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

时间:2022-06-22 11:1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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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

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3篇

【篇一】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

乡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市**区**乡通过念好真广严三字诀,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情况汇报如下:

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组织机关支部和5个村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采取讨论学及支部书记解读学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并要求各党(总)支部将党员教育管理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广宣传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党建工作例会召开、微信平台和办公群发布学习任务等途径,广泛转发《条例》相关信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传播途径。同时,将学习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载体相结合,带动党员集中学、自觉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严落实强化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将农村党员日常表现情况作为其季度评星定档依据,将党员干部日常表现情况作为其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条例》精神真正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篇二】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

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一、市总工会党组织设置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设置一个机关党总支,党总支下设4个支部,其中离退休支部1个,目前共有党员67名。在职党员39名,退休党员28名。其中,男性党员50名,女性党员17名,35岁以下青年党员3名。机关党总支书记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兼任,副书记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各支部书记由部室负责人兼任。近二年来,发展党员2名。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市总工会党组十分重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党组书记积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带头研究部署工作、带头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带头作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等,形成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的生动局面。同时,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工作,着力解决好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切实落实抓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把“抓书记”作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使各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明确目标任务,促进机关各部门履责尽职、协调配合,形成党建工作合力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都到相关支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开展谈心活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党员逐一进行谈心,征求意见,对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三是推进党务公开。根据市委要求,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会议等形式,依法依规全方位公开各类党务信息。四是建立党员“后备军”培养机制。加大对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制定好党员发展计划,按照《党章》要求,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五是完善党员干部关爱机制。切实关心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和身心健康,每周五下午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到活动室参加学习、开展活动。今年10月中旬,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赴绍兴了解参观考察,感受我省“五水共治”工作成果;关心关爱机关干部群众的工作生活,对因病住院或遇到困难的党员和群众及时送去组织的温暖。

、加强学习,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每年初,党支部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特别是组织学习好《条例》,党组书记亲自宣教《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并把《条例》打印成册,分发给党组班子和各支部负责人。要求全体党员要学好原文,全面领会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新成果、新要求和新经验。要求各支部对照《条例》,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以争创先进党支部为目标,认真查找不足,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围绕党的历史、党的方针政策、工会业务知识、相关法律等领域的基础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党员一年中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尤其注重对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今年,党员干部都集中学习了4天半时间,举办了党的历史知识讲座,党组成员领学、班子成员到党小组上党课等活动,还组织全体党员到上海青浦参观陈云故居,举办“道德讲堂”、“向身边的人学习”活动。以“向身边的人学习”为主题,先后两次邀请本市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会干部作先进事迹报告,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先进找差距、比照先进干工作,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担当意识;二是组织大讨论。主动协助市总党组扎实做好“三思三观”学习大讨论、“职工新时期新期盼”大家谈等活动,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活动载体,精心打造服务中心的工作品牌;开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大讨论等活动,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着力深化文化建设。围绕纪念建国65周年和建党93周年,通过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融入机关文化建设,潜移默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价值理念、文化追求和行为取向,营造团结和谐的机关工作氛围。组织开展了“职工在我心中”征文比赛,积极组织参与第二届机关文化节。

、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本领。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实“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化以“联村(社区)、联户、联企业,解民情、解民忧、解民困”为主要内容的“进企业服务、帮职工解忧”大走访活动,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拉近与职工群众的距离。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批联系点、走访一批企业、慰问一批困难职工、进企业与职工同工作一周、机关干部到职工服务中心接待职工一周),通过走访调研、与职工同工作、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实情,及时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八项规定和“28条办法”、六项禁令,落实《市总工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加强机关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邀请市纪委领导作廉政辅导讲座,党组书记与各部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参观“红廉馆”重温入党誓言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提升“三服务”本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五水共治”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围绕城乡一体化和文化强市建设,创新职工服务工作体系,重点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切实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覆盖面,丰富帮扶内容,完善帮扶方式,建立和完善服务职工保障体系。四是注重系统联动。深化“一员双岗”制度。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领办服务项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名党员到社区领取“微心愿”或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做好结对共建工作。机关党员积极参与海宁假山村和丁家桥社区结对共建,帮助开展“三清”和“三改一拆”工作,帮助发展村级经济,还与十一名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近年来,市总工会党组把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抓手,开展了以“进企业帮扶,为职工解难”为主题的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每年申报一项机关党建创新工作。

三、取得的成效

1、党员干部信念进一步坚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作风走在前列、推动发展干在实处,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更加自觉、行动更加坚定、精神更加振奋。通过“三思三观”、“三严三实”、学习“焦裕禄精神”等大讨论,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深刻教育和严格的党性锤炼,进一步认识到服务人民的宗旨不能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传统不能丢,党性意识和党性观念不能忘。通过反“四风”意见征求、谈心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

