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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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10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篇一:《新新街办事处信访工作整改报告》  新新街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整改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区信访局对我办事处进行信访工作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10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10篇

篇一: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篇一:《新新街办事处信访工作整改报告》

  新新街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整改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区信访局对我办事处进行信访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我处信访工作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得力等问题。按照平新信领督[2012]103号督办通知单的要求,我处举一反三,认真查摆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的问题

  1、街道领导做好接访工作,每天至少有一名科级领导在一楼信访接待室值班,并做好每天的接待记录,如逢节假日或法定假日,则由当天值班领导值班接待。在接待中,及时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反映问题分文别类的反馈到相应的部门,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答复给来访的群众,认真做到不推诿扯皮。

  2、信访档案方面,按照区信访局的指导,我处信访办加大档案整理力度,按照“四个一”的标准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做到一档、一案、一卷,卷宗清晰明了。

  3、对于重点人员翟留军案件,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与包案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手段对其做好稳控,办事处包案领导何峰菊副书记定期不定期的与翟留军谈话,了解家庭情况,因为生活困苦还帮助申请了低保,现在翟留军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恢复公职并得到因法院误判给予的国家赔偿资金。办事处领导多次与平煤六矿主要领导协商翟留军恢复公职一事无果,在此期间翟留

  军没有发生再次上访事件。

  4、谢庄村占地补偿一事,办事处宋继刚副书记多次与县级包案领导统战部王新晓部长和信访局张东方部长协调此事,具反馈回来的信息明旺矿的占地赔付资金已走法律渠道,谢庄村民的赔付资金属于第二批,最快2012年底到位。包案领导宋继刚副书记与谢庄村两委会深入到涉及占地赔付村民家中,解释占地赔付的工作流程,村民们也比较理解,思想稳定。

  二、下步打算

  1、各分包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共同努力做好信访工作。严格履行“四包”职责,做到包掌握情况、包控制防范、包教育转化、包解决困难。为创建信访工作新局面打下基础。

  2、认真热情的做好信访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稳定。采取多

  种形式加大信访法制宣传力度,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信访诉求。

  3、信访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工作中做好超前防控、措施到位、处置果断。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整体优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信访案件。

  新新街街道党工委

  2012年10月31日

  篇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欠缺对学习认识的高度。由于平时较多的工作加以延误,产生了“学不学不是很重要,做到工作才重要”的以干代学的思想,没有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置,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

  2、欠缺学习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平时的学习中,只注重看些时世新闻之类书籍,对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涉猎较少;只注重基本的材料整理方面的知识,对有一定深度的业务知识涉猎较少。学习的知识缺乏理论上的深度和广度,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学习停留在表面上。

  3、做为一名基层领导,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没有开创进取的精神,总是用老眼光分析问题,没有开拓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思变革,只注重局部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

  4、创新意识不够强。看待具体工作习惯使用书本,不善于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倾向,做事缩手缩脚,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

  5、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甚至自以为是,不善于吸取他人意见,个人随机应变的能力比较差,在处理问题上特别是紧急突发事件的问题上优柔寡断不够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6、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听不进不同的批评和意见,自认为自己什么都对,对什么都懂,其实都是一知半解,没有竭力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自我要求不够严,严以待人,宽以待己。

  二、今后的整改的措施

  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主线,通过学习使自己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上有较大的改变,使之更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在身体力行上不断有新进步,在推动工作上不断有新进展。政治理论学习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定期与同事学习讨论敞开思想,联系工作,结合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严肃的、真诚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自己能够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分管部门专业理论知识,并向有经验的前辈们学习,翻阅杂志,学习关于农业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多下基层深入段斗实际调查,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把农业工作搞好。同时,认真学习多方面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其他同志,搞好业务工作,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的业务知识,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是学习和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常地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遵章守纪。同时,团结同志,和大家搞好关系,增强本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是定期开展自我批评,深入进行自纠自查,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理清整改思路,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5、是结合当前的工作,抓好自己主管的农业工作,开拓思路,大胆进取,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搞好。

  我将以这次作风整顿为契机,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自觉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整改,格守本分,洁身自爱,严于自律,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洁身自好,干好自己该干的事。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各项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为能尽快的适应各项其他工作而不断提高进步。

  

篇二: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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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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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

