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婚育情况证明16篇

时间:2023-11-20 19:21:02 来源:网友投稿

婚育情况证明第1篇我们夫妻双方谨此承诺:(根据再生育申请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应写明相关的婚姻、生育、子女等情况)在此承诺日前我们夫妻双方已生育并存活__个子女,合法收养并存活__个子女。具体申请理由和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育情况证明16篇,供大家参考。

婚育情况证明16篇

婚育情况证明 第1篇

我们夫妻双方谨此承诺:

(根据再生育申请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应写明相关的婚姻、生育、子女等情况)

在此承诺日前我们夫妻双方已生育并存活__个子女,合法收养并存活 __个子女。具体申请理由和婚育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承诺:按此处内容由当事人手书(以上承诺所申请的理由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

20**年x月x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2篇

**×,男(女),身份证号码**×,系户籍为我村(社区)居民(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如为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为×省、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居住在×路×号,于×年×月入住。该于×年×月×日与**×结婚,属初婚。

婚前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孩子姓名),目前,该只生育(收养)了一个孩子。

属非婚生育,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证明出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该样式适用于初婚违法生育(收养)对象。

婚育情况证明 第3篇

我单位 的婚育情况如下(如实填写以下内容或“√”):

1、未婚;

2、年月日结婚(初婚、再婚或复婚)未育;

3、 年月日结婚(初婚、再婚或复婚)已孕(月);

4、 年月日结婚(初婚、再婚、复婚),于年月日生育第壹胎(男、女)。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证号:

5、女方采取 为其避孕措施;

6、目前无计划外怀孕;

7、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单位(计生部门公章)

年月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4篇

**镇(乡)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兹有**镇**村(社区)**组村民**×(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下面填写地址)************村(居)民**×(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结婚,男(女)方系(初婚/再婚),婚前(未生育子女/已生育、捡、抱养子女×名),目前(未怀孕/已怀孕,预产期****年**月**日),请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为谢,婚育情况证明。

再婚男(女)初婚时间:****年**月**日;

是(否)生育子女,子女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时间:****年**月**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村妇女主任签名:**×

(盖村委会章)

****年**月**日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需持的证件: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婚育情况证明 第5篇

兹有我单位(存档单位)村(居)委会 (男/女)于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婚育证明《婚育情况证明》。

(男/女)于 年 月 日与 (男/女)登记结婚, (男/女)属①初婚未生育子女;②初婚已于 年 月 日生育一个子(女);③再婚( )次未生育子女;④再婚( )次已于 年 月 日生育一个子(女);⑤收养一个子(女);⑥非婚生育一个子(女);⑦独生子女;⑧不孕症。符合我省(市)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特此证明(所出证明均负法律责任)。一孩生育服务证号:

户籍地为:

计生专干或负责人(签字) 村(居)委会(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 单位(盖计生办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6篇

父亲: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记结婚,该夫妻婚后只生育一个男(女),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独生子女,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领取独生子女证,证号______________,是所属以下____种情况:

(1)该夫妻至今婚姻未变动过,也未曾再生育,未收养。

(2)该夫妻一方_____已死亡,另一方______现独(再婚),至今未再生育,未收养。

(3)该夫妻于_____年___月___日离异,女(男)______方独身(再婚)至今未再生育过(抱养),所出证明均负法律责任。

(4)该夫妻已双亡,姓名______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已死亡,姓名_____在_____年__月___日已死亡。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计生专干和负责人(签字)乡(镇)计生办审核意见

单位、居(村)委会(公章)单位(盖计生办章)经办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7篇

____________:

兹有居民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户口性质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户籍地,婚姻状况,在我处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在我辖区居住,居住期间生育情况为。其它情况。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居)民委员会意见(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办理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8篇

计划生育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人)

说明:

1、 无论是初婚或者再婚夫妻,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其婚姻变动、生育及子女存活情况。

2、 对于被收养的子女;
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是否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被收养子女是否存在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等情况。

3、 对于重庆市的,由村、乡两级计生部门盖章:重庆市外的,由村、乡、县三级计生部盖章。

4、 前来办理证明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并在办件人申明众签名捺印。

婚育情况证明 第9篇

关于**同志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

**市卫生计生委:

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同志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审核:**,女,汉族,19**年 *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正(副)县级干部;
爱人**,男,汉族,19**年*月生,现任***。两人于**年**月结婚,19**年*月计划内生育一男(女),姓名**,并采取节育措施。

经审核,未发现**同志在计划生育方面存在问题。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10篇

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结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四级以上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与______),张某系初婚未育(或初婚初育),未抱养过子女,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目前已怀孕___个月(如孩子已出生请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公章或人事章)

婚育情况证明 第11篇

我单位职工张某,女,户籍地址 年 10 月 1 日出生,身份证号 结婚(身份证号****;
于**x(四级以上地址) ;
X 年 X 月 X 日与 XX) ,张某系初婚未育(或初婚初育) ,未抱养过子女,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

目前已怀孕 X 个月 (如孩子已出生请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XXXXXX

经办人:XX

电话:

日 期:年 月 日

(盖公章或人事章)

婚育情况证明 第12篇

**镇(乡)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兹有**镇**村(社区)**组村民**x(出生于20**年**月**日,身份证号码********x)于20**年**月**日与(下面填写地址)************村(居)民**x(出生于20**年**月**日,身份证号码********x)结婚,男(女)方系(初婚/再婚),婚前(未生育子女/已生育、捡、抱养子女x名),目前(未怀孕/已怀孕,预产期20**年**月**日),请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为谢,婚育情况证明。

再婚男(女)初婚时间:20**年**月**日;

是(否)生育子女,子女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时间:20**年**月**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村妇女主任签名:**x

(盖村委会章)

20**年**月**日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需持的`证件: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婚育情况证明 第13篇

兹有我单位职工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为 ,政治面貌 ,与 ,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为户籍地为 ,政治面貌 ,二人于 年 月 日结婚, 婚后于 年 月 日合法生育一男(女)孩,取名 。

本人为独生子女。该夫妇属初婚初育,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二人至今无计划外怀孕和生育、抱养子女,双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时间为 年 月 日,证号为 ,已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年5月29日以后所领取的一切奖励费,独生子女费已退回发放奖励费单位,从即日开始停发以后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现符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生育二孩。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14篇

**×,男(女),身份证号码**×,系户籍为我村(社区)居民(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如为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为×省、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居住在×路×号,于×年×月入住。该于×年×月×日与**×结婚,属初婚。

婚前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孩子姓名),目前,该只生育(收养)了一个孩子。

属非婚生育,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证明出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该样式适用于初婚违法生育(收养)对象。

婚育情况证明 第15篇

赵X,系我XXXX公司员工,该员工的婚育情况如下:

赵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人,身份证号:XX

户籍地址:XX

联系电话:XX

赵X于XXXX年XX月XX日与王X结婚,赵X属初婚,婚后未生育领养子女。二人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赵X于XXXX年XX月XX日与宫X结婚,赵X属再婚,未生育领养过子女。

现宫X已怀孕,现要求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单。

特此证明。

怀孕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预产期:XXXX年XX月XX日

胎次:一胎

证明人:XX

单位公章:

证明时间:年月日

婚育情况证明 第16篇

计划生育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人)

说明:

1、 无论是初婚或者再婚夫妻,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其婚姻变动、生育及子女存活情况。

2、 对于被收养的子女;
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是否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被收养子女是否存在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等情况。

3、 对于重庆市的,由村、乡两级计生部门盖章:重庆市外的,由村、乡、县三级计生部盖章。

4、 前来办理证明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并在办件人申明众签名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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