、工作作风取得新转变。通过下基层进企业、为职工答疑解惑、帮基层说话办事,密切了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通过确定基层联系点,对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实现了基层情况清、职工需求清、劳动关系清,工会作用清。

、促进各项制度规范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工会工作实际,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列出健全完善会议制度、从严管理干部等29项制度建设计划,已出台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会议活动的操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废止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项,修订10项,新建3项,初步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务实管用制度体系。

四、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自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条例》形式不够多样;二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不够;三是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不够强。

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制度的制约,要用制度来约束人,来管理人,今后要特别重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学习和贯彻,要从工会实际出发,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确保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内容、教育有目标、措施有保证、制度有监管,依法按章办事。

、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不断创新载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机制,全面推行案例式、研讨式、专题式、菜单式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

同时,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发展的新规律、新特点,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把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来抓。继续深化市总机关“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相关要求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办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条例》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

我办现有正式党员22人,预备党员2人。其中,党组书记1人,由我办主要负责同志张鹏担任;党组成员4人,分别由我办副主任吴继东、纪检组长刘超产、总工程师侯勃峰、副主任第五锋担任。并成立机关党支部一个,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市信息办党组成立以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组织机构,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党内生活,切实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份我办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按照《条例》要求,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对班子成员分管的机关科室进行了合理调整,确定每位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办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坚持民主集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始终站在全办的角度分析和决策问题,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经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规范选举程序,严格基层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我办立足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机关党支部,将所有党员分别纳入支部进行管理。支部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办党组批准,党员参与投票率达100%。每年都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要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并把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

、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始终把加强学习,强化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制定了党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内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大屏等媒体,在机关党员中广泛开展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鲜明特色的主题读书活动,通过摄影、征文等形式深化活动效果。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抄写党章,人均抄写2万余字;深入学习******的讲话精神、党史知识和《条例》精神,并把学习计划纳入党务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积极性。

、结合“两学一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每个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班子成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全办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素质基础。

、围绕党风廉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依法推进行政和党务公开,广泛开展“机关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抓好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创建工作,深化“党员、干部承诺报告”制度,引导、激励党员增强廉洁意识、党性观念。积极开展符合机关特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跃机关文化。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意识、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通过专题教育、中心组学习、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廉政警示书籍、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贯彻落实《条例》的成效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践行扩大“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1、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内生动力,全力做好智慧咸阳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办党员干部积极抄写党章,学习系列讲话,在各自岗位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争做合格党员,机关作风得到了根本好转,进一步提升了我办的良好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新《条例》颁布后,我办从工作需要出发,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建设。通过落实党组书记“一岗双职”制度,使党组书记能更好履行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提高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合力,保持了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机关党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跳出了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坚持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充分挖掘机关党组织自身潜力,积极抓好全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在贯彻《条例》过程中,市信息办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建的工作,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坚持党建工作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显著。在执行《条例》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既培训党史知识,又培训业务知识,增强学习的趣味性,既坐下来集中学习,也走出去参观学,达到了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行《条例》工作能力的实际效果。同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制度,完善发展党员各项程序,积极发展党员。今年我办发展预备党员2名。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我办做了一定工作,但是客观的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制度有时落实得不够到位。特别是政治理论和党员学习抓得不够紧。二是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党员经常性的活动做得不够。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学习制度,采取集体辅导与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爱岗敬业意识和综合业务水平,有效促进党员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行为。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用党的纪律约束基层党员干部,健全民主政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使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抓好组织生活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增进同志之间的思想交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

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株洲市委把认真学习、掌握运用好《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根据省委组织部的部署,我们派出5个检查组对各级各单位党组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进行研究探讨。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株洲市发挥党组作用的主要做法

