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管理制度1(精选文档)

时间:2023-11-15 08:00:07 来源:网友投稿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第1篇住宅小区绿化是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宅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提升住宅小区景观面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物业公司不尽力,草坪任人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小区管理制度1,供大家参考。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1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篇

住宅小区绿化是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宅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提升住宅小区景观面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物业公司不尽力,草坪任人践踏,绿地不能定期浇水和杀虫,导致草皮、树木旱死、病死,一些绿地变为沙地,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和影响小区的美观,究其原因是主要是人们对小区绿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小区绿化管护机制不健全,物业公司不作为,缺乏有效管理,为更好地发挥住宅小区绿化的.功能,使之更好地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特对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部门沟通,形成联动机制

区、县房管和绿化管理部门应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的工作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展,定期通报住宅小区绿化投诉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沟通住宅小区绿化重大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绿化环境。

各区县房管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在组织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涉及绿地改造调整、临时占用绿地或树木调整变动的,应当会同绿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综合改造方案。绿化部门应跨前一步,主动参与对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中有关绿化改造调整方案的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加强行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二、完善制度,规范绿化调整改造

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完善小区绿化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单位、企业对住宅小区绿化进行调整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绿化调整改造方案必须经过公示、征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涉及迁移、砍伐树木、临时使用绿地以及对绿地调整改造减少绿地的,还应按程序报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改造,应充分发挥房管、绿化部门优势,共同筹措资金,确保在房屋、道路、管道等得到改造的同时,小区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也有所提升。确无条件提升的,应及时恢复被损绿化,确保改造后绿化总量不减少、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不低于改造前水平。

鼓励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空间和立面,发展住宅小区立体绿化,增加绿视率。

三、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1、明确绿化养护按等级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前应按相关要求与业主明确绿化养护范围、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作业时,应建立专门的绿化养护台帐,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区)发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2、倡导住宅小区绿化专业养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内容和标准实施养护。倡导聘用绿化养护专业单位进行修剪、施肥、移植、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性较强的绿化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实施绿化养护的,应当签订绿化专业养护合同,负责对养护单位实施作业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可在已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得到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能力认定的企业中选择。

3、提供小区绿化公共服务。绿化、园林等绿化专业机构,除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提供绿化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外,要重点主动帮助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提供树木、草坪防病治虫等专业服务,以加强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四、坚决制止毁绿、占绿现象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对住宅小区绿化的日常巡查,发现擅自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城管执法部门,使违法行为止于萌芽状态。

对确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接报后应及时核实、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取证、查处工作。

鼓励居民参与住宅小区绿化的爱绿、护绿行动以及有组织的养绿行动。小区居民对绿化养护标准、养护等级、养护面貌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以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反映。禁止将小区内共有绿化圈为私人绿化。

五、建立培训、检查、考核机制

区、县房管部门应当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接受绿化法律法规培训,配合绿化部门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等专项技术的培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鼓励绿化养护人员参加绿化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绿化部门应结合“绿化服务进社区”等工作,加大绿化宣传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绿化保护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纳入小区物业考核记分范围,录入诚信档案。小区物业诚信记录与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资质核定等挂钩。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2篇

电梯安装结束,取得质量技术安全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准用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物业公司的电梯工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取得电梯操作员资格后(年审有效期内),方可上岗操作。

电梯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

电梯日常维保按《电梯巡检记录表》项目展开工作,保证最佳外观状态和使用效果。

电梯管理应按《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以达到安全舒适的运行要求。

电梯实行客货分开,大堂保安应引导搬运货物的乘客使用专用货梯,禁止使用客梯载运货物,乘客搬运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乘客若搬运大量货物需专梯服务时,可通知电梯工现场配合,保洁人员运送垃圾严禁使用客梯。

电梯出现困人、水浸等紧急故障,电梯工应快速到达现场(上班时间内电梯工10分钟内;外委公司30分钟内)采取救援办法,及时安全地把人救出。

电梯机房按《电梯机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以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物业公司电梯工检查、监督外委工作的执行,其评估结果作为付费和续约凭证。

