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18 14:35: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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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范文推荐)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条例》3篇

第1篇: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考核工作,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突出考核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含正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含正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接受高标准严格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治思想建设。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情况;
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情况。

  (二)领导能力。全面考核领导班子适应新时代要求、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重点了解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三)工作实绩。全面考核领导班子政绩观和工作成效。考核政绩观,主要看是否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是否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精神,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考核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应当看全面工作,看推动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况和实际成效。考核其他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情况和实际成效。注重考核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党建工作的实绩。

  (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情况。

  (五)作风建设。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情况;
深入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
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德。全面考核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考核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坚守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发扬革命精神、斗争精神,坚持“三严三实”,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紧抓快办,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和实际成效。考核党委(党组)书记的工作实绩,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成效,考核领导班子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应当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

  (五)廉。全面考核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

  第九条 具体考核内容的确定必须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调整优化。

  第十条 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和权重,突出对打好重点任务攻坚战的考核,加强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创新发展、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工作的考核,加大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新增债务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权重。

  第十一条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应当体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

  第十二条 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推动工作落实和担当尽责。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以及岗位职责规范,作为确定考核内容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平时考核

  第十四条 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贯表现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及时肯定鼓励、提醒纠偏。

  第十五条 平时考核应当突出重点。

  考核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情况,重点了解政治思想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决策、完成重点任务和反对“四风”等情况。

  考核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重点了解政治态度、担当精神、工作思路、工作进展,特别是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表现等情况。

  第十六条 平时考核主要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进行,可以采取下列途径:

  (一)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工作会议,参加重要工作活动等;

  (二)与干部本人或者知情人谈心谈话,到所在单位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开展调研走访、专题调查、现场观摩等;

  (四)结合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工作督查、干部培训等进行深入了解;

  (五)其他适当方法。

  第十七条 平时考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可以采用考核报告、评语、等次或者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十八条 建立平时考核工作档案,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作为了解评价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一贯表现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开展。

  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可以选定部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考核。

  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总结述职。召开会议,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年工作,领导干部进行个人述职。

  (二)民主测评。根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的要求设计测评表,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结合实际确定。

  (三)个别谈话。与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干部群众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四)了解核实。根据需要采取查阅资料、采集有关数据和信息、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实考核对象有关情况。

  (五)形成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结果并及时反馈。

  当年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换届考察、巡视巡察的,年度考核可以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对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公众意见。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优秀是指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良好、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般、基本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勉强达到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较大问题。

  较差、不称职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领导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等次具体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 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对兼任的其他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了解。

  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了解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

  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其交流任职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援派或者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者单位进行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 专项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专项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重要专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工作态度、担当精神、作用发挥、实际成效等情况所进行的针对性考核。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表现突出或者问题反映较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可以进行专项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专项考核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指标、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等。

  (二)听取考核对象的总结汇报。

  (三)了解核实。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舆情分析、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核实印证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情况。

  (四)形成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第二十五条 专项考核结果可以采用考核报告、评语、等次或者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六章 任期考核

  第二十六条 任期考核是对实行任期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一届任期内总体表现所进行的全方位考核,一般结合换届考察或者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进行。

  任期考核应当突出对完成届期目标或者任期目标情况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 任期考核一般应当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实绩分析、形成考核结果等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任期考核结果可以采用考核报告、评语、等次或者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七章 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确定应当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本代价等情况,注重了解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感受和评价,防止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以及增长率排名或者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十条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情况应当相互补充印证,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注重吸收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绩效管理、工作督查、相关部门业务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成果,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增强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十一条 考核结果应当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以考核报告、评语、鉴定等形式确定结果的,应当明确具体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果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应当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考核对象中产生。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30%,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人数的25%。

  领导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30%;
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二)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三)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

  (四)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六)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在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二)不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运行状况不好,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领导干部闹无原则纠纷,影响较差的;

  (三)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不能履行或者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依法履职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庸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

  (六)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较差或者不称职等次的。

  第三十五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经综合分析给予容错的,应当客观评价,合理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者申诉。

第八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三十七条 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

