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决议,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2009 年 10 月 10 日 会议地点:
人民路 425 号 会议性质:
临时会议 会议通知情况:
本次股东会已于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到会股东情况:
股东申梦娇、 赵丽瑶共计 2 人, 全部到会 本次股东会由股东申梦娇召集和主持, 会议就设立新公司有关事宜, 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 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二、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50 万元), 股东认缴出资情况为:
申梦娇以货币出资 3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70%;
赵丽瑶以货币出资 1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30%。
三、
同意公司住所为:
人民路 425 号 四、
选举申梦娇同志为公司执行董事, 选举赵丽瑶同志为公司监事, 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聘任申梦娇同志为公司经理。
经审查, 以上人员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五、
委托赵琪琪同志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事宜。
以上决议, 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100%, 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或弃权意见。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09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