我市现有党组214个,其中市一级机关71个,县一级机关143个,有29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了市一级机关党组成员职务。近年来,市委十分重视党组建设,坚持不断完善党组制度,改进党组运行模式,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效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抓民主决策,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到实处。去年,市委在制定《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明确了各级党组必须集体决策的33个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比如,在重大决策事项上,涵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10个方面;在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上,涵盖研究并决定市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等事项,省管干部的推荐和提名等10个方面;在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上,涵盖全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等9个方面;在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上,涵盖职责范围内财政预算的编制原则以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调整、审查等4个方面。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集体决策事项进行了明确界定,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株洲县明确规定500万元以上项目属于重大项目范畴,1000万元以上的资金为大额资金,进一步增强县直部门党组集体决策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是抓述职评议,促进管党责任落实。坚持以述职评议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一方面,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20XX年,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的意见》,确定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为本单位本系统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党组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六项主要职责,确保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工作保障有力、制度规范健全、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联用制度,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坚持口头报告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去年12月,9个县市区委书记和5个市直系统党组(党委)书记接受“大考”,考官是市委常委会成员和基层代表,考题是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述职对象不仅要深刻自我剖析,还要接受基层“两代表一委员”的现场提问。这些提问直指最突出的问题,各具特色,辣味十足,促使党组书记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感,找准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另一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结合年度述职工作,制定了《关于党政正职述廉测评的暂行办法》,要求市直单位党组书记任期内必须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职一次。20XX年,首次将2名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列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测评对象,并设立了“民主评议”问答环节,现场进行提问,述廉对象现场作答,收到了“述者坦诚、评者真诚、听者热诚”的积极效果,增强了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

三是抓考核评比,激发党组工作活力。坚持不断修订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做到考核内容定量化、评议社会化、操作简便化、结果运用刚性化。在年度绩效中,将单位党组核心领导任用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实行扣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绩效考核中,市委组织部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各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结合书面述职、公开述职测评、口头报告述职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各市直部门党组书记进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评定。述职考评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及时反馈考评结果。对抓党的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述职考评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述职考评等次在一般(含一般)以下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这种形式的考核评比,真正“考”出了压力,“评”出了动力,“比”出了活力。

四是抓制度建设,规范党组运行模式。注重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推动党组工作规范化开展。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提高了各级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党组会议制度。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规定党组会研究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并按照党组会的工作范围提交党组讨论研究。推行请示报告制度。部门党组每年至少向市委做1次年度工作报告,遇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去年12月,市委书记贺安杰主持召开今年第19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5个党组的工作汇报。建立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讨论重大问题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列席党组会议,强化对党组决策的监督,增强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长期以来,我市在党组建设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党组工作总体运行态势是好的。但是,在党组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上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新要求,党组工作存在着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贯彻《条例》充分发挥党组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使党组的设立和运行有了总依据总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需要加大学习宣传、监督检查的力度,也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配套制度,这样才能真正使《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全面落地,更充分地发挥党组作用。根据调研中收集的意见,提出以下思路和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党组机构设置。《条例》第二章对党组的设立作了规范,但在实践中我们感到需要制定具体的党组设立管理办法,具体规定设立、撤销、调整的审批主体、程序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应设未设、党组下设党组等不规范现象及时清理整改。同时,对以下几方面予以细化明确。一是统一设立的范围。目前《条例》对党组的设立,只规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等组织只规定可以设立党组,并规定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这是考虑到我国各类非党组织的复杂情况,给予了各级党委较大的自主权。但在实践中,“工作需要”这一标准难以把握,容易造成各地在党组设置上标准不一、范围不同的问题,影响党组工作的规范性。建议省里根据我省实际就此进行探索,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如要求在职能重要、影响力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文化和社会组织一般应当设立党组。二是细化分党组的设立和运行制度。《条例》就分党组的设立和运行作出了系列规定,但过去市级以下基本没有设立过分党组,没有实践经验,需要作出更加具体的操作细则来进行指导和规范。如分党组设立的条件,需要进一步细化;其成员人数、职责、工作机制需要明确。三是解决一些单位党组与党委重复设置的问题。《条例》明确“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目前,一些工作部门既设有党组,又设有党委。在《条例》明确后,为精简机制、提高效率,对这种情况应进行统一规范,规定在已设有党委的工作部门,不再另行设立党组。再如,一些已经建立了党委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文化、社会组织,如果因工作需要又设立党组,两者是否能同时设立,职责如何划分,需要予以明确。

(二)进一步完善党组自身建设有关规定。“打铁还需自身硬”,发挥好党组作用,首先需要抓好党组自身建设。一是明确规定党组成员一般应为奇数设置。《条例》规定,党组会议议题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同时规定,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为了提高议事效率,防止议而不决,建议在此基础上明确党组成员一般应为奇数设置。二是明确设副书记分管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目前,我市市一级机关71个党组中,只有22个党组设有副书记。针对当前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重、事务繁的情况,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除党组书记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设的外,应明确规定党组一般应设副书记,分管党组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这样能从领导力量、工作精力上保证党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也能保证当党组书记外出、空缺时党组工作继续高效运行。三是界定部门党委与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定位与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而《条例》调整为“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国家工作部门机关党组织由部门党委领导后,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与部门党委的关系如何处理、各自职责如何划分,与国家工作部门机关党组织是否是指导关系,都需要明确,以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顺畅推进。四是健全党组自身建设制度。党组虽然不是一级党组织,但作为一级领导机构,也应借鉴党委成熟的经验作法,完善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如实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党组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等等,从制度上规范党组自身建设。