  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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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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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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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浅析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突出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在尚欠发达的农村更多地积累和表现出来,制度的不健全、农民法制意识的缺失和基层干部素质不高等等诸多因素构成农村信访问题突出的原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抓发展、抓普法、抓队伍、建机制多方面入手。【关键词】农村;信访问题;原因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配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必然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道路拓宽及各种惠农政策的不断增多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利益的再调整。加之,农民法治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当感觉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一部分人开始运用手中的权力扞卫自己的利益,但由于受“权大于法”思想的影响,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而是一味的上访,造成了目前农村信访量居高不下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造成目前这种现象的原因及对策。1.产生的原因1.1经济发展和尚欠发达带来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不断调整、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问题所引发的上访成为目前上访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必然涉及到赔偿问题,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紧张,赔偿标准达不到群众的期望值,一些村民就开始上访。如某县为解决日益拥挤的交通状况,决定拓宽并延长一条旧路,在延长的时候,涉及到占用该县某村土地,该村一村民以赔偿标准低为由,开始上访。政府职能部门不得已决定绕开该村,但该村民又以不利其通行为由,继续上访。当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些村民不是以大局为重,而是只看重眼前的利益,百般阻扰。甚至鼓动一些村民和其一起上访,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信访问题,不仅造成

  了严重影响,还阻碍了经济的发展。1.2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遗留问题。由于制度不健全或不按制度办事而引发的上访问题也构成近几年信访不断增多的原因之一。一是由于几千年封建社会思想的影响,遇到问题不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而是通过拉关系、找熟人等方法来解决,往往引发不公,留下了隐患;二是各种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为某些人找到了可乘之机。如某县某村一村民为在县城行医方面,便托关系将户口挂靠在了该县一城中村。20年以后,要求承包户口所在村的农用田。该村召开村民大会表决否决他的要求后,便一直上访。不仅给该村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他本人也因忙于上访而无暇顾及工作,生活陷入贫困。三是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矛盾。各种制度落实不到位,如该收回、该销毁的凭证不及时收回、销毁引发的矛盾,某村村民拿着民国时期颁发的土地证要求村集体归还其宅基地,被告知该证已作废后,便不断上访。因宅基地使用证填写不规范引发的上访也时有发生,为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1.3一部分村民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这方面的典型表现就是“权大于法”思想在村民心中根深蒂固。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寻求法律救援,而是层层上访。以为官越大说话就越管用,甚至通过越级访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动不动就以赴省进京告状为由,要挟基层政府,明明是涉法涉诉案件,非要基层政府予以解决,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如某村相邻两家张某和朱某因道路通行产生纠纷,张某将道路堵住,朱某就开始上访,多次到省到京上访。张某因怕朱某上访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也开始上访。原本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到最后变成当事双方都上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二是诉讼成本过高及某些执法者自身素质不高,不能公平、公正判案也是引发上访的原因之一。一些人认为打官司既费时费力也费财,不如上访告状来的快,只要能够引起上一级领导的重视,一声令下,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既省时又省财。三是部分群众受“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以为别人都能上访告状我也能,因此一遇到问题就纠集一些亲戚朋友组成

  庞大的上访团上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1.4个别干部素质不高。一是一些干部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处理问题能力不强、工作作风粗暴,当发生矛盾纠纷时,不仅不能很好的处理,有些时候反而会起到一些负面的作用,矛盾越积越深,最后发展到上访。二是由于农村关系错综复杂、沾亲带故,村干部以权谋私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村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转而向上级政府寻求帮助。三是某些干部出于私人目的,在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积极地引导矛盾双方走法律程序,而是极力鼓动其上访,最后问题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2.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2.1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没有稳定就无从发展,不改革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但发展是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稳定的程度

  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关键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如何协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为了稳定放弃改革、放弃发展,也不能为了发展而放弃稳定。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也考虑村民的接受能力,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使经济在平稳中较快发展。2.2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在村民中形成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经过近些年的普法教育,村民的法律意识有所加强,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再无动于衷、不再忍气吞声,而是开始寻求帮助。但往往选择的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部门,导致了许多集体访、越级访的发生。要想改变群众的这种思维定势,一是要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当发生矛盾纠纷时首先想到得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找律师上法院打官司。二是引导村民正确用法。一些人自认为法律学得比较精通,当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便断章取义,甚至歪曲法律的原意,只看到自己的权利,不考虑应承