电梯大、中维保后,3天之内将记录表整理成册存档,长期保存。

相关记录:《电梯巡视记录表》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3篇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4篇

(一)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和地方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密切配合物业公司,主动参与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勇于制止、举报破坏住宅小区的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处理。

4、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责任保护住宅小区的保安设施,大人并教育儿童要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不得破坏住宅小区的各类保安设施。

5、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责任维护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及车辆安全,出入必须锁好本户的门窗、车辆;
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积极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并积极参加人身、财产和车辆保险。

6、不得在住宅小区内进行非法及违法活动。

7、维护公共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

8、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安全巡视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向物业公司投拆。

(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责任制。

2、必须保持楼道、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任何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

3、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4、住宅区内严禁经营、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剧毒物品。

5、安全使用石油气,炉具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儿章不要玩火。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7、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备好灭火器没备,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8、特殊需要进行烧焊动火作业时,必须向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动火作业报批手续。

9、发生火警,J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源和煤气总阀,迅速离开住所,服从统一指挥,救火或疏散。

(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自觉将家庭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
严禁从门窗、阳台抛掷垃圾、杂物。

2、不得有影响小区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行为。

3、注意保护楼梯等公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公共场地,请自行清除污染物,破坏地面需恢复原貌。

4、不得损坏公共绿地及设施;
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5、业主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公司。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四)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规定,爱护小区道路、公用设施。

2、停放车辆时,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4、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预防丢失。

5、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6、车主要爱护停车区域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责任自负。

7、若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停放后被损坏时,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高空坠物损坏车辆,由责任人承担,责任不清的由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

(五)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住户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生间、厨房问。

3、扩大承重墙上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擅自拆改供暖管道、改动排烟设施、燃气管线。

5、擅自在承重墙、天花板、地面上打孔。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丌门窗。

7、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击排烟管道;
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8、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居住区,是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地是指为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含屋顶绿地、垂直绿化)。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管理。

各县(市)和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及其他独立的大工矿厂区的居住区绿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必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应以下列法规和规范为依据:

(一)《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建城[1993]784号文件);

(四)《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省建设厅建城发[2002]221号文件);

(五)《宁波市园林绿化树种规划》(市政公用[2000]101号文件);

(六)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绿地设计方案申报时涉及到原有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设计方案中说明原有绿化情况,对有价值的原有绿地应当予以保留、利用。

第八条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植物种类配置,应当以乡土树种为主,并坚持多样化原则。

第九条居住区内(包括别墅),凡属居住区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并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为绿地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隔离性设置。

第十条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应委托有相应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并实行质监或监理。

第十一条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国家和地方标准:

(一)《城市绿化工作施工及竣工验收规范》(CJJ/82一99);

(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一2001);

(三)其他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后,应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三条居住区绿地竣工验收应当以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依据。

第十四条居住区绿地竣工时,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确定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绿地养护范围。

居住区绿地养护管理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居住区绿地(含用地红线以内居住区围墙以外的绿地)。

居住区用地红线以内围墙外的绿地,应当按照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物业公司养护有困难的,可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成后居住区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经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围护性隔离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物业公司和住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绿地养护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二)没有协议的,按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居住区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第十八条绿地养护责任单位有义务对占用、毁坏绿地及其他损坏居住区绿化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养护责任单位未履行职责造成绿化损害的,由绿地养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居住区内发现有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可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或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施行。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6篇

保安管理:

在绿色住宅小区保安管理方面主要从技术设备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着手进行管理:

一、依靠技术设备防范管理方面有:

1、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各监控镜头连接监控中心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

2、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车辆出入ic卡闸杆系统。

3、各楼宇楼层内设置有消防监控喷淋装置,并连接到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4、各梯间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可视对讲系统,可以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警卫有线或无线通讯,从而起到防盗、防灾、防煤气泄漏等安全保护作用,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在绿色住宅小区人手防范管理方面:

