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产继承起诉书精编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5-12-07 08:22: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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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房产继承起诉书精编3篇(范文推荐)

房产继承起诉书1

原告:**x,女,x族,19**年x月x日生,住**市**区**路**号院x号楼x号。电话**********x

被告:**x,男,x族,19**年x月x日生,住**市**区**路**号院x号楼x号。电话**********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死亡后所遗留的遗产(房屋一套价值**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系亲**,其父**去世后所留房产一套,位于**区**街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登记号:********,丘(地)号:**********,房产所有权人**x。

原、被告因该房屋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判。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房产继承起诉书2

原 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被 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上海市**区**路**弄**号**室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见证据一)。****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共同出资购买上海市**区**路**弄**号**室房屋一套产证号:**(见证据二),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女,生于**年**月**日,居住**路**弄**弄**号**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见证据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于****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见证据四)。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五月二十日

房产继承起诉书3

原告:李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李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李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李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间,各种家具七件,皮袄一件及其他一些衣物和被褥。被告李_______、李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李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年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v^继承法》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李________、李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我对父亲李_______尽到了赡养义务,我的姑姑李_______可以证实。她住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我没有继承到应得的财产,并且遭到二被告的咒骂、殴打,有被告李______的邻居郭_______可以证实。

二被告将李______遗留的四间房屋卖掉,有买房人朱_______可以证实,他住在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乡_____村。

______ 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继承诉讼时效的认定

继承法规定的当事人对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叫做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不起诉,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请求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保护的诉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1、关于诉讼时效,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就是说,继承权诉讼时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二年的一般规定,二是二十年的特殊规定。

2、对于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其期限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算起。

3、继承法又规定了二十年的特殊时效,也就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另,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时间是继承开始时间,从此继承权开始具有实行的效力。在继承开始时,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如果是遗嘱继承,需要在这时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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