  担的义务,当要求其承担义务时,便认为是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要引导村民正确用法,既要大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三是消除群众“权大于法”及“法不责众”的思想认识误区。不论人多人少,不论何事何故,只要违反法律规定,触犯法律,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坚决打击“法不责众”思想的蔓延和盛行。2.3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要不断加强村干部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修养,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其处理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问题和紧急问题的反应能力,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二是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和“甘当人民公仆”的为民意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解决问题不徇私、不枉法,争当廉洁的表率,在群众中树立公正严明的形象。三是提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能力。贯彻落实规章制度不弄虚不作假,坚决到位,不该执行的坚决不执行,不该通融的坚决不通融,不留

  隐患。四是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村干部不专断、不独行,每项重大决策都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2.4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一是很多信访问题的发生,都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带来的后遗症。虽然我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地加快,但是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每一部法律都不可能万能的,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不断充实。因此,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坚决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处理信访问题的时候,要区别对待,对那些确有冤情的上访人,要积极地帮助其解决,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要热情为期指出负责的部门。对那些无理访、缠访行为要坚决的予以打击。《信访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如有违法,严格按照第四十七条和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必然产物,既不可怕也不需要逃避,只要积极解决、合理引导、逐步规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的不断健全、人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必然被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趋势所取代。

  

  

篇四: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得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得不断加快,各类复杂得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得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得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得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得工作,特别就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与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得距离,化解了大量得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与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得信访工作,就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得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得主要问题: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得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少数领导干部得思想认识与服务意识不到位。一就是思想认识与工作方法不到位。有得单位与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得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得利益与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得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得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得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得处理过程中也就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与目得放在彻底化

  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与越级上访。二就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得单位与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得连续性、权衡性与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得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就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与部门得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得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得“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就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得宣传教育工作就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得重要手段。有得单位与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得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得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得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得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就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得不就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与具体部门,而就是片面得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与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与大领导批了字,下面得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就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与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得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得得到解决、三就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与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得目得。四就是群众得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

  访来解决。(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就是信访服务网络得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与部门虽然

  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得领导与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得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与部门之间得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就是上下级部门得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与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得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就是责任追究制度得建设与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得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得责任人在责任上得认定与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得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得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与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得责任意识,在今后得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就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得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得问题、二就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得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就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

  回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得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与信访当事人得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与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就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得社会系统工程,就是从源头上与根本上减少与防止信访行为得发生得重要措施与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就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得持续性与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得宣传融入信访活动得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就是加大法律法规得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得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就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得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与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得健全完善工作。一就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得实际,发挥接访律师得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就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得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得现场处理。三就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得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得,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得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得跟踪督办工作。一就是加快办理信访

  问题得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得信访问题于接访得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就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得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得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得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得认定与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就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得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与信访人得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得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篇五: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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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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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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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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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

  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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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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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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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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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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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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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篇七: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有所攀升。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

  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自信访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信访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要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充分发挥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广东省近两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体制创新,在全省16多个镇街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司法的力量和资源,构建大综治格局,共同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总量稳中有降。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信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老百姓当中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非制度化上访问题在某些地区仍很突出。另外,打击报复信访人、上访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信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因此也成为当前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究。

  一、“信访不信法”普遍存在

  “信访不信法”主要是指那些应该依法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这些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老百姓不是诉诸于法定途径,而是试图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或

  者是对于法定途径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又继而转向信访提出诉求。这种情况也就导致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

  目前之所以会出现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跟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文化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人民的认识有关。在我国古代,司法权和行政权是高度一致的,没有专门的司法官,所有的权力都是一体的。千百年来,老百姓都是仰丈“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都相信“青天”,有什么事就找青天大老爷。所以这种思想沿袭到现在的表现就是当今社会仍有一些老百姓认为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法院也得归政府管,所以大家有什么事就直接找政府解决,这是人们认识方面的原因。

  

篇八: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不少信访事项答复材料或是没有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主要问题的表述或是对事实的调查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讲清处理问题的政策依据没有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极少数甚至只有一个结论或是将主送上级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直接代替答复意见缺乏严肃性加大了复查复核机关重新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和难度

  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罗芙蓉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推动“事要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信访事项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是《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行动,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本人深感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办理程序看,办理机关层级过高。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多数能由直接有权处理的一级机关办理,但也有不少的信访事项初次办理的层级过高,如信访人直接向上级机关提出诉求,或上级机关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往往由直接有权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甚至上二级机关办理,既不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解决,也给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增加了困难。

