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定稿(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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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定稿(全文完整)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材料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 2011 年 2 月

  日 )

  1 月 12 日 ,国务 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主持。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对 2010 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和 2011 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对 2010 年全国消防、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 2011 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 福建省副省长李川、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分别就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了发言

 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张德江副总理的讲话中。

  一、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中央、 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开局之初的 2006 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 30 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坚持安全发展,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做到思想意识

 上警钟常鸣, 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 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 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同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温家宝总理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阐明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

 党的十六大、 十七大及几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都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进行部署, 提出明确的要求。

 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 现场会议、 专题会等, 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国务院安委会广泛组织开展了百日 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治理年” 、“安全生产年”活动。“十一五”期间, 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 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实现四个显著下降。

 一是事故的总量显著下降。

 2010 年全国共发生事故 36.3万起, 比 2005 年的 71.8 万起下降 49.4%。

 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

 2005 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 12.7 万人, 此后每年连续下降, 2008 年死亡人数首次降到 10 万人以下, 2009 年降到 9 万人以下, 2010 年降到 8 万人以下, 比 2005 年减少 37.4%。

 三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

 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 2005 的 134起、 3049 人, 分别减少到 2010 年的 85 起、 1438 人, 分别下降了 36.6%和 52.8%。

 四是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主要相对指标显著下降。

 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71%, 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 45%,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 58%,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73%。

 二、 保持清醒头脑, 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

 性。

 2010 年虽然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 4.2%和 4.4%,但仍有 7.9 万余人在各类事故中失去了生命, 总量仍然很大。

 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出现反弹。

 全年发生重大事故 74 起,死亡 1028 人,同比分别上升 19.4%和 23.1%。特别重大事故 11 起 , 死亡 410 人,同比分别上升 120%和 40.4%。从地域和行业领域看, 全国分别有 14 个省和 18 个省级统计单位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上升。

 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等深层次原因,也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监管不落实, 工作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发展意识不够强。

 有的地方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失衡, 不同步, 不协调, 出现一头重, 一头轻, 一手硬, 一手软的现象。

 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安全生产标准低, 安全技术落后, 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

 二是安全生产法制手段不够硬。

 突出表现在非法违法行为现象严重, 一些地方“打非“工作态度不坚决, 执法不严, 打击不力。有的以罚代管, 有的纵容包庇, 致使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非法违法行为不绝, 甚至死灰复燃。

 三是安全工作基础不牢。

 在目 前全国 430 万个生产经营单位中, 中小企业占 90%以上。

 煤炭等高危行业小、 散、 乱、 差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的改变, 一些小厂小矿技术装备水平低, 员

 工素质低,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也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设备老化,管理滑坡致使安全基础恶化隐患严重。

 四是安全整治措施不落实。

 一些地方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走过场, 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 一些重大隐患未能从技术上采取有力措施、 资金配套上加大投入。

 也未能从监督检查上严格把关、 应急管理上严格防范, 致使源头治理没有取得实效。

 一些企业对“三超” “三违”现象治理不严, 甚至视而不见放松纵容, 最终酿成大祸。

 五是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够严。

 一些地方监管体制不完善, 手段和方法不科学, 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 工作主动性, 及时性、有效性还有明显差距。

 一些地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专业人员匮乏, 执法装备设施不足, 影响了监管的效果。

 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不扎实, 现场管理不严格, 班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 导致事故多发。

 三、 统筹安排好“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的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

 撑, 加强基础建设, 加强责任落实, 加强依法监管, 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 减少职业危害,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 标: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 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较遏制,亿元 GDP 事故死亡率下降 35%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下降 25%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28%以上,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 32%以上, 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继续稳定好转的态势。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

 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 着力提高“六个能力” 。

 一要建立完善责任落实, 基础扎实,投入到位, 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 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社会的防范能力; 二要建立完善覆盖全面, 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监管和群防群治能力; 三要建立完善与工业化、 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着力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四要建立完善门类齐全, 配套完备, 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 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能力; 五要建立完善反应迅速, 机动灵活, 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要建立完善面向基层, 贴近实际, 载

 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意识。

 四、 扎实做好 2011 年安全生产工作 2011 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 精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 起好步。

 重点抓好“三深化” 、“三推进” 。

 第一, 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

 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 重点在一把手, 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切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 直接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继续加大投入, 按要求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和政策, 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要确保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省、市、 县、 乡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关口前移, 使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

 的每一个环节。

 三要确保“安全问责”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考核, 加大安全奖惩力度。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 从严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

 对违法违规、 渎职失职的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 哪个个人, 都要严肃追究, 绝不故息。

 对瞒报、 谎报、 迟报事故的, 以及事故后逃逸行为, 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第二, 深化依法监管, 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打非成果, 分析原因, 总结经验, 确定下一步打非重点。

 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 加强部门之间、 地区之间联合执法, 统一周密部署, 增强“打非”时效, 对“打非”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 。

 即: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 一律关闭取缔;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 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注重效果。

 着力强化地方政府, 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查清、 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 彻底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 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 防止形成后患、 死灰复燃, 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四要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查询系统, 对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 向社会公开曝光。

 第三, 深化专项治理, 狠抓隐患排查工作。

 继续深化事故总量比较集中的煤矿、 非煤矿山、 道路交通、 铁路交通、 建筑施工、烟花爆竹、 危险化学品、 民爆物品、 工矿商贸等其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排查治理隐患, 切实做到整改措施、 责任、 资金、 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 “三加强”活动, 持续整治超载、超限、 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要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 经常化, 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 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制度,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 该立即搬迁的绝不迟缓, 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防患于未然。

 要强化源头治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严防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投入生产建设。

 第四, 推进科技进步, 提高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

 加快国务院 23 号文件确定的安全、 监测监控、 自动控制等技术和装备建设, 确保按期投入应用。

 要抓紧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装备的淘汰规定, 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

 充分应用应急救援的科技成果,配备性能可靠、 机动性强的装备设施, 加快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完善管理机制, 搞好应急演练, 确实增强事故的救援实战能力。

 第五, 推进安全达标,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 规范化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 是安全基础建设

 的本质要求, 要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载体, 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工作。

 二要借鉴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的经验, 切实加强各行业的企业班组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作用,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坚决抵制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岗前教育培训, 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改革企业招用工制度, 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

 四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促进各类安全文化建设。

 第六,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一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抓紧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明确安全生产的目 标、 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 , 促进安全基础不断加强。

 各地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要认真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保持密切衔接。

 二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经济政策, 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实施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认真执行工亡事故赔偿措施。

 三要全面加强安全法制建设, 进一步强化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法律教育, 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保障。四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进一步明确落实监管责任, 夯实基

 层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 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张德江最后强调, 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加强对交通运输、 人员密集场所、 文化娱乐场所、 大型集会活动,以及烟花爆竹经营、 燃放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确保人员安全出行, 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幸福、 和谐、 安康的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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