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9篇)

时间:2022-11-18 20:45:03 来源:网友投稿

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9篇)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中心作为办公网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办公网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9篇),供大家参考。

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9篇)

篇一: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中心作为办公网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办公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办公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一)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三)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四)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各单位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办公网上发布。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七、在办公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三)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

  (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不按国家和镇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七)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八)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网站负责人将对帐号进行停用或注销(相关部门技术帮助)。

  (一)利用帐号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

  (三)本人要求注销帐号的。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由网络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注销帐号、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篇二: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教育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飞信群等实时监控;教学单位要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应参与学生交流群加强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篇三: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东阿县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单位要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单位所报送、发布的一切信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内容真实有效。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发布单位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实行卫生健康专网和互联网隔离制度。严禁将卫生健康专网与其他网络私自混接。接入卫生健康专网的电脑,严禁连接其他互联网,严禁使用外来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确保卫生健康专网安全。

  四、各部门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安全、真实、可靠。

  (一)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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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禁止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各级各单位应结合****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保密意识,牢固树立“****无小事”理念,充分认识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息安全****。要按照“领导负责、人防为主、技防为辅”的管理方式,本着“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发布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发布或上报,发布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如出现泄密事件,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六、在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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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六)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七、责任追究处罚办法:(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二)情节较重,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三)情节严重,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给单位、个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单位领导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由纪检、监查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四)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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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2020年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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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学校各部门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学校信息化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学校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部门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按照国家、省委、市委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责任划分(一)学校校长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同时负有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二)学校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总体网络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其他分管副校长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三)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畴协调全校人力物力资源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信息化处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同时对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学校的网络安全工作。(四)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责任人处理方式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由学校根据事件责任和事故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从通报批评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责任追究范围在学校内发生下列网络安全事件,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一)学校门户网站和教学平台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二)学校门户网站和教学平台受到攻击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6小时以上的;(三)发生学校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大量教学、科研、行政等基础数据泄露的;(四)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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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果。(五)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

  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六)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六条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人员对容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网站、平台等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二)制定并出台学校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三)组织技术人员排查学校网络安全事件隐患,发现重大网络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尽快落实执行。在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时停止使用。(四)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信息化处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逐层上报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和学校负责人。学校应立即成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小组,并按规定上报给教育局、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上级单位。学校要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在我校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学校办公室、信息化处和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网络安全日常监控、业务指导、预防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预防发生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维护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措施和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措施;

  (二)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改,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应暂时关闭存有隐患的网站、平台或网络设备,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开放使用;

  (三)网络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调查工作组,并及时上报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取得其指导和帮助,及时处理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

  第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阻碍、干涉事件调查。若发生此类情况,学校对有关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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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XXXX医院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本部门所属人员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医院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露。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微信群等实时监控;医院单位要摸清医院内部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管理人员应参与交流群加强监控和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责任人的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篇六: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6篇

  篇1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

  靠、稳定地运行,促进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昆明卡互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三、安全管理

  1.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1.1.新购置的计算机,在安装、使用前应当认真检查,作好系统备份;使用前采取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的措施,试运行正常后,再投入正式运行或者联网运行。1.2.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当及时清除;运维管理部无法处理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指导委员会报告,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在网管确认病毒类型、查明传入途径、被感染的设备、磁媒体数量并彻底清除病毒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1.3.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1.4.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

  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1.5.对于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从系统

  软件开发商和应用软件开发商获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如安装补丁软件、制定新的安全策略等。

  1.6.对于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必须制定不同的用户账号,赋予不同的用户操作权限,并予以登记、备案。必须定期利用桌面管理系统统计用户信息和操作状况。

  1.7.应用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1.8.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检测必须指定专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负责;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2.非法案件报告和查处制度2.1.接入部门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2.2.对于接入的用户发生了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领导,同时保留原始日志和做好系统保护工作。2.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接入用户应当上报公司,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2.4.接入用户有义务接受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2.5.公司应及时掌握互联网内接入用户网络的违法情况,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并应协助公安信息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3.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3.1.系统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公司统一管理,除公司网络管理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3.2.所有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3.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3.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重大更改必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4.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4.1.安全管理员应严格保守如网络密码、口令及专用电话号码等保密信息,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定期备份相关重要信息,保证统计信息网整个网络的安全。4.2.如发现口令被更改和网络被攻击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4.3.一旦发现网上有非法信息出现,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

  告,以便做出妥善处理。5.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5.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机房要做好防火、

  防水、防盗工作。5.2.不得在服务器上记录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

  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5.3.用户在网上登记的用户账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篇2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计算机使用管理

  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第九条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第十条不浏览和发布反动、黄色、邪教,反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第十一条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第十二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第十四条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

篇七: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管理中心作为办公局域网网络(以下简称“局域网”)日常管理机构,对网络软件、硬件系统及其承载的信息具有管理权。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局域网的规划建设、信息系统开发、运行维护与信息管理。

  二、局域网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发布、报送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真实有效。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发布者承担并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承担日常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

  (一)信息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对重大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信息管理中心。

  (二)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局域网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账号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

  五、各部门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然后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在局域网上发布.信息发布部门应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等相关问题负责。

  六、在局域网上严禁下列行为:(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单位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三)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六)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八)以端口扫描、抓包嗅探等方式,非法获取信息或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信息管理中心将对使用人帐号进行停用或注销。

  (一)利用帐号进行违法活动;(二)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三)本人未对账号妥善保管维护,导致账号被他人恶意利用并对网络正常运行或单位网络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本人要求注销帐号.

  八、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用户,由网络管理中心给予警告、停止终端入网、暂停账号、注销帐号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局内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政府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微信群等实时监控,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篇九:网络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教育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飞信群等实时监控;教学单位要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应参与学生交流群加强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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