  2、从办理质量看,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我市市级受理的答复、查核信访事项看,部分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事实认定不清,有的回避问题,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对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一推了之;二是处理的政策依据不明确,常用“不符合相关政策”等言辞敷衍了事;三是答复问题答非所问,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不正面回答,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越级重复上访。

  3、从答复材料看,行文不规范。不少信访事项答复材料,或是没有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主要问题的表述,或是对事实的调查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讲清处理问题的政策依据,没有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极少数甚至只有一个结论,或是将主送上级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直接代替答复意见,缺乏严肃性,加大了复查、复核机关重新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和难度。

  4、从办理时效看,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查核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但在信访事项的实际办理工作中,仍有少数事项久拖不决,尤其是在信访事项的复查和复核阶段,由于受理、呈报、转送等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多数信访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信访人不满意。

  5、从三级终结效果看,对信访老户强制手段缺失。应当说,凡已三级答复终结的信访事项,均能够做到依据事实,对照政策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此类信访事项已属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不再受理范围,但仍有极少数信访人,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缠访闹访,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出现“事已决、访不息”的现象。从现行政策和法规看,对此类信访人员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基层在处理时,感到十分棘手,工作难度大。

  二、对策与措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带有普遍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从主观上看,一是对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具体承办人员依法办信访意识不强,缺乏时效观念,不能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二是信访机构对基层指导、督促,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审理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少数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淡漠,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予认真解决;四是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纠正了以前的做法,得罪领导和同事;二怕连锁反应,引发新的矛盾;三怕累,给自己增加麻烦。从客观上看,信访法规和其它法规不配套,给无理纠缠的老上访户创造了生存的空间。

  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要在解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保证措施落实。因此,各级领导和广大信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从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在《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各级领导依法高效处理信访事项的意识,提高基层依据《信访条例》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三是要在制度落实尤其是在落实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基层信访业务培训和指导。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及相关要求、信访事项办理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及法律政策依据、答复材料的规范要求等等,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指导工作要有实效性,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信访部门工作的同志“腿勤、手勤、嘴勤”,不仅要经常动口、动手,还要深入办案第一线,帮助解决基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更多的信访事项得以首办终结,从源头上减少复查复核的信访量。

  2、科学确定首办单位,降低办理层级。按照多数信访事项在本地终结的工作目标和“属人”、“属事”两个原则,确定办理单位和复查、复核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可以参与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但原则上不应作为首办单位答复信访人,由下一级出具答复意见,使三级终结层级更加合理清晰。

  对少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事项实行联合办访,一次终结。有的信访事项,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有的跨部门、跨地区,有的涉及上下级政府,既有执行上政策问题,也有解决实际困难的问题,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靠单一的承办部门难以解决。诸如此类,可以采取协调会、联合调查等多种形式联合办理。对联合办理的信访事项,由于其办理、复查、复核的部门均参与处理,其结果应视同具有“三级终结”的法定效力,不再进入复查、复核程序,实行一次性终结。

  3、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督办和审理工作。对超时办理、久拖不决的事项,要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已经办理或已复查答复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要求,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政策法规是否准确”等方面,认真审理,对明显存在问题的办理、复查意见,责令办理、复查机关重新调查处理,确保办理和复查工作的质量。

  4、完善政策法规,努力解决“事已决,访不息”问题。

  “事已决,访不息”,是普遍存在和十分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有以下三种情形:有的是信访人无理缠访,有的是有政策但现实无渠道解决(如企业困难),有的信访事项符合情理,但无政策依据。

  解决上述问题,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无理缠访的,建议制定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强制处置提供法律依据。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大机关的联系,呼吁和敦促各级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因受条件限制政策难以执行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不引发新的矛盾的前提下,应予解决,对涉及面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信访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要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各级行政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力争早日妥善解决。

  作者单位:铜陵市信访局

  

  

