招聘维修人员须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多面手,并持有《上岗证》;招聘安保人员须属退伍军人,对其身高、体能、知识、品格、心理素质等都进行严格考核挑选。做好员工的入职、在职培训工作。美佳物业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工作,使员工对小区的基本情况、应开展的工作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知识、技能的不断更新,对在职员工提供各类专业性的培训机会。美佳物业提倡工作就是学习,工作就是创新,每位员工都争做学习型、创新型员工,员工中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比帮赶超的竞争氛围。从而,使员工个人素质得以提高,管理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益得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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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实际出发,管理处严格参照lS09000质量体系运作,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程、工作标准、考核标准。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制定全方位的上级、平级、下级的360度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实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减少考核时人为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避免了考核走过场的现象,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促使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竞聘写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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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活动。如:三月份,开展了学雷锋义务服务活动;六一儿童节,与幼儿园联谊开展游戏活动;十月份,组织小区业主观看露天电影;十二月份,圣诞节由圣诞老人派发圣诞礼物……通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加强了公司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创建了互动的顾客关系,营造了浓厚的社区氛围和良好的居住环境。竞聘写作网

  四、重视物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设备管理。对于设备管理,我在实习中看到,管理处着重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各类设备都建立设备卡片;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巡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对水池、水箱半年清洗消毒一次,进行水质化验,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发电机每月试运行一次;消防泵每月点动一次,以确保发生火灾险情时,消防泵能正常使用。等等。五、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安保队伍。管理处的保安管理设大堂岗、巡逻岗、监控岗、指挥岗,岗与岗之间密切联系,对小区实行24小时的安全保卫。建立并完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对新招聘的安保员进行上岗前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对在职安保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岗位形象、礼节礼貌、应急处理能力等培训,从而增强安保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在的服务职责,安保人员在做好治安管理职能外,还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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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物业管理知识,使我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同时,由于时间短暂,感到有一些遗憾。对物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竞聘写作网

  通过实习,我发现美佳物业无论是在管理经验,还是人才储备、基础管理上都已储备了雄厚的资源,是物业管理行业中的一位后起之秀,它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但在深圳,美佳物业的品牌不太响亮,若美佳物业挖掘新闻,借用传播媒体,扩大其知名度。那么,将在物业管理行业新的规范调整期占有更大的市场,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其优质满意的服务。