1、对物品出入放行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2、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管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有效加强了社区安全防范。

3、对出入车辆实行放行凭条登记管理,作为车辆出入凭证,从而起到防盗等安全保护作用。

4、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登记管理,清楚辖区出租房居住人员情况,并实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过不定时、::定点对辖区实行24小时巡逻、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绿色住宅小区建设及管理规章制度:

1、实施《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不定时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创造社区和谐居住环境。

2、实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并设水电运作组、土建维修组对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3、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对小区实行24小时临控,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4、实施《装修监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装修管理规定,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的材料进行有效地控制。

5、实施《清洁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定期对虫害进行消杀,营造良好的小区卫生环境。

6、实施《绿化环境管理制度》,有独立的苗莆,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

7、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对台风、洪灾等起到操作指引作用,极大地避免业主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8、实施《业主(住户)投诉处理、服务管理制度》,对业主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提供优质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7篇

一、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全体员工的培训。

三、职责

(一)事务主管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二)保安班长负责进行军事技能的培训。

四、工作程序

(一)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1.第一天,由保安队长负责介绍保安工作性质/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环境。

2.第二天,由保安部队长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

3.第三天,由保安班长按照保安部《军训标准-队列》对新员工进行队列操练。

4.第四天至第六天,由保安队长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即1名老保安员带1名新保安员同时执勤,由老保安员联系实际情况对新保安员讲解岗位情况及岗位工作程序。

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进行思想小结。

(二)军事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

1)队列项目:

-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齐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队列》;

2)拳术项目:捕俘拳。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拳术》;

3)体能训练:跑步、俯卧撑等。

2.军训要求:

1)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

2)队列训练中按口令完成动作操作,动作要求利落、标准;

3)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提问整齐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4)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5)除非因特殊原因经保安部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3.军事技能培训由保安部班组长具体负责。

(四)消防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

1)消防法规的学习;

2)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3)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灭火演练。

2.消防培训时邀请公司消防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或公安消防机关的有关人

员讲授示范。

(五)法律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其他地方性法规。

2.法律知识培训需要时,由事务主管联系有关法律界人士授课。

(六)服务培训

1.培训内容:

1)文明用语;

2)仪容仪表;

3)礼貌礼节;

4)服务意识;

5)服务技能;

6)服务要求。

2.服务培训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授课。

(七)安全培训

1.培训内容:

1)工作安全;

2)日常生活安全。

2.安全培训由保安队长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八)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的形式:

1)班务会;

2)保安员全体会议;

3)个别交谈;

4)交接班时讲评。

2.思想教育的内容:

1)思想品德;

2)政治思想;

3)行为准则。

(九)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09000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十)文化知识培训

1.保安队长负责每季度对文化素质较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2.文化知识培训内容:

1)写作能力;

2)阅读与理解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

3.文化知识培训形式:

1)讲课;

2)开展演讲比赛;

3)写作比赛。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8篇

一、计划管理

保安部协助物业总经理制定本物业的安全计划。物业安全计划应是一个完整的计划,包括明确的政策及精心设计的程序、过程和活动,以确保客户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员工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以及物业财产的安全。制定物业安全计划,首先应对构成在物业内的`犯罪活动、事故及引起对客户、员工、物业伤害及损害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然后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个部门、各个场所以及各项服务工作的安全标准,提出实际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办法,并对实际解决办法作系统的阐述,从而形成切实可行的计划。物业安全计划是指导开展物业保安工作及管理的总体性的基本计划。

保安部应根据实施中所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种变化的因素,向物业总经理提出修改或完善有关保安工作的政策、程序、标准等方面的建议。在得到总经理认可后,负责对物业安全计划的修订。

根据物业经营管理的总体目标,保安部要制定部门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除有计划地安排好基本的各项保安工作外,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及物业阶段性的经营目标,有计划地安排阶段性的工作重点。