篇九: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引发农村信访问题的原因及措施

  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农民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反映农村各种问题的信访呈上升趋势。如何化解农村信访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是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课题,对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下面结合我县的实际,浅谈引发农村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农村信访的主要问题(一)农村集体土地问题。引发此类信访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出租出售农村集体土地过程中违章操作引发土地纠纷;二是乡镇企业停产后因企业占地归属问题引发土地纠纷;三是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盲目占地搞开发区引发土地纠纷;四是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变相出租农村集体土地引发土地纠纷。(二)村级财务及村干部经济和作风问题。此类信访主要反映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反映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二是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三是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老保险;四是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三)违章建筑、道路纠纷及建房问题。引发此类信访的原因:一是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在审批建房时把关不严;二是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致使问题久拖不决;三是农民建房处理相邻关系难;四是部分村镇规划不明确或不按规划审批建房。(四村委会换届选举遗留问题。此类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二是村委会公章该由谁保管的问题;三是村委会、党支部的矛盾问题。(五)其他问题。主要包括:部分村民生活困难,要求解决生活补助,各类民事纠纷及涉法案件要求公正处理以及依法执行等问题。二、产生农村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基层干群关系不和谐。(一)基层干群关系不和谐。一是村干部方面的原因。有些村干部办事不公道,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已谋私利的工具。如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吃、拿、卡、要。在土地承办、有关款项分配、处理村民一些纠纷时,不公平、不公正,败坏了党风。二是干部在决策时不民主、不科学、不按程序办事、不尊重群众意愿,不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引发村民集体上访。三是干部工作作风粗暴,法制观念淡薄,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采取压制办法,激化了干群矛盾。四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有的村级财务多年不清理、不公开,虽清理公开但流于形式,有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虽有财务制度但没有认真执行,形同虚设。第五,一些村干部自身素质不过硬。去了群众的信任,恶化了与群众之间的鱼水系。有的自已带头拖久村集体的承包款,有的平时不注意自已的形象,参与赌博,生活作内不检点,计划外超生等,使自已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说话没有分量,难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是乡镇方面的原因:第一,有的乡镇干部纵容村干部,少数甚至不讲原则地维护村干部的利益和声誉。在下村工作和处理一些些问题时,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意见,不愿到群众中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甚至怕得罪村干部,在一些问题上无原则地造就。还有少数乡镇干部与村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不仅便上级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信任度下降,也便自己的权威和对村干部的调控能力下降,致使一些村干部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导致一些村的干群关系进一步恶化。第二,在村主要干部选拔、村级班子配合、搭配等方面把关不严。如,在用人方面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惯于将一些貌似有魄力,但思想道德素质不太好的“强人”选进村领导班子,以为这样才能更好地压制村里的一些“刁民”,使工作能顺利开展。但这类人往往在群众中缺乏感召力,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极易得罪群众,使群众产生逆反心理。在村级班了搭配和培养村干部后备力量时,把关不严,出现村干部之间亲连亲、眷连眷,村主要领导和财会人员是一家人的现象,使权力过分集中,给腐败的滋生创造了条件,成为群众信访反映的重点问题之一。三是群众方面的原因:第一,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从集体中得到的福利很少,农村集体的凝聚力、号召力有所下降,村民的集体意识淡薄,利已主义的思想严重,客观上给农村干群关系带来了不利影响。第二,村民对村干部的期望值过高,考虑问题不够客观,往往以个人、小团体或宗族的利益要求干部,一时干部不答应做,就满腹怨言,怀恨在心。第三,缺乏监督意识。平时一般都不太关心村集体的一些事情,总认为与自己不相干,任凭村干部操作,对村干部的一些错误做法不指出,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缺乏敢于和善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勇气。第四,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有些村民在争取自己的权利或利益的时候,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这些也造成基层工作难做,一些社会矛盾难调处。(二)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如村级财务问题,这是基层信访的热点焦点问题,虽然现在村村实行村务公开,但部分村公开内容过于简单,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时间不定期,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当前基层组织的一些决策(如村中土地承包等),往往不经过村民代表以上会议讨论,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村民的利益。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不规范、不到位与村民逐步增强的民主意识产生矛盾,也是造成许多信访问题的原因之一。三、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密切与群众的鱼水关系。(一)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密切与群众的鱼水关系。处理问题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使问题得到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干部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身教重于言教的表率作用,就能在群众中形成无形的感召力和推动力。(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权。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切实搞好村务公开工作。切记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篇十: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