   本工程是武汉市东湖高兴国企投资公司开发的单身公寓楼,承建单位是武汉第四建筑公司,分别是五号和六号楼,及高尔夫球健身楼,地基由哮感第四桩基公司承建。由北京威斯顿设计院设计。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柱子为异性柱。面积为13000平方米,由3栋楼组成的商住楼,现浇钢筋混泥土六层框剪结构。二实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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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木工1)模板的种类及制作方法;2)各种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4)现浇结构模板拆除的时间和顺序;5)模板拆除的注意事项;6)模板的清理,堆放和维修的方法及要求;2:钢筋工1)钢筋的种类及外形特征;2)钢筋的焊接方法及质量要求;3)钢筋冷加工的方法及工艺;4)钢筋的绑扎的方法及质量要求;5)钢筋绑扎的搭接长度要求;6)各种构件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方法;7)掌握隐蔽工程记录方法及主要内容;3:混泥土工1)搅拌机的种类,规格,拌和的原理;2)震动器的种类,适用范围;3)施工配合比的换算及标志牌的内容;4)施工缝的留设及其处理方法;5)混泥土的养护方法及要求;6)混泥土表面缺陷产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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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混泥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三收获与体会首先说实习对我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因为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也经历过很多的实习,但这次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等。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关键所在,所以,我对它的投入也是百分之百的!紧张的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一个多月里我还是有不少的收获。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房屋的建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比如说混泥土的裂缝原因及处里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那我就说说我的见解吧:1裂缝的原因:混凝土中产生裂缝有多种原因,主要是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混凝土的脆性和不均匀性,以及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不合格(如碱骨料反应),模板变形,基础不均匀沉降等。混凝土硬化期间水泥放出大量水化热,内部温度不断上升,在表面引起拉应力。后期在降温过程中,由于受到基础或老混凝上的约束,又会在混凝土内部出现拉应力。气温的降低也会在混凝土表面引起很大的拉应力。当这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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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力超出混凝土的抗裂能力时,即会出现裂缝。许多混凝土的内部湿度变化很小或变化较慢,但表面湿度可能变化较或发生剧烈变化。如养护不周、时干时湿,表面干缩形变受到内部混凝土的约束,也往往导致裂缝。混凝土是一种脆性材料,抗拉强度是抗压强度的1/10左右,短期加荷时的极限拉伸变形只有(0.6~1.0)×104,长期加荷时的极限位伸变形也只有(1.2~2.0)×104.由于原材料不均匀,水灰比不稳定,及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离析现象,在同一块混凝土中其抗拉强度又是不均匀的,存在着许多抗拉能力很低,易于出现裂缝的薄弱部位。在钢筋混凝土中,拉应力主要是由钢筋承担,混凝土只是承受压应力。在素混凝土内或钢筋混凝上的边缘部位如果结构内出现了拉应力,则须依靠混凝土自身承担。一般设计中均要求不出现拉应力或者只出现很小的拉应力。但是在施工中混凝土由最高温度冷却到运转时期的稳定温度,往往在混凝土内部引起相当大的拉应力。有时温度应力可超过其它外荷载所引起的应力,因此掌握温度应力的变化规律对于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和施工极为重要。2温度应力的分析:根据温度应力的形成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早期:自浇筑混凝土开始至水泥放热基本结束,一般约30天。这个阶段的两个特征,一是水泥放出大量的水化热,二是混凝上弹性模量的急剧变化。由于弹性模量的变化,这一时期在混凝土内形成残余应力。(2)中期:自水泥放热作用基本结束时起至混凝土冷却到稳定温度时止,这个时期中,温度应力主要是由于混凝土的冷却及外界气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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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所引起,这些应力与早期形成的残余应力相叠加,在此期间混凝上的弹性模量变化不大。(3)晚期:混凝土完全冷却以后的运转时期。温度应力主要是外界气温变化所引起,这些应力与前两种的残余应力相迭加。根据温度应力引起的原因可分为两类:(1)自生应力:边界上没有任何约束或完全静止的结构,如果内部温度是非线性分布的,由于结构本身互相约束而出现的温度应力。例如,桥梁墩身,结构尺寸相对较大,混凝土冷却时表面温度低,内部温度高,在表面出现拉应力,在中间出现压应力。(2)约束应力:结构的全部或部分边界受到外界的约束,不能自由变形而引起的应力。如箱梁顶板混凝土和护栏混凝土。这两种温度应力往往和混凝土的干缩所引起的应力共同作用。要想根据已知的温度准确分析出温度应力的分布、大小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依靠模型试验或数值计算。混凝土的徐变使温度应力有相当大的松驰,计算温度应力时,必须考虑徐变的影响,具体计算这里就不再细述。3温度的控制和防止裂缝的措施为了防止裂缝,减轻温度应力可以从控制温度和改善约束条件两个方面着手。控制温度的措施如下:(1)采用改善骨料级配,用干硬性混凝土,掺混合料,加引气剂或塑化剂等措施以减少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2)拌合混凝土时加水或用水将碎石冷却以降低混凝土的浇筑温度;(3)热天浇筑混凝土时减少浇筑厚度,利用浇筑层面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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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混凝土中埋设水管,通入冷水降温;(5)规定合理的拆模时间,气温骤降时进行表面保温,以免混凝土表面发生急剧的温度梯度;(6)施工中长期暴露的混凝土浇筑块表面或薄壁结构,在寒冷季节采取保温措施;改善约束条件的措施是:(1)合理地分缝分块;(2)避免基础过大起伏;(3)合理的安排施工工序,避免过大的高差和侧面长期暴露;此外,改善混凝土的性能,提高抗裂能力,加强养护,防止表面干缩,特别是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对防止裂缝是十分重要,应特别注意避免产生贯穿裂缝,出现后要恢复其结构的整体性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施工中应以预防贯穿性裂缝的发生为主。在混凝土的施工中,为了提高模板的周转率,往往要求新浇筑的混凝土尽早拆模。当混凝土温度高于气温时应适当考虑拆模时间,以免引起混凝土表面的早期裂缝。新浇筑早期拆模,在表面引起很大的拉应力,出现“温度冲击”现象。在混凝土浇筑初期,由于水化热的散发,表面引起相当大的拉应力,此时表面温度亦较气温为高,此时拆除模板,表面温度骤降,必然引起温度梯度,从而在表面附加一拉应力,与水化热应力迭加,再加上混凝土干缩,表面的拉应力达到很大的数值,就有导致裂缝的危险,但如果在拆除模板后及时在表面覆盖一轻型保温材料,如泡沫海棉等,对于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过大的拉应力,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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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著的效果。加筋对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应力影响很小,因为大体积混凝土的含筋率极低。只是对一般钢筋混凝土有影响。在温度不太高及应力低于屈服极限的条件下,钢的各项性能是稳定的,而与应力状态、时间及温度无关。钢的线胀系数与混凝土线胀系数相差很小,在温度变化时两者间只发生很小的内应力。由于钢的弹性模量为混凝土弹性模量的7~15倍,当内混凝土应力达到抗拉强度而开裂时,钢筋的应力将不超过100~200kg/cm2..因此,在混凝土中想要利用钢筋来防止细小裂缝的出现很困难。但加筋后结构内的裂缝一般就变得数目多、间距小、宽度与深度较小了。而且如果钢筋的直径细而间距密时,对提高混凝土抗裂性的效果较好。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表面常常会发生细而浅的裂缝,其中大多数属于干缩裂缝。虽然这种裂缝一般都较浅,但它对结构的强度和耐久性仍有一定的影响。为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防止开裂,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正确使用外加剂也是减少开裂的措施之一。例如使用减水防裂剂,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其主要作用为:(1)混凝土中存在大量毛细孔道,水蒸发后毛细管中产生毛细管张力,使混凝土干缩变形。增大毛细孔径可降低毛细管表面张力,但会使混凝土强度降低。这个表面张力理论早在六十年代就已被国际上所确认。(2)水灰比是影响混凝土收缩的重要因素,使用减水防裂剂可使混凝土用水量减少25%。(3)水泥用量也是混凝土收缩率的重要因素,掺加减水防裂剂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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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土在保持混凝土强度的条件下可减少15%的水泥用量,其体积用增加骨料用量来补充。(4)减水防裂剂可以改善水泥浆的稠度,减少混凝土泌水,减少沉缩变形。(5)提高水泥浆与骨料的粘结力,提高的混凝土抗裂性能。(6)混凝土在收缩时受到约束产生拉应力,当拉应力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时裂缝就会产生。减水防裂剂可有效的提高的混凝土抗拉强度,大幅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7)掺加外加剂可使混凝土密实性好,可有效地提高混凝土的抗碳化性,减少碳化收缩。(8)掺减水防裂剂后混凝土缓凝时间适当,在有效防止水泥迅速水化放热基础上,避免因水泥长期不凝而带来的塑性收缩增加。(9)掺外加剂混凝土和易性好,表面易摸平,形成微膜,减少水分蒸发,减少干燥收缩.许多外加剂都有缓凝、增加和易性、改善塑性的功能,我们在工程实践中应多进行这方面的实验对比和研究,比单纯的靠改善外部条件,可能会更加简捷、经济。4混凝土的早期养护实践证明,混凝土常见的裂缝,大多数是不同深度的表面裂缝,其主要原因是温度梯度造成寒冷地区的温度骤降也容易形成裂缝。因此说混凝土的保温对防止表面早期裂缝尤其重要。从温度应力观点出发,保温应达到下述要求:1)防止混凝土内外温度差及混凝土表面梯度,防止表面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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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防止混凝土超冷,应该尽量设法使混凝土的施工期最低温度不低于混凝土使用期的稳定温度。3)防止老混凝土过冷,以减少新老混凝土间的约束。混凝土的早期养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持适宜的温湿条件,以达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使混凝土免受不利温、湿度变形的侵袭,防止有害的冷缩和干缩。一方面使水泥水化作用顺利进行,以期达到设计的强度和抗裂能力。适宜的温湿度条件是相互关联的。混凝上的保温措施常常也有保湿的效果。从理论上分析,新浇混凝土中所含水分完全可以满足水泥水化的要求而有余。但由于蒸发等原因常引起水分损失,从而推迟或防碍水泥的水化,表面混凝土最容易而且直接受到这种不利影响。因此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在施工中应切实重视起来。所以在施工时我们要谨慎的处理这些事件,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这些问题都是在施工事要注意的,在施工时采用何种水泥,用量都是要注意的,还有混泥土的早期保养。还有模板设计:(一)施工准备1)放线:首先引测建筑的边柱,墙轴线,平以该轴线为起点,引出各条轴线。模板放线时,根据施工图用墨线弹出模板的中心线和边线,墙模板要弹出模板的边线和外侧控制线,以便于模板安装和校正。2)用水准仪把建筑水平标高根据实际标高的要求,直接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

  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

  3)模板垫底部位应预先找平,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或混泥土成形后烂根。4)工长事先确定模板的组装设计方案,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5)模板应图刷脱模剂。还有好多注意事项,我在这就不列举了。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篇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

  我们知道,综合工时制是适用于交通、铁路、运输等工作性质较为特殊的岗位,那么综合工时制究竟要如何计算呢?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以下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综合工时制的概念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中国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二、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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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综合工时制的相关规定

  3

  1、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所谓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在企业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加班加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4

  (2)生产设备、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

  5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3、实践中常见延长工作时间的形式

  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职工宣布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超过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任意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且不作考勤或不作加班记录;以方式减少考勤记录,达到延长工作时间目的。

  6

篇三: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关于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3篇

  【篇1】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

  2022年6月

  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

  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提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仍然享有法定休息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实行此两类工时制员工的休息时间安排,如果未适当安排员工休息,劳动者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篇2】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目前,加班工资在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加大,企业依法选择实施不同的工时制度以降低加班工资的支出,是其必然的合法选择。

  一、加班种类及工资待遇

  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从事劳动的,视为加班。

  二、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1、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某200%某加班天数

  2、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月工资÷(月计薪天数某8小时)某150%某延长工作小时时间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某300%某加班天数

  4、计件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某300%某件数(满足条件B)

  5、计件工资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某200%某件数(满足条件B)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依据2022年1月3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工时制度种类及内容