保安部还应根据物业安排的对全局有影响的、临时性的专门工作或公安机关布置的专项工作制定专题计划,报请总经理后,在物业内按计划实施。

二、组织管理

根据物业的规模、等级以及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保安部内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和任职要求,建立和健全物业治安委员会、消防委员会等专项性的协调组织,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关的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物业保安工作网络。此外,还必须制定或不断完善有关保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人员管理

选拔和聘用合适的人员上岗工作,加强员工对保安工作的责任心,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本岗位工作应有的职业态度、知识、技能。

四、物资设备管理

管理好物业中的各种安全设备及机具,使它们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通过定期或经常的检查,及时提出修理、更换或添置的要求和计划。

五、协调管理

物业保安工作涉及到物业各部门、各部位及物业外各有关机构和部门。保安部在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应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与联络,取得他们对物业保安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9篇

为规范物业管理中给排水管理服务工作,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

1、管理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维修主管负责组织、维修人员实施。

2、给排水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熟悉楼宇内的供水系统,如:水管、水箱、水泵,开关阀门及分阀门位置。

3、实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划分各类设备管理责任人。

4、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给排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巡视制度

1、定期巡视水泵操作是否正常,供水系统有无损坏或滴漏,水箱是否清洁,必须定期安排清洗水箱,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杀一次,确保用水卫生。

2、发现水管爆裂时,必须尽快关上相应的阀门,大水管爆裂时应将总阀门关闭,并即时发出通告,按照《供水处理紧急方案》立即安排紧急抢修。

三、保养制度

1、注意水箱的保养,预防破裂和渗漏,水箱盖应保持密封,每次开启后及时锁好,防止蚊虫滋生。

2、救火用的输水设备,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平时严禁使用消防水作其他用途。

四、检修制度

1、经常检查沟渠及沙井是否畅通,及时清理渠道盖上的垃圾以防止下雨时渠水受阻引起水浸,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2、供水设备每年按保养计划进行保养,保养情况按年度保养计划填写。给排水设备,除了按年度保养计划保养外,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正常的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严格按法规要求,实施定期维修保养。

五、正常给排水

1、管理服务中心维修主管负责给排水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楼宇供排水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2、运行维修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进行抢修。

六、正常停水

1、当接到自来水公司的停水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并做好记录。

2、当按计划保养必须停水时,应提前一天将停水的范围和时间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在得到客户服务中心的许可后方可进行保养。

3、由于工程的需要,对消防系统停水时,必须通知消防人员后,由消防人员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水质保障

1、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生活水箱进行两次清洗,并按规定取得《供水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八、异常情况处理

1、楼宇外墙的公用下水管渠发生破裂,应立即维修,以免污水流出影响环境卫生。

2、楼宇底层沟渠有臭味溢出时,应立即检查及维修。

3、安装及维修楼宇外的供水系统设备,应与自来水公司联系修理。

4、楼宇内的水表发生故障时,应告知用户,并立即检修。

5、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时,应及时向住户发出通知,使住户有所准备。

6、化粪池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化粪池满时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并将检查清理结果进行记录。

7、当发生突然停水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恢复供水的时间,主动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帮助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

8、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日常的巡视检查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在相应的检修保养记录表中。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0篇

为规范物业管理中给排水管理服务工作,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

1、管理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维修主管负责组织、维修人员实施。

2、给排水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熟悉楼宇内的供水系统,如:水管、水箱、水泵,开关阀门及分阀门位置。

3、实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划分各类设备管理责任人。

4、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给排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巡视制度

1、定期巡视水泵操作是否正常,供水系统有无损坏或滴漏,水箱是否清洁,必须定期安排清洗水箱,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杀一次,确保用水卫生。