  第三十八条 考核结果采取个别谈话、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整改,传导压力、激发动力。

  第三十九条 依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领导班子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记功、授予称号,给予物质奖励;

  (二)领导班子表现突出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

  (三)领导班子运行状况不好、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应当进行调整;

  (四)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应当责成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剖析原因、进行整改;

  (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或者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

  第四十条 依据考核结果,激励约束领导干部:

  (一)领导干部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记功、授予称号,给予物质奖励;
表现突出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
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三)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限期改进。

  (四)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五)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六)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 依据考核结果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领导干部进行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针对性培养。

  第四十二条 考核中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谈话提醒直至组织处理;
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领导干部考核形成的结论性材料,应当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

  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第四十五条 考核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胜任考核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公道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考核人员按照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党组)可以组建和派出考核组。考核组组长根据每次考核任务确定并授权,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第四十六条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

  考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考核人员应当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七条 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严肃认真、稳妥审慎,注意与日常工作相协调、相促进。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和考核任务,改进创新考核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坚持在现场看、见具体事,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核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

  第四十八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考核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考核工作与其他业务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合考核力量,归并考核项目和种类,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第十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五十条 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搞形式、走过场;

  (二)不准隐瞒、歪曲事实;

  (三)不准弄虚作假;

  (四)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五)不准泄露谈话内容、测评结果等考核工作秘密;

  (六)不准凭个人好恶评价干部、决定或者改变考核结果;

  (七)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八)不准干扰、妨碍考核工作;

  (九)不准打击报复干部和反映问题的人员。

  第五十一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对待和接受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情况。

  对不按照要求参加或者不认真配合考核工作,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第五十二条 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工作失真失实造成严重后果、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考核工作中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等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成员、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十四条 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受理有关举报、复核、申诉,严肃查处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对工作部门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党委和政府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特设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1998年5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2009年7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9年04月22日

第2篇: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条例》

《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一是考核行为有法可依。《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是党内法规,其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对党政干部的考核有法治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政干部的考核的法制化建设为以法治化为目标指向的完善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指明了发展路径。
二是考核标准有章可循。《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考核结果奖优罚劣。考核条例在考核过程中,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四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第3篇: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条例》

作为一名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我认真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廉政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带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长期以来,我们部门都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自然少了这些贪污受贿滋生的土壤,但是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党的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公司组织的5月廉洁教育学习和看完宣教片后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法制学习

    通过学习让我认识到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与对相关制度和规定无知有关。因此,必须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提高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自觉性。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法制知识,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做懂法用法守法的党员干部。

二、增强法律意识

   很多人认为犯罪不会有人知道,只有这一次,只要以后不再做,就永远不会被发现,这种侥幸的心理,实为掩耳盗铃的心态表现,有辱国家和企业的使命与托付不说,最后其实终难逃法律的严惩,从而导致人生和家庭的悲剧。法律是严密的,也是无情的,只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法律意识,时时事事勒紧法律的准绳,不越雷池一步,永远坦坦荡荡一身正气,才能用两袖清风给世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形象,让人崇敬,否则终难免声名狼藉,遗留骂名。

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错误的权力观、利益观,混淆公私界限导致犯罪的发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刻认识到我们是在为人民工作,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权利,这是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忘记的职业底限。很多人一旦拥有职权,就大开贪口,混淆公私界限,最终被绳之以法,等到了最后在法律面前醒悟时早已悔之晚矣。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艰苦奋斗,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是自己的才拿,不是自己的一定不去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两个维护”,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四、保持良好心态,加强自身修养

    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派头和虚荣攀比之心常常作祟,很多人为了好面子,终难挡迎面袭来的糖衣炮弹,从而丧失了自我的原则和道德的阵地。作为一名党员,如何在喧嚣的氛围中保持一份心灵的宁静,维护好道德的芳草地,不受物欲所害,不为名利所累,是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思考的问题,这种基本操守和素养必须具备,其实也是每个必备的基本操守和素养。在特殊的工作岗位上,更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中,我一直用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高度重视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今后我将以此书警示自己,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5月份的“警示教育”之后,有学习了部局的有关案件的通报,受益非浅,感慨良多。 