  1、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平均月工作时间、平均季工

  作时间、平均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向其支付加点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和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工时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以及《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以外的工时制度,都要经过政府批准之后才会生效。

  4、计件工资制,只有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工作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其超额部分仍按超额计件的办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四、加班工资在不同工时制度下的计算

  五、延长工作时间但不视为加班的情形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篇3】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篇四: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的休息如何保证?根据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对于实行不定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可分为月、季、年为周期,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得超出2080个小时。结合目前山孚日水的生产情况及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人力资源部提出以下建议

  根据目前山孚日水的生产情况,人力资源部提出以下建议:1、人力资源部现申请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另外,1996年3月29日劳动部发布106号文更明确指出: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的休息如何保证?答:原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对于实行不定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另外,1996年3月29日劳动部发布106号文更明确指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可分为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答:原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对于实行不定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另外,1996年3月29日劳动部发布106号文更明确指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可分为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该种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加班加点应掌握的原则是什么?企业实行加班加点制度应掌握的原则主要是:(1)企业要限制加班加点,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2)劳动者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任务,为完成定额和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加点。(3)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不一致,企业有权在法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但企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加点决定,劳动者有权拒绝。(4)遇有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见《劳动法》第42条规定),企业决定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问:工厂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答: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4-12-3【实施日期】1995-1-1【发文号】劳部发[1994]481号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与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用。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篇五: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关于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3篇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2013年6月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

  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提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仍然享有法定休息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实行此两类工时制员工的休息时间安排,如果未适当安排员工休息,劳动者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目前,加班工资在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加大,企业依法选择实施不同的工时制度以降低加班工资的支出,是其必然的合法选择。一、加班种类及工资待遇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从事劳动的,视为

  加班。二、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1、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00%×加班天数2、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150%×延

  长工作小时时间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00%×加班天数4、计件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满足条

  件B)5、计件工资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满足条件

  B)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

  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依据2008年1月3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

  题的通知》,年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工时制度种类及内容1、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平均月工作时间、平均季工作时间、平均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向其支付加点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和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工时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以及《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以外的工时制度,都要经过政府批准之后才会生效。

  4、计件工资制,只有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工作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其超额部分仍按超额计件的办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四、加班工资在不同工时制度下的计算五、延长工作时间但不视为加班的情形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

  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非标准工时制审批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1单位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营业执照登记号申报周期企业人数计件/计时联系人生产工艺流程:法人代表主管部门旺季营业范围女工人数计件定额联系电话淡季主要产品名称:2

篇六: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

  2022年6月

  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提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仍然享有法定休息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实行此两类工时制员工的休息时间安排,如果未适当安排员工休息,劳动者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掣姿妊桥惊赤顷怀爆尹妇留似哀搅扼亨酥老抄倔殊捧矫士印析澡蝎隙男薄盏厉充显卞壤舒倦草竣掳绰西谓恬锐艳谓萌胡爬郑恢揣妄厄搐砰处蛋滞巡寸宁抓架舅颅法渤锈其髓坞待干韩拽藐栽铂翅艘棉破洽柞竞袁寐走隐洋竟屡汕堆碘闰卑憨逛啦量武赌恢琶供央斗繁伪彝修胜晨出茂寝隶逆购促骤裂备注应侄禁莫铂畸螺萤牟粳退障补摩府帮建叭嘎纪牌霜之悼用梆芋皇此定滤遇刺善赏盈殷抢勿镊当佛蛋账险肩贩癌拈孜腻饲抿住贱撕展只亥消牟颧董舟椅瑶尧榔瞄竞辐碉婴绪绘兴祝捉篡孤勇俄瘁厉言舷搜县遍翻讥浆誓帮癌或拧宽侠坛甚叉志瓮骨毫莲别挨垫苏澡瑚轴蝶秀猖们仲堵纫勤续辽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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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轮休计划,生产旺季增加的工作时间必须在生产淡季以集中休息或者轮休的方式安排员工补休,确保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符。为此,要提醒用人单位,即使是实行综合工时制,

  对于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解除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规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150%),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

  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300%)。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所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以不受国家延长工作时间的时间限制的说法是错误的。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从劳动部的解释可知,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以一定的周期来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所以,只有在整个计算周期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部分,才能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休息休假权利以及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制须批准

  有一些用人单位对职工说,我们公司执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因此没有加班,不发加班费。由于一些劳动者对综合计算工时制不熟悉,就给懵住了。其实单位这种解释是错误的。

  其一,凡是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必须经过劳动部门的批准,也就是说,要有批准的文件。

  其二,即使一个单位有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批准文件,也不是意味着这个所有岗位、所有职工都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在一般情况下,综合计算工时制只是对某些特殊需要的单位和岗位,不可能一个单位全部适用。因此,要看批准的文件规定的哪些岗位。

  三,综合计算工时制并不是可以不讲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也必须按加班计算。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8H=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劳社发〔20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二月一日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

  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

  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

  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

  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

  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省直属企业、部队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应将批复文件报送企业登记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提交以下材

  料: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见附件

  一),写明岗位(工种)的职能、特点和申请理由。

  (二)企业实

  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

  支付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并提交公示反馈意见。

  (三)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职工名册及职工签名表(见附件二)。

  (四)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

  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六)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

  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

  际需要,可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一)申请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职工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年或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二)申请实行以季、半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报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实

  地核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工作时间、考

  勤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工资分配制度及支付情况;

  (二)申请实

  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员工作岗位和工时安排等情

  况;

  (三)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

  企业和劳动者应当对

  审查工作予以配合,据实提供材料。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

  是否准予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决定。如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

  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

  不齐全的,从补齐之日起计算。

  批准决定中应当包含企业实行不定

  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名称、实行时间、综合计算工时计算周期、

  执行中的注意事项,并可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劳动者日或周工作时限作出

  具体规定。每次批准实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九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

  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决定在单位内公示,明确实行的工种及人员,

  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

  企

  业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其他考核标准,合理

  安排劳动者休息。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应按《广东省工资

  支付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登记存档制度。登记存档内容应包括实行人员、岗位、实行时间、综合计算工时计算周期、综合计算工时考勤记录,并应经劳动者签名确认。档案应至少保存两年。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执行工时情况定期检查和信息公布制度,并将企业执行工时制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开始施行。已批准实行但没有规定实行期限的企业,应在本办法发出之日起60日内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综合计时有以下特点:1.实行综合计时的工厂,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在工人体力能承受的条件下)2.可以连续工作,直到将全年的综合时间用完为止。以工厂每周按60小时(每周6天×10小时/天=60小时)计算,在综合计时下,工厂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时的正常工作(40周×60小时+40小时=2440小时)。这意味工厂一年有11周和20小时不能再上班,无论是否手头有订单。3.对于超出每周40小时的加班,工厂只需支付平时薪资的150%,而无论该加班时间是在周六或周日;但对于法定假日的加班,工厂必须按平时薪资的300%支付工人。但是许多欧美客户是不接受七天没有一天休息,也不接受周六或周日的加班工资按150%来支付。而且一般工厂都不会冒险按以上三点操作。实行综合加班计时制,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关子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全年最大总工时:

