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供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时间:2022-11-15 14:50:06 来源:网友投稿

供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供用电协议书(精选(jīnɡxuǎn)多篇)第一篇:供用电协议书低压(dīyā)供用电协议书为了明确(míngquè)供电方和用电方在电力供给(gōngjǐ)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供大家参考。

供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供用电协议书(精选(jīnɡxuǎn)多篇)

  1、用电方按要求安装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计量装置,并经供方审核确定。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计算用电方电费的依据。

  2、供电方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依据同期电网公司相同用电性质的电度单价结1合供电方本线路的平均损耗分摊为本单电度单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在合约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变动时根据有关调价文件规定执行提价或降价。

  3、供电方每月30日左右抄表、送单,用电方收到电费通知单后按规定时限到供电方财务结清电费,对用电量、费用有异议的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附表底:1.02.03.倍率为(40)。

  四、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线路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线路。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平安,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存在漏电危险,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停止供电。

  3、在用电方架设的线路侧,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用电方存在大容量或可能超线路负荷用电的情况时,应提前与供电方管理部门沟通,在保证不影响供电方正常供用电、保障供电方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满负荷使用。

  5、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线路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五、约定事项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平安,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2、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平安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终止供电。

  3、假设遇供电方用电顶峰或特殊情况,优先保障供电方的用电。

  4、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供电方的有关平安管理制度执行。

  六、违约责任

  1、供电方违约责任供电方的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方造成损害的,供电方按有关规定承当赔偿责任。但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供电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1〕、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的;

  〔2〕、用电方自身过错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3〕、不可抗力、无法防止外因造成的。

  2、用电方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当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a、超越当月的,次月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b、跨年度欠费局部,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计加收,总额缺乏1元者按1元收取,总额超过1元的按实际数额收取。经供电方催告,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平安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3〕、用电方不得在供电方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用电方不得成心损坏用电计量装置或者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4〕、用电方必须依法用电,危害供用电平安、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

  违约用电行为。

  七、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那么》等有关法律、规章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办理。

  2协议自动失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公司平安管理部门

  存档壹份。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订人身份证号:签订人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平安,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那么》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三、供用电设施平安管理责任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1-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方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平安距离不够或

  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四、用电收费管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五、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

  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平安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撤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当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那么》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那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那么》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那么》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维护和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未配置一定容量的保安负荷,甲方不承当因电网停电故障给乙方造成的任何人身和电气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一并保存。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电人〔盖章〕:

  签约人〔签字〕:

  年月日

  用电人〔盖章〕:

  签约人〔签字〕:

  年月日

  内容总结

  (1)供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存在漏电危险,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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