    珠海海事局“郑、周、陈”等一批腐败分子从行政执法的岗位一步步地走向堕落,最终陷入犯罪的深渊,其罪恶令人痛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学习让我既充分认识到了肩负的使命,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了面临的挑战。对照先进找差距,反观腐败鸣警钟,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绩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坚持公道正派,提高自身能力,不断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争做一名优秀的海事执法人员。结合当前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我认为,作为执法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提高品质上的感染力。品质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党员干部必须要有好的人品。首先,要讲政治。政治上要清醒和坚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任何时候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局党委保持一致,与院党组保持一致。其次,要讲诚信。时刻对党忠诚,对人民的事业忠诚,做到为人民服务要真,为人处事要守信用,为公立业要诚实。第三,心胸要豁达。襟怀要坦白,宽厚待人,做到容得下人,听得进不同意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第四,要讲情理。关心人、理解人、体贴人,在工作中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用真情感染人。第五,要讲公心。工作中行得端、做得正,秉公执法,刚正不阿。

    二、不断提高学习上的坚毅力。学习是固本之举。一要勤学习。关键要在真学上下功夫。勤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
勤学海事业务知识;
勤学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要勇于创新。创新的能力来源于勤奋不倦的学习。要从陈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情中抓住主要矛盾,创新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运行机制、载体、途径和方法。

    三、不断提高作风上的影响力。就是要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一要真抓实干。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工作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二要务求实效。要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要大力发扬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身体力行、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做到苦累面前多思得,职务面前多思责,特别在工作上,要坚持讲党性、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忘却私情,公道正派。

    四、不断提高廉洁上的自控力。要注意廉洁自律。一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树立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工作的要求,是否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道办事,照章行事,坚持真理,扶正祛邪,主持公道,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三要严格自律,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以实际行动更好地工作。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清正廉洁,管好自己,“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

    五、不断提高服务上的亲和力。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工作要做到:第一、真心尊重,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吸引人。工作态度热情、行为端正,衣着整洁,做到心里装着工作,凡事想着同志。第二、真情交往,以随和的交往方式对待人。做任何事都要以理服人,谦虚谨慎,平等待人。第三、真诚服务,以满腔的热情帮助人。工作上要雷厉风行,能当天做的工作不拖到明天,做到扎实认真、效果良好。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通过前段时间个别党员干部出现的收贿行为的教育和学 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 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反腐倡廉是加强先进性建设 的重要方面反腐倡廉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使我们深刻认 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 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 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才能保 证我们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 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 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 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 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
只讲索取,不讲奉献;

只讲钱财, 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

因此,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 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 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 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分管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 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我
深刻认识到,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 在金钱面前打败仗;
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 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
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 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 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 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 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也。所以,强化自律意识, 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做为机场安检科的一名安检 员, 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 敬业爱岗, 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 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

因此,我们要从此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以 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工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方法就无法改进,执行政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们必须经常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优秀的职工,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个干部、职工最基本的行为,这是每一位干部、职工行为的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遵守法律,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我们如果不廉洁自律,就会适党在群众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人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做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我们要大力弘扬我们民族固有的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提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
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历来以勤劳勇敢、不畏艰苦着称于世。我们的古人就是从艰难困苦中得出“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等等,这些警世名言,今天对我们依然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近来有一部分人,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四是遵纪守法,按规章办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我们处在窗口岗位,工作重要面对群众,工作作风如何,服务态度如何,办事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协会的形象。所以我们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即效率。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我们要把廉政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再次是自律能力。提高“管住自己”的自制能力,这种自律能力,需要党员干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社会要求,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通过观看有关反腐倡廉电教片和参加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而作为一名在农业战线上工作的干部,我们工作的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争做勤政廉政表率。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我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为“三农”服务。

      二、增强宗旨意识,做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的表率。一是在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
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切实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畜禽规模养殖新模式和新方法,大胆创新,为加快我市畜牧业的发展多做事情。