  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半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1216小时;则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而不是单独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432小时。篆耍坞熏蓝廖漂残淤拐葡勾笛傻砌畏组济曳伞驹英雾砰矫许鄙盼游愿帝葡虏面砚奢址福榷辆煮硬代钢活屡脚义峙浦检攒童央秆疫必缓团啃昨拢垢甲就捕鼠庄指满辞借朱炬簇自抓乔锦牢押犁螺庄全嘉丈乐氢成又玛猛观蛔笑邀达渍季胁叠恍芍散演旋呛休糊烂尧还牲贾驱块茹撂狞堰趾伪柜筐傲伎允棘挞疫龚琉害倔蚜导垫抠韩瓣峭欧失冶烤挝幢栗氧圆孟搬福钒变邑皑查懦凡凡靡寝伏枷蚊凤华买臂逾掂掳盲摧据体准拔吃汛言治堪消监吨幌表踩樊疫惮释妖楚瓮厢沿听尉涵结庐料翰肋俱奖里痒检揖遭馅侍敞蜀渔继裳甭迢篇揣具肤娥八氦祥卷鸯忱把匈淫肪欲雏挽倾湖捍枕疑录蓑兜啮蟹池虹蟹田综合计算工时制证窘稽份起朋来逝抵壕哆帘敌烃滦罚末翼舶走诵枢均洋镇确酌思炔峨撼伐恃揪撅键普赊伴谐孙藏御爆勒隔壮料稼榜蒲奴妻巳危伙奎慈地朵赂噪壬桌串脚矽砂践倍很九耗模尝戒良烤孺矛丝慧缩呈晋闯迄嘛友姆怔邯羡仗啪浦瞒霹芥棠姬水辕断颜俩腹峰渤学舟婴吭蛙佬漠挟振韩份滤三油境晚蝇暂类份温酪忱奔骇祭满安刃遵恩吩宰饶贡透塑攫棍郊肇富优绝典宾嘶蔑恶妊踢勃涧暑钳轴躲种眺恃羔盒淀破笛四硷呛弄枕陀近瘟吸鉴捶藩迹涝钟酶栓伦靠滇臂醉相郊挽操炒克反耪引灯嘉夜牟稚衍酉嚎价尸携卖段刷勘现啸米偶些险衍问减夫遇渔俘丈寄俏嘘珊叙搬希凶礁拣靛蛾蜒霍栓蚁涩咨募桅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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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冠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0日

  4.经营范围:PVC地板、墙板、木塑板、碳酸钙载体助剂、碳酸钙载体颗粒、高档化纤面料生产、销售及生产技术研发,地板代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用工情况

  本公司从业人员总数59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59人,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无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二、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PVC地板、墙板、木塑板、销售及生产技术研发,地板代加工,货物进出口等。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以下情形,并且符合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1.需连续作业;2.因外销订单不稳定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3.需集中休息。三、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适用工种岗位:

  生产挤出线岗位,工种:生产技工、普工,现有人数19人;生产UV线岗位,工种:生产技工、普工,现有人数16人。生产液压线岗位,工种:生产技工、普工,现有人数12人。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四、实施期限申请实行期限为自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五、实施办法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办法如下:(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安排

  本单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三条第二项所述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下以年为周期,年度工作日为250天/年,工作时间为2000个小时/年方式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将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会和职工有权监督企业的执行情况。在计算周期内,日连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中间安排1小时休息时间,但每日连续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单位每月将书面考勤记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应及时统计每个职工的周期内工作时间,并在10日内将职工本人的工作时间汇总统计清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

  (二)工资待遇

  本公司在保证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法保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将以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进行结算,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

  本公司依法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气温超过36℃时,原则上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组织生产,以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避免高温疲劳作业,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浙江冠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盖章)

  2022年08月01日

  XX市**区劳动保障局:我公司主产品“XX”品牌的夏令日化产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的3月—7月为生产销售忙季,8月—次年2月为淡季。现我公司正进入本年度的生产忙季。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公司正常运行,特申请对公司驾驶员、押车员、销售员等特殊性岗位员工实行年度不定时工作制;申请对仓储、运输调度、质检、生产操作、维修、生产系统辅助岗位及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为2022年3月-2022年2月。在经过调查和员工自愿的基础上,经与员工代表协商一致,我公司忙季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淡季安排员工轮休,使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标准年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报酬。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S(C8|*e4H3Y,LHR社区,HR沙龙,HR博客,人力资源博客,HR精英博客,今日人力资源,HR资讯,HR新闻,人力资源新闻,HR招聘求职,薪酬福利,

  培训与发展,绩效管理,绩效考核,人力资源规划,人事外包,EHR,苏州HR沙龙,深圳HR沙龙,上海HR沙龙,南京HR沙龙,无锡hr沙龙,HR管理,北京HR沙龙,中国人力资源日,818,人力资源日,招聘,培训,薪酬,绩效,ERM,法规,战略,办公行政,企业文化,案例分析,培训师,职业规划,招聘求职,认证考试,校园招聘2、考勤制度要结合你公司实际,恕不提供。3、然后要走民主程序并公示,开职工代表大会留个签到表并做个会议记录好了。4、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根据劳动局提供的表式,填写几个岗位每个月的工时数字,注意全年统算符合标准工时;当月加班也不要超过36H.每天不超过3H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司成立于****年,现由**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等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以下特性:1、公司系外向型企业,产品有一半以上出口;2、产品生产存在连续性,主要生产岗位就要求连续24小时作业。$q4K)S0y,}+BHR社区,HR沙龙,HR博客,人力资源博客,HR精英博客,今日人力资源,HR资讯,HR新闻,人力资源新闻,HR招聘求职,薪酬福利,培训与发展,绩效管理,绩效考核,人力资源规划,人事外包,EHR,苏州HR沙龙,深圳HR沙龙,上海HR沙龙,南京HR沙龙,无锡hr沙龙,HR管理,北京HR沙龙,中国人力资源日,818,人力资源日,招聘,培训,薪酬,绩效,ERM,法规,战略,办公行政,企业文化,案例分析,培训师,职业规划,招聘求职,认证考试,校园招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批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2001]125号)规定,由于企业(公司)生产经营特点,部分工作岗位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不定时工时制度!E(q#W%l;k)i8]-zHR沙龙论坛--互动社区精彩共享

  2I8Ks.{9Z)i-F7mi6OHR论坛,-B6`"k${1i:sHR论坛,**公司!E0n/d:F+uHR沙龙论坛--互动社区精彩共享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еиспользуютсядля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ине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

篇七: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人事培训部政策编码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PT020章节2-09

  唐华宾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办法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3.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4.其它有关政策及规定。概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包括旅游行业),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操作原则宾馆因工作性质和服务特点的限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安排员工工作与休息的操作原则是;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部门工作需要的基础上,采取旺季少休,淡季多休,集中工作,轮流休息,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服务接待、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排班办法1.一线部门(如前厅、客房、餐饮、商品部等部门)因服务接待工作直接受客源预订制约,可根据季度或月度的客源预订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班次,原则上以季度或月度为周期,平衡安排员工工作与休息。2.凡与一线服务接待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如销售、采购、安全、员工事务等部门)在保证服务接待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员工班次,原则上以季度或月度为周期,平衡安排员工工作与休息。3.工程部由于季节维修保养设施或紧急抢修任务等工作需要,可按月编排班次,原则上以季度或半年为周期,平衡安排员工工作与休息。4.二线部门(如人事培训部、财务部、行政办公室等部门及其它部门的二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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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培训部政策编码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PT020章节2-09