  当前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一)信访现状与特点。近几年全国信访形势主要呈现以下现状与特点:1、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仍呈上升趋势。信访量虽有上下波动,但仍维持在较高态势。信访内容以求决类为主。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诸如就业、就学、安置、补偿、养老、医保、低保等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问题。2、群体信访十分突出,规模扩大。群众集体上访有较大幅度上升,规模扩大。群众联名来信增多。3、无序上访问题突出,处理难度较大。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已成趋势,情绪激烈,社会负面影响较大。4、信访老户缠访问题,牵涉大量人力物力。信访老户,虽人数不多,但工作难度大。部分信访老户是无理取闹者,他们以上访为业。这些信访老户牵涉有关领导、信访部门和机关单位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物力。5、群众择机信访,造成工作反复。择机信访防不胜防,造成的政治影响较大,虽然各部门十分重视,但仍发生一些意外事件。信访形式除传统的走访和书信外,电话、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快速递交的信访形式不断增多,串联群访、静坐、下跪、拦车等过激行为也时有发生。6、涉法信访问题,分流较难。人民群众遇到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求助于政府解决的机率仍较高,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比例还较低。

  (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存在的信访乱象。近几年来,全国信访问题大致可归6类:一是改制方面信访问题;二是拆迁安置、征地补偿问题;三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四是居民生产生活问题;五是劳资纠纷问题;六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的乱象。乱象一:信“访”不信“法”的缠闹访。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当下,很多老百姓都存在这种认识误区,认为有难事、伤心事、蒙冤事就要上访,很少想到有纠纷、有矛盾、有问题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们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理念,上访往往是有理理直气壮,无理胡搅蛮缠,不是拦车堵路、喊冤堵门,就是哭喊下跪、冲击机关、反复上访,以此要挟政府,逼政府就范,从而达到解决自己诉求抑或获取利益的目的。乱象二:信“上”不信“下”的越级访。自信访制度实施以来,老百姓膜拜上级,相信领导,喜欢越级上访的现象就没有断过。虽然上访群众都知道越级上访于己于政府都有不利的一面(从政府层面讲,越级上访既影响政府机关的工作秩序,又影响社会的稳定;从上访群众层面来看,他们付出的代价更大,要跑更多的路花费更多的钱),但是他们还是坚信上级比下级有权,清官、青天都在上面,跑上面能解决问题。尤其是那些想蒙混过关,浑水摸鱼的的上访户,更是青睐越级上访了。乱象三:信“多”不信“少”的群体访。平常人们所说的“人多力量大”一般都是说集体的力量。比方说“集体的力量如钢铁、众人的智慧如日月”,“星多天空亮、人多智慧广”,“一人不如两人好、众人捧柴火焰高”等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说明集体的力量比个人大。但在上访过程中,这种力量已被少数上访人曲解利用,他们抱着“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一方面认为人多势众,政府会让步,易达到“问题解决”的目的;另一方面认为参与人越多越安全,即便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围攻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出格违法,也不用担心受到惩罚,毕竟“法不责众”。现在,我们不难看到,在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在北京天安门、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敏感地带,上访人集体喊冤、下跪、绝食、静坐、示威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要么是为共同诉求而上访,要么是受人雇请而上访,要么是单个上访人造势“抱团上访”。

  (三)当前信访工作、信访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新《信访条例》的实施,有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信访条例》中规范上访人行为、“六个不得”、党政信访部门的“三个不受理”和“三级终结”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较难,信访秩序不够规范。二是信访部门内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信访干部力量与信访总量严重失衡,信访干部长年处于疲惫状态。信访部门工作环境不优,“联合接访中心”亟需建立。信访干部的提拔、交流使用力度不大。三是工作不够规范。如: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上,基层没有统一模式可用,特别是与“中心”相配套的设施布局、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基层只能根据自身情况“摸着石头过河”,从而影响了整项工作的进展。四是“四项制度”落实上力度不够。体现在某些部门和领导身上,讲的多,落实的少;行动的多,富有成效的少,工作的衔接不够,信息沟通不够等。少数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认识和重视支持力度不够,接待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对工作的督办落实不够。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二、成因

  (一)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长期工作来对待。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没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责任不到位,没有很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下功夫研究提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没有很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落实乡镇“矛盾调处中心”和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和责任,没有真正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存在责任主体模糊,责任界限不清,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没有形成重责任、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调处不彻底,没有严格按照处理信访问题标准和程序执行。一是处理信访问题缺少具体标准,没有按照“依据充分,事实清楚,处理准确,结论落实,材料齐备,手续完善”的基本标准执行;二是没有按信访问题“三级终结”程序执行,导致工作反复;三是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反映的问题虽得到了基本答复,但没有从信访人内心深处得到教育、疏导,思想转化不够;四是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五是无理闹访、缠访打击不够,措施不力,严重影响信访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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