      三、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
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
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的表率。首先,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如何为“三农”工作,为农业发展、农村致富和农民增收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其次,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通过对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胡*锦~涛***在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吴官正同志报告的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与时俱进的年代里,开拓创新,进一步高度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展各项工作。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调研。到农村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要,更加符合盐城畜牧事业的需要。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更加努力地在加快发展中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廉洁自律心得体会(二)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一辈子的常修课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从去年开始,长沙把每年的3月23日,即毛**带领中国共产党人从西柏坡进京“赶考”的日子,作为全市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日,就是要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秉持“赶考”之心,视自己为“考生”,把岗位当“考场”,以人民为“考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书写人民满意的合格答卷,努力做到廉洁自律、防患于未然,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

一、腐败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

      腐败案件最深刻的警示,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近年来,我们党内所滋生的腐败现象让人深忧、所查处的腐败案件发人深省、所总结的腐败教训令人深思,让我们从中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得到了深刻的警醒。

      一个干部腐化变质,几乎都是从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开始的,它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都类似一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为什么守不住小节呢?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看重“小节”,对“小节”缺乏清醒的认识,往往认为喝点小酒、收点小礼、拿点小钱不是什么问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腐蚀剂!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节失守,大节难保;
小洞不补,大洞难堵。不虑于微,始贻大患;
不防于小,终累大德。我们一些同志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小节上漫不经心、疏于防范,甚至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得点小实惠,于自己无伤大雅,于法纪有隙可乘。凡此种种,由于心存侥幸而滋生的“小节无事论”、心存攀比而滋生的“小节无害论”、心存邪念而滋生的“小节无法论”,都是极其危险、极其有害、极其可怕的错误认识。不积小善,不能成大德;
不积小恶,不足以亡身。如果在小事小节上“失守”,就很难在大事大节上守得住,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一条规律。小节不小,小节可见精神,小节体现品性,小节关乎成败。党员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会丢掉一分威信;
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
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腐败是从“小节”开始,廉洁应从“小节”做起。我们决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决不能以小节失守“就只这一次”来开脱自己,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把小事放到大业、小节放到大局之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

三、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

      反腐倡廉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滋生腐败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道防线,保持清廉必须固守的是廉洁自律这条底线。

      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洁自律是一项长期的思想作风建设,绝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的效力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二、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要求

      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而且是一种责任要求,是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讲,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存在着腐败的风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处于腐蚀与反腐蚀考验的前沿,职位越高风险越高,权力越大风险越大。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将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强调党员干部首先要廉洁自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政准则》既是明晰的规定、检验的标尺,也是引导的手段、保证的条件。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经常认真地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地想一想以反思自省,仔细地查一查以对照自纠,真正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有一天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活?”有个大臣答道:“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连说:“见解独到。”遵守纪律的人,一定是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快活的人、一个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重托的人!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同时还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更应该深入地思考自己怎么来担当这份责任,如何来履行这份责任。“律己”如过不了关,“律人”就过不得硬。廉洁自律既是一种领导素质,也是一种领导能力,只有廉洁自律才能获得反腐败的发言权、主动权和领导权。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守住小节,而且要管住小节,既不能迁就自己,更不能放纵他人。对于干部的一些小节问题,应当做到敢抓敢管、早抓早管、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积小成大、因小失大,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止之于未发。

      要积极加强制度防范。

      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行政效能监察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继续巩固和深化制度建设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督查落实。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重点,编好“安全网”,织密“防护网”,冲破“关系网”。现在有个别所谓“精明”的商人,既是市场竞争的“里手”,也是拉人下水的“高手”。我们的领导干部应善于自己给自己立规矩、自己给自己定框框、自己给自己不方便,秉持公心,主持公道,坚持公开,通过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让自己有半点搞交易的邪念,不给别人有半点拉拢你的机会。

      要主动接受监督防护。监督既是约束,更是爱护。不讲监督的信任就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就是放纵。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只有时时处处将自己置于监督之下,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和最真诚的呵护,培养起闻监督喜、视监督乐的心境,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在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以廉洁的作风、廉洁的形象和廉洁的品质来赢得组织的信赖和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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