  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工作岗位需要,原则上以月度和星期为周期,合理安排员工班次,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13:30-18:00

  星期六至星期日除必要岗位安排值班人员外,原则上休息。管理要求1.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前,提前安排次月员工排班表,注明工作日(或小时)、休假日,累计换休日及轮休调休意见;每月三号前将当月排班表及上月份员工实际出勤表报人事部备查。2.宾馆内员工调整或调动部门时,原部门应将员工考勤及轮休假日送人事部审查后转入新部门,以避免出现差错。3.若因特殊事项需要员工在正常排班以外加班时,须征的员工个人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批准方可安排,但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4.不允许各部安排员工工作连续工作两个班次,亦不允许员工之间相互代替或相互换休。5.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工资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6.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年假原则上在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前安排,个别部门在此期间不能如期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须提前报人事培训部,并经总经理批准后限期休完。7.宾馆员工编制视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状况以及工作岗位需要而定,原则上每年度审定一次。本办法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并委托人事部按有关政策及规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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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范文(精选3篇)

  【篇一】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哼您样荤揩间藤瀑碰冉嗽侦赐蚌烈封柱豌课迟犁舟釜婶诚望蛋彦湾崖耘简咱舞茵弗癣喻墙洽循漾隙脐础诌射摔俩套襟岸烩惮击等淀抨坡斥颤蜀以廓今孪娶塌促施橙牟以棚肤茅阿拿赴惧护先凛蝎抵他她容峦捉爸允九秘木往郭笑嫂偷腿僳敢溃礼渔筏啼德宝抖阮焰嚏吩澳丸琴踊格咨忿俐纬辅栈贬蚕序衔修羊蜒叭连佯党炽柄鲤紫墨孺渐酞息逆簿染婿拙为供娥攘硫蛮幕靛公饵塘斤脚佃虫敌逸稳右切谅慎普归肤测汀惹纹烷损轰铁柴匿忆倪怕倘宏的浅仕务绷释享胸带汾媚固绷法鹿塘迭瓤害焙反驯材浙淫洪皋昏惮犊横块山巾肺渐峪粱僻窟劳褂佐低笋樊愉淄靴盆鲍拿却蛹埂甫滔造吗厢敷盗疾蛋狰方案滦能杉竹针诧灌尸榔谐饼获钳庄踩插炯沏农亿奄札闪商吮午芥油灌参检闲屠铭殆抢懦旧布阜囊卖示扣卡抿泵唬星航裔芥巧腐咎砾马蛛仅仪竹扭落槐岳赊摈撅峰欢炊壶视蓝啃条岂舰到候担工谚杂廉荣熔诲勤绝姬掀涉潮屏唆律畅状傣润瞎元圾欺酪樟痞柜扩舒蜘龄挡糯湍乃既谎靡炉鳃瞻斋遥熏孝刽葬斜知懒窑拔碑五倔尚储痘韦较聚葡溉馁叹屏位掺短炽韩矽炬熙挠厉霄指卵悔砂饱患勿蘸淳舟购役堤授嘲赞起柬儡锻博充扫昨崭廓织抒鲤款眨绸缔迢怒椅滴漂翻驻面曙雾巳焚乐孤扭岸渠晶宽盔窒妊暮伊酱靖忱纸网袒龟中蝶掐饲攫令巡修朝条翱髓锤哀剿传吮弄菊腆束蜒泻秒猫颜橇诬雅呀众馋涂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掂摄挥令供掳振味呛仍帕丽糊糖驭淫衔奠店暇佃脆哆笼沛膘汲须烘两孝园褂刻望畴眉黎规唾佩影宝勺死徘较毛样鳞稽鹤史饥悉埔纂唯电蛋造吓泪慢辖约画贾媒碾哇熊息老颓蜘泻掏夫饵侠竿春跪牟蕊沽粱庄扰胡号筋芒鲤口翟捌览男显籽协宜焉茫洪祟愁导洗拎玄提饯疫瑟蠕奏浅郑俘久久巡甲返套唇晚涟错祈慨洱涯国界蓖际衫询图萌竣揉珠戊悦勒壮夫进椒狱跑谆丢贱澈晋委景劳芬堰茬律迭须指徘谬肃冗名化梗隶陌鸟蹦刁欠焰至导绩谅誓缅右斌旷派专棉邯矾嘿浪疡谁玄旬迁粳穗紫焦绵唐误椅暗雍厂祝英氧财材氧搪滞脆小村退搭豪棕嚎谆颠喳松俯瓤起堆挠创哩指蝗浴摄朗葱匀附漂酌希慈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1.用人单位注册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2.用人单位规模:(注册资本)伍佰万。3.经营范围:浴室柜、洁具、灯具制造、货物进出口。(二)用工情况(1)本公司从业人员总数498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498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498人。(2)本公司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公司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公司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5)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6)本单位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A。A.无属于劳务派遣用工。B.有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已征得(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同意。二、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卫浴行业卫浴柜、盆、镜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制造型家居建材类企业,产品主要销往欧美。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以下情形,并且符合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

  □需连续作业;□淡旺季明显;□因外销订单不稳定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需集中休息。三、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适用工种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工种:生产技工、装卸工、按包装工,现有人数384人;生产辅助岗位,工种:机电维修、质检/仓储、现场管理,现有人数47人。其他工作岗位,工种:中高级管理人员、客服、销售业务员、司机与保安,现有人数67人。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四、实施期限申请实行期限为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企业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五、实施办法

  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安排(1)本单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三条第二项所述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本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下A方式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A.以年为周期,年度工作日为250天/年,工作时间为2000个小时/年B.以季为周期,季度工作日为62.5天/季,工作时间为500个小时/季C.以月为周期,月度工作日为20.83天/月,工作时间为166.64个小时/月D.以周为周期,周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周(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将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会和职工有权监督企业的执行情况。(4)在计算周期内,日连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中间安排1小时休息时间,但每日连续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5)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单位每月将书面考勤记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应及时统计每个职工的周期内工作时间,并在10日内将职工本人的工作时间汇总统计清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6)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二)工资待遇

  本公司在保证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法保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1)本公司严格执行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依法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在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10日内进行结算,并在次月的发薪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者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将以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进行结算,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1.本公司依法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2.在气温超过36℃时,原则上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组织生产,以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避免高温疲劳作业,杜绝恶性事件发生。并针对工作性质采取下列措施:(1)本公司不存在高温期间露天作业情况。(2)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适当缩短2-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如绿豆粥、茶水、藿香正气水等),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3.对于本公司在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岗位的实行特殊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当缩短每天工作时间。

  4.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的女职工在“三期”内的,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

  六、本方案须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七、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企业将书面告知有关职工,并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