2、发现水管爆裂时,必须尽快关上相应的阀门,大水管爆裂时应将总阀门关闭,并即时发出通告,按照《供水处理紧急方案》立即安排紧急抢修。

三、保养制度

1、注意水箱的保养,预防破裂和渗漏,水箱盖应保持密封,每次开启后及时锁好,防止蚊虫滋生。

2、救火用的输水设备,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平时严禁使用消防水作其他用途。

四、检修制度

1、经常检查沟渠及沙井是否畅通,及时清理渠道盖上的垃圾以防止下雨时渠水受阻引起水浸,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2、供水设备每年按保养计划进行保养,保养情况按年度保养计划填写。给排水设备,除了按年度保养计划保养外,还必须按规定进行正常的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严格按法规要求,实施定期维修保养。

五、正常给排水

1、管理服务中心维修主管负责给排水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楼宇供排水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2、运行维修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进行抢修。

六、正常停水

1、当接到自来水公司的停水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并做好记录。

2、当按计划保养必须停水时,应提前一天将停水的范围和时间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在得到客户服务中心的许可后方可进行保养。

3、由于工程的需要,对消防系统停水时,必须通知消防人员后,由消防人员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水质保障

1、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生活水箱进行两次清洗,并按规定取得《供水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八、异常情况处理

1、楼宇外墙的公用下水管渠发生破裂,应立即维修,以免污水流出影响环境卫生。

2、楼宇底层沟渠有臭味溢出时,应立即检查及维修。

3、安装及维修楼宇外的供水系统设备,应与自来水公司联系修理。

4、楼宇内的水表发生故障时,应告知用户,并立即检修。

5、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时,应及时向住户发出通知,使住户有所准备。

6、化粪池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化粪池满时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并将检查清理结果进行记录。

7、当发生突然停水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恢复供水的时间,主动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帮助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

8、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日常的巡视检查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在相应的检修保养记录表中。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1篇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2篇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管理制度《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⑴控制可燃物;⑵隔绝助燃物;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车辆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员。

第三条权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保安人员按照相关内容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保安人员每日工作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时(早班:08:00—20:00;
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门卫岗、巡逻岗各1名)。

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

执勤期间严格执行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出入严格管理,对发生在当班期间、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及时制止并采取控制措施,对发生的台风暴雨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协助处理。同时根据巡逻相关规定日夜不间断对厂区内部各点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岗位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协助行政部严格管理公司内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公司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队长与队员一样轮岗值班,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公司行政部联系。

3、熟悉公司范围内的大小、厂房编号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系,每天不定时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内容:保安仪容仪表;
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
物件签收记录;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6、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7、做好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训练与考核。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保安人员的值班安排,出勤统计,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保安工作期间各项文件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
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9、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的门岗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人员到访保安人员应起立主动上前咨询其来意及受访人等相关信息,并电询受访者得到确认后由受访者将人员带入厂区。对送货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机要热情接待,与库管人员确认后引导进入仓库待检区待验收。

2、负责检查、登记进入厂区人员和车辆,凡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携带污染性物品人员或车辆的,一律严禁驶入厂区(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等相关制度。

3、负责报刊、书信的签收工作,并及时送至办公室。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第15篇

根据城西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以及**市煤气公司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住宅小区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住宅、商铺实行"小区专变"供电,每户安装电表10~40A,容量为容量为4KW,请业主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4KW,必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增容。

2、业主增容时,须验证电源导线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请到物业服务处增大电源导线。

3、住宅内的某个回路负荷较大时,请业主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4、业主用电过程中,若发现有电线烧焦气味,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线是否完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5、每过段时间,请业主按漏电开关检查是否可靠。

6、"小区专变"供电的电费由物业服务处按**市城西供电局基价,按各业主实际用电量分摊高低压变损、低压线损的综合价,各业主使用的是卡式电表,请先到物业服务处预购。

7、水费由物业公司按**市自来水公司基价代收。

8、小区电、气、水管线管道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改,如确须更改,请报服务处同意后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9、业主若暗装给水管道,须先试水,不渗漏才能抹灰隐蔽。

10、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能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11、请业主根据《**市管道煤气(燃气)使用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商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天然气管道管道、器具。

12、业主出门前应将天然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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