(三)进一步细化党组民主决策制度。作为一级领导机构,议事决策是党组运行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对党组议事决策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一是强化议事清单管理。《条例》规定党组实行议事清单管理,制定议事清单时既要防止党组大包大揽、分散精力,又要防止党组作用虚化、领导权被削弱。这其中重点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根据部门、单位的权限,明确界定哪些事项属于重大决策,哪些岗位属于重要人事任免,投资额达到多少属于重大项目,金额达到多少属于大额资金使用,使哪些事项必须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明确化。各党组制定的议事清单,应报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审核备案,并就执行情况接受监督检查,防止随意性。二是完善决策论证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除应当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之外,对其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引入听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项,应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最终决策与专家论证结果不一致的,应将决策理由和讨论研究情况报上级单位备案,防止专家论证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落实会前酝酿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会议议题相关资料一般应提前1-2天送达党组成员,保障有一定的调研思考时间,非紧急事项,不得临时提议召开党组会议,不得临时提出会议议题。三是规范表决制度。目前,很多党组会议采取口头表决形式,而且有时候党组成员并没有逐一明确表态。这不利于发扬民主,也不利于决策责任的追究。因此,应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或者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采取口头方式表决的,党组成员应逐一明确表态。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数字表决系统,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人为干扰。四是规范会议召开形式。在实践中,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往往是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召开。这样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但也容易造成党组意识弱化、党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为此,应厘清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的议事内容,非重大的具体业务工作,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规定党组会议研究党务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议题时,根据每个议题内容,可分别邀请与议题相关非党组成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对争议较大或影响长远的重大决策应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统一思想,表决通过,再提交单位行政会议研究、落实。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定期对党组会议纪录进行检查,对议事内容、程序、形式等不规范的,予以批评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篇三】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

学习《条例》

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今天,我们就从《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过程和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及下步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共同学习一下。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制定的过程和遵循的原则

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8年以来,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条例》稿研究起草工作,先后到10个省(区、市)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1.1万份,并请6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进行专项研究。《条例》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修改。《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19年3月29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5月6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4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既明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出制度性规定。

四是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并注意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时代特点。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10章46条,主要内容有如下八个方面:

一在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条例》制定的主线和灵魂。《条例》通篇贯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明确提出把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专章作出规定。在学习的内容方面,要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
在学习的方式方面,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在实践要求方面,强调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

二在党员教育基本任务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条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从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规定了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并分别明确教育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通过加强这7个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在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方面。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以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基本形式,以集中培训为重要手段,以激励关怀帮扶为动力,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的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方式。《条例》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经验,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从4个方面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作出规定。一是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这一经常性手段,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加强党员党性锻炼。二是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坚持集中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集中轮训培训、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三是组织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组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落实对老党员等重点对象的服务措施,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在党员的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方面。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严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条例》规定,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和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时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党纪处分。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条例》分别对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等作出规定,特别是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职责,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了便利。

五在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从最基础环节、最基本工作抓起,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条例》总结运用这一成功经验,设专章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范,目的就是通过抓好日常性的管理监督和组织处置,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条例》依据党章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衔接,坚持党员政治标准和基本条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立足教育、区别对待,对在党员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规定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方式,由轻及重、层层递进,既从严要求,又体现组织关怀。一是明确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二是明确进行提醒谈话的情形。三是明确开展批评教育的具体情形和要求。四是分别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和要求,为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组织处置工作提供法规依据。

六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方面。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责任落实不够、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等问题,着眼让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条例》在总结近些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从3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管责任。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应当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是组织流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明确流入地党组织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
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三是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分别对农村流动党员、城市社区流动党员、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的管理提出要求。

七是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方面。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既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示要求,从指导基层工作实践出发,《条例》作出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了总的要求,就是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出要求,强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出要求,强调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应用。四是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提出要求。总之,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使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便捷。

八是在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方面。党员教育管理是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条例》立足抓基本、管长远,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在党中央领导下,成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参加的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省(区、市)党委也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二是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等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场所、教材和经费等基础保障作出规范。四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追责。

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

一是广泛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开展《条例》宣传。抽调业务素质能力强人员,组成宣讲小分队,集中学习培训,深入到基层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理论宣讲。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各级组织部门要举办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示范班,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者专题轮训,提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支部要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同志们,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我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要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基本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度有温度。要加强改革创新,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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