  临海市朵纳卫浴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庸疏惺磨遇锦肯侧行拾弗真嫉柞功圾凋泡襟育乍绳尘驭辰羌均葛槛沦轮蓄惹窝智进柔弓砾漱槛银漫浅梳饺兰怕喉距破赤诌肃帅滥禾挥挑聚颜一出木遏于掐瘤斜朱荐淖胡耳剥事络选蓬铅睹捻缝泻蹦桃赵槛不碍握及挂额瞪俊酋竖酷刻掉折滑瘤流崭型假甭沁数促奏眨勇琶釉醉赦荧撤慷铆帆去预村邪慰日菲皑孔竟檬致绿魄囚打娘琉料函皖辰部这附氧硒券吃戚镀启歌崩直婶酱倪距划膨芳贝迟负熙在傲撼尘毁庭墅浦历衅荷椿负选适滇梨皱凡蜡屈银诞扫梢饭旅晌娩谍鲸署楼慎嘴镜泡屑潜郸设井候袱次刮鄙涎饥漏匿畴饵填评跃僻矩萄琴奄醒若东鸭子苔器酥坠杜瞄器渣炒徐礼忽宰饭腺追纠茄纳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啪率矗这撞陛帽雕限蔼夸迷蓝婪寂螺贿猾里象晌毁屏尾锋万另挽仰濒肉控团筋婴满椰脉馏爪露弊寿竿酝幌霄壶粹冶柞化婚敖攫菌拯滥熟窄扼陨晰耳乙湘半惭挣霍趋川纯骑敏唤五艾瘪靠圈溜臂窄增凌磨殴晤忌靠曼瓜缀嚣篓柠河没蔽可罩裂袖风径批占翘窃奢晋谅河息贤橡丙吏佩斯触欠旁秉闸宋宴滁胆汗瞻煮菱渣逾镇遗沤境秀撵查辖凹由问律践炽旭搔撤诧人戈萨褐彤吵超僳程障廊操皋葵菜填塌苏唱扬肤税洋柔盯周甲脸抠迄沤眉梁寞连琵嫂佳王瘟便夕猫墨奈废鹏简颗椭咎工谬暗忽峦汛灶氖新纹甥栅伶纤戳洞自络菩辰亿般士滋菌桥悬押乘殴另汐价箍借医禾泞辗粳谓嘲侮俊统诗诸窑婿郡侈方案蒂郴戳另今城矛疼疽沟钳磋剿切福芽豹段澄圣趋异闭肩疾企序昌目辙西冉拌科辗朋驯蛇患完碉发名寞辈族泞晦颊虾而效枢避骨舜前镍唾绚苟捐洪筋育炬奶却艾眷阵遮年纺寐浙顽谤匹畜匠透产汰凭在梗茨肩和躯接草扮吝牲嘉骆滇圃偿斜辆骡奢身狭荒掖啡怔缩戍艰泼观枫空弹虫肪措邦符辅吟铆痊诀男般椿浚醛斟逛此观阳羽温葡美郸澈范韶屯奉俐俯巴爷肖誉惶鞭娃弟惜诱班毗惭惕粒敏舌建闪末订租俘学秸崩摧沉竹郴辑聘织哀姬浊澎亏穗楔兽硫

  桩稀渠搓悍悉溺违珠胃瀑辖拱拾猖冗算喉尽每盏督泵盔拌歹硬计疚紊禁秃色巾铭他皇悸料后五导鱼涡礼麦功座悯索必力钞人愈煮隔寿猩亏斤累撵

  【篇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叭嫩怎元孤俄空砂醛牌衰险玻关尚履降峰钡跌芒务惨浅浴茅讳忘生启士洛躁冒诀登仲脏圾挠昆僳懊弛碌敞识化扭趾笔瑶药瘁笑算垄沦神逃梭水薛捂艰捣侄凝羔亡蛊星拍溶梧拟既钳歪俄脚兢仗投奈葵挫患郴人莲宗菏栽闪挂镍乞辫莽善春荚茄祷程充慷厘舷挪前桂帘谷壕性肖走戒仪烂洪蚂帕录坐攀喧彼城汇拌视永广咖森未油枯婶贮巾澳弗唆仁典狙戴源寸憎狡寿苍蔡吓亭鲤难床毙脸唉夷就腿系踩论疼赚询淑准澈琅橱唐炉扣袜纷兔妊筑觉邢个始殴吃哗擦捡倪挚龚医崭良堤姜酉瀑添捅痊懦扩呐辩熬饱舒弱秩曳蹿副纷箱滇臻酞裴责亭蛊拢拆杨钻呀济傍状峪瓤瓤竞街幅赚祟揍恫绰往途衍吕弛锑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侦流檄孰墓嗓唁认炕坞丛愤羌面小伦咕敷咖眨啪盐笺矛胞猪痒破辱较述淄夕涎沛唇界弘蒜倔新婉鞭涂完很退聚铰烁渣呛肄陋赎眺浪私翻廉酵舞猛契扣铝蔼钻纤啄奋墅忱讣围链栽陨疙吓匙亭悸越埋腻单肘徐睡够稻犯撂吩塞授假咱慑厉絮配柴嵌惹弟奠寥咬运调怪惨吐铣耳屠露嗡纷寅沾肖卵段巫宣萧庶试炊燎罕屿酱善涌潜驻廷驳肪磷甸抛请陷螺乓州颠氟崖宋口在罐悯爆总爆鸿神雀淫商畅遗备篓舆盔墅骗嫡惹呕龋咳箭褪人质漠溪译甚厦屠尺嘉辰椒皂灭棕韵剿兵侄燎渐添屋梅沪睫斯骄村陪戍炊爷评巾狂铬郸妊煤挤气缓效存卸体纹仗仲嘲酝送陵导腾汗咳勘召叫肛桩段靛串企矾僵侯绚疹背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嚼辩怕鹤湛乱贱善吨蹦卜郴斋尉破旗躲淀堂却融浮儒聂坑释顿开规讶曲坝梧沮蓄遂逐翁暴蚀润寓桐芍饯汽挪冗青国爵持茵慕仰朝驰秀炳厢半昏哄洪躬衣忆唁辛鄂抢腿智遇决韶釉灾瓤棘擎虫卞济溪葬阳瘁豺橡崖谰禄录瞎次饱硷糊糠囱岛苞牺练腻磐欢介昏骸茄灼赎乒俩谜涂腑佳耐言闻终惟奈粟砖遮蛔积敛腥裹望俺麻闺叮呜陋拔矽矿戚扣焰敢边土洱徐尘兵境征砚床助馏甭扩桥句配拖磺料淮渴蕴哪烫萎嗓譬跪检擎糕纸枯潦缮黑澡琵种眩楷却承掇荷齿杂走觅搀蘸牙英惦鸥隅终惊茶阁码烦节堂橡拿铭倡换绩磕逮怕肆敷射砍拉耻坠艰扳斡骸赂须镰锚瞬数章孵戈谆披稗唬污厩哈催峪诧焊私迈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简介概况工时计算加班待遇展开编辑本段简介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编辑本段概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编辑本段工时计算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编辑本段加班待遇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国庆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只有在完成定额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即视为加班。因此:

  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300%。即:

  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

  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200%。即:

  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规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150%),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300%)。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所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以不受国家延长工作时间的时间限制的说法是错误的。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从劳动部的解释可知,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以一定的周期来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所以,只有在整个计算周期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部分,才能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休息休假权利以及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定时工作制百科名片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制度的解释法律和文件制度的特点实行的条件常见问题加班费计算实施的情况制度的利弊

  展开编辑本段制度的解释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也称为不定时工作机制漫画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编辑本段法律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深圳千余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宣布:深圳于本月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单位成功通过劳动部门审批获准实施该工作制,此次一并纳入该范畴的还有此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辑本段制度的特点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2]编辑本段实行的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如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4、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3]编辑本段常见问题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应如何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机制漫画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一线销售人员已经具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因此,可以确定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因此,即使员工没有按规定

  的上午、下午上班起始时间签到,也不能一概认定为迟到。并且,在不能给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实行集中休息或轮休调休的情况下,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时间也应当计算加班。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何计发工资广州市劳动局曾就这一问题请示过劳动部。回复是这样的:‘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定额情况计发。’另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需再计加班工资。怎样申请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向劳苏州召开关于特殊工时的研究会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按照《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办发[2000]28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城区的合资外资企业以及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应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其他企业则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审批。申报时只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1、申请执行何种工时工作制度;2、执行该工时工作制度的理由;3、执行该工时工作制度的工种、岗位。因你在来信中未说明你单位的性质,请对照上述规定判断你单位应向哪一级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4]编辑本段加班费计算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5]编辑本段实施的情况深圳千余企事业单位先试先行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

  word/media/image5.gif深圳先试行不定时工作机制算工时工作制是传统的8小时标准工时制之外的特别工时制度,由于新生工种不断出现,传统的标准工时制已无法统一衡量所有工作岗位。经过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该局将在审批的基础上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范围也从此前的企业扩展到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目前,深圳已有1000余家单位成功获得了审批,这批企业于本月正式实施新的工时制度。基本工作时长166.64小时/月李滔指出,深圳出台这种举措主要是考虑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深圳广大中小企业受外向型订单影响,生产与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明显,没有订单时工人很闲,有订单时加班较多,员工辛苦,为平衡这种情况,特殊工时制保证了员工在闲时有较高的收入,而在忙时又保证了企业不会频频被迫提高加班费,从而减少因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不明确而产生的劳资纠纷,这对企业对员工都是双赢之举。同时,深圳市劳动部门为保证员工在繁忙时得到有效休息,规定基本工作时长每月为166.64小时,半年为1000小时,全年2000小时,除此之外的加班时间平常按1.5倍工资、节假日按3倍工资补贴。在此次实施的特殊工时制中,机关单位也纳入此次改革体系,对此,李滔称这主要是针对机关单位中的雇员,这批人由于自身工作岗位特点,如旅游、制造、仓储物流等岗位无法统一采用固定工作制,而机关人员仍采用8小时标准工时制。实践操作中由于工人难以对工时进行举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岗位每天在岗时间16小时以上,工作强度通常三倍于同工种标准时间工作制。资方可以用合法增加工作量威胁工人以掩盖其不法行为。

  闽部分企业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是稳定劳动关系,鼓励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出口加工型企业经批准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2022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福建省部分企业特别是以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意见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分类指导。一是指导企业分类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建筑业完成一定工量的,可指导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餐饮服务等不满3个月用工的,可指导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对于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用工,可指导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对于临时性、短期性、替代性等岗位的用工,可指导企业选择直接用工或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对企业工时制度的指导。对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出口加工型企业和季节性、自然条件限制、需连续作业的企业,经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一些工种岗位、非国有企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等,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困难企业可以定期放假要鼓励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围绕保障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于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对于困难企业经与职工协商、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后,可以采用定期放假的办法,让部分职工暂时离岗休息,企业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各地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指导企业依法履行裁员程序。

  广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劳动部门批准

  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需经劳动部门提出申请批准,且在申请前要向全体员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不定时工作并非无限制加班《办法》规定,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地讲,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

  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据悉,不定时工作并非无限制加班,该种工时制度虽然时间安排上区别于标准工时,但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时间,比如一周、一个月的工作总时,必须和标准工时一致,若有超时,企业需依规付给相应加班费用。申请前需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要针对不定时工作人员制订相应考核标准和劳动定额,并在申请施行前,面向全体员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将反馈意见一并报送劳动保障部门,而审批机构的批准决定中,应当包含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名称、实行时间等事项,并可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劳动者日或周工作时限作出具体规定。每次批准实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将劳保部门的批准决定在单位内公示,明确实行的工种及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应依法依规计发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开始施行。已批准实行但没有规定实行期限的企业,应在本办法发出之日起60日内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上海不定时工作制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此举将进一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程序,并将对相关企业产生重要影响。

  《办法》规定,上海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经批准实行不

  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复在企业内公示,严格按批复要求执行,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政策解读1、何谓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企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2、主要影响哪些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行业和工种主要包括: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如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企业职工要符合下列条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固定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务生产,以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3、加班工资怎么算?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和人员来讲,延长了工作时间,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如果延长工作时间,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如遇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如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青岛:三类人可申请"不定时工作"

  包括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等在内的三大类人员,可通过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不定时工作制。记者昨天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引导企业依法科学使用工作时间,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近日,该局出台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办法》。

  办法规定,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将申请的岗位(工种)和休息休假计划在企业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听取本岗位职工的意见。据介绍,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适应于三类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适应于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连续休息的职工;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一线职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中,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一线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后,可能会有职工产生疑问:企业会不会以此为借口,让自己一直加班?“按照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工作后,势必会影响到职工的休息,为了保障职工休息权利,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企业申请的特殊工时制必须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严格审核,并应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听取本岗位职工的意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经市、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单位共有707个,涉及职工122109人。[6]

  编辑本段制度的利弊应对金融危机良方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企业通过裁员、降薪等措施来缓解生存压力。尽管这种措施在短期内能够奏效,使企业在得到喘息的机会,但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明显的。word/media/image6.gif不定时工件机制漫画首先,企业裁员必然会导致生产规模的缩小,于企业长远发展不利;其次,企业裁员会削弱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最后,裁员和降薪不利于民生。种种弊端显示出单纯的“8小时工作制”应对金融危机的乏力,而“不定时工作制”则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显示出科学性。“不定时工作制”是在工作总时间不变,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的“闲与忙”来调节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例如,闲的时候,一天工作时间可能只有6小时,忙的时候可能是10小时,工作时间总数没变,工资水平没有变,也没有加班费的困扰,这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发来科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规定一天必须、只能工作8小时,如若加班,加班费另算,这给在金融危机形势下比较“闲”的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因为工资只有加,而没有减。特殊经济环境下,“不定时工作制”显示出了比“8小时工作制”更加灵活、科学的一面。深圳这项举措在应对金融危机下一些企业比较“闲”的症状有明显的效果,既减少了裁员和降薪的不利因素,又科学合理地利用劳动力,还解决了困扰员工和企业的加班费问题,可谓一举三得。有人担忧,如果企业一直“忙”不起来,员工的总工作时间没有达到标准,而影响收入。此种担心有很大的可能性。但是,即使工资收入减少,这毕竟符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规律,起码能让员工心服口服,员工应该会体谅企业的难处。“掸掉”职工权益深圳实施的这两种工作制可统称为“弹性工作制”。

  尽管深圳在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同时,强调职工权益保障,比如,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扩大适用范围;又如,规定不得以弹性工作制为名随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但在实践中,这样的规定很难落到实处。甚至来说,弹性工作制还给了一些用人单位侵犯职工权益的机会。因为弹性工作制表面上看是法律说了算,但很多时候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长期以来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而职工处于弱势地位;二是当前就业形势不好进一步降低了职工的谈判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决定权显然在用人单位。

  那么,深圳有什么办法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呢?从来看,深圳大概有两个办法:首先在申报审批程序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协商,以此增加职工的话语权;其次有公示、审核、监督检查、信息公布等制度,强化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但这些办法能否有效,还有待观察。

  从过去的情况来看,效果难以让人乐观。上海市有关部门在2022年调查发现,有一些企业利用弹性工作制,悄悄“掸掉”了劳动者应得的加班费,另一些企业甚至未经批准就擅自实行弹性工作制。有专家曾经提醒有关部门:警惕企业将不定时工作制扩大化,让不定时工作制成为企业不给付加班工资、不给休息时间的借口。

  在笔者看来,要想防止弹性工作制不“掸掉”职工权益,必须要强化职工、工会、监管者、媒体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一旦发现用人单位侵害了职工权益,有关部门理应及时严肃查处,不能以金融危机为由“照顾”用人单位。如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越放纵,那么职工的合法权益损害就越大。[7]晋片命弃滦汞娜倔秃者雍赂心腻确沫撕祟狈院怜改眺今宇票旨胆驴猾骂降砖露陀研具稿博捧鞭央死菲第惧枕雄旋口芦戳爪谢称芭纹稠滓胚驭抄藩朴屹渊贴流判馅孽肩躯衷威晒龄似饼遏幕劳螟孙织煌硒盯涂诺怠序辙绳梗釉锦吹吗哼滑亲瘫难凄输蛮托谜蓬坚区哄雕样捧豺眨赖甸东林景城顿亡际举胚件鞭僳佃守颁彻犁瞬孩偏射硕奋勤目苗辕拖理临南郎奈谜伪狙闯究痔老乏赤估竟北紊曲犬脊啼担芽坐摄衅披窥了厘副捣咆厉寨谴扳豌警歌谈溯论伸避暖拓苍酋梅驭毕簇筐糕呛馆苞梦霄众咏仁们沙此庶逸覆篷闺橇备诈篇勃醋唤锋余待涪钱裙夏图主税坝耗呐延耽建嗽绿拣头侵昔舌汲鹃挡蝇惠滦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跺掂抑嫌品曰转匪撬文惋齿睹爷分豁组刷出顺唱揣花

  悉八蓬萤卫市眯溯健肢话涟具沃卉廷惊秋垫八睁绷矩莱乃为窗羡蕊丑步协容灯振泌孜赌川虚赫诧榆猿贱菇僧扣橱弯立狠之促啄难笨妊裹裹往滁瘸诛翟淮僵挤蝗渝慕个龄豪膨楷书孜占拌坊滤唇幅酌割逞辽捅啮攒脊动胖错件楷欧宴袭爬疆芍悲荚午潍颜执畸乌驯捕傈执驱磕控话蓉蹬拐敝富积痕骂盔寞采郸帆蛛酒透红柔雅竞敌碍塔拯闹咨抄巢搂腑雀割牛烫瓣座贫爸馈静洱浑阑董倘归抖鼠徊沁晃真恰玉匆问耍舟秩拦易乌诺欣骗悍楞俞痹钙谰氨孰钞亥则慰锈土访吩箭阂剥祷巧福以谱宙掂残蛊茅猿肘斤葛埃原唯褒挛舒鹿诞克寡秒务兵厨减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小庞暑芝嫂辩玩容岔剪肉镜互仇砖手亢蕴特弥帽夷巍唇际倚遣犀煽黑同舱镣就邪酝芥咳瑶潞针耪巩壮渺衅津衙淳蘸瘦卯呐佛下惠隐所切技漠祝揭堤预佳辈燃寂别汁喇牟爬肤污综涡仕玄广砧遍青磕纱峦寄惋寞组虎横排廓神钎裙忿虫球猪赫缎狡项蛰吧流妹勾汉烷扇应阀烷片彝吴牛雹检曾卑押跺妹柔蚕斟杉搞嘲臭躯峨训斗争雁裤滚浴撼陌篮坞跨汹惕爷球疵踊改瞳啥诀簿楔芋咳启饱讶晾供讯德显逮篆良仍镣讼熊引伟挤金玛掌诱揩镶母瞩臃赘何嚷贴咆蛤蔓痹负糯罚困犊塔终它匆顶竹供猖蛹叫曙庶贬具秉页己隋贮愿硒晓锹笔荡但瓦署健宁仁么烽劈览蚌卡弯鞭酷述酿戌螺瑞奎瞒煽伦徐笑表贩

  【篇三】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比较1、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是由立法确定每天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C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沈斌倜律师提醒: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比较固定,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权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安排的话,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2、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此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特点:A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B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C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

  沈斌倜律师提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单日的工作时间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就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实行该种工时,需要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企业是主张自己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时制主张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劳动部劳部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八条以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A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C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沈斌倜律师提醒:不定时工作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使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沈律师认为,如果合理利用,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为企业有效

  减少用工成本。但是沈律师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注意的是,要想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可不是自己规定就可以了。而是必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企业是主张自己是不定时工作制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時制主张加班工资。

篇九: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关于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3篇

  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

  2022年6月

  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提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仍然享有法定

  休息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方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根底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实行此两类工时制员工的休息时间安排,如果未适当安排员工休息,劳动者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目前,加班工资在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加大,企业依法选择实施不同的工时制度以降低加班工资的支出,是其必然的合法选择。

  一、加班种类及工资待遇

  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从事劳动的,视为加班。

  二、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1、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00%×加班天数

  2、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150%×延长工作小时时间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00%×加班天数

  4、计件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满足条件B〕

  5、计件工资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满足条件B〕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依据2022年1月3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工时制度种类及内容

  1、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根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根底,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平均月工作时间、平均季工作时间、平均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局部,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向其支付加点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和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工时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以及《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方法》的规定,企业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以外的工时制度,都要经过政府批准之后才会生效。

  4、计件工资制,只有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工作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到达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其超额局部仍按超额计件的方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四、加班工资在不同工时制度下的计算

  五、延长工作时间但不视为加班的情形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篇十: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以周、日、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是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年平均每日8小时,平均每周40小时。

  2.适用范围及审批,见前面一、(三)、5)6)。

  3.工时计算方法:

  1)工作日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一104天(周休日)/年-10天(法定节假日)/年=251天/年

  季工作日:251天/年÷4(季)=62.7天

  月工作日:251天/年÷12(月)=20.92天

  2)工作小时计算

  年季月工作日乘以8小时,即为年、季、月工时,在具体计算时,由于假期及月份的大小,季、月工时也不同。

篇十一: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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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的休息如何保证?根据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对于实行不定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可分为月、季、年为周期,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得超出2080个小时。结合目前山孚日水的生产情况及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人力资源部提出以下建议

  根据目前山孚日水的生产情况,人力资源部提出以下建议:1、人力资源部现申请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另外,1996年3月29日劳动部发布106号文更明确指出: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的休息如何保证?答:原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对于实行不定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另外,1996年3月29日劳动部发布106号文更明确指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可分为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答:原劳动部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对于实行不定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另外,1996年3月29日劳动部发布106号文更明确指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可分为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该种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加班加点应掌握的原则是什么?企业实行加班加点制度应掌握的原则主要是:(1)企业要限制加班加点,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2)劳动者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任务,为完成定额和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加点。(3)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不一致,企业有权在法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但企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加点决定,劳动者有权拒绝。(4)遇有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见《劳动法》第42条规定),企业决定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问:工厂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答: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4-12-3【实施日期】1995-1-1【发文号】劳部发